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神的得勝者

壹 神永遠的計畫和教會

t.讀經: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三節:『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原文。)

神永遠的計畫

神在萬世以前,有一個永遠的計畫。神這個計畫,有兩個目的:(一)叫萬有顯出基督;(二)叫人類像基督,就是有基督的生命和榮耀。神要達到這兩個目的,就遇見兩個難處:(一)撒但的背叛;(二)人類的墮落。

當日天使長看見基督是萬有的中心,就因驕傲而嫉妒。他想高抬自己與神的兒子平等;他因要奪取基督中心的地位而背叛。三分之一的天使,也跟從他背叛了神。還有當日那些地上的活物,也跟從了他。撒但的背叛,使萬有紊亂,不能顯出基督來。宇宙中是個大一。科學告訴我們說,一點的灰塵錯亂了牠的地位,全宇宙就要紊亂。今天的萬物,雖然顯出神的榮耀,卻不能顯出神的自己。

神造人,是要叫人:(一)有基督的生命和榮耀,將萬物交給人管理,叫人將萬物帶到神面前;(二)叫人與神聯合,對付背叛的撒但。

但是,人也墮落了。所以,現在神有兩個目的要達到,也有兩個難處要解決。神要達到祂的兩個目的,就必須:(一)救贖墮落的人類;(二)除滅背叛的撒但。

為要達到神的兩個目的,解決神的兩個難處,主耶穌就來作人,成功了救贖。主耶穌不只是人類的基督,也是萬有的基督。基督是中心,也是普及。普及,是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的。基督不只是猶太人的基督,不只是教會的基督,也是萬有的基督。祂是萬有,也住在萬有裏面。

基督的救贖有三方面:(一)代替—為個人;(二)代表—為教會;(三)作元首—為萬有。基督是元首,包括一切。元首死了,元首所包括的萬有也死了。基督的死,是包羅萬有的死。祂元首的死,把萬有和人類也帶去死了,叫萬有和人類都與神和好了。

基督在十字架上解決了一切。祂在十字架上,打破了蛇的頭,解決了背叛的撒但,和他一切的工作。祂在十字架上,救回墮落的人類。祂在十字架上,把萬物帶回來與神和好。祂在十字架上,也把祂的生命分給人,叫他們像祂。

所以,我們看見,神有兩個目的,也有兩個難處。基督藉著十字架,成功了神的兩個目的,也解決了神的兩個難處。

教會的地位和責任

神把教會放在甚麼地位?神叫教會在地上,所負的使命是甚麼?為何神還將頭已經打破的撒但留在地上?

神叫教會在地上,不只傳福音救罪人,也是證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勝。神把撒但留在地上,是為給我們造出機會,叫我們來證明祂兒子的得勝。神希望我們證明祂兒子的得勝。失敗的信徒,都是拆神的臺的。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身體當繼續頭的工作。教會是基督的豐滿。基督滿出來的,就是教會。教會當繼續四福音的事。

新約有三點是最緊要的:(一)十字架;(二)教會;(三)國度。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功了救贖和得勝。國度是要顯明基督所成功的救贖和得勝。教會現在在地上,維持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十字架是神合法的審判;國度是神權能的執行;教會居中,維持十字架所成功的,豫嘗來世的權能。

撒但勝不過個人的基督,卻能藉著團體的基督,來羞辱個人的基督。身體的失敗,就是頭的失敗。一個肢體的失敗,就是身體的失敗。我們是繼續基督的;我們是延長基督的,(賽五三10,)像我們從前是延長亞當一樣。神留我們在地上,是要我們成功祂永遠的計畫,達到祂永遠的目的。

約櫃還未進耶路撒冷,在俄別以東的家中時,(撒下六,)我們當忠心看守其上的血—基督的工作,和其上的基路伯—神的榮耀。(一九三四年一月二十四日下午)

貳 基督得勝的性質和教會

t.讀經:

啟示錄三章二十一節:『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祂同坐一般。』

所有的得勝,都當以基督的得勝為榜樣—『就如我得了勝。』

三個仇敵

聖經告訴我們,我們有三個不同的仇敵:(一)肉體—在我們裏面;(二)世界—在我們外面;(三)撒但—在我們上面和下面。若按教會升天的地位說,撒但是在我們的下面。

舊約用三族人,豫表這三個仇敵。亞瑪力人豫表肉體—當用禱告來勝過。埃及人豫表世界—當埋在紅海裏。迦南人豫表撒但的權勢—當一一的勝過、除滅。

肉體和聖靈相對。(加五17。)世界和父相對;愛世界就不能愛父。(約壹二15。)撒但和基督相對;基督來,是要除滅撒但。(約壹三8。)所以,順服聖靈,就勝過肉體;愛父,就勝過世界;相信基督,就勝過撒但。

第一個進來的,是肉體。當日,天使長憑著『己,』要高抬自己與神平等。這是『己』進入世界。這是罪、世界和撒但的起頭。

神當日造人,賜人一項高的能力,就是生產,就是能把自己的生命傳給後人。神本來望他喫生命樹的果子,使他有神的生命,好傳給他的後裔。神禁止他喫知識樹上的果子。撒但卻來,在魂裏與這頭一對夫妻犯屬靈的姦淫,把他的毒種,放在他們裏面,好叫他們傳給他們的子孫。撒但是撒謊的父,撒但的種子就是謊言。神的種子是真理。撒但當日引誘亞當犯罪的原則,和他自己當日犯罪的原則是一樣的。

撒但有他的家,也有他的國。他來得人作他家中的兒女,作他國裏的子民;他作他們的君王。

撒但引誘人犯罪以後,他的工作,就從宇宙被限制到地上—世界上。他所受的咒詛,是『用肚子行走,終身喫土。』(創三14。)他只能行走在地上,只能以出於土的人為食物。所以,這乃是撒但的大失敗。人的墮落,是神的大得勝。

撒但在地上有組織。他的組織,就成功了這個世界。撒但在這世界的組織裏作王,世界都臥在他的手下。

基督的得勝

主耶穌出來作工,是先受浸。這就是說,祂死而復活以後纔作那三年半的工夫,是沒有肉體在裏面的。這三年半的生活,我們稱作十字架的生活。主耶穌從不憑自己的意思行事,只憑那差祂來者的意思行事。祂遵行父的旨意,也等候父的時候。(約七6。)

撒但試探主,是要主在神的話以外,作一件事—變餅。但主說,『人活著,是靠神的話。』祂常說,『子聽見,所以子說,』『子不是憑著自己說。』(『憑著,』原文是出來的意思,意即出於自己的,以自己為源頭的。)撒但常叫人在神表明以後,自己再表明。就像撒但叫主表明祂是神的兒子,在神表明祂了以後。

主釘十字架,也是照神的意思。祂在園中禱告說,『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六39。)『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就願你的意旨成全。』(太二六42。)末了,就說,『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約十八11。)能接受十字架,就是得勝。不因為外頭和裏頭的東西搖動,就是得勝。得勝,就是在裏面沒有肉體的分,外面沒有世界的吸引和鼓動,下面沒有撒但的東西。主一生一世,都沒有肉體在祂的生活裏。祂都是把肉體擺在一邊。主是頭一個撒但在祂身上一無所有的人。肉體、世界,在祂裏面都沒有地位。

神要教會活出基督的得勝

神救人,是救人脫離肉體、世界和撒但。神叫我們拒絕一切出於世界的、出於地的、出於自己的、出於肉體的、和出於撒但的。撒但是藉著世界和肉體,來攻擊我們。惟獨完全屬靈的人,撒但纔直接攻擊他。惟獨完全拒絕世界的組織,和肉體的意思的人,撒但纔直接攻擊他。

基督的十字架,需要基督的身體。罪人若只客觀的接受十字架,就只有罪人有所得著。我們主觀的接受十字架,神纔有所得著。基督的十字架,像一把刀,將一切出於舊造的,都給我們割斷。祂的復活,給我們一個新的開始。

基督的得勝,是:(一)釘十字架—在消極方面,除去一切的舊造。(二)復活—在積極方面,有新的開始。(三)升天,是得勝的地位。

教會靠著基督的死與復活與升天,在地上活出祂的得勝。十字架當種在我們生命的中心。神叫我們負責讓十字架害斷一切所知道的舊造,神不叫我們負責我們所不知道的舊造。(一月二十五日下午)

參 誰是神的得勝者

t.讀經:

啟示錄二章七節,十一節,十七節,二十六節,三章五節,十二節,二十一節。

教會失敗

教會所以留在地上,就是為要維持基督十字架的得勝,在各地捆綁撒但,像主在各各他捆綁他一樣。主在十字架上,已經按律法審判了撒但,神叫教會在地上執行這審判。

撒但知道教會是關係他失敗的,所以他就逼迫殺害教會。後來他又用虛假來欺哄教會。他是殺人的,也是撒謊的。教會不怕他的怒臉,卻怕他的笑臉。使徒行傳是教會死裏得生的記載。神利用撒但的攻擊,叫教會證明基督的得勝。但以後教會逐漸失敗了,就如: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虛假,西門的貪心,假弟兄的進入,許多人都顧自己的事,許多人都遠離被囚的保羅。

神找得勝者

神在教會失敗以後,就在教會找出少數的人來,作祂的得勝者,叫他們負教會所當負而沒有負的責任。神叫一班少數忠心的人,代替教會,維持基督的得勝。教會的七個時代裏,都有神的得勝者。這得勝者的線,從來沒有斷過。得勝者並非特別的。神的得勝者乃是一班和神當初的打算相合的人。

得勝者的原則

神在聖經中作事,是先找得少數的人當作基本,以作到多數的人身上。列祖時代的事,證明這是實在的。那時,神都是零零落落的揀選人,如: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後由亞伯拉罕以至於以色列人。由列祖時代,而及於律法時代。由律法時代,而及於恩典時代。由恩典時代,而及於國度時代。由國度時代,而及於新天新地。國度是新天新地的序。律法時代裏的祭壇和會幕,豫表恩典時代裏的事。這是神作事的原則,由少及多。

歌羅西二章十九節說,『全身從元首藉著節和筋,得著供給和聯絡。』(原文。)『節』是為『供給;』『筋』是為『聯絡。』元首藉著節和筋,供給、聯絡全身。只有得勝者,是供給的節、聯絡的筋。

耶路撒冷是豫表教會的,其中有一座錫安山。一是豫表全體的教會,一是豫表教會中的得勝者。耶路撒冷是大的,錫安是小的。耶路撒冷的保障是在錫安。論合乎神的心意的,就稱為錫安。論猶太人的失敗和罪惡,就稱為耶路撒冷。神從來都是讓耶路撒冷被踐踏,卻保守錫安。耶路撒冷有新的,錫安卻沒有新的。因為錫安從來不會舊。舊約每次說到錫安和耶路撒冷的關係,都叫我們看見,耶路撒冷的特色、生命、祝福、建立,都是從錫安得著。王上八章一節:長老是在耶路撒冷,約櫃是在錫安。詩篇五十一篇十八節:神善待的是錫安,建造的是耶路撒冷。詩篇一百零二篇二十一節:神的名是在錫安,讚美神的話是在耶路撒冷。詩篇一百二十八篇五節:神賜福是從錫安,好處是見於耶路撒冷。詩篇一百三十五篇二十一節:耶和華是住在耶路撒冷,受讚美是從錫安。以賽亞四十一章二十七節:先對錫安說,後報到耶路撒冷。約珥書三章十七節:神住在錫安,耶路撒冷就成為聖。

神今日在失敗的教會中,找人作那十四萬四千人,站立在錫安山上。(啟十四。)神每次都是藉少數的信徒,把生命流到教會裏,以復興教會。把血流出來,纔能把生命流出來,如同主一樣。得勝者,代替教會站在得勝的地位,也代替教會,忍受苦難和羞辱。

所以,神的得勝者,必須離棄一切自以為是的。必須出代價,讓十字架割斷一切出於舊造的,必須對付陰府的門。(太十六18。)

你肯不肯傷自己的心,來得著神的心?你肯不肯叫自己失敗,讓主得勝?等你十分順服了,神纔能對付那些不順服的人。(林後十6。)(一月二十六日下午)

肆 得勝者的工作是甚麼

t.讀經:

約書亞記三章六節,八節,十三節,十五至十七節,四章十至十一節,十五至十八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至十二節。

得勝者的工作

查看得勝者,當注意兩件事:(一)全體失敗時,神就揀選少數的人,代替全體的人。(二)神叫這少數的人,先負責作神所命令的,以作到多數人的身上。

神揀選以色列人,是叫他們在萬民中作祭司的國度。(出十九5~6。)但以後他們在西乃山下,因拜金牛犢而失敗了。神就揀選守祂命令的利未人,作祂的得勝者,叫他們代替以色列人作祭司。(出三二15~29。)

本來神要以色列人全族作祭司。但因他們拜偶像,神就叫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作祭司。

神作工,是先作在少數的人身上。以後再由他們,作到多數的人身上。神要救以色列人,先拯救摩西。先救摩西出埃及,後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先對付大衛,得著大衛,後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使以色列人成為國。屬靈的目的,需要屬靈的手段來成功。神對付摩西、大衛,都是對付他們到一個地步,完全不用肉體來成全神的旨意,不用肉體來幫神的忙。

神先得著十二個人,一百二十個人,後得著教會成立。神叫少數人負多數人當負而不負的責任。得勝者的原則,就是神先叫少數的人作事,以祝福多數的人。先叫一班少數的人站在死裏,好叫多數的人得著生命。神將十字架種在他們心裏,叫他們在家庭中、環境裏,接受十字架的原則,好叫他們把生命灌輸給別人。神需要生命的運河,把生命灌給人。

站在死裏叫別人得生

神把祭司放在死裏,好叫以色列人有一條路,到生命之地。祭司是首先下水去,末後從水裏上來的。他們是神的得勝者。神今日找一班像當日的祭司的人,叫他們先下水,先進入死,先受十字架的對付,站在死裏,好叫教會有一條生命的路。神先把我們擺在死裏,好叫別人得著生命。神的得勝者,就是神的開道者。

不是祭司能成功甚麼,乃是因為他們抬著約櫃。他們必須抬著約櫃,下到河底。我們必須讓基督作中心,必須披著基督,下到水裏。祭司的腳站在河底,肩抬著約櫃。站在死地,高舉的是基督。

在河底是死的地位,不是舒服的,不是好看的,不是安息的,不是坐著,不是躺著,乃是站著。我發脾氣活著,基督在別人身上就不能活著。我站在河底,別人就得以過約但河去得勝。死在我身上發動,生就在別人身上發動。我作出死來順服神,就有生在別人身上發動,叫他們也順服神。基督的死,使祂的生發生在我們身上。沒有死,就沒有生。

在河底抬約櫃,是頂苦的。需要小心戰兢,恐怕一不小心,聖潔的神就來滅絕他們。他們站在這裏,看著一個一個的以色列人都過去,他們竟被撇在末後。所以使徒說,『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林前四9~13。)他願別人信福音,卻不願別人像他有手上的鎖鍊。(徒二六29。)我要得著美名呢?通達呢?同情呢?還是要叫神的教會得著生命呢?願我們能禱告說,『主阿,讓我死,好叫別人得生。』神明說,這並非一件容易的事。但是,惟有這樣,纔能成功神永遠的計畫。

在河底,直等到神的百姓都過了河,纔能出來。國度還沒有進來,我們不能出死。但終有約書亞吩咐說,『從約但河裏上來。』(書四17。)我們得勝的約書亞,必要叫我們從水裏上來。這是在國度起始的時候。

許多人,不是不順服,乃是不彀順服。不是不出代價,乃是出得不彀。不是不出錢、不出兵,乃是出得不彀。(路十四25~35。)未經過十字架,就不能到客西馬尼。不經過十字架的對付,就不能說,『願你的旨意成就。』許多人喜歡亞伯拉罕的蒙召,不喜歡摩利亞山上的奉獻。

你有沒有嫉妒別人容易的生活?神放我在河底,作祂的得勝者。神叫我帶鎖鍊,好叫別人得福音。死在我身上發動,生在別人身上發動。這是惟一的生命的運河。流到我們身上的生命,是經過保羅、路德馬丁,這兩條管子的。主的死先使我們充滿生命,而後使這生命流到別人身上。(林後四10~12。)

神的得勝者所作的事,就是站在基督的死上,好叫別人得著生命。聖經的話必須先實驗在我們身上,以後我們纔能傳揚。真理的光必須先在我們身上成為生命,以後纔能在別人身上成為光。神先叫祂的得勝者看見一個真理,叫他們證實這個真理,好得著一些人來順服這個真理。真理必須先組織在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組織的一部分。我們必須先有信心、禱告、和奉獻的經歷,以後纔能告訴人,甚麼是信心、禱告、和奉獻。不然,有名詞,卻沒有東西。神先叫我們經過死,好叫別人得著生。需要我們先經過苦,受過痛,纔能叫別人得著生。學習神的真理,需要先站在河底。教會所以不能過到美地去得勝,就是因為缺少祭司站在約但河底。站在約但河底的人,都會在別人身上創造出追求的心。如果在我們裏面有一個真理頂深的組織,就能吸引別人來追求真理。神許多的真理,今日還需要在人裏面的組織。當我們讓真理組織在我們裏面時,我們就讓基督的身體多長一寸。得勝者從上頭得著生命來供給身體。(一月二十七日下午)

伍 得勝者的經歷

神的得勝者是誰呢?得勝者乃是一班讓『己』站在死的地位上,而讓別人得著生命的人。這班人就像抬著約櫃過約但河的祭司一樣,他們自己站在死的地位上,而讓神的百姓渡過去。死在這裏說出怎麼一回事呢?甚麼叫作站在死的地位上呢?這是一件極其重要的事;牠關係到神的百姓往前的問題。這一件事,乃是神今天所最關注的,故此也該是我們所最注意的。

聖經中的真理,並非零零落落的合併成的;在每一個真理的背後,都有一個活的東西。真理的字句是死的,並沒有生命;要真理是活的,必須有活潑的靈。聖經裏面有許多的真理,被人閱讀,被人傳講,被人相信。但是,這些真理必須先被一班人經驗過、對付過,被化為生命,然後纔有能力。許多人以為天賦高的人,就可以多得著聖經中的真理,或者多明白神的事,這是完全錯誤的。屬靈的真理是不受限制的,牠並不受我們天然的智慧所限。許多人以為按著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智慧,得來一些東西傳給別人,就能幫助別人;但事實上這些並不能叫人得生命。

約翰一章說,主是生命的光。許多人以為明白了這一個道理,再把這個真理傳出去就好了,他們以為真理是真理,並不需要與我們本身發生任何關係。但這不是神的路。神的路乃是先將真理組織在人的裏面,讓這真理成為人組織裏的一部分,然後他纔能把這真理傳給別人。人必須被一個真理深深的對付、割開、浸透,然後纔能傳與他人。若是這真理根本未被神組織過,則在人身上不會顯出效果來。

讓我拿幾件事來作例子:

信心

第一是信心。何謂信心呢?不是說,你禮拜六知道甚麼是信心,主日就立刻可以傳出去了。雖然你已經有了那字句,但你還未看見那件東西。這就如同對鄉下人談電燈一樣,他雖然明白了這個名詞,卻尚未見過那個東西。所以他雖然好像懂了,實際上並不知道那是怎麼一個東西。

故此,神必須先用一些事來對付你,使你自己先在信心上受過對付,叫神的信心組織在你身上,然後,你將這組織在你身上的東西傳與他人,纔能幫助別人。只有當死在你身上發動的時候,生纔能在別人身上發動。

禱告

其次,我們來看禱告。教導人如何禱告,並不在乎豫備或編製出一些關乎禱告的道理。神必須先給你許許多多的環境,叫你學禱告的功課。經過多次這種的經歷後,你纔能告訴別人如何禱告。在一切事上,你自己需要先作為神的一個試驗品。

真正禱告所需用的氣力,比我在這裏講道所需要的力量更大。我們常以為,只要把一篇道傳得清楚就彀了,但是我們要看見,只有當我們透徹的禱告之後,我們的道纔能流通到他人身上。

以上所題的,乃是神的一個原則。這原則就是:自己先受過苦,先出過代價,先有了經歷,然後再傳給別人,這樣的人纔是神心意中的得勝者。

奉獻

我們再以奉獻一事為例。甚麼是完全的奉獻?聖經中有這件事,人也講論這件事,但是光有這字句,並沒有見過這是怎麼一回事。就如同一個人讀字典,知道字典上的字,卻不知道這字所指明的東西。神的教會也是如此。有一天神把你的家庭、工作、財產、事業、愛人等等,拿來與基督相比,那時候你就知道何謂為主活著了。你到底選那一個呢?是選基督呢,還是選別的?你是否與神討價還價呢?沒有一種真理是不必出代價就可以得來的。我怕有許多人真理是學過了,但是經歷卻一點也沒有。

真理必須先組織在工人身上

請問在你身上有多少真理,是未曾經過組織的呢?有多少你所認識的,是從未實化在你身上的呢?從這裏我們可以看見,人今天根本不知道何謂順服,何謂禱告,何謂信心。學習神的真理,是沒有捷徑的。一粒種子如何,生長出來的植物就如何。作工的人如何,被作的人也就如何。你是一個輕浮的人,你結出來的果子自然也就是輕浮的。你是一個穩重的人,你結出來的果子也必然是穩重的。甚麼人就結甚麼樣的果子。我看見人在講『同死、』『同活、』『同升天』等道理,只是那個人卻不是那種屬靈之事的人。

我曾經問和受恩教士,如何能叫人產生生命的需要,如何能叫人產生飢餓來?她回答說,『這件事固然在乎神的工作,但也有工人這一方面的講究。神的一面且不說,從工人這一面來看,他能否叫人產生屬靈的飢渴,不在於他講甚麼,而在於他是甚麼。當一個進步的人與一個不進步的人在一起的時候,那不進步的人很自然就會發覺到自己的落後。一個順服的人與一個不順服的人在一起的時候,那不順服的人也很自然的看見他的不順服。同樣,一個聖潔的人與一個不聖潔的人在一起的時候,那不聖潔的人也很自然會看見自己的不聖潔。你本身若不是那種人,你就不能在別人身上產生出那種的飢渴來。』

我們藉重生所得著的性情,是最有模倣性的。你將牠擺在聖潔面前,牠就自然的會傾向聖潔。你將牠擺在順服前面,牠也會很自然的學習順服。我們需要在神面前作一班領先長進的人。今天神要藉著一班得勝者的生命,在經歷十字架、接受苦難上吸引別人到岸上來;先下水的乃是祭司,他們要領先進到死水中。得勝者就是一班開路者,他們在黑暗中先開出一條路來,在死亡的事上領先進入,如此,纔能幫助別人過去。

以前的信徒,他們多半是自己去摸出路來。但今天的信徒,則有人將那摸出來的路告訴他們了,他們只需要順服,只需要將那釋放出來的真理組織在他們的生機裏就好了。他們是一班肩上抬著約櫃,腳下踏著泥土,站穩在死的地位上的人。我們需要如此把基督背在我們肩頭上,方能作神的得勝者。假若神不能得著你我作這樣一班得勝者,那麼祂就必須另找別人了。

當每次十字架臨到你身上的時候,或者說每次神對付你的時候,你願不願意好好的接受對付呢?或者總是逃避呢?這是今天主要的問題。

(編者註:此篇係一月二十八日講於上海哈同路,為第三次得勝聚會中信息之一,其摘要可能包括在前面第四大點的後段內。)

陸 得勝者的選擇

t.讀經:士師記六章一至六節,十一至三十五節,七章一至八節,十九至二十五節,八章一至四節。

我們現在看,如何選擇得勝者,如何把得勝者和不得勝者分開。

民數記裏定規,所有以色列的男丁,滿了二十歲的,都是戰士,能為耶和華爭戰。到士師時,以色列人失敗,神要拯救他們全體,只揀選三百人,叫他們去打全體當打而不能打的仗;因他們都失敗了,不會為耶和華爭戰了。許多人,知道如何守住道,跑盡路,卻不知道如何打那美好的仗。

如何成為得勝者—基甸—

(一)認識自己的微小—認識自己 在神的面前謙卑頂容易,在人面前,和人比較的謙卑,卻是頂難。說我是至微小的容易,說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不容易。說我的父家是貧窮的容易,說我的父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不容易。別人看見他面上的光,自己還不知道有光的,就是得勝者。凡用鏡子看自己面上的光的,都不是得勝者。大衛雖然受膏了,仍看自己是條狗。有得勝者的實際,而不負得勝者的名稱的,都是得勝者。

(二)看見天上的異象—看見主 沒有看見異象的,就不能出來作工。有了異象,雖遇難處,也必能達到目的。有了主的話,就必能渡到那邊去。有了異象,作工的腳步,就能穩當。

(三)看見異象而不違背—藉著獻祭,答應主的呼召 當把微小的自己獻上,交在神的手裏。看自己大和看自己小,而不把自己交在神手裏的,都是同樣的沒有用處。所有合乎神旨意的活祭,神都悅納。得勝者,是神呼召的。啟示錄二、三章裏得勝者的呼召,你聽見了沒有?答應了沒有?

(四)拆掉偶像—在外面作見證 心裏已經奉獻,外面還得拆偶像作見證。個人當注意,家庭也當注意,和我來往的人也當注意。一切能與神同等的,都當拆掉。看見神的人,纔知道甚麼是偶像。看見神的使者—主—的人,纔知道在主以外的東西,都是偶像。看見了神的使者,纔知道木頭並不是神。磐石上的祭是為個人,祭壇上的祭是為眾人。

這四步走過了,聖靈就臨到他身上。聖靈的充滿,不是禱告求能力的結局,乃是人站在合宜的情形中,聖靈就降到他身上。

吹角,就是招呼人來,同作得勝者。單獨的行動,不是得勝者當有的。我們當與失敗者分開,卻不當與其他的得勝者分開。

如何選擇得勝者—三百人—

(一)第一次的選擇 第一次選擇的結果,有二萬二千人走去。因為他們:一,要榮耀自己。我們捨得生命,卻捨不得榮耀。不只當勝過撒但,也當勝過自己。神只要為祂作工,而不誇功的人。為神作工以後,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路十七10。)當忘記耕了多少田,放了多少羊。神不能與我們同分榮耀。如果我們為自己有所盼望,我們就是被淘汰的。二,懼怕膽怯。懼怕膽怯的,都請回家。必須不愛惜自己,必須忍受痛苦。最大的痛苦,不是物質的,乃是屬靈的。凡要榮耀自己和懼怕膽怯的人,都要被淘汰。得勝不在乎人多,乃在乎認識神。

(二)第二次的選擇 這次的選擇,是藉著喝水的小事。小事常顯出我們自己是如何。當日猶太人和亞拉伯人行路,是將行李背在背上。在路上喝水有兩個法子:一,將行李放下,用口對水而喝。二,為趕路,並防備劫路的,就不放下行李,用手捧水而喝。這一萬人,用口對水而喝的,有九千七百;用手捧水而喝的,有三百。用口對水而喝的人,是神所淘汰的。用手捧水而喝的人,是神所要用的。有機會放縱而不放縱的人,是經過十字架對付的人。這樣的人,神能用他。無論如何都肯讓十字架對付的人,神纔能用他。

神選擇得勝者的三個條件是:一,完全為神的榮耀;二,不怕甚麼;三,讓十字架對付自己。是否得勝者,自己可以斷定,也能斷定。神試煉我們,我們自己也顯出我們是不是得勝者。知道十字架得勝的人,纔能繼續維持十字架的得勝。

得勝者的合一

神給基甸三百人,叫他們成為一體。單獨的得勝,是不當的。基甸和那三百人,舉動一致,作法一樣。肉體都割去了,所以能一樣。這是在聖靈裏的合一,在身體上的生活。新約的記載,是聚會,不是作工。

結局

三百人打仗,全體都來趕仇敵。三百人作工,全體的人收成。我們得勝,全體復興。站在河底,不為自己,乃是全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作得勝者,還要受人埋怨,如基甸受以法蓮人埋怨一樣。基甸不只打敗外面的米甸,也打敗了他裏面的米甸。這樣的人,纔能繼續得勝。他們『雖然疲乏,還是追趕。』(士八4。)(一月二十九日下午)

柒 得勝者的禱告

t.讀經: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以弗所書六章十二至十三節首三字『所以要,』一章二十至二十二節,二章六節,馬可福音十一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

權柄的禱告—有權柄的禱告

作神的得勝者,必須學習用基督的權柄,作有權柄的禱告。禱告,在聖經中,不只是祈求,更是權柄的代表。權柄的命令,就是禱告。

神的得勝者,必須:(一)忠心,拒絕自己、世界、和撒但。(二)知道如何使用基督的權柄。我們應當:(一)讓神用十字架打敗我們—在神面前打敗仗;(二)用基督的權柄打敗撒但—在撒但面前打勝仗。權柄的禱告,並非求討,乃是命令。因為禱告有兩種,就是求討的禱告,和命令的禱告。以賽亞四十五章十一節說,『你們可以吩咐我。』(另譯。)我們可以吩咐神作事,這就是命令的禱告。

命令的禱告,從基督升天起始。基督的死而復活,解決了神那四個大問題。基督的死,解決了亞當裏的一切。祂的復活,叫我們得著了新的地位。祂的升天,叫我們坐在天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以弗所第一章,是基督升天,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以弗所二章,是我們也和祂一同坐在天上。所以,基督如何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我們也如何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

以弗所第一章告訴我們,基督的地位是在天上。第二章告訴我們,我們在基督裏的地位,是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第六章告訴我們,我們在天上所作的事是甚麼,就是坐在天上禱告—用基督得勝的權柄,發出命令的禱告。

普通的禱告,是在地上禱告到天上。命令的禱告,是從天上禱告到地上。馬太六章是求討的禱告—往上的。以弗所六章是命令的禱告—向下的。我們坐在天上發出命令的禱告。『阿們,』希伯來文是『必定如此。』這是命令。撒但在一切戰爭的起始,都是叫我們失去天上的地位—得勝的地位。戰爭是奪地位,得勝是佔得地位。在基督裏,坐在天上的地位,就能禱告有權柄的禱告。

馬可十一章二十四節的『所以,』告訴我們二十三節也是論禱告。但是二十三節,並未向我們說,向神禱告。只說,『對山說,』吩咐山。不是對神說話,也是禱告—權柄的禱告。不是求神來作事,乃是將神的權柄拿來,去對付山—攔阻我的事。完全的信心,是出於完全知道神的旨意。只能用這個信心,對山說話。我們命令神所已經命令的事,我們定規神所已經定規的事—因完全知道神的旨意而有信心。

權柄的禱告和作得勝者的關係

坐在寶座上的是神,是主。服在寶座下的是仇敵。禱告是把我們和神聯起來。得勝的、掌權的、作王的,都是知道如何禱告,如何使用神寶座的權柄的。(這寶座的權柄,是管治世界的。)我們可以轉到寶座,用那裏的權柄,叫一個弟兄來。(戴德生曾如此作過。)得勝者要管治教會、管治世界、管治空中的掌權者,都必須靠著寶座的權柄。英國有些弟兄,約在十年前,曾用寶座的權柄管治政治的變動。這是管治列國。屬靈的戰爭,不只是保守,也是進攻。不只管列國,也管陰府,也管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主治的、和有能的。求神叫我們知道如何使用基督的權柄。萬有都服在基督的腳下。基督是教會的頭。所以,我們用基督的權柄,也能叫萬有都服在我們的腳下。

馬太十八章十八至十九節,是說到禱告。十九節的『在地上』和『在天上,』告訴我們,十八節的禱告,是命令的禱告。這禱告是作為,不是求告。是捆綁釋放,不是叫神捆綁釋放。這個命令的禱告有兩方面:(一)捆綁—捆綁聚會中不當活動的弟兄姊妹;捆綁打攪工作的世人;捆綁邪靈鬼魔;捆綁撒但和他一切的作為。我們能作王管理一切。幾時世界出事,弟兄中間出事,都是我們當作王掌權的時候。(二)釋放—我們也能釋放人。釋放退縮的弟兄;釋放當出來作工的弟兄;釋放人的錢,拿出來為神用;釋放神的真理。我們是神所差來的大使,在這地上能享治外法權。我們能叫天來地上掌權。(一月三十日下午)

捌 神的得勝者在末世所該作的事

t.讀經:創世記三章十四至十五節,啟示錄十二章一至十一節。

今日所讀的兩段聖經,遙遙相對。一是在聖經的頭一卷,一是在聖經的末一卷。創世記三章有:(一)蛇;(二)女人;(三)後裔。啟示錄十二章也有:(一)蛇;(二)婦人;(三)男孩子。

神對蛇的定命

創世記三章是論到人墮落後,神對撒但、對人類的定命是甚麼,並神的救贖是如何。『用肚子行走』是說,神規定撒但,只能在地上作事,不能在宇宙中作事。『終身喫土』是說,神規定撒但以出於土的人類為糧食。亞當一切的後裔,神都規定作撒但的糧食—百姓。

『女人』是眾生之母。所以女人是代表眾生,就是神所要拯救的。

『女人的後裔』就是基督。基督在世上的時候,打傷了蛇的頭。頭是主要能力的部分。主將撒但一切主要的能力,都打傷了。

蛇傷了女人後裔的腳跟,是說,撒但在基督的背後作工。基督打傷了他的頭,走去了,他就在基督的背後作工。這是他在信徒身上的工作—背後的工作。

『女人的後裔』指個人的基督,也指團體的基督;和基督的復活有分的人,都是女人的後裔。主是以女性為中心而生的,是沒有亞當當性情的。信徒重生的新人,也是沒有亞當性情的。基督是神的兒子,新人也是神的兒子。基督沒有血氣,新人也不是出於血氣和人意。

從創世記三章起,神和人的盼望,都在女人的後裔身上。撒但也注意這女人的後裔。所以,他叫希律殺害主,在曠野裏試探主,在那三年半當中苦害主。但主都得勝了。

得勝者對付蛇

啟示錄四章至十一章,是一段:十五章至末一章,是一段;十二章至十四章,是插入的,不是正文,是註解前文所說的。十二章是連在第二、第三章的。因為二章和三章裏,七次說『得勝的。』十二章裏就說『他們勝過他。』二、三章是說教會大體失敗時,神召一班人來作得勝者。十二章是說,得勝者如何,並作甚麼事。二章二十七節說,得勝者要用鐵杖轄管列國。十二章五節說,這用鐵杖轄管列國的,就是那個男孩子。男孩子就是教會中的得勝者。這個男孩子是團體的,就是十、十一節的『弟兄們。』

『古蛇』是神在這裏故意題起的,叫我們回想到創世記三章的記載。

啟示錄十二章,生男孩子的女人是耶路撒冷。不只是指地上的耶路撒冷,也是指天上的耶路撒冷。聖經告訴我們,神是我們的父,主是我們的長兄,耶路撒冷是我們的母。(加四26。)

日、月、十二星,是和約瑟所作的夢相合的。所以,這必是指以色列人。耶路撒冷是以色列人的中心。所以,這女人必是指耶路撒冷。

女人就是二十一、二十二章的耶路撒冷。這城就是新舊約裏所有有基督的生命、得救的人。女人未生男孩以先,是代表教會,生男孩以後,是代表以色列人。生男孩以先,是說她屬天的情形—日、月、星。生男孩以後,是說她在地上的情形—逃到曠野。

女人是神所拯救的眾子。他們是頂受仇敵的逼害的—女人受蛇的害。他們當為自己爭戰。但是他們不能,神就叫他們中間,有一班得勝者,為他們爭戰。這班得勝者要用鐵杖轄管列國,在國度裏要有特別的地位。他們被提到天上,就趕下撒但,奪回蛇在天上的地位。他們在地上,撒但就退後。他們到天上,撒但就被摔下來。得勝就是奪回地位。男孩子代替母親戰勝;得勝者代替教會戰勝。神在末世,找得勝者來結束天上的爭戰。『神的救恩、能力、國度,並祂基督的權柄,』(啟十二10,)被他們帶到天上。所以,蛇在天上,就沒有地位。他們無論在那裏,撒但都得退後。

得勝者的兵器

他們得勝仇敵是:

(一)靠著羔羊的血 一,基督的血,倒出屬血氣的生命,叫撒但在我們身上,無所作工。撒但的食物是土—是在屬血氣的生命裏作工。二,基督的血,對付撒但的攻擊。我們在基督的血下蒙保護,不受撒但的攻擊,如以色列人在逾越節的血下蒙保護一樣。血滿足了神的公義,血表明死,所以撒但不能攻擊我們。三,基督的血,答應撒但的控告。

(二)藉著見證的道 撒但在教會裏所作的一切事,都是要推翻見證。教會是燈臺,燈臺就是見證。撒但要推翻教會,就是要推翻見證。這裏的作見證,特別是對撒但作見證。主受試探時,說的三句話,是對撒但作的見證。我們當向撒但作見證。他對我們說,你們是軟弱的。我們當對他說,『主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用神的話,來使用基督的得勝。血是基督的得勝。見證是用神的話,來使用基督的得勝。

(三)不愛惜自己的生命 捨上身體、生命,不可憐自己,『不以性命為念。』靠著血,和見證的話,抱著不怕死的態度,爭戰得勝。這樣的人,能成功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的定命。

龍要吞喫將要生出來的男孩子。所以我們有逼迫和苦難。這些逼迫和苦難,是迫著我們成功作男孩子,好叫我們先被提—第一次的被提。這第一次的被提,不只是福分,也是責任。心裏有龍地位的人,都要受龍的逼迫—大災難。心裏沒有龍地位的人,都要踐踏龍的頭。蛇害了女人,所以,需要女人的後裔來打敗他。神不親自打敗他,需要得勝者來打敗他。盼望我們在得勝者的裏面有一分!(一月三十一日下午)

倪柝聲講,李長壽記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