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宇宙中,神有一個行政,在其中有祂神聖的經綸。『經綸』這辭的希臘文,意『家庭律法』,含計畫,行政,安排意,要將家中的供應分配或分賜給家庭成員。這辭的字尾與約翰十章九節的草場同源,含分配草場給羊群意。神的經綸乃是神的家庭經營,神的家庭行政,(弗一10,三9,提前一4,)要在基督裏將祂自己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祂得著一個家彰顯祂自己,這家就是召會,(三15,)基督的身體。在神的經綸裏,在這神聖的家庭行政裏,有三個主要的職分:祭司職分、君王職分和申言者職分。祭司職分是神經綸裏首先和領頭的職分。
在新約裏,原文用了三個與祭司職分有關的辭。第一個辭,如希伯來七章十二節者,指祭司職分;第二個辭,如希伯來七章五節者,指祭司職任;第三個辭,如彼前二章五節和九節者,指祭司的集合,就是祭司體系,團體事奉的祭司團。照人天然的觀念,祭司是一種以事奉神為業的專職人員。大多數的基督徒以為祭司是指事奉神的人。這雖不錯,但我們必須說明事奉神是甚麼意思。基督徒中間一般的觀念認為,事奉神就是為神工作。然而,這不是正確的觀念。雖然將祭司說成是事奉神的人並沒有錯,但以為事奉神僅僅是為神作事或作工,卻是錯誤的。
我們要認識作祭司的意思,首先必須找出神永遠的心意,就是神在已過永遠裏的願望,和祂為著將來永遠的心意。神是有定旨的神。人如何是有目的的,行事總帶著目的,神比我們大得多,祂乃是有定旨的神,祂有一個等待完成的心意。
聖經啟示,在萬世以前,在創立世界以前的已過永遠裏,神有一個喜悅,一個心頭的願望。(弗一9。)照著祂的喜悅,祂定了一個定旨,一個目的,要得著祂心頭的願望,並且制定一個計畫,要完成祂的定旨。(三11。)在這計畫裏,祂定意要將祂自己作到一班人裏面,使祂成為他們的生命,使他們成為祂的彰顯。(一5。)基於這神聖的定意,神創造了人。人命定要接受神,被神充滿,被神浸透且浸潤,甚至將神湧流出來,使人成為神活的彰顯。(創一26,二8~10,約七37~39,弗三19,一22~23。)
雖然祭司是事奉神的人,但這意思並非指他要為神作工或作事。按照聖經的啟示,事奉神乃是將神接受到人裏面、接觸神、被神充滿、被神浸透並被神浸潤。不僅如此,事奉神乃是將神湧流出來,並且在神這湧流裏,與別人建造在一起,成為神團體的彰顯。這是事奉神和作祭司的正確意義。祭司乃是被神充滿、與神是一、被神佔有、甚至完全被神據有,並在神生命的湧流裏與別人建造在一起,而成為今天神在地上活的、團體的彰顯。這建造而成的團體實體,就是祭司體系。
在基督教裏有一個觀念,以為我們若愛神並敬畏神,就必須為神作工。照著這觀念,我們必須將自己奉獻給主,使我們作祂的僕人,行祂的旨意,藉著為祂作工來事奉祂。但事實上,這是天然、宗教的觀念,不是從諸天來的啟示。神一點沒有意思要呼召我們單單為祂作工或作事。反之,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向祂敞開自己。我們不該為神作任何事,乃該向祂敞開自己,使祂進到我們裏面,充滿我們,甚至漫溢我們。這樣,神就能浸透我們、浸潤我們、佔有我們、並據有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我們全人被祂佔有、據有、浸透並浸潤,我們就與祂是一。我們會滿了祂,不僅外面穿上祂作能力,裏面也以祂作一切而被祂浸潤。我們就是神人,滿了神的人;神就自然從我們湧流出祂自己。不僅如此,在神的這湧流,就是生命的湧流裏,我們會與別人建造在一起。
被洪水沖去的人絕對無法獨立,他們隨著洪水的流被帶走。我們眾人若在乾地上,就容易獨立並有個人主義。但洪水若來,將我們捲入洪流中,我們就失去獨立和個人主義。我們眾人在洪水裏成為『一』,因為我們都隨著同一個方向被帶走。我們是否同意隨著這洪水的方向並不重要。我們別無選擇,只能往同一的方向走。我們也許彼此不和,但我們無法與洪水不和。同樣的,當我們與神是一,並在神的湧流中時,我們就與彼此是一,也在這一個流中建造在一起。聖經末了的一幅圖畫給我們看見,一道生命水的河從神和羔羊的寶座流出來,流過整座新耶路撒冷城。(啟二二1~2。)整座城都在一個湧流裏。這是祭司體系的一幅圖畫。
我必須重複,作祭司不僅僅是為神作工。我們必須忘記這種觀念。我年輕時,以為主的僕人是全時間事奉主的教士,也以為主的僕人應該竭盡所能努力的為主作事。有一天,主開了我的眼睛,給我看見我的觀念是錯誤的。神沒有意思要呼召我們為祂作事。祂惟一的心意是要我們答應祂的呼召,向祂敞開自己,並告訴祂:『主,我在這裏,我豫備好不為你作甚麼事,或為你作甚麼工,乃是被你充滿,甚至被你佔有,使我完全被你以你自己來據有。我豫備好與你是一。』我們不與主是一,就不能為祂作甚麼;我們既不能為祂作工,也不能成為真正的祭司。
不僅如此,我們必須看見,祭司主要的工作和行為不是獻祭,乃是花時間在主面前,被主以祂自己充滿、浸透並浸潤,直到他們在靈裏與祂是一。他們未花時間與主同在並被祂浸透以前,絕不能成為彀格的祭司。祭司不是為神作事的人,乃是被神充滿的人。這就是祭司,這也是神所計畫要得著的人。神計畫要得著一個團體人,不是忙於為祂作事,乃是被祂充滿。我們若有這亮光,就會領悟每個人都該是祭司,就是接受神,將自己向神敞開,好被神充滿,被神以祂自己完全、全然、並徹底浸透、浸潤且據有的人。
我們已經指出,祭司職分不是任何一種為神作事或作工的服事。祭司體系乃是一班被神以祂自己充滿、浸透、浸潤的人,他們與神是一,並有神自己從他們裏面湧流出來。這些人成為一個團體的身體,作神團體的彰顯。
聖經中的頭一個祭司,不是亞倫,乃是亞當。亞當在伊甸園時沒有罪,因此不需為罪獻祭。這指明作祭司不是僅僅獻祭給神。亞當在墮落以前雖然不需獻祭,但他一直在神的同在中。神造人以後,沒有給人任何要求;反之,祂將人擺在生命樹跟前。(創二8~9。)這描繪出神的心意是要亞當花時間與祂同在,享受神自己這生命樹。亞當不需要為神作任何事;他只需要一再的把神當作食物,作他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接受進來,使他被神充滿,而滿了神的成分。這樣,他就要被神以祂自己所浸透並浸潤。但是亞當在這事上失敗了。
神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將他們帶到西乃山之後,就向摩西說話,對他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我自己的珍寶,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別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十九5~6。)神說這話,指明神命定全體以色列人作祭司的國度。這意思是說,神要所有的以色列人都作祭司。然而,他們因為拜金牛犢,(三二1~6,)就失去祭司的職分,只有利未支派因著向神忠信,就蒙揀選代替全體以色列民作神的祭司。(25~29,申三三8~10。)利未支派的亞倫家族,成為在帳幕和聖殿裏事奉神的祭司,其餘的利未人在他們之下事奉。
在帳幕和聖殿事奉的祭司雖然在外院獻祭,但那只是他們事奉的一部分。祭司獻祭的工作有些粗魯、粗野。牲畜需要宰殺,其身體的某些部分和血需要獻在祭壇上。祭司完成祭壇那裏的工作後,就進入聖所,作較細緻的工作。在聖所裏,他們將餅陳設在桌上,點燈,並在金香壇上燒香。這一切項目—餅、燈的照亮、和馨香的香—與對基督較細緻的經歷有關。我們每天都需要有這一切更細緻的經歷。我們必須不僅喊叫、呼喊,以粗魯、粗野的方式獻祭,也必須有在聖所裏對基督較細緻的經歷。然而,還有更深一層的事。大祭司完成他在聖所裏的事奉之後,某些時候還要進入至聖所。在至聖所裏,他要作的就很少了。在那裏,他乃是沉默、平靜的,因為人一切的活動都停止了。這指明主所要的,不是我們為祂作工,乃是我們停下工作,好被祂充滿。
同樣的原則,當摩西四十天之久在耶和華面前時,(出三四,)他實際上乃是在至聖所裏。他四十天甚麼工也不作,目的是要被主充滿、浸透,並與主成為一。那四十天給我們看見一幅祭司的真實圖畫,這祭司不在外院子或聖所裏,乃在至聖所裏,就是在神榮光的同在裏。他完全停下任何一種工作,絕對向神敞開。結果,他被神以祂自己所充滿、浸透並浸潤,至終他與神成為一。他從山上下來時,人在他的臉上看見神的榮光。他與神真正成為一,因此他是真實的祭司。
然而,我們不該以為舊約在利未人之後,就沒有其他祭司。雖然按規例說,沒有其他祭司;但就屬靈的意義說,舊約許多聖徒都是祭司。舉例而言,我們可以想想寫詩篇的詩人們。我們讀他們的詩時,會領悟他們是真正的祭司,因為他們花許多時間在神面前。結果,他們就被神充滿,被神以祂自己所佔有。因著他們與神成為一,他們就能以活的方式,並以團體的方式彰顯神。
在新約裏,使徒們也是真正的祭司,就是將自己向主敞開的人。他們被主充滿並浸透,所以與主真實成為一,作神團體的彰顯。照著新約的教訓,所有的信徒都該是這樣的人。使徒彼得和使徒約翰都告訴我們,我們是祭司,是團體的祭司體系。(彼前二5,9,啟一5下~6,9,二十6,二二3。)
我們對祭司職分的觀念,需要變化、調整並改變。事奉神主要不是為主作事或為祂作工,乃是被主佔有。我們必須花時間,花更多的時間,甚至花所有的時間在主面前,將自己敞開,使祂能進來,像洪水一樣漫過我們,也就是充滿我們,浸透我們,甚至浸潤我們全人。
我剛開始服事主時,喜歡與人談論為主作工的事。現在我沒有胃口這樣作,因為我已經看見,服事主不在於為主作工,乃在於被祂充滿、佔有、據有,並且是被主以祂自己所浸透並浸潤。服事主乃是花時間在祂榮光的同在中。然後,祂就要從我們湧流出祂自己,那湧流就是我們真正的工作和服事。從我們裏面將神湧流出來,必須是我們惟一該顧到的事,因為惟有這個,纔能完成主的定旨。服事主不在於這樣或那樣作工,也不在於方法、形式、或任何教訓和恩賜。反之,服事主乃是被主充滿並據有,並且完全、徹底、全然的被主以祂自己所浸潤。這樣,我們就與祂成為一,我們身上會一直有一種湧流。在這湧流裏,我們不僅與神是一,也與身體所有其他眾肢體是一。在這湧流裏,我們有對主的工作與事奉、召會生活、身體生活和基督身體的建造。身體的建造不是工作,也不是任何一種組織,乃是在神自己的湧流裏的團體生活。
因此,我們眾人必須被神充滿,被祂佔有、據有,並被祂的榮光浸透且浸潤。這樣,我們就與祂成為一,也在祂的湧流裏彼此是一。這就是召會的見證、恢復和建造。這也是事奉,這也必定是福音的傳揚。基督徒一切的工作和事奉,召會的建造並接觸人,都必須從這祭司職分產生出來。神在這時代一點沒有意思要我們為祂作甚麼。祂的心願乃是要我們完全向祂敞開,讓祂充滿我們。為此,我們必須花彀多的時間在祂面前,讓祂佔有我們,據有我們,甚至以祂自己浸透我們。這就是祭司職分;這也是神計畫要得著,並且現今渴望要得著的那種人。
以下的這首詩歌幫助我們認識,為著召會的建造,今天極其需要這樣的祭司體系,就是一班對神有如此認識的人。
一 何等福氣,何等權利,
我是君尊的祭司!
由神所選,為神所立,
承擔尊榮的聖職。
(副)祭司職分何等尊榮,
召會建造所倚恃;
靈裏禱告,神前事奉,
我願如此供聖職。
二 我若守住君尊身份,
權柄、等次不顛倒,
並且肯盡祭司職分,
召會纔能被建造。
三 召會乃是祭司團體,
祭司職分不可少;
且須編成祭司體系,
纔是真正被建造。
四 因著召會墮落荒涼,
祭司職分被忽視;
因著聖徒靈不剛強,
話語職事獨得勢。
五 人多偏重先知講道,
單靠話語的供應;
很少倚重祭司禱告,
在神面前運用靈。
六 主阿,給我厲害平衡,
倚重禱告如講道;
對人常用禱告帶領,
配同話語的教導。
七 惟有如此事奉、
禱告,叫人靈裏得相調,
看重禱告猶如聽道,
召會纔能被建造。
(詩歌六一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