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拉太三章一至二十二節裏,基督被揭示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按照創世記二十二章十七至十八節上半,主應許亞伯拉罕說,『論福,我必賜福給你;論繁增,我必使你的後裔繁增,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的後裔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在這豫言中我們看見一個應許,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成為全人類極大的祝福,因為萬國都必因他的後裔得福。
在二十六章四節,神向以撒重申這豫言;在二十八章十四節,神又向雅各重申這豫言。這三節經文不是三個豫言,乃是一個豫言,說到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這豫言的話不僅應驗在馬太一章一節,那裏說到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應驗在加拉太三章十六節,這節說,『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和眾後裔,像是指著許多人,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基督出生為亞伯拉罕的子孫,是從蒙揀選的族類生的。因此,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基督在祂的人性裏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以基督的福音賜福給萬國。(8~12,16。)祂將神帶給我們,並將我們帶給神,使我們享受神的祝福。祂帶給萬國祝福。無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因祂得福。(創二二18上。)我們在本篇信息中會看見,加拉太三章十四節指明,那福乃是作為三一神之終極完成的那靈。我們接受那靈,就是接受三一神這永遠的生命作我們的福分。我們藉著信基督,接受了那靈。那靈又稱為恩典的靈。(來十29。)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福臨到我們時,就是恩典;這恩典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現今基督既是那靈,(林後三17,)祂不僅是那承受應許的後裔,也是神所應許給我們承受的福。
按照加拉太三章十六節,基督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承受應許的後嗣。在這裏,基督是承受應許的惟一後裔。因此,我們要承受那應許的福,就必須與基督是一;在祂以外,我們無法承受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在神眼中,亞伯拉罕只有一個後裔,就是基督。我們必須在祂裏面,纔能有分於神所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根據十四節,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神自己要來作亞伯拉罕的後裔,這後裔藉著成為包羅萬有的靈給人類接受,(林前十五45下,)就成為萬國的祝福。神賜福給亞伯拉罕,至終產生基督這獨一的後裔,地上萬國都要因祂得福。(徒三25~26,加三16。)所有在基督裏的信徒乃是團體基督的肢體,(林前十二12,)都包含在這後裔之內,成為承受神應許之福的後嗣。(加三7,29。)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其人性裏被釘十字架,為我們成了咒詛,好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拉太三章一節題到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十三節往前說,『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基督代替我們掛在十字架上,不僅為我們承當咒詛,更為我們成了咒詛。律法的咒詛,出自人的罪。(創三17。)基督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亞當藉著墮落,把我們眾人都帶到咒詛之下;身為亞當墮落的後裔,我們這些罪人都在咒詛之下。咒詛的起源是人的罪。神在亞當犯罪之後,發出咒詛,說,『地必因你的緣故受咒詛。』(17。)咒詛的記號就是荊棘。(18。)為這緣故,在亞當犯罪之後,地長出荊棘。
然而,咒詛是律法賜下之後纔正式形成的。如今律法宣告說,亞當所有墮落的後裔,都在咒詛之下。換句話說,咒詛是藉著律法完成的。這意思是,律法施行咒詛。因此,咒詛與神的律法有關;這是公義之神對罪人的要求。
律法定罪我們,並使咒詛成為正式的,但基督藉著祂的釘十字架,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祂在十字架上,甚至為我們成了咒詛。因此,那藉著亞當的墮落而進來的咒詛,已藉著基督的救贖解決了。
當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時,也除去我們的咒詛。荊棘冠冕指明這點。(約十九2,5。)荊棘既是咒詛的記號,基督戴荊棘冠冕,就指明祂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咒詛。因為基督代替我們受咒詛,律法的要求得著了滿足,祂就能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基督不僅贖出我們脫離咒詛;祂甚至替我們成為咒詛。這指明祂完全為神所離棄。神在經綸上棄絕了基督,也將祂當作咒詛。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將我們從律法的咒詛帶出來的偉大工作,祂作工擔當我們的罪,並除去咒詛。
神造人時,定意要人享受神作人的福分;但因著亞當的墮落,人失去神作他的福分和享受。不僅如此,因著人不認識自己已經完全墮落、無可救藥、且毫無盼望,就試圖憑自我努力來討神喜悅。這迫使神頒賜律法,以暴露人墮落的光景。神知道人不能遵行律法,就把律法賜給人,目的不是要人遵守,乃是要人領悟自己是完全墮落且無望的。
在這裏我們需要看見,在頒佈律法之前,神應許亞伯拉罕一個福:必有一個後裔從他而出,這後裔不僅使他本家、本族得福,也要使萬國和所有的外邦人得福。在亞當身上,有罪和咒詛;在亞伯拉罕身上,卻有神的應許。這應許的背景乃是咒詛臨到人類身上。因著人類在咒詛之下,人的方向是走下坡的。但神進來呼召亞伯拉罕並且應許說,萬國—在咒詛之下的全人類—都要因他的後裔得福。
但以色列人沒有領悟,神的心意不是要他們遵守律法,乃是要藉著律法,將他們帶回賜給他們祖宗亞伯拉罕的應許。因著以色列人沒有看見,律法的功用是要暴露他們墮落的光景,並將他們恢復到所應許的福分,他們就想要遵守律法,因此落到律法的咒詛之下。(申二七15~26。)以色列人的天性是墮落的,必然無力遵行律法;因此,他們就在律法下受咒詛。
藉著成為肉體,基督成了亞伯拉罕的後裔;藉著釘死,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基督這樣作,就除去了所有信祂之人所受的咒詛。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基督為我們成了咒詛,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使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能賜給所有相信基督的人。
在加拉太三章十節保羅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詛的。」』我們若想要守律法,就落在肉體裏,自然而然就來到咒詛之下,因為那些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我們不該試圖守律法,反該感謝律法暴露我們,然後再向律法道別。我們應當離開律法,到基督那裏,到十字架那裏。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被釘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使我們能接受那靈,作為應許給亞伯拉罕之福音的福;這應許乃是萬國都必因祂得福。加拉太三章十四節說,『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這節經文將所應許的那靈與亞伯拉罕的福結合一起。亞伯拉罕的福,就是神為著地上的萬國,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創十二3。)這應許已經成就了,這福已經在基督裏,藉十字架的救贖臨到了萬國。加拉太三章十四節的上下文指明,那靈就是神為著萬國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藉著相信基督所接受的。那靈,就是複合的靈,乃是神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裏,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並降下的過程,給我們接受,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這是神福音的中心。神應許亞伯拉罕物質方面的福乃是美地,(創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作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西一12。)因著基督至終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這應許之靈的福,就與應許之地的福相符。實際上,這靈作基督在我們經歷中的實化,就是美地,作神全備供應的源頭,給我們享受。
在加拉太三章十四節,應許的福乃是那靈;而在十六節,應許是向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立的。一面,那靈是包羅萬有的基督;另一面,那靈作應許的福,是給基督這後裔的。我們相信主耶穌,就接受祂作後裔,作生命。這後裔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是美地的實際。我們所接受為後裔的基督,就是美地所豫表的那靈。基督進到我們裏面作後裔,但我們憑祂而活,祂就成為那地(包羅萬有的靈),就是我們的分。這是應驗神應許亞伯拉罕的話,藉著他的後裔,福音的福要臨到地上的萬族。
我們的福就是神自己,祂具體化在基督裏,實化為那靈,為著分賜到我們裏面,給我們享受。在宇宙中,惟有神自己是福,其他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傳一2。)整個宇宙都無法與我們的三一神相比。我們若有神,就有福。然而,神要成為我們的福分,這牽涉到一個過程。正如食物必須烹調過,纔能成為我們的福分,神也必須經過『烹調』,好成為我們的福分。在經過過程之前,神是『生』的神;在經過過程之後,神成了『烹調過』的神,可以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這位神的總和,就是經過過程、終極完成、包羅萬有、賜生命、內住的靈。祂這奇妙之靈,乃是從神給我們的福。福音的福乃是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總和與集大成。
我們永世屬靈的福,乃是要承受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作我們的基業。在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裏,我們要享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就是那包羅萬有、終極完成、賜生命的靈。(啟二二1,約七37~39。)甚至今天,最令我們享受的就是內住的靈。
在神完全的福音裏,我們在基督裏不僅接受赦罪、洗淨和潔淨的福,更接受那最大的福,就是三一神,父、子、靈,作為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極其主觀的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能享受這包羅萬有者作我們每日的分,這是何等的福!
應許給亞伯拉罕之福音的福,乃是包羅萬有的靈,這靈複合著基督的神性、人性、人性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同其功效、大能的復活同其生命能力、以及升天。這複合的靈就是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所說,在耶穌得榮耀之前還沒有的那靈。主在這節經文告訴門徒,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聖靈已經有了,但包羅萬有、複合的靈還沒有,因為在耶穌說這話時,祂尚未得著榮耀,就是尚未釘十字架並復活。(路二四26。)基督藉著釘十字架與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複合的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
這包羅萬有、複合的靈,由出埃及三十章的聖膏油所豫表;這複合的膏油包含了橄欖油和四種香料。一欣橄欖油與四種香料複合,產生了聖膏油。四種香料—沒藥、肉桂、菖蒲、桂皮—與橄欖油複合,製成複合的膏油。在豫表裏,油表徵神的靈;複合的膏,就是油與四種香料調和,表徵複合的靈。藉著複合的過程,油成了膏。在出埃及三十章之前,『還沒有』這膏,但在三十章之後,這樣的膏就確實存在了。照樣,在基督釘十字架、復活、並得榮之前,還沒有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的那靈;(約七39;)但藉著基督釘十字架並復活的過程,油所豫表之神的靈,成了膏所豫表之複合的靈。
這複合膏油的成分意義如下:流質的沒藥是埋葬時所用的香料,(十九39,)表徵基督寶貴的死。(羅六3。)香肉桂表徵基督之死的甜美與功效。(八13。)香菖蒲,出自一種在沼澤或泥濘之處往上生長的蘆葦,表徵基督寶貴的復活。(弗二6,西三1,彼前一3。)桂皮,古時用以驅逐蛇蟲,表徵基督復活的大能。(腓三10。)不僅如此,四這數字表徵以人為首(創一26)的受造之物,(結一5,)一這數字表徵獨一的神,(申四35,提前二5,)所以,四種香料表徵在神創造裏基督的人性,一欣橄欖油表徵獨一的神帶著祂的神性。因此,橄欖油與四種香料相調,表徵在複合的靈裏,神與人,神性與人性的複合、調和。(參利二4。)不僅如此,四種香料的分量有三個完整的五百舍客勒單位,中間的五百舍客勒分開為兩半,表徵在復活裏的三一神,第二者(子)藉著在十字架上的死『分開了』。在聖經裏,五是負責任的數字,(太二五2,)因此,複合膏油的五種元素以及四種香料的三個五百舍客勒單位,表徵三一神在復活裏作為大能、能力,為著擔負責任。基於前述意義,四種香料與橄欖油複合成一種膏油,表徵藉著基督的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等過程,上述元素就與神的靈調和,產生複合的靈。在基督釘十字架並復活之前,神的靈沒有這些元素;但在基督復活之後,這些元素複合到神的靈裏,神的靈就成了那靈,也就是由複合的膏油所象徵之複合的靈。
那靈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賜給我們作為福音的福。保羅在陳明福音實際的福時,並不是列出許多項目,諸如平安、喜樂、赦罪等;反之,他只說到一個人位—作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終極完成的那靈。聖經啟示我們的神是三一的。(太二八19。)父計畫,子基督藉著那靈創造宇宙。(弗一9,創一1~3,約一3,西一16,來一2,10,詩一○二25~27。)有一天,神成為肉體,成為人,名叫耶穌;祂成了神人,是神活在人裏面。祂是子,同著父,憑著靈;(約八29,太十二28;)整個神聖三一都具體化身在祂裏面。(西二9。)經過大約三十三年半的人性生活之後,祂上了十字架。當祂死在十字架上時,祂乃是作為子,同著父,憑著靈而死。祂不僅是作為在人肉體裏的神子死於十字架,更是整個三一神都聯於祂的釘十字架。(來九14。)為此,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告訴我們,神用自己的血,就是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約壹一7,)買了召會。雖然許多基督教教師不敢說神死在十字架上,但衛斯理查理(Charles Wesley)卻認識這點,並在他的一首詩歌中說,『驚人之愛,何竟如此?我主我神為我受死!』(詩歌二三四首。)祂死在十字架上之後,被埋葬。三日後,祂從陰間和墳墓裏出來,祂復活了。一面,祂作為人,是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羅八11,徒二24,32,十40;)另一面,祂作為神,是祂自己從死人中復活。(41,帖前四14。)按照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半,基督這末後的亞當,在祂的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就是賜人生命的靈。(林後三6。)林後三章十七節證實基督乃是賜生命的靈;這節說,『主就是那靈。』
賜生命的靈乃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三一神—父神、子神、靈神—已經經過了過程,終極完成為那靈。因此,那靈是三一神在基督裏,經過種種過程的終極完成。這賜生命的靈乃是福音的福;福音的福就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作為那靈臨及我們。在這複合、包羅萬有的靈裏,有基督的人位和一切的過程,包括祂的神性、人性、使祂完成救贖的釘十字架、使祂賜給我們生命的復活、以及使祂作萬有之主的升天。(羅八11,林後三18。)我們若有那靈,就有了一切,我們一無所缺。那靈是我們過基督徒生活的一切;基督徒的生活完全是在於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為包羅萬有的靈。我們若有那靈,我們就有神、人、救贖和赦罪。那靈就是我們的神、父、主、救贖主、救主和牧人;那靈是我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公義、聖別、變化和救贖。包羅萬有的靈乃是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為福分賜給我們。我們該讚美主,因我們已經得著那靈作這樣的福,並且可以時時享受祂,直到永遠。
加拉太書啟示,接受、經歷、並享受包羅萬有之基督(作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就是神全備福音那包羅一切之福的集大成)的路乃是:藉著神將基督啟示在我們裏面;(一16上,弗一17,創十三14~18及18註1,弗三8,19;)藉著我們本於聽信仰接受基督;(加三2;)藉著按著靈而生,並藉著得神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四29下,6;)藉著因受浸被放在基督裏而穿上基督;(三27;)藉著在基督的死裏與祂聯合,使那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祂在我們裏面活著;(二20;)藉著憑靈活著,並憑靈而行;(五16,25;)藉著受生產之苦,使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四19;)藉著照那靈的願望和目的而為著那靈撒種,以完成那靈所願望的;(六7~8;)藉著誇基督的十字架並活新造;(14~15;)以及藉著用我們的靈享受主耶穌基督的恩。(17~18。)
總結來說,因著亞當的墮落,人類被帶到咒詛之下,但神應許亞伯拉罕說,那被帶到咒詛之下的萬國,必因他的後裔得福。基督應驗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倘若基督沒有來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神就沒有路應驗祂賜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不僅如此,基督這位亞伯拉罕的後裔,已經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使亞伯拉罕的福,可以因祂臨到萬國。基督在十字架上作為代替而死,為要拯救我們脫離因著亞當所帶進的咒詛。然後,作為亞伯拉罕惟一後裔的基督,這末後的亞當,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作為賜生命之靈的復活基督,乃是變了形像之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的後裔,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亞伯拉罕團體的後裔,能以接受並承受終極完成的靈,這靈就是亞伯拉罕的福。(三7,14,四28。)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藉著基督的救贖臨到我們;現今萬國都必因基督得福。咒詛已經除去,祝福來了。我們得救信入基督之前,是在律法的咒詛之下。我們既信入基督,就不再受咒詛;我們得福,是因基督在祂的人性裏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我們也得著終極完成的靈為福分,這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三13~14。)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將經過過程、終極完成的三一神帶給我們,作我們的福分,給我們享受。作亞伯拉罕後裔之包羅萬有的基督,成了包羅萬有的靈;這靈乃是神在基督裏,那全備福音包羅一切之福的集大成,好成就照神聖經綸而有的神聖分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