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已經把以弗所六章裏關於屬靈爭戰這段經文的概要都看過了,在本篇我們要回頭再題出其中的七個重點,比較深入的來看其意義。
第一,在主裏得著加力。(10。)我們要從事屬靈的爭戰,就必須是在主裏得著加力的人。這話不能用我們平常的觀念來領會,這話的意思是,人要從事屬靈的爭戰,就必須從自己裏面出來,而在主裏面站住;這不僅是說,不該倚靠自己,更不該想自己、看自己。我們大概都知道不該倚靠自己,因在自己裏面只是軟弱貧窮,一無所能;然而少有人知道我們不該想自己、看自己。不靠自己的人固然不多;不想自己、不看自己的人,可說幾乎沒有。一個無法忘掉自己,無法不想自己、不看自己的人,絕不能從事屬靈的爭戰。
舊約的以色列人起先不能進迦南地去與迦南七族爭戰,原因是十個探子探過那地之後,回來向以色列人報惡信,說,『我們所經過、窺探之地,是吞喫居民之地,我們在那裏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們在那裏看見拿非利人;(亞衲人的子孫就是拿非利人的一支;)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民十三32~33。)以色列人聽了,就想自己、看自己、估計自己,結果就完全灰心喪膽。(十四1~4。)探子中只有兩個人,就是迦勒和約書亞,是不靠自己的人,也是不想自己、不看自己的人。他們對以色列人說,『我們所經過、窺探之地是極美之地。耶和華若喜悅我們,就必領我們進入那地,把那地賜給我們;那地乃是流奶與蜜之地。只是你們不可背叛耶和華,也不要怕那地的民;因為他們是我們的食物。蔭庇他們的已經離開他們,有耶和華與我們同在;不要怕他們。』(7下~9。)他們對以色列人說話的原則,就是叫以色列人不靠自己、不想自己、也不看自己;乃要完全定睛於神,以神為估量。用新約的話說,就是要在主裏,靠著祂力量的權能,得著加力。(弗六10。)
以色列人在迦南地與迦南七族打仗,乃是豫表在諸天界裏的屬靈爭戰。正如在迦南地的爭戰絕不是以色列人所能勝任的,在諸天界裏的屬靈爭戰也絕不是我們這些基督徒所能勝任的。以色列人不是迦南七族的對手,他們在自己裏面絕對無法得勝;同樣的,我們也不是諸天界裏惡魔的對手;所以我們要在主裏,靠著祂力量的權能,得著加力。這是為著屬靈爭戰的第一件事。
第二,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11上。)為著屬靈爭戰的力量是主的,(10,)而軍裝是神的。為著屬靈爭戰所需要的一切裝備,都不是我們受造者所有的,也不是出自我們受造者,而是出自造物的神。造物的神乃是那叫死人復活,又稱無為有的神。(羅四17。)因此,我們從事屬靈爭戰所需的一切裝備,都是來自這位無所不能、無所不有的神。
第三,要認清屬靈爭戰的仇敵。我們必須認清我們屬靈爭戰的仇敵乃是魔鬼和他的屬下。以弗所六章十一節說到,屬靈的爭戰乃是抵擋魔鬼的詭計;十二節說到,屬靈的爭戰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諸天界裏那邪惡的屬靈勢力摔跤。此外,我們還要進一步知道,屬靈爭戰的仇敵乃是屬於一個國,就是撒但黑暗的權勢。這意思是,屬靈的爭戰不是與散漫、少數的惡魔爭戰。屬靈爭戰的對象乃是與神的國相對之有組織的撒但的國;其中有撒但為君王作神的對頭,還有執政的、掌權的等等作為撒但手下的部屬。因此,屬靈的爭戰不是輕易的事,乃是相當重大、相當不容易的事。
第四,要站住。屬靈的爭戰中最重要的乃是要站住。六章關於屬靈爭戰這段話裏四次題到站住:十一節說到『能以站住』,十三節說到『抵擋』(即站住抵擋),又說到『站立得住』,末了,十四節又說,『所以要站住。』讀這章的人很少注意『站住』這事,但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Lewis)和羅伯斯(Evan Roberts)從他們自己屬靈的經歷中找出這個訣竅:要從事屬靈的爭戰,必須是一個在基督的大能裏站住的人。二章是論到我們在基督裏享受救恩,最特別而重大的辭就是『坐』—與基督一同坐在諸天界裏。(6。)坐是指一切都完成了,不需要再作甚麼了;工作都作成了,所以我坐下來享受。然而,六章是論到屬靈的爭戰,最特別而重大的辭乃是『站』—要站住抵擋仇敵。主耶穌在曠野受魔鬼試誘時,祂惟一所表明的,就是在仇敵面前毫不動搖、不退縮、也不倒下,祂就是堅定的站住。(太四1~11。)
一個人若退縮或倒下,他在屬靈的爭戰上就完了。許多時候,弟兄姊妹的光景不是退縮或倒下,卻是坐下或躺著,就是放鬆的;這樣的人也不能從事屬靈的爭戰。從事屬靈爭戰的人,乃是不退縮、不倒下、不躺著、也不坐下的人;他就是堅定的站住。在屬靈爭戰上,站住是極其重要的。
第五,認識神全副軍裝的六項。神全副軍裝六項中的頭四項構成一組,是在站住之前先裝備好的:真理的腰帶、義的胸甲、和平福音穩固根基的鞋、以及信的盾牌。神全副軍裝六項中的後二項構成另一組,是在站住之後有的:救恩的頭盔和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
神全副軍裝的第一項是真理的腰帶,(弗六14,)這是為著把全人的力量集中起來。一位聖徒的為人、生活、行事、家庭、事業,甚至為主作工、傳福音、治理召會等,若不是有神作其中的真理(實際),他就是沒有腰帶的,他整個人是鬆散的。反之,他若在生活的各方面都以神為中心,讓神有地位,讓神進到其中作成分、作真實、作調節,而讓神成為他人生之真,他就是一個束腰的基督徒。
有人說屬靈軍裝第一項的真理是指道理說的,又有人說是指誠實說的。然而根據以弗所六章之前所說到的真理(真實—四15,五9,實際—四21、24,實話—25),特別是四章二十一節說到的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真理)者,可見真理這辭的正意不是指道理,也不是指誠實,而是指顯在耶穌身上的神。既然如此,六章裏作為腰帶的真理這辭,也不是指道理或誠實,乃是指神顯在人的生活中,成為人生活的實際。
聖經其他地方關於真理這辭的意義,也可證實我們的解釋。在約翰十四章六節,主耶穌說祂就是實際(真理);而這話的下文乃是門徒要主把父顯給他們看。(8,9下~10上,參一18。)這指明主說祂是真理時,不是說祂是聖經的道理,也不是說到祂的誠實,乃是指父神從祂身上顯出來—人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約壹五章二十節說,『我們也曉得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悟性賜給我們,使我們可以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遠的生命。』這節裏的真實,原文是與實際(真理)同源的形容詞。這節的話指明神的兒子就是真理(真實),也就是說,在主耶穌裏面顯出來的那位神,就是真理(真實)。因此,在人裏面顯出來的神,就是人的真,就是人的真理。總之,聖經裏面的真理不是指道理,乃是指神顯在人的生活上作了人之真、人的實際。
所以,以弗所六章說要『用真理束腰』,乃是說,要讓我們整個生活裏都有神在其中,都有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作成分。以弗所書中心的思想就是神要調在我們裏面,好叫我們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三19下。)因此,我們要把祂接受進來,使我們的生活滿了神自己,這樣祂就在我們的生活裏作實際,作我們生活之真;這就是用真理束我們的腰。我們對於用真理束腰,必須領會到這地步纔算到家。
神全副軍裝的第二項是義的胸甲,(六14,)這是與良心有關。我們的行事為人必須是義的,就是合於律法、手續、規矩。我們不能說我們凡事都是為著神,都以神為中心,就我們怎樣的作法都可以;沒有這件事。我們生活中一切的事,一旦不合理或不合法,我們裏面就會有虧欠,良心就沒有遮蓋,必定會受撒但的控告。
我們要有信心,相當在於良心的無虧。因此,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並無偽的信心是聯在一起的;(提前一5;)良心有虧,信心就猶如船破。(19。)良心裝著信心,而良心能彀得著遮蔽,是因為有義。沒有義的人,行事不合理、不合法的人,他的良心必定不安、有虧欠、有控告、有指責,也就難得有信心。我們必須先有義遮蓋我們的良心,然後纔有信,使我們能從事屬靈的爭戰。
有人不明白,既然在屬靈的爭戰上,良心這樣重要,為甚麼在此不題到主的血。我們要知道,保護良心重在主觀的義;當然主觀的義裏必定包括客觀的義。主觀的義不彀時,就必須以客觀的義(血)來遮蓋。然而,一個人如果一直要靠著血使他的良心無虧,他就不能好好從事屬靈的爭戰。說到底,一個人若要從事屬靈的爭戰,他這人就必須在仇敵跟前雄壯威武,(歌六4,10,)能使仇敵懼怕。有一位屬靈人說得好:有些人在鬼魔跟前是註冊登記過的。這就是說,那樣的人是鬼魔所認得且懼怕的,就如保羅。(徒十九13~16。)這樣的人在行事為人上活出基督作主觀的義,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二三1,二四16,)因此,他們隨時有義的胸甲,是叫仇敵懼怕的。
神全副軍裝的第三項是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當作鞋穿在腳上。(弗六15。)然而這裏的鞋不是為著行,乃是為著站。現在我們需要回到以弗所二章去找關於和平福音的意義。六章關於爭戰這段話也是以弗所書結束勸勉的話,因此,之前講過的『真理』(真實,實際),(四15,21、24,25,五9,)在這裏應用了;(六14上;)之前講過的『義』,(四24,五9,)在這裏應用了;(六14下;)之前講過的『福音』,(二17,)也在這裏應用上了。(六15。)在二章裏和平的基本意義乃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拆毀了人與神、人與人中間隔斷的牆,而使人與神、人與人之間和好了;所以,和平的福音乃是基督這和平的工作被當作福音傳給人。
這段話語富有象徵意義,我們不能只按字面領會,乃要像讀詩辭、看圖畫一樣來領會。『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也可譯作『和平福音的豫備』。我們得救時就接受了所傳給我們和平的福音,從那時起,我們該讓它在我們裏面作工,使我們真實在和平的立場上站住。這意思是,我們讓十字架對付我們的肉體、天然、自己,除去我們身上一切與神與人有距離、有摩擦的事物,而帶我們到正確的立場上。這也就是我們應用了和平的福音,等到我們要站住時,我們的腳上乃是有鞋的;也就是說,我們有和平的福音作豫備的工作,使我們與神、與人能合得來,這和平的福音就成了穩固的根基,作為鞋穿在腳上,使我們能以站住。
神全副軍裝的第四項是信的盾牌。(六16。)惟有前三項都有了,我們纔有信心,並且纔能運用信心。信心在良心裏還不能運用,惟有在手裏纔能拿來運用。然而,這運用不是為著進攻,乃是為著防守—抵擋那惡者一切火燒的箭。我們必須看見,信的盾牌列為第四項,因為真實能運用的信心必須有真理、義與和平這三項作根基。
我盼望大家對這點要有深刻的領會,這就是為甚麼我們花了許多工夫去領會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我們得救了,在客觀上就有了和平的地位,但也許今天我們還沒有和平的鞋,使我們能彀站住和平的地位。我們在經歷上也許失去了和平的地位,因為我們沒有穩固的根基—沒有十字架在我們身上一再主觀的作豫備工作,來破碎我們這人。因此直到今天,我們也許與周圍的人還常有摩擦不和。這樣,屬靈的爭戰就談不上,因為沒有和平,也就沒有信的盾牌可以運用。
惟有當神作我們人生的真實,我們的行事為人都是義的,並且我們的自己被十字架破碎了,與神與人沒有一點問題時,我們纔有信心可以運用。這就是我們有了信的盾牌,可以銷滅那惡者一切火燒的箭。
神全副軍裝的第五項是救恩的頭盔。(六17。)我們有了軍裝的前四項,就可以站住;然而我們站住時,仇敵就要來攻擊、為難、危害我們。這時我們如同在前線打仗的士兵,必須在仇敵跟前站住;我們的心思也許難免會想到為難的處境,甚至會憂慮有危險將臨到。此時,撒但最容易來攻擊我們的心思,叫我們害怕恐懼;我們一旦害怕恐懼,就會倒下去而無法爭戰。所以,我們的頭腦需要受保護,需要接受神救恩的頭盔,好遮蓋我們的心思。
我們要按寓意來領會這段話。在實際的經歷中,當我們在邪惡的日子裏抵擋仇敵時,外面的光景也許令我們為難,甚至令我們恐懼,撒但可能把許多可怕的思想射進我們的心思裏;那時我們要取用一些經節,堅固神必拯救我們的思想。譬如,『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羅八31下。)我們一取用這話,立刻就有了頭盔遮蓋我們的心思。因此,救恩的頭盔乃是指我們的思想接受神的拯救,作為遮蓋、保護。我們要常常思想神對我們的拯救。這就是我們把神的救恩作為頭盔,以遮護我們的心思。
神全副軍裝的六項裏,有三項是往外抵擋從仇敵來的攻擊:義的胸甲、信的盾牌、和救恩的頭盔;我們要能分別其中的不同。義的胸甲是保護良心的,往外抵擋撒但的定罪和控告;救恩的頭盔是保護思想的,往外抵擋撒但恐嚇的念頭;信的盾牌往外抵擋撒但一切火燒的箭。火燒的箭乃指除了撒但的恐嚇,定罪和控告之外,其他一切出自他的攻擊;例如,謊言、迷惑、引誘、試探、挑撥、離間、懷疑、疑問、題議、鼓動、刺激、陷害、攻擊、批評、論斷、藐視、譏誚、妒忌、毀謗等。
撒但對我們的攻擊,除了針對我們良心的控告和定罪,並針對我們頭腦的恐嚇之外,其他還有無數火燒的箭射向我們全人,有的從耳朵射進來,有的從眼睛射進來,各式各樣,不勝枚舉。救恩的頭盔是專一保護思想,義的胸甲是專一保護良心,而信的盾牌是為著對付四面八方而來火燒的箭。因此,從撒但而來的攻擊有三類,而神的軍裝有三項—胸甲、頭盔和盾牌,使我們能抵擋從那惡者而來的一切攻擊。
神全副軍裝的第六項是那靈的劍,那靈就是神的話。(弗六17。)在爭戰時,不僅需要有抵擋、保護與防守,還需要有攻擊。神軍裝的第六項—那靈的劍,是指在聖靈裏運用神的話;這乃是為著攻擊,就是擊打、斬殺,甚至砍碎仇敵。主耶穌在受魔鬼試誘時就是如此,祂在聖靈的能力裏使用聖經的話,擊退魔鬼撒但。(太四1~11。)
神全副的軍裝中,有一項使我們有力量:真理的腰帶;有三項讓我們抵擋從撒但來的攻擊:義的胸甲、信的盾牌、和救恩的頭盔;有一項使我們穩固的站住:和平福音的鞋;此外,還有一項讓我們能攻擊仇敵:神的話。當這六項全都有了,我們就能得著加力,穩固站住,抵擋仇敵一切的攻擊,以保護自己,並且還能擊殺仇敵。
神全副的軍裝還有附加的一項,就是禱告。神軍裝的前六項都需要藉著禱告來實化;沒有禱告,那六項都不靈。我們必須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來應用神軍裝的各項。我們的禱告乃是證明我們憑自己不能,並承認我們沒有能力從事屬靈的爭戰。在屬靈的爭戰上,必須神進來;只要神進來,一切都具備,一切都能作成。因此,我們必須有各樣的禱告和祈求。
第六,認識戰場。我們要看見屬靈爭戰的戰場是在諸天界。(弗六12。)諸天界不僅是指諸天的地方,也包括屬天並屬靈的地位、範圍、光景、空氣和味道。甚麼時候我們一從這境地裏出來,屬靈的爭戰就停止了,我們也就從陣前敗退下來。賓路易師母說了一句很有經歷的話:以弗所六章的屬靈爭戰完全是根據二章的地位而有的。只有在基督裏與基督一同坐在諸天界裏的人,(6,)纔能站在諸天界的境地裏從事屬靈的爭戰。無論作甚麼事,都需要有立場、地位;屬靈爭戰的立場、地位乃是在諸天界裏。甚麼時候我們失去了升天的地位,我們就失去了爭戰的立場。
因此,我們不僅不能屬肉體、屬世或屬地,甚至僅僅維持敬虔的外貌,也可能會離開諸天界的地位,失去了屬天的味道和空氣。因這緣故,有許多話我們不能說,有許多事我們不能作,有許多的衣服我們不能穿,有許多的態度、舉止,甚至禮貌,我們都不能有;因為那會使我們失去屬天的味道。我們在生活上的每一面,都不能失去諸天界的地位和光景,這是從事屬靈的爭戰所不能忽略的大事。
第七,屬靈的爭戰是團體的事。屬靈的爭戰不是個人的事,乃是團體的事。在原則上,身體所有的,每個肢體也都有了。神全副軍裝的六項不屬於恩賜,乃屬於恩典;不屬於屬靈的功用,乃屬於屬靈的生命;這意思是每個肢體都有這六項裝備。然而,實際上有些人也許在神的話上靈活一些,有些人也許信心強一點;所以,我們除了平時要從同作肢體的聖徒得著屬靈生命的幫助外,在對付仇敵的屬靈爭戰上,也該在身體的配搭和交通裏。有的肢體在真理(實際)上多有經歷,我們和他有交通,的確能幫助我們束腰。有的肢體在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上多有經歷,我們和他交通,的確能使我們得供應,而願更多接受十字架的對付。這就是在身體的交通裏從事屬靈的爭戰。
我們要謹記,屬靈的爭戰是團體的,不是個人的,因為屬靈的爭戰是重大的事,不僅僅是對付一個難處、一個罪等等,乃是對付一個黑暗的國。所以我們必須在召會中,在身體裏從事屬靈的爭戰;這是就原則而論。但就細節來說,我們每個人也許多少都經歷一些不同方面的屬靈爭戰。然而,我們要使用神全副的軍裝,以對付神仇敵的國,就必須是在召會中,嚴肅對待屬靈爭戰的一班人。願主憐憫我們,叫召會在這事上往前,產生出更多能從事屬靈爭戰的人。
以上所交通關於屬靈的爭戰共有七個大點:(一)在主裏得著加力;(二)穿戴神全副的軍裝;(三)認清屬靈爭戰的仇敵;(四)要站住;(五)認識神全副軍裝的六項;(六)認識戰場;(七)是團體的事,不是個人的事;這些乃是聖經裏很大的題目,也是很重要的事,以上我們所交通的僅僅是摘要。在靈命四層的經歷裏,(參『生命的經歷』一書,)乃是屬靈的生命到了成熟的最高層,纔能從事屬靈的爭戰。因此在以弗所書這卷關於屬靈生命的書裏,到了末了一點纔說到屬靈的爭戰。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程,也是最後一步纔進迦南爭戰。我們不要以為,聽聽這些信息,自己各項軍裝就都具備了。不,我們要先有一至五章裏那些生命和經歷,並且達到其中所描述的境地,纔能從事屬靈的爭戰。
講於一九五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