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利未記的豫表(八)祭司事奉的條例

本篇我們要來看利未記中祭司事奉的條例,包括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八1~36;)他們如何開始盡職,(九1~21,)以及他們盡職事奉的結果;(22~24;)還有他們該如何謹慎免致干罪。(十1~20。)

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

在出埃及二十九章,神吩咐亞倫和他兒子們分別為聖作祭司;利未記八章可視為出埃及二十九章的實行。這兩章內容上大致相同,因此在本篇信息,我們不再重複解釋承接聖職之祭物的意義,只題出兩個重點。

承接聖職時,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

第一,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時,摩西要『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又用些膏油在壇上彈七次,又抹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其分別為聖』。(利八10~11。)這裏是說用膏油,不是用血抹,意即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一點沒有罪惡的問題。儘管如此,仍需要用膏油膏抹,因為神願意在一切事奉祂的事上,滿有神的成分。

整個帳幕連同其中所有的,描繪神人二性的故事

整個帳幕連同其中所有的,乃是描繪神人二性的故事。在出埃及記裏我們看見,表徵神人二性的膏油,抹在帳幕和其中所有器具上,(三十22~29,)說出神願意在一切事奉祂的事上,滿了神人二性的調和。換句話說,神盼望在宇宙中,帶著人性並調著人性,臨到一切事奉祂的事上,使這一切事都滿了神人二性的調和。

神人二性的調和是事奉神的基本原則

帳幕本身和膏油都表徵神人二性。將膏油抹在帳幕上,含示神與人、造物者與受造者之間的聯結與調和。這給我們看見,神人二性的調和乃是事奉神的基本原則。失去神人二性的調和,人在神面前所有的事奉就等於零。可惜人天然的宗教觀念裏沒有這個啟示。即便是藉由啟示而來的基督教,也失去了這原則。故此,當我們來看利未記的豫表時,必須著重的強調這個點。

八章告訴我們,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祭司職分,必須先有帳幕作為他們事奉的工具和憑藉。然而,帳幕和其中所有的,必須先受膏油膏抹,表明必須有神性調著人性,造物者和受造者必須調和為一;這樣的事奉在神面前纔有價值。換言之,在所有事奉裏,都必須有神人二性的相調。

在八章,我們看到摩西來膏抹時,是把帳幕和其中所有的器具算作一組,又把祭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以及附屬在祭壇旁邊的洗濯盆算作一組。前者關乎帳幕裏面和帳幕本身,乃是豫表天上的;後者關乎帳幕外面,也就是外院子裏的祭壇,以及附屬於祭壇的一切器皿和洗濯盆,乃是豫表地上的。這指明不論是天上或地上的,都需要滿了神人二性的調和;這在神面前纔蒙神悅納。

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

第二,出埃及二十九章三十五節說,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要持續七天之久。到了利未記八章,更進一步指明,他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直到他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在那七天裏,他們要晝夜住在會幕裏。(33,35。)帳幕豫表主,也豫表召會。因此,住在帳幕裏,就是住在主裏面,也就是住在召會裏。這指明我們要一直住在主裏面,也要一直住在召會中。使徒保羅在以弗所三章二十一節說,『願在召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榮耀歸與祂,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這說出我們要在基督耶穌裏,也要在召會裏。七天表徵一段完整的時期。因此,亞倫和他兒子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指明事奉神的人從作祭司事奉神那天起,直到主再來為止,都要住在主裏面,也住在召會中。

亞倫和他兒子們受膏之後如何盡其職分

接著我們要來看亞倫和他兒子們受膏,承接聖職之後,如何盡他們的職分,(利九1~21,)以及他們盡職事奉的結果。(22~24。)

在第八天盡祭司職分

第一,亞倫和他兒子們在第八天盡祭司職分。(1上。)這個豫表包含兩面的意義。首先,第八天表徵復活的日子。一週有七天,新一週的開始是第八天。基督是在七日的第一日,也就是第八天復活。(約二十1。)所以,『八』這數字表徵復活。亞倫和他兒子們在第八天盡祭司職分,說出我們只能在復活裏盡祭司職分。

其次,第八天表徵主再來的時候。利未記九章一節所說的『到了第八天』,乃是緊接在八章所題到的『七天』(33,35)之後。八章的『七天』乃是指主再來之前一段完整的時期;經過這七天,到了『第八天』,也就是主耶穌再來的時候。因此,亞倫和他兒子們在第八天盡祭司職分,豫表當主再來時,也就是萬物復興的日子,那些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聖徒,要作神和基督的祭司,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6。)

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

第二,亞倫為自己獻贖罪祭和燔祭。(利九2,8~14。)這指明一個事奉主的人,一面要將罪對付清楚,一面必須把自己獻上當作燔祭。沒有一個人不清楚對付罪,而能作神的祭司;也沒有一個人不站在燔祭奉獻的地位上,而能事奉神。因此,利未記九章揭示,亞倫要作祭司事奉神,就必須先獻上贖罪祭,解決他和神之間罪的問題;另一面,他還需要獻燔祭,表明他願意完全且絕對為著神。這表徵我們這些有罪的人,需要以基督為我們的贖罪祭和燔祭,纔能作祭司事奉神。

亞倫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加上素祭與平安祭

第三,亞倫為百姓獻上贖罪祭、燔祭,還獻上素祭與平安祭。(15~18。)亞倫為自己獻的,只有贖罪祭和燔祭;然而他為百姓獻的,多了兩種祭,就是素祭和平安祭。這表徵主耶穌一面作了神子民的贖罪祭,一面將神子民包括在祂裏面,一同獻給神,為神而活。此外,主又帶領神子民在祂裏面過素祭的生活,結果就叫神與神子民一同享受神人相安的喜樂。

亞倫為百姓所獻上的四種祭,前三種祭—贖罪祭、燔祭、素祭—乃是為著末了的平安祭。平安祭表徵基督是成就和平者,祂為人受死流血,作了人與神之間的和平與交通,使人能與神共同享受基督,在祂裏面與神相安、相交,神人同得滿足。(三1,弗二14~15,太二六26~30,路十五23~24。)這指明神願意以基督作為神與人之間的平安和享受。為這緣故,大祭司要為以色列人獻贖罪祭,以除去神子民和神之間罪的問題;並要獻燔祭,表明神子民在基督裏為神活著;也要獻素祭,表明神子民與基督聯結,而有素祭的生活。至終,神子民就能與神共同享受基督作平安祭。

亞倫獻完了祭,就為百姓祝福

第四,亞倫獻完祭,就為百姓祝福。(利九22。)這表徵基督作我們的大祭司,在祂釘十字架之後,在祂的復活裏祝福我們。(路二四50。)

摩西、亞倫同進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

第五,摩西、亞倫同進會幕,又出來為百姓祝福。(利九23。)摩西和亞倫二者都豫表基督,摩西豫表基督作君王,亞倫豫表基督作大祭司。這豫表基督作我們的君王和大祭司,進入諸天作我們君尊的大祭司,(徒五31,來四14,七1,)並要從諸天出來為我們祝福。

有火從神面前出來,燒盡壇上的燔祭和脂油

第六,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燒盡了壇上的燔祭和脂油。(利九24。)這是帳幕裏的祭壇頭一次啟用。祭壇上的火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表明舊約祭壇的火在開頭時是神點起來的。這火既是從天上降下的,就不是人點著的,因此是出於神,不是出於人;所以是聖火,不是凡火。(十1。)

聖經題到從神那裏流出兩種不同的河。啟示錄二十二章說到,有一道生命水的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1。)另一面,在但以理七章說到有另一道河,從神的寶座流出來。九至十節說,『我觀看,見有些寶座設立,那亙古常在者坐下了。祂的衣服潔白如雪,頭髮如純淨的羊毛;祂的寶座乃是火焰,其輪乃是烈火。從祂面前有火河流出。事奉祂的有千千,侍立在祂面前的有萬萬。』這給我們看見,從神那裏流出兩道不同的河:一道是水河,帶著神生命的供應;一道是火河,帶著神聖別性情的要求,要求人與祂相合。

凡是供應的,都與神的生命有關;凡是要求、審判、接受、悅納的,都與神聖別的性情有關。當人的情形無法滿足神聖別性情的要求時,就招致審判;反之,當人的情形與神聖別的性情相符時,就蒙神接納並悅納。在這事上,火代表那是烈火的神。(來十二29。)凡與神聖別性情不合的,火就藉著焚燒來審判。凡與神聖別性情相合的,火也藉著燒盡來接納並悅納。因此,在聖經裏有兩種的燒:一種是審判的燒,一種是接納的燒。將來在火湖裏的火,乃是審判的燒;然而在祭壇上的火,乃是接納的燒。

在利末記九章末了,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降在祭壇上。(24。)一面,擺在祭壇上的贖罪祭,因著血的遮蓋,已經合於神的要求;另一面,有表徵一切都為著神的燔祭,所以適合於給神接納。為這緣故,從神那裏有火出來,燒盡而悅納壇上的祭物。可以說,自此,從天上有一道火河流出來,代表神自己,一直把愛神、體貼神、合神心意的人燒了,使其成為馨香之氣,蒙神悅納。

祭司當如何謹慎盡其職分免致干罪

現在我們要來看祭司當如何謹慎盡其職分免致干罪。(十1~20。)

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獻凡火

十章一節說,『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這裏的凡火就是俗火,有三個特點:第一,是出於人的;第二,是出於地的;第三,沒有以遮罪作基礎。然而,祭壇上的火與凡火相對,乃是出於神、出於天,並且有遮罪為其基礎。認真說,凡火豫表我們天然生命裏的熱心、喜愛、力量和才能。今天在基督徒中,凡火的事奉太多,到處可見人在天然生命裏興奮、熱鬧的事奉。這些都是向神獻凡火,結果是導致屬靈的死亡。(1~2。)

有火從神面前出來

九章末了說,『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24,)十章開頭也說,『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2。)這兩處的火,同樣都是從耶和華面前出來的,卻有兩種用途和功用。九章末了的火,是為著悅納、接受、享受祭物;但在十章開頭的火,是為著審判、懲罰和燒燬。拿答和亞比戶因著向神獻凡火,就遭受神審判的火燒滅;這該成為我們的警惕。

不可蓬頭散髮

『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蓬頭散髮。』(6上。)這指明作祭司的不可以蓬頭散髮。在出埃及記,我們看見亞倫的兒子們,就是所有作祭司的人,頭上都要有頭巾,把頭髮包裹起來。(二八40,二九9。)頭一裹上頭巾,所有的頭髮就都服順下來;因此有蒙頭、服權柄的意思。這給我們看見,所有事奉神的人,必須在神面前有一種服下來的光景。反之,蓬頭散髮就是把頭巾去掉,意即推翻權柄,象徵我們裏面不服的光景。

按照我的觀察,有些人在召會中事奉,就是蓬頭散髮的。他們頭上沒有頭巾,沒有蒙頭,從來不認識甚麼叫作神的權柄,也不懂頭上必須有服權柄的記號。他們一點不受約束,不服也不順,因此不能作祭司。

不可撕裂衣裳

在利未記十章六節中段,摩西吩咐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不可撕裂衣裳。』他們不能因為親人遭受神的審判以至於死,就撕裂衣裳。衣服表徵人在道德、行為上的彰顯,乃是人事奉神的資格。這個資格一失去,人就不能事奉神。所以,我們不可因著任何事,使我們在神面前的行為道德、生活為人受到破壞。倘若我們的行為道德、生活為人受到破壞,我們盡職的衣服就破裂,無法作神的祭司。因此,我們事奉神必須謹慎,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在凡事上服從基督的元首權柄,按次序而行;同時,要一直保守自己行為道德和生活為人的完全。

不可出會幕的門

到了七節,摩西又吩咐亞倫和他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不可出會幕的門,…因為耶和華的膏油在你們身上。』這表徵所有事奉神的人,都無法離開基督,也無法離開召會,必須一直留在主裏面,留在召會中,因為神的膏油在他們身上;他們乃是神人調和的人。從我們的經歷可以清楚知道,甚麼時候我們離開基督,離開召會生活,與召會脫節,我們就無法事奉。

進會幕時,淡酒、濃酒都不可喝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兒子們進會幕的時候,淡酒、濃酒都不可喝。』(8~9上。)酒在聖經中,積極的一面是指生命,消極的一面是指世界的享受、肉體的興趣、天然的興奮。酒總是叫人的肉身歡愉,令人興奮,並激起人的情慾。亞倫和他兒子們進會幕時,淡酒、濃酒都不可喝,表徵事奉神的人進到召會生活中,不該飲於任何屬世的享受、肉體的興趣、或天然興奮的東西。

剩下的素祭要在祭壇旁的聖處不帶酵而喫

利未記十章十二至十三節:『摩西對亞倫和他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說,你們把獻給耶和華火祭中所剩的素祭拿來,在壇旁不帶酵而喫,因為這是至聖的。你們要在聖處喫,因為在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中,這是你的分和你兒子們的分。』按照二章,素祭中上好的分,連同乳香,是獻給神的火祭;剩下的素祭是給祭司享受的。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在祭壇旁的聖處不帶酵的喫素祭,表徵事奉神的人要一直留在十字架這裏,就是在分別為聖的地方,除掉罪惡,以享受主耶穌的生活為人。

平安祭牲中,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亞倫和他的兒女都可以喫

在十章十四節,摩西對亞倫說,『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你們要在潔淨的地方喫。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喫,因為這些是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給的,作你的分和你兒子們的分。』胸與愛有關;搖祭的胸,表徵基督的愛在復活裏給人享受。腿與能力有關;舉祭的腿,表徵基督的能力在升天裏給人享受。

亞倫的兒女,無論是兒子、女兒都可以喫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作他們永遠的分。(14下。)這給我們看見,在百姓獻給耶和華的祭牲中,平安祭在人身上沒有任何要求的條件;人只要信,就得以享受基督作平安祭牲中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這表徵所有的信徒,無論剛強或軟弱,他們只要信,就得以享受基督在復活裏的愛,以及祂在升天裏的能力。基督的愛和能力,乃是在祂的復活並升天裏給我們享受的;這是所有得救之人永遠的分。

祭司要在聖所裏喫贖罪祭的肉,擔當神百姓的罪孽

根據十七節,祭司要在聖所裏喫贖罪祭的肉,以擔當神百姓的的罪孽,在神面前為他們遮罪。要知道,救贖的事完全是由基督自己作成,我們一點也沒有分。然而我們作神的祭司,必須有一種心情,常常記念神子民在神面前的光景,顧到他們的難處和軟弱,背負他們的擔子,並且帶領他們到神面前對付罪和虧欠,以接受基督為他們所完成的救贖。這樣,按豫表說,我們就是為著神的子民,喫贖罪祭的肉。

十六至二十節給我們看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因著神在拿答和亞比戶身上的審判,而有所軟弱,那一天就沒有喫贖罪祭的肉。這指明他們在自己的感覺裏,就無法顧到神子民在神面前軟弱、得罪神的光景,也就不能擔當神百姓的罪孽。同樣的原則,今天如果我們太在自己的感覺裏,就無法顧到召會中聖徒們的軟弱和難處,也就不能背負他們到神面前而有所對付。這樣,我們就是沒有喫贖罪祭的肉。假若我們是剛強的,我們不論遭受任何打擊、痛苦或疾病,都該顧到神百姓在神面前的光景,擔當他們的軟弱和罪過。

按屬靈的豫表說,祭司要喫贖罪祭的肉,表徵這位為人擔罪的主,祂的生命應當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供應,叫我們也能在神子民中間擔當他們的難處。請記得,贖罪祭裏贖罪的功效,乃是在於有血流出來。一面,贖罪祭牲的血流出來,是為著贖罪;另一面,贖罪祭牲的肉要留給祭司喫,是為著叫人得著滋養。就豫表的應驗說,一面,主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血,為人成功救贖;另一面,我們要喫基督作贖罪祭,好有分於基督那擔當他人之罪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使我們能擔當神子民的難處。但這不是說,我們能替人擔罪、流血、贖罪。宇宙中,惟有主耶穌所流的血能贖罪。(來九12,七27,十10。)然而,主耶穌的生命有擔當神子民難處和罪過的能力。我們應當喫基督作贖罪祭,接受祂這生命,使我們能擔當神子民的難處,將他們帶到神面前。這需要我們脫離自己的感覺,來顧到召會,顧到神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