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信徒每次聚會,都有三件寶貴的東西:第一是主的名。主說過,當我們被召聚到祂的名裏,祂就在我們中間。(太十八20。)所以,每當我們來在一起,我們應該相信,主與我們同在,祂的名是我們的享受。第二是主的靈。主的靈隨時隨地與我們同在,尤其是我們聚在一起時,主的靈更是加倍與我們同在。第三是主的話。每次我們聚集,都有主對我們說話。並且,這三件東西,主的名,主的靈,並主的話,就是主自己。我們一呼喊:『哦,主耶穌,』如此作個深呼吸.就覺得全身爽快,心裏清涼。這不是迷信,也不是心理作用,乃是神自己進到我們裏面,作了我們的供應。
我想對你們說一點我們中間恢復的歷史。主的恢復在我們中間,到今天差不多已經七十年了。第一次聚會是在一九二二年於福州城裏,由倪柝聲弟兄等起的頭。他是第一個把主的恢復帶進來的,而我是在一九三二年於家鄉煙臺,興起了我們中間在北方的第一個召會。我們都是從基督教的背景出來的。倪弟兄的祖父是個牧師,我的母親是第三代的基督徒。我們同樣是生在基督教裏,長在基督教裏,也在基督教裹受教育。所以,要脫開基督教的影響,並不容易。那個時候,我們都還年輕,正處在一個動盪的時代,軍閥割據,政府腐敗,民生疾苦;看看國際的局面,想到國家的前途,許多青年人就很想有所作為。當時,主在中國有了特別的工作,興起了不少愛主,為主而活的青年人,都像我們這樣的年紀。不過,以後他們多半不在主恢復的路上。因著主的憐憫,我們留下來了。我們的確看見主的啟示,知道基督教的偏差,就定意只要三件東西:聖經、主的名和救恩,其他的就都不必要了。
儘管如此,那究竟該如何聚會?我們從小所看見的,都是基督教的聚會,那一套可說看彀了。等到我們自己要聚會,自然也就難脫公會的色彩。我還記得,我二十六、七歲時,在母親家裏興起了一個聚會,我就在那裏帶頭。我雖沒有讀過神學,也沒作過牧師、傳道,就得講道,還得帶領禱告。所以,基督教的聚會方式,自然就帶過來了。一九三三年十月間,我放下職業,到上海去見倪弟兄,於是就留在那裏。我看看那裏聚會的方式,有些是我們在北方所沒有的,我很欣賞。不過,大致上是大同小異,有帶領的,有講道的,有作結束的,其他的都是聽道的,一直都是這樣。
化禱詩歌、禱讀主話、呼喊主名、並對說詩歌的恢復
到了一九四九年,我被打發到海外來作工;先到臺灣,第二年就到了菲律賓。大約是五三、五四年,我們就開始操練化禱詩歌,唱過以後,弟兄姊妹就著詩歌有一些化禱。大家覺得很有味道,也就活了。過了十年,我去了美國。於一九六六年我回到臺灣,就在那時,臺南開始了禱讀,把讀經、禱告聯在一起,不僅是讀,更是禱。許多聖徒因而得了釋放,情形相當興盛。很快的,就傳到了美國舊金山,聖徒接受後,也得了益處。這樣,我們就有化禱詩歌和禱讀主話。有一次,就在主日聚會前,大家按著慣例坐著安靜等候時,我站起來說,我們每一位來聚會的都會四句話。當我說的時候,我還不知道這四句話是甚麼。我一面說,一面想,就說出了:哦,主,阿們,阿利路亞這四句話。當場大家就操練,有人馬上編了幾首詩歌,於是就通行起來了。我知道這是主的帶領。到這時候,我們又加了一項—呼喊主名。那時,我們在洛杉磯艾爾登會所,許多聖徒都搬到附近,到了傍晚,就聽見『哦,主耶穌』的聲音,大家都在喊,在家裏喊,在馬路上也喊,在會所裏也喊。這樣熱烈的光景,持續了相當一段時間。到了一九六八年,我應邀到印尼雅加達,在一個聚會裏,我說到聖經以弗所書五章十九節告訴我們可以用詩章彼此對說,我們就有了對說詩歌,聚會因而更加活了。
我盼望我們大家能彀清楚,我們基督徒有神與我們同在,就像空氣一樣,不需要尋求甚麼感覺。越是生命的事,越需要正常。我們最需要的東西就是空氣,而我們呼吸是非常平常的事,並沒有特別的感覺。我越經歷,我就越覺得,屬靈的生命和我們肉身的生命一樣,越正常就越沒有問題,不需要甚麼感覺。我們喫完飯時,胃裏面就會有消化,但我們一點也沒有感覺。若有甚麼感覺,就證明有毛病了。我們越是經常的經歷屬靈的事,就越豐富,而沒有甚麼奇異的感覺。現在我們在這裏聚集到主的名裏,雖不特別覺得主與我們同在,但我們都得承認主是與我們同在;祂的同在就像空氣與我們同在一樣。主的名就是主的自己;我們被召聚到主的名裏,就是來到主面前。
所以,我盼望從今天起,我們的聚集,沒有誰是等待的,一進來,就呼喊主,讚美主,就禱告起來了。有人起頭,別人接上去,聚會就開始了。有人禱告,有人喊詩,有人作見證;誰先來,誰就先開始;後來的跟上去,人越來越多,聚會也越來越豐富。沒有形式,也沒有儀文;因為字句殺死人,(林後三6上,)這字句就是指舊約律法的規條。舊約是律法的時代,講求的全是律法;一到新約,就沒有這一套,乃是靈的故事。因此,我們每一次的聚會都要活,都要有靈。
另外,還有一件事,就是我們從前帶人得救,先要人作慕道友,聽了福音,相信接受了,還要經過受浸談話,通過了,纔能受浸而得救。現在,我們改了,只要人相信,當場就能受浸,重生得救。並且,聖經是說,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十六16,)不是得救後纔受浸。受浸不是得救以後作的,受浸乃是在得救的過程裏。不是信而得救要受浸,乃是信而受浸必得救。這一點我們必須清楚。
再者,說到傳福音結果子,在主的恢復裏,我們許多的作法都試過了,至今我能說,最有效能的,不僅我們要愛主,有一個救靈魂的心,還必須晨晨復興,日日得勝。晨晨復興,就是每早晨,按著聖經章節的次序,以二、三節經言享受主,不僅讀,更在於禱。不要光是讀,也不要以自己的話禱告,要將聖經的話化成對主的禱告,就會得著供應,全人得著復興。這如同太陽每天重新升起,使萬物復甦一樣。這是生命的定律。然後,根據這樣的復興,一天的時間,都有這幾節享受的經言在你裏面作支撐的力量,供應你的生活行動,你也就日日得勝了。
當你有了晨晨復興,日日得勝,你就會接受傳福音的負擔,無論得不得著機會都傳。你可以把你的親友、同事、同學和鄰舍,二十位逐一列名代禱。這些都是『熟門』,可以拜訪他們。你也可以和別的聖徒配搭起來,傳給許久未信的人。還有,你也可以把他們帶到小排聚會,讓他們接觸接觸,聽聽見證。然後,個別的對他們傳福音,運用主的權柄,帶他們相信基督,呼求主名,而受浸得救。受浸以後,給他們上一課,叫他們看見主今天就是那靈,住在他們裏面,並教他們如何用靈隨時呼求主名,凡事都可以求告耶穌;然後約他們每晨電話晨興,並自當晚起,每晚入睡前讀一章聖經。當你這樣帶他得了救,他也就是你用福音所生的孩子,你就要照顧、餧養他,每隔三、五天親自去看望他,關心他的情形以供應生命,帶領前進。如此持續二、三個月,他就能成為常存的果子,留在召會生活裏。
但願你們聽了這樣的話,每個人都能認真操練,切實去行。果真如此,召會必能年年擴增,且滿了豐富和榮耀。
李常受弟兄於主後一九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講於馬來西亞亞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