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賜生命的靈—神聖的精粹

讀經:

約翰福音八章。

照著聖言裏神聖的啟示,我們的神成了肉體,為我們的罪上十字架受死,並且復活作我們的救主,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我們可以說,那靈是三一神的精粹。我們在這裏使用精粹這辭,意思是指素質或濃縮的本質。

神聖精粹裏的素質
神的兒子和釋放者

在本章裏我要來看神聖精粹裏所包含的素質。在約翰八章,主耶穌和法利賽人之間爭論的要點與祂是誰有關。在二十五節他們問主:『你是誰?』他們很難領會主耶穌對他們的回答,因為主不簡單;(43;)祂的所是無法用一個簡單的名詞或稱呼表達出來。八章裏關於基督主要的啟示乃是,祂是父的兒子。(19,28,38,49,54。)因此,父的兒子是神聖精粹裏第一個素質。其次,主的話表明,祂作為父的兒子,乃是釋放者,釋放我們脫離罪的捆綁。(2~11,34~36。)

世界的光帶著光和生命

在約翰八章,這位奇妙的釋放者是父的兒子。要開始領會這稱呼,我們需要看見父是誰。父是源頭;祂是整個宇宙的源頭、神聖經綸的源頭、以及三一神一切所是的源頭。我們的釋放者基督是這樣一個源頭的兒子。因此,祂這兒子乃是從這源頭出來作世界的光。在十二節主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主耶穌是世界的光,使人得著生命的光。主在這節裏的話指明,整個世界都在黑暗之下,且被黑暗充滿。不但如此,這節裏的黑暗帶著兩個含義:第一是罪,第二是死。事實上,黑暗就是罪;罪帶進死。(24,羅五12。)

整個世界同人類社會都在罪的幽暗之下;罪帶進死。我們看任何一個國家,都會領悟,無論是先進或落後的國家,都在罪之下,也就是在黑暗之下。當我們在敬拜我們的神並記念我們的主時,召會以外的人卻正在有分於罪,並活在黑暗裏;他們沒有光。因此,主宣告祂是世界的光。

約翰八章對付罪這件基本的事。在某種意義上,淫亂是一切罪的基礎。夏娃和亞當所犯的頭一個罪,就是接受神以外的源頭;那是一種淫亂。他們是由神且為神所造的;因此,他們屬於神。然而,他們離開神,並將他們的心和他們的全人轉向祂以外的事物。那個舉動是屬靈的淫亂,是人所犯的頭一個罪。換句話說,淫亂是罪的基礎,是基本的罪。

在約翰八章,約翰使用姦淫的事為例來說明罪,因為原則上,我們所犯的一切罪都可以歸類為淫亂。每當我們轉向神以外的任何事或任何人,(耶二13,)我們就犯了罪。今天全人類都從神轉向其他的事物;因此在原則上,眾人都在犯淫亂的罪。我們對淫亂的原則若有正確的領會,就會領悟,不僅像賭博這樣的惡事可視為淫亂,我們若在神以外轉向運動和別種娛樂,這些在神眼中也是淫亂。

在約翰八章,主耶穌藉著啟示祂自己是世界的光,(12上,)就在根本上對付了罪。這光照耀在黑暗裏,以驅逐並吞滅黑暗。惟有光能吞滅黑暗;光來了,黑暗立刻消失。光不但驅逐黑暗,也醫治人;光的照耀就是對黑暗的醫治。神的兒子主耶穌是世界的光。我們接受祂,祂就成為我們裏面生命的光,(12下,)驅散罪與死的一切黑暗,並帶進生命。(一4~5。)

光帶進生命;這不但見於新造,也見於舊造。在舊造裏,活物存在之前,光先來臨。(創一3,11~12。)在復活的新造裏,光先來臨,隨後是生命。(林後四6。)因此,光帶進生命。基督作神的兒子是世界的光。我們接受這光的照耀,就接受生命,以致光在我們裏面成為生命的光。我們從基督所接受的光是生機的;這光是活著、能生長並有所產生的,所以是生命的光。因此,神的兒子、光和生命,乃是神聖精粹裏的素質。

『我是』與實際

約翰八章二十四節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這節表明主耶穌是奇妙的『我是』。祂這位『我是』是永遠的一位,是出埃及三章十四節裏的『我是那我是』。『我是』來自『是』這個動詞,指明這位神是永遠存在的自有永有者。在神的創造裏,在祂造人之前,祂沒有從已經存在的東西造出任何東西;反之,祂稱無為有。(創一3,6,9,11,20,24,詩三三6,9,來十一3。)羅馬四章十七節說到神是『稱無為有』的一位;這裏『有』的意思是存在。照著創世記一章,起初沒有光,但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3。)基於神的話,光產生了,存在了。因此,『是』的意思是存在。在出埃及三章神向摩西啟示祂自己為『我是』,作為『是』這個動詞的實際。(14。)我們需要看見並相信神是,我們不是。(來十一6。)我們一無所是,神乃是一切。惟有神是『我是』,其他一切都是虛空、虛無、無有。

法利賽人問主:『你是誰?』祂回應:『我是,』(約八25,58,)不僅指明祂是神,是『我是那我是』,也指明法利賽人和經學家都是無有,甚麼也不是。祂似乎是說,『我是惟一的「是」,惟一真實的一位。只要你們有我,你們就有實際。不然,你們就一無所是,只有虛空和虛無。在我以外的一切都是虛空的虛空。』(傳一2,14,羅八20。)

在約翰八章猶太人至少兩次問主是誰。(25,53。)主回應他們時,不但說到祂是那我是,也好幾次使用『真的』、『真實的』和『真理』這些辭。(14,16,26,32,40,44,46。)這指明真理就是『我是』。(24,58。)沒有『我是』,就沒有甚麼會是真實的。就這一面說,我們可以用『我是』這辭,代替三十二節的『真理』或『實際』:『你們必認識我是,我是必叫你們得以自由。』那位『我是』的實際就是耶和華,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一位,(參啟一4,)也就是那在『是』這個動詞的三個時態—過去、現在和未來—裏的一位。祂是自有永有的一位。

在約翰八章五十八節主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I am)。』照著正確的英文文法結構,這節該作:『還沒有亞伯拉罕,我曾經是(I was)。』然而,主耶穌沒有那樣說;祂特意說『我就是』,好啟示還沒有亞伯拉罕,祂就是那偉大的『我是』。

三十二節說,『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三十六節說,『所以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這兩節經文比較著看,顯示真理或實際就是主自己這神的兒子。實際—就是那偉大的『是』—的目的,是要釋放人脫離罪的捆綁,並使人成為免於死之神的兒子。(51。)神的兒子是永遠的,因為神兒子的生命是永遠不死的永遠生命。我們信入子,就接受祂作永遠的生命,並成為永遠不死之神的眾子。(一12~13,五24。)

人子

八章二十八節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在本章前文,主被啟示為父的兒子和永遠的我是;在這節,祂被啟示為在十字架上被舉起的人子。因此,人子是神聖精粹的一個素質。賜生命的靈這項神聖的精粹是由許多素質組成,包括父的兒子;成為我們裏面生命之光的世界的光;偉大的『是』,就是宇宙的『我是』;以及人子。這樣的精粹帶著這些素質,是大能且有功效的。

當我們指出,賜生命的靈是約翰八章裏所啟示一切素質組成的精粹,有些人也許說得沒錯,八章從未題起那靈;然而我們不該忘記,在前面幾節,七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使徒寫著:『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入祂的人將要受的那靈說的;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這些話顯示,在基督裏的信徒將要接受那靈;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照著路加二十四章二十六節,主耶穌在祂的復活裏得著榮耀。雖然約翰八章沒有直接題起那靈,但我們在八章看見耶穌藉著祂的復活得著榮耀的啟示,因為二十八節說到耶穌作為人子被舉起。在耶穌被舉起之後,也就是被釘十字架之後,祂進入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在約翰七章還沒有那靈,但主在八章的話得著應驗時,那靈已經終極完成。這靈是父的兒子、生命的光、永遠的『是』、實際、和人子的精粹。

神聖精粹裏之素質的性質

這親愛的一位是偉大的『我是』,也是那尊敬父、從不尋求自己榮耀的人子。(49~50,54。)祂尊敬父,並且不尋求自己的榮耀,這也許不可視為神聖精粹的素質,但能視為這精粹裏之素質的性質。任何精粹都有其素質,而素質有其性質。神聖精粹裏之素質的性質乃是尊敬父,並且不尋求人自己的榮耀。

今天我們不尊敬父,並且尋求自己的榮耀,就是在淫亂的原則裏。因此,主作為那實際釋放我們,意思就是祂釋放我們脫離尊敬自己,以及為自己尋求榮耀。只要我們尋求自己的榮耀,就已落入淫亂。這是罪之所是的深刻意義。要在罪中,不需要賭博;只要為自己尋求一點榮耀,那就是罪。譬如,我們說主的話或禱告時,想尋求榮耀,希望聽見許多大聲的阿們,這就是罪。這是為自己尋求榮耀,並且不尊敬父。原則上,這就是淫亂。我們能蒙拯救惟一的路,乃是藉著享受神聖的精粹同其素質,以及其不尋求己的榮耀卻尊敬父的性質。這就是真正的得釋放,並且得醫治脫離我們一切的黑暗。

舊約聖徒歡騰的期待主第一次來臨。今天我們不是在期待,乃是在享受主第一次來臨的結果。主第一次來臨時,熱心宗教的人毀謗祂,說,『你是撒瑪利亞人,又有鬼附著。』(約八48。)撒瑪利亞人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混血種。因此,猶太人稱主為不純淨的撒瑪利亞人,乃是毀謗主。不僅如此,他們認為祂是被鬼附著的撒瑪利亞人。(48,52。)除了毀謗,他們還設法試誘主耶穌,要伺機殺祂。(6,37,40,59。)今天全世界不是在毀謗這位釋放者,就是在試誘並逼迫祂和祂的跟從者。今天真正的情況是,在恢復的眾召會中渴望跟隨主的人,會遭受主所曾經遭受同樣的事。(十五18~20上。)然而,當別人在毀謗、試誘並逼迫我們的時候,我們需要繼續享受主這位釋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