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二 財主與拉撒路(路加福音對比之二)

讀經:路加福音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

(路加福音十五至二十三章的故事都是對比。)

(一)兩個不同的人

一個是財主,一個是窮人。

(二)生前的分別

1 財主生前穿紫色袍和細麻布衣,天天奢華宴樂。穿紫色袍表示尊貴富足,穿細麻布衣服表示生活富裕。要形容財主如何宴樂。

2 窮人生前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三)死後的不同

1 要形容那討飯的死後的光景。這段聖經記載生前的事,是先題財主後題窮人,因為生前是財主的天下;在馬路上行路時,是財主在先,窮人在後。死後則反過來,先題窮人後題財主,因為死後是窮人的天下。這窮人生前狗來餂瘡,死後天使來迎接。生前在財主門口,多麼冷落;死後在亞伯拉罕懷裏,多麼安慰甜美。

2 財主也死了。不光窮人會死,財主也會死。有錢也買不到命,窮光蛋死了,百萬富翁也死了。要重講這『也』字,沒有一個人能逃避死亡。貧、富、貴、賤、男、女、老、幼,都得死。有一天,你也死了;要把苦力、大學生、三輪車夫、大學教授、看門的、校長,都擺在『也』字裏。病人死了,大夫也死了;老媽子死了,少奶奶也死了。

3 並且埋葬了。雖然財主死了,出了一個大殯,但是沒有天使來接,沒有亞伯拉罕的懷抱,卻在陰間受痛苦,遠遠的看見亞伯拉罕並拉撒路在他的懷中。從前喝汽水、可口可樂、啤酒、洋酒,現在是滴水難得。從前舌頭享福,講話有勢力,能呼風喚雨,也曾用舌頭罵過人,今天則在火焰中受痛苦。這不過是陰間的火焰,還不是火湖的本身。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那裏是不能的,要從你那邊過到我這裏,也是不可能的。活著時不求神,死了以後再求,就太晚了。

(四)不同的原因

1 他們的不同,不在乎貧富,也不在乎生前享福與受苦。

2 他們的不同,乃在乎他們信不信神的話,因為主明明說,要信神藉摩西所說的話。信神的話就是信基督,因為神的話是以基督為中心。這裏所說從死裏復活的,就是指著基督說的。財主在生前不信聖經,也不信基督,所以死後在火焰裏受痛苦。

3 財主因為不信神的話,所以生前盡量奢華宴樂,絲毫不想到將來的問題;窮人因信神的話,所以不顧生前的痛苦。

4 朋友,你如果不信神的福音,只顧生前,不介意死後,那是何其可憐。請你快信神的話,快信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