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兩篇信息中我們看過,我們能藉著恩典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罪、死和撒但。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在生命中作王勝過死。
然而,在我們看這事以前,讓我們復習罪與惡以及恩典與那靈之間的不同。罪是注射到人裡面之撒但的性情,惡是活動中的罪。撒但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那就是罪。但罪與我們同在並在我們裡面活動,那就是惡。同樣的原則,恩典是進到人裡面並具體化身在人裡面的神。但恩典與我們同在並活動時,就成為那靈。
聖經啟示死是從罪來的。如羅馬六章二十三節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這就是說,死乃是罪的結果。我們對死的領會,可能只是道理上的。我年輕時受教導,有兩種死:人肉身的死,以及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我不認為死是天天與我有主觀關係的東西。然而我逐漸發現,聖經裡有好些經文指明,死現今就在我們裡面作工。死好像一隻不斷吞喫我們的蟲。罪毀壞我們,但沒有吞喫我們;死卻是天天吞喫我們的『蟲』。
死有好些方面,有現今的方面和將來的方面,有主觀的方面和客觀的方面。千年國以後,所有不信的死人都要復活,並要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啟二十12。)那些名字不見於生命冊的人,要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14~15。)我們在本篇信息中的負擔,不是關於將來、客觀方面的死,乃是關於現今、主觀方面的死。此刻,死的元素就在我們這人裡面,竭力殺死我們。
羅馬五至八章很完全的說到死這個主題。在五章我們看見,死藉著罪入了世界,然後遍及眾人。不但如此,如十四節所指明的,死也作王。在六章二十一、二十三節保羅說,我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其結局就是死,並且死是罪的工價。七章不但說到律,也說到死。在十至十一節保羅宣告:『那本來叫人得生命的誡命,反倒成了叫我死的;因為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誘騙了我,並且藉著誡命殺了我。』不但如此,在十三節保羅說,罪『藉著那善的叫我死』。所以,在二十四節他呼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保羅在七章所說到的死,不是將來纔會臨到的死,乃是現今就在我們裡面作工的死。
保羅在羅馬七章的情形,與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的情形非常不同。詩篇五十一篇是在特殊的犯罪行為以後的悔改詩。然而在羅馬七章,保羅不是因為犯了罪而悔改。羅馬七章與悔改無關,乃與死有關,與死在他裡面不斷的作工有關。在詩篇五十一篇,悔改對大衛大有幫助;但在羅馬七章,悔改對保羅沒有幫助。悔改不能救保羅脫離他那必死身體中的死。
在林前十五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保羅說,『死阿,你的得勝在那裡?死阿,你的毒刺在那裡?死的毒刺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死好比蠍子,罪好比蠍子的毒刺。照希伯來二章十四節,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一旦我們被死的『蠍子』所螫,魔鬼就運用他的權勢殺我們。因此,撒但是掌死權的,而罪是死的毒刺。每當我們被罪所螫,死的毒素就進入我們裡面。結果乃是屬靈的殺死,屬靈的死亡。
在這點上,看見消極方面與積極方面之間尖銳的對比,也許有幫助。撒但是與神對立的。撒但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在人裡面之撒但的性情就成了罪。反之,作到人裡面的神成為恩典。因此,罪乃是與恩典對立的。罪與我們同在並在我們裡面活動,就成為惡。但恩典同在並活動,就成為那靈。惡活動的結果就是死,而那靈活動的結果乃是生命。所以,撒但、罪、惡、死,與神、恩典、那靈、生命對立。
羅馬八章二節將那靈與生命放在一起,說到生命之靈。同樣的原則,我們可以說到『死亡之惡』。生命是活在我們裡面的神。活在我們裡面的神乃是那靈。神遠在我們之外作為源頭時,就是父;但這位神實際來活在我們裡面時,就是那靈。然而,那靈若僅僅在我們裡面,而沒有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們就不會經歷生命。我們信徒都知道,那靈在我們裡面。然而,我們很少人對神聖的生命有豐富的經歷。因此,雖然我們有那靈,但我們仍可能缺少生命。這是因為那住在我們裡面的靈,沒有多少機會活在我們裡面。我們裡面有那靈,但我們也許沒有充分顧到祂。有時候我們完全被我們的工作霸佔,以致沒有時間為著別的。同樣,我們這人裡面也許被霸佔,以致沒有時間也沒有心為著那靈。好像我們幾乎沒有度量將地位讓給內住的靈。我們似乎對那靈說,『我領悟你之於我非常寶貴,但我就是沒有心為著你。』
許多基督徒持守錯誤的觀念,以為他們若忽略那靈,那靈就會離開他們。然而,照著聖經,那靈一旦進到我們裡面,就絕不會離開我們。那靈在我們裡面,不會將自己當作客人,乃將自己當作居住者,當作居所的主人。
許多年前我讀到一本書,其中用圖畫表徵那靈的工作。牠描繪代表那靈的鴿子,在人相信主時進到他們裡面,在他們犯罪時就飛走。因為許多尋求的中國基督徒從這本書接受了一些東西,所以我們花了許多時間,駁正信徒若犯罪,那靈就會離開的錯誤教訓。以弗所四章三十節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憂愁,你們原是在祂裡面受了印記,直到得贖的日子。』那靈也許在我們裡面憂愁,但祂絕不會離開我們。那靈仍在我們裡面,但祂也許沒有得著機會,如祂所渴望的活在我們裡面。因此,我們有那靈,但在我們的經歷中也許沒有生命。
有些人聽見我們能有那靈而沒有經歷生命的說法,也許會爭辯說,不可能有那靈而沒有生命。然而,我們不讓那靈活在我們裡面時,儘管我們也許在地位或名義上有生命,但我們並不是在事實上、實際上有神聖的生命,這卻是事實。例如,你發脾氣時彰顯神聖的生命麼?這時候你是在死裡,不在生命裡。按道理說,每位信徒都有生命。但實際上,生命乃是活的靈。因此,惟有那靈活在我們裡面,並住在我們裡面,我們纔在經歷上有生命。首先神對我們是恩典,然後恩典作為那靈在我們裡面活動。結果我們就經歷生命。關於撒但、罪、惡和死,原則也是一樣。首先撒但在我們裡面是罪,然後罪作為惡活動,結果就是死。這種對生命與死的領會,乃是基於我們的經歷。
撒但,那掌死權者,已將他邪惡的性情當作罪注射到我們裡面。因此,甚至看來十分天真、可愛的嬰孩,也有罪的性情。因為小孩生在罪裡,罪就在他的性情裡。然而,罪需要時間在行動中顯出。當年日過去,小孩長大,這罪惡的性情就顯明出來。罪在他這人裡一活動起來,就成為惡;惡的結果乃是死。
甚至我們這些在基督裡的信徒自己,也可能天天在死的殺死之下。在我們的經歷中,罪成為惡,惡成為死。例如,我們也許很容易因著閒談而被殺死。我們能認出死的徵兆,並知道死甚麼時候在我們裡面作工。死的一些徵兆是黑暗、虛空、不安和枯乾。我們服事話語的人都知道,我們裡面的死能攔阻我們說話。我要說話之前若發脾氣,我就發覺很難在聚會中說話。血能洗淨我、潔淨我,但死要被吞滅卻需要時間。每當我們裡面覺得死,我們就必須到主面前,與祂徹底對付這事,不但經歷血的潔淨,也經歷膏油塗抹,就是那靈活在我們裡面。膏油塗抹的結果乃是生命。然後,我們若照著活的靈說話,我們的說話就會滿了生命。
許多姊妹死沉,不只是因著閒談,也是因著購物。在購物的事上得勝的姊妹,乃是真正藉著恩典在生命中作王。購物對姊妹是個很大的試驗。為這緣故,姊妹很難遠離百貨公司三個月。但姊妹若不作不需要的採購,她們就會看見,這在她們生命的經歷上會造成何等大的不同。姊妹若能勝過閒談和購物,就會在召會的聚會中湧流生命。
我舉這些例子的目的,不是要對付購物或閒談,乃是要對付死。摩西給以色列人許多規條。相反的,基督並沒有給我們規條;祂乃是將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
羅馬八章二節說,『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也許發覺,生命之靈的律未必像保羅在本節所指明的那樣有效的作工。這是因為我們要生命之律勝過某些事,如我們的脾氣,但我們也許沒有給生命之律機會,作牠在我們裡面所要作的。因為我們恨惡我們的脾氣,我們就要生命之律勝過牠;所以,我們指派生命之律作這項工作。但我們不該指派生命之律作特別的事,而又不許這律作其他的事。反之,我們必須給這律機會,照牠所願的作工。生命之靈的律雖然是一個,卻管治千萬件事。例如,牠會管治我們怎樣理髮,以及怎樣在家裡生活。
我們若不與我們裡面生命之靈的律合作,就會立刻死沉。在神眼中,死比罪更醜陋。死對神是可憎的;祂恨惡死。閒談也許不是罪惡,但因為牠帶進死,在神眼中就是可憎的。死對活神乃是羞辱。日復一日,我們羞辱住在我們裡面的活神。因為許多基督徒裡面死沉,他們就不可能對生命有不斷的經歷。
我們要經歷生命,就是那活在我們裡面的靈,就需要帶著敞開的心和靈,在基督救贖之血的潔淨之下,來到生命的源頭-神,主-這裡。我們若時時向祂敞開,並願意除去所有的絕緣體,神聖的電流就會在我們裡面流通。這樣,我們就會得恩典。如希伯來四章十六節所說,我們該『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受憐憫,得恩典,作應時的幫助』。恩典乃是來自施恩的寶座。所以,我們要得著恩典,就必須摸著施恩的寶座。我們若這樣作,恩典就會在我們裡面湧流,並且我們會被恩典充滿。至終,恩典會作為那靈活動;而那靈會作為生命活在我們裡面。這樣,我們就會在生命中作王勝過死。
惟一能征服死的,乃是神非受造的生命。我們的生命,受造的生命,無法抵擋死。然而,死無法拘禁神聖的生命,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沒有折斷的骨頭所表徵的。兵丁沒有打斷主的腿,這事實指明祂非受造的生命不能被折斷。任何一種受造的生命-植物、動物或人,都能被死毀壞。但獨一非受造的生命,卻無法被死毀壞。
光怎樣吞滅黑暗,非受造的生命照樣吞滅死。黑暗只能被光勝過。我們不該設法驅除黑暗,只該簡單的打開燈。光一來,黑暗就消失。同樣的原則,每當非受造的生命進來,死就消失。死懼怕非受造的生命。我們要在生命中作王,就需要洋溢之恩和活的靈。只要我們有神聖的生命,一切死的蹤跡就會消失。
我們不該設法勝過我們的脾氣、購物或閒談。反之,我們該簡單的將我們這人向神敞開,讓祂的恩典流過我們,並充滿我們。這湧流的恩典會活動,作為那靈,在我們裡面成為生命。然後這生命會征服死,並吞滅死。這就是在生命中作王勝過死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