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篇 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

壹 舊約的聖徒只是信心的見證人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來十二2。)舊約的聖徒,只是信心的見證人,沒有一個是信心的創始者、源頭、成終者或完成者。本章一節把信心的見證人看作是『如同雲彩圍著我們』。主是在雲彩中與祂的百姓同在。(出十三21~22。)以色列人是照著雲彩的行動跟隨主。雲彩在那裡,主也就在那裡。不僅如此,雲彩更是為著引導百姓跟隨主。如果你有心要尋找主,當你讀過希伯來十一章,你會立即覺得,藉著有信心的人,就能得著主的同在和祂的引導。你若有雲彩,你就有了主。你若失去雲彩,你就失去了主。所有有信心的人,就是召會裡的人,都是雲彩。尋求主同在最好的路,就是到召會裡來。凡要尋求主引導的人,都必須跟隨雲彩,就是召會。主在雲彩裡,意思就是祂與有信心的人同在。我們既是有信心的人,我們就是今天的雲彩;人只要跟隨我們,就可以跟從主。凡尋求祂的人,都能在我們中間得到祂的同在。主既是在我們這裡,所以我們在那裡,那裡就是主今天行動的方向。

貳 惟有耶穌是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
一 信心的創始者

惟有耶穌是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我們曾看過,舊約的聖徒不過是信心的見證人,但耶穌乃是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創始者也可譯為起始者,開創者,首領,開拓者,先鋒;原文與二章十節者同。耶穌乃是信心的創始者;祂是信心的發起者、開創者、源頭和因由。創始者就是起始者和開創者;祂也是源頭和因由。創始者既是起始者,祂也是開拓者和先鋒。因此,祂也是信心的首領和元帥。我們若把這些名稱加在一起,對於耶穌是信心的創始者,就可以得到一個適當的定義。

我們需要耶穌作信心的創始者,因為照我們天然的人,我們沒有信的能力,我們憑自己沒有信。那叫我們得救的信,乃是我們從主所得寶貴的信。(彼後一1。)當我們仰望耶穌,祂這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就將祂自己,將祂信的成分,灌輸到我們裡面;這樣,自然而然的,有一種信在我們裡面升起,我們就有信心相信祂。這不是出於我們自己,乃是出於那將自己作信的成分,分賜到我們裡面,替我們信者的。因此,乃是主自己作我們的信。我們是因著祂作我們的信而活,是因著祂的信,(加二20,)不是因著我們自己的信。

耶穌是信心的創始者和起始者,主要是就著祂在地上的生活和所行的路程說的。主耶穌在地上時,開創了信心。祂所過的生活是信心的生活,所行的道路是信心的道路。在祂的生活和道路上,祂開創了信心。所以,祂是信心的創始者。

耶穌是開拓者和先鋒,開了信心的路。你若再把四福音讀過,就會看見祂的生活乃是開闢的生活,就是開闢信心之路的生活。祂無論往那裡去,好像都有高山大水攔阻祂。但祂一步一步的,開闢信心的路。我們若以這種眼光讀四福音,就會看見這位信心的起始者耶穌,一直在開闢信心的路,像建築高速公路的人移高山平深谷一樣。祂既開闢了信心的路,祂也就是這信心之路上的開拓者和先鋒。

耶穌是信心的開拓者和先鋒,也是信心的首領和元帥。祂開了信心的路,並作了先鋒,領先開拓這路。因此,祂這位元帥能帶我們隨著祂的腳蹤,走完信心的路。祂一生在地上的行徑裡,作了信心的創始者;又在榮耀裡,在天上的寶座上,作了信心的成終者;當我們仰望祂時,祂就將所創始並成終的信心,傳輸甚至注入我們裡面。

二 信心的成終者

耶穌也是信心的成終者。成終者也可以譯為完成者,完全者。耶穌也是信心的完成者、完全者。我們不斷的仰望祂,祂就完成並完全我們奔跑屬天賽程所需要的信心。

耶穌是信心的成終者,主要是就著祂在榮耀裡和在天上的寶座上說的。祂在榮耀裡坐在寶座上,要完成祂在地上所起始的信心。祂是信心的完成者和完全者,必能完成並完全祂所起始並開創的信心。

參 信心的灌輸
一 就著天然說,我們沒有信的能力

現在我們來看信心的灌輸。我們已經看過,按照我們天然的人,我們沒有信的能力。在我們天然的所是裡,沒有信的成分。就著天然說,我們只有不信的能力,就是不肯信的本能。

二 得救的信心不是出於我們

得救的信心不是出於我們,乃是神所賜的。那叫我們得救的信,並不是出於我們,乃是我們從神所得的恩賜。神是信心的源頭和賜與者,我們乃是這神聖恩賜的領受者。神把一個東西放在我們裡面,這就成了我們的信。彼後一章一節說,我們『分得同樣寶貴之信』。信心是寶貴的,因為是神給我們的恩賜。

三 基督作為信的成分灌輸到我們裡面

當我們仰望耶穌,祂就把祂自己作為信的成分,灌輸到我們裡面,祂就成了我們的信心。我們曾看過,信心是質實的能力,好像我們的第六感。我們藉著福音的傳揚,就得了這質實的官能。正確的傳福音,不應當只是教訓,也必須是一種灌輸。假若我現在傳福音給一些罪人,在向他們傳之前,我必須先從主那裡得著一些出於主的東西。然後,當我傳講時,我所得著那出於主的東西,會像電一樣射入那些聽的人裡面。當我講的時候,他們在注意看,也留心聽,有一些東西就會自然而然、不知不覺的灌輸到他們裡面。他們也許會搖頭,不同意我的說法;然而在他們的深處,對我所說的有了信心。雖然有些人嘴裡說信耶穌太愚昧了,但是在他們裡面,有個東西繼續不斷的起反應,直到他們不得不說,『主耶穌,謝謝你,你太好了。主,你是我的救主。』因為有一種成分灌輸到他們裡面,所以他們就能相信主。我知道有些很頑固的人,不肯在聚會中表示相信主耶穌。他們回家之後,裡面沒有平安,因為有東西在裡面攪動、煩擾他們。到下次福音聚會的時候,他們會說,『我還要去那裡。』這就是神藉著傳講的人灌輸信心的結果。

每一個傳福音的人,都必須是一個有吸引力的人。首先,他自己應當先被吸引,然後他纔能吸引別人。他所講的也許不合邏輯,但他好像充了電的電池一樣,聽的人會被吸引。為這緣故,召會傳福音,必須有彀多的禱告。禱告越多,福音聚會就越有吸引力。傳福音的人必須禱告到一個地步,滿有屬天的吸引力,並且完全被神聖的元素所充滿。如果他被充滿,也有吸引力,當他在人面前站起來時,他會感覺到有些東西灌輸到聽的人裡面。有些人甚至會怕這樣的傳道人,說,『別看他。如果你看他,就會被他抓住,他太吸引人了。』這就是福音的能力。有的傳道人可能有口才,也有學問,但是不吸引人。傳福音的人可能缺乏口才,但是因著他太吸引人,別人一聽他就被吸住了。藉著那種有吸引力的傳道人,某種成分就灌輸到聽的人裡面,是任何人所不能奪去的。這個注入的成分就是信心。

這個原則,不僅能應用在傳福音上,也能應用在其他盡職的事上。盡職不是在於我們的口才,乃在於我們的發表。發表和口才不同。口才像好音樂,只是聽起來悅耳;發表則不同,乃是釋放神聖的元素。你的職事若是正確,每逢你盡職時,不僅你自己被吸引,同時也吸引別人。正確的職事,完全是在於被神自己灌輸充滿。首先,我們被神聖的元素充滿;然後,在盡職時,我們很有吸引力的把這神聖的元素放射到別人裡面。這完全是神恩典的事。

我們曾看過,神的恩典就是神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以應付我們的需要。罪人當然需要有信心,但他們怎樣得著信心?按天然說,我們沒有信心,只有不信。但是當罪人來到召會中,聽見正確的傳福音,就被神充滿。那屬天的電,就是神自己,傳輸到他們裡面。因著神自己這樣灌輸到他們裡面,他們就發現自己有信心。這就是信心的恩賜,而信心的性質和元素,就是神自己。

我們若要有信心,就必須望斷以及於耶穌這信心的源頭。當我們望斷一切事物以及於耶穌,祂就會把祂自己放射到我們裡面,以祂自己充滿我們。結果我們就自然而然的有了信心。信心不是起始於我們,乃是起始於祂。信心乃是基督自己非常主觀的替我們相信。祂把自己灌輸到我們裡面,作到我們裡面,直到祂自己在我們裡面成了信的成分。因此,不是我們信,乃是祂在我們裡面信。這樣,祂就使我們成了信的人。表面上,是我們的信;實際上,是祂的信。這就是真正的信心。

一旦基督在我們裡面起始了這個信心,祂就絕不會棄而不理;反而要完全、完成、並成全這信心。不要以為你靠自己可以成為信心的偉人。不,我們連一點點的信心都沒有。我們所有的信心,就是基督自己在我們裡面相信,並且替我們相信。我們是因祂的信活著,憑祂作我們的信而活。(加二20。)

基督那信的成分,是藉著生命之律灌注到我們裡面的。我們越讓生命之律在裡面運行,就越能相信。我們若給生命之律充分的機會一直在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裡運行,這運行就會在我們裡面產生極大的信心。希伯來書的中心點乃是生命的律,而信心乃是生命之律在我們裡面運行的初熟果子。

我們已經看過,帳幕裡器具的排列,最終並終極的點乃是見證之版(即法版)所豫表的生命之律。律法被稱作見證,因為律法是神之所是的彰顯和說明。每一種律法都是立法者的彰顯。好人立好律法,壞人立壞律法。一個人所立的律法,反映他的所是。因此,神的律法就是神所是的反映。因為神是光和愛的神,又因祂是公義、聖別的,所以祂的律法也是光和愛的律法,且是公義、聖別的。律法既是神的反映,所以是神的彰顯和見證。律法也是生命之律的影兒。今天,在我們裡面的生命之律,實際上就是神的反映和彰顯。生命之律越在我們裡面運行,我們就越有神的形像。這樣,我們就成為祂的彰顯和見證。

帳幕裡器具的排列,最終引到生命之律,就是神的彰顯和見證。照樣,對基督的經歷,開始於十字架,終結於生命之律,結果帶來神的見證。經歷基督的目標,就是要有神的彰顯。當生命之律在我們裡面運行,要產生神的彰顯和見證時,所產生的第一個結果就是我們的相信。最有信心的人,就是生命之律在他裡面運行最多的人。這樣的人有信心,對神全然相信,而沒有任何緊張或掙扎。他是自自然然的相信,因為那是從他裡面生命之律的運行而來的。

聖經是一貫的,雖然用了許多不同的字眼、發表和名稱,卻都反映同一個點。希伯來八章裡的生命之律,產生出十一章裡的信心,就是信的功能。雖然我們只憑讀聖經還不能明白這些,但是藉著經歷就能明白。首先我們有了經歷,然後從聖經的啟示得著證實。表面上,希伯來十一章和八章沒有關聯。但按照生命來看,十一章乃是八章的結果,因為信的能力乃是神生命之律運行的結果。當生命之律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成為神的反映、彰顯和見證時,我們就很容易相信。我們的相信是自然而然的。事實上,我們不能不信,因為信的能力已經作到我們裡面了。現在我們知道,為甚麼我們必須望斷一切以及於耶穌這位信心的創始者與成終者。當我們望斷以及於祂,我們就給祂機會,讓祂自由的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這樣,生命之律就能在我們裡面每一部分運行,直到我們裡面被祂充滿。我們裡面越多充滿祂,就越容易相信。這就是得著信心的路。願我們都望斷一切以及於耶穌,而這樣主觀的經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