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你相信恩典會使你不法麼?這種教訓曾在墮落的時期進到召會中,有些人『將我們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猶4。)聖經說我們不在律法之下,是指我們不在藉摩西所傳的律法之下;顯然我們不在那個律法之下。你因此下結論說,神今天對待祂的百姓就沒有律法了麼?主在新約裏說,『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裏,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思裏。』(來十16。)在舊約之下,還可能會輕忽刻著十誡的兩塊石版,但對於已經寫在我們心上的律法,我們無法除去,也無法忽略。
你認為摩西的律法和新約的律法,那一個比較嚴緊?寫在我們心上的律法絕對比摩西的律法更有約束力。雅各書一章二十五節和二章十二節,把這個主觀的律法叫作『自由的律法』。在我們進一步來看這個律法以前,先答覆一些問題。
問:已往各地的召會所著重的,一直是基督、靈、生命、召會。你說過真理的一面似乎被忽略了。既然基督就是真理,我們怎麼可能會忽略真理呢?
答:我們的確有一些關於基督、靈、生命、召會的真理。然而我們沒有強調,譬如基督的作頭和召會的構成。主話語中許許多多的真理,我們還講得不彀;也不彀鼓勵聖徒們好好讀聖經,使這些真理都注入到他們裏面。現在眾召會都需要幫助聖徒們,藉著查讀和禱讀,進入主話的深處,來認識所有教訓的真理。
問:在我早期和主的經歷中,每當我尋求祂的面光.就會覺得祂加強我,並且住在我裏面。近幾年來,我很少有那種感覺。我該不該再去尋求這樣的感覺呢?
答:當你要接觸主時,若是不等候裏面的某種感覺,反倒來得容易些。你若等候,就給分心的思想開了門,進來攪擾你。你跪下禱告以前,或者打開聖經以前,馬上就開始向主說話。你可以只說一些簡單的話,就如:『主阿,我讚美你!』你這樣說一、兩句話之後,你所說的話,就要把你帶到神的面光中。
我們基督徒必須是說話的人,不僅對神說,也對天使說,對魔鬼說,甚至對空氣說。如果我們來到聚會中,只是坐在那裏不說話,會中就會滿了死亡的空氣。我們從靈裏說話,就會驅除所有的打岔,使我們摸著主。
問:我發現很難在白天回到主的話上。當我想起你所說殺死的成分,我就怕被殺死,不敢拿起聖經,所以只好去喫午餐了。我知道我若打開主的話,也會得著滋養,但有時候我軟弱到一個地步,不想去讀主的話。也許是一種律法使我產生反抗罷。
答:無論我們多忙,我們總會找時間喫飯。這是為甚麼?因為我們知道喫是生命所必需的。我們對於屬靈的喫喝,也需要有這樣的體認。要禱告主幫助你天天讀祂的話,甚至一天讀兩、三次。有志者事竟成。我們只需要曉得,接受主的話乃是生命所必需的。我們建立起這種習慣,就會發現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改變了。來聚會很好,聽信息也很好;但是讀聖經、查考聖經、喫聖經乃是生命的需要。要信靠主能使你規律的這樣作。
問:有時候我想要在聚會中有點分享,我不清楚那是出於靈的呢,還是出於魂的?
答:如果你在靈裏釋放分享,你所釋放的就是靈裏的東西。如果你保留在你裏面,就可能會成為魂裏的東西。用不著那樣分析,寧可運用你的靈,釋放你所要分享的,也不要把牠保留在裏面。
問:有沒有辦法分享真理,而不落在爭辯中?
答:爭辯一點用都沒有。我們尤其需要避免和親屬爭辯道理。他們若題出道理上的論點,我們可以避開,作一點我們經歷基督的見證。讓他們知道我們的生活是何等喜樂。我們的親屬不但需要我們這種口頭的見證;也需要看見這樣的見證活在他們面前。這種生活有最強的衝擊力。我們需要天天更多經歷基督。這會使我們的見證更明亮,並且能影響我們的親屬,也能影響別人,同來走這一條路。
問:我們該為著甚麼禱告?去年我在大學裏,幾乎每天都為十五位同學禱告;這個差事真使人疲憊。其他弟兄姊妹也為這些同學們禱告,可是他們沒有一個人加進來。
答:禱告最好的路乃是根據約翰十五章七節:『你們若住在我裏面,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禱告的方法乃是住在主裏面,留在祂裏面並且與祂是一。這樣,我們的禱告就不是照著我們的喜好,而是照著祂的話。我們住在祂裏面,祂的話也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有祂內住的話可以禱告了。然後,當我們向祂敞開的時候,祂就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裏面感覺甚麼就禱告甚麼。
很難告訴你要禱告甚麼。只要接觸主,並且與祂是一;一旦你把祂的話吸收進來,並且你與祂,祂與你真是一,你裏面的深處定規就會有感覺。就照著那個感覺來禱告。
許多時候,當我們開始說出禱告的話時,更多的感覺會湧出來。裏頭的感覺成為我們用言語發表的禱告。若是你還有負擔要為許多事情禱告,不必過分用力,也不需要太分析甚麼。要簡單,不要受任何的攪擾。只要到主面前去,接觸祂,等祂引導你,就照著裏頭的感覺說出來。同時,你若還有負擔為某些人、為某些光景、為召會、或是為主的恢復禱告的話,只要說出那個負擔就好了。不要分析你的負擔到底是出於你,還是主所發起的。一定要學習簡單。
要一直禱告到你裏頭有個約束,告訴你不要再為那件事禱告時為止。如果沒有這樣的約束,就照著你的負擔自由禱告罷。不要選擇某件事作你的負擔。禱告就是來到主面前,然後照著祂所給你的感覺說出來。
新約是說到自由的律法,摩西的律法卻真是轄制的律法。只要一有律法加在我們身上,我們便發現自己無法遵守。(見羅七7~9。)在中國有一位傳教士向他的廚子傳福音,說到我們都是罪人。廚子抗議說,他是一個好人,從來沒有犯過罪。傳教士於是和他談到一匹馬。那個廚子需要一匹新的馬,傳教士描述到馬,就激起廚子的渴望要得著這樣一匹駿馬。從此,廚子心裏不斷思索怎樣能得著那匹馬。後來在一個場合裏,傳教士又題起我們都是罪人,廚子又否認他從前作過甚麼犯罪的事。傳教士就問他說,從上一次談話以來,他的心思被甚麼東西佔有了?廚子回答說,『我一直想著那匹馬。那應該是匹好馬,我不知道怎樣纔能得到。』然後傳教士要他留意,這樣的思想指明甚麼?那個廚子不得不承認這個就是貪心。傳教士便向他指出,這就是罪。(出二十17。)誰能遵守摩西的律法?誰也不能;牠乃是轄制的律法。
新約寫在我們心上的律法,乃是使我們自由。『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和死的律。』(羅八2。)我們不是在轄制的律法之下,而是在自由的律法之下。
這律法怎麼來釋放我們呢?假設你愛看電影,有時候你甚至向母親撒謊,告訴她要去圖書館,事實上卻偷偷跑去看電影。回到家裏,她如果問你在圖書館讀了甚麼書,你就編造一個小故事騙她。你這樣愛看電影,使你撒了兩次謊,有一天你要為此受神審判。這樣的事可能常常發生,表明你是在電影的轄制之下。
這自由的律法怎麼來運行將你釋放呢?在你得救以前,你對於能這樣騙母親而外出,也許還感到沾沾自喜。但是你一得救了,感覺就不同了,在你裏頭有個東西會來攪擾你;你去看電影,再欺騙母親,都會叫你覺得不安。即使你不管裏頭新的感覺,這律法還是能忍耐。一次又一次,你去看電影也罷,向母親撒謊也罷,你裏頭會覺得難過。最終你會被裏頭這個攪擾的東西征服。這樣裏頭的律法就成了自由的律法,釋放你脫離電影的轄制了。
有時候我們向別人作見證說,自從我們作了基督徒,就一直有平安。事實上,許多時候我們並沒有平安,反而有攪擾。這位攪擾者很堅持,可能和我們相持好多年,直到最後祂把我們征服為止。我們無法說服祂以我們的方式來看事情。祂以忍耐和溫柔,遲早總要贏過我們。
我知道你們許多人在偽裝的自由之下,受影響去看電影,甚至去喝酒。就如你們的見證所顯示,你們外面好像有自由,裏面卻一直有抗議。這樣的感覺表明律法的功用寫在你們心上。不論你怎麼說從一切的轄制中得了釋放,你卻不能脫離寫在你心上,裏面的律法。每當你行事違反神,違背裏頭這活的律法,你會覺得你錯了。惟有留意這個感覺,你纔能享受,並經歷真正的自由。
我們得救以前是不法的;但得救以後,神的律法寫在我們心上,我們『對神,我不是在律法之外,反而對基督,我是在律法之內。』(林前九21。)在新約裏的新律法,稱為自由的律法,或者基督的律法。
這律法比摩西的律法還要嚴緊,甚至在小事上也約束我們。牠不但要求人說實話,也要求人說得準確。甚至別人看不出我們有甚麼驕傲,牠也定罪我們裏面驕傲的感覺。
這新律法的誡命,比十條誡命還要多。我們可以稍微題一些:要悔改!要受浸!要不住的禱告!要喜樂!要靈裏火熱!要彼此相愛!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你若翻開新約,你會看到一條接著一條的命令。
我們聽到『應當一無罣慮』,(腓四6,)但不罣慮是何等的難!尤其是父母罣心兒女。我記得我的母親如何憂慮她第二個女兒,就是我的姊姊,她在八百多哩外的另一個省分教書。一天早晨,我的母親幾乎要哭了。我問她甚麼事,她責備我不關心我姊姊,因為我們已經有四週沒有她的消息了。前一天晚上她夢見姊姊病得很重。雖然我想勸她喫早餐,不要管這個夢,她卻一直責備我不關心姊姊。我越想使她安心,她越惱怒。最後她說:『你怎麼這樣笨阿?為甚麼不趕快出去替我打個電報?』當然,我趕快照她的吩咐去作。當天回電來了,說一切平安。
可見我們何等容易憂慮。但是聖經說,『應當一無罣慮。』
基督徒是最守法的人。在喫喝、衣著、住屋的事上,我們都是守法的。我們凡事都在新約的誡命之下。我們越守新的律法,就是自由的律法,我們就越真得以自由;不是就不法了,而是脫離了行惡事的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