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認識身體

每一個要有屬靈爭戰的人,都必須先認識身體。可說沒有一件事,需要我們認識身體,比屬靈爭戰更急切。因為屬靈爭戰,並不是個人的,乃是身體的。不是我們單個信徒能彀和仇敵爭戰,乃是整個身體纔能對付仇敵。所以我們要說到屬靈爭戰,就不能不先來看認識身體。

為何我們必須到靈命第四層,纔題起認識身體這個問題?因為我們這裏所說的身體,乃是指著基督那奧祕的身體,就是教會說的。這身體,乃是基督那在我們眾人裏面的生命,和我們調和而成的。當我們的生命經歷還在第二、三層裏面的時候,我們還是活在自己的生命裏,對主調成這身體的生命就無法認識。乃是當我們的己生命徹底解決了,有了過約但河的經歷,而進入第四層了,我們纔能摸著這身體生命的實際,而認識這身體。

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那麼,我們每一個人裏面的生命,是一個肢體的生命,還是一個身體的生命?聖經和經歷都證明,我們每個人雖是基督的一個肢體,但我們每個人裏面所有的,絕不是肢體的生命,乃是身體的生命。我們身體上所有的肢體,都是共同有身體裏面那一個生命。所有活在身體上的肢體,牠裏面所有的生命,都必是其他的肢體所有的生命,也就是全個身體裏面的生命。就如身上一隻耳朵,除非被割下來,牠裏面的血,必同時是眼裏的血,鼻裏的血,也同時是全身的血。照樣,在基督奧祕的身體上,任何一個肢體,如果和身體是聯貫的,是有交通的,就他的生命必是身體的生命;身體的生命,也必是他的生命。他離開眾肢體不行,眾肢體離開他也不行。因為他和眾肢體裏面所有的生命,都是一個身體的生命,是無法分別,更是無法分開的。就是這個生命,是把我們眾人聯起來,成為基督的身體的,說得更準確、更透徹一點,是和我們眾人調成基督的身體的。

但這件事,在我們還未把自己身上的難處對付乾淨以前,是沒法清楚經歷到的。我們若是還憑肉體活著,還活在自己裏面,還憑天然的能力事奉神,基督在我們裏面那身體的生命,就沒法彰顯出來,我們也就沒法認識這身體。人越憑肉體活著,就越不覺得需要這身體的扶持。人越憑己意而行,就越不覺得需要教會的托住。人越憑天然事奉,也就越不覺得需要肢體的配搭。乃是一個人肉體受了對付,己意受了破碎,天然生命受了擊打,然後他裏面的生命纔給他一個感覺,叫他覺得,他不過是身體上的一個肢體,在他裏面的生命是沒有法子獨立的,所以這生命也就要求他,帶著他,去和別的肢體交通,和別的肢體聯結。到這時候,他纔開始認識一點身體,也纔有資格來摸屬靈的爭戰。

所以一面說,人要有屬靈的爭戰,來解決神的難處,必須先對付肉體、自己、和魂生命,先解決自己的難處;另一面說,人要有屬靈的爭戰,必須先認識身體,而要認識身體,活在身體裏,也必須先對付肉體、自己、和魂生命。所以不論是從爭戰一面說,或是從認識一面說,都需要人經過前三層的對付,脫離了肉體、自己、和魂生命,而達到第四層的生命經歷纔可以。

現在我們就從幾大方面,來看認識身體的事。我們先從神的計畫說起。

壹 神的計畫

神從永世裏就有一個計畫,要得著一班人,叫他們有祂的生命和形像,而與祂聯合為一。在神這計畫的目標裏,特別有兩件事,是我們在說到認識身體的時候,所必須注意的。

第一,神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裏面來,把人作得和祂一樣。這件事,是絕對和祂兒子有關係的。聖經給我們看見,神乃是在祂兒子裏面。神的所是、所有,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是在祂兒子裏面。(西二9。)可說,若沒有神的兒子,也就沒有神。

平常我們對兒子的觀念,不過重在兒子是父親生的,而兒子和父親還是可以分開的兩個人。但聖經所說神的兒子,卻重在神的表現,和神並不分開的。約翰一章十八節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這給我們看見,神的兒子就是神的表明,也就是表明出來的神。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但現在因著神的兒子把神表明出來,人看見了神的兒子,也就是看見了神。這就如今天地上的人都是亞當的後代,也都是亞當的表現。一面說,今天人看不到亞當;但另一面說,今天到處都可以看到亞當,因為亞當就在他許多子孫的裏面。所以我們看見了地上的人類,就不能否認亞當的存在。同時,從這些人類身上,我們也就認識了亞當裏面一切的故事。照樣,神的兒子就是神的表顯,神的出現。神在祂兒子之外沒有表顯,也沒有出現;所以神和祂的兒子是不能分開的。

神和祂的兒子,既是這樣不能分開,因此神計畫的目標,也就和祂的兒子不能分開。神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裏面來,就是要把祂兒子作到人裏面來;神要把人作得和祂自己一樣,就是要把人作得和祂兒子一樣;神要人與祂聯合為一,也就是要人與祂兒子聯合為一。因此,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雖然用豫表的說法,說出神在創造時就有意思要人像祂,而有祂的形像和樣式;但到了新約,卻清楚而具體的點出,神要人有祂的形像,就是要把人『模成祂兒子的模樣』。(羅八29,原文。)人被模成祂兒子的模樣,也就是有祂的形像了。

第二,神所要得著的這一班與祂兒子聯合為一,和祂兒子一樣的人,在祂眼中看來,並不是單獨一個一個的,乃是集體的、合一的。這個思想,我們可以從聖經所說我們與祂兒子的關係,那三種不同的說法看出來。

第一,說我們是神兒子的眾弟兄。(來二11,羅八29。)從這一面看,好像我們是單獨的,一個一個來作神兒子的弟兄。但聖經這一種說法,乃是重在說到我們和基督一同表現神。在基督還沒有道成肉身以先,神在宇宙中只有一個兒子,只有一個表現。等到基督道成肉身來到地上,把祂的生命分賜給我們,叫我們也成為神的兒子,而作了祂的弟兄,從此在宇宙中,神就有了許多兒子。那一個兒子怎樣是神的表現,這許多兒子也同樣都是神的表現。所以說到我們是基督的眾弟兄,乃是重在我們和基督一同來作神的兒子,一同來作神的表現。雖然如此,聖經的意思也不是說,我們是單獨的。因為雖然我們是一個一個的作基督的弟兄,但聖經又說,我們乃是神的一個家。(提前三15。)我們雖是神許多的兒子,卻不是以許多單個的兒子作單位,乃是所有的兒子成為一個家,以一個家作單位。所以還是集體的。

第二,說我們是基督的配偶。(弗五31~32,林後十一2。)也許有人想,得救的人有千萬,大概基督也有千萬個配偶,好像多妻一樣。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基督只有一個配偶,就是我們這千萬個得救的人,合起來而成的教會。

聖經說到我們是基督的配偶,是重在說到我們是出於基督,是基督分出來的一部分,就像夏娃是從亞當分出來的一部分一樣。當初亞當並沒有分出許多部分,只分出一部分,就是一條肋骨,成了夏娃。照樣,基督也沒有分出許多部分。基督並沒有分出一部分,來叫這位弟兄得救,再分出一部分,來叫那位姊妹得救。基督只分出一部分,來叫教會得救。教會是基督分出來的那獨一部分。所以說到我們是基督的配偶,就比說我們是基督的眾弟兄,集體得多了。

第三,說我們是基督的身體。以弗所一章二十三節說,『教會是祂〔基督〕的身體。』林前十二章二十七節說,我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十章十七節又說,『我們雖多,仍是…一個身體。』這些話,都給我們看見,我們乃是基督的身體,並且我們不是每一個人都個別的是基督的一個身體,乃是大家合起來,成為基督一個奧祕的身體,而各自作這個身體上的一個肢體。所以身體這個說法,最能說出我們乃是集體的、合一的。

前面說到我們是基督的配偶,是重在教會是出於基督的。這裏說到我們是基督的身體,是重在教會是與基督一體的。夏娃怎樣是出於亞當,又歸於亞當,與亞當成為一體,教會也照樣是出於基督,又歸於基督,與基督成為一體。基督是頭,教會是身體,二者是無法分開的。所以教會的本身是一,教會和基督也是一。這就更說出神所要為祂兒子得著的,乃是這樣集體的一班人,而不是單獨的,個別的一些人。

歸納起來,我們在神的計畫裏,可看見五點:第一,神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裏面來,和人聯合,使人像祂。第二,神乃是在祂兒子裏面,所以祂要把自己作到人裏面,就是要把祂兒子作到人裏面;祂要得著人和祂聯合為一,就是要得著人和祂兒子聯合為一。第三,神所要得著和祂兒子聯合為一的人,乃是祂兒子的眾弟兄,要和祂兒子一同作兒子,一同彰顯祂自己。第四,這班人又是祂兒子的配偶,乃是出於祂的兒子,是從祂兒子分出來的。第五,這個配偶,不只是出於祂的兒子,也要歸於祂的兒子,作祂兒子的身體。等到這個身體一出來,神的計畫就完成了。所以簡單的說,神的計畫,就是要為祂兒子得著一個身體,就是教會;教會是基督的身體,乃是神的計畫惟一的目標。神的創造是為此,神的救贖是為此,神歷世歷代的工作也都是為此。等到這一個目標達到了,基督的身體出來了,就配偶也有了,眾弟兄也有了。那時,神的心願和目的就達到了,神的計畫也就完成了。所以我們要認識身體,必須認識神的計畫。

貳 神的創造

第二,我們來看神的創造。我們前面說過,神的心願是要一班人都有祂的生命,作祂的彰顯。為著這一個,祂就來創造。但是當神創造人的時候,卻沒有造出許許多多人來,只造了一個人,就是亞當。神能造一個人,當然神也能造千萬個人。但為何神不這樣作?為何神不同時造出千萬個人,卻只造出一個亞當,然後再叫亞當生出千萬個人來?那個原因,就是在於神的思想乃是一。

有史以來,人類的數目多得無數,但因為都是出於亞當,所以在神看來,就只是一個人。在神看,宇宙中只有一個人,並沒有千千萬萬個人。林前十五章四十五和四十七節,就是一個憑據。使徒在那裏說到亞當和基督,就說是『頭一個人』,和『第二個人』。而這第二個人,又是『末後的』一個人。所以從創造直到如今,在神的心目中,除了基督之外,只有一個人。神為著達到祂的目的,完成祂的計畫,只創造了一個人。這就是說出神沒有意思把祂自己作到千萬個單獨的人裏。祂只要把祂自己作到一個集體的人裏,在這一個集體的人裏彰顯祂自己。

神造女人也是這個原則。在創造裏面,神也只造了一個女人,就是夏娃。我們都知道夏娃乃是豫表教會。造男人只造一個,就是說,神只要一個集體的人來作祂的形像。造女人只造一個,也就是說,神只要一個集體的人,就是教會,來作基督的配偶。總之,在神的創造裏,祂的思想就是一,而這個一,就是我們所說的身體。

參 神的救贖

第三,我們來看神的救贖。在神的救贖裏,祂的思想還是一。雖然在我們的經歷中,有的人是現在得救的,有的人是幾十年或幾百年前得救的,有的人是在中國受浸的,有的人是在外國受浸的,好像不同時,也不同地,但就神而言,祂從來沒有救單個的人,祂是一救就把整個教會都救贖出來了。

對於這事,舊約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豫表,表明得很清楚。當初以色列全家,乃是同時同地喫羊羔的肉,抹羊羔的血,也是同時同地過了紅海,出了埃及。固然,若是以我們人小的眼光來看,有的人是在這裏喫肉抹血,有的人是隔了幾百家在那裏喫肉抹血。過紅海的時候,有的人走在隊伍的前頭,有的人走在隊伍的後頭,中間可能差了幾千尺,時間也可能差了幾十分。但在神大的眼光看來,他們喫肉抹血都是在蘭塞一地,過紅海也都是同時過去的。

比方螞蟻搬運食物,在牠們看,要從房間的這一角,搬到那一角是很遠了。但以我們人的眼光看,牠們不過都是在一個房間裏面。照樣,以我們的眼光看,我們眾人得救,有早、晚、彼、此。但在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所以,以神永遠的眼光看,我們大家的得救,都是同時的。祂並不是把我們一個一個單獨的救了來,祂乃是把我們全體當作一個人救了來。所以在祂的救贖裏,正像在祂的計畫,和祂的創造裏一樣,那個思想還是一。祂沒有計畫為祂兒子得著兩個身體,只得一個,祂沒有來為祂兒子創造兩個人,只造一個,同樣,祂也沒有為祂兒子救出兩個人,只救一個。無論在神的計畫裏、創造裏、救贖裏,都只有一,都只是一,而這個一,就是身體。

肆 在基督裏

我們既蒙了救贖,到基督裏來了,這在基督裏的地位,仍然是一。我們各人在自己裏面,就是千萬個。我們一在基督裏,就只是一個。在基督裏,只有一個教會。在基督裏,只有一個奧祕的身體。這個在基督裏的奧祕身體,就叫作一。身體屬靈的意義,就是一。甚麼時候我們基督徒作得不一了,就是不在身體裏了,也就是證明我們沒有看見身體是甚麼。

以弗所書是專講教會的,牠講教會乃是基督奧祕的身體。但以弗所書也是一本講『一』最多的書。牠一共講了七個一:一個身體,一位聖靈,一個指望,一位主,一個信,一個浸,一位神。(弗四4~6。)七是完全的數字。所以這完全的一,是在身體裏。這完全的一,也就是在基督裏那奧祕的身體。

伍 在聖靈裏

在基督裏是一,在聖靈裏更是一。這在聖靈裏的一,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交通。我們都活在聖靈裏,就有這個交通,就有這個一,也就有身體的實際。我們一失去這聖靈裏的交通,就沒有這個一,也就沒有身體了。

陸 在生命裏

在生命裏,我們還是一。我們在生命認識十四點裏已經說過,我們裏面所得著的生命,並不是局部的,乃是整體的。因著聖靈的交通,我們每一個人所得著的生命,都是全部的,不是分割的。我裏面的生命,就是你裏面的生命,也就是神裏面的生命。所以我們眾人裏面的生命,是一個,我們眾人在這個生命裏,也是一個。不只那些好的基督徒,在生命裏,和我們是一個,就是那些不好的、失敗的、軟弱的基督徒,在生命裏,和我們還是一個。這在生命裏是一,也就是基督那奧祕的身體。

柒 在交通裏

這裏所說的交通,就是生命的交通。我們眾人在生命裏既是一,就在出於這生命的交通裏,當然也是一。在聖經中,『交通』這個字,原文就有『一』的意思。有一,就有交通;沒有一,就沒有交通。所以我們在交通裏,也是一。今天在基督教裏,常有人提倡聯合。這是證明他們已經不合一了,已經不在交通裏了,所以纔需要聯合。若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活在交通裏,結果不必聯就是合的,就是一的。而這個一,就是基督的身體。

捌 在經歷裏

以上七點既都是一,那麼在我們的經歷裏,也該是一。我們若在經歷裏也是一,也感覺一,也摸到一,那就是我們認識身體,而活在身體裏了。但事實卻不簡單。在神的計畫裏,在神的創造裏,在神的救贖裏,在基督裏,在聖靈裏,在生命裏,在交通裏,都是一,這都是神那一面所成就的事實,都沒有問題,但在我們這一面,我們在經歷中能否也是一,這就因人而異了。有的人已經經歷到一點,有的人還沒有。我們現在所著重要講的,就是這在經歷裏的一。

首先我們要知道,這對『一』的認識與經歷,和屬靈的年齡有絕對的關係。幼稚浮淺的人,對於一的認識和感覺就淺、就輕;老練成熟的人,對於『一』的認識和感覺就深、就重。比方一個初蒙恩的弟兄,覺得自己是剛得救的,而別的弟兄,有的是五年前得救的,有的是早十幾年就得救的,那差別太大了。等到他有一點愛主了,就覺得那些不愛主的弟兄姊妹,比他太不如了。他若學了一點屬靈的功課,就感覺他比那些沒有學過的弟兄姊妹,強得多了。他有時和比他幼稚的弟兄姊妹一同聚會,就感覺他們的禱告不行,內容發表都跟不上,所以他就不願開口。他這樣一直覺得和別人不同,就是沒有一的感覺,也就是證明他自己還是在幼稚中,還不認識身體是甚麼。

老練的弟兄姊妹,就不是這樣。他們常有兩面好像是矛盾的感覺。一面覺得那些幼稚的弟兄姊妹,實在和他們相差太多;另一面又覺得他們和弟兄姊妹們都是一樣。弟兄姊妹感覺怎樣,他們也能隨著感覺怎樣。人在靈性上越幼稚,就越感覺和別人有分別。人在主裏越深,屬靈經歷越高,這個分別的感覺就越沒有了。所以我們在經歷裏不能一的原因,就是在於幼稚浮淺。若是我們在生命裏的經歷,深到第四層了,自然就沒有分別的感覺,而有一的感覺。這就是認識身體了。

如果以對付來說,認識身體也可算作一種對付,就是對付單獨。所有不認識身體的人,都是單獨的人。他們的看法是單獨的,他們的行動是單獨的,他們的生活是單獨的,他們的工作也是單獨的。人所以有這些單獨的光景,都是因著還活在肉體、自己、和天然裏面。單獨這個東西,是靠著肉體、自己、和天然而活的,也是繞著這些而生的,正像藤蘿是繞著樹木而生的一樣。所以只有等肉體、自己、和天然這棵樹被對付倒了,單獨的藤蘿纔能死了。人只有把肉體、自己、和天然,嚴格的對付過了,纔能把單獨對付掉。人不單獨了,就是認識身體了。

所以認識身體,並不是一個道理,講一講,聽一聽,就能懂了。認識身體,乃是已往許多經歷的結果,經歷到末了,就認識這個東西了。這就如我們要去遊覽一個名勝,必須先走一段路,路走完了,地方到了,也就看見了。認識身體,也是這樣。我們若要認識身體,要在經歷中摸著身體的實際,也就要好好在屬靈的路程上走一段路,爬一段坡。我們要從了結已往起,經過對付罪,對付世界,對付良心等等,一站一站緊緊的爬,一個一個功課好好的學,特別是對付肉體、自己、和天然,更要嚴格的學,等到靈命的前三層我們都經歷了,爬到第四層了,自然而然我們就達到一個地步,能認識基督這奧祕的身體了。

實在說,一切真實屬靈的認識,都不能離開經歷,都是根據經歷而有的。經歷達到甚麼地步,屬靈的認識纔能達到甚麼地步。比方一個聖經中的真理,起初因著我們經歷搆不上,就不能透徹認識,最多不過在裏面有一點感覺而已。但我們若能跟隨那個感覺,好好去經歷,到有一天,這個真理就會在我們裏面放光,一面是真理印證了經歷,一面是因經歷而認識了真理,所以我們就有了一個真實的屬靈認識。

比方人若沒有生命交通的經歷,就不會懂得甚麼叫作住在主裏面;人若沒有隨從靈而行的經歷,也就不能知道膏油塗抹的教訓究竟是甚麼。照樣,人若沒有對付肉體,棄絕自己,破碎天然的經歷,也就不能認識甚麼叫作身體;對於身體的道理可能知道一點,但那個究竟,那個實際,卻是摸不著的。基督的身體不是一個道理,基督的身體乃是一個實際。人必須爬過一段經歷的坡,纔能看見,纔能摸著。所以我們要認識身體,並不在於苦求。不是說我們禁食禱告三晝三夜,就能看見了,這沒有用。對身體的認識,乃是經歷的結果,乃是走屬靈路程的結果。經歷彀了,路程到了,自然就認識了。

我永不忘記,在已往一次特別聚會中,一位年長同工的信息。他一再著重的說,必須先有羅馬八章,纔能有羅馬十二章。必須經過羅馬八章的治死肉體,纔能達到羅馬十二章的認識身體。所以我們必須從開頭就嚴格的對付,尤其到了對付肉體、己、和天然,更要認真,更要厲害,直到我們有了羅馬八章治死肉體的經歷,就能看見羅馬十二章的身體。我們的身體(即肉體)治死了,基督的身體就顯出來。這是一個屬靈的實際,沒有假冒,也無法假冒。好像別的屬靈東西,還可以假冒,謙卑可以假冒,溫柔可以假冒,信心可以假冒,愛心可以假冒,甚至屬靈都可以假冒,但認識身體這件事沒法假冒。經歷到了,認識了就是認識了,經歷不到,不認識就是不認識,道理講得再多也沒有用。

玖 認識身體的驗證

認識身體既是這樣實際的一件事,那麼我們憑甚麼纔能知道一個人已經認識了身體?這,我們至少可以找出三點來驗證:

一 不能單獨

人認識身體的頭一個證明,就是不能單獨。我們已經看過,前面所列的七個大點,在神的計畫裏,在神的創造裏,在神的救贖裏,在基督裏,在聖靈裏,在生命裏,在交通裏,都是一,都不能分離,都不能單獨。所以我們若真認識了身體,真有了這七大點的一,結果必不能單獨了。人還未認識身體之前,他是單獨的,他也能單獨。他的生活、行動、工作、事奉,都是單獨的,外表好像和弟兄們在一起,卻沒有真實的配搭和聯絡。但等到他在生命裏往前去,認識了一點身體,他就看見作基督徒不是單獨的,乃是團體的。他若要一直活在主裏面,就不能失去身體的交通,也不能離開肢體的配搭。到這時候,基督的身體對於他就是一個實際的東西。他在教會中,就再也不能單獨事奉了。他從最深處,感覺需要別人和他一同作基督徒。他在主面前,不只重大的行動和工作,需要弟兄姊妹,就是連讀經、禱告,都非有別的肢體不可。沒有弟兄姊妹的配搭,就不能工作,沒有教會的扶持,也不能生活。到這時候,他就很自然的,和眾聖徒配搭成一個身體,而無法分離。所以,凡還能單獨的,就是沒有認識身體;凡真認識身體的,定規不能單獨。

二 知道別人不在身體裏

人認識身體的第二個證明,就是能知道別人不在身體裏。一個人認識了身體,不只他自己是實實際際的活在身體裏,並且別人是否活在身體裏,他也能很清楚的分辨。

人認識身體以後,所以有這分辨的能力,完全是因為他在主裏面的交通達到了那個深度而有的。我們知道,我們和主的交通,乃是隨著生命的經歷而加深的。雖然我們靈命在第一層時,就和主有交通,而我們靈命到了第四層時,也是和主有交通,但那個交通的深淺卻大有分別。當兩個交通程度不同的人在一起時,交通深的人,能遷就交通淺的人,與他有交通。不過那個交通,只能限在對方的程度以內,若是超過,就顯得格格不入,對方就搆不上了。因此,經歷深的人,能將就經歷淺的人,而經歷淺的人,就不能將就經歷深的人。這是屬靈交通的一個大原則。

就因這緣故,在主裏面深的人,能認識淺的人,而在主裏面淺的人,不能認識深的人。我們若被主帶到第四層,有了第四層深的交通,當我們與人接觸時,就能藉著交通,而認識對方是否已經到了第四層,已經認識了身體。但我們自己如果還未到第四層,還不認識身體,就沒法分辨別人如何。

舉一個最淺的比方。若是我們還未重生,別人和我們談到重生的事,就覺得格格不入,並且別人有沒有重生,我們也不懂得。若是我們已經得著重生,就不只能在重生這件事上,和人談得來,並且我們對那些還未重生的人,也很容易感覺到。我們能感覺別人未得重生,那就證明我們是重生的人。

再比方,我們若是有過奉獻,和對付罪的經歷,也就能很容易的認識那些還沒有這些經歷的人。因為他們和主的交通,還未達到這一層,對我們所談的,就摸不著邊際,沒有甚麼反應。反過來說,我們如果也沒有這些經歷,就別人是否已經奉獻並對付罪了,我們也不會有感覺。

不只我們能藉著交通,來斷定人是否認識身體,並且認識身體這個經歷的本身,也可說就是一個交通的問題。人在身體裏,就在交通裏;人不在身體裏,也就不在交通裏。基督徒很多,卻大都失去交通的地位,失去交通的實際。這就是說,他們沒有看見身體,沒有在身體裏。因此,我們能在交通中,驗證我們是否在身體裏。我們若是真認識了身體,定規能知道別人在不在身體裏。因為別人若未活在身體的實際裏,就不在身體這個交通裏,我們和他們在這一點上就是交不通的,因此只要一接觸就知道了。反之,若是我們從來感覺不到別人不在身體裏,那就證明我們也不在身體裏,我們還沒有認識身體。所以,我們是否認識身體,也可以從我們接觸人的時候,裏面感覺的光景得到驗證。

三 認識權柄

認識身體的第三個證明,乃是認識權柄。一個人是否認識身體,就是看他是否認識權柄。真認識身體的人,定規認識權柄;不認識權柄的人,就是沒有認識身體。認識身體,和認識權柄,乃是沒法分開的。

認識權柄,和前面所說的不能單獨,也是相連的。可說認識權柄,也就是不能單獨。人是否認識權柄,就看他是否還能單獨。若是一個人還能單獨,還覺得單槍匹馬來事奉神就可以了,並不需要和人配搭,這就證明他沒有認識權柄,沒有認識身體。因為權柄只能在身體裏,在配搭中顯出來。如果一個肢體是單獨的,是孤立的,他和別人就沒有權柄的關係。但我們若看見神所要得著的,乃是一個身體,而我們不過是這身體上的一個肢體,絕不能單獨存在,一單獨就是脫節的,這時我們就必須好好認識權柄,各自守住在身體裏的地位,而與眾弟兄姊妹有配搭。

那麼,權柄究竟是甚麼?簡單的說,權柄就是元首基督的權柄,顯在身體上的次序裏。比方我們肉身的身體,最上面的是頭,這頭就是全身體的權柄,而顯在身體上的次序裏。在頭以下有手,有軀幹,再下有腳,四肢百體都有一定的次序。所以,一個肢體除非是單獨的,牠就不能不在這個次序裏面。一個肢體如果是在身體上,就必定是在這個次序裏面,一面有別的肢體作牠的權柄,一面牠也作別的肢體的權柄。比方一隻手掌,上面是膀臂,下面是手指,所以很自然的,膀臂就是手掌的權柄,手掌又是手指的權柄。這些權柄,就是根據牠們的次序,也就是頭的權柄顯在牠們這些肢體的次序裏。我們所說的權柄,也就是指著基督在祂身體上的次序裏所顯出的權柄。我們都是基督身體上的一個肢體,自然也都有我們各自的地位和次序。如果我們受過屬靈的教導,在神面前真受過帶領,認識了肉體,對付過己,破碎了天然的生命,就我們一在弟兄姊妹中間,必能立刻知道自己的次序,曉得誰在我前面,誰在我後面,誰是我的權柄,我是誰的權柄,也就是知道誰是元首在我身上的權柄,我是元首在誰身上的權柄。這正如一個家庭中,兄弟姊妹每一個都很清楚自己的排行;誰該聽誰的話,誰該是誰的權柄,彼此都很清楚。所以這種權柄,都不是人自居的,也不是人選舉的,乃是一個自然生命的次序,就是元首基督在祂身體的各肢體上所顯明的。只有那些活在肉體裏,隨從己意,憑靠天然的人,纔會顯出彼此爭大的醜態。凡真學過功課的人,都能認識元首在身體上的權柄,而安息在自己該守的次序上,是自然的,也是滿足的,無所謂謙卑,也無所謂驕傲。就是他服權柄,也是極其自然,不是咬著牙根勉強服的。這樣的人,就是一個認識權柄的人,也就是一個認識身體的人。因為認識權柄,就等於認識身體。所以認識身體這件事,也可稱作認識權柄。

所以我們若是還不認識自己在身體裏的次序,就證明我們生命的光景,還沒有達到第四層。我們若是在一、二、三層裏,已經有過各樣的對付,特別是對肉體、己意、和天然,都對付得徹底了,聖靈在我們裏面,自然就會帶領我們認識我們各自在基督身體裏的次序,使我們中間的生活、事奉,都滿有身體配搭的味道。這樣,基督的身體就能逐漸顯在我們中間了。

總括的說,我們若對身體有了認識,自己是可以知道的。雖然我們是在甚麼時候開始認識的,我們不一定知道,但我們有了那個認識,總是知道的。這就如人的病得痊愈,病退去那個準確的時間,難以知道,但病好了總是知道的,因為那個感覺不同了,表現也不同了。照樣,一切真實屬靈的認識,雖然難以準確的指出是在那一天,那一時,那一分開始進入的,但事後卻都能有很清楚的表現。因此,人若真認識了身體,遲早總要顯出以上所說的三種光景來。第一,他再不能單獨了;第二,他能覺出別人不在身體裏;第三,他在弟兄姊妹中間,不必特為去找,就很清楚自己在身體裏的次序,知道誰是他的權柄,他是誰的權柄,也就是知道元首的權柄是顯在誰的身上。這三點,就是認識身體的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