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在身體裏事奉的三個原則

在別人之下事奉

因著我們天然的生命,我們在召會中的事奉常遇到三個難處。第一個難處,就是我們很難在別人之下事奉。我們作事喜歡獨立於別人之外,照著自己的方法和意見。每個父母都相當知道這事。你叫一個孩子去作某件事,他會說不。之後他也許會去作你叫他作的事,但卻是用他自己的方法去作。我們每個人,即使是孩子,裏面都有背叛的天性。我們不是受了教導要這樣為人;而是當亞當和夏娃有分於善惡知識樹果子的時候,這背叛的天性就進到人類裏面。因此在我們裏面,有一個不想依照別人或是在別人之下作事的天性。我們生來就喜歡憑著自己並照著自己作事。

孩子會說的頭幾個字裏,其中一個就是『不』;一個孩子甚至可能以一種背叛的態度說不。這證明在我們的天性裏有一個背叛的元素。無論我們外表看來是彬彬有禮或不受約束,細膩或粗野,有文化或沒有文化,我們裏面都是一樣的。我們都有背叛的天性,不喜歡在別人之下。

然而在召會事奉裏最重要的事,就是要領悟我們是團體的身體,並且各個是基督身體的肢體。(羅十二5。)我們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都是在其他肢體的權柄之下,並且有一種等次。為此聖經用身體為例,來說明召會之於基督的所是。(林前十二12。)召會是基督的身體;在這身體裏我們是肢體,必須服權柄,並留在正確的等次裏。我的手作事時,不是自己動,而是在其他肢體的權柄之下動。若我的手開始自己動,這指明我的身體已經受到破壞,失去了功用。我身上的肢體在動,都不是自己動,而是在那些對它們有權柄的肢體之下。因此召會事奉的第一個難題,就是不照著我們自己作事,而照著那些有權柄的人作事。

主在祂的經綸裏直接對我們施行祂的權柄。然而祂也分派或指定一些人作祂權柄的代表。例如:孩子是在父母的權柄之下,妻子是在丈夫作頭的權柄之下。要姊妹們服在這位肉眼看不見之神的權柄之下很容易,但要她們以天天看得見的丈夫為她們的權柄,卻是一件難事。她們越思想她們的丈夫,就越認為丈夫不是她們的權柄。同樣的,要弟兄們以主為他們的權柄很容易,但要他們以另一位弟兄為他們的權柄就非常困難。我們越看弟兄們,越考量弟兄們,就越確定他們不是我們的權柄。

召會事奉裏的頭一項難處,就是沒有人願意照著別人來服事。但是我們在召會裏,必須在別人之下並照著別人來事奉。沒有這個就沒有召會的事奉,只能有許多單獨的聖徒在事奉。要使我們的事奉成為召會的事奉,就必須照著別人而不照著我們自己事奉。

許多愛主甚至渴慕事奉主的人,都因這件事受絆跌並被得罪。有些人甚至覺得這是一件與天主教有關的事。在天主教裏,人被告知必須服從教皇,因為教皇是權柄。然而把召會中在別人權柄之下的事奉,說成是以某人為我們的教皇,是錯誤的說法。召會裏的等次與我們在身體上看見的等次相似。手是在手臂之下,手指是在手之下。手與手臂都不是教皇,然而手對手指的確有權柄,手臂對手也的確有權柄。我們身上的肢體不是在教皇之下,而是在其他的肢體之下。我們需要領悟,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裏是在其他肢體的權柄之下。

許多尋求的基督徒對於身體生活有些看見,也談論身體生活和新約中召會的模型。有許多書籍、單張、和文章寫到生命、職事、和身體的彰顯。然而身體實際的彰顯在那裏?一些基督徒也許看見了身體的異象,但他們可能沒有身體的實際與實行。我們要使這個異象成為實際,就必須在召會裏、在權柄之下事奉。我們是在身體裏,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在權柄之下。

彼得在彼前四章十節題到供應身體肢體的事:『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將這恩賜彼此供應,作神諸般恩典的好管家。』新約中許多論到身體中之職事的話,都是使徒保羅所寫,但彼得所寫的這節經節,表明彼得與保羅有相同的思想。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在權柄之下盡功用。沒有一個人是照著他自己盡功用;每個人都是照著別人來盡功用。我們的腳開始走路時,不是照著它們自己走路。若我們的腳開始照著它們自己的意願走路,獨立於我們身體上其他的肢體之外,會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很不幸的,今天基督身體上的許多肢體就是這樣行事。

有些在所謂自由團體裏的基督徒相信,身體的每一個肢體都是口、是頭、是腳…等。他們也許很『自由』,但因為在他們中間沒有權柄或等次,這樣的團體至終會分崩離析。即使在美國這樣一個確保人人都有相當自由的國家裏,也有權柄與等次。當我們開車時,不能照著自己的方式開車。我們駕駛必須合乎法律,不然就會拿到罰單。我們不能說,『既然美國是一個自由國家,我就有自由隨自己的方式開車。』

我們不贊同天主教的階級制度,各公會的組織系統,或是自由團體的『自由』。我們乃是身體的肢體,在身體的權柄之下事奉。就我們而言,我們沒有權利憑著自己說話、作事、或決定事情。因為我們不是頭,只是肢體,所以我們沒有權利。我們不僅在作身體元首的基督之下,我們也在某些肢體之下。主在祂的經綸裏,主宰的將我們安置在其他的肢體之下。因此,我們在召會事奉裏,必須照著其他人事奉並作一切。

與人同事奉

與我們在召會中事奉有關的第二個難處,是由於一個事實,就是幾乎每個人都很難與別人共事。舉例來說,我們開車的人大多不喜歡有『後座駕駛』,告訴我們要往那邊轉彎或是要開多快;反而我們都喜歡單獨駕駛。這證明我們不喜歡與別人配搭。原因乃是我們的驕傲。我們裏面的驕傲使我們不喜歡與別人一同工作。我們也不喜歡與別人一樣;我們喜歡與別人不同,用與眾不同的方法作事。這是人的天性。

然而,因為我們是身體上的肢體,我們就需要與別人配搭。召會事奉的第二個原則,就是我們需要學習留在配搭裏,總是與別人一同作事。在物質範圍裏,一個人開車時最好自己開,不要有後座駕駛。然而我們在屬靈範圍裏,需要幾位『後座駕駛』。當我們在召會生活中『駕駛』時,需要與別人商量要去那裏,以及要走多快。這是一門困難的功課。有些人聽見這話,可能想要退出,讓別人來服事。然而我們如果放棄,就沒有身體的生活,也沒有身體的職事。實際的身體生活乃是在於,一切事都要在別人之下作,並與別人配搭著作。我們絕不該憑自己作任何事。我們在召會事奉裏,不能自己『駕駛』。我們若自己駕駛,就沒有召會生活。我們自己一人駕駛,就是活出我們自己的生命,不是活召會的生命、身體的生命。

教導那些在我們之下的人如何服事

與召會事奉有關的第三個難處,就是幾乎沒有人喜歡教別人作事。每個人都寧願自己作。舉例來說,教人開車是一件苦差事。一位駕駛教練無法照著他想要的方式開車,他必須以教導別人開車的方式開車。我們在召會生活裏,該有一些較年輕的人向我們學習。

召會事奉中的三項束縛

因此,在召會事奉裏有三項限制我們的束縛。首先,我們需要在權柄之下;其次,我們需要與別人配搭;第三,我們需要有較年幼者在我們之下,我們必須教導他們。對大多數的基督徒而言,這三件事是令人不愉快的。若一位弟兄被分派要在一場聚會裏當招待,他會思考如何憑自己作招待。他不會想去問另一位弟兄該作甚麼。他會照著自己的想法,就這樣去行動。他也會自己作招待,而不與別人配搭。不僅如此,當他作招待時,他也不想教別人作。他可能認為別人不彀資格服事,並認為他應該自己包辦,因為只有他彀資格。這是人的天性。我們沒有人喜歡在別人之下事奉,與別人一同事奉,或教別人事奉。

有些人會認為,我們若在別人之下事奉,與別人一同事奉,以教導人的方式事奉,就會一事無成。然而,也許就著實際的事務而言,完成的事不多,但對我們這人來說,卻成就了許多事。這種事奉的路會使我們得著再造與變化。主的目的不是要在召會中完成許多實際的事務,而是要我們都藉著配搭得著變化。我們若好好學習這三項功課,就會有身體生活。我們需要實行這幾項—與在我們之上、在我們旁邊、以及在我們之下的人配搭。不然的話,就沒有召會生活。

那些在不同服事中帶領的人需要學習在別人之下事奉,好使他們無論作甚麼,都不會向身體獨立,而會倚靠身體並與身體相聯。當我們在別人之下時,我們就與身體相聯;當我們不在別人之下時,我們就是獨立的。我們必須與身體相聯而事奉。

不僅如此,我們還需要與別人配搭。每個服事組都不該只有一位帶領者,至少要有兩位。主總是差遣祂的門徒兩個兩個的出去。(可六7。)同樣的,那些在不同服事組裏帶領的人也該與另外一、二位一同帶領,好一直得著平衡、調整、規正、約束、限制。當然,與另一個人一同帶領也是一種扶持,但大多數時候那是一個限制。每當兩位弟兄一同服事,頭一位弟兄會覺得另一位弟兄總是在調整他,而第二位弟兄也會覺得頭一位弟兄總是在平衡他。二人都不覺得另一人是幫助或扶持,倒覺得對方是限制和約束。他們甚至可能認為,若是沒有另一位弟兄一同服事就太好了。然而主的主宰將我們與其他人擺在一起。

那些在各項服事組裏帶頭的人也有許多聖徒在他們之下;然而我擔心,許多這些帶頭的人會自己服事,而不顧在他們之下的人。他們可能認為:『這些聖徒不知道要作甚麼。他們不彀資格服事。』他們也許不想教導聖徒。然而服事組領頭的人需要像母親一樣訓練她的孩子。母親洗碗時,可能會讓她的女兒幫忙。即使女兒作得很差,母親仍會許可她幫忙,好使女兒至終能彀學會。我們在召會中應該這樣服事。我們應該一直教導一些較年幼的人,我們應該對他們有耐心。我們不該認為他們不彀格。若是每一個人都像帶領者一樣彀資格,那就不需要這位帶領者了。

要使我們在召會中的事奉興旺,就需要與在我們之上、在我們旁邊、在我們之下的人相聯。我們若沒有學會處理這三種關係,我們在召會中的事奉,至終會因為我們沒有與身體相聯而結束。在身體中與人相聯,就是在這三個方向或方面與人相聯—與在我們之上、在我們旁邊、以及在我們之下的人相聯。我們在各種情形裏,在每個方向上都該正確的與人相聯,因為我們是在實行身體生活,而不是個人生活。

對於我們在身體裏的事奉,這三件事是三個主要難處,也是三個基本原則。若是在我們彼此關係的這三方面有任何一方面出問題,我們就不可能同工。我們在一起時會很客氣,卻是虛假而不真實。我們會因為怕得罪彼此,而不敢互相調整。這是耍政治。一個耍政治的人不是一個合式服事主的人。這樣的人會失去主的同在、膏油塗抹和祝福。許多基督徒工作缺乏衝擊力,原因就在於工人之間耍政治,沒有真實的配搭。若我們對主認真,要我們的工作有衝擊力,就要在彼此關係的這三方面—對於在我們之上、在我們旁邊、以及在我們之下的人—都是對的。這樣我們會學習治死我們天然的生命,破碎我們魂的元素,並將我們的己擺在一邊。只要有一點己留下,我們就無法在身體裏維持與別人正確的關係。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在這三方面與別人相聯是怎麼回事。軍隊裏的男女都要一直在權柄之下。他們沒有選擇或自由照著自己的方式作事。他們總是必須照著別人的命令與吩咐作事。不僅如此,他們總是必須與別人共事,並與在他們之下的人共事。這些規則和原則不是人設立的,乃是神自己在祂的主宰裏所設立的。沒有這一切規則,就沒有甚麼能彀存在。若不遵守這些規則,連政府都無法存在。今天在基督的身體裏,原則是一樣的。我們作為身體的肢體,必須遵守這一切規則,否則就沒有身體。我們可以談論身體,但不會有身體的實際。

美國是很好的例子。美國雖然是一個自由的民主國家,卻是在許多規則之下運作。這個國家有許多法律;因此,它不是無法治的,而是有良好的次序。同樣的,我們的身體每天都遵守一些規則,每當這些規則受到破壞,身體就會生病。疾病是我們違背某些規則和原則的結果。將近二千年來,基督身體的規則和原則一直受到破壞,幾乎沒有人遵守身體的規則。這就是雖然有許多關於身體生活的書籍、文章、單張和信息,卻沒有實際身體生活的原因。沒有人願意持守身體的原則。許多基督徒愛主,讀主的話,甚至也從主的話接受一些光。他們可能說到身體,甚至期望身體的生活、身體的職事、身體的彰顯。然而,若不持守身體的規則,就不可能有身體生活。

我們當然不贊同組織,我們乃是為著基督身體這活的生機體。一張椅子僅僅是無生命的組織,但我們的身體是活的生機體。然而,甚至在我們的身體這樣的生機體裏,每個肢體都是在別的肢體之下、旁邊或之上。當我們身體的一切規則維持住,身體就會強壯、活潑、並且有用。基督的身體也是如此。

我在過去三十五年裏看見許多例子,人宣稱自己是在身體裏,卻破壞身體的規則。他們宣稱自己是主的同工,召會裏的弟兄,身體的肢體,卻破壞了規則,製造許多難處,使身體生病。他們也許是真正的肢體,卻是破壞規則的肢體,這樣的肢體使身體生病。

在召會事奉裏,作事的方法是次要的。首要的乃是,我們要認識並持守身體所有的原則。召會事奉不在於成功完成一些任務,而是在於我們這個人得著變化、更新和成熟。換句話說,最重要的不是關心服事的方法,而是顧到我們的光景如何,以及我們認識並持守身體的規則和原則有多少。

召會事奉是最暴露人的地方。在召會事奉裏,沒有人能躲藏。你若是想要被暴露,就要在召會裏事奉;但你若想要隱藏自己,就與召會的事奉保持距離,因為召會的事奉是一座祭壇。它試驗並暴露我們。

我們感謝主,祂賜給我們過身體生活的渴慕,但我們需要領悟,我們仍有許多事需要學習。我們不該認為,我們可以僅僅藉著聽信息就學會這些事。我們當然需要信息,因為若沒有信息,我們的學習會非常緩慢。信息使我們不浪費時間和力氣,幫助我們進展的快一點。然而,信息雖有幫助,真正的學習卻是在召會生活裏得著的。我不是在神學院裏學到本篇信息所說的一切,我乃是在召會生活裏學到這些。沒有召會生活,甚麼都學不到。我從信息裏得著幫助,但我真正的學習來自我在召會生活裏的經歷。

今天許多基督徒閱讀並珍賞倪柝聲弟兄所著的『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然而這本書只是將我們引到生命的事,並幫助我們認識在基督裏的生命。但是,這生命至終必須引我們到召會生活。從這本書裏得著幫助的人若想要實行召會生活,就會領悟他們還有許多要學習。因此,我們若正確的實行召會生活,並被建造在一起,我們的見證會成為模型,成為許多人極大的幫助。我們需要領悟,要實行身體生活,我們有許多功課要學,要花許多時間來學。我們無法只讀幾本書就認識身體生活,並說,『讓我們一起來實行身體生活。每當有兩三個人聚集在主的名裏,那就是召會。』我們都需要為著主的路和主的工作,謙卑並向主忠信,好使主能藉著我們完成祂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