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路加十九章一至二十七節。路加的這段話包括兩件事:主在耶利哥拯救撒該,(路十九1~10,)以及主教導忠信。(路十九11~27。)
路加十九章一、二節說,『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看哪,有一個人名叫撒該,是個稅吏長,又很富足。』撒該是個稅吏長,是罪人之首,是罪魁。他作稅吏,因犯罪而致富。
撒該向主認罪,說到賠償並清理已往。他對主說,『主阿,看哪,我把家業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十九8。)訛詐,是勒索的溫和說法。稅吏常高估人的財產,或者提高無法繳納者的稅額,然後索取高利。這是他們勒索人的辦法。撒該要賠償的時候,題到自己勒索的事。撒該勒索多少就賠償四倍,這點非常誠實。然而,他還是委婉的題到他勒索的行為。撒該因著犯罪而致富,現在想要完全賠償,好清理犯罪的已往。
十九章三、四節說,『他想要看看耶穌是誰,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能看見。於是先跑到前頭,爬上一棵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就要從那裏經過。』雖然撒該爬上樹要看主耶穌,但聖經不是說他看到主,乃是說主看到他:『耶穌到了那地方,往上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裏。』(路十九5。)不是撒該看到救主,乃是救主看到撒該。我們再次看見人救主拯救罪人高標準的道德。沒有一件事是罪人作的,一切都是救主作的,甚至那個看也是救主作的。六節告訴我們,撒該『急忙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
撒該必然是個孤立的人,他被猶太社會藐視到極點,甚至比患痲瘋的更孤立。尤其是法利賽人─猶太宗教裡高階層的假冒為善者,對他不屑一顧。在他們眼中,撒該比患痲瘋的更不潔淨。然而,救主在大批群眾面前告訴撒該:『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裏。』這對撒該和群眾中的每個人實在是一大驚奇!整個耶利哥城一定受到震撼。七節說,『眾人看見,都紛紛的唧咕議論說,祂竟然進到罪人家裏去住宿。』
十九章一至七節沒有告訴我們,主對撒該說許多話。然而撒該的反應非常強烈,他承認救主是他的主。『撒該站著,對主說,主阿,看哪,我把家業的一半給窮人。』(路十九8。)撒該雖然沒有聽過人救主教導物質財富的事,卻能說出這樣的話。
救主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路上,多次說到物質的財富。第一次在十二章,群眾中有人請祂吩咐他的兄弟同他分產業。主對他們說,『你們要當心,要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婪;因為人的生命,不在於家業豐富。』(路十二15。)然後救主在十四章三十三節繼續說,『你們每個人,若不捨棄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祂在十六章對門徒說到不義的瑪門,並警告財主。神在十七章說到物質的財富與得勝者被提的關係:『當那日,人在房頂上,器具在屋子裏,不要下來拿;在田地裏的,也照樣不要回去。』(路十七31。)此後,祂在十八章二十二節對富有的官說,『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跟從我。』我們從這些事例看見,人救主一再說到物質的財富。撒該當然沒有聽到這些話。然而他對救主的話反應說,他要把家業的一半給窮人。
撒該在八節繼續對主說,『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撒該在這裏所行的,乃是按照律法賠償的條件。(出二二1,撒下十二6。 )這是主大能的救恩所產生的自然結果。
在拯救耶利哥的撒該的事件中,我們看見主的救恩實際上就是主自己。神在五節說,『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裏。』但祂在九節對撒該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我們把這兩節聖經擺在一起,就看見五節的『我』等於九節的『救恩。』這指明救恩實際上乃是主自己。祂來了,救恩就來了。祂在那裏,救恩就在那裏。
我們已經指出,撒該所以對人救主有那樣的反應,是因著主大能的救恩。人救主有大能,這大能就是聖靈。祂藉著聖靈傳講禧年。祂在四章宣告,主的靈在祂身上,因為祂受了膏,宣揚被擄的得釋放。主已經被選立並受膏,向一切受壓制的人宣揚禧年。
在宗教人士,尤其是在法利賽人眼中,撒該是個罪魁,因為他是稅吏長。然而在人救主眼中,他是個受壓制的俘虜。撒該在爬上樹看救主以前,可能已經考慮許久,如何從他罪惡的光景中得著釋放。他是猶太人,他為著自己從事稅吏的工作,為羅馬帝國主義者收稅,良心裏一定是受定罪的。他自己的良心定罪他是賣國賊。所以,他可能想要脫離罪惡的光景,卻作不到,因為他是個受壓制的俘虜。
十九章十節說,『人子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在此我們看見撒該不僅是罪人,他也是失喪的人。救主特意來到耶利哥,為要尋找拯救這樣一個失喪的人。
主在路加十九章尋找撒該,可以比作祂在約翰四章尋找撒瑪利亞婦人。救主告訴撒該:『我必須住在你家裏,』約翰四章四節說到祂『必須經過撒瑪利亞。』祂必須經過撒瑪利亞,為要遇見失喪的撒瑪利亞婦人。主去那裏為要尋找並拯救她。路加十九章發生同樣的事。主必須住在撒該家,為要一拯救這個失喪的人。
我們在十九章一至十節看見,人救主在那裏,救恩也在那裏,因為祂自己就是救恩。不僅如此,那裏有救恩,那裏也就有神的國,而神的國就是禧年。因此,當主進到撒該家,那就是禧年,不僅為著個人,也為著全家。當主進到他家,救恩就到了那家。
我們可以說,醫好耶利哥附近的瞎子的事例,與拯救耶利哥的的撒該的事例乃是一個。在頭一個事例,瞎子從救主得了視力;在第二個事例,撒該接受主作大能的救恩。這指明首先我們從救主得著視力,然後我們接受救主自己。這位救主是救恩,而救恩就是作為禧年之神的國。現在我們能彀了解,在十九章一至十節,乃是給我們看見,一個罪魁被帶進恩典的禧年。現在他能享受救主和神的國,因為他現今是在神的國裏,並且享受這國作他的禧年。
十九章十一節說,『眾人正聽這些話的時候,耶穌因為將近耶路撒冷,又因他們以為神的國快要顯現出來,就再說了一個比喻。』這進一步的比喻,在屬靈上是前述得救事例的延續,描述得救的人該如何事奉主,使他們能以承受要來的國度。
十九章十二節接著說,『有一個貴胄往遠方去,要得國回來。』這貴胄表徵救主有最尊高的身分,就是神人,兼有神性的尊貴和人性的高尚。『往遠方去。』表徵救主死而復活後到天上去。(路二四51,彼前三22。)『回來』表徵救主帶著國度回來。(但七13~14,啟十一15,提後四1。)
在十九章十三節,這比喻接著說,『便叫了他的十個奴僕來,交給他們十錠銀子,對他們說,你們去作生意,直等我回來。』在馬太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的比喻中,奴僕是照各人的才幹得了不同數目的銀子;在這裏的比喻強調,每一奴僕基於共同的救恩,得了同等的分。然而,兩個比喻的要點是一樣的;奴僕的忠信,要決定他們在要來的國度裏所得的分,作他們的賞賜。
按照十三節,貴胄交給奴僕十錠銀子。一錠銀子等於一百銀幣,或百日的工資。
十九章十四節說,『他本國的人卻恨他,打發使者隨後去說,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本國的人表徵不信的猶太人。他們宣告不要主作他們的王,這在行傳二至九章應驗了。
十九章十五至十七節接著說,『他既得國回來,就吩咐叫那些領銀子的奴僕來,要知道他們作生意賺了多少。頭一個上來說,主阿,你的一錠銀子已經另賺了十錠。主人說,好,良善的奴僕,你在最小的事上既是忠信的,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有權柄管十座城,』表徵得勝者要掌權治理列國。(啟二26,二十4,6。)
十八、十九節說,『第二個來說,主阿,你的一錠銀子已經賺了五錠。主人說,你也可以管五座城。』這指明得勝的聖徒得賞賜,在要來的國度裏掌權,範圍會有不同。
二十、二十一節說,『又一個來說,主阿,看哪,你的一錠銀子,我把牠包在手巾裏存著。我原是怕你,因為你是嚴厲的人;沒有存放的要提取,沒有播種的要收割。』二十節的『包』表徵不忠信的信徒如何閒懶的保存他們的救恩,並不用於生產。把主的救恩包存起來,就是不運用主的救恩。這是對主的閒懶,將來必被定罪,受到虧損。二十一節的『怕』是消極的,我們應當積極並進取的使用主的恩賜。
二十二、二十三節接著說,『主人對他說,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
你既知道我是嚴厲的人,沒有存放的要提取,沒有播種的要收割,為甚麼不把我的銀子交給銀行,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表面上,主的工作總是從無開始。祂似乎要求我們在一無所有的情形下為祂工作,沒有存放的要提取,沒有播種的要收割。這不該是藉口,讓我們忽略了恩賜的運用;這該迫使我們運用信心,將我們的恩賜使用到極點。
把錢交給銀行表徵運用主的恩賜拯救人,並將祂的豐富供應人。二十三節的『利,』
表徵我們使用主的恩賜,為主工作所獲得的有利結果。
二十四至二十六節接著說,『就對旁邊站著的人說,從他奪過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他們說,主阿,他已經有十錠了。主人說,我告訴你們,凡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從他奪去。』從他奪過這一錠來,表徵在要來的國度裏,要從懶惰的信徒奪去主的恩賜。給那有十錠的,表徵要增加忠信信徒的恩賜。凡在召會時代賺得利潤的,在要來的國度時代要得著更多的恩賜;但在召會時代沒有賺得利潤的,在要來的國度時代,連他所有的恩賜也要被奪去。
在二十七節這比喻的結論說,『至於我那些仇敵,就是不要我作他們王的,把他們拉到這裏,在我面前殺了罷。』這表徵凡不信、棄絕救主的猶太人都必滅亡。
我們需要明白,為甚麼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七節這進一步的比喻,是接在撒該的事例之後。原因是我們在得救以後,就需要忠信的事奉主。我們在十章看見同樣的事,馬大和馬利亞的事例,是接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之後。這指明我們在得救以後需要事奉。十四、十六、十七章有同樣的思想。如今我們在十九章再次看見,我們在得救以後需要注章事奉主的事。
我們已經看見,這個比喻開始是說到『有一個貴胄。』這人定規是那神人,祂當然具有高的出生。我喜歡『貴胄』一辭。我們沒有一個人出身高貴。惟有主耶穌出身高貴,因為祂的出生是神人的出生。
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七節的比喻,與馬太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的比喻很像。然而,在馬太二十五章,主是照各人的才幹將銀子分給祂的奴僕。(太二五14~15。)而在路加十九章十一至二十七節,分給各人的恩賜─銀子─是相同的,因為這比喻強調每個奴僕基於共同的救恩,得了同等的分。然而,每個比喻都強調我們在得救以後,需要忠信的事奉。我們需要運用所賜給我們的。我們已經接受了神聖的生命連同其屬性,以及聖靈連同其恩賜。我們已經接受了神聖的生命和聖靈的恩賜,我們就需要運用這些恩賜作『資本』來『作生意,』為主賺取『利潤。』
按照十九章十六至十九節,賺取利潤的人就接受賞賜。賺了十錠的人,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賺了五錠的人,可以管五座城。這有力的指明,得勝聖徒的賞賜是在要來的國度裏掌權。得勝的聖徒要享受前曾失去的產業作他們的禧年,其中一大部分的享受就是得著這掌權的賞賜。管十座城或五座城乃是享受禧年的一部分,享受恢復之長子名分的一部分。
我們已經指出,今天的禧年是豫嘗,來世的禧年纔是更完滿的享受。在來世裏,得勝者要享受這地,承受這地,就如主在馬太五章五節所說的。承受地與管理城將是我們對神國、基督和禧年的享受。
這比喻也指明有些人會失去賞賜,意思就是有些真得救的人不會有分於要來的禧
年。在國度時代裏,他們不會治理這地。
今天基督徒中間的教訓忽略了一個事實:有些得救的人不會有分於要來國度時代的禧年。然而路加在十四、十六、十七、十八章一再強調這件事,在十九章又強調一次。路加福音清楚的啟示,得救的人需要忠信的事奉主,否則,他們會失去要來國度的賞賜。有些得救的人在國度時代會失去禧年的享受。這對我們應當是一個警告,叫我們在事奉主上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