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啟示我們進入神經綸的實際的路。我們要看見如何憑神聖的生命而活,首先需要領悟,神渴望與人成為一。要讓兩個人活同一個生命,全然是非凡又奧祕的。難處在於神與人有不同的生命。神有祂『奏厄』的生命,而我們有我們『樸宿克』的生命。神的生命是神聖、非受造、永遠的,我們的生命是屬人、受造、短暫的。然而,人得救時,兩種生命就在他裏面接枝在一起。
接枝所含示的,遠過於相加或相聯一起。接枝含示兩種生命一起生長。兩種生命要接枝,種類就必須相近。香蕉樹不能接枝到桃樹上,因為種類太不相同。然而,神與人不會太不相同,以致無法接枝在一起。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說,『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我們與神很相似,因為我們是按著祂的形像造的。我們是神的相片。一個人與其相片之間惟一的差別,乃是人裏面有生命,就是他活的素質,而相片沒有。相片沒有人的生命或性情,只有人的樣式和形像。人的生命與神聖生命非常相近。按照聖經,『樸宿克』與『奏厄』非常相近,因為『樸宿克』是『奏厄』的相片。我們不該輕看自己;我們是按著神的形像,照著神的樣式造的,與神非常相近。因此,我們有可能與神接枝在一起,正如桃樹與蘋果樹有可能接枝在一起。接枝不僅是兩種生命相聯,更是一種調和,因為兩種生命相互進入彼此裏面,活在一起如同一個。
兩個人要接枝並調和在一起,而生活在一起,並不容易。已婚的人就知道,夫妻一起生活很難;然而夫妻一同生活還不如接枝這麼緊密。夫妻可能為著要開窗或關窗而起爭執,但他們仍各自呼吸,因此不需要協調呼吸的節奏或樣子。然而,與神同活比與配偶一同生活更難。當我們與神同活接枝的生命時,作每一件事都必須與神一起作。同活真是捆綁。一面說,我們得救了,就被基督所釋放;另一面說,我們是受祂捆綁。基督徒生活是釋放與捆綁的循環。我們越受捆綁,就越得自由;我們越得自由,就越受捆綁。這很難懂,卻是事實。
人的生命和神聖生命相似,但人的性情和神聖的性情卻不同,正如銅和金,外表相似但性質相異。雖然銅和金彼此相像,但銅會鏽,金卻永遠不鏽;因為兩種物質的性質完全不同。人的性情就像銅,神的性情就像金。每一位真信徒都有這兩種性情—必朽壞的屬人性情與不朽壞的神聖性情。
我們需要看見,神要信徒憑神聖生命過屬人的生活。神不要我們活得像天使,祂也沒有讓我們有祂的身分和地位而活得像神。神寶愛人,神愛人。祂要我們作為人而活著,但祂要我們不憑自己人的生命,乃憑祂的神聖生命而活。神要我們作丈夫或妻子,卻不要我們憑自己的生命。神所創造的人性並不邪惡,但我們的魂生命敗壞又邪惡。神不是要我們自殺,但聖經很強的囑咐我們要否認、脫去、並釘死自己的魂生命。(太十38~39,十六24~26,羅六6,弗四22。)我們必須像一個正確的人而活,但我們老舊的、天然的生命必須放在一邊並被釘死,我們必須憑神的生命而活。
我們需要看見憑神的生命過為人生活的路。羅馬八章四節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我們裏面有兩種本質:肉體和靈。我們必須選擇要照著肉體還是照著靈而行。這個選擇完全在於我們。要認識甚麼是靈很難,但要認識甚麼是肉體很容易。在每一種環境和處境中,我們都可以認出肉體。我們除去肉體,剩下的就是靈。我們既認識甚麼是肉體,就能藉著不照肉體而行,來照著靈而行。
我們可能以為,有些事是中立的,不可能知道這些事是不是肉體。然而,按照聖經,沒有第三種選擇或中間地帶;若不是照著肉體,就是照著靈。(4,6,9,約三6,加五17,六8,彼前三18。)譬如,妻子可能偏好開窗,她的丈夫可能偏好關窗。窗戶是開或關可能是中立的,但任何一方若堅持自己的偏好,那就是肉體。我們若為自己的目的、興趣、或利益堅持任何事,即使事情本身並非有罪或不道德的,我們仍是照著肉體而行。我們可能不知道某件事是不是照著靈,但我們總能認出肉體。只要我們不照著肉體而行,就必是照著靈而行。
羅馬八章五節說,『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四節是說到『行』,但五節是說到『人』的所是。『照著肉體或照著靈的人』所含示的,比『照著肉體或照著靈而行』更多。我們需要不僅照著靈而『行』,更是一直照著靈而不照著肉體的『人』。
照著靈、不照著肉體的生活,乃是內裏之律—生命之靈的律—的實化。(2。)地心引力的律使我們留在地面上。我們若跳起來,地心引力的律會立刻將我們帶回地面。然而,我們若在飛機上,另一種律,就是空氣動力學的律,會應用在我們身上,使我們離地。這兩個律的其中一個總會應用在我們身上。我們若要一直留在地面上,只要不搭飛機就好。然而,要留在空中,也不需要花太大力氣,我們只要進入飛機。我們在飛機裏,飛機能勝過地心引力的能力,使我們升起離地。照著肉體為人就像留在地上,照著靈為人就像在飛機裏。我們調和的靈裏那生命之靈的律,有能力勝過肉體中罪與死的律。是那個律應用在我們身上,完全在於我們的選擇。我們若選擇照著靈,生命之靈的律會自然釋放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生命之靈的律不需要我們的幫助,卻需要我們的贊同。我們不需要作任何事來釋放自己脫離罪與死的律,只需要照著靈。
照著靈為人的祕訣,乃是作選擇。我們必須告訴神、撒但、自己、和整個宇宙:『我厭惡照著肉體來為人。我喜歡照著靈。我雖不知道甚麼是靈,但我知道甚麼是肉體,我選擇不照著肉體。』這樣,我們就會成功。我們不該擔心自己天然的個性和天然的缺點。反之,我們每早晨一醒來和每晚睡覺前,都能操練宣告,我們選擇要照著靈來為人。
保羅寫羅馬八章,不僅是照著他的啟示,更完全照著他的經歷。按照五節,我們需要思念那靈的事。思念那靈的事,就是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那靈的事上。在林前二章十四節,保羅題到神的靈的事。神的靈的事就是神的深奧之事,(10~11,)關乎基督作我們的分。(一2,9。)沒有人天生就具有,被培養,或受教育要習慣將心思置於靈。然而,聖經教導我們要習慣並一直將心思置於那靈的事,而非肉體的事。我們需要建立這種習慣。我們絕不該讓自己的心思空白;我們若讓自己的心思空白,問題會立刻進來。我們的心思絕不會長久空白;它總會被一些事佔據—不是肉體的事,就是那靈的事,也就是關乎基督的事。我們不僅需要在聚會中操練讓自己的心思被關乎基督的事所佔有,也需要在日常生活、家庭生活、婚姻生活、學校生活、和職場生活中操練。在任何時候或地方,心思空白都很危險。為了防止屬鬼的事進來,我們必須用某些事充滿心思,而用來充滿心思的最佳內容乃是關乎基督的事。因此,我們必須宣告說,我們選擇不照著肉體,乃照著靈;並且我們必須一直讓心思被那靈的事所佔有,就是被關乎基督的事所佔有。
這二靈—神聖的靈同我們人的靈,將關乎基督的一切事聯於我們的心思。只要我們的心思藉著二靈聯於關乎基督的事,我們就是得勝的。心思代表我們全人。我們的心思空白,全人就向仇敵敞開。我們是按著經歷認識這事。我們的心思空白時,只有邪惡的念頭會進來。我們要勝過邪惡的念頭,就必須以基督的事充滿心思。罐子若被充滿,灰塵就無法進去,因為罐子是滿的。然而,罐子若是空的,污染就容易進去。我們這人是一個器皿,而心思是這器皿的口,開口。保護我們心思和全人免於黑暗之事的惟一方法,乃是被純淨的事物,就是基督的事物充滿。這是一場爭戰。屬靈爭戰的祕訣,乃是不讓我們的心思空白。在清晨和休息時,讓心思空白尤其危險。我們忙於學業或工作時,那些事佔據我們的心思。我們想休息時,心思就可能變成空白,邪惡的事就會進來。因此,特別在我們不忙時,更需要操練以那靈的事,就是關乎榮耀基督的事來充滿我們的心思。這是我們的得勝。
羅馬八章十三節說,『你們若照肉體活著,必要死;但你們若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必要活著。』按著我的經歷,十三節直接接續第五節。我們若將心思置於關乎基督的事,就會立刻治死身體所有的行為。我們早晨起來以後,很快就開始思考我們想作的許多事。但在我們想作的事情中,十件有九件是屬肉體的。因此,我們需要多多的治死。如果我們的肉體說,『打電話給某某人,』打這通電話就是我們身體的行為,需要被治死。也許我們想與配偶談談,但事實上我們是打算為著某次被得罪的事向對方報復。這也是身體的行為,需要被治死。我們若仔細思想自己根本的用意,就會發現幾乎身體的每一個行為都需要被治死。身體的行為主要是我們的習慣。我們需要治死的,不僅是壞習慣,也是好習慣。我們身體的每一個行為都需要靠著那靈被治死。
我們可能不明白,這麼多的治死之後,我們還能活麼?事實上,我們越治死,就越活。十四節接著十三節繼續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因此,我們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乃是神的靈的引導。我們治死身體的行為之後,就知道那靈要我們作甚麼,也會有清楚的引導。我們感覺不知道要作甚麼,乃是因為沒有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一旦我們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就知道主的引導為何。
十五節說,『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役的靈,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名分的靈,在這靈裏,我們呼叫:阿爸,父。』十三至十四節的經歷,至終引導我們呼叫:『阿爸,父!』
現在我們已經看見憑神聖生命而活的路。首先,我們需要宣告說,我們選擇不照著肉體,乃照著靈。(2,4。)其次,我們需要一直將心思置於關乎基督的事上。(5。)第三,我們必須靠著那靈治死身體的行為。(13。)然後我們會自然呼叫:『阿爸,父!父阿,我已經治死了你以外的一切事。所以我呼求你:阿爸,父!』我們若實行這些事,就會憑神聖的生命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