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興起傳福音!速搶救靈魂!
請你看千萬人天天沉淪!
莫塞住憐憫心,莫看重金銀,
鬆開手,傳福音,趁著現今。
(副)速興起傳福音!速搶救靈魂!
你為何仍忍心,看人沉淪?
這首詩歌是美國一位盲人姊妹科蘿絲貝(Crossby)所寫。以後我們採用其曲調,並將歌辭修得通俗一點,成為福音詩歌。唱福音詩歌有一個祕訣,就是要把靈唱出來。靈要出來,首先人要釋放,不要呆板;但絕不可放肆。靈唱出來,心唱開來,人一釋放,福音自然就進去了。否則,我們的靈下沉,心關閉,福音是無法傳的。
要成為傳福音的人,我們必須學習幾個特點。第一,臉皮要厚。我們若認真查考,就會看見,所有能結福音果子的人,都是臉皮厚。臉皮薄的人無法傳福音,更無法結果子。傳福音要有果效,臉皮就要比腳掌還厚。不僅如此,傳福音時臉皮還要沒有感覺;臉皮有感覺的人,福音定規傳不了。我是個天性傳福音不行的人;但因著主的憐憫,逼得我從舊天性裏出來,瘋狂的為主傳福音。四十年前,從一九四○至四三年,我真是發『福音瘋』,厲害的為主傳福音。
傳福音要學的第二個特點,就是口要張開,到處傳講。即使是瞎講也沒有關係,只要是福音,就是瞎講也會有果效。你若想『以理服人』,好好講,重在口才,講得好聽,大概一講就死了。中國近五十年來,傳福音最有果效的,就是宋尚節博士。我曾聽過他傳福音,他傳起福音又蹦又跳,從上面跳到下面,又從下面找一個人跳到上面;講起道也是沒次沒序,有時還亂喊、亂罵,甚至甚麼奇怪的聲音都出來了。雖然如此,他傳福音卻是很有果效。
傳福音要學的第三個特點,就是靈要出來。要傳福音,你的靈一定要出來,要剛強;就是面對魔鬼,你也要把他說服,將福音傳給他聽。這就是福音的靈。
福音的靈就是這三點:臉皮厚、口張大、靈出來。傳福音不能太扭扭捏捏;有的弟兄傳起福音,比女人還女人,怕東怕西,怕說話得罪人;這樣傳福音定規失敗。
一九三三年一月,宋尚節到煙臺傳福音;那一次我去了。他講的道,實在叫人沒法不搖頭。他引用聖經馬可福音,講到一個血漏的女人。(五25~34。)他在黑板上畫了一個心,說,『這是人的心,就是你的心,是黑心。哦,宋尚節博士來了,他講寶血洗人心,寶血洗人心,洗人心,結果你就大發熱心。等宋尚節博士走了,你熱心沒幾天,血漏就開始,寶血漏出去、漏出去…。』他把主耶穌的寶血講成血漏的血,實在是亂講。然而,他講得很有味道。整個聚會一個半小時,他就一直講這個,寶血洗我心,寶血漏出去。全場人擠人,坐了一千多人。對於他講的道,我實在搖頭,都是錯道理。聖經講主耶穌的寶血不是洗人的心,乃是洗人的罪。然而他這麼亂講的錯道理,卻把人感動了;很多人哭著走上前認罪、悔改:『主阿,我的血漏出去了,主阿。』可見福音的能力不在道理,而在靈。
我不是鼓勵你們講錯道理,我乃是要你們用靈。宋尚節有一次到漢口佈道,我二姊也去聽,回來告訴我們:宋尚節講來講去,突然拿起一根小木棒,指著底下坐著的一個女子說,『你這個小老婆!…』那個女子非常生氣,說,『你們基督教的人怎麼這樣,請人來聽福音,卻要罵人。』原來她真是個姨太太,是人家的小老婆;她心想一定有人告訴了那姓宋的,所以又氣又恨。回家以後,聖靈就在她裏面作工說,『你還怪那個傳道人麼?想想看自己是不是姨太太?你是不是個罪人?你還恨那個傳道人?』她蒙了光照,就悔改。第二天再去聽福音,就得救了。
所以,我願意對你們說,如果你傳福音,只顧把道理講得對,講得好聽,你就不要指望能帶人得救。這意思不是鼓勵你們不要講道理,而去罵人;我乃是盼望你們能顧到福音的靈,讓靈從你們裏面出來。傳福音絕不能像古板的老學究,板起臉、端起架子;要帶人得救,就必須臉皮厚、口張大、靈出來。
中國人天性保守、規矩,一聚起會,個個古板、守規矩。不是說規矩不對,而是常常你一規矩,就僵化、呆板,把靈約束、限制了,這就不對。保羅說,我們作基督徒,在神面前要癲狂,在人面前要謹守。(林後五13。)『謹守』意為在愛裏自制,叫別人得益處。我們在人面前是應該謹守;但我們有沒有在神面前癲狂過?當私下、沒有人的時候,我們是否在神面前癲狂?我們若是在神面前癲狂,當我們來到聚會中,不需要大喊大叫,只要一禱告,人就能聞出我們是個在神面前癲狂的人。保羅是個在人面前謹守的人,然而私下在神面前,他乃是個癲狂的人。他是我們的榜樣。
蒙主憐憫,我是個常常『癲狂』的人。有時禱告三、五句,我就癲狂了,裏面就喜樂洋溢,覺得神的恩典實在浩大,祂的憐憫實在豐厚,使我禁不住要『發瘋』。如果你們不在,我怎麼作都好,打滾、跳躍、仆倒、翻筋斗都沒關係;但一到你們面前,我就謹守,被你們的眼睛『捆綁』,被人的規矩限制。顧到別人是對的;但身為基督徒,我們更應該天天在神面前禱告、癲狂。
如果你是個在神面前癲狂的人,你在聚會裏就不會那麼古板,反會顯出『癲狂』的味道。就如彼得的加利利口音,把他顯露出來一樣;(太二六73;)你常在神面前,在禱告中『癲狂』,一到聚會裏,只要一開口,你『癲狂』的口音就會把你顯露出來。這不是說你禱告、唱詩時,大喊、大叫;乃是說你會滿了讚美、感謝,滿了詩章、頌辭、靈歌,並滿有聖靈的能力。這樣,人就會知道,你是個在神面前癲狂過的人。所謂誠於中形於外,『癲狂』的腔調、味道是裝不了的。
福音的靈,就是一個『癲狂』的靈。要有福音的靈,我們就需要在靈裏癲狂。不要太注意規矩,不要太顧到人的感覺。有時我們在聚會中坐著,看看弟兄姊妹,就覺得要作甚麼都不好意思。這一考慮,靈就受了限制,沒有出路。盼望我們的聚會能打破規條、形式、儀文,而讓靈出來。
我們研讀世界的歷史若有屬靈的眼光,就會看見,從主耶穌升天那時起,整個世界歷史,就完全是在主的福音之下。是福音要臨到世界,不是世界臨到福音。靠主憐憫,我對這事有相當的研究。實際上,在主耶穌降生之前,世界的局面乃是為配合神的福音而效力。在政治上,主耶穌降生前約三十年,羅馬帝國興起,將北非、埃及一帶完全征服,而統一了包括迦南美地在內的地中海周圍之地。所以,在主耶穌要降生時,那一帶的政局乃是十分穩定,有分封的王和巡撫治理。
主耶穌的成孕,是一件極奧祕的事;祂乃是藉著聖靈成孕在馬利亞腹中。當時馬利亞已經許配給約瑟,但還沒有成婚。奇妙的是,他們都是大衛的後裔;約瑟是大衛兒子所羅門的後裔,馬利亞是大衛另一個兒子拿單的後裔。大衛後裔的這兩條線,至終成為婚配,生出約瑟和馬利亞。然而當他們成為婚配時,兩個人都是窮人,住在加利利的拿撒勒,一個被藐視之地的被藐視之城。約瑟是作木匠的。當主耶穌出生後第八天行割禮獻祭時,只能獻斑鳩或雛鴿,一種最微小的祭。(利十二8,路二24。)這就證明,他們乃是個貧寒之家。
按舊約的豫言,主耶穌必須降生在伯利恆,(彌五2,)而那時的馬利亞和約瑟,卻是住在拿撒勒城。二千年前的交通不像今天那麼方便,有飛機、汽車等交通工具。從拿撒勒到伯利恆,至少有二、三百里路,需要走好幾天的路程。以約瑟和馬利亞的家境,不可能為著生出主耶穌,就長途跋涉到伯利恆。然而主耶穌若生在拿撒勒,就無法應驗舊約的豫言。為此,神在祂主宰的權柄裏有了豫備。就在馬利亞身孕重了,將近生產時,羅馬帝國皇帝該撒亞古士督,突然出了一道詔諭,令普天下人都要申報戶口。於是全國人民各歸各城,去申報戶口。約瑟和馬利亞是大衛家一族的人,就是伯利恆人,也只好不遠千里回到伯利恆。因著眾人都回來,以致客店沒有為著他們的地方;就在這時,主耶穌出生了。(路二1~7。)
馬利亞懷孕九個月,並且和約瑟一起住在拿撒勒,卻在將近生產時,羅馬皇帝出了戶口調查的詔諭,為主耶穌降生在伯利恆,豫備了道路。這就證明羅馬帝國得了天下,乃是為著主耶穌的降生,要使祂能確確實實的生在祂祖大衛的家鄉伯利恆,好應驗彌迦書五章的豫言。
以色列人在逾越節宰殺羊羔時,乃是將羊開膛剖腹。所以他們先用兩塊木頭,一橫一豎的作成十字架,然後把羊羔『釘十字架』—前腿釘在橫木上,後腿釘在豎木上,再開膛剖腹。因此,照舊約的豫表,主耶穌作救贖的羔羊而死,也必須釘十字架。
在人類的歷史上,從來沒有一個民族或國家,以釘十字架將人處死刑。雖然在舊約裏,以色列人將人處死刑,是掛在木頭上,(申二一22~23,)但乃是掛在杆子上,還不能算是釘十字架。直到羅馬帝國統一後,就定了一條法律,將重罪的死刑犯處以釘十字架的刑罰。主耶穌被猶太人捉拿、定罪,按舊約的律法只能用石頭打死;但那時猶太人已經亡國,沒有權力將人處死,只能交由羅馬帝國執行。這樣一來,剛好應驗聖經的豫言,把主耶穌釘了十字架。
從主耶穌的降生和祂的死,我們能清楚看見,羅馬帝國怎樣為神使用,以成全神在舊約裏所說,關乎主耶穌的出生和祂的死。主耶穌的降生應驗舊約的豫言,主耶穌的死應驗舊約的豫表;然而那個降生與受死的環境,乃是神使用羅馬帝國來應驗的。以後主耶穌復活、升天了,為著擴展祂的福音,來繁殖祂這位復活的基督。這就是使徒行傳的主題:主耶穌復活後升天、登寶座,澆灌下祂自己這包羅萬有的靈,差遣使徒們到處傳福音,為著產生眾召會,擴展並繁殖神的國。
今天,我們都清楚,福音的傳揚乃是需要環境的配合。福音要傳開,需要有平安的環境,通暢的交通,以及能溝通的語言。
以色列是個非常特殊的民族;神安排他們所處的迦南地也很奇特,交通上是四通八達,地理上卻十分孤獨。因這緣故,神興起羅馬帝國,把歐洲開化的地區全部征服,也將地中海周圍納入版圖。羅馬帝國強大的政治、軍事力量,使其能維持一個和平、穩定、平安的局面。
羅馬帝國境內的民族、國家十分複雜,但都隸屬羅馬帝國的管轄。所以老百姓無論到那裏,不需要通行證,就能通行全帝國。不僅如此,歷史告訴我們,羅馬帝國統一後,就積極修築公路,從羅馬通到全國各地;又弭平地中海的海盜,使得境內海上、陸上的交通既通暢又便捷。
羅馬帝國建國之前,在主前三百年,因著亞歷山大大帝的征討,使得猶太、埃及一帶都通行希臘文。羅馬帝國統一後,也採行希臘文,推動希臘文化,以致希臘文化到處通行,語言的障礙也消除了。這給我們看見,一切的環境都為配合福音。
我們研讀使徒行傳,再觀察世界歷史,就能領悟,世界局面乃是跟著福音走的。神的作為非常奇妙。只要福音傳到某個地方,或者福音將要傳到某個地方,那個地方一定有所變遷、行動,也就是有所謂移民的事發生。
在使徒行傳裏,我們清楚看見移民的行動。開頭,在耶路撒冷,一次三千人得救,又一次五千人得救。(二41,四4。)在古代,特別是交通不便的情形下,誰願移民、遠走他鄉?都是安土重遷,不肯離鄉背井。然而,當時耶路撒冷這麼多人得救,都集中在一起,福音自然是傳不出去。所以主只好興起逼迫,使住在耶路撒冷的信徒四散,移民出去。這些四散的門徒就到處傳福音。(八1,4。)至於耶路撒冷,到了二十一章,又有許多基督徒聚集。(20。)所以這是一個原則:福音一有行動,地方上的居民一定有變動,就是非有移民不可。
中國古代歷史,就是一部變遷史。但改朝換代雖多,人民變遷移動卻不多。直到十六世紀,西風東漸,西方的文化、風氣慢慢傳到中國,就為福音開了路。先是天主教,有利瑪竇等人前來。到了十九世紀,更正教的西教士也陸續前來。福音一來,中國就起了變化。孫中山先生受了西方的薰陶,就倡導革命。到了一九○○年,在中國人當中信徒還很少;但因庚子事變發生,使更多西教士有負擔前來傳福音。民國成立後,福音在中國大為開放。因著環境的變遷,使得人心思動,不再守舊。到了一九二○年,福音進到各大學裏,許多有為的青年都接受了主。
雖然如此,福音在中國仍不普及。以後神興起環境,變動就越來越厲害。至終有幾百萬人離開中國大陸,移到臺灣,我們也在其中。我到臺灣之先,為主作工已近二十年,可以說有相當的果效,但那個果效與到臺灣之後的果效無法相比。一九四九年,我們在臺灣開工,成群的人得救。這是因著從大陸移民來臺灣,使得人連根拔起,心較柔軟,所以容易接受福音。
當時在臺北,我們每主日下午都有福音隊出去。遊行之後將人帶到新公園的露天音樂臺,每次現場三千個座位都座無虛席,聚會結束後,總會帶回四、五百張名單。第二天晚上,所有聖徒都來在一起,把這些名單按居住區分發,一個個去看望。這樣的行動很有果效,相信的人是成群結隊,一網一網的網上來。
因著相信、受浸的人數眾多,我就研究出一個一分鐘浸三個人的辦法。怎麼配座位、換浸衣、受浸、換衣服、作造就。我親自作總管,監督每一位受浸不超過二十秒。我還記得有一次受浸聚會,從週六晚上六點浸到九點半;因為浸衣只有三百八十套,只能等主日早上再浸。那一次總共浸了七百多位。服事的聖徒一班又一班的輪流,有的人還必須自己拿著鞋襪、衣服去換。
那時福音有能力,就是因為人變動了。如果在本土本鄉,人還不太相信福音。我在煙臺時曾經觀察、研究,發現煙臺大約三十萬人,本地人還不到三分之一,大多是外來人口,特別是從遼東半島遷來的;我自己也不是煙臺人,乃是來自附近的蓬萊縣。在煙臺信主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外縣人;本地煙臺人可能一百個也找不到一個,因為他在本地根深柢固,有他的家族、親戚、鄰舍,還有他的家廟、祖先牌位,所以要他信主是比登天還難。
等來到臺灣,再一觀察,我就清楚了。初期在臺灣,要帶一個本省人信主很不容易,帶進一個就像一個寶貝;外省人都不值錢,成群的相信。有時受浸三百人,也不一定有五、六個本省人。為甚麼會這樣?乃因外省人都拔了根。中國有句俗話,『人挪活,樹挪死。』意思是不能挪動樹,樹挪動容易死;但人一挪動,一拔了根,就容易活。所以從大陸挪到臺灣的人,沒有不活的;很多人都信了主。
一九四九年八月一日,我們在臺灣有第一次特會,正式開工。當時全臺灣島從南到北,弟兄姊妹最多不過三、五百位。然而五年之內,聖徒人數就遽升到二、三萬。那時我們誰也沒有想到要去美國,滿心只想回大陸。我們都認為,主要我們在臺灣搶救靈魂,栽培信徒;過幾年就會帶我們回大陸,那時我們就都是使徒。我們都無法忘記,大陸上有四、五億人,需要我們去傳福音拯救他們。
世界的潮流永遠不後退、不倒流。同樣,這個福音的流,把我們從大陸流到臺灣,然後又流到美國。從小我們家就和美國西教士有往來,所以我很了解他們。一百年前,一個美國西教士到中國來,需要坐六個月的帆船。他們常是坐得暈頭轉向。有的一上岸就死了,埋葬在那裏;有的留在中國,最少六、七年纔能回國一次。我都知道那個艱苦的光景,他們實在是為福音勞苦。
一九三八年,有位聖徒從北平寄給我一筆奉獻款,包括一張一千六百元的美金支票,和一張一千二百中國大洋的支票。隨帶的一封信上說,『李弟兄,我在美國讀過書。我聽你講道,實在覺得美國需要你這個道。請你去美國罷!這一千六百美金的支票,是給你買來回船票,並你在美國生活的需用。至於那一千二百中國大洋,是留給你的家人。我都替你算好了,一個月最多花一百元,所以就是一年家用。』收信後,我立刻覆信說,『對不起,我沒有這個興趣,也沒有這個負擔。這兩張支票我該如何處理?』這位聖徒又來信說,『支票你不必寄還給我。請你留著,存在銀行。我信有一天,主一定帶你到美國去。』
我把那筆錢存到銀行。以後大陸政局改變,幣制改來改去,至終那筆錢被改得所剩無幾。到了一九四八年,南洋召會邀請我去,我剛在南京把護照辦好,還未動身,就因時局而舉家移民臺灣。來到臺灣,我們根本沒有去美國的想法。當時我出版『話語職事』,裏面有關事奉的信息,都說主把我們帶到臺灣,地理位置太好了,南通南洋,東通東洋,又能西顧中國大陸,因為南洋有許多華僑,東洋的韓國、日本都近乎中國文化,文字也相近,還有廣大的中國大陸。但對於『西洋』,我一點也沒有題起,因為覺得我們跟西方語言、文化都不通。
實際上,我也沒有意思去開發南洋;但南洋既已邀請,我就在一九五○年履約前往。此後直到一九六一年,有十一年之久,我到南洋只住馬尼拉,最多住三、四個月;別的地方我都沒去。但主沒有順我的觀念,祂在環境上把我打發到西方。一九五八年,我頭一次到美國,那是因著英國、丹麥的邀請,我去歐洲,在英國住一個月,然後轉往丹麥,住了將近十天,回程時經過美國,停留了一下。過了二年,我再到美國,那次的印象就深刻一點。
一年後,我又到美國,印象更新。那是二十三年前,來美國讀書的華人不多,移民來的也不多。當時我裏面就清楚,應該接受這個負擔,在美國開工。所以我去申請移民。律師告訴我,美國只給華人每年一百零五個名額,而在美國的華人都盼望家屬能來,登記的已經超過一萬名;如果照次序輪,一百年後纔能輪到我。幸好我是傳道人,寫了許多書,所以很快就申請到許可。
不久甘迺迪就任總統,題議修改移民法,沒有民族歧視,每個民族或國家都有二萬名額,但是總移民人數不得超過三十萬,其中十三萬為美洲,十七萬為其他四大洲,先申請先獲得。一九六六年,國會通過新移民法,第二年開始實施。從那一年起,每一年有五個國家申請的名額都足數:中國、印度、南韓、菲律賓、希臘或義大利。有的民族或國家人不來,就給華人佔了便宜;加上特別資格,十七年移民來的華人,就有四、五十萬。到了一九八二年,雷根就任總統,覺得華人在美國表現不錯,就給與『雙分』優待,就是臺灣和大陸各兩萬。所以從那時起,每年華人移民來四萬。現在全世界每一年移民美國最多的,就是華人。
華人移民第一個選擇居留的地方,就是南加州,第二是紐約,可能是家族關係。移民中有好些基督徒,包括在主恢復中的聖徒。因這緣故,我們就接受負擔,開始華語工作。
事實上,二十三年前,我接受負擔來美國開工,我裏面很清楚,主不要我在華人中作工;祂乃是要我把祂的恢復完全帶給美國人。所以我乃是在美國人中間開疆闢土;主也印證這事,大大祝福了這工作。到了一九七○年,的確需要有華語工作,但我仍沒有去摸。因為我知道,我一注意華語工作,英語工作一定喫虧;並且原則上,聚會裏華人一多,美國人就不太願意來。所以我就不便去摸華語工作。因這緣故,我們感覺稍微遲慢一點,過了六、七年,就失落了五百至一千人。以後我們開始有華語聚會,二年前開始華語工作,就把人數穩定下來,並且開始得一些人。
總括以上種種情形,我們現在作華語工作,不能像兩年前那樣。那時我認為華語工作是過渡性質,是在語言上作個橋梁。因為華人年年來四萬,大多數語言都不彀在英語聚會用。我研究這事,就覺得移民來美國的人,如果要過語言的關,最好十五歲以下就來;如果等到大學畢業纔來,雖然可以讀書、作生意、得學位,但要聚會還不彀用,有的信息仍聽不透,禱告時的發表也不自如。如果是初中畢業,到美國來讀高中、大學,經過七年的學習,纔勉強可以應付召會生活的需要。
我們都得承認,語言是一個問題。移民來的聖徒,如果頭三、五年無法過語言的關,就可能一輩子都過不了。也許你可以買菜、打電話、打招呼,但是要在聚會中申言、禱告就不行。所以華語工作非有不可。主若許可,我願意在長老聚會中交通,從現在起,華語聚會和工作,不再是過渡性質,而必須是地方召會的一部分。美國政府不僅通過新移民法,也為接受移民作準備,辦學校教英語、請教師。今天召會在這裏,不能是美國召會,而是地方召會,包括地方上一切的聖徒。既然聖徒中有好些華人,召會自然要有安排,把他們也包括在內。
使徒行傳也給我們看見語言的問題。六章說,門徒的數目繁增,就產生語言的問題;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埋怨希伯來人,因為在每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所以彼得就有所安排,設立執事顧到他們的需要。這指明召會必須解決語言的問題,顧到每位聖徒的需要。已過二十多年,說華語的聖徒在美國多少受了『忽略』,所以現在要有正確的安排,就是召會要接受這個,不光有華語工作,並且要把這個當作是召會的一部分。
在美國的華人大致可分為兩班。一班是留學生。美國學校裏名列前茅的,有許多是華人。在好些大學裏,留學生最多的就是華人。這些學生的心向著福音都十分敞開。達拉斯附近有一所大學,華人學生很多;有一次召會傳福音,來了一百多位,幾乎都接受。第二班人是華僑,包括工商界人士。他們年輕時來美留學,畢業後,留在美國工作,分佈在社會各階層。他們因著離鄉背井,到新的國家來奮鬥,所以對福音也很敞開。
人者群也,不能離開社會獨居。最好的社群就是基督徒群,最好的社會就是召會。華人離鄉背井來到美國,沒有甚麼親人、朋友,所以很有『群』的需要。這時我們向他們傳福音,一定有果效。他們是華人,我們也是華人,在異地見面,自然倍感親切。信主的人又是個個歡天喜地,叫人不能不羨慕。所以,他們的心這時都被主豫備好了,就在乎我們傳福音有沒有靈。一有靈,臉皮一厚,口一張,福音就進到他裏面,他就得救了。
新移民乃是我們傳福音的大好對象。有的人已經在當地深深扎根,親友成群,對福音根本不動心。以臺灣為例,當初從大陸移居來的,現在經過三十多年,也已經札根、開枝、散葉,所以福音也不太容易傳。但是有的人不想久留,心還鬆動,所以福音還能傳。最難傳的就是本省人,心幾乎不動。但是無論你是那裏人,一到美國都成了移民,都拔了根,向著福音自然就敞開。
我說這麼多,乃是盼望大家看見一件事,就是主為著福音,在世界局勢中作了多少事。主若不在世界局勢裏作事,我們就沒有一個人會來美國。我們幾乎沒有人是定意要來美國的。從前我在中國大陸,看見幾百處的召會興起,覺得真好,根本沒有想到要來美國。至終主興起環境,你我一個個都來了,並且來的人越來越多。因這緣故,我們必須起來應付這個局面,與主的工作配合。
在臺灣開工時,我就講過一個原則,刊印在一九五二年的話語職事裏。我觀察世界歷史,研讀歷代聖徒傳記,核對自身的經歷,就看見無論福音傳到那裏,那個地方一定蒙祝福。我實在相信,臺灣今天有這樣的局面,成為一個世界的『奇蹟』,相當的原因就是召會在那裏,福音在那裏,主不得不祝福。但是人因著祝福而扎根,神就又要興起環境來拔根,好為祂的福音效力。
今天主實在已經把福音託付給我們。面對這樣一個現實,我們必須有反應。我們需要有人,特別是青年人,有這個負擔,接受主的引導,願意全時間。不要怕全時間無法生活;表面上沒有人顧到你的生活,實際上主會顧到。我是在一九二五年四月,某一天下午得救的,那時我在回家路上,就把自己奉獻給主。我不要世界,只願作窮傳道,一鄉一鄉的為主傳福音;沒有飯喫,就喫地瓜、啃樹根,沒有水喝,就喝山水。我是準備甚麼都撇下,來為主受苦。當時和我作同學的人,雖然個個後來都有所成就,但到了今天,他們樣樣不如我。我的壽命比他們都長,經過我手的財物也不比他們少。我既不用喫地瓜、喝山水,並且也不是一鄉一村的跑,乃是一個國家一個國家的跑。這是我從沒有想到的。
所以你們青年人不要怕,全時間一定挨不了餓,總會有辦法生活。我回顧自己的經歷,也說不出是怎麼一回事,就是被主帶到今天,甚麼環境、甚麼變動都經過,並且總是佔上風。這是主作的。行傳二十七至二十八章,說到保羅被押解坐船到羅馬,結果在船上作了王,連船主也得聽他的,捆他的百夫長也聽他的,他說甚麼就是甚麼。他戴了鎖鍊,末了卻還是佔了上風。這就給我們看見,誰為著主的福音,誰就蒙福;誰為福音擺上,誰就佔上風;但是誰反對、踐踏福音,誰就沒有好的結果。歷史證明這事。因此,如果我們生活在世上,只是為著混一口好飯喫,就是不智慧的。
親愛的聖徒們,我們在這裏為著福音甚麼都擺上,就是蒙福的。我們要盡可能的應付這個局面。我們初到臺灣時,為環境所迫,真是甚麼都擺上。那時我們只有一個意念:死就死罷,甚麼也不顧,只有大傳福音。臺北有多少人口,我們就印多少福音單張,請弟兄姊妹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到自己住所周圍的兩條巷子發福音單張,家家都發。然後在大街小巷、十字路口、交通要站,張貼福音標語,如『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神愛世人』等。我們也打發福音隊,不只主日遊行,平常也出去。因著聖徒們都為福音擺上,就都在物質上蒙主祝福。
信徒是神從世界分別出來歸祂自己的。信徒不能愛世界,一愛世界就受苦,不愛世界卻蒙福。保羅為福音的緣故,成了帶鎖鍊的大使。他被押解上船,主差天使對他說,『你必站在該撒面前,…與你同船的人,神都賜給你了。』這樣,保羅就作了他們的王。所以第二天保羅就放膽對眾人說,『你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會喪命,惟獨失喪這船,…所以諸位,要放心振作,我信神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徒二七22~26。)結果也確如保羅所說的。
我們都要作智慧人,與主配合。你若想為自己謀求甚麼成就,尋求甚麼得著,反而會得不著;你若不要世界,只為著主和祂的福音,世界就是為著你的。保羅明明告訴我們:『萬有全是你們的,…但你們是基督的。』(林前三21,23。)我們信徒應當看清這一點。
我盼望你們能領悟,你們到美國,不是來享福,乃是受主差遣,要向成千成萬美國的華人傳福音。你們都得接受這個負擔。要去接觸他們,請他們到家裏,把福音傳給他們。如果眾人都同心合意為著主的福音,主必將萬有和萬人,賜給祂的召會,把得救的人數天天和我們加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