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要專一而有系統的來看國度的問題,或者說神國的問題。以上所引的聖經節中,每一處都題到國度。這一個國度,乃是福音的中心。新約甚至說到,國度就是福音。在路加四章四十三節,國語和合本譯為『傳神國的福音』,但希臘原文的意思是傳福音,就是傳神的國。所以新約聖經恢復本譯為『傳神的國為福音』。神的國就是神的福音;神的國,在新約稱作『諸天的國』,一般人稱之為『天國』。
可惜,今天基督教裏所傳的福音,幾乎極少題到神的國。即使題到,也只是在名詞上說一下而已,並沒有把神的國到底是怎麼回事說出來。因這緣故,許多人對於神的國就只知其名,而不知其實,不知道神的國究竟是甚麼。甚至今天人傳福音時,把天堂當作一個中心且重要的事物傳講;這實在是很荒謬的一件事。
你若把新約從頭一卷到末了一卷,都仔細讀過,你很難讀出一句話說,福音是以天堂為目標。可以說在整本新約裏,沒有一句話告訴我們,福音的目標是要叫人上天堂。在新約裏,幾乎每一卷書都說到神的國,並且清楚的告訴我們,福音乃是以神的國為中心目標。神的心意,不是要用福音把人救到天堂裏,乃是要把人救到國度裏,也就是救到諸天的國裏。
福音不是天堂的問題,乃是國度的問題。況且聖經不是說『天堂』,乃是說『新耶路撒冷』。啟示錄二十一章二節說,『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豫備好了,就如新婦妝飾整齊,等候丈夫。』我要著重的說,聖經所給我們看見,福音拯救人的事,絕對不是以天堂為目標,乃是以國度為目標。神的福音不是把人救到一個『堂』裏,而是要把人救到一個『國』裏。『國』和『堂』之間,是有極大差別的。『堂』只是一個地方的問題,而『國』不僅是一個地方問題,乃是有許多面的講究。
盼望這些開頭的話,能給你們裏面一個深刻的印象:神的福音乃是要把你我救到祂的國裏。或許你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話,沒有這樣的印象。你已聽過福音,也信主得救,作了信徒,甚至聚會多年,但你裏面或許從來沒有一個印象,神的福音是要把你救到一個國裏。你只知道,神的福音是叫你罪得赦免,給你赦罪的平安,叫你與神和好;你也知道,神的福音是叫你得著神的生命,使你作神的兒女,成為神家裏的一分子;你還知道,神的福音是叫你得著神的聖靈,以及各樣屬靈的恩典和福分。我信弟兄姊妹都知道這些福音的內容。然而,聖經告訴我們一件更中心的事,就是神的福音不僅叫我們得著以上所說的各種好處,更是要把我們救到祂的國裏。
新約時代,也是福音時代,神對人說的頭一句話,就是:『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太三2。)這是祂藉著施浸者約翰說的。等到主耶穌出來傳道時,祂所說的頭一句話還是:『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四17。)為甚麼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要來;悔改就是要叫人進到諸天的國裏。悔改不只是使人罪得赦免,得著生命,重生得救;悔改更是把人帶進一個國度裏。以後我們看見,主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各會堂裏所傳講的,不只是赦罪的福音、生命的福音,更是國度的福音。(九35。)
等到主耶穌快要離開世界時,就告訴祂的門徒:『這國度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纔來到。』(二四14。)主這段話的含意很多,主要的意思是說,這個國度要傳遍天下,直到普天下的人都知道這個國度,然後末期纔會來到。
接著,使徒行傳給我們看見,主耶穌在復活以後,四十天之久,專和門徒講論神的國。(一3。)到了五旬節,門徒就在耶路撒冷,並到各地傳揚福音。(二1~41,八1~4。)使徒行傳告訴我們,他們到各地所傳的福音,都是關係神的國。(12,十四22。)甚至保羅自己也說,他所傳神恩典的福音,就是神的國;神的國就是神福音的內容。(二十24~25。)直到行傳最末了一節,仍記載使徒保羅在羅馬放膽宣揚神的國,並教導主耶穌基督的事。(二八31。)
再往下到了書信,在羅馬書,使徒保羅說,『神的國不在於喫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十四17。)接著在哥林多前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他都說到,凡任意妄為、污穢、邪惡的人,在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林前六9~10,加五19~21,弗五5。)歌羅西一章十三節告訴我們,神的救恩拯救我們,是要把我們從原來黑暗的權勢中,救到祂愛子的國裏。從神的眼光看,我們原是在撒但的國裏,那是黑暗的權勢;如今神把我們從那黑暗權勢的國裏救出來,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裏。
不只使徒保羅的書信說到福音就是神的國,雅各也說到這件事。他說,『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貧窮的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祂所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國麼?』(雅二5。)彼得的書信也題到神的國,說,『你們…必得著豐富充足的供應,以進入我們主和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彼後一11。)即使是專講生命的約翰,也題到神的國。他說,重生就是為著神的國:『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3,5。)當他寫啟示錄時,一開頭就說,『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的。』(一9。)寫到一半又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祂基督的國。』(十一15。)到末了他就說,得勝者都要復活,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二十4,6。)至終,他說,所有得救的人,在永世的時候都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二二5下。)
讀過這些新約的話,就能很清楚看見,神的福音、神的救恩乃是以國度為目標,要把你我救到國度裏。神的福音不只是以赦罪為目標,也不只是以生命為目標,乃是以國度為目標。神的福音不只要救你到赦罪裏,也不只要救你到生命裏,更是要把你救到國度裏。
可惜在今日的基督教裏,這亮光已經給抹煞、埋沒了。可能你已得救多年,但對於國度還沒有一點印象,沒有一點感覺。你並不覺得神的福音,乃是把你救到一個國裏。然而,聖經一再給我們看見,神的福音最中心、最重要、最主要的一個目標,就是神的國。神所以把你救來,是要把你放在這個國裏面。神所以赦免你的罪,也是要把你擺在這一個國裏面。祂所以賜給你生命,賜給你聖靈,就是要叫你得著重生,能以活在這個國裏面。(約三3,5。)你必須先得著這個國的生命,你纔能活在這個國裏,並且過在這個國裏纔能有的生活。所以總括的說,神的福音乃是以神的國為目標,要把人救到這個國裏,並擺在這個國裏生活。
簡單的說,神所賜給你一切救恩裏的豐富,都是為著一件事,就是叫你進到祂的國裏,叫你能活在這個國度裏。所以,你我必須看見,赦罪不是神福音的目標,生命也不是神福音的目標;神福音的目標乃是國度。神所以赦免你的罪,把你洗淨;祂所以把祂的生命賜給你,把祂的靈放在你裏面,使你成為一個潔淨而活過來的人,目的是要把你救到祂的國度裏,把你擺在這個國度裏面,並叫你活在這個國度裏。這個國纔是祂的目標。
可惜,今天許多蒙恩的人都沒有看見這個國的重要。今天我們得救的人,看見赦罪,看見生命,看見各種各樣的恩典和福分,卻沒有看見這個國度。神所注意的,我們正好忽略了;神所注重的,我們正好輕視了。這就是為甚麼我裏面有很重的負擔,要向聖徒們釋放這樣的信息。
我們深深相信,主在這末後的日子,特別要恢復國度這項真理,恢復國度這個亮光。因此,我們要扼要的說一點,神在歷代恢復的經過。
認識神的人都知道,所有屬靈的事,在使徒時代,在福音書以及書信裏,都已經啟示出來;然而沒有過多久,召會就逐漸失去了。從使徒們過去之後,大約在主後一百年的光景,召會就走在失去的路上;一天過一天,召會走上這個失去的路。好像召會身上有許多寶貝,漸漸的,一件一件都落下去了。一面,召會失去該有寶貝的東西;另一面,召會反而加上了許多不該有的東西。
這光景到了主後一千五百年,達到最嚴重的地步,召會身上寶貝的東西,幾乎都丟光了。那時正是羅馬天主教勢力最龐大、最黑暗的時候;天主教把寶貝的東西丟棄了,卻攙進許多亂七八糟的東西。在這樣的光景裏,因著召會裏寶貝的東西差不多都丟光了,神纔興起路德馬丁,開始走恢復的道路。
神在召會中第一個要恢復的,就是恢復因信稱義這個真理。從那時起到現在,你若仔細讀近五百年的召會歷史,就能清楚看見神恢復的步驟。神先從路德開始,恢復因信稱義;然後一步一步,恢復祂在召會身上所失去,聖經裏那些寶貝的東西。路德過去之後,祂就恢復基督作人的生命。再過一段時間,神恢復了十字架如何解決宇宙中一切的問題,成功神一切的工作。到這時,因信稱義、基督作生命、和十字架成功神的工作等真理,差不多都恢復了。
照著我們所看見的亮光,新約聖經裏不只有因信稱義,不只有基督作生命,也不只有十字架。在新約裏不只有這三件大事,最少還有兩件大的真理:一是召會,一是國度。
我們可以這樣說,新約聖經的總題乃是基督,整本新約都是講基督。從基督產生出三件大的東西:第一,產生十字架;第二,產生召會;第三,產生國度。因此,十字架、召會和國度,乃是新約裏的三件大東西。基督成功了十字架,十字架產生召會,召會就帶進國度。等到國度完全實現,神的旨意就能通行在宇宙中,神的名也能在地上被人尊為聖。(太六9~10。)到這時候,神一切的計畫就都完成了。
現在我們清楚看見,新約裏包含四件大東西:基督、十字架、召會和國度。關於基督作生命,已過年間有了彀多的恢復;關於基督十字架之工作的真理,已過也有彀多的恢復。然而,關於召會和國度這兩項真理,直到今天,神的兒女還是不彀認識。到底召會是甚麼?國度是甚麼?對神的兒女而言,僅僅知道這兩個名詞,但對這兩件東西本身卻不彀認識。所以,神在今時代需要恢復的,就是這兩件東西。
有一件事頂希奇,就是在這末後的世代,我們中間有幾位前面弟兄,一直花工夫讀聖經;他們讀的時候,不是看見召會的問題,就是看見國度的問題。所以這些年間,我們裏面有很重的負擔,要說到關於召會和國度的真理。因為我們深深相信,神在這末了的時代,是要恢復召會和國度這兩件東西;或許這兩件東西就是神最後的恢復。神作恢復的工作,已經將近五百年,許多真理都得著了恢復,只有召會和國度這兩項重要的真理,還沒有完全恢復。
到底國度是甚麼?主耶穌復活以後,曾經花了四十天的工夫,對門徒講說神國的事。(徒一3。)在召會生活中,有時聖徒們會反應說,特會時間太久,常常一連七、八天,每堂一個多小時;最好只有三、四天,並且一堂最多二、三十分鐘。然而,那一次主耶穌向門徒講論國度的事,是花了五個八天,等於一連召聚五次特會,天天都對他們講說神國的事。可見關於神國的事,不是一天兩天能講得完的。
主耶穌那四十天講神國的事,到底講些甚麼,聖經並沒有明言。神喜歡讓我們知道的事,通常都會明言的啟示;但有時神也好像要特別為難我們一下。聖經只簡單的說一句『講說神國的事』,不像一般的信息綱要,總要分幾個大點。我年輕時,每逢讀到這裏,都會問:這到底是講甚麼?主耶穌講說神國的事,神國的事到底是些甚麼事?那時,我總是百思不解;我不知道神國的事是甚麼。即使是到了今天,我還不敢說我懂得很多;我只能照我所知道的,交通給你們。
聖經明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3,5。)甚麼叫作神的國?到底神的國是怎麼一回事?神的國是甚麼?我們絕不能把這個問題當作無足輕重的事。在新約的開始,主耶穌傳福音說,『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太四17。)等到主耶穌教導眾人時,一開始就說,『靈裏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諸天的國是他們的。』(五3。)可見我們所聽見的福音,就是國度的福音。我們所信的福音,不僅是叫我們得著救恩的福音,更是一個國度的福音。這一個福音,乃是以國度為目標,要把我們救到一個國度裏。至於這個國度到底是甚麼,恐怕幾乎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
在本篇信息開頭,我們已經指出,一個國度,不只是地方的問題。比方,菲律賓不只是一個地方,也是一個國;這個國不僅是一個地方,其中還包括一些特別的要項。我要題出兩件重要的要項。今天一般人對於國的條件和定義有三:第一,必須有國民;第二,有土地,就是領土;第三,有主權。有了國民,加上領土,再加上主權,纔能成為一個國家。然而,今天我們只注意兩件:第一,是權柄的問題,也就是關於主權;第二,是地方的問題,不過我們所注意的不是領土,乃是範圍。
神的國是甚麼呢?按屬靈說,神的國第一個特點,就是神的主權;神的國就是神掌權、神施行權柄的地方。比方,菲律賓不只是一個地方,也是一個國,因為有菲律賓政府的權柄。所以,當我們到菲律賓時,不能隨便入境。如果菲律賓是一座荒島,而不是一個國,那就不過是個普通地方,大家都可以隨便出入境。然而菲律賓是一個國,有菲律賓政府的主權和權柄,因此我們不能隨便入境,而必須得到當地政府的許可。即使獲准入境之後,也不能隨便行動,還必須受當地政府法律的限制。
我在菲律賓時,常坐吉普車,駕駛的弟兄使我很害怕,因為多半是青年人,性情很急,往往油門使勁一踩,時速就到四十多哩。有一天晚上,車開得很快,剛過一道橋,我便題醒那位駕駛的弟兄,說,『不要開太快,否則警察就來了。』話剛說完,果真來了一位警察。車只要開得快一點,就會受到干涉;因為這裏是一個國,有獨立的主權和權柄,據此而訂出許多法律,包括交通法規。你在這裏不過開一部小車,但沿路豎立著許多交通管制的號誌,規律、限制你。為甚麼?因為這裏是一個國,不是一塊空地,也不是一座荒島,更不只是一處地方或一個空間。這個國有其本身的法律,有其自身的主權和權柄。
所以,神的國就是神的主權,就是神的權柄。神的國就是神的管治,也就是神的掌權。當你我還未悔改、信主、得救時,在你我身上並沒有神的權柄,所以不受神的管治;神的主權在我們身上沒有地位。哦,六千年來,在地上千千萬萬亞當的子孫身上,都沒有神的權柄,都沒有神的國。於是神的國只好留在天上,神只能在天上掌權,也只能在天上管治天使。神在地上,在人身上沒有權柄,神不能管治人,在地上不能通行祂的權柄。
試問在你得救前,你身上有神的主權麼?沒有。你在家裏,如果能彀瞞著父母,叫父母不知道,你就定規會作出一些不好的事。你在這個國家作一個國民,若是這裏沒有警察局,沒有法院,你就很難不作甚麼壞事。在學校裏,若是沒有師長,沒有校長,沒有教務處、訓導處,不知你會成為甚麼樣的學生。得救前,你只知道國法,只知道家法,只知道校規;你在公司上班,也只知道公司的規章。除此之外,在你身上並沒有神的權柄。只要不犯國法,不違校規,也不與甚麼法令相悖,只要父母不知道,丈夫或妻子不知道,你就可以為所欲為,作你想作的事。你沒有顧忌、害怕,不受約束、限制;這就是你得救前的光景。在你身上沒有神的權柄,沒有神的管治;你一點也沒有讓神在你身上掌權,你完全是在神國之外的人。
神的旨意,神的計畫,神永遠的目標,乃是要把祂所創造的人,一個個都帶來,擺在祂的權下,受祂的管治,好讓祂在這些人身上建立祂的國度。所以,神就來向人傳福音,要人悔改。怎樣悔改?就是回轉服在神的權下。因此,新約福音開頭就說,『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太三2,四17。)諸天的國要來掌權,神要來掌權,這件掌權的事臨近了。我們只要一悔改,立刻就歸到神的權柄下,歸到神的管治之下;這一個就是神的國。
因此,神的國不重在形式,不重在地方;這有一點像主耶穌所說的:『神的國來到,不是觀察得到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裏,或說,在那裏;因為看哪,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路十七20~21。)這給我們看見,神的國不是屬地的,不是物質的,乃是屬天的,是屬靈的;這個國度因為是屬天的,所以就是一個諸天的國;換句話說,就是神的國在人中間掌權。
這一個國度,諸天的國,神的國,不在於喫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十四17。)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這三件事,說出在國度的掌權下,我們應該如何對待自己,並如何對待別人,以及我們與神正確的關係。
在國度裏,我們對待自己,必須絕對的公義;不能放鬆自己,乃要絕對嚴格;一切不義的事,我們都不能有分。有人就問,到底甚麼叫作公義?這是人的頭腦很難領會得來的,也是人的言語難以形容的。比方,一個家裏有八個小孩,當他們坐在一起喫飯時,八個人圍著一張桌子,兩個人坐一邊,正好每個人佔半邊。然而其中有個頑皮的孩子,一坐下就把桌子的一邊佔了三分之二,弟弟來了只好縮到旁邊的角落。這就給我們看見,那個頑皮的孩子是不義的,因為他越過了他該有的界限。他只該佔一半的位置,但他多佔了一點,並且是佔了別人的;這個多佔就是不義。
有時甚至我們來聚會,坐座位時也常是不義的,因為常多佔位子,把別人都逼得坐到角落了。還有的時候,雖不是故意的,但常在不經意間,把公用的聖經或詩歌帶回家了。若是沒有速速歸還,那就是不義。所以,公義的意思,就是按著神的標準,守住該有的分際。
有一本書說到這樣一個故事。作者原來也不懂甚麼叫作不義;有一天他去聚會,看見一個人拎著一把雨傘進來,坐到座位後,立即把腳踏到前面之人椅腳的橫木上,把那人的裙襬踩得一塌糊塗,也沒有向那人道歉。旁邊的人看見,就說,『這人實在不義;一坐進來就隨便坐,腳也隨便放,隨便踏,踏到別人的裙子上,把人家的裙子踩得一塌糊塗,還好像若無其事。』那本書的作者纔恍然大悟,得著光看見甚麼叫作不義。
神的國絕對在乎公義;公義就是持守自己,不放鬆自己。一個公義的人,乃是一個接受約束的人,不是一個沒有管治的人。並非當別人看不見時,就甚麼事都可以作。若是因著人看不見,不要說把別人的裙子踩得一塌糊塗,即使是踩破一個大洞也覺得沒有關係;這就是不義。或者若是人沒有看見,甚至就把人的東西偷過來,也覺得無所謂,好像只要人看不見,就甚麼事都可以作;這就是不義。
神的國不僅在於公義,也在於和平。這意思是,你持守自己要公義;對待別人要和平。神的國要求你對待別人必須和平;你和別人相處共事,總得是和平的。我們作基督徒,若是與別人不能和平,與別人之間仍有許多故事,這就證明我們裏面沒有讓神掌權。我們若是讓神掌權,我們與別人的關係定規是和平的,彼此之間沒有爭執,沒有吵鬧,也沒有自己的意見。我們必須是受神管治,與別人和平的人。
有的少年聖徒在家裏,作妹妹的不肯和姊姊說話,作姊姊的也不和妹妹答腔。或者在召會中,彼此配搭也不多說話;好比前一刻兩位弟兄還在一起守晨更,不過一刻鐘,竟為一件小事吵起來,結果彼此就不說話了。恐怕你們現在就有這種光景,和弟兄姊妹生活在一起,對自己很公義,沒有多佔別人的便宜,但就是不說話,彼此沒有和平。即使到了擘餅聚會,來在一起擘餅,還是不說話,一點都不和平。若是這樣,神的國在你們裏面,就沒有多少掌權和地位。神的國如果在你們裏面掌權,在你們裏面有地位,你們對待別人定規是和平的。
神的國也在於聖靈中的喜樂,這是特別指我們與神的關係。你在神面前有沒有常常喜樂?若是我看見你的時候,你是愁眉不展,我就知道你這個人定規是從神的國出去了,神定規是沒有在你裏面掌權。若是你有神在你裏面掌權,因著祂是喜樂的,你在神面前也定規是個喜樂的人。
請記得,甚麼時候你對自己不嚴格、不公義,甚麼時候你對別人不和平,甚麼時候你在神面前沒有喜樂,你就應該知道,你定規沒有活在神的國度裏。你若是讓神掌權,讓神作主,讓神管治,讓祂有地位,你對待自己就會絕對的嚴格,不放鬆一點,完全是公義的。
如果你讓神在你裏面掌權,你對待別人,就一概是和平的,絕對和諧,與任何人不生爭執;你待人謙讓、饒恕,無論人怎樣得罪你,你一概赦免;你對人總是寬容的,神怎樣饒恕你,你也同樣饒恕別人;(弗四32,西三13;)神怎樣不責怪你,你也照樣不責怪別人;因為神的國在你裏面掌權,不許可你責怪別人,不許可你定罪別人,不許可你在那裏跟別人不和平。
如果你在裏面讓神掌權,讓神有地位,那麼你在你的靈裏,在聖靈中,定規是喜樂的。
神的國第一面的意義,在於一個主權,一個權柄,一個管治,一個約束;這一切乃是屬天的,也是屬靈的。每個得救的信徒,並不是得救到天堂裏,乃是得救到國度裏,也就是得救到這個主權、權柄、管治、約束裏。我們得救不是像進到公共場所一樣,隨隨便便;我們得救乃是進到一個國裏,這個國有約束,有權柄,這個國有其主權,有其法律。我們在這個國裏,一點都不能隨便,必須遵守其中一切的法令。這如同在地上任何國家,開車的人都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一樣。
然而,在今天的基督徒中,沒有多少人真懂得甚麼叫神的國。今天的基督徒,就像士師時代的以色列人一樣,在他們中間沒有王,(士十七6,二一25,)也就是沒有國。換句話說,沒有主權,沒有約束,各人任意行事,對自己不公義,對別人不和平,在神面前喜樂不起來。他們講笑話時笑得很響,等到要禱告,或在禱告聚會,或在擘餅聚會,卻一直是愁眉不展,無法在靈裏喜樂。為甚麼?因為他們裏面不讓神掌權,不讓神管治。
一個讓神管治,服在神權柄之下的人,即使是在覺得痛苦,或遇見為難的事時,都還能在靈裏喜樂。他能說,『雖然心可傷痛,我的靈還能讚頌;雖然我的感覺是痛苦的,但我的靈仍是喜樂的。因為我讓我的神掌權,我服在祂的主權下;我是一個受約束的人,我是一個受管治的人。因為我是一個得救的人,我已經從撒但黑暗的權勢、黑暗的國度裏被神救出來,遷到祂愛子的國度裏了。』
今天地上的國乃是撒但的權勢,(約壹五19,)是一個散漫的國度、隨隨便便的國度;神把我們從那裏救出來,並且把我們擺在祂愛子的國裏。(西一13。)當祂的愛子在地上時,行事為人乃是服在神的主權下。祂曾經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你們的時候卻常是方便的。』(約七6。)這意思是,主對那些要祂去耶路撒冷過節的人說,『你們甚麼時候上耶路撒冷過節都可以,但我的時候是不方便的。我的時候不操在我的手裏,而是操在我父手裏。我受祂的約束,我服祂的權柄,我在祂的管治之下。』我們得救了,就是遷到這位愛子的國裏,受愛子的約束,受愛子的管治,如同祂受父的約束和管治。
所以我們必須清楚,我們得救時罪得蒙赦免,靈裏得著重生,有神的生命,乃是為使我們有資格能活在這個國裏,服在神的權下,受神的管治。這樣,我們纔能活出一種生活,對自己公義,對別人和平,對神有聖靈中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