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基督的元首權柄

讀經:

以弗所書一章二十二節,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三節,十二章二十八節,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二十三章八節,十節,彼得前書五章三節,希伯來書十三章十七節。

基督作為人,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並擊敗神的仇敵之後,彀資格被立為萬有的頭

基督的元首權柄在舊約時還不完全,因為祂尚未成為人。祂只是神,不彀資格成為元首。在基督被立為萬有的頭之前,祂必須作為人來成就兩件事。首先,神需要一個人來完成祂永遠的定旨,就是要人與神是一,使祂得彰顯。基督不是作神子來完成神永遠的定旨,乃是作人子來完成,因為神的定旨是關乎人性。

此外,神也需要一個人擊敗撒但;撒但被神創造為天使長,卻背叛而成為神的仇敵。神這創造者絕不會降低自己來對付祂造物中的一個。因此,祂需要另一個造物,就是人,來對付祂的仇敵。當基督來時,魔鬼知道基督是神的兒子作為人子而來,要傷蛇的頭。(創三15。)因此,當魔鬼試誘主時,他盡全力要使主離開祂作為人的地位,對祂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就叫這些石頭變成餅罷。』(太四3。)主回答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4。)祂沒有離開祂作為人的地位。基督乃是作為人,來對付撒但。希伯來二章十四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有分於血肉之體,為要藉著死,廢除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因此,基督作為人,成就了兩件事:祂完成了神永遠的定旨,並且擊敗了神的仇敵。基督成就了這兩件事,就有資格作頭。

按照行傳二章三十六節,在基督的升天裏,神使祂正式就職為元首。基督藉著祂的成為肉體和釘十字架,成就了神永遠的定旨並擊敗了神的仇敵之後,祂復活並升到諸天之上。在祂的升天裏,神使祂向著召會作萬有的頭。(弗一22。)因為基督作為一個人,完成了神永遠的定旨並擊敗了神的仇敵,所以祂完全彀資格作萬有的頭。今天祂作為登寶座的元首,仍然是人。

需要在我們生活的每一面實行基督的元首權柄

基督的元首權柄對我們不該只是道理。保羅在林前十一章三節說,『我且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想到基督是我們的頭。如果我們不以基督為我們的頭,己就會成為我們的頭。儘管有些基督徒認為基督是他們的生命,但少有人以基督為他們的頭。然而,我們若不領悟基督是我們的頭,並實行基督的元首權柄,就很難以祂為我們的生命。基督的元首權柄是很緊要的事,影響我們的個人生活、家庭生活、日常生活和召會生活。要將我們生活的各方面都完全調整得正確、正常,就必須看見基督是我們的頭,並且實行基督的元首權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許多機會實行基督的元首權柄。交通是很美妙的,但我們常在我們的交通中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假定有一位青年弟兄和另一位弟兄交通到他該去那裏求學。大部分的時候,當一位聖徒來和一位弟兄交通時,這位弟兄會立刻開始發表他的意見。這種交談並非交通,僅僅是屬世的交談。弟兄們在這種情況中,需要了解他們沒有一位是元首,只有基督是獨一的元首。他們應該以一種尊重基督元首權柄的方式交通。不論我們交通甚麼事,都需要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給祂完全的尊榮。

天使和鬼都在注意觀看我們是否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可惜的是,在我們考量任何事時,通常都沒有認定基督是我們的元首。我們開始考慮任何事之前,首先需要認定基督的元首權柄。倘若有兩位在談事情的弟兄蒙了光照,看見基督的元首權柄,他們的談話就不會是屬世的,而會是屬天的,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發起交通的這位弟兄應該說,『弟兄,我們需要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考量這事。』只要這一句話,就會改變整個交通。沒有弟兄敢作決定,因為兩位弟兄都領悟,他們沒有一人是元首。基督既是他們的元首,就沒有一位弟兄有權作決定,甚至題議任何事。我們若蒙光照,就會為我們不尊重我們元首的那一切事而悔改。

已婚的姊妹可能在道理上認識丈夫是頭。然而,她若真蒙光照,看見丈夫是她的頭,當她的兒子問她如何決定某事時,她就會在作任何回答之前先轉向丈夫。這指明她尊重丈夫作頭的權柄。相反的,倘若這姊妹還未問過丈夫就回答,就是不尊重丈夫作頭的權柄,因為這就如她沒有頭一樣。作妻子的可能沒有問過丈夫就考量,甚至決定許多事;同樣的,我們在日常生活裏,也常常不尊重基督作我們的頭。我們需要悔改,禱告說,『主,赦免我。這些年來我一直不尊重你的元首權柄。我一直以不承認你作我的頭的方式在生活。』

當一位弟兄來找我們交通時,我們若向他題議甚麼,就是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沒有地位告訴另一位弟兄去作甚麼,因為我們不是頭。如果我們敢告訴一位弟兄作甚麼,這指明我們不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若領悟主是這位弟兄獨一的頭,我們就只會幫助他領悟基督的元首權柄,而不會膽敢題議或決定任何事;我們只有負擔幫助他領悟主是他的頭。我們作任何事,需要領悟我們不是自己的頭,也沒有任何其他聖徒是我們的頭。只有基督是我們的頭。

我們交通時,需要幫助彼此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在一種情形中作出正確的決定還是次要的,認識基督的元首權柄纔是主要的。我們一旦清楚主是我們的頭,並且尊重祂的元首權柄,我們就豫備好可以認識祂的旨意,因為我們已經給祂正確、必要的地位。當我們尋求要認識主的旨意時,常沒有給祂正確的地位。因此,我們可能禱告很久,卻仍不知道我們該作甚麼。主必須在頭的地位,纔能使我們清楚。基督是頭,但我們不承認祂或不尊重祂作頭時,就沒有給祂這樣的地位。我們尊重基督作我們的頭時,就給祂作頭的地位,我們也就有正確的地位來學知祂的旨意。在家庭、學校或企業裏,父親、校長、或老闆必須等到他們與其他人都在正確的地位上,纔能下命令。我們在日常生活裏,大都不在正確的地位上,因為我們沒有領悟基督是我們的頭。姊妹無法認識丈夫是她的頭,除非她將自己擺在正確的地位上,以基督作她的頭。如果她沒有以基督作她的頭,就無法在正確的地位上作正確的妻子。以基督作我們的頭是非常緊要的。

惟有當我們以基督為我們的頭時,我們纔有正確的地位,在神的同在中。地位是一件緊要的事。我們的肉眼能見到甚麼,取決於我們身體的位置。無論我們多努力要看某樣東西,如果我們的位置錯誤,就無法看見。同樣的,如果我們的地位不在基督的元首權柄之下,再多的禱告也不會使我們認識神的旨意。我們若仔細思考我們的經歷,就會發覺我們極少承認基督作我們的頭。本篇信息的負擔是要我們看見,在基督能成為我們的生命、人位、實際和道路之前,祂必須先是我們的頭。我們缺少對基督的經歷,就是因為我們的地位不對,而這是由於我們沒有尊基督為我們的頭。

我們需要蒙光照,看見多年來我們的地位都不對。我們在神面前沒有正確的地位,因為我們沒有明白或尊基督為我們的頭。我們要改變地位,需要看見我們的短缺,並向主宣告說,我們承認並以祂為我們的頭。這不僅會改變我們的地位,更會改變我們對許多事的觀念。我們若有這樣的地位,承認基督是我們的頭,我們就是在實行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若在日常生活中實行基督的元首權柄,就會承認主是元首,承認我們沒有地位或權利作決定,甚或題議任何事。我們會認識自己是在元首基督之下,這就是尊重並實行祂的元首權柄。

假定一位服事的弟兄邀請我們同他去訪問另一個地方。我們若立刻作決定,就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權柄。然而,我們若實行基督的元首權柄,就會立刻回答說,『弟兄,我需要問主。』這就是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我們若沒有與主確認過就作決定,就是僭取元首權柄,並且侮辱基督的元首權柄。

我們若清楚基督是我們的頭,就會看見我們沒有權利作任何決定,甚至買一雙鞋子也不行。我們若看見基督是我們的頭,就會喪失所有的權利。基督作頭,意思是我們不是頭;我們不過是在基督之下的人。主若引導我們買一雙鞋子,我們就買。如果祂沒有說要買鞋子,我們就不買。這不僅僅是順從,更是尊重基督的元首權柄。主決定我們是否該買一雙鞋子,祂也選擇樣式和顏色。就某一面說,這可能攪擾我們;但因著我們是父所豫定的,所以只有當我們受基督元首權柄的約束時,我們纔真覺得快樂。基督徒的生活是一種超凡的生活。我們越受約束,就越快樂。我們需要願意受約束。我們不該為自己或別人作任何決定。我們需要讓基督為我們作每一個決定。我們若受祂的決定約束,就會是最快樂的人。

經歷基督的第一步乃是承認祂作我們的頭。當我們以基督為我們的頭,祂就會作每一個決定。當我們以祂為我們的頭,經歷基督就容易了。如果我們不僅在道理上,更在經歷上完全在祂的元首權柄之下,並且願意喪失一切權利,在每一件事上接受祂的決定,我們就會開始經歷基督。

基督是召會中獨一的領頭者

召會中獨一的領頭者是基督。假定有人問我們說,我們召會的領頭者是誰,我們若說基督是領頭者,這人可能不懂或不接受我們的答案。他可能再問:『你們召會中領頭的是那一位男士、女士,或那一組人?』我們需要很強的回答,在主的恢復中,我們沒有基督以外的領頭者。我們應該帶這樣詢問的人讀馬太二十三章,八節說,『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十節說,『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我們都是弟兄,只有一位領頭者—基督。我們可以解釋說,『按照聖經,今天神的百姓中間只有一位領頭者—耶穌基督。不該有其他的領頭者。因此,我們召會中沒有任何其他的領頭者。』

有些人可能會問:『長老不是領頭人麼?』我們除了向他們指出二十三章八節和十節之外,也該題到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按照這些經文中的原則,長老不是主,而是奴僕。此外,彼前五章三節是對長老說的話:『也不是作主轄管所委託你們的產業,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只有一位主—基督。長老不該作主,而該作榜樣。

世俗社會中的組織,是由某些如總裁、主席、或執行長的人領導。當這樣一個組織的領袖看見洗手間不乾淨時,他會下令給他的祕書,祕書會吩咐工友清理洗手間。然而在召會生活中,沒有祕書或工友;長老也不是領袖。因此,當長老們看見一個需要,他們不是發號施令,反該率先作榜樣。其餘的聖徒就該跟隨長老的榜樣。長老不是發號施令的領袖,而是率先作榜樣的先鋒。倘若他們這樣盡功用,其他的聖徒跟隨,結果就有一個健康的召會生活。認為長老高於別人,或長老是主、是領袖,乃是屬世的觀念。倘若長老是世俗意義中所謂的領袖,他們對基督的元首權柄就成了侮辱。

有人可能擔心這種教訓會帶進背叛。因此,我們也需要指出希伯來十三章十七節所說的:『你們要信從那些帶領你們的,且要服從。』召會生活該滿了順從,但不是順從一種屬人的領頭職分。這很難解釋,因為我們的領會已經被屬世的組織破壞了。召會中的長老職分完全是另一種領頭職分,是屬世的人無法領會的。我們不該用我們天然的思想,試著要領會長老職分。羅馬十二章二節說,我們的心思需要得更新。甚至在領會長老職分這件事上,我們的心思也該得更新。作領袖和領頭率先,二者之間有所不同。長老不是領袖,而是率先的人。主耶穌纔是領頭者,長老們乃是率先的人。

一面來說,長老不是領袖,而是榜樣,不是轄管的人,而是那些率先作事的人。另一面來說,眾聖徒應該跟隨長老的榜樣,並順從他們。一個正確的召會生活是滿了順從,卻沒有屬人的領頭職分。領頭職分僅僅是主的。我們眾人都在一個領頭職分之下;我們尊敬基督獨一的領頭職分。長老不是領袖,只是帶領的人,在一切事上率先作榜樣。其餘的聖徒應該跟隨並順從長老。

在舊約,神命定祂的百姓中,一個時間只有一位王,就如大衛和之後的所羅門。然而在新約裏,總是有幾位使徒和幾位長老,絕不會只有一位。這很有意義。此外,在使徒們和長老們中間,帶領的並非總是同一位。羅馬天主教一般相信,彼得在使徒們中間一直是為首的。然而這並不正確,因為在行傳十五章,眾使徒和眾長老中間帶領的乃是雅各,而非彼得。(5~13。)

因著彼得在五旬節那天的放膽,所以他在那時是帶領的。(二14。)然而加拉太二章九節將雅各列在彼得之前。接下來的經文啟示,這是因為彼得變得軟弱。十二節說,彼得慣常和外邦信徒喫飯,但當猶太信徒來到安提阿時,他就退去,不和外邦人一同喫飯。彼得在行傳十章已經從神領受了異象,看見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再沒有不同,但他沒有持守這個異象。因為彼得變得軟弱,所以雅各開始帶領。

加拉太二章十二節說,『因為從雅各那裏來的幾個人,未到以先。』這節用『從雅各那裏來』這辭,意思是『從耶路撒冷來』,這指明雅各是帶領的。行傳二十一章十八節也證明,至終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們中間,帶領的人是雅各,不是彼得。彼得失去他領頭使徒的地位,這證明使徒和長老們中間沒有職位性或永久性的領頭人。在十三章二節,聖靈說,『要為我分別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在這裏,巴拿巴先被題起。然而,在他們的旅程中,保羅開始帶領。(9,13,16。)這再次證明,使徒們中間沒有永久性或職位性的領頭職分。這事乃是取決於當時的屬靈分量。

使徒和長老是複數的,這指明在新約裏,神是將元首權柄絕對的保留給基督。這意思是說,召會中沒有固定、職位性、永久性、或組織上的領頭職分。使徒和長老中間由誰帶領,取決於當時的屬靈分量。因為彼得在五旬節那天有最高的分量,所以他在那時那地是領頭人。然而在十五章,使徒們和長老們舉行會議時,在彼得和保羅說話之後,是雅各作了最後的決定,因為那時雅各有最高的屬靈分量。

假定一地有四位長老。一位長老可能在某一方面有最重的分量。因此,他在那一方面帶領。然而,若是另一位弟兄在另一方面有更重的分量,那位弟兄就在那一方面成為領頭者。這種安排啟示了神在祂新約經綸中的智慧,要將領頭職分和元首權柄單單、絕對的保留給基督。按照神的經綸,祂的子民中間沒有職位性、永久性、固定、或組織上的領頭職分。

保羅在林前十二章二十八節列舉召會中的各種功用,其中他先題到幫助的,然後纔是治理的。幫助是執事的服事,治理是長老的功用。保羅所用的次序不是照著我們天然的觀念,使長老高於執事。保羅可能刻意將執事的幫助置於長老的治理之前,為要指明召會中的功用之間沒有等級。

基督是召會中獨一的領頭者。長老是率先設立榜樣的人。此外,我們若以基督為我們的頭,就必定會順從帶領我們的人。不以基督為頭的妻子,絕不能順從她的丈夫。在我們家中的元首權柄不該是丈夫。我是作丈夫的,但我在家中絕不自居為頭。反之,我總是說,『主,你是頭。你不僅是我妻子的頭,更是我的頭。』因為我的妻子也以基督為她的頭,所以我們的家滿了順從和服從。

在今天的許多基督徒中間,對長老職分有一種屬世、天然的觀念。他們認為長老職分就如君王職分。有些基督徒甚至誤用倪弟兄所著『權柄與順服』一書,來自立為王,要其他的信徒作他們的臣民。這完全是醜陋的。召會中的長老職分並不是一種領頭職分;而是率先在聖徒們中間設立榜樣。當其他的聖徒都以基督為他們的頭,順從並跟隨長老時,召會就滿了正確的服從和順從,並且有美麗的等次。我們只有一個領頭職分,就是基督的元首權柄,然而召會生活卻滿了順從和服從。

眾使徒、眾長老、或眾召會之間沒有階級制度

尊重基督獨一的元首權柄,保守我們脫離階級制度。在新約裏,使徒和長老們中間沒有職位性、永久性、或獨一的領頭者;這意思是說,沒有階級制度。這個原則也適用於眾地方召會—眾召會都在同樣的水平上。按照神的命定,沒有『總會』這樣的事。眾召會中間也沒有等級。不論一處地方召會有多新或多小,它仍與眾召會在同樣的水平上。在第一世紀時,有些人認為耶路撒冷是總會。這可能是神差遣提多手下的羅馬軍隊毀滅耶路撒冷的部分原因。我們不該認為任何地方召會高於其他的地方召會。為了防止神的百姓墮落到階級制度裏,祂不許有總會。

我們不該認為任何召會是總會,同樣的,我們也不該認為任何人是主恢復的領袖。我不是領袖;我只是基督的奴僕,將神的話供應給祂的百姓。在我自己裏面,我沒有任何權柄。我說話中的任何權柄,都來自於神的話。我們說到真理的要點時,不該說,『某某弟兄說。』反之,我們應該分辨甚麼是根據聖經的,而說,『聖經說。』在主的恢復中,我們沒有任何領袖。這防止階級制度進來。倘若眾聖徒都認識並實行真理,就沒有人有自由宣稱自己是主恢復中的領袖。我們需要學習並實行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