我們已指出,加拉太書陳明神兩個經綸的比較:在舊約裡與律法有關的經綸,以及在新約裡以基督自己為中心的經綸。照著神新約的經綸,祂的心意是要將基督分賜到我們裡面,並使基督與我們成為一,我們也與祂成為一。這與我們天然的觀念完全不同。為這緣故,我很關切我們許多人仍不完全領悟,我們這些得救,被神的靈重生,有神聖生命與性情的人,現今與神是一靈。我們得救以前,與神是分開的,彼此相隔甚遠。但我們得救、重生的時候,神就孕育在我們裡面,並且生到我們裡面。藉著新的出生,我們與神已經成為一靈。何等奇妙!
我們可能一再讀聖經,對聖經裡所啟示神的心意卻沒有深刻的印象。反之,我們也許留意諸如這類的事:保羅吩咐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或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愛與服從這類的事符合我們天然的觀念。但神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與祂成為一的奧祕,與我們天然的觀念相反。這就是即使這事啟示在聖經裡,我們也無法領略的原因。我們何等需要主的憐憫,使我們能認識祂的心意。
最近我開始留意,保羅在加拉太書裡用兩個不同的希臘字說到行。他在五章十六節說,『你們當憑著靈而行,就絕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了。』這裡的希臘字是peripateo,帕利帕提歐。保羅在五章二十五節接著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這裡的行,希臘字是stoicheo,史托依奇歐,原文是四章三節、九節,和歌羅西二章八節『蒙學』的動詞形式。加拉太四章三節說到『世上的蒙學』,四章九節說到『軟弱乏用的蒙學』。歌羅西二章八節也說到『世上的蒙學』。這些『蒙學』指初步、基本的原則。例如,數學裡有加減乘除四個基本原則。同樣,哲學和道德教訓也是由基本原則組成的。在神的經綸裡也有蒙學、基本原則、基礎準則。
我們已經指明,加拉太五章二十五節裡的『行』,原文是『蒙學』的動詞。同字也用在六章十六節,那裡保羅說,『凡照這準則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就是臨到神的以色列。』繙譯聖經的人很難找到符合這希臘文的字。倘若我們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就當憑著靈蒙學』,沒有人能領會我們的意思。因此,繙譯的人只好用『行』字。不錯,按照原文的用法,這字的確表達行的思想。然而,這不是一般的行,不是隨意而行的意思,乃是特別的按著某種準則、原則、或線道而行。
行傳二十一章二十四節用這希臘字,意思是遵循律法的教訓,按規律而行。這節的『按規律而行』,原文就是stoicheo,史托依奇歐,用來指有次序或在行列裡行。例如,士兵前進的時候,按次序行,列隊並在行伍中行。這說明了按規律而行的意思。
在我們基督徒的日常生活裡,我們需要有兩種憑著靈而行。第一種是一般的行,而第二種是照著某種準則或原則,以完成神永遠定旨的行。在第一種行裡,我們需要顯出那靈的果子,就是五章二十二、二十三節所列舉的美德。然而,我們在這裡不只是要展示愛、喜樂、和平這樣的美德。我們在這裡是為著完成神的定旨。因此,我們需要照著某些準則或原則而行,以完成這定旨。為著神的定旨,我們需要有按規律的行,照著某些基本準則或基本原則的行。愛與喜樂不是基本準則或原則。這些不過是我們基督徒日常生活不同的各面,不是為著完成神定旨而行的特徵。這第二種憑著靈而行,需要我們照著基本原則和基礎準則而行。
我們可用一位年輕在學姊妹的日常生活,來說明兩種憑著靈而行。一面,這位姊妹和家人住在家裡。她若真活基督,向著她的家人就會顯出基督的美德。另一面,她在學校裡需要作個正當的學生,達到學校一切的要求,纔能畢業。她在家裡需要有女兒和姊妹的生活行動,但她在學校裡需要有正當學生的生活行動。她需要有在家裡與家人一般的生活行動,也需要有在學校裡按照基本準則和基礎原則比較專一的生活行動。
在加拉太書頭三章裡,我們看見基督啟示在我們裡面,(一15~16,)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二20,)並且我們已經穿上基督。(三27。)因此,基督是我們裡面的內容,也是我們外面的彰顯。不僅如此,我們『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三26,)並且神兒子的靈,已經奉差進入我們的心。(四6。)讚美主,我們現今是神的兒子!我們既是神的兒子,就需要憑著靈而行,彰顯基督一切的美德。我們也需要另一種憑著靈而行,就是照著某些準則或原則,朝著完成神定旨的目標而行。我們若有第二種憑著靈而行,就不僅是神的兒子,也是新造,並神的以色列。我們需要活新造,並作神的新以色列。我們要活新造,並且作神的以色列而活,就需要第二種行。我們需要照著神經綸的基本原則,按規律而行。
在四章我們看見,我們是神的兒子,有神兒子的靈在我們心裡。在五章我們看見,我們需要兩種憑著靈而行,一般彰顯基督的生活行動,以及有目的的向著標竿而行。第二種行將我們構成活新造的人以及神的以色列。我們要活新造並作神的以色列而活,就需要這樣遵守神新約經綸所有的基本原則而行。
照著六章十五、十六節,第二種憑著靈而行與新造有密切的關係。十五節宣告:『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乃是作新造。』十六節接著說到照『這準則』而行。這裡的準則是新造的準則。這新造等於十六節也題到的神的以色列。
熱中猶太教的人以割禮誇口。照著六章十三節,他們要加拉太的信徒受割禮,使他們能在加拉太人的肉體上誇口。割禮是在肉體上所作的行為,完全與舊造有關。即使人的身上帶著割禮的記號,他還是舊造的一部分。一個人不論有沒有在肉體上受割禮,他還是舊造的一部分。受割禮的猶太人和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都在舊造裡。在神眼中,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神所要的乃是新造。舊造是我們在亞當裡的舊人,(弗四22,)是我們與生俱來天然的人,沒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新造是在基督裡的新人,(24,)是我們由那靈重生的人,(約三6,)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性情作到其中,(約三36,彼後一4,)有基督為其構成成分,(西三10~11,)成為新的構成。
舊造與新造之間的不同乃是:在舊造裡,神沒有加到人裡面,但在新造裡,神分賜到祂的選民裡面。亞當墮落以前無論多好,神還沒有加到亞當裡面。亞當固然好,但他裡面沒有神聖的元素。他僅僅是舊造,是沒有神元素的受造者。
我們可把這舊造比作一杯白開水,把新造比作一杯茶。茶是由茶與水調和而成為茶水。杯中的白開水可能很純淨,但事實上,這水裡仍然沒有茶的元素。這說明即使舊造是純淨的,仍然沒有神的元素。惟有當神的元素加到祂的造物裡面,並與其調和,這纔成為新造。因為神這屬天的『茶』加到我們裡面,我們就不再是舊造的白開水,而是新造的『茶水』。就一面說,我們『茶化』了。用另一個說法,我們可以說,我們『神化』了。神已加到我們裡面,與我們調和,並且浸透我們,因而使我們成為神人。神的願望不只是要得著好人甚或純潔的人│祂的心意是要得著神人。
我們基督徒若僅僅照著律法或照著倫理標準而活,我們的生活就沒有神。在我們的生活中,神不會與我們調和,或浸透我們。即使我們愛人,這愛仍是在舊造裡。但我們若蒙光照,就會看見我們基督徒必須憑著新造的基本原則而行。這基本原則就是神與我們調和。倘若我們愛別人是照著這原則,而不僅僅是照著倫理道德,神就會在我們的愛裡愛人。我們會與神一起來愛人。
姊妹對自己丈夫的服從可能屬舊造,也可能屬新造。一面,她的服從裡面也許沒有神的調和。這樣的服從可能只是照著某種文化的標準。在某些文化裡,婦女受教導要非常服從。然而,這服從乃是屬舊造的。用茶與水的例證,這服從不過是一杯白開水,一點沒有茶的元素。姊妹照著新造的基本原則,就是神與人調和的原則而活,她的服從是何等不同!這樣的服從的確是基督的彰顯。這不只是純水│這乃是與茶調和的水。在舊造裡的服從,乃是照著這位姊妹從文化吸收的某些原則或法則而行。但在新造裡的服從,乃是照著新造的基本原則而行。她這樣行,就是活新造。她不只是照著倫理的原則而行,乃是照著新造的原則而行,就是人應當以神聖生命而活的原則而行。所以,活新造就是以神聖生命與神聖性情為管治的原則而行。
憑著新造的原則而行,這事是奧祕的,很少基督徒看見這點。憑著新造的原則而行是奧祕的,因為這完全與生命有關,是一件生機的事。生命既奧祕又抽象。我們能看見人的皮膚,卻看不見他裡面的生命。
我們這樣憑著新造的原則而行,在其中所經歷的基督遠多於第一種的行。我們這樣行的時候,就不但在地位與性情上是新造,在日常的實行裡也是新造。新造在我們日常生活裡就變得非常實際。
正如我們所指出的,新造的基本原則是人過神聖的生活。我們日常的生活行動應當受這原則規律,這原則就是憑著神聖生命而活。我們越照著這原則而行,就會越實際的成為新造。然後別人就會領悟,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個比倫理道德更高的東西。他們很難說出這個奧祕的元素,因這實際上是那活在我們裡面基督奇妙的人位。凡是愛主耶穌的人,在別人眼中都該是奧祕的。沒有得救的父母應當能彀這樣說他們的女兒:『她是何等奇妙的人!然而,我們不能準確的描述她是怎樣的人!她能忍受的,是我們無法忍受的;她所過的生活,是我們無法過的。』這就是新造。不信的人對新造沒有觀念,但我們這些信徒需要活這新造。
我們若活新造,就是神的真以色列。照著創世記,雅各這個抓腳跟的人,篡奪者,被變化成為以色列,神的君王與得勝者。他是君王與得勝者,能勝過所有消極的事物。今天我們需要成為這樣的以色列,就是君王,在地上執行神的行政。我們若有第二種憑著靈而行,就是照著神永遠的定旨按規律而行,我們就會非常實際的成為新造,我們也就是神的以色列,代表神,行使祂的權柄,並在地上執行祂的行政,以完成祂的定旨。最終,這個神的以色列,要成為新耶路撒冷。
神的新以色列必須是新造。為此,我們需要神自己作到我們裡面,浸透我們,並使我們與祂成為一。然後我們需要過這樣調和的生活。我們過新造調和的生活,就會成為今天神在地上的以色列,祂的君王與得勝者,執行祂的權柄,代表祂的行政。今天神的以色列是要來新耶路撒冷的小影,新耶路撒冷將是新造和神的以色列終極的完成。願我們都看見這點,並且照此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