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問 能否用科學的方法研究神?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先分清楚科學的原則和科學的基本精神,以及科學研究的對象和範圍。科學的原則和基本的精神,對我們認識神是有幫助的,因為科學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精神、基本態度,就是實事求是、凡事求真。信神在原則上也是一樣的,科學的基本原則和基督徒信仰是不衝突、不矛盾的。驕傲、主觀、自義是科學研究的大敵,同樣也是攔阻人認識神、經歷神的大敵。

用對器官

就著研究的對象和範圍來說,科學研究與認識神是不一樣的。科學研究的對象和範圍是自然宇宙,屬於物質、精神範疇,而認識神就是認識是靈的神,屬於靈的範圍,是在神聖奧祕的範疇裏。所以兩者的範圍和對象是不同的,但是基本的精神、基本的方法是類似的。例如,科學研究有幾個步驟:一是觀察現象,二是總結出規律,三是用試驗來驗證這些規律。觀察現象和事實,就要用我們的五官,也就是五覺—視覺、聽覺、味覺、嗅覺和觸覺,以及這五覺的延伸。譬如,觀察顏色要用視覺,就是我們的眼睛,而望遠鏡使人的眼睛能觀察到遙遠的星球,顯微鏡使人能觀察到肉眼無法看到的微小細菌,甚至是原子和分子,X光使人能觀察到人皮膚裏面的骨骼和五臟六腑;望遠鏡、顯微鏡、和X光機器都是人視覺的延伸。

這裏有一個重要的原則,就是在物質的範圍裏,觀察不同的現象要用不同的器官和儀器。看顏色要用眼睛,聽音樂要用耳朵;不能用耳朵聞氣味,也不能用眼睛嘗味道。生來瞎眼的人,無法欣賞五彩繽紛的世界;生來耳聾的人,也不能聽到美妙的音樂。要接受外界的訊號,必須有合式的接收器,並且調對頻率。

在屬靈的範圍也是一樣,對於神—這位創造萬物的神,祂是靈,是我們物質的感官所不能接觸到的。人不能用物質的感官和儀器認識神;但是,神給人特別造了一個器官,就是人最深處的靈。

中國人常說,人是萬物之靈。人的確可以用靈這個器官來觀察、認識、接觸神。聖經說,『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約四24。)如果我們放下成見,謙卑自己,敞開我們的心,用我們最深處的靈來觀察、接觸、敬拜這位神,我們一定會遇見祂。因為祂說,『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七7下。)我們如果用對器官,用對方法,我們的確可以接觸到這位客觀存在的神,讓祂成為我們主觀經歷的神。

憑生命之靈的律而行

在科學研究中,科學觀察的目的是為著發現規律。宇宙中有許多規律,是不為人的意志所轉移的。沒有任何人能創造規律,人只能發現、運用、服從規律。在認識了有關規律之後,我們如果應用、服從這些規律,就會受益;否則,就要喫虧受損。近代科學中所發現的許多規律都被人運用,轉化為科學技術,以改善人們的日常生活,從而產生極大的改變。例如,牛頓三大定律,宏觀物體運動規律的發現及運用,帶進了第一次的工業革命。電、核子、電子的發現和運用,帶進了電的時代、核子時代、電子時代、和資訊時代。

聖經啟示,創造萬有的神是一位規律的神,祂制定了宇宙萬有的規律。在神所創造的宇宙中,處處顯出祂的規律。人能認識規律,並運用規律;但事實上,人只能服在神所造的規律之下。神自己就是有規律的,保羅在聖經羅馬書七章和八章都講到規律的問題。在第七章講到在人的裏面有一個規律,叫作犯罪的規律,罪的律;還有一個規律,就是死的規律,死的律。罪的律在人裏面,叫人不能控制自己;換句話說,人裏面有一個律是叫人犯罪的。保羅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19。)他說,『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8。)這就說出,在我們裏面有另外一個律,就是罪的律,犯罪的律,叫我們犯罪。這就如同地心引力的律,你把東西往上拋,最終它會掉到地上。人也是一樣,人都會自然而然的犯罪,犯罪不需要努力;這是罪的律。此外還有死的律;罪的結果就是死,所以在人的肉體中有罪和死的律。因此保羅說,『我是個苦惱的人!』(24。)因為他想要為善,卻作不來;他不想作惡,反倒去作。

但是到了羅馬書八章,保羅發現另外一個律,是更高、更寶貝的律。這個律叫作生命之靈的律。他發現在宇宙中有另外一個生命,比人的生命更高,這更高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神的生命藉著神的靈,可以進到人裏面,這就是生命之靈。生命之靈進到人裏面之後,人就得到一個更高的律,超越罪和死的律。所以這個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運行,就會救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這生命之靈的律,事實上就是神自己作為生命的靈進到人裏作工、運行,帶給人新的生命。這個生命乃是超越的生命,是不犯罪的生命,是勝過罪的生命,也是勝過死的生命。

信神之後,基督徒的生命是有規律可循的。所以基督徒信神不是一種迷信,乃是發現規律,並且實實在在的活在這個規律裏。我們不但發現自然界裏有科學的定律,並且發現在屬靈的領域裏也有規律。我們如果遵循這個規律就必蒙福,得著屬天神聖的福分。這個科學研究的第二個步驟—發現規律,對我們在信神、享受神、經歷神的事上,也是適用的。

不妨一試

科學研究中的第三步驟就是證明。實驗證明就是在一定的條件下,經過大量的實驗,驗證一個原理的正確性。譬如,科學研究中為了證明某一個化學原理,就需要作大量的實驗。化學研究者可以對不同的假說有不同的看法,甚至可以有許多不同的爭論。但是只要不主觀,最終的實驗結果會產生一些結論;這些結論是沒有人能彀否認的。

科學上的實驗證明之法在信神的事上,原則上也是適用的。因著神不是在物質的範圍裏,所以信神的事也不是在物質的範圍裏,乃是在靈與魂的範圍裏。屬靈的律與物質的律是不盡相同的,但是可以藉著經歷來證明。

譬如,聖經所啟示的真理,在已過二千年,為千千萬萬的人所印證,成了他們主觀的經歷。歷世歷代以來,千萬的基督徒從他們親身、主觀的經歷中,證明了聖經所啟示真理的準確性。聖經啟示神是客觀存在的,但祂並不喜歡在人的外面接受人的敬拜。祂乃是要進到人的裏面,作人的生命,成為人主觀的經歷。

聖經啟示,神要作人的生命,祂是我們生命的糧、生命的水、生命的氣。糧、水、氣都是非常主觀的。你喫了糧,喝了水,呼吸了氣,都是有感覺的。

聖經又啟示,這位創造宇宙萬物且愛世人的神,經過了種種的過程。第一步是成為肉體,二千年前祂到地上成為一個人。第二步就是為人生活,祂在地上生活三十三年半。第三步就是釘死在十字架上。第四步是祂復活、升天,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這個賜生命的靈要進到所有相信接受祂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這生命之靈的律,要作工運行在信徒的裏面。在消極一面,神拯救凡相信接受祂的人,脫離罪和死的律。在積極一面,神使他們長大變化,模成祂兒子的形像;最終使他們像神,與神一模一樣,從而彰顯神。

當神這樣作工在人裏面時,人的生命就會發生奇妙的大改變。憂愁變成喜樂,空虛變成滿足,患難中生忍耐,忍耐中生老練,老練生盼望。這些都是聖經所啟示的真理,也是千萬基督徒親身的經歷,主觀的經歷,被無數的基督徒所證明。這一切因著經歷神而發生變化的事實一再重複,乃是基督住到我們心裏的明證。

在科學研究中,最重要的就是作實驗。在信神這件事上,聽見這話的朋友,不妨也作一個實驗。這個實驗非常簡單,只要謙卑自己,敞開你的心,從你全人的深處,真誠、簡單的向祂禱告:『主阿,神阿,我實在是一個有限的人,不知道真有一位創造萬有和規律的神,更不知道如何去認識。但是宇宙的主宰阿,你若存在,必是全知全能的。我把這件事信託與你。我願意謙卑我的心,接受你並認識你。』如果你這樣禱告,簡單、謙卑、敞開的來向這位看不見的神禱告,這位神是真實的、是活的,而且是可經歷的。藉著這樣的禱告,你就可以得著祂,得著祂的生命,你就可以經歷人生奇妙的大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