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利未記的豫表(十二)痲瘋的不潔(二)

頭上或鬍鬚上有災病

利未記十三章二十九至四十四節說到在頭上或鬍鬚上的災病。

頭上有災病

二十九至三十節說,『男人或女人,若是在頭上或鬍鬚上有災病,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聖經中說到頭上有災病,總不外乎兩件事,一是權柄問題,一是思想問題;這兩個問題是相連的。凡在思想、真理上出問題的,在權柄上也一定出問題;反之,凡在權柄上出問題的,在思想和真理上也必定有問題。能在真理、思想上一直不出錯的人,在權柄上也必定沒有問題。換句話說,不服權柄的人,定規是隨意思想,隨意講說的人。頭上的毛病,總是與思想和權柄有關。

有的信徒在權柄上沒有順服的記號,在思想和真理上就會出現嚴重的錯誤,那就是頭上患了痲瘋。約翰二書說,有許多迷惑人的已經出來,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是在肉體裏來;他們越過了基督的教訓,而不留於其中。(7,9。)這些人不順服使徒的權柄,就在真理上出現嚴重的異端教訓。約翰三書題到召會中有一個好為首的丟特腓,不僅用惡言妄論使徒,背叛使徒的權柄,還將接待使徒的弟兄趕出召會。(9~10。)這就是在頭上有了痲瘋災病。使徒保羅題到銅匠亞力山大多多的害他,並且極力抵擋使徒的話。(提後四14~15,提前一20。)這些不服權柄的人,也講說異端的教訓,說復活的事已過,如同毒瘡一樣蔓衍。(提後二17~18。)這些思想和真理的問題,都是從不服權柄而來,都是在頭上有了痲瘋災病。

鬍鬚上有災病

利未記十三章二十九節題到鬍鬚上的災病。鬍鬚通常是指人的體面、尊貴、自居與自尊,想要得到別人的高舉。譬如有人自認是召會的長老或主的工人,而自居地位,以為高人一等。這就是在鬍鬚上有災病,有一種自居、自尊、自貴的光景。我們每一個在神面前的人,都要學習服從權柄,思想納入正軌,合於真理,話語不隨便,纔不會頭上患痲瘋。另一面,也要學習不自居、不自尊,不求得到別人的尊敬,不高看自己。相反的,若是我們在人中間,特別是在召會裏,要自居、自尊,就會產生災病。一有這些情形,就要找祭司察看。

痲瘋的斷定
察看有無細黃毛

三十節說,『若現象深於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那人為不潔淨,這是疥癬,是頭上或鬍鬚上的痲瘋。』祭司察看頭上或鬍鬚上的災病時,首先要看有無細黃毛。毛指毛髮,若是人頭上有病,要看他的頭髮裏有沒有細髮變黃了。變黃如同平常的毛髮變白一樣,指人的能力衰退,變了樣。這是豫表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衰退了。若是這病症深於皮,又有細黃毛,就是有痲瘋災病。若是沒有細黃毛,就是指他的能力還沒有衰退,沒有改樣,也許只是一點別的病症。

頭上的災病不深於皮

三十一節說,『祭司察看疥癬的災病,若現象不深於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疥癬災病的隔離七天。』不深於皮,就是不隱藏,指這毛病僅僅是外面的一點過錯,並不是存心作出的事。譬如,有位弟兄在召會中,一時有不服權柄的光景。然而,你和他接觸,發現他的不服不過是偶然的,並非存心如此;他的聚會生活和事奉仍然照常。這意思是他的頭髮仍舊是黑的,沒有變黃,指他積極方面的能力沒有衰退,樣子沒有改變,不過是有點小毛病顯於外。這問題不是從他深處出來的,只是一時的軟弱和過錯,不構成痲瘋的罪。但若是那病症之處沒有黑毛,就變作可疑了。因為有病的症狀和沒有病症的徵兆都沒有顯出,就需要隔離七天。這意思是說,若無法清楚證明他在思想和服權柄上沒有問題,就仍需嚴謹察看。

剃鬍鬚但不剃頭

三十二至三十三節說,『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疥癬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疥癬的現象不深於皮,那人就要剃去鬍鬚,但他不可剃疥癬之處。祭司要將那長疥癬的,再隔離七天。』頭上生病之處沒有發散,也沒有長出黃毛,就是能力沒有衰退,也沒有深於皮;這時還不能斷定,需要剃掉鬍鬚,再隔離七天。這裏把頭上與鬍鬚上的痲瘋連在一起,在屬靈的意義上是說,一個人的頭上有沒有出毛病,幾乎與他的自尊和自居有關。

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有可拉一黨的人攻擊摩西,高抬自己,認為他們也能事奉神,因而背叛摩西的權柄。(民十六1~14。)他們想要自居尊貴的地位,就是在鬍鬚上出了毛病。人一自尊、自居,對於權柄也會出問題,頭就生病了。這就是為何利未記中,將頭與鬍鬚的病連在一起;因為在屬靈的含意上,這兩件是相連的。若有那位弟兄或姊妹的頭,在神子民中間出了問題,大都是因為鬍鬚上有難處;人想要顯揚自己、自居在尊貴的地位上,就生出背叛的念頭。人一有背叛的念頭,思想、話語就隨便,不受約束。

要對付這問題,需要『剃去鬍鬚』,(利十三33上,)意即要對付問題的根源,必須先除去人的自尊。要看一個人有沒有痲瘋,在神面前和神家中有沒有背叛的罪,有沒有異端的思想,需要先剃去他的鬍鬚,要他學習謙卑下來;不能自尊和自居。另一面,『不可剃疥癬之處,』(33中,)就是不能剃頭;頭髮表示順服。這意思是要剃去尊貴,卻要保留順服,以證明這人是否構成痲瘋的罪。雖然頭上生了病,卻要順服的保留下來,再隔離七天觀察,纔能斷定這人有沒有構成痲瘋的罪。聖靈在這裏是要讓我們知道,人所以在神子民中間不服不法,以致講說異端,是因人有自居、自高、自大、自尊的心。好像使徒時代的丟特腓和銅匠亞力山大,一有了自尊、自高的心,就背叛神的權柄,變成講說異端的人。所以,人要得潔淨,必須先剃去鬍鬚,但要留下頭髮,等待神的生命在人裏面恢復和醫治。

再隔離七天若未發散,就要洗衣服

三十四節說,『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疥癬,疥癬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再隔離七天之後,若是頭上疥癬的病沒有發散,就可斷定是潔淨的,這時就要洗衣服。這意思是,人既沒有毛病了,就需要整頓外面的行為與生活。比方,一個人說錯話,講錯真理,說了不服、背叛的話,這些就成了他行為上的污點。他該去向聽見這話的人認錯,承認自己當時所說的話,或是因一時的氣忿、不悅,或是因自尊、自高而說出的,這些都需要清楚的對付。他若不對付,那聽見的人或許有時還會題起他曾說過的那些背叛的話、不準確的真理、或無知的舉動。他若是清楚對付過,行為上的污點就洗掉了。譬如,有人從前對年長弟兄說過不服的話,後來在神面前接受恩典的醫治,知道自己所犯的錯,就到那位弟兄面前認錯,收回那些話,這就是洗衣服。

潔淨之後,頭上的病又發散,不必再找黃毛,要斷為不潔

三十五至三十六節說,『他得潔淨以後,疥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察看他;疥癬若在皮上發散,祭司就不必找黃毛,那人是不潔淨了。』得潔淨之後,頭上的病又發散,就不必再找黃毛,即能斷定這人是不潔淨的。這意思是,一個在思想或權柄上出問題的人,經對付、悔改、得醫治之後又復發,就不必看他的能力是否衰退,事奉主的情形是否改變。因為他一再發作,就說出那不只是他一時的過錯,而是他裏面深處的問題,這就成了痲瘋的病症。

長黑毛

三十七節說,『祭司若見疥癬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疥癬已經痊愈,那人是潔淨了,就要定他為潔淨。』在一段時間之後,人的病症止住,長了黑毛(黑髮),這是最好的現象。這是指基督徒恢復正常的情形,他可能從前長久不聚會,後來得復甦,得醫治了,就逢會必到,熱心配搭服事。這就是長出黑髮,恢復能力的情形;這是病得醫治的積極證明。

白火斑

三十八至三十九節說,『男人或女人,肉皮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祭司就要察看,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是灰白的,…那人是潔淨了。』火斑是指人顯揚自己。『白』是指生過病而好轉了,問題過去了。『紅』是指病發作嚴重了。肉皮上出現白火斑,還不能斷定毛病沒有了,要看這個白火斑是怎樣的情形;若是呈現灰白色纔是潔淨的。灰白色是白中帶暗,不是鮮白的,意指這病暗淡、消下去了。

比方有弟兄說,『我從前與某弟兄爭鬧不和,後來彼此對付,我饒恕了對方,問題全都解決了。』這見證聽來不錯,但給人感覺火斑還很活耀、很鮮明,甚至帶著一點顯揚的味道。另一位弟兄說,『我從前很軟弱,與弟兄相爭,現在真是覺得羞恥。』這見證就讓人感覺火斑暗淡了,確實過去了。又比方有弟兄說,『我從前好賭,可以三天三夜連續打牌不睡覺,但感謝主,得救後這些都過去了。』這話聽來不差,還是讓人擔心,因為這個見證讓人覺得過於強調自我。另一位弟兄見證說,『主憐憫我,若不是蒙主拯救,我根本無法脫離這好賭的嗜好。請弟兄為我禱告,我深覺恐懼戰兢,若不是蒙主保守,我恐怕還會再犯。』這話讓人摸著他悔改謙卑的靈,沒有顯揚。聖靈在這一章的記載,把人身上的毛病描寫得非常透徹。

頭 禿

四十節說,『人頭上的髮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頭髮表徵順服,掉髮是說這人沒有順服,但也沒有背叛,是禿頭但沒有疾病,沒有構成痲瘋的罪。

額頂禿

四十一節說,『他額頂若掉了髮,他不過是額頂禿,還是潔淨。』額頂禿,這是指在人前或場面上不肯順服,但不是背叛,還不是痲瘋。比方,有的弟兄在平常私下的配搭事奉裏都很順服,但一到聚會中,就非與人爭論不可。有的姊妹也是這樣,在家中生活很順服,但一和弟兄姊妹交通時,就是不服氣、不肯認輸。這就是額頂禿。

患痲瘋者的公開承認

四十五至四十六節說到患痲瘋者要向人公開承認自己的痲瘋:『患痲瘋災病的人,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脣,喊叫說,不潔淨!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患痲瘋的人,第一,衣服要撕裂。衣服表徵人的行為,這是指患痲瘋的人行為敗壞,道德破產,就像哥林多召會中有人收了他的繼母。(林前五1。)這樣的人不該穿完整的衣服,而是要把衣服完全撕裂。他若是還穿著完整的衣服,那是假冒和偽裝。第二,要蓬頭散髮。蓬頭是頭上沒有裹頭巾,沒有蒙頭,表徵不服;散髮是沒有約束而放肆。二者合起來就是完全不服權柄、不受約束而放肆。第三,要蒙著上脣。若是只蒙下嘴脣,口還能開,蒙上嘴脣,纔能把口完全蒙起來。這意思是,患痲瘋的人裏頭所說出來的都是不潔的;他不能和人接觸,和人說話。第四,要喊叫說,『不潔淨!不潔淨!』這是要自己定罪自己。第五,要獨居營外,意思就是要從神子民中間的交通隔離,如林前五章所說的:『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挪開。』(2。)

衣服上的痲瘋

利未記十三章四十七至五十九節說到衣服上的痲瘋。人的痲瘋是指人本身說的,衣服上的痲瘋是指人的行為和生活上的毛病。人本身有痲瘋,雖然也是生活行為上的事,但衣服上的痲瘋是指人外在一面,在職業、交際上,和人來往所沾染的不潔。我們身上的衣服接觸外在的東西,如同我們腳上穿的鞋接觸地。我們接觸人,絕不能赤身露體,都要穿著衣服;這裏所說的衣服,不僅是指人的生活行為,更是指與人群相處而有所接觸。一個人也許沒有痲瘋,但在他所從事的職業上,在交際應酬的事上,可能接觸到痲瘋而受了玷污。比方,有弟兄從不喝酒,但是他常去參加酒會,這就是在交際上可能會惹來痲瘋。有的弟兄從不看戲,但到了某個時候,不得不答應人的邀請。因著看戲,他可能就受了玷污。這就是衣服上的痲瘋。

三種質料的衣服

四十七至四十八節題到三類衣服:羊毛衣服、麻布衣服、或皮子作的物件。這是指在生活中與人的交往,有的人是純樸的,如麻衣;有的人是溫柔的,如羊毛衣;有的人是熱切的,如皮衣。總而言之,不論你在生活、職業中,與人的交際是純樸、溫柔、還是熱切的,都不可沾染痲瘋。

衣服的經緯

四十九節說,『這災病在衣服上或皮子上,經上或緯上。』編織衣服的經線是從上到下,緯線是從左到右。例如,十條誡命的頭五條是『經』,是人對神,這是上下;後五條誡命是『緯』,是人與人生活中有關的一切問題,是左右。『經』是指人如何對神(也包括對一切在上的權柄)。『緯』是指人與人之間平行的交往,如何對待別人並接受別人的對待,與人如何相處;這些就構成我們生活中的經緯。在基督徒生活為人中,不外是人對神,人對人這兩面的故事。

衣服發綠發紅

四十九節說,『這災病在衣服上或皮子上,…若是發綠或發紅,那就是痲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古時沒有染料,所以衣服無論是甚麼質料,基本上都是本色、白色的。一旦衣服出現紅色、綠色,就是一種非比尋常的現象與跡象;表徵人在生活行為上,有了不正常而奇異的改變,失去原來的樣子。比方,有位弟兄生活簡樸,每天按時上下班,忽然間衣著講究、出手闊綽、生活豪奢;這就是在他的生活裏,有了奇異的跡象與現象。又比方,一個作老闆的人,雖然工作忙碌,還是天天回家顧到妻兒;但若是他忽然經常三更半夜不回家,這也是生活上出現奇怪的現象。這種異於原來的樣子、色彩,而出現其他花樣、顏色的情形,就是有毛病了。

惡性的痲瘋

五十至五十一節說,『祭司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隔離七天。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若災病發散在衣服上,…這災病是惡性的痲瘋。』在衣服變綠、變紅之後,要把物件隔離七天,七天後若是災病發散了,就是惡性的痲瘋。『惡性的』在此有蠶食的意思,好像蠶喫桑葉一樣,一點一點慢慢的喫,很快就把整片桑葉都吞喫了。這表徵擴散的罪越來越嚴重,是很厲害的病。

焚燒衣服

五十二節說,『那染了災病的衣服,…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惡性的痲瘋,必在火中焚燒。』染了災病的衣服要在火裏焚燒,表徵人所從事的職業、買賣、工作、或交往的朋友,有嚴重的毛病,需要焚燒、燒燬,完全的除掉。

再洗衣服

五十三至五十四節說,『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沒有發散,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祭司要把物件再隔離七天。』衣服的災病沒有發散,就要洗衣服,意即這有災病的人需要重新整頓他的生活、為人、行動。或許他的職業、工作還可以繼續,但要按時上下班,回家顧到家人,整頓生活、行為和習慣,而有正常的生活。

腐蝕的痲瘋

五十五節說,『染了災病的物件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災病的現象若沒有改變,災病也沒有發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腐蝕的災病,無論裏面或外面都蝕光了,要在火中焚燒。』有災病的衣服洗了之後,再隔離七天察看,那件衣服的紅綠色若是沒有發散,也沒有改變,意指這乃是一直往裏面腐蝕的痲瘋。這不只是表面的毛病,而是更深入惡化了。這是指從前有構成痲瘋的罪,經過察看,仍無改變的跡象,反而更深入惡化腐蝕,就要斷為不潔。比方,有的弟兄有過一些毛病,雖然有所對付,但對付之後,生活照樣不正常,甚至惡化。由此可知,他不是只受到外面一點薰染或玷污而已,而是一種深入惡化的病。

災病發暗,要將衣服部分撕去

五十六節說,『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或皮子上,從經上或緯上,都撕去。』有災病的衣服洗過以後發暗了,『暗』是指消滅、消退了。這是說那災病在原處止住,不往外發散,也沒有深入腐蝕。若是這樣,就要把那災病的衣服撕掉,不需把整件衣服毀掉。這是表徵人仍可留在原來的職業、工作和環境上,但沾染的部分要檢查、對付並除去。比方,有位弟兄有了一些毛病,對付過之後,那些毛病的光景消蹤滅跡了。他不需要把他的職業或工作關係完全毀掉,只要把其中那有毛病的部分題出來,經過對付、鑑定之後,把那有毛病的人事物從生活中除掉。

衣服撕去後,有災病再出現,就要全部燒燬

五十七節說,『若再出現在衣服上,無論是經上或緯上,或在皮子作的甚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發散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有災病的衣服撕去後,仍有災病出現在衣服上,是這災病又發散了。意指局部的對付不彀,需要全部燒燬。比方,你在某方面有毛病,雖然有局部對付,但你在神與人之間仍有難處,因此需要在你的生活、職業、交往關係上,有完全徹底的對付。

災病離開了要再洗衣服

五十八節說,『所洗的衣服,無論經或緯,或是皮子作的甚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一次,就潔淨了。』雖然那災病的部分經過撕掉離開了,衣服還要再洗一次。這是指對構成痲瘋的罪真實承認過的人,在生活為人上,需要再一次的對付和整頓。比方,一個人的生活在某方面出過問題,並經過對付、除掉後,還得針對整個生活,再一一檢查、對付過,那纔是真正確保完全得潔淨了。

痲瘋的病症,有人本身的,有衣服上的,還有房子上的,這指明每一個人從裏到外,都需要對付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