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認識升天

我們現在來看第十六個生命經歷,就是認識升天。這個功課,雖然相當高深,卻是不難明白的。我們也要分作幾個大點來說:

壹 要認識基督的救贖

要認識升天,第一需要認識基督的救贖。因為升天就包括在基督的救贖裏面。許多人對基督的救贖,只領會是基督釘十字架,為我們受死。也有人領會得深一點,看見基督的救贖也包括復活。但我們若再仔細讀聖經,並察看我們的經歷,就會發現,基督的救贖還包括升天。在基督的救贖裏,可說共有三大部分:第一是死,第二是復活,第三是升天。若缺一部分,基督的救贖就不能算是完全的。

在基督的救贖這三大部分裏,基督的死是重在消極方面的脫離,就是救我們脫離罪惡、世界、肉體、天然等一切和神不合的東西;基督的復活是重在積極方面的進入,就是帶我們進入神在基督裏一切新造的豐盛;而基督的升天乃是祂死而復活一個榮耀的結局。基督的死而復活,並不是祂救贖的結局,基督救贖的結局乃是升天。不是說基督死而復活了就停住了。基督並不停在死裏面,也不停在復活裏面,乃是停在升天裏面。聖經沒有說主坐在復活裏,卻說主坐在天上。(弗二6。)坐就是表示工作已經告成。所以主救贖的工作,乃是等到祂升天了纔算告成了。可說死而復活,都不過是主救贖過程中的站口,升天纔是祂救贖的終點。主的死而復活,不過是祂升天的路,升天纔是祂死而復活的終局。

主的升天即是祂死而復活的結局,所以死而復活和升天,乃是緊接相連的。主一從死裏出來,一進入復活裏面,就達到了天的境界。死而復活之後,緊接著就是升天。在基督教裏,有一個不準確的說法,以為主復活後,等了四十天纔升天。其實主在復活日的早晨,就已經升天了。主在復活日的早晨,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對她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接著又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約二十17。)到了當天晚上,主又向門徒們顯現,就說,『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路二四39。)主到這時可以讓人摸了,可見祂在這時以前,已經升過天,把祂復活的新鮮獻給神了。所以祂還未在門徒眼前升天(這是四十天以後的事)以前,就能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這權柄,就是祂在復活日早晨,升到天上從神所得著的。所以我們看見,基督的死而復活,和升天是相連而不能斷開的。正如人在學校裏讀完功課,和畢業是不能斷開的一樣。人功課讀完了,就畢業了。照樣,主死而復活了,就升天了。

基督升天,就是把祂死而復活所成就的一切,都帶到天上去,把祂一切救贖的結果,都帶到天的境界裏去了。因此今天,主也就是在升天的地位裏,把祂救贖的功效應用到人身上。主赦免我們的罪,固然是根據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但祂如果沒有升天,就還不能應用祂的死,還不能應用祂的血。祂是在十字架上成功救贖,卻是在升天裏面應用救贖,在升天的地位上,把祂的救恩給人。實在說,教會所蒙的救贖恩典,從赦罪起,一直到經歷升天,和得著各樣的恩賜,都是主在升天裏面實施下來的。所以升天這件事,在基督的救贖裏佔極重要的地位。凡基督死而復活所成就的一切,都是帶到升天裏面來應用的。若沒有升天,基督這救恩裏的一切,就沒有一點能實施到我們身上。

貳 要認識得救的地位

要認識升天,第二需要認識我們得救的地位。我們得救,雖是從定罪之下被救到赦罪裏面,雖是從死了的光景中被救活了而得著神的生命,但無論是蒙赦罪,或是得著生命,都不能算是我們得救的地位。以弗所二章五至六節說,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神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叫我們與祂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就給我們看見,每一個得救的人,不僅是一個罪得赦免的人,也不僅是一個從死裏活過來有神生命的人,並且還是一個坐在天上的人,是一個升天的人。基督救了我們,就是叫我們與祂一同升天,而坐在天上。所以升天纔是我們得救最終的地位。

我們所得著的升天地位,不僅在於神在基督裏所作成的升天事實,更在於我們裏面所得著的升天生命。使徒在歌羅西三章一至四節,要我們思念上面的事,就是根據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基督是在天上坐在神的右邊。我們因著祂作我們的生命,也就與祂一同藏在神裏面。可見基督叫我們得生命,或說基督作我們的生命,並不是在祂的死裏面,也不是在祂的復活裏面,乃是在祂的升天裏面。這生命雖然經過死,經過復活,但基督把這生命賜給我們,卻是在升天的地位上。這生命是升天的、是屬天的、也是從天上賜下的,乃是一個通天的生命。所以我們一得著這生命,也就和天交通了,和天聯結了。雖然從外面的光景看,我們還活在地上,但就裏面的生命說,我們已經是在天上了。正如主當日在地上的時候,祂雖是『從天降下』,卻是『仍舊在天』。(約三13。)那也就是因為祂的生命,原是屬天的、通天的。

比方一盞電燈能照亮,乃是靠牠裏面的電流。這電流是從發電廠通出來的,也是通著發電廠的。所以就外表說,牠的光是照在這房間裏,但就著裏面的電流說,牠的地位乃是在發電廠裏。照樣,我們一個得救的人,所以能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二15,太五14~16,)也是因著我們裏面那叫我們得救的升天生命。這生命是天上通出來的,也是通著天的,是從天上通到我們裏面的,也是把我們通到天上的。我們有了這通天的生命,也就是一個通天的人。所以就基督說,祂救贖的結果如何是升天的,就我們說,我們得救的地位也照樣是升天的。

參 要認識屬靈的功用

要認識升天,第三需要認識屬靈的功用。基督徒所有屬靈的恩賜,都是主在升天裏面賜下的,(弗四8,)也都是我們在升天的地位上來應用的。所以我們若不認識並守住升天的立場,就不能應用屬靈的恩賜。屬靈恩賜的功用,必須在升天的立場上,纔能顯明出來的。

創世記一章十七節說,神把天上的光體擺列在天空,所以就普照在地上。這話很有豫表的意思。日頭、月亮、星宿,所以能普照大地,就是因牠們乃是擺列在天空的。甚麼時候一個星從天上落下來了,那個星的功用就失去了。牠那個照亮的功用,完全是根據牠在天上的地位。照樣,我們無論傳福音,看望人,或是造就聖徒,治理教會,那個真實的功用,也都是根據我們升天的地位。何時我們一失去升天的地位,也就必失去這些屬靈的功用。

比方許多時候,弟兄姊妹看望人,並沒有甚麼果效,原因就是在於他們已經從升天的地位落下來,而活在地上的光景中。我們要想看望人有果效,不一定需要說很多話,講很多道理,只要在生活中不失去升天的地位,裏面是一直摸著天的,是活在天的境界裏的,我們身上自然就有一種屬天的光景,屬天的空氣,叫人碰著了就能得著屬天的供應。就是在聚會中的禱告,也是這樣。許多弟兄姊妹的禱告叫人覺得空洞、陳舊,原因也是在於他們已經失去了升天的地位。他們禱告的辭句可能很動聽,但在神面前,在撒但面前,卻沒有甚麼分量,對靈界也沒有多少影響。但有的弟兄姊妹卻不是這樣。他們是守住天的地位,活在天的生命裏,他們的生活是屬天的,所以他們的禱告也是屬天的,一開口就叫人覺得天的味道。這樣的禱告纔能摸著天上的寶座,纔能搖撼陰府的門,而產生屬靈的果效。所以我們無論那一分屬靈的功用,都必須是在天的地位上來應用,在天的境界裏來彰顯。

肆 要認識爭戰的地位

要認識升天,第四還需要認識爭戰的地位。屬靈爭戰的地位,絕對是在天上。我們何時失去升天的地位,何時就不能有屬靈的爭戰。在戰場上,軍事家都注意地位的問題,誰能得到居高臨下的地位,誰就能在爭戰中取勝。在屬靈的戰場上,這原則更是重要。可說屬靈的爭戰,完全是在於地位的問題。我們要在爭戰中取勝,升天的地位是必須絕對認識並守住的。

賓路易師母是十九世紀中相當認識屬靈爭戰的人,她就是一直注重的說,以弗所六章所說的屬靈爭戰,乃是根據二章所說的升天地位。以弗所二章先給我們看見,我們是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的,到了六章就給我們看見,我們是與天空(這『天空』與二章六節的『天上』原文是同樣的字,)屬靈的惡魔爭戰。這就是說,我們必須是升天的人,有升天的地位,纔能從天上攻打空中的仇敵。我們若是屬地的人,失去了升天的地位,就必落在仇敵的手下,而不能與他們爭戰了。所以屬靈爭戰的地位,絕對是在天上。

創世記三章十四節,說到在蛇引誘夏娃以後,神就審判蛇,叫牠用肚子行走,並且終身喫土。用肚子行走,就是限制牠活動的範圍,叫牠只能在地上爬行;終身喫土,就是限制牠吞喫的對象,叫牠只能以屬土的東西為食物。在那裏,蛇就是撒但的化身。所以這個對蛇的審判,也就是對撒但的審判。今天撒但活動的範圍,就是在地上,他吞喫的對象,也就是屬土的人。林前十五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告訴我們,亞當和所有屬於他的人,都是屬土的;而基督和所有屬於祂的人,都是屬天的。所以何時我們活在亞當屬土的生命裏,何時就是屬土的人,也就是在地上的,這時我們不但不能和撒但爭戰,反而落在他活動的範圍裏,成了他吞喫的對象。但何時我們活在基督屬天的生命裏,何時就是一個屬天的人,並且也就是在天上的,因此就超出撒但活動的範圍,不再是他吞喫的對象,所以能攻打他,並勝過他。

這個爭戰的原則,在實際的生活中,也是非常明顯的。我們無論在教會中、在家庭中、或在事業上,何時一沾染罪惡,貪愛世界,或是動了血氣,用了手腕,活在屬土的生命裏,我們就不能在仇敵面前剛強,而與仇敵爭戰,因為這時我們已經是屬地的人,已經落在仇敵的手下了。反過來說,若是我們常與主交通,並隨從靈而行,活在屬天的生命裏,我們就是一個屬天的人,居在升天的地位上,所以就能居高臨下,對付撒但。此時,在教會中若發生難處,我們就能在神面前有厲害的禱告,要神出來審判祂的仇敵。我們能起來向神表示態度說,我們不許可這些事發生在教會中。我們也能向撒但厲害的說,我們厭煩這個,反對這個。我們一有這樣厲害的宣告,這樣剛強的表示,撒但全軍就必潰退,他的作為也必消蹤滅跡。但我們若活在屬土的生命裏,憑天然的方法,用天然的手腕,我們就不能解決這些難處,因為我們已經從天上摔下來,失去了爭戰的地位,沒法對付神的仇敵,消除他的作為。

為何升天的地位,能叫我們在爭戰中得勝?這是因為只有在升天的地位上,纔有屬天的權柄。要有屬靈的爭戰,必須靠著屬天的權柄。但只有一個地方能得到屬天的權柄,就是天上。人能彀經過死和復活,而達到升天的境界裏,就定規有屬天的權柄,所以也定規能在爭戰中取勝。

今天有許多基督徒,非常注意能力的問題。但主的拯救,不僅要把我們救到有能力的光景中,更要把我們救到有權柄的地位上。在天界裏的人,不僅有能力,並且有權柄。有能力的人,只能叫人受感動;有權柄的人,不僅能叫人受感動,還能叫人敬畏懼怕。比方,有的弟兄姊妹在那裏愛世界,憑肉體活著,看見另一位弟兄或姊妹愛主,追求主,活在靈裏,就很羨慕,很受感動,這就是能力的問題。但我們若碰到另外一位活在升天境界裏的弟兄或姊妹,就不只覺得在他身上有一種能力,叫他們受感動,還覺得在他身上有一種光景,叫他們敬畏懼怕。他身上滿了屬天的光景,所以也滿了屬天的權柄,因此他一走到人中間,就給人帶來一個懼怕,叫人起了敬畏。

我們讀舊約雅歌,可以看到那個追求主的人,她的生命長進到一個地步,她的光景就是威武可怕的。雅歌六章十節說,『那向前觀看如晨光發現,美麗如月亮,皎潔如日頭,可怕如展開軍隊的是誰呢?』(原文。)這裏晨光、月亮、日頭,都是天上的東西。所以到這時,這個人身上的光景,都是屬天的。這也就是說,她的生命經歷,已經達到升天的境地,所以她的光景就叫人感覺可畏可怕。這是因為她在升天的地位上,有了屬天的權柄。就是這個權柄,叫人害怕,令人生畏。

我們在升天的地位上,所得著的權柄,就是對付撒但,勝過撒但的根據。在路加十章十九節,主說,『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主所說的蛇是指撒但,蠍子是指邪靈,就是撒但的使者。這些就是我們的仇敵。他們所有的是能力,而主所給我們的是權柄。主就是給我們權柄,來對付仇敵一切的能力。這就如汽車在馬路上行駛的時候,能力雖然很大,但警察站在崗位上,卻有權柄,用棍一指,汽車就得停住。再如百萬大軍,能力雖然壯大,但總司令卻有權柄,命令一發,全軍都要聽從。這都是證明權柄能控制能力,所以權柄比能力更大。

但權柄又完全是在於地位。有地位纔有權柄,沒有地位就沒有權柄。警察若脫下制服,不站在崗位上,就沒有權柄指揮車輛。總司令若離了他的職務,也就沒有權柄號令軍隊。照樣,我們屬靈的權柄,也完全是根據我們升天的地位,何時我們一失去升天的地位,何時也就失去屬靈的權柄。所以我們要有屬靈的爭戰,第一要認識升天的地位,第二要守住升天的地位。只有這樣,我們纔能對付仇敵。

保羅第二次出門,在腓立比傳道的時候,有一個被巫鬼所附的使女,多日跟隨著他喊叫,他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巫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徒十六16~18。)這就是他站在升天的地位上,運用屬天的權柄,制止了仇敵攪擾的能力。照樣,我們今天若站在升天的地位上,也能直接吩咐環境,斥責難處,敗壞仇敵一切的作為。

可惜今天教會中的禱告,權柄的吩咐太少了,幾乎都是哭求哀告,所以不能對付仇敵,只能求神憐憫。這就證明我們實際的光景還在地上,並沒有升到天上。我們不在升天的地位上,當然就沒有屬天的權柄。這是假裝不來的。但人一有升天的光景,他不必耀武揚威,也不必裝模作樣,身上自然就披戴天上的光景,滿有天上的空氣,那美麗如月亮,皎潔如日頭的光景,就使他顯為可畏可怕。不只人怕他,連鬼也怕他。這樣的人,纔能站在屬天的地位上,使用屬天的權柄而有屬靈的爭戰。所以要認識升天,也必須認識爭戰的地位。

伍 升天的經歷

升天的地位,我們一得救就得著了,但我們如何纔能有升天的經歷?簡單的說,升天的經歷,乃是因著我們經歷死而復活而有的。基督如何是藉著死而復活達到了升天,我們也如何是藉著經歷死而復活,而有升天的經歷。

我們可以來看以色列人進迦南的故事。他們一脫離了曠野的飄流,經過約但河,就進入了迦南地。迦南地,是象徵神在地上所要得著的地,同時也豫表屬天的境界。所以,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按豫表說,就是進入了屬天的境界。他們過約但河時,將十二塊石頭埋在河底,是象徵他們的死葬。他們從河底取出十二塊石頭,是象徵他們的復活。而他們把這十二塊石頭,帶到迦南地,就是象徵他們經過死而復活,就進到了屬天的境界。所以他們藉著過約但河而進迦南,就是豫表我們藉著死而復活,而有升天的經歷。何時我們一經歷死而復活,就必達到升天的境界。

我們再看雅歌裏面那個追求主的人。她也是藉著死而復活的經歷,漸漸達到了升天的光景。在雅歌一章九節,主頭一次稱讚她,說她是法老車上套的駿馬。法老車上的馬,就是埃及的馬,雖然快而有力,但總是埃及的東西。埃及是豫表世界的。這是表明那時她追求主,跟隨主,雖然很快,很有力量,但她還是一個地上的人。到二章二節,主稱讚她,說她像百合花在荊棘內。這是說出她雖然過著清潔,並接受神看顧的生活,如同百合花,但仍舊是長在地上的。到了三章六節,主就說她是從曠野上來,形狀如煙柱,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薰的。曠野就是象徵基督徒靈性飄流的光景。她原來是在曠野飄流的,現在從曠野上來了。這就是說她脫離了靈性飄流的生活。同時她是以沒藥和乳香,並商人各樣香粉薰過的。沒藥是表明基督的死,乳香是表明基督的復活,商人的香粉,是指著出代價而得到的屬靈豐富。這是說她現在因著出代價追求,就被基督的死與復活薰過了,所以她的光景,就像離地上升的煙柱。她已經經過死而復活,而開始有一點升天的經歷了。再到六章十節,主對她的稱讚,就完全是屬天的了。到這時候,她屬靈的光景,就是如晨光、如月亮、如日頭。她真是像創世記一章所說的日、月、星一樣,擺列在天空,就能普照大地,叫地上的人都能得著她的供應。同時她身上也帶著屬天的權柄,是威嚴的,是令人生畏的。這時,她就豐滿的有了升天的經歷。

總之,升天就是死而復活的結果。我們一經過十字架的死,一進入復活,就達到升天的境地。因此我們要有升天的經歷,就要先追求死而復活的經歷。我們要嚴格的藉著主的十字架,把一切罪惡、世界、血氣、肉體、自己、天然,都帶到死地,並要藉著聖靈而進入主的復活,然後我們就能有升天的經歷,在升天的境界裏,作一個屬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