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良心

我們的靈除直覺和交通之外,還有一個大用處,就是指教我們的錯誤,責備我們,叫我們在虧缺神榮耀的時候不安。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良心。神的聖潔如何定罪邪惡,歡喜良善,信徒的良心,也照樣斥責污穢,追慕善良;信徒的良心,就是神聖潔發表的地方。如果我們要隨著靈而行,我們就不能不注意良心所對我們說的,因為無論我們達到甚麼程度,總不會沒有錯誤,或有不會傾向錯誤的時候。良心的功用,不只是在我們事錯以後,纔來責備我們,叫我們悔改;如此,就良心的用處並不完全。就是當我們還未動靜之先,正在考慮我們的道路時,我們如果想到聖靈所不喜歡的方面時,良心立即會同直覺題起抗議,叫我們立即覺得不安。信徒如果肯多聽良心藉著直覺所發的聲音,信徒就必定不會失敗像今日的樣子。

良心與救恩

當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我們的靈是完全死的,因此,良心也是死的,並不會照著常度而工作。然而,這不是說良心是完全沒有工作的。罪人的良心,依然是有工作的,不過是沉沉睡著而已。就是當牠醒悟過來的時候,也不過是定罪人,並無力以引人到神的面前。因為人的良心雖然向神是死了,然而神卻喜歡良心仍在人的心中作些微的工的緣故,所以,在人的死靈中,好像是良心比別的還會工作一點。直覺和交通的死,好像比良心更厲害。這自然是有緣故的。亞當因食分別善惡果,他的直覺和交通完全死了,這是對神說的;然而他卻加增了他分別善惡(良心)的能力。所以,到了如今,罪人對神的直覺和與神的交通,已經全死無遺了,而人的良心,卻依然有一絲的活動。然而,這並非說,人的良心是活的,因為照著聖經,『活』的意思,就是有了神的生命;沒有神生命的,都是死的。所以,罪人的良心沒有神的生命,照著聖經說,乃是死的,不過照著人的感覺說,尚會活動而已。這良心的活動,就是叫直覺死了的罪人,加倍覺得苦痛而已。

因為良心尚會如此活動,當聖靈開始作拯救工夫的時候,頭一步就是來感動這死睡的良心。祂用西乃山的雷電,來震動、來照耀這黑暗的良心,叫牠知道牠已經犯了神的律法,不能供給神公義的要求,這樣,牠乃是已經受定罪的,應當沉淪的。良心如果肯承認自己的過犯,和不信的罪惡,牠就要自怨自艾,向神求恩。當日上殿禱告的稅吏,就是得了聖靈如此的工作。這就是主耶穌所說,聖靈頭一步的工夫,就是要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的話。良心此時如果拒絕,就罪人永沒有得救的可能。

聖靈將神律法的光照在罪人的良心裏,叫他知罪,聖靈也將福音的光,賜給人的良心,叫他得救。當罪人知罪之後,也聽見神恩惠的福音之後,他如果肯接受,神也賜給他信心接受;他就要看見主耶穌的寶血,要答應他良心所有的控告。有罪,不錯,但是,主耶穌的血已經流了,罪所應受的刑罰已經都受了,還有甚麼可控告的呢?主耶穌的血,已經贖了信徒一生所有的罪,所以良心就再不必控告信徒了。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十2。)耶穌的寶血,就是灑在我們良心裏,(來九14,)叫我們能彀坦然無懼的,站立在神的面前。得救的證實,就是因為良心的聲音,已經被寶血所壓服了。如果沒有相信寶血的心,就良心依然再控告我們在未重生時,是何等的罪大惡極。

這樣看來,無論是律法威嚴的光也好,或者福音慈愛的光也好,都是照在良心裏面的。這樣,就我們傳道的時候,豈非要注意人的良心麼?如果我們的目的,只在叫人心思明白,叫人情感受刺激,或者叫人意志立志,而我們的信息,並沒有達到人的良心,就明白了、刺激了、立志了,卻無良心的切實知罪,聖靈就沒有法子作更深的工夫,叫他因著寶血得重生。在我們的教訓中,我們必須將寶血和良心平均的注重。多少的人注重良心,而少說寶血,以致人盡力悔改、作好,盼望藉著這些來挽回神的怒氣。有的注重寶血,而不說良心,以致人在心思上是明白了,受刺激了,也立志了;然而,他的『信心』沒有根,因為良心尚未受著神聖靈的感動,所以,此二者必須有平均的傳揚。看見良心有虧欠的人,就要接受寶血的意義。

良心和交通

在這裏我們也看見良心和人與神在直覺上的交通(或禮拜),是有如何關係的。『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來九14。)在這裏,我們看見得最清楚,就是人要與神交通,『事奉神,』他的良心,應當先被寶血洗淨纔可以。信徒的良心,既因靠著主的血得著潔淨,他就得著重生,因為照著聖經看來,血的洗淨,和靈的重生是在同時發生的。所以,這裏就是告訴我們,良心必須因血得洗淨,好叫信徒能接受一個新生命,叫他的直覺復活過來,而事奉神。這裏告訴我們,靈在直覺上的事奉神之所以是可能的,乃是因為良心先得著血的洗淨。良心和直覺的關係,是不能分開的。

希伯來十章二十二節說,『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這『來到神面前,』不是像舊約的人用身體,因為我們的至聖所,(19,)乃是在天上;也不是用我們的思想和感覺,因為這些屬魂的部分,是不會與神交通的。這『來到神的面前,』惟有重生的靈纔會。信徒乃是藉著他復活的直覺,而敬拜神;這是我們從前所說過的。所以,這節的聖經,以為:直覺與神交通,乃是以良心虧欠的灑去為根基。這是因為如果良心尚是自覺有虧,就不能在直覺上與神交通。良心一有虧欠,信徒立即自訟不已,與良心緊緊相合的直覺就立時受了影響,不敢也不能來到神的面前。並且當信徒與神交通時,『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乃是不可缺少的。良心一有虧欠,就來到神的面前,不過是勉強的,而非誠心的,自然也不會滿心相信神是為著他的,沒有甚麼反對他的了;這樣的自訟和疑心,就壓制了直覺,叫牠不能與神有自由的交通。信徒必須沒有絲毫的良心控告,知道他的罪已經都被主的血所贖了,所以現在沒有甚麼是反對他的了。(羅八33~34。)良心絲毫的虧欠都足以壓制、阻擋、停止直覺的交通工作。因為信徒一有罪的感覺,就靈所有的能力,都是注意在排除這罪,沒有力量向外而出,向天而去了。

信徒的良心

信徒的靈得著重生之後,他的良心就復活過來了。主耶穌的寶血洗淨了良心,叫良心清潔,有了最銳利的感覺,能彀照著聖靈的旨意而作工。聖靈在人裏面所作成聖、更新的工夫,和良心所作的工夫,是彼此相關、互相聯合的。信徒如果要他充滿聖靈,要成聖,要生命合乎神的旨意,完全隨著靈而行,他就不能不注意良心的聲音。我們如果不是將良心所當得的地位給牠,我們就必定陷入隨著肉體而行的地位。忠心對付良心,乃是成聖的頭一步工夫。隨從良心而行,乃是真實屬靈的標記。如果屬肉體的信徒沒有讓良心作切實的工夫,他就沒有法子進入屬靈的境界。就是人和自己都以之為屬靈了,他的屬靈也是沒有根基的。罪和一切不合乎神旨意,並不合聖徒體統的,如果沒有照著良心的聲音而取締,就屬靈的基礎沒有砌好,上頭無論建造了多少的屬靈理想,總是傾倒的。

良心的工夫,就是向我們作見證,到底我們對人對神是否得當,我們所作的、所想的,所說的,到底是否合乎神的旨意,沒有悖逆基督。當基督徒生活進步時,就良心所作的見證,和聖靈所作的見證,幾乎都是一樣的。因為當良心完全受聖靈管治時,良心的銳利日甚一日,以致與聖靈所發的聲音更為合拍;並且聖靈也就是藉著良心向信徒說話。使徒說,『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羅九1)的話,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我們的良心說我們錯了,就無論如何我們必定是錯的。如果良心已經定我們罪,我們必須立即悔改,我們斷不能用甚麼來掩飾、來賄賂。因為『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約壹三20,)豈不更責備我們麼?良心的斥責,就是對我們說,我們有了錯誤,我們良心所定罪的,神也必定定罪。斷沒有神的聖潔還沒有我們良心的程度那麼高的事。所以,良心若對我們說,我們錯了,我們就必定真是錯了。

我們既然錯了,我們應當怎麼作呢?事如果未行,就應當停止;事若已行,就應當悔改、認罪、求寶血洗淨。最可惜的,就是今日信徒並不如此行。良心一有斥責,他就打算來賄賂良心,和良心講和,免得牠再發出責備的聲音,在這樣的光景中,信徒常有兩種辦法。一就是和良心說理由,用理由來解釋自己行動的原因。他的意思是以為如果理講得通的事,就必定是合乎神旨意的,良心就也可以安靜了,豈知良心像直覺一般,是不講理由的;牠乃是藉著直覺知道神的旨意,凡不真是神旨意的,牠都要定罪。牠只代表神的旨意說話,牠不管理由如何。因為信徒所當隨著而行的,並非理由,並非甚麼講得有理的事,都可以去作;乃是直覺中所啟示的神旨。信徒甚麼時候一違背直覺的感動,良心甚麼時候就發聲定罪。理由的解釋,雖然可以滿足心思,但是不足使良心認為滿意。凡良心所定罪的,若未除滅,良心就斷不肯受何種的解釋而不定罪。當初良心不過作是非的見證;當信徒靈命長大時,良心就不只作是非的見證,並且是見證甚麼是出於神的,甚麼不是。所以雖然有許多的事,照著人的眼光看是美好的,但是,若非神有如此的啟示,不過是信徒主動的,良心也定罪。

還有一個,就是信徒打算作許多別的事情來安慰良心。信徒一面不肯順服良心的聲音,不肯照著牠的指導,而得神的喜悅,然而,另一面,他卻懼怕良心的定罪,因為這個叫他不安,叫他難受;所以他就打算作許多美好的事來彌補。他要用好事來代替神的旨意。他不順服神,但是,他說他現今所作的,就是和神所指示的一樣的好,也許比神指示的更好、更美,範圍更廣,利益更溥,用處更多,影響更大。他以為這樣的工作難道不是頂好的麼?但是,任他作下去,讓人如何估價,從神看來,是一點的屬靈用處也沒得。不是脂油的多少,不是燔祭的多少,乃是順服神多少。神如果在靈中啟示應當除滅了,就無論你的存心多好,牛羊多肥,金銀多重,都不足以感動神的心。良心的聲音必須聽從,不然,就無論你的工作如何,神總是不喜歡的。就是有比神所要求的,更加多倍的奉獻,也不會停止了良心的聲音。良心只要我們順服,牠並沒有要我們出奇的事奉神。

所以讓我們不再有自欺的行為。我們要隨從靈而行,我們就得聽良心的指示。不要逃避『裏面的責備!』並且應當留心的聽。我們如果要時常隨從靈而行,我們就不能不謙卑俯伏,來聽良心的更正。信徒不應當作一個大規模的認罪,以為我的錯處真是多得不可勝數。含混的認罪,並不會叫良心有完全工作的機會。信徒應當讓聖靈藉著良心將他的罪逐一告訴他。信徒應當謙卑的、安靜的、順服的,讓良心將一件一件的罪來責備他,定他罪。信徒應當接受良心的責問,願意按著聖靈的意思,將一切違反神的都除滅。你敢否讓良心來檢查你的生命呢?你有否膽量讓良心告訴你一生的實情呢?你願否讓良心將你所有的生活和行為,逐一按著神的意思擺在你的面前呢?你願否讓良心解剖你一切的罪呢?你如果不敢,也不願,心裏有了退縮害怕,就是表明在你的生命中,還有許多是應當定罪,交給十字架的,但是你沒遵從;就是表明在許多事上,你沒有完全順服神,沒有完全隨著靈而行;就是表明在你和你的神中間,尚沒有完全的交通,還有許多阻隔的事。這樣,你就不能對神說,『你我中間是沒有甚麼隔開的。』

這個無條件、無限制的接受良心的責備,而願完全隨著其啟示而行,就是表明我們向神的奉獻是否完全,我們是否真心恨罪,是否誠心要行祂的旨意。多少的時候,我們願意完全順服主,願意隨從靈而行,願意作一個真叫神喜悅的人;現在就是試驗我們這樣的意思,到底是真是假,是完全、是缺欠的時候。如果我們對罪還有糾葛,還未完全割斷,就我們所有的屬靈,恐怕多半是虛假的。信徒如果不能完全隨從良心而行,就是說他完全不能隨從靈而行。因為良心的要求如果尚未得著,就除了『幻想的靈』來引導他之外,實在的靈還是頻頻向他要求聽良心的話。信徒如果內省有疚,而不在神的光中受審,而悔改,對付清楚,他的靈命就必定沒有真實的進步。信徒的奉獻,和他的工作,只看他肯否完全順服主—順服主的命令和主的斥責—就知道其為真為假。

當信徒這樣的讓良心工作之後,他不應當就停在那裏;一個罪既然對付了,別的罪也應當對付;一步一步的進前,將所有的罪都對付乾淨。如果信徒忠心的對付他的罪惡,忠心的隨著良心而行,天上的亮光就在他的裏面越照越明顯,要發現從前所未注意的罪,叫聖靈在我們心裏所寫的律法一天明白過一天,叫我們能讀,也能知道。這樣,信徒就要知道甚麼叫作聖潔,甚麼叫作公義,甚麼叫作清潔,甚麼叫作正直。從前對於這些是很糊塗的,現在是深深刻在心裏了。這樣就叫直覺受了大幫助,會加增牠的銳利來知道聖靈的意思。所以,信徒當良心責備的時候,應當對神說,我願意順服;應當重新讓基督作生命的主!應當受教,應當依賴聖靈來教導。如果信徒是誠心隨從良心,聖靈就必定前來相助。

良心本來就是信徒靈的窗戶,天上的光是從這裏照進來,叫信徒的靈和全人都充滿了光;信徒全人和靈也是從這裏去看天上的光。我們每一次所思、所言、所行的不好,不合乎聖徒的體統,天上的光,就從良心照進來,顯明我們的錯處,定我們失敗的罪。我們如果讓良心作工,順服牠,將其所定罪的除去,就下次天上的光要照得更明顯;如果我們不認錯,也不除罪,就罪的遺跡還在,良心就受了污穢,(多一15,)因為不隨著神光的教訓而行。這麼一來,一罪加上一罪,一痕添上一痕,就叫這個窗戶一天暗過一天,光也難以照亮進來,直到信徒能任意犯罪,絲毫不覺得難過,良心受了壓制,直覺被罪惡所挫鈍。信徒越屬靈,他的良心越敏銳。總沒有一個信徒屬靈到他不必認罪的地步。良心如果遲鈍,也許連感覺都沒有,就其人必定是靈性墮落的。偉大的知識,勞碌的作工,情感的興奮,意志的堅定,都不足以代替良心的敏銳。如果信徒不注意其良心,而去追求心思和情感的進步,他就在屬靈的程途上,是向後退的。

良心的感覺是可加增,也是可以減少其銳利的。如果信徒留下餘地給良心作工,就他的窗戶光明過一次。如果他不理會良心的聲音,或者如以上所說,用理由和別的工作來代替良心所要求的,良心就一說再說。或者直至十數說之後,就再不說了。聲音是一次低過一次,直到末了,連聲音都沒有了。信徒一次不聽他良心的聲音,他的靈命就受傷了一次。如果次次這樣的使靈命受創,信徒就不久要陷入絕對屬肉體的地位。從前恨惡罪,和羨慕得勝的心,現在都沒有了。我們如果不是以面向良心的斥責,我們就不能知道,在隨從靈而行之中,聽良心的聲音,是何等要緊的。

無虧的良心

因此使徒保羅對我們說,『我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徒二三1。)這是他生命的祕訣。這裏所說的良心,並非一個未重生人的良心,乃是一個已經充滿了聖靈的良心。使徒所以能大膽而前,與神有完全的交通的,就是因為他重生的良心是不責備他的。他所有的行為,都是憑著良心。他沒有一次作良心所斥責的事,他也沒有一次留良心所定罪的事在他身上。因此他對神對人都有膽量。良心甚麼時候有虧,我們甚麼時候就不能坦然無懼。使徒『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二四16。)因為『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三21~22。)

信徒從來未曾想到他的良心是這樣重要的。多少的人以為他只要隨從靈而行就好了。豈知我們的良心一有虧,我們就不能向神坦然無懼;我們一不能向神坦然無懼,我們與神的交通,就立即有了隔閡。良心的虧欠,是最會攔阻直覺上的與神交通的。我們如果不是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我們的心自然就有了責備,有了虧欠,向神畏縮,並且也得不著我們向祂所求的。惟有『清潔的良心,』纔能『事奉神;』(提後一3;)虧欠的良心,叫直覺退縮而不敢進前。

『我們所誇的,是自己的良心,見證我們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林後一12。)這裏說到良心的見證。惟有一個無虧的良心,纔會為信徒作見證。人的見證固然是好,然而,自己良心的見證是更寶貴的。使徒說,他就是誇口這個。在我們隨著靈而行的程途中,我們必須時常有這良心的見證。別人所說的多是會錯,因為別人不能盡知神如何引導我們。他們也許要誤會我們,錯看我們,像使徒當日被信徒所誤會、錯看一般。反之,他們也許要過獎我們,過羨我們。在許多的時候,人要因我們的跟從主,而非議我們,其實我們乃是完全聽從主的。在別的時候,人要因他們在我們身上所看見的而誇獎我們,其實有許多不過是出於一時的情感或腦想。所以,外面的褒貶,都不足以定準,惟有我們自己復活的良心所作的見證纔算得。我們現在應當看,我們良心到底是為我們如何作見證呢?良心說我們是怎樣的人呢?良心有否定罪我們為假冒為善的人呢?良心有否說我們是文過飾非的人呢?或者良心說我們乃是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在世為人呢?良心是否說我們已經照著我們所有的光而行呢?

良心為保羅作甚麼見證呢?見證他『在世為人,不靠人的聰明,乃靠神的恩惠。』其實良心所作的見證,只有這個。良心所爭鬥的、所堅持的,就是信徒應當靠神的恩惠而活,不應當靠人的聰明。人的聰明,在神的事工上、旨意上,是沒有用處的。在信徒的屬靈生活上,也是沒有用處的。說起人的心思在與神交通方面的用處,是完全沒有的;就是在人與物質界來往時,牠也是居在附屬的地位。信徒的在世為人,乃是完全靠神的恩惠。恩惠的意思,就是完全是神作工,人完全不作工。(羅十一6。)惟有當信徒完全靠著神而活,不讓自己主動甚麼,不讓人的思想進來支配甚麼時,良心纔見證我們是活在世上憑著神的聖潔和誠實的。換一句話說,良心是和直覺聯合起來作工的。良心只見證信徒跟從直覺的行為為是。一切反直覺的行為,雖是極合乎人聰明的,良心都是要反抗的。總之,良心除了直覺的啟示之外,並不以別的為是。直覺是引導信徒的,良心是催促信徒去聽從直覺的—如果信徒要違背直覺。

這個向神的無虧良心,意即深知神喜悅信徒,在神和信徒的中間沒有甚麼隔閡。這樣良心的見證,是隨著靈而行的生活中所不可少的。這應當是信徒的目的;沒有達到這個,信徒是不應當滿意的。這是一位信徒生活的常度;當日的使徒如此,今日的信徒也當如此。以諾就是有這無虧的良心的一個人,因此他知道他是為神所喜悅的。這樣神喜悅我們的見證,會幫助我們進前。但是,我們在此又要小心,因為不然,我們又要高舉『己』了,以為我自己是得神喜悅的。一切的榮耀都是祂的。我們應當『自己勉勵』來保守我們的良心無虧;但是,如果我們良心真是無虧的了,我們應當防備肉體在這裏又偷著進來。

如果我們的良心常有這神喜悅的見證,就當每一次我們不幸失敗時,我們就會更大膽的仰望主耶穌的血重新洗我們。我們若要有一個無虧的良心,我們就不能一刻離開那永遠長洗我們的血。因為若在大事上不,在小事上,我們也是常予良心以可乘之機。所以,認罪和倚靠寶血是不可免的。不特如此,我們的罪性還在我們裏面,牠還有許多暗中的工作是我們所不知道的,也許須等到我們靈命更長大時纔會知道。(這就是我們從前有許多不以為錯的事,現在卻以為錯的原因。)所以,如果沒有寶血遮蓋一切,我們是不會平安的。因著主耶穌代禱,和祂所賜給我們的永生,寶血一次灑在我們的良心裏,就要在那裏長久作工。

使徒告訴我們,他所要求的就是在神前,在人前都有無虧的良心。這個向神和向人是深深相聯的。我們若要向人有無虧的良心,我們就必須先向神有無虧的良心。因為向神的良心一虧,向人自然也有虧了,所以凡要追求屬靈生活的信徒,總當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彼前三21。)然而這不是說,向人就是不要緊的。我們不只當求向神無虧的良心,也當求向人無虧的良心。許多的事,在神前是可以作的,但是在人前是不可以的。良心對人無虧,纔能在人前有好的見證。就是有人誤會,也不要緊。因為『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譭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裏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彼前三16。)良心有虧,就外面的行為雖好,也是沒有用處的;良心無虧,就是有人譭謗,亦無所訟於衷。

這個無虧的良心,不只是在人面前可以為我們作見證的,並且也叫我們能彀接受神的應許。現今的信徒,多是埋怨自己的信心太小,以致不能有完全屬靈的生活。這個緣故,自然是很多;但是其中最大的原因,豈非因為良心有虧麼?無虧的良心,和偉大的信心,是分不開的。良心一有虧欠,信心立即衰弱。我們試看聖經將此二者如何相聯。『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一5。)『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一19。)良心是我們信心的機關。罪是神所最恨的。神榮耀的最高點,就是祂無邊際的聖潔。祂的聖潔,是不能一刻容讓罪的。如果信徒沒有隨著他良心的指引,而取締一切不合乎神旨意的,信徒在神面前就立即失去交通。神在聖經裏給信徒所有屬靈的應許,可說都是有條件的。沒有一個是給信徒來滿足他肉體的意思的。罪和肉體若不除去,無論是聖靈,是神的交通,是祈禱的答應,都是不能得著的。如果我們的良心已經控告我們,我們就怎能坦然無懼的來要求神的應許呢?信徒的良心如果不能見證說,他是憑著神的聖潔和公義活在世上的,他就怎能作一個禱告的人,向神要求無限的賞賜呢?當我們向神舉手時,我們的良心同時責備我們,那樣的禱告,有甚麼用處呢?罪必須先棄絕,必須先洗淨,然後纔有信心來求。

良心必須無虧。並非比從前好,或者除去的惡行已經不少了。無虧,一無所虧,在神前完全坦然,是良心所必須有的光景。如果我們肯俯伏在良心面前,讓其斥責,而將自己完全奉獻給主,願意遵行祂所有的旨意,我們的膽量就必定頓增,以為無虧的良心,是一件可能的事。我們就敢對神說,現在我們沒有留下甚麼沒有向祂公開的,我們現在並無甚麼陰私了,我們向神再沒有甚麼阻隔了。信徒在他的隨從靈而行的道路上,總不應當讓他的良心在那一小點上有了虧欠。良心所有定罪的,都當立即棄絕,立即認罪,立即求寶血洗淨,不再存留這遺跡。每日總當求良心無一刻之虧,因為有虧的良心,無論時間若何短促,都是叫靈受極大損失的。使徒的榜樣,是『常存無虧的良心。』這樣,我們就要看見我們與神的交通,真是不間斷的。

良心與知識

在我們藉著靈而行,聽良心的聲音時,我們還應當記得一件事,就是良心有知識限制的。按我們的良心,就是我們分別善惡的機關。分別兩字,也可繙為知識。這樣分別善惡的知識,在許多基督徒的身上,是彼此不同的。有的知識多,有的知識少。這都是因為個人的境遇不同,也許因為所受的教訓不同。所以我們不能隨著別人的程度而作,或者要別人來照著我們的亮光而活。因為在信徒與神交通之間,不知的罪,是不會攔阻交通的。信徒如果已經照著他所已經知道的程度而行:遵行他所知道合乎神旨的,棄絕他所知道神所定罪的,他就能與神有完全的交通。幼稚的信徒,常常以為他的知識不彀,所以,他不能叫神喜悅。雖然在一方面,我們知道屬靈知識的價值真是重要,然而,在另一方面,我們知道知識的缺少在與神的交通並不會攔阻。因為在神和人的交通中間,神所注意的,就是我們對祂旨意的態度如何,並非我們知道祂的旨意多少。如果我們的態度,是誠誠實實的要尋求神的旨意,並全心要遵行,就雖然有許多不知的罪,也不會叫我們與神失去交通,或者一部分的交通。因為不然的話,如果照著神的聖潔來定規交通,就古今最聖潔的信徒,都沒有一位會和神有一刻完全的交通,並且逐日都是要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了。我們一切不知的罪,都蓋在寶血底下了。

反之,我們如果容讓一點的罪惡,是我們所知道的,是良心所定罪的,我們立刻不能與有完全的交通。眼睛中微小的塵沙如何使我們看不見東西,覺著痛苦,我們所知道的罪,無論如何微小,都要攔阻我們看見神的笑臉。良心一有虧欠,交通就也虧欠。一個罪惡可以多年存留在信徒身上,只因其不知之故,並不會阻礙其與神的交通;但是,當亮光(知識)來了,良心定罪了,現在若再存留一天,這一天的交通就要失喪了。神乃是按著我們的良心的程度,而與我們交通。我們如果以為我們所多年存留的,都無十分妨礙,就今後存留恐怕也不要緊;我們就是愚妄極了。

這是因為良心只能照著牠最近所有的亮光而定罪。良心不能定罪牠所不知道為罪的罪。因為信徒的知識有進步,因此信徒的良心也有進步,信徒的知識越多,良心所定罪的也隨之而多。信徒並不必憂愁他所未知的,應當如何辦法,只要他完全順服他所已知道的,那就好了。『我們若在光中行,』若在我們所有的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雖有許多不知)的罪。』(約壹一7。)神有無限的光,但神也照著祂無限的光而行。我們所有的光甚為有限,然而,我們應當照著我們所已有的光而行,纔會與神相交,祂兒子的血,纔洗我們一切的罪。也許今日我們還有未除的罪惡,然而我們今日尚未知道,光尚未照來,所以,我們今日能與神有完全的交通。我們應當記得:良心雖然是最重要的。但因知識的關係,良心並非我們聖潔的程度。基督自己纔是我們聖潔獨一的標準。但在我們與神交通的事上,神卻以我們曾否保守一個無虧的良心,作為祂與我們交通的條件。所以,當我們毫無限制的順服良心的指引之後,我們千萬不要以為,我們已經『完全』了。無虧的良心,不過對我們說,照著我們所知道的,我們已經完全了,我們已經達到我們目前所當達到的了。

這樣看來,就我們聖經的知識越加增,屬靈的經歷越多,我們行為標準,就也隨之而高。在亮光逐漸加增中,我們的行為必須更為聖潔,纔會保守我們的良心無虧。這樣,就有了今年的知識和經歷,我們的行為依然像舊年一樣,良心也是要控告的。神雖然未因去年所未知的過失,而斷絕祂與我們的交通,但是,今年既知了,若不棄絕,就今年與神的交通要失喪了。良心是神所給信徒目前的聖潔標準,信徒若違背了這個,就算是犯罪了。

主還有許多的話要對我們說,只因我們屬靈的悟性尚未長成的緣故,所以,祂還是有所待。神對付祂的兒女,乃是按著他們個人的情形。在有的信徒算是罪大惡極的,在別的也許絲毫不覺得。這是因為他們良心所知道的不同的緣故。所以讓我們不要彼此批評。惟有父神知道如何對待祂的兒女。祂並不盼望看見祂的『嬰孩』有『少年』的力量,或者祂的『少年』有『父老』的經歷。但是祂卻盼望祂每一個的兒女,照著他們所已知道的,而順服祂。如果我們確實知道—這是很不容易的—神已經對我們弟兄的良心說過某件事了,而他不聽,我們就可以勸他。但我們切不可將我們良心的感覺,強制要我們弟兄來跟從。如果完全聖潔的神,並不因我去年所未知的過失,而離棄我們,我們就怎可以我們現今的程度,來論斷只有我去年知識的弟兄呢?

其實我們如果幫助別人,我們並不必在細點上逐一來強拉人,只要勸他完全隨他良心的指引而行。因為如果其意志降服了神,就許多的事,在聖經上已經記得很清楚的,當聖靈一開導的時候,他就要順服。意志如果降服了,就甚麼時候,良心得著亮光,甚麼時候,信徒就要按著神的意思而行。對於我們自己,也是這樣。我們不要伸張自己,去用魂的力量來明白許多未及時的真理。只要我們願意聽從神今日的聲音就好了。如果聖靈在直覺裏要引導我們去查考甚麼真理,我們也不應當故步自封,要降低自己聖潔的程度以偷安。總之,信徒如果肯隨著他的靈而行,就甚麼問題都沒有了。

良心的軟弱

我們已經清楚的說過,基督乃是我們生命聖潔的程度,良心雖然緊要,然而,良心並不是這個;同時我們也明白了雖然良心不是聖潔的標準,然而良心卻是我們日常生活中,見證我們是否為神喜悅的標準;換一句話說,良心是目前聖潔程度的標準。如果每日能彀生活如良心所指教的,我們就已經達到我們目前所當達到的了。我們如果保守良心無虧,就我們在靈程上並沒有趕不到一日之站的過錯。這樣看來,良心在我們逐日隨著靈而行的路程上,是一個很大的要素了。無論我們良心所指引的是甚麼,只要我們違背牠,我們就要受牠的責備,失去平安,與神有了暫時的斷絕交通。我們應當完全隨著靈藉著良心所有的指引,自然是毫無疑議了。但是,良心的指引到底是否完全的呢?還是一個問題。

我們已經知道良心是受其所有的知識的支配。牠只能照著牠所知道的引導人,人如果不聽,牠就定罪。牠不會定罪牠所未知的事。這樣看來,如果將良心的程度,和神聖潔的程度來比較,就良心的程度,必定是差得很遠很遠。在這裏我們看見最少有兩種的缺欠。第一,像我們從前所說的,因其知識有限的緣故,牠就只能定罪其所已知的錯誤。這樣,就叫我們因著良心尚未知道的緣故,就在我們的生命上留著許多不合乎神旨的事。神知道,比我們更成熟的信徒也知道,我們的缺欠是何等的多;但是,我們自己因為沒有得著亮光的緣故,就仍舊去行,這豈非一個大缺點麼?但是,這個還可以,因為神不定罪我們所未知的。我們雖然缺欠,我們已經照著良心所有的指示而行了,神己經喜歡了,也與我們交通了。

在此,還有第二的缺點,會叫信徒在與神交通上有了阻擋。微小的知識,不會引導信徒定罪所應當定罪的,並且也會引導信徒定罪所不應當定罪的。這怎麼說呢?難道良心引導錯了麼?不。良心所引導的,都是不錯,都是信徒所應當跟從的,但是知識卻有多少之分,長幼之別。因為信徒缺乏知識的緣故,就有許多的事,當信徒更有知識時是可行的,卻因其缺乏知識的緣故,在目前不可行,因為他一行,良心就要責備,他就犯罪了。這就是信徒的幼稚病,這個意思,就是好像:有許多的事,在作父老的作來,完全是可以的,因為他有他的知識、經歷、和地位,如果作嬰孩的也要行父老所作的,就完全不可以,因為照他的知識、經歷、和地位,是不許他如此作的。這並非說是非的標準是兩樣的,乃是說是非的標準不能不受個人的地位而分別。身體上的事如此,靈性上的事也如此。許多的事在長成的信徒作來是完全合乎神旨的,但是幼稚的信徒若也傚法而行,在他卻變為罪惡。

這裏的原因並沒有別的,不過因為良心知識不同的緣故。如果照著一位信徒的良心看來,某事是可行的,他去行,他乃是遵行神的旨意;如果照著另一位信徒的良心看來,是不應當作的,他去作,他就是犯罪。像我們所已經說的,並非因為神最高的旨意有甚麼不同,乃是神對於個人,因其個人所在的地位,而有的不同旨意。在有知識的人身上,他的良心就強壯許多,他也因之自由許多。在沒有知識的人身上,他的良心就軟弱許多,他也因之束縛許多。

這樣事的顛末,使徒在哥林多前書有很清楚的教訓。當日該地的信徒為了喫祭偶像之物,起了許多誤會。有的信徒以為偶像算不得甚麼,神祇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4,)所以不論祭偶像不祭偶像之物,究竟毫無分別,都是可喫的。有的信徒,他們未信之時,是拜慣偶像的,現在看見所喫的乃是祭偶像之物,難免想到從前,因之良心不安。他們喫的時候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7。)使徒以為這樣的分別,都是在乎有無知識的問題。(7。)前者因為有知識,良心毫無責問,所以他雖然喫了也不算罪。後者因為無知識,良心已經不安,所以他喫了就變為他的罪。這樣看來,知識實在是很要緊的。更多的知識,有時會叫良心有更多的定罪,但是,有時也會叫良心有更少的定罪。

所以在類似後事的影兒的事上,我們總當求主賜給我們更多的知識,免得我們受無故的捆綁。但是,這樣的知識必須用謙卑的心保守,不然,我們就要像哥林多的信徒一般,陷入肉體。如果我們的知識不彀,良心還是責備我們,就我們無論出甚麼代價,都應當聽良心的聲音,不要以為照著最高的標準來看,這是不錯的,所以我不管良心說甚麼,我儘管去作。我們應當記得良心乃是神目前引導我們的標準。我們必須順服,不順服就是罪。良心所定罪的,神也必定定罪。

我們在這裏所說的,乃是指著像外面飲食這一類的事說的。至於更屬靈的事,無論知識多少,總不會叫我們有自由與束縛之分。這裏所說的,是外面屬肉體的事。神對付祂的兒女是按著我們的年歲的。年少的信徒,神是很注意他們外面衣食等事,因為神要治死他們這些身體的惡行。如果少年的信徒,有心來跟從主,他就要看見主常藉著靈的良心,叫他們對於這些事克制自己。那些在主裏深有經歷的,因為他們已經知道如何順服主了,所以他們的良心,好像比較更自由一點。

但是年長的信徒,就是在此,有一個最大的危險,就是他們的良心太強壯了,而流入於冷硬。全心尋求主的幼稚信徒,在許多的事上,因其良心直覺敏銳的緣故,及易於受聖靈的感動,而順服主。老年的信徒,因為知識太多的緣故,叫自己的心思有了過度的發展,因而影響良心使之冷硬,以致失去敏銳的直覺,凡事都是照著心思的知識而行,以致聖靈在他的身上好像是感不動的一般。這是靈命的致命傷。這要叫信徒的生活沒有新鮮的氣象,甚麼都是老舊的。我們應當知道無論我們的知識有多少,我們所應當隨之而行的,並不是這知識,乃是靈中的直覺(良心。)如果我們不理良心藉著直覺所定罪的,而以我們的知識為行事的標準,就我們已經是隨著肉體而行了。許多的時候,豈不是照著我們所知道的真理,我們若作某件事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我們若去作,良心就大大不安麼!良心所定罪的,雖然心思的知識以之為善,也是不合神旨的。多少的時候,我們所得的知識,乃是用心思的智力搜求來的,並非直覺的啟示;因此良心的引導,纔有與知識衝突的時候。

使徒以為,信徒如果不顧軟弱良心的責備,而隨著心思的知識而行,他的靈命就要受大傷。『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林前八10~11。)這就是講論有知識和沒有知識的信徒。這就是說沒有知識的信徒,看見了有知識的喫祭偶像之物,他就以為他如果可喫,那麼,我也可以喫。他就不顧他良心的聲音,也去喫。這樣就叫這信徒墮落了。這是這裏的意思。這位沒有知識的信徒,只在心思上明白了他弟兄的知識,而按他的知識,不理他的良心而行,結果就是墮落。請我們千萬記得,我們並非可一刻隨著自己所得的知識而行的。所有的信徒無論他的知識如何,他乃是應當隨著靈的直覺和良心而行的。他的知識也許會影響他的良心,但是他所直接跟從的,不過只有良心而已。神對信徒的行為,注意他們順服祂的旨意,過於他們行為得不錯。聽從良心的聲音,就是保證我們的奉獻和順服是真確的。神就是藉著這良心,來看我們是以順服祂為首要,或者還有別的目的呢。

還有一件事,是信徒所當注意的。就是他應當提防良心的包圍。許多的時候,信徒的良心因為受了某種的包圍,便失去其工作的常度。多少的時候,因為環圍我們者的良心,都是冷硬的,因著他們的理由、談話、教訓、勸勉、榜樣、阻擋的影響,我們的良心就也像他們一樣的冷淡。我們應當提防冷硬良心的教師。應當提防人造的良心;人替我們造的良心應當拒絕。每一件事總須我們的良心直接向神負責,自己知道神的旨意,自己負責來遵行。我們如果不顧自己的良心而隨著別人,就要失敗。

總之,信徒的良心,是靈中一個很重要的機關。信徒應當完全跟隨其指引。牠雖然受了知識的影響,但是,牠所有的聲音,乃是表明神今日對我們最高的旨意了。只要我們能達到今日所當達到的最高點,那就好了。其他的事,實在不必我們操心。應當時常保守我們的良心在康健的光景中。不要讓一點的罪,使牠的知覺受傷。如果我們在甚麼時候,變成非常冷硬,無論甚麼都感不動,我們就應當知道,我們已經深深陷入肉體了。我們所有的聖經知識,都是在肉體的心思裏保守著,沒有活潑的能力了。應當時常隨著靈中的直覺而行,充滿了聖靈,以至我們良心的知覺,一天銳利過一天,稍有甚麼與神不對的地方,就會立刻知道、悔改。不要專在心思方面用功,卻忘記了良心的直覺。我們屬靈的程度增加多少,就是說我們良心的銳利也隨之而增加多少。不知道從前有多少的信徒,已經因為不顧良心的緣故,以致今日沒有生氣,只在腦府裏保守了一些死知識。我們應當天天儆醒,不要陷入覆轍。不要懼怕太會受感動。如果是良心的感動,只怕不多,不怕太多。良心是神的制動機。牠告訴我們以為某地方已經發生毛病了,應當修理後再行。我們如果肯聽,就免得後來拆毀更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