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主是生命的光,對付人的罪

本篇信息我們要來看約翰八章裏所說的第六個例證。前五個例證都各有其特點。第一個例證說到需要重生。第二個例證說到需要活水。第三個例證說到需要生命的能力。第四個例證說到需要生命的糧。第五個例證說到需要活水的江河。第六個例證專特說到對付罪的問題。全本聖經裏,講罪講得最透徹的就是約翰八章了。它給我們看見罪的來源、人對罪的態度、人犯罪的光景、以及犯罪的結果。此外還給我們看見誰是無罪的、誰有資格定人的罪、誰能赦免人的罪、誰能拯救人脫離罪。本章說到了罪的每一方面。

約翰記載這個例證,重在給我們看見,主耶穌進到人裏面作生命,如何解決罪的問題。這個例證的背景是正統的猶太宗教,還有聖殿和律法。宗教無法叫人不犯罪,也不能赦免人的罪,更不能拯救人脫離罪,免去死亡。宗教不能救人脫離罪,也不能叫人從罪裏得自由。說到要使人脫罪免死,宗教是毫無能力的。

人犯罪的光景

關乎罪的各方面,我們需要先來看人犯罪的光景。

世人都犯了罪

世人都犯了罪。耶穌在殿裏施教時,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2~3。)他們對耶穌說,『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這樣,你怎麼說?』(5。)他們想用這樣一個既狡猾又詭詐的問題來為難主。如果主說,把她用石頭打死罷,這樣就與主來不是要定人的罪,乃是要拯救罪人的旨意相違背。若是主說,不要打死她,那又違反了神的律法。他們以為這個問題必定會難倒主耶穌,藉此就可得著把柄控告祂。那知他們這樣試誘主,倒給主一個機會去摸他們良心裏定罪的感覺。

我們的主真是有智慧。當他們理直氣壯的追問祂時,祂從容不迫的彎下腰來,用指頭在地上寫字。直到今天讀經的人還讀不出來,究竟那一天主在地上寫的是甚麼字。他們不住的問祂,主卻仍然彎腰在地上寫字。當他們抓住那犯罪的婦人,帶來站在主前時,可能個個都是洋洋自得,氣勢洶洶;那婦人必定嚇得魂不附體,面如土色。然而,主耶穌卻一言不發,祂仍舊安靜、謙卑的彎著腰在地上寫字。當這婦人看見主耶穌所作的,心裏必定平靜了許多。那些來勢洶洶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原是非常激動、緊張的,也可能不自覺的放鬆下來。當他們一再追問祂之後,祂慢慢的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7。)

在約翰福音裏,主對於所有的問題,從未以是或非為回應。譬如,在四章裏,撒瑪利亞婦人對主說,『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敬拜,你們倒說,敬拜的地方必須在耶路撒冷。』(20。)主耶穌說,『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那時你們敬拜父,不在這山上,也不在耶路撒冷。』(21。)同樣的,當經學家和法利賽人來問主該如何辦這犯罪的婦人時,祂既不說打死,也不說不打死。反之,祂輕描淡寫的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八7。)主說完這話,又彎下腰來,在地上寫字。主的意念,總是高過人的意念。

主的話摸著了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良心,他們聽見主的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因為他們個個都是有罪的。他們來到主耶穌跟前的目的,是要定罪那婦人並得著把柄控告主。結果他們反而將自己置身於主耶穌的定罪之下,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出去了。老的先走,是因為他們犯罪經驗多,看看情勢不對就快快溜了。年少的開頭還仗著老的逞強,但是看見老的都走光了,也就跟著出去了。

這些人的離去就證明世人都犯了罪。這犯罪的婦人犯了罪,捉拿她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也都犯了罪。當這些自義的道學君子和宗教首領,良心被摸著時,誰也無法裝假說自己是無罪的。等他們走了之後,主耶穌直起腰來,對那婦人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裏?沒有人定你的罪麼?』(10。)她說,『主阿,沒有。』(11上。)他們既都是罪人,怎能定她的罪?惟獨這位沒有罪的人,纔有資格定人的罪。

聖經啟示,在神眼中,犯罪就是淫亂。人被神所造是要作神的配偶。所以人若不是為神活著或是在神之外另有所愛慕、追求,他就犯了屬靈的淫亂。在神眼中,那些定罪這婦人的經學家和法利賽人也都是犯了同樣『淫亂』的罪。主接著對那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11下。)這是何等的福音!在宇宙中,只有主是沒有罪的,惟獨主有資格定這婦人的罪,但祂卻不定罪她。

犯罪的是出於魔鬼

這一章給我們看見,世人都犯了罪,因為人裏面有撒但的生命。外邦人有撒但的生命,甚至那些猶太教裏信神的人和猶太教的首領也都有撒但的生命。主對他們說,『你們是出於那父魔鬼。』(44上。)主想要給他們看見,他們是從魔鬼生的,有撒但的生命和性情,所以他們是魔鬼的兒女。(約壹三10。)按肉身說,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但他們卻不行亞伯拉罕所作的。反之,他們想要殺主耶穌,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約八37~39。)

經學家和法利賽人說,『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41。)主耶穌對他們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是出於神而前來的,並且已經來了。我不是從自己來的,乃是祂差了我來。』(42。)但他們聽不進主的話,也不明白主的話。這就證明他們是出於另一個源頭—他們的父魔鬼。主這些話不是對無神論的人說的,乃是對那班熱心宗教的宗教徒說的。猶太教的首領誇口說他們敬拜神,有神的律法;但主對他們說,他們是魔鬼生的,是魔鬼的兒女。這給我們看見,無論是熱心宗教的宗教徒,或是自欺欺人的無神論者,都是魔鬼的兒女。人犯罪乃因人是從魔鬼來的,有犯罪的生命。

主耶穌接著說,『你們父的私慾,你們願意行。』(44上。)他們父的私慾,第一是殺人。主說,『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44中。)第二是撒謊。主說,『他是說謊的,也是說謊者的父。』(44下。)在創世記三章,撒但用謊言試誘夏娃,那就是撒謊。到了四章,他試誘該隱殺死他的弟弟亞伯,(8,)那就是殺人。聖經給我們看見的頭兩種罪,就是撒謊和殺人。這兩種罪都是從魔鬼來的。約翰八章還說到第三種罪,就是淫亂。世人所犯一切的罪歸納起來就是這三類,都是出於魔鬼的。無人能從這幾樣罪裏逃脫,因為人裏面有撒但的生命。

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主說,凡犯罪的,就是魔鬼的兒女和罪的奴僕。(34。)奴僕是受捆綁不得自由的人。因此,世人犯罪是由不得自己的。所有撒謊、殺人、犯姦淫的,都是由不得自己的,因為他們是罪的奴僕。就連發脾氣,也是由不得自己,因為世人都在魔鬼的轄制之下,作了罪的奴僕。

犯罪的必要死

主也說,所有犯罪的都必要死。『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24下。)罪帶進死,死的毒刺就是罪。死乃是罪的結果。(林前十五55~56。)使徒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

總括來說,約翰八章清楚的說出:世人都犯了罪;犯罪的是出於魔鬼,是從魔鬼生的;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犯罪的必要死。

主怎樣解決人的罪

現在我們要來看七個點,是關於主怎樣解決人的罪。

第一,宇宙中只有一人是沒有罪,也是不犯罪的。那人就是耶穌。在這章裏,主問經學家和法利賽人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46上。)主把祂自己擺在那些反對祂的人跟前,接受他們的審判。世上有誰能像主,敢這樣向人挑戰?主所以能如此,因祂是無罪的,並且祂不知罪。

第二,只有主能定人的罪。只有無罪的人纔能定人的罪。主既是無罪的,祂彀資格定人的罪。

第三,主雖然能定人的罪,祂卻不定人的罪。祂對那犯罪的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11中。)祂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藉祂得救。(三17。)這真是福音!祂不定我們的罪,反倒赦免我們的罪。

第四,主不定人的罪,反倒赦免人的罪。祂為我們的緣故被舉起,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替我們受了死的刑罰,如同舊約裏銅蛇在杆子上替以色列人受了審判。(八28上,三14,十二32,民二一4~9。)

第五,主赦免人的罪,並且能叫人不犯罪。祂對那犯罪的婦人說,『去罷,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約八11下。)我們的主從來不吩咐我們作我們所不能作的事。祂不會給我們一個擔子,是我們擔當不起的。祂既說,『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祂就必定能使我們不再犯罪。

第六,主能把人從罪裏拯救出來,藉此釋放人脫離罪,叫人得著自由,不再作罪的奴僕。阿利路亞!何等榮耀的福音!主不僅赦免我們的罪,也將我們從罪裏釋放出來,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而有真自由。祂說,『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36。)

第七,主拯救人免去罪的結局,就是死亡。使徒保羅說,『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五12。)主既擔當並赦免了我們的罪,又救我們脫離罪;因此,祂已拯救我們免去死亡。主說,『人若遵守我的話,必永遠不見死。』(約八51。)感謝主,祂的話就是福音,能拯救人免去死亡。以上這些點給我們看見人犯罪的光景以及主耶穌怎樣解決人的罪。

主耶穌所以能解決人的罪,因為祂是『我是』的神

也許有人要問:『為甚麼只有主耶穌是沒有罪的?為甚麼主耶穌能定人的罪?為甚麼祂能定人的罪,卻不定人的罪?為甚麼祂能替人擔罪?為甚麼祂能叫人不犯罪?為甚麼祂能釋放人脫離罪,叫人得自由?為甚麼祂能拯救人免去罪所帶來的死亡?』這七個問題的答案,全在於主耶穌乃是那『我是』的一位。在約翰八章裏,主曾三次說到『我是』。在二十四節祂說,『你們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你們的罪中。』在二十八節祂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在五十八節祂說,『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猶太人都懂得,『我是』是指耶和華。摩西蒙召時,他對神說,『你要我去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他們若問我說,向你顯現的是誰,祂叫甚麼名字?我要怎麼對他們說呢?』神對摩西說,『我是那我是。』(出三14。)這位『我是』的耶和華,就是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那一位。(啟一4,8。)

我們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

這個『我是』所包含的內容太豐富了!包括了主是我們的救主、生命、能力、亮光、公義、聖別、醫治、安慰等。你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你有疾病麼?祂是你的醫治。你憂傷麼?祂是你的安慰。你裏面黑暗麼?祂是你的亮光。你在死亡裏麼?祂是你的生命和復活。你有罪麼?祂就是你的拯救。

這個『我是』,可比作是一張簽好名字的空白支票。人只要隨著需要填寫,就能憑信心支取。人若填一萬這支票就是一萬,填十萬就是十萬。可惜許多人信心不彀,只填了十元,結果就只拿到十元。主耶穌能解決前面所題的七個問題,因為祂是那偉大的『我是』。祂為我們被舉起來,擔當了我們的罪,因此,祂能赦免我們的罪。祂能叫我們不犯罪並叫我們脫離罪,因為祂是耶和華那『我是』,來作了我們的生命。

主耶穌是與人發生關係的神。創世記一章不題耶和華這名,只記載神的創造。到了二章纔題起耶和華這名,是在神把人造好並將祂的氣吹到人裏面之後。這位和人發生關係的耶和華,就是一章裏創造萬有的神。現在這位來到人跟前的主耶穌,就是耶和華。在約翰八章祂三次說到『我是』,告訴那些猶太教的首領說,他們現在所為難、定罪、逼迫的這一位,就是他們祖宗所敬拜的那位『我是』。祂的存在遠比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早。祂說,『還沒有亞伯拉罕,我就是。』(58。)主這偉大的『我是』,乃是永遠長存的神。祂是在亞伯拉罕之先,也比亞伯拉罕還大。(53。)

不可憑肉體認識基督

可惜,猶太人沒有憑著靈,只憑肉體認識基督。他們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57。)主那時最多不過三十三歲,但他們估計祂將近五十歲。由此可知,主在地上時的容貌是何等憔悴枯槁。猶太人憑著主的外貌認識主。所以主說他們是憑肉體判斷人。(15。)按著肉體說,主來自拿撒勒,是被人輕看的,祂並無佳形威儀;但在祂裏面的乃是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那一位,就是他們祖宗所敬拜的耶和華。

主耶穌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藉著祂得救

主耶穌是沒有罪的。因著祂沒有罪,所以祂能定人的罪。然而,祂到世上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藉祂得救。(三17。)祂能定世人的罪,卻不定人的罪。反之,祂替我們擔當罪,並將我們從罪裏拯救出來,叫我們能脫罪免死。祂是耶和華,是那『我是』,是來與人發生關係的神。

如何經歷主作生命的光而從罪得釋放

約翰八章說主來與人發生關係,並且祂能使人不犯罪。主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著生命的光。』(12。)所有犯罪的人都是在黑暗裏。人不能脫離罪,因為他裏面是黑暗的。人要脫離罪,就必須裏面先蒙光照。

主就是光,這光乃是生命的光

主就是光,這光乃是生命的光。主不是照在人外面物質的光,乃是照在人裏面生命的光。當祂進到我們裏面來作生命,就在我們裏面顯出光照的功用。一章四節說,『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就是說,當祂來作我們的生命時,我們裏面就有了光。

我們應當都有主耶穌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之光的經歷。當人悔改認罪,接受主耶穌作他的救主時,那靈就進到他裏面作他的生命。在他得救以前,他罵人、恨人毫不以為意,常是越罵越舒服。現在他得救了,主耶穌在他裏面作生命,他就不能再這樣罵人並恨人了。他剛要開口罵人時,裏面就有感覺不能罵,這時,要罵人的意念消失了,裏頭的恨也不見了;這個感覺就是生命的光。這光是在我們裏面,在我們的生命中,在我們的性情裏,所以能給我們這感覺。

有時一位弟兄對人稍微驕傲些,這生命的光立刻照亮他,給他感覺知道他的驕傲。同樣的,當他的肉體要發動時,生命的光也立刻給他感覺。他若讓這光一再的光照,他就能從罪裏得釋放,而不再作罪的奴僕了。我信我們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歷。

我再舉一些例子。譬如,我和一個弟兄起爭執,論理是他不對,但是當我和他爭是非對錯時,生命的光就光照我,給我一個感覺,我也有不對之處。結果,我不得不向弟兄承認,自己也不對。這生命之光的光照就是力量,能拯救我們脫離罪。主所給我們的拯救不在於外面的辦法和規條,乃在於裏面生命之光的光照。這生命的光是活的,給我們有感覺,因為是主來作了我們的生命。

有些少年聖徒喜歡去看電影;我從來不勸他們不要去。這並不是說,我要他們去或鼓勵他們去。不,我絕不鼓勵。我知道電影是多麼敗壞和邪惡。有人要說,『既是如此,你為甚麼不勸他們不要去?』我不勸,因為我知道勸告是無效的。另一面,我也知道在他們裏面有基督作生命。當這生命的光在裏面光照時,他們自己就會不想去。一個剛得救的人去看電影,或許還覺得有享受;但當他接受了生命之光的光照時,就會感覺乏味,甚至坐在電影院裏會覺得痛苦和窒息。我擔保早晚有這一天,生命的光會把他從電影裏釋放出來,看電影的嗜好就會從他身上脫落。

常有人來對我說,『李弟兄,你快去勸勸某某弟兄,他近來脾氣越發越大了!』我回應:『弟兄,你還不認識神的救恩。就是因人不讓他發脾氣,他纔越發;你越讓他發脾氣,他反而不發了。你們不妨試試看,不必擔心他會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甚麼時候他越發脾氣,生命的光在他裏面照得就越強。這正和照相機的閃光燈一樣,他發一次脾氣,光就照亮一下。如果只照亮一次,光瞬間就過去了。如果連續照亮十次,他必感到頭昏目眩,畢生難忘。一個弟兄若是屢次發脾氣,光會限制他,他的脾氣必定再也發不起來。

一個人若是驕傲的,他不必花力氣去謙卑,因為每一次他驕傲,這生命的光就會照他一次,至終會照得他再也驕傲不起來。這就是生命的救恩,這就是生命的光所給的拯救。基督徒是奧祕的,因為在我們裏面有一個奧祕。這奧祕就是基督是我們的生命。這生命同著生命的光能拯救我們脫離罪。罪人無法憑自己的努力脫離罪。

真理必叫人得以自由

當主這生命一進到我們裏面,就產生光照的作用,因為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一4。)這生命的照亮就是我們裏面生命的運行,常使我們有內裏的感覺,逐漸拯救我們脫離罪。此外,這生命之光的光照又把神的成分,就是屬乎祂生命和性情的本質,照耀到我們裏面。這些成分照到我們裏面時,就成了我們裏面的真實。這真實就是約翰福音裏所說的真理或實際,也就是主自己。因著主作我們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產生光照的作用,就把祂的成分照到我們裏面。這些照到我們裏面的成分,就是真理,也就是神的生命和性情真實的本質。主說,『你們必認識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八32。)這個能使人自由的真理並不是道理,乃是神的生命和性情的本質。所以,八章一面說主作生命的光,使我們脫離罪,一面又說主作真理,必叫我們得以自由。(12,32。)

光和真理乃為一

光和真理乃是一件事的兩面,都是指神自己。隱藏在神裏面的是光,顯出來的就是真理。這正如愛和恩典一樣:隱藏在神裏面的是愛,臨到我們身上的是恩典。因此,愛和恩典也是一件事的兩面,也都是指著神自己。約翰福音著重在神顯出來並臨及我們,所以一章十七節說,恩典和實際(或,真理)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約翰的書信著重在我們與神的交通,把我們帶回到神裏面去,所以就說到愛和光。

真自由

約翰八章三十六節說,『神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神的兒子乃與生命有關。當神進到我們裏面來作我們的生命,我們就得著自由。當神的兒子充滿在我們裏面,我們便真自由了。我們不需要勸聖徒不要犯罪,不要發脾氣,或不要去看電影;我們只需要供應神的兒子,為要叫他們被神的兒子充滿。聖徒越摸著祂,就越被祂充滿,祂就越在他們裏面發光照耀。結果,他們所有的罪,自然就消蹤匿跡,他們的黑暗也消散了,他們就從罪的權勢下得著釋放。他們從此不再作罪的奴僕,乃是神的兒女,得以在神的家中享受真正的自由。

總結的說,約翰八章給我們看見宗教和律法絕不能叫人脫離罪,以及生命的主,就是那今是昔是以後永是的神,來和人發生關係的耶和華,纔是人惟一的救主。祂是我們的生命,要在我們裏面發出生命的光照,使我們得享神兒女榮耀的自由。

當主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時,就發出生命的光,照亮我們,並將祂的成分照耀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裏面的真實,叫我們得著自由,不再作罪的奴僕,受罪的轄制。人犯罪,是因為撒但的成分在他裏面,成了他裏面的虛謊,迷惑。(弗四22。)同樣的,人能不犯罪,也是因為神的成分進到他裏面,成了他裏面的真實。從撒但生的就犯罪,從神生的就不犯罪。(約壹三9。)我們必須相信主是那『我是』的神,而得著神的生命和成分,好叫我們脫離罪並免去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