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裏看見,使徒保羅為著實行在一裏的召會生活,對於道理和作法,採取了一種包容的立場。關於喫這件事,一位基督徒弟兄喫這種食物,另一位喫那種食物,彼此都不該批評對方。至於守日這件事,原則也是一樣。一位基督徒弟兄守一個日子,認為這一天頂特別;另一位弟兄看日日都是一樣,這兩位弟兄也都不該批評對方,每個人都應當包容。
關於喫祭偶像之物這件事,保羅不置可否,他只顧到別人的良心。關於嫁娶這件事,也很難說孰是孰非,要看情形而定。一個人如果能彀容忍各種環境,也許不結婚更好,否則他最好結婚。這就是包容。保羅知道所有正確的道理,但他在實行召會生活時是包容的。我們都必須學知,要保守身體的一,就必須實行這種包容。如果我們在我們信仰以外的任何事上專特並明確不變,定規會破壞一。一會受到損害,我們會分裂。基督徒中間分裂的主因,就是忽略而沒有注意到召會生活的包容性。
現在我們需要來看另一項平衡。我們已經看過,專特性要由包容性來平衡,而包容性也必須受其他事物所平衡。我們很容易只顧一面而走向極端。在舊約何西阿書有一節經節,主將以法蓮比作沒有翻過的餅。(七8。)由烤箱或平底鍋烘烤的餅,需要一再翻面。如果餅沒有翻面,一面會烤熟,另一面還是生的。在主眼中,有些以色列人就像沒有翻過的餅,總是只有一面。這仍是今天神兒女的難處。許多基督徒像沒有翻過的餅。我們在前一篇看過如何平衡專特性,而在這一篇必須來看另一種的平衡。我們到下一篇還要看另一個平衡。我們需要一再翻面,這樣,我們纔會成為最好的『餅』。專特需要包容來平衡,包容也需要有所平衡。
我在這一篇信息開始的時候,列出新約聖經裏的一些經節,說到那些人是不能、也不應當接納到召會生活裏的。不要以為召會必須實行包容到一個地步,必須接納每一種人。不,絕不是這樣。不錯,我們應當包容,但還是有一些人,是我們不能、也不應當包容的。
我們在馬太福音看見不聽召會的嚴重性。(十八15~17。)我們以為如果一個人發了脾氣,這事很嚴重;若有人犯了不道德的罪,就更嚴重了;但是如果有人不聽召會,我們認為這算不得甚麼。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召會感。但主耶穌說,我們必須看這樣的人像異教徒一樣。在聖經中,異教徒比罪人還不如。主耶穌也說,我們必須看這樣的人像稅吏一樣。我們不應當把他看作軟弱的弟兄,同情他。不聽召會是嚴肅的事。
羅馬天主教過度行使權柄來控制聖徒,所以宗教改革時,有一項改革就是攻擊過度行使權柄。因此,在更正教裏,大多數基督徒對於召會的態度是非常自由的。今天幾乎沒有人尊重召會;當我們說到尊重召會這事的時候,有些人甚至定罪我們,說這是天主教教義,是要設立教皇。有教皇當然是不對的,過度行使權柄管制聖徒也是嚴重的錯誤,但這並不是說召會沒有權柄,也不是說我們不該有召會感。
我舉例將這一點加以說明。假定有一位弟兄,在許多方面都很好,然而他對一位粗野且不怎麼好的弟兄作了一件事。末了,三位弟兄被迫將這事告訴召會。於是長老們勸他悔改,向那位粗野的弟兄道歉。但是他不聽,反而說那位粗野的弟兄不對。按照今天的基督徒觀念,認為這沒甚麼大不了。甚至有些人會說,錯在那位粗野的弟兄,不在那位好弟兄。甚至有些人可能同情那位好弟兄,因為他一向都是那麼好。
在這種情況中,我們該怎麼辦?你同意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麼?我相信大多數基督徒不會把這個看作一件嚴重的事。有些人會袒護那位好弟兄,說我們不應當把這事當作問題。還有的人會說,『讓時間來表明罷。也許兩週以後一切都好了,他們會彼此和好,現在別管了。』大多數基督徒抱持這種態度,就是因為沒有召會感。他們沒有考慮到,不聽召會是非常嚴重的。雖然我們在召會生活裏必須包容,但有些人在一些事上不尊重召會,也不聽召會,在這件事上我們不能包容。這完全事關召會的一。我們必須對這一有感覺。
羅馬十六章十七節說,『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避開他們。』這節只能適用在有正當召會生活的地方。如果一個基督徒團體已經分裂,就沒有立場來用這節。一個團體要實行召會生活,必須用使徒保羅正確而平衡的教訓,就是調節過的教訓,不是未調節過的教訓。地方召會要使用這節聖經,本身必須合式的受過平衡;否則,召會所教導的就不正確,信徒也很難聽從那個召會。每個地方召會必須非常謹慎,不要過分強調任何信仰範圍以外的事物。
讓我舉例將這一點加以說明。假定有個地方召會過分強調蒙頭,告訴每一個人,蒙頭是召會生活裏一件特定的事,所有的姊妹都必須蒙頭。如果召會這樣作,有些姊妹也許會不同意。於是有人可能說,『我們把羅馬十六章十七節應用在她們身上罷。』這樣應用是錯的,因為召會過度強調蒙頭,就是錯的。過分強調蒙頭是導致異議的因素。
現在我們進一步來看另一點。假定某地方召會強調一、合一,一直強調一地一會,甚至『一個城市一個召會』成了召會的口號。結果,有些聖徒有了異議,甚至暗中破壞召會,去對一個又一個聖徒說,『這實在太過分了。這裏的召會是一地一會教派,是地方召會宗派。』如果情形是這樣,就必須將十六章十七節應用在有異議的聖徒身上。在原則上,這與我們對待基督徒的信仰是一樣的,就如我們說聖經是神的話,逐字都是出於神聖的啟示。這樣的話我們不論說了多少,意思都不是過分強調。我們也許天天說這話,卻不算過分強調這事,因為這是我們基督徒信仰裏專特的事。但是如果有人說,『只要說,聖經的話是神啟示的就好了,不要強調「逐字」。只要概略的接受聖經就可以了。聖經很好,但是可能有一些經節,至少有一些話不是神所啟示的。有些話只是作者自己說的。』在這種情形下,我們就必須應用十六章十七節。
我們必須清楚,必須極其平衡。根據歷史,不平衡、過度強調某些事物,是所有分裂的原因。使徒保羅的教訓是非常平衡的,所以他能說,凡造成分立,違反他教訓的,要避開他們,要遠離他們,要留意他們。但是在一些所謂的召會裏,因為他們已經分裂了,就絕不能應用這節聖經,因為他們沒有立場來應用。我們要應用這一節聖經,必須絕不分裂。我們必須完全是一個非常平衡、真正、正確的地方召會。
帖後三章六節、十四節的原則和羅馬十六章十七節一樣。保羅說,有些弟兄不按規矩、不按著他們從他所受的傳授而行。他又說,若有人不順從他這信上的話,就要記下這人,不和他交往。我們應當記下這些人,不要與他們交往,不要和他們結伴。與他們結伴會加強他們分裂的靈,會幫助他們引起更多異議。只有正當、真實、正常的地方召會,纔有地位來應用羅馬十六章十七節和帖後三章六節、十四節這樣的經節。
現在我們來看林前五章九至十一節。這些經節說到罪惡的事,例如拜偶像、淫亂、辱罵、醉酒、勒索。這些事都非常邪惡,不是有辱神的神性,就是破壞人性。拜偶像褻瀆神的身位;而淫亂、辱罵、醉酒、勒索破壞人性。神非常在意祂神聖的身位,祂是忌邪的神。神也注重人性。所以神不容忍這些事。沒有一個拜偶像或行淫亂之事的人,可以被容許留在召會生活裏。地方召會也不應當容忍任何辱罵人的、醉酒的、勒索的。這一切的事破壞人性,也破壞主在這地上,在人類中間的見證。因此保羅告訴我們,有稱為弟兄或姊妹的,如果慣於行這些事當中的任何一件,就必須從召會中間挪開。(11,13。)但只要不是罪惡的事,不是和偶像或任何淫亂、辱罵、醉酒、勒索有關的事,我們就必須容忍。
提多書三章十節清楚的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這是因為分裂破壞基督的身體。神注重祂自己;神也注重人性;第三,神顧到基督的身體。在地方召會裏,沒有一個人應當作任何事來破壞神的身位、破壞人性、或破壞基督的身體。一個人如果破壞其中的任何一項,我們都不能繼續接納他。召會必須把他趕出去,拒絕他或者避開他。我們不能和這樣的人交往。
約貳九節說,『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留於其中的,就沒有神。』這是指越過、超過使徒關乎基督之教訓的人。使徒教導基督是神的兒子,成為肉體來作人,祂是賜給我們永遠生命的那一位。使徒也教導說,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這些就是使徒教訓的主要重點。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乃是為著重生。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乃是為著救贖;復活是為著生命的分授。
早在第一世紀時,就有一些所謂的基督徒(約翰稱之為敵基督的)已經越過了這些點。有些人說,基督不是在肉體裏來的。(7。)換句話說,他們不承認基督的成為肉體。今天同樣的原則,一些所謂的摩登派人士,他們自稱為基督徒,卻說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猶如殉道者遭受逼迫,祂在那裏受死不是為我們的罪。這些人說,祂的死不是為著救贖,只是為著殉道。他們還說,基督從未復活。那些人當中如果有人承認基督復活,那也是說基督只是靈性復活,肉身並沒有復活。這些人都越過了基督所教訓的。
我們不該向這種敵基督的、或摩登派人士問安。我們如果向他們問安,就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還有,我們更不應當接待他們到我們家裏。(10~11。)有些人也許說,如果我們這樣行,就太專特了,我們必須包容。但我們對這種人不能包容。他們是褻瀆基督的人,我們不能和褻瀆主的人交往。凡褻瀆主耶穌的人,必須從召會中趕出去。我們必須避開這樣的人。
我盼望這些話叫我們清楚,我們不能和那些人交往。當主吩咐我們基督徒要包容時,我們常是專特的;當主吩咐我們要專特時,我們又常是包容的。不過,我相信你們禱讀這些經節幾次以後,會得著清楚的觀念。在召會生活裏,不論我們有多包容,有些人是我們不能接納的。我們對這幾種人必須專特,不能與他們任何人交往。
常有人來參加我們的聚會,感覺十分興奮。他們稱讚我們的聚會真好,並且主在我們中間的行動太美妙了。但是過了一些日子,他們不來了,因為他們聽到一些他們不同意的事。這種行為顯示,這些親愛的聖徒從來沒有看見甚麼是召會的一。如果他們看見了甚麼是召會,甚麼是召會的一,就不會在乎他們不同意的事。他們不會在意召會的情形,只在意正確的立場。
我用以色列人的被擄為例子或豫表來說明。聖地上所有的以色列人,在他們歷史中正常的時期乃是一,以耶路撒冷為他們獨一的中心。後來他們分散了;換句話說,他們分裂了。首先是有些人被帶到敘利亞,然後有一些人被帶到埃及,末了幾乎所有餘下的人都被帶到巴比倫。這就是被擄,也是分裂。被擄七十年以後,主吩咐他們歸回。歸回的不是多數,乃是少數的遺民。
尼希米記、以斯拉記、哈該書給我們看見,歸回的人光景很可憐,有些人娶了外邦女子為妻。假定留在巴比倫的希伯來人,大多數是屬靈、敬虔的,他們中間甚至有一些屬靈大漢。而且假定他們常常有很好的聚集。再者,假定在敘利亞和埃及的人雖然不像在巴比倫的人那樣好,但至少比歸回的人好。現在我的問題是:『這四班人當中,你要加入那一班?』在巴比倫的人大多數是敬虔的、屬靈的、可愛的,他們的聚集是高昂的,那裏還有許多屬靈大漢。你要加入他們,還是與歸回耶路撒冷、光景很差的那一班人在一起?
今天真實的光景是:幾乎沒有基督徒注重立場,大多數人只注意光景如何。基督徒為甚麼喜歡加入某個特別的團體?因為在那裏的人屬靈,或是他們的聚會很好。但我們必須瞭解,立場比顯出的情形重要得多。立場永遠不會改變,但情況會變動。今天的聚會也許非常好,明天可能很差。我不是說,我們不應當注意我們的光景,但這不是首要的事,這不是主要的,乃是次要的。主要的是立場。如果我們看見召會是甚麼,一的恢復是甚麼,我們會首先注重立場,然後再留意光景。
我們喜歡改進我們的光景,但我們的負擔乃是地位、立場。在巴比倫的以色列人也許相當屬靈,他們中間也許有傑出的教師,正確又豐富的闡釋律法,並且供應話語。但是,不論他們多屬靈,他們對主話的認識有多少,他們的舉止行為多合宜,他們並不是一,他們沒有重建聖殿。他們不是成就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沒有立場。他們也許有能力和才幹,但他們還是沒有立場。因此,他們不能重建聖殿。神在這地上的心意主要不是要祂子民屬靈,祂主要的心意乃是重建祂的家。
歷史告訴我們,以色列人被擄歸回、建造聖殿後不久,基督就第一次來了。祂是藉著大衛家的一個後裔,生在伯利恆。不論在巴比倫的人多屬靈,他們都沒有正當的立場,使基督可以藉著他們而生。基督生在伯利恆,是從歸回之人的一個後裔生的。只有歸回的人,站在正當的立場上,纔能成就神的定旨來重建聖殿,並且將基督帶到這地上。如果有人走地方召會的路,成為主恢復的一部分,只是因為聚會好,我怕他有一天會離開,因為聚會的情形是會變動的。也許今天晴空萬里,明天就雲霧瀰漫,第三天狂風暴雨,他就被嚇跑了。但是如果他清楚立場,就不會在意多變的天氣。
我鼓勵你們把這一切事都帶到主面前去禱告。你真看見召會了麼?你真看見甚麼是一的恢復麼?在已過的年日,我們經過了各種苦難、逼迫、攻擊、批評,都不是來自外邦世界,主要是來自一些基督教人士。靠著主的憐憫,我們從來沒有動搖。我們越受攻擊,我們越穩固。主已經得勝。
我們這些已經被帶回『耶路撒冷』的人,必須清楚我們在作甚麼,我們站在甚麼地位上。我們的光景,今天也許很榮耀,明天也許很可憐。不要因此感到困擾,第三天也許又非常好。但是我們需要站得平衡。我們如果不平衡,就會造成難處,使我們失去衝擊力,甚至讓仇敵得著地位。只要我們站在正確的立場上,一切都平衡得合式,我們就會在這裏,直到主回來。沒有甚麼能超越這條路,或超越這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