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關於生命、真理、和基督元首身分的當前負擔

禱告:主,為著你豐富的憐憫和保守的恩典,我們感謝你。潔淨我們的失敗和罪。保守我們向著你敞開,賜給我們清明的心思,並拯救我們,不叫我們失去你的恩典。我們等候你活的話,活的啟示。賜給我們透明的交通,除去任何的糢糊。主,我們信靠你。求你從我們裏面光照我們;賜給我們清潔、潔淨、透亮、無虧的良心。主,我們正為你的國度和恢復爭戰,但我們無法憑自己爭戰;我們需要你來爭戰。這不是與血肉之人爭戰,乃是與黑暗的世界掌權者爭戰。我們隱藏在你裏面。主,用你得勝的寶血在各方面遮蓋我們。為著你的得勝,我們感謝你。求你帶我們進入你面光中,賜給我們你即時的說話。為著眾召會、你活的話、天上的異象、以及清明的天空和敞開的天,我們感謝你。主,感謝你已將自己向我們敞開。你的話向我們是敞開的,我們的心是敞開的,眾召會是敞開的,環境也是敞開的。感謝你,使我們中間每一件事在你的光中都是透亮的,毫無黑暗、糢糊或遮蔽。

憑著話和靈,顧到生命並住在基督裏

已過二十世紀,成千成萬的基督徒和他們的工作沒有使主滿足。主已給我們看見,惟有生命的路能滿足祂。我們必須儆醒,對於我們的實行和主的渴望,不可疏忽或遲鈍。我們主要的負擔不是為著擴增和擴展作工;反之,我們主要的負擔該是生命。我們該尋求經歷生命,使我們能供應主的恢復。若是缺少生命,主的恢復就會偏離。我們這些帶領者,必須照著我們在聚會裏所供應的而活。否則,我們就如同餐館掛一種食物的廣告,實際上卻供應別的東西。

按照約翰十五章,神宇宙的經綸和神聖的渴望,乃是要我們這些基督的枝子活祂、生長祂並產生祂。(1,5。)因此,我們需要看見如何實際的活在基督這葡萄樹裏,並住在祂裏面。(4,6~7。)我們住在葡萄樹裏有兩個憑藉,就是話和靈。話和靈就像將電傳輸到房屋裏的兩條電線;基督像電一樣真實而有大能,卻又看不見且奧祕。因此,祂賜給我們話和靈,好將祂自己具體化並傳輸給我們。每當我們以正確的靈和心摸著話和靈,我們就接觸並得著基督。我們需要幫助聖徒每天以禱告的方式來到話跟前,使他們在屬靈上喫,並按時查讀及研讀主的話。我們用靈摸著那靈,而我們靈的主要部分和入口乃是良心。我們若不對付良心,就無法將任何東西接受到我們靈裏。神的經綸是基督這葡萄樹,而話和靈乃是我們接觸、住在、有分於、並吸取這葡萄樹一切豐富的兩個憑藉。

最近在一次信息之後,一位年輕姊妹對我說,『有人說,我們不該參加體育活動,但另有人說,不參加體育活動乃是宗教。我們該怎麼辦?』我回答說,因著別人怎麼說而決定不參加體育活動,那是宗教;但因著別人怎麼說而決定參加體育活動,也是宗教。我們所作的任何事若沒有基督,都是宗教。有些聖徒接受了許多既複雜又混亂的觀念。肉身的生命雖然是奧祕的,不可能完全解釋或說明,但藉著喫、喝、睡眠、和呼吸而經歷生命,乃是簡單的。按照這原則,我們需要放下在我們基督徒生活中的任何觀念和辦法,只簡單的經歷生命。

我們若沒有主而決定是否到甚麼地方去,就是頂替主。我們既然不是主,就沒有權利或地位作任何決定。憑我們自己作決定,乃是侮辱祂為主的身分。最重要的不是我們去不去甚麼地方,乃在於我們是否讓主作決定。我們需要禱告:『主,我以你為主。我不知道別的,只知道活你、生長你並產生你。我是否去 ,由你作決定。』我們在任何情境裏都需要這樣與主是一。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他出去了,還不知道往那裏去。(來十一8。)他一步一步仰望主的引導。我們不該憑自己作決定,乃需要留在主的面光中,並跟隨祂即時的引導。意見、觀念和辦法都是宗教的元素,侮辱了基督的為主身分。

宗教造成屬靈的死亡。如今我們只管接觸主這葡萄樹,並住在祂裏面;這是極大的釋放。住在祂裏面的路,乃是藉著話和靈。我們該向主承諾,每天早晨至少花十分鐘禱告主的話,作為我們屬靈的喫,並且每天花三十分鐘讀主的話。

實行真理並尊重基督的元首身分

主恢復中的召會乃是按照真理、以基督為生命建造的,並且是基於真正的一。召會不是以觀念或辦法建造的,乃是惟獨以基督作生命建造的。一個觀念是對或錯,根本算不得甚麼,因為那不是基督,也不能建造召會。生命乃是用以建造召會的材料,而真正的一乃是召會站住的立場;召會也必須按照真理建造。一個國家若不是照著憲法設立或建立,就不會強大。就著這一面的意義,真理乃是召會的『憲法』。在美國沒有人高過憲法,甚至總統也不能例外。每件事必須照著憲法而行,並受憲法的核對。美國是個強國,因為對事情最終的判定不是由任何人的觀念、意見、或偏好來決定,乃是由憲法決定。一些不是這樣照著憲法而建立的國家就是積弱的。照樣,惟有不照著任何人的觀念,乃是照著真理,就是照著天上的『憲法』建造召會,我們纔能有剛強的召會。凡我們在召會中所作的,必須有真理來核對。

建造召會的一個重要真理,乃是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若對基督的元首權柄不清楚,就不能正確的建造召會。基督元首權柄的真理,乃是建造召會基本且最厲害的試驗。基督元首的權柄是在祂的升天裏建立的。作為神,主一直是主;(路一43,約十一21,二十28;)但作為人,祂是在復活裏將祂的人性帶進神裏面之後,纔在祂的升天裏被立為主。(徒二36。)在新約時期以前,基督作為神,只有神性而沒有人性。在釘十字架完成救贖,並在復活裏征服了死之後,祂就作為人被高舉到天上,被立為萬有的頭和各人的頭。(弗一20~22,林前十一3。)

因著基督的元首權柄是在新約裏,在祂升天時纔完成的,所以在舊約時期,神的百姓有王作獨一的領導。然而,自從新約經綸進來,神子民中間的元首權柄總是複數的。羅馬天主教教導說,彼得是基督獨一的代表,但彼得只是十二使徒之一。甚至彼得在五旬節帶頭時,也是『同十一位使徒』站起來。(徒二14。)這個複數,意思是說,彼得不是惟一的領導。在舊約時期,許多像大衛這樣的君王是惟一的領導;但在新約的經綸裏,獨一的領導屬於基督。因此,在工作中使徒總是複數的,在每個地方召會中長老也是複數的。

神不容許眾地方召會有不同的地位,或組織成一個單位,因為這侮辱了基督獨一的元首身分;甚至工作的區域也不是組織的結合在一起。彼得在猶太區域工作,而保羅在外邦世界工作;這維持了複數的原則,並防止任何個人成為獨一的帶領人。

在馬太二十三章八節,主告訴祂的門徒:『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十節說,『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這意思是,我們只有一位領導;領導職任和元首身分都只該歸屬於基督。

羅馬天主教錯誤的以為彼得是獨一的領導。在五旬節那天,彼得帶頭,但他領頭的身分不是職位性、永久性、或組織上的。在四福音和使徒行傳中記載使徒的名字時,彼得的名字總是列在第一;但加拉太二章九節把雅各的名字列為第一。這改變的原因,在上下文中可以找到。在五旬節那天,彼得放膽為著主的權益,但在加拉太二章他退縮了。十二節說,『從雅各那裏來的幾個人,未到以先,他慣常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開始退去,隔離自己。』這違反了福音的真理。(14。)為這緣故,保羅『當面抵擋他』。(11。)彼得在保羅之前成為使徒,但保羅為著福音真理的緣故,有膽量責備他。換句話說,保羅持守了真理的『憲法』。當彼得違反了真理,保羅沒有保持靜默,乃是為真理辯護。那時彼得不再是領頭的。這轉變指明,在神子民中間,新約的領頭身分不是永久性或職位性的。

新約中的領頭身分是按照各人當前屬靈的度量。在五旬節那天,彼得自然而然的帶頭,因為他有最高的屬靈度量。然而,在加拉太二章彼得的度量減少了。因此,在九節雅各列為第一。

行傳十五章的記載揭示同樣的原則。在十五章有一個會議,要對付割禮的問題,因為關於這真理有些不確定。首先,彼得說話,然後巴拿巴和保羅說話。(7~12。)十三節說,『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們,請聽我說。』因此,雅各最後說話。在十九節,他說,『所以我判斷,不可難為那轉向神的外邦人。』雅各下了定論,指明那時照著各人屬靈的度量,乃是他而不是彼得帶頭。這很強的證明,在新約裏沒有永久的領頭身分。

在一個地方的長老中間,一人可能在某一時間帶頭,但後來可能是另外一個人。再者,一位弟兄若在某方面有較大的度量,就會在那方面帶頭。別人根據自己的度量,應當在別方面帶頭。這維持了沒有獨一領頭身分的原則。在眾長老中間建立確定、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頭者是錯誤的;這侮辱了基督的元首身分。我們尊重基督是獨一的頭,而有複數的長老,在長老們中間沒有職位性或永久性的帶領人。這使元首的身分得以單單、完全、並獨特的保留給基督。父神不許可任何人干犯基督元首的身分。

在新約裏沒有職位性或永久性的帶領人,這也由巴拿巴和掃羅的事例得著證實。巴拿巴先蒙主呼召,甚至把掃羅(後來成為保羅)帶進工作。(徒九27,十一25~26。)行傳十三章二節說,『聖靈說,要為我分別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這時,在神聖的記載中,巴拿巴列為首。然而,在他們的行程中,當有了需要時,保羅開始照著他的度量帶頭。(9,13,16,46,50。)這顯示使徒們中間的領頭身分不是職位性、永久性、或組織上的,乃是在於各人當前屬靈的度量。在一個情況中誰有較多的屬靈度量,誰就該在其中帶頭。

在神子民的新約領導裏,沒有人為的頭。這保守了元首身分單單為著基督。我們有帶領人,但我們不該認為任何人是頭。肉身的身體上有許多的肢體,但只有一個頭。然而,我們的觀念可能是有許多『小頭』(subheads)或階級,就如肩膀是手臂的頭,手臂是手的頭。這不合乎真理,不該進到我們的實行裏。肩膀不是頭。醫學證實頭直接發命令給肩膀,也直接發命令給手臂和手。所有的肢體,不管它們在身體裏的大小、位置或功用,都直接從頭接受命令。沒有一個肢體能代表頭向另一個肢體發號施令。任何弟兄若像主一樣告訴別的聖徒該作甚麼,就是侮辱基督的元首身分。

林前十二章二十八節說,『神在召會中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申言者,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醫病的,幫助的,治理的。』『幫助的』是指執事的服事,『治理的』是指長老的功用。在這一節裏,保羅把長老的功用列在執事的服事之後,也許是為了表明這些事並非聯於階級。在信徒中間為大的乃是僕役。(太二三11。)他們為大,但不屬甚麼階級,至多也許是僕役階級。彼前五章三節勸長老:『也不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的產業,乃是作群羊的榜樣。』長老不是作主,乃是作榜樣。在召會裏,沒有人根據自己的功用而有任何階級。這原因乃是要保留元首的身分惟獨歸於基督。

在眾地方召會或工作中,組織會導致階級,這侮辱了基督的元首身分。羅馬天主教和更正教都是帶著階級制度的組織,這侮辱了基督的元首身分。我們不可落到同樣的組織裏,在其中基督的元首身分完全被篡奪了。我們必須學習持守我們的『憲法』,其中包括這個真理:就是不該有任何組織、階級、或代表的頭。在基督之外有任何的頭,乃是錯誤的。

當任何新的事物進到主的恢復時,我們必須與真理核對,並持守真理。這樣,我們就會有健康、剛強、並正確的召會生活。林前十四章二十九節說,『至於申言者,可以兩個人或三個人說話,其餘的就當明辨。』我們都需要明辨。我們不該像一個沒有警察的國家。我們要實行真理,就必須明辨。我們的實行或對真理的了解,不該單單根據一個人所講說的。彼得照著他從父領受的天上異象說話,不久後他的說話卻與撒但是一。(太十六16~17,22~23。)我們對聚會中所聽見的話,總是需要明辨。神的啟示已經在新約裏完成了;因此,我們必須明辨任何人的教訓是否與聖經的真理不同。這會使主的恢復剛強。每一個在主恢復裏的人都該心思清明,清楚的認識真理,使眾人都能明辨別人所說的話,並持守真理。

墮落的基督教完全是在於組織、道理的教訓和恩賜。相對的,在主恢復裏的召會乃是以基督為生命並照著真理建造的;這是新約所啟示建造召會的路。保羅在加拉太二章十四節指責彼得,乃是實行真理的榜樣。當任何人偏離了真理,我們就需要改正他,好持守作為召會憲法的真理。

我們若不顧到生命和真理,無論我們作甚麼都是徒然的。一個召會若不是以生命並照著真理而建造,就不能走得遠。只顧到聚會表面的享受,就像是大學生花時間玩樂,結果到了學年結束時得不到學位一樣。我們必須天天顧到生命和真理,好使我們的召會生活有意義。一個地方召會裏的聖徒若轉向生命,並學習真理,幾年之內那裏就會有一些穩固的東西產生。不僅眾聖徒每早晨該花十分鐘禱告主的話,並每天花半小時讀主的話,也該有一些年輕人渴望成為有用的,每天至少一小時,仔細學習主的話。這種研讀包括使用參考書,就如希臘文字典、聖經彙編、和解經的著作。

問答

問:帶領一些弟兄為召會負起責任,最好的路是甚麼?

答:無論我們的背景是甚麼,在我們的天性裏都有階級組織的觀念。舊約裏的領導職任多少與我們天然的接班觀念相符合。大衛是王,所羅門是繼承他的人。同樣的,以利亞的外衣傳給了以利沙。然而,在新約裏沒有接班的思想。彼得沒有把他的『外衣』傳給保羅。新約廢掉了我們天然的觀念,我們不該照著我們天然的思想應用新約。

一個地方召會開始聚會之初,實際的事務自然而然會在那些最初開始聚集為召會的人手中,不論他們的度量和資格如何。這意思不是說,他們就是長老。過了一段時間,聖徒中間生命長大的情形會顯明出來。這樣,相對較成熟的人就該負起責任帶領。一段時間後,其他人會逐漸得顯明,並該被帶進領導的職分。按照新約,長老們中間沒有不同的地位,並且總是複數的。不同的人可能在不同的時候帶領,那是照著他們屬靈的度量;沒有組織或人為的選擇。

在物質的形體裏有組織,但組織不是主要的觀念。一個生機體的各部分不是由人工安排的,乃是有其等次而長在一起。相反的,桌子完全是組織的結構。物質的形體若是由人工湊合在一起,就是一個無生命的組織,即使它可能外表看來與活的身體有同樣的安排。所不同的在於活的身體上所有的建立或安排,不是憑組織,乃是憑生命裏的長大。外人看見我們有些人在召會裏料理實際的事務,可能以為我們使用組織。然而,那些這樣盡功用的人,不是藉由人手憑人工選擇或安排的。反之,他們是一個生機身體的活肢體,照著生命在盡功用。

我們必須學習不憑我們的手選擇甚麼人,乃要禱告並考慮聖徒在生命裏的長大;長大就是生命的顯明。我們要持定真理,就必須不讓任何人選擇、組織、高抬或貶抑別人,以達到自私的目的。每個肢體該照著他在身體裏真正的地位,以及在生命裏的長大而盡功用。我們需要因自己在生命裏的長大而有眼光,能鑑別這些事。人的選擇是分裂的,並且製造麻煩。我們必須學習讓基督在聖徒裏面長大並得顯明;要謹慎並警覺,避免有任何的組織。然而,召會作為活的生機體,會有生機的等次或安排。

當主在地上時,祂所作的不是組織的,乃是生機的,滿了生命。小孩的出生和製作一件家具,其間的差別太大了。照著組織的辦法和人的偏好,而在基督徒工作中挑選人居於不同的地位,乃是對基督元首身分的侮辱。若有人想要稱義這事,說主也選擇祂的門徒,那就含示他們自認為與主有同樣的地位和身分。主升天以後,在使徒行傳和書信裏,都沒有人為的選擇。使徒們從未像主呼召祂的門徒一樣,選擇或挑選人。然而,墮落逐漸進到召會裏。人為的選擇和階級制度乃是照著尼哥拉黨的教訓。(啟二6,15。)我們在諸如愛人等事上可以跟隨主的榜樣,因為這並不侮辱祂的為主身分;然而,在祂為主和被高舉之元首的身分上,我們不能倣效祂。

問:有些人稱義在眾召會中間教導不同的事,指出在行傳一章十七節和二十五節的這職事,乃是指所有使徒們的團體職事。我們該怎樣回覆這種論調?

答:眾使徒都傳揚並教導同樣的事。四福音看起來不同,但實際上乃是陳明同一位基督的不同方面。保羅傳講的方式不同於彼得,但二者都教導基督與召會。保羅的職事加強了彼得的職事,彼得的職事加強了保羅的職事。保羅在加拉太二章指責彼得,乃是對彼得職事的幫助。否則,彼得的職事就會偏差;保羅恢復了彼得的職事。彼得推薦、印證、並珍賞保羅的職事。(彼後三15~16。)他們在神的經綸中乃是一。從這觀點看,整個新約乃是一個職事。照樣,在主恢復裏的許多弟兄都有職事,但我們所有的職事乃是一個職事,因為我們都說一樣的話—基督與召會。雖然我們可能從不同的角度陳明真理,但我們都說一樣的話。這就是那職事。

在舊約時期,任何時候都只有一個人為神說話,就如挪亞、亞伯拉罕、摩西、大衛和以利亞。這些人在時間上並沒有重疊。這是舊約那一種職事。然而,在新約裏,彼得、約翰和保羅同時盡職,彼此沒有衝突。因此,我們不該有一種觀念,以為在職事裏有接班。雖然新約裏有許多職事,但希伯來一章一至二節說,『神既在古時,藉著眾申言者,多分多方向列祖說話,就在這末後的日子,在子裏向我們說話;神已立祂作承受萬有者。』神在古時,多分多方的說話;然而,在新約裏,雖然有許多使徒,但神只在子裏說話。按照這原則,我們的說話若是正確,就不是我們的說話,乃是子的說話。彼得的說話和保羅的說話,以及路德馬丁(Martin Luther)的說話和倪弟兄的說話,都是子的說話。在神眼裏,只有一個職事,一個說話。今天在主的恢復裏,雖然有許多弟兄釋放信息,但我們一切的說話都該是子的說話。基督是神所命立的,而我們是基督的肢體。(林前十二12。)因著我們是神所命立者的一部分,我們的說話就必須是祂的說話。

問:在實行並持守真理上,我們如何避免流於無生命、只顧道理的情形?

答:真理不同於道理;真理是神聖的實際。洗腳是道理的教訓和實行,其中沒有神聖的實際。然而,基督的元首身分不是道理,乃是真理。在聖經裏,有許多道理,但也有滿了神聖實際的真理。

問:信仰和真理之間,有甚麼不同?

答:我們需要看見這個不同。客觀的信仰是由真理的某些項目所組成,但不是所有的真理都是信仰的構成成分。那些成為我們信仰構成成分的真理,主要是關於基督的身位和工作,就如祂的神性和人性,以及祂在十字架上救贖的死、復活、升天和再來。這些項目乃是我們所相信之信仰的組成成分。在我們的實行中應用基督的元首身分,乃是真理,但不是信仰的組成成分,因為信仰只是由我們必須相信纔能得救的真理所組成。有些人可能侮辱基督的元首身分,而仍然是得救的。同樣的,基督與召會這極大的奧祕乃是真理,(弗五32,)但這不是構成我們信仰的項目之一。

問:我們如何照著羅馬十四章,實行接納所有的信徒,容忍各種不同,而仍然明辨在召會中的說話?在加拉太二章,保羅為甚麼指責彼得?

答:福音的真理包括猶太與外邦信徒的一。因著彼得違反福音真理的這一部分,使其糢糊不清,保羅就責備他。(11~14,弗二14~16。)教導猶太信徒不該和外邦信徒一同喫飯,不僅違背福音的真理,也造成分裂。我們不能容忍任何與拜偶像、淫亂、或分裂有關的事。僅僅與真理牴觸乃是軟弱,但不是革除的理由。然而,關於分裂,羅馬十六章十七節說,『弟兄們,那些造成分立和絆跌之事,違反你們所學之教訓的人,我懇求你們要留意,並要避開他們。』違反真理,不同於教導錯誤的事而使聖徒分裂。在諸如洗腳這等次要的道理上有所爭論,毫無意義;但用這樣的道理使信徒形成分開的團體,乃是分裂。

問:是否有可能,聖徒因著我們強調保守一的重要,而對新的教訓沒有明辨的習慣?

答:我從來沒有說,聖徒為了保守一而不該明辨。腓立比一章九至十節說,『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在充足的知識並一切的辨識上,多而又多的洋溢,使你們能鑑賞那更美、不同的事,好叫你們純誠無過,直到基督的日子。』腓立比信徒很有愛,但他們的愛需要多而又多的洋溢,不是愚昧的,乃是有充足的知識;不是無知的,乃是有一切的辨識。這辨識應當包括辨識十五至十八節不同的福音傳揚,以及三章二至三節不同的人。『辨識』意為『敏銳的知覺,道德的機智』。因著熱中猶太教之信徒的傳講,有些腓立比的信徒從神的經綸岔了出去。保羅所關切的,是這些腓立比的信徒不要愚昧的愛他們,乃要用一種在充足的知識和敏銳的知覺上洋溢的愛,清明的愛他們。愛不該單獨存在,正如富有情感的女子,必須有清明的丈夫陪同並平衡;我們的愛必須由我們清明的辨識所平衡並核對。除了林前十四章二十九節解釋了明辨的原則之外,我們還有保羅因為彼得『不按福音的真理正直而行』,就當面抵擋他的剛強榜樣。(加二14。)我們可能以為禱告就彀了,但主說,『要儆醒禱告。』(太二六41,可十四38。)我們若不儆醒禱告,就會受欺騙。多年來的經歷教導我儆醒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