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篇 舊約尋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一)

讀經: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至二節,十四至十六節,二十節,三十節,三十五至三十六節,四十節,四十二至四十三節,四十五節,四十七至四十八節,五十四至五十五節,五十八節,六十六節,七十節,七十四節,七十七節,八十節,九十二節,九十四節,九十七節,一百零三節,一百一十一至一百一十四節,一百一十七節,一百一十九節,一百二十七節,一百三十一至一百三十二節,一百三十五節,一百四十節,一百四十七節,一百五十九節,一百六十二節,一百六十五節,一百六十七至一百七十節,一百七十二至一百七十四節,十九篇十節下。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是特別論到律法的一篇詩。這是詩篇中最長的一篇,是按希伯來字母的次序寫成,有二十二段,分別使用二十二個希伯來字母之一,並以八節為一段。因此,這篇詩有一百七十六節,比全卷以弗所書的節數還多。由於此篇詩很長,難以簡略的敘述。

前幾篇論到神律法的信息,應該對我們了解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有所幫助。詩人寫這篇詩不是按照神學,乃是按照他的情緒和經歷,按照他心中深處的渴望,以及他對律法的享受。詩人表達他們對主的飢渴與渴望。一百一十九篇和所有的詩篇一樣,都是滿了渴望,而非道理。一百三十一節說,『我張口喘氣,因我切慕你的誡命。』在此詩人用了『喘氣』(pant)這辭;在四十二篇一節英文譯本也用到同樣的字眼:『神阿,我的魂切慕(pant)你,如鹿切慕溪水。』有一個版本的註解說,『切慕』這辭原文是指遭受酷暑之後,切慕清涼的泉源。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一節和四十二篇一節使用這辭,表明詩人深處的情緒和渴望。詩人渴想神並切慕神。因此,雖然一百一十九篇說到許多律法的事,卻不是從道理的觀點,乃是從屬靈經歷的觀點說的。這篇詩是享受律法的人所寫的。在本篇和下一篇信息中,我們要詳細察看一百一十九篇,考量舊約尋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

壹 尋求神

二節告訴我們,那些在舊約中享受神律法的人,乃是尋求神的人:『遵守祂的法度,全心尋求祂的,這樣的人是有福的。』一百一十九篇的著者就是這樣的尋求者。雖然『尋求神的人』這個觀念合乎聖經,許多基督徒卻不熟悉這個辭。按照一百一十九篇,尋求神和遵守律法(法度)有關。你若想要遵守律法,卻沒有心尋求神,你會徒然努力。這就是保羅的時代熱中猶太教者嚴重的缺欠。他們想要遵守律法,卻不全心尋求神,他們要履行律法要求的努力就失敗了。我們若要照著神的律法而行,就必須全心尋求神。

貳 愛主的名並記念祂的名

一百三十二節說,『求你照著你待那些愛你名之人的常例,轉向我,恩待我。』這節經文指明,詩人愛主的名。五十五節說,『耶和華阿,我夜間記念你的名,遵守你的律法。』詩人夜間醒來的時候,就記念主的名。我們夜間所記念的,顯明我們真正的興趣,甚至顯明霸佔我們的事物。你在夜間醒來的時候思想甚麼?你若是尋求神的人,就會記念祂的名。祂的名要成為你特別的興趣。青年人,我盼望你們夜間醒來的時候,不要思念世界的事,而要記念主甜美、寶貴的名。願我們都像舊約的聖徒,愛主的名並記念主的名,甚至在夜半也是如此。

參 求神的面

五十八節說,『我全心求過你的面。』(直譯。)欽定英文譯本用『恩』這個字代替『面』。尋求人的面,實際上就是尋求他的恩。我們若求主的面,求祂的面光,就得著恩惠。小孩子時常熱切尋求母親的面。對他們來說,沒有甚麼比觀看母親的面更寶貴。我們也該這樣親密的尋求主,求祂的面。主的面將祂的恩帶給尋求者。無論詩人需要甚麼,他都求神的面。

一百零五篇四節說,『要尋求耶和華與祂的能力,時常尋求祂的面。』按照這節經文,我們需要一直尋求神的面。然後在四十二篇五節,詩人讚美神,『因祂的臉是我的救恩。』詩人深深的以個人並親密的方式,尋求主的臉的救恩。

肆 求主的臉光照他們

舊約尋求神的人,也祈求主的臉光照他們。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五節說,『求你用臉光照僕人。』這個思想是根據民數記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祭司祝福的第二方面:『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祂的面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無疑的,這三重的祝福是指神聖三一的祝福,就是父、子、靈的祝福。有關子的祝福,題到了主的面光照百姓。祈求神的面光照,也見於詩篇四篇六節:『耶和華阿,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在八十篇三節、七節、十九節,詩人也禱告說,『神阿,求你恢復我們,使你的臉發光。』舊約尋求的聖徒,不是僅僅努力遵守字句律法的人。他們親密的以愛慕來尋求神,甚至求祂使祂的面光照他們。

我們若沒有這樣一顆心要尋求主,就不會在意祂面的光照。即使祂以臉光照我們,我們也不感覺那個光照。我們要感覺主臉的光照,就需要有尋求的心。我們若是親密尋求主的人,就會感覺祂臉的光照。按照林後四章六節,我們能經歷這個光照:『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裏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裏,為著光照人,使人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讚美主!我們能經歷祂面的光照。

伍 行在祂面前

主的臉若光照我們,我們就會自動的行在祂面前。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六十八節,詩人宣告說,『我一切的行徑都在你面前。』這指明他的行動都在主面前。這清楚指明,詩人與主是一。

雖然與神是一的完全啟示是在新約,但在舊約裏也指明這事。九十篇一節說,『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這節經文是摩西寫的,指明他經歷主作他的居所。神是他的家,他的住處。但是請注意摩西說到『世世代代』。這告訴我們,舊約聖徒世世代代經歷住在神裏面。舊約裏尋求神的人住在神裏面,他們與神是一。住在神裏面就是與神是一。這些尋求者若不在神裏面,也沒有與神是一,如何能住在神裏面?我們若仔細研讀詩篇,就會看見舊約尋求神的人與神是一,是藉著他們對律法的珍賞和享受。他們不僅行在神面前,他們也住在神裏面,經歷神作他們的居所。

陸 認為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

一百一十九篇的著者一次又一次的說到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律法和話語有極大的不同。律法乃是誡命,對我們有所要求,或要求我們遵守某些神所設立的規條。律法雖然要求人,本身卻不能供應生命。在加拉太三章二十一節保羅題到這事,說,『因為若曾賜給一個能賜生命的律法,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雖然律法不能賜生命,神的話卻能將生命供應我們。神所說的話就是祂的呼出。(提後三16。)按照聖經,神的話也是生命、糧食和水,應當是我們每日生命的供應。然而,我們若視律法僅僅是律法,而非神的話,就不會藉著律法得著生命的供應;對我們來說,就不會有氣息、糧食、水或滋養。反之,我們會以熱中猶太教者那樣的方式接受律法。但我們若不僅將律法當作律法,也當作神的話,就要藉著律法得著生命、氣息、糧食和活水。按照主耶穌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的話,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詩人至少有三十七次指稱律法就是神的話。詩人不僅宣告他愛神的律法,也宣告他愛神的話。這證明他認為神的律法就是神活的話。

聖經是神的話。但我們讀聖經時,若只把聖經當作白紙黑字的字句來接受,而不直接接觸主,聖經對我們就成為死的書。保羅說,『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林後三6。)這節的『字句』,在原文裏就是保羅在提後三章十五節中說到『聖經』所使用的同一個字。聖經若只當作字句來接受,就會殺死人。然而,靈叫人活。我們讀聖經時,若在我們的靈裏接觸主,話對我們就成為靈和生命。在我們屬靈的經歷中,話就是神的呼出。每當我們讀主的話,我們需要摸著這話的源頭,這源頭就是神自己。

我們多次指出,藉著神所呼出的話,(16,)我們就能將神吸入。有些吹毛求疵者曲解我們的話,斷章取義,批評我們教導信徒能將神吸入他們裏面。他們稱此為褻瀆和肉體的工作。按照聖經,神的話就是祂的呼出。哦,神何等渴望我們將祂吸入我們裏面!我們感謝神,使這事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真實的。

一 相信這話

作詩的人既認為神的律法是神的話,就相信這話:『求你將明辨和知識教訓我,因我相信你的誡命。』(詩一一九66。)按照新約,接受神的話的第一個要求就是相信神的話。我們必須相信神話語的真實、準確、權柄和能力。

二 揀選這話

我們也該和舊約尋求神的人一同揀選神的話。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三十節說,『我揀選了忠信的道路,將你的典章擺在我面前。』一百七十三節說,『願你用手幫助我,因我揀選了你的訓辭。』這是何等奇妙的揀選!我們都需要堅決贊成神的話。

三 向這話舉手

在四十八節我們看見一種不尋常的說法:『我要向你的誡命舉手。』向神的話舉手是甚麼意思?我們若考量向人舉手致意的樣子,就能了解。向主的話舉手就是歡迎主的話,指明我們熱誠的接受並向主的話說『阿們』。我們很多人被神的話感動時,自然而然的舉起手。所以,向神的話舉手,意思就是歡樂的接受神的話。

四 愛這話

舊約的尋求者愛神的話。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著者十一次說到愛神的話。(47,48,97,113,119,127,140,159,163,165,167。)我也能見證,我愛神的話。沒有一本書像聖經這樣可愛。

五 以這話為樂

詩人也以神的話為樂。(詩一一九16,24,35,47,70,77,92,174。)他享受這話,發覺這是喜樂的源頭。在神的話中可以尋到喜樂。我們需要天天花時間在聖言中自樂。

六 嘗這話

詩人甚至嘗神的話:『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103。)請注意著者不是說,『你的律法何等甘美!』反之,他宣告說,『你的言語何等甘美!』我們若認為律法不過是神的誡命,律法對我們就不是甘美的。但我們若看見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作我們的滋養和生命的供應,就會享受它甘美的滋味。按照詩人的經歷,他看見律法就是神甘美的話。律法並非只是一長串規律他的誡命,乃是滿了享受和生命供應的話,在他上膛比蜜更甜。

七 喜悅這話

當我們嘗到神的話,便喜悅它。詩人說,『我喜悅你法度的道路。』(14。)又說,『你的法度…是我心中的歡樂。』(111。)在一百六十二節,作詩的人見證他因話歡喜:『我因你的話歡喜,好像人得了許多擄物。』

歡樂不只是喜樂而已。我們可以默然的喜樂,但我們歡樂必須發出聲音。歡呼和喜樂在聲音上不同。我們歡樂,讚美主,甚至呼喊的時候,乃是向主發出歡呼的聲音。對某些反對的人來說,這是喧擾。他們定罪我們向主歡呼。然而,我們必須是那些因主和主的話歡樂的人。你讀聖經若從來沒有自然而然的歡樂,也許你從未充分受過話的感動。每當我們以活的方式得著聖經的幫助,就自然而然的因話歡樂。

八 歌唱這話

詩人說,『在我寄居的住所,你的律例成了我的詩歌。』(54。)詩人甚至歌唱神的話。在這事上我們的經歷不彀多。我們需要學習詩人唱聖經的話。我鼓勵眾聖徒歌唱神的話。

九 看重這話

此外,詩人看重主的一切誡命。(6。)在一百一十七節他宣告說,『我必時常看重你的律例。』我們若要成為真正尋求神的人,就必須看重祂的話。

十 對這話有完全的心

八十節說,『願我的心在你的律例上完全。』我們需要在神的話上有一顆完全的心。這樣的心是健康的,對於神的話沒有屬靈的疾病。在神的話上,我們的心不該有病。我們一切屬靈的疾病,都必須得著醫治,使我們的心向著神的話是純正、完全並健康的。

十一 心傾向這話

在三十六節,尋求主的人禱告說,『求你使我的心傾向你的法度,不傾向不義之財。』然後在一百一十二節他宣告說,『我的心傾向你的律例,要永遠遵行,一直到底。』我們的心需要傾向神的話。因為我們的心時常趨向離開神的話,我們需要禱告,叫我們的心被召回並傾向神的話。作詩的人這樣禱告,也能見證他的心傾向主的律例。一面,我們需要禱告,求主使我們的心傾向祂的話;另一面,我們需要操練靈,將我們的心帶回到話上,並使其傾向這話。我們需要完全的心,也需要傾向神話語的心。

十二 尋求、羨慕、以禱告仰望、並信靠這話

舊約尋求神的人也尋求、(45,94、)羨慕、(20,40,131、)以禱告仰望、(43,74,114,147、)並信靠神的話。(42。)按照我們的經歷,這些事與對主的話有完全的心,以及心傾向這話是並行的。我們的心若在話上是完全的,並傾向神的話,我們就會尋求這話。許多人讀聖經而一無所獲,因為他們的心不正確。有一位學者讚賞中文版聖經,有時候還引用它。然而,他沒有因讀聖經而得著幫助,去世時還沒有得救。甚至基督徒也可能研讀聖經,教導聖經,自己卻沒有得著話語的幫助。這個缺欠的原因是他們的心出了問題。他們的心不完全,或沒有真正傾向神的話。但我們的心若是正確的,我們就不僅尋求這話,我們也羨慕它、仰望它並信靠它。

因著一百一十九篇滿了渴望、感動、光照和滋養,就幫助我們了解律法『白晝』的一面,並教導我們如何享受神的律法作祂活的話。這篇詩的著者不是神學家,也不是聖經教師;他乃是作詩表達對神律法之經歷和享受的人。我們讀一百一十九篇,就看見在前面信息所指出律法『白晝』的一面是正確的。

頒賜律法的那座山稱為何烈山和西乃山。何烈山特別指著頒賜律法『白晝』的一面,而西乃山特別適用於『黑夜』的一面。此外,頒賜律法的時候,有兩班人。摩西和他的幫手是一班人,在山上經歷神的同在。但那些在山腳下的是另一班人,頒賜律法的時候在幽暗中戰抖。對於摩西以及與他同在的人,那座山是神的山,對於其餘的百姓卻是西乃山。在這些信息中,我們不是在山腳下;我們乃是在山頂上,接受主的注入。在詩人以及舊約其他一切尋求神之人的經歷中,他們乃是在山上,領受神聖的灌輸。詩人因著被神注入,就用美妙、絕佳、甚至令人興奮的辭句,說到他們對神的經歷,以及對神話語的享受。

詩篇第一篇指明,律法若被正確的當作神的話接受,它就能供應生命給我們。那些喜愛主的律法,晝夜默想的人,就像樹栽在溪水旁。(2~3。)我們在下一篇信息要指出,譯為『默想』的辭,原文意沉思。在原文裏,它含示敬拜和禱告。我們若在敬拜和禱告裏,藉著默想神的話接觸神的律法,在我們的經歷中,律法就要成為溪水,我們就是栽在溪水旁的樹。這就是詩篇第一篇所指明的,律法能供應我們並澆灌我們。

我們已指出,保羅在林後三章六節說,那字句殺死人。律法是殺死我們,或供應我們生命,在於我們如何對待律法。我們若將律法當作神活的話,藉著律法接觸主,並與祂同住,律法就成為生命供應的管道。生命的源頭是主自己。律法本身不是這樣的源頭,但律法是管道,神聖的生命和本質藉以傳輸給我們,作供應和滋養。這樣接受律法是何等有福!

在聖經裏,不僅是那些愛慕尋求神的人接觸神的律法,連法利賽人、經學家、和熱中猶太教者也接觸律法。在四福音裏,我們看見那些為著律法和律法傳統的解釋而發熱心之人的描繪。對他們來說,律法不是生命的管道;律法乃是死的字句,把他們帶到死裏。相反的,年老的西面和亞拿藉著律法得了滋養和澆灌。我們很難說迦瑪列在那裏。這位著名的律法教師可能不在『白晝』,也不在『黑夜』。他可能在『黃昏』。西面和亞拿是『白晝』之人的代表;法利賽人和熱中猶太教者是『黑夜』之人的代表;而迦瑪列是『黃昏』之人的代表。

今天我們讀聖經可能在『白晝』,也可能在『黑夜』。靠著主的憐憫,我們能作見證,關於聖經,我們這些在主恢復裏的人是在『白晝』。當我們讀神的話,我們經歷日出而非日落。但許多人讀聖經時是在『黑夜』。正如保羅說到猶太人讀聖經的時候,有一層帕子在他們心上。(林後三15。)他們被傳統和天然的觀念所遮蔽。因此,在他們的經歷中,聖經成為死的字句的書。他們與古時的法利賽人、經學家和熱中猶太教者一樣,讀主的話卻沒有直接接觸主。他們不操練靈,反而倚靠天然的領會。不僅如此,他們時常發熱心維持宗教的傳統。但我們每逢來到主話跟前,都需要接觸主。當我們在主話中來到祂面前,我們對祂必須是飢渴的,並且尋求享受祂。這樣對主的尋求,在一首詩歌的字裏行間充分的表達出來:

主阿,我來就你,我心飢渴要你!

深願在此喫你喝你,享受你的自己。

得見你的面目,乃是我心所慕!

甚願在此與你接觸,靈裏得著飽足。(詩歌五八八首,一至二節。)

我們念誦並禱讀主話的時候,應當尋求主榮耀、發光的臉面。然後在我們的經歷中,神的話就要成為生命供應和滋養的源頭,我們就要在『白晝』,而不在『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