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十二章十一至二十八節,四十三至五十一節,十三章二至十節,哥林多前書五章七至八節。
基督的救贖是奧祕的,過於我們所能領會。舊約中的逾越節之所以把新約中所啟示基督救贖的所有元素、因素、和各方面都描繪出來,我信就是這個原因。我們若只有新約的明言,卻沒有舊約的圖畫,就很難看見基督奇妙且奧祕之救贖的一切細節。為著呈現在出埃及記中救贖的圖畫,我們何等感謝主!
在已過的信息中,我們交通到逾越節的許多細節。我們看見基督不僅是逾越節的羊羔,還是無酵餅、苦菜和房屋。羊羔的血塗在房屋的門楣上和門框上;整隻羊羔被喫盡,包括頭、腿和內臟。當以色列人喫羊羔時,他們必須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不僅如此,他們還必須趕緊的喫羊羔。羊羔不可喫生的或水煮的,必須用火烤。不僅如此,必須用表徵信心的牛膝草,把逾越節羊羔的血塗在門楣上和門框上。以色列人享受逾越節時,必須遵守這一切細節。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往前來看一些應用逾越節羊羔的進一步細節。
逾越節本身只有一天,是在正月(就是亞筆月)的十四日舉行。另一個節期,就是除酵節,是逾越節的延續,為期七天。在聖經中,七天表示一段完整的時間,一整段期間。因此這七天表徵我們在地上的一生。在神眼中,我們人生的全部過程不過是七天。
除酵節是以享受筵席開始並結束的。頭一日和第七日,甚麼工都不可作,以色列人只准喫。
我們在本篇信息中所要看的細節特別重要。到目前為止,我們說過的是僅有一天的逾越節。但在本篇信息中我們所要說的,是有七天之久的節期;七天表徵人一生過程的期間。
論到逾越節,聖經主要著重於喫逾越節的羊羔,而不是守逾越節。譬如,路加二十二章說到主和祂的門徒喫逾越節的筵席。(11,15。)在那裏,逾越節是給我們喫的筵席。出埃及十二章說到喫羊羔的肉、無酵餅和苦菜。喫的意義在於這事實:我們憑所喫的活著。在人類生活中,沒有甚麼比喫更重要。
以色列人七日之久不可喫有酵的餅。十五節說,『你們要喫無酵餅七日;頭一日要把酵從你們各家中除去。』按照十九節,在各家中,七日之內不可有酵;又按照十三章七節,在以色列人那裏不可見發酵物。在除酵節的七日之內,以色列人不可喫有酵的餅,他們各家中不可有發酵物,他們那裏不可見有酵的餅。
喫無酵餅指明神的百姓不該活在罪中,那就是說,不該過有罪的生活。在聖經中,酵象徵在神眼中有罪、邪惡、敗壞和不潔的事。在林前五章八節保羅說到『惡毒邪惡的酵』。
酵的作用是使東西更容易喫。假設作麵包不用酵母粉或任何別的酵,這種麵包一定厚重難嚼。但如果把酵放進麵團裏,麵包就柔軟易喫。罪與酵的作用相似,把堅硬的東西軟化,使我們易於接受。因此,酵的原則就是增加一種成分,使堅硬的東西變軟。譬如,開玩笑是一種酵,使艱難的情況變得較容易為人所接受。
以色列人要守除酵節作為逾越節的延續。(出十二15~20,十三6~7。)出埃及十二章十八節說,『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二十一日晚上,你們要喫無酵餅。』我們已指出,當以色列人喫逾越節的羊羔時,也需要喫無酵餅。我們看見逾越節只有一天,除酵節卻延續七天之久。所以,除酵節是逾越節的延續。
逾越節羊羔的肉表徵基督無罪的生命。我們不僅接受基督的死與復活,並且接受祂的無罪;因祂的生命不僅是釘死和復活的生命,也是無罪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喫羊羔的肉和無酵餅。這意思是說,在我們接受基督而得救,並且人生有了新起頭的時候,我們就開始過無酵的生活,就是無罪的生活。
十三章七節說,在以色列人那裏不可見有酵的物。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不該看見有酵的物。我們不可能全然無酵,但使酵不被看見卻是可能的。雖然我們不可能無罪,但我們必須對付任何顯明的罪,看得見的罪。這意思是說,我們有責任對付所覺得的罪。每當我們在生活中發現某件有罪的事,就必須除去。但這不是說我們沒有罪了。在我們的生活和環境中也許有許多罪,但我們可能不覺得。然而,只要我們感覺到罪,就必須對付。我們必須棄絕所覺得的罪。我們不該容忍任何顯明的罪。
十二章十九節給了以色列人很強的話語:『凡喫有酵之物的人,無論是寄居的,是本地的,必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從以色列的會中剪除,就是從神選民的交通中剪除。這嚴肅的話符合保羅在林前五章十三節的話:『你們要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挪開。』把這樣的人挪開,就是將他從召會的交通中除掉。
我們若容忍暴露出來的罪,我們的交通就要被剪除。這指明我們基督徒應該過無罪的生活,不容忍任何暴露出來的罪。對付顯明的罪就是守除酵節。
出埃及十二章十四節說,『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你們要守這節,作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這節經文指明,要把逾越節當作節期來守。除酵節也是一樣。(17。)節期包含喫與享受。當我們喫而不以享受為我們喫的目的時,那個喫是普通的。但是我們為了享受而喫時,我們的喫就成了節期。譬如,我們每天喫早餐、午餐和晚餐,沒有任何特殊的享受。但是有時候我們來在一起守節,這時我們的喫,目的是為著享受。逾越節的喫乃是節期,因為那樣的喫是為著享受。
當我們得救時,我們享受逾越節。但這節期應該立刻由除酵節所接續。這指明基督徒的享受不該停止。然而,在許多基督徒的經歷中,除酵節沒有接著逾越節。他們悔改的時候很快樂。但這享受不持久,因為他們沒有守除酵節。這意思是說,他們沒有對付有罪的生活。反之,他們容許那些被暴露的酵存留。他們不對付已被暴露的罪。為這緣故,許多基督徒沒有守除酵節。
我們接受主而得救以後,就該藉著對付罪而持續我們的享受。這不該僅僅維持一日,乃該有七日之久。這意思是說,我們的一生應當維持享受。我們得救之後的整個生活該是除酵節。
這乃是保羅在林前五章的觀念。在七節保羅說,『你們要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正如你們是無酵的一樣,因為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然後在八節他繼續告訴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純誠真實的無酵餅。』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守除酵節。我們應當在我們基督徒的一生中守這節,直到見主。
當我們拒絕對付任何已被暴露的罪時,就不再是守除酵節。這意思是說,我們失去對這節期的享受。容忍罪使我們失去享受。反之,我們越對付已經顯明或暴露出來的罪,就越有享受。這就是守除酵節。
我很欣賞保羅將逾越節和除酵節寓意化的方式。他說,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當把舊酵除淨,並守除酵節。我們守這節,是藉著對付罪並過無罪的生活。每當罪惡之事被暴露出來,我們就立刻對付它。如此,在我們家中就看不見有酵之物。基督就是無酵餅,我們越喫祂,就越沒有酵。除罪惟一的路,就是喫基督這釘死、復活且無罪的生命。
出埃及十二章十六節說,『頭一日你們當有聖會,第七日也當有聖會。這兩日之內,除了豫備各人所要喫的以外,無論何工都不可作。』這節經文說,在除酵節的頭一日和第七日,無論何工都不可作。這表徵在對神救恩的享受上,我們的工作沒有地位。我們必須學習停下我們的工作。我們必須停止各樣的工作。不要立志作一個關愛的丈夫、順從的妻子、或孝敬父母的孩子。這一切都是人的工作。惟一許可我們作的事就是喫。這指明當我們有分於神的救恩時,只有享受有地位,作工沒有地位。不要試著作甚麼—只要喫,只要享受。
今天基督教的情形正好相反。沒有喫,倒有工作。一篇又一篇的道,吩咐人去作某些工作。這與神救恩的原則相背。神的救恩不許可我們作任何工作。
由於我們的蛇性,我們得救或復興以後,立刻下決心要作些事。有的人立志不發脾氣,有的人定意要謙卑。但是主不許可這樣的工作。在神的救恩裏,只准我們喫。
聖經與人宗教的著作成對比,聖經吩咐神的百姓在節期的頭一日和最後一日,除了喫以外,不可作別的。以色列人若在這兩天作工,就破壞神救恩的原則。救恩是給我們享受的,不需要我們的工作或行為。然而,連許多熱心的基督徒也從屬靈的交通中被剪除,只因為他們作了太多的工作。把人的勞苦加在神的救恩裏是侮辱神,並且使自己從交通中被剪除。
我們發現很難停下工作,並一直的喫。我們的習慣不是喫而不作,乃是作而不喫。有些人也許抱怨屬靈的喫太多,他們甚至說,對這樣的喫厭倦了。前一段時間,像這樣的談論流傳在我們中間。這樣的話是從神的仇敵魔鬼來的。當反對喫主的話一說出,接著就是建議我們作工或從事甚麼活動。這與神救恩的原則是何等邪惡的對比!我再說,神的救恩要求我們停下我們的工作,除了喫以外不作別的。
甚至連禱告也可能成為神所禁止的工作。有些聖徒定意花更多的時間禱告。這樣,他們的禱告會成為一個工作,破壞神救恩的原則。對立志這樣禱告的人,我要說,『不要讓禱告成為工作。不要以天然的方式禱告,你必須喫無酵餅。』
當我年輕時,為主作了許多工作。我閱讀關於如何成聖、如何禱告、以及如何勝過罪的書籍。這些書鼓勵我去作一些事。然後有一天我看見了光,神不要我們作工—祂要我們喫。我們若要守祂的節,就必須停下我們的作為。
假定一位弟兄邀請你去他家赴席。你到了之後,卻花許多時間為他工作。你割草、修剪樹木並洗刷窗子,但是你這一切的工作都是觸犯這位弟兄。他巴望你上桌與他一同坐席。你喫得越多,他越高興。
我們都必須學習放下我們天然的作工。然而,這對我們來說並不容易實行。當我們放下我們的工作時,就需要不斷的喫。但我們若不喫,就不該停止工作。大多數的基督徒作而不喫,但我們必須學習喫而不作。讓我們放下我們的工作而一直的喫罷。
出埃及十二章四十三節說,『逾越節的定例是這樣:外邦人都不可喫這羊羔。』四十五節繼續說,『寄居的和雇工,都不可喫。』這些經節指明,外邦人和雇工不准喫逾越節的羊羔。在舊約裏,外邦人代表兩種人:不信者和天然人。不信者是外邦人,我們十分同意,但也許不同意我們天然人也是外邦人,不得有分於逾越節。事實上,我們天然人與不信者並無不同,因我們天然的生命總是迅速隨從不信者的方式。所以,天然人和不信者屬於同一家族。
請注意在十二章,天然人就是外邦人,與雇工相題並論。雇工就是為工資、酬勞而服事的人。天然人總是要為神作工,好得酬勞。這在今天的基督教中是普遍的。基督教大體上已成為一種宗教,雇用外邦人為工價而作工。雇工雖然得著工價,卻沒有恩典、信心或享受。我們若想要照著雇工的原則享受逾越節,就會發現我們沒有地位有分於逾越節。
那些如同雇工一樣作工的人,有這樣的態度:他們勞苦,而神付給他們工價。但在羅馬書保羅指出,我們不必為著我們的得救作工。四章四至五節說,『作工的得工價,不是照著恩典,乃是照著所該得者算的。惟有不作工,只信靠那稱不虔者為義之神的,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保羅在十一章六節論到揀選的恩典,宣告說,『既是照著恩典,就不再是本於行為;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加拉太四章七節說,我們相信基督的人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兒女自然就享受家庭生活。他們不像雇工一樣勞苦,以求有分於這個享受。我們享受神的救恩是根據白白恩典的原則,不是根據雇工為酬勞而工作的原則。在救恩的事上,我們的勞苦毫無意義。神讓我們享受逾越節,不是作為工價,乃是白白賜與的恩典。
天然人不能享受基督作逾越節是很明顯的。如果一個人仍在天然人裏,就還未來到亞筆月;亞筆月的意思是萌芽或發芽。這意思是說,他還沒有經歷在基督裏新的開始。這樣的人沒有神聖生命藉著重生而有的萌芽。有新開始就是不再作外邦人,不再作天然人;相反的,乃是蒙了重生,成為在基督裏的新造。(林後五17。)
不要作一個天然人或雇工而有分於逾越節,也不要有這種態度:你為神作工而祂給你工價。我們接受神的救恩不是因著我們的勞苦。我們若留在天然人裏,或者把自己當作雇工,為得工價而作工,就無權有分於逾越節。
雖然外邦人和雇工不能有分於逾越節,但買的和受了割禮的奴僕卻有資格喫。(出十二44,48。)買來的就是被贖的。我們不是雇工,但我們已被主買來作祂的奴僕。我們從前是失喪的,但主付了贖價,把我們買回來。這意思是我們已被贖回,買回。因此,我們不再是外邦人—我們是被贖的人。我們不再是天然人—我們是買來的人。
基督的救贖不包括天然的生命。反之,祂的救贖藉著把天然人釘在十字架上而對付他。基督只救贖那些已被祂的十字架對付過的人。這樣的對付就是割禮所表徵的。
你認為自己是雇工,還是一個買來的人?很少人喜歡認為自己是被買的人。被買來的人實際上就是奴僕。這便是我們在自己裏面都更喜歡當雇工的原因。如果某人雇我們來為他工作,只要我們對雇主滿意,我們就情願工作。但如果我們不高興,就可以辭職而為別人工作。但是一個買來的人,一個奴僕,沒有權利辭職。
我們再次看見天然人違反神的原則。在神的救贖裏,我們不是雇工,我們是買來的人。誰認為自己是雇工,就在神的救贖裏無分。我們若要享受神的救贖,就必須守住我們的地位,就是被祂所買的人。
在道理上說我們是被買來的人很容易,但在我們每天實際的實行中,我們卻活得像雇工一樣。使徒保羅知道他是耶穌基督的奴僕,(羅一1,)他不認為自己是被雇來為主作工的人。保羅與許多牧師、傳道人不同,他知道自己沒有權利辭職不事奉主。
從屬靈上說,作雇工就是在我們天然的生命裏作工,目的是為著獲取報酬。但是根據屬靈的原則,作一個買來的人乃是在救贖裏事奉主。一個買來的人就是曾經失喪,被買回來,並且被十字架對付過的人。這就是被神所救贖的人。這樣的人纔有資格有分於逾越節。
出埃及十二章四十四節說,『但各人用銀子買的奴僕,受了割禮之後,就可以喫。』四十八節也說到割禮:『若有外人寄居在你們中間,願向耶和華守逾越節,他所有的男子務要受割禮,然後纔讓他前來遵守,他也就像本地人一樣;但未受割禮的人,都不可喫這羊羔。』所有蒙贖的人都必須受割禮。從屬靈上說,受割禮就是天然的生命受十字架的對付。在割禮之外,沒有救贖。故此,蒙贖的人與割禮有關。那些蒙贖的人已受了十字架的對付。用保羅的話說,他們是真受割禮的。(腓三3。)外邦人是雇工,而買來的人是受割禮的人。受割禮的人不用天然的生命為神作工。神不要我們為祂作工,祂要我們受割禮。憑著我們天然生命的作工只能產生以實瑪利。我們產生以實瑪利的力量,必須藉著割禮被割除。
我們若要以正確的方式接受救恩,就必須是買來的,並且受過割禮。在悔改的時候,罪人應當悔改、認罪、並相信主耶穌。同時,他應當開始恨惡他的天然生命,並領悟這生命需要被埋葬。這就是人一相信主耶穌就應該受浸的原因。受浸就是認識天然的生命甚麼都不配,只配埋葬。當一個初信的人有這樣的領悟時,就知道他已被買並受了割禮的事實。然而,今天許多基督徒盲目的接受神的救恩,不曉得他們必須是買來並受過割禮的。
所有這些與逾越節有關的細節,表明應用逾越節正確而充分的路。如果不需要這些細節,聖經就不會記載。雖然這些細節也在新約裏,我們卻很難找著。然而,在出埃及記這卷書中,在逾越節的圖畫裏生動的描繪這些細節。感謝主,我們是買來並受了割禮的人,我們乃是照著神的原則喫逾越節的筵席。
出埃及十二章五十一節作結論說,『正當那日,耶和華將以色列人按著他們的軍隊,從埃及地領出來。』這節經文指出,神完整的救贖產生了一支軍隊。根據神所給的一切原則應用逾越節之後,我們需要從埃及出來,成為神的軍隊,為著祂在地上的權益爭戰,好繼續享受逾越節。我們需要藉著從世界出來,而成為主軍隊的一部分,來持續我們對救恩的享受。這就是『出埃及』這辭的意義。出埃及記所描繪神的救恩是何等完全的圖畫!今天我們應用基督作我們的逾越節,需要出埃及記裏逾越節的記載中所說的一切原則。
十二章十二節說,『因為那夜我要走遍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擊殺了。』有些人也許不知道為甚麼神只擊殺頭生的。當我年輕時,我曾為此困惑。我不知道這是否指頭生的是邪惡的,而其餘的是良善的。那時候,我不清楚屬靈的原則。後來我知道,頭生的包括在亞當裏的每一個人。首先的人亞當,實際上就是頭生的。(林前十五45上。)因著亞當是首先的人,頭生的就包括每一個在亞當裏的人。反之,次生的就是每一個在基督裏的人,因為基督是第二個人。(47下。)實在說來,我們相信基督的人就是次生的。然而,我們裏面還有頭生的成分。雖然我們在基督的血底下,但這血不救贖任何頭生的東西。故此,我們必須定罪我們裏面與頭生(就是亞當)有關的一切。這再次指出,我們必須定罪天然的生命。
『頭生的』和『外人』實際上是描寫同一件事,它們是同義辭,描繪舊人和天然的生命。我們可以說,舊人就是頭生的,而我們天然的人連同天然的生命就是外人。但這兩者實際上是一個。我們應用基督作逾越節時,必須定罪舊人和天然人。我們必須棄絕頭生的和外人。在神逾越節的筵席中,舊人和天然的生命沒有地位。
我們不可僅以道理的方式看待這事,乃要在實行上和經歷中來接受。我們若以經歷和實行的方式來應用,就會發現我們裏面仍有相當成分是舊人和天然的生命。這使我們不能以完全而充分的方式應用逾越節。我們仍然抓住舊人和天然的生命。這意思是說,頭生的和外人仍在我們裏面。所以,我們不能完全的應用逾越節,因為神不容許舊人或天然的生命有分於祂的逾越節。這是關於神審判一切頭生者的原則。
在出埃及十二章十二節主也說,『又要向埃及一切的神施行審判。』這話很有意義。沒有十二節的這部分經文,我們就不知道,逾越節的晚上,撒但和一切的鬼也受了審判。頭生的是埃及的構成分子,而諸神是撒但國度的組成分子。在逾越節時,二者都受了審判。
我們可以列出逾越節所排除在外的項目。逾越節不可有酵、工作、外人、雇工、頭生的、和埃及的諸神。這意思是說,罪、人的作為、天然的生命、舊人、世界、或撒但都沒有地位。這些項目不僅描繪在出埃及記中逾越節的圖畫裏,也清楚的啟示在新約裏。當我們照著神所吩咐詳細的原則來守逾越節時,就是以正確的方式應用逾越節。為著逾越節,就是神完整救恩這幅完全的圖畫,我們讚美主!
除了上述消極的事物之外,我們也可以列出逾越節所包括的積極事物:羊羔、房屋、無酵餅、苦菜、牛膝草、腰帶、鞋子和杖。這一切是構成逾越節的要素。這些積極事物的結果乃是神的軍隊。我們享受基督作逾越節,最終成為一支軍隊,為神在地上的國爭戰。就如我們所指出的,逾越節最終產生一支軍隊,為著神的權益爭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