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經歷生命的路

讀經: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二十六節,腓立比書二章十三節,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上,約翰一書二章二十七節,羅馬書八章二節,六節。

我們看過生命是甚麼,真正生命的經歷是甚麼,以及生命的第一個經歷就是重生。在本章裏,我們要來看如何經歷生命。藉著生命的第一個經歷,我們得著神聖的生命。現今我們得著生命以後,就需要一直經歷生命。要經歷、享受、並應用我們所得著的生命,正確的路是非常實際的,但許多親愛的弟兄姊妹沒有恰當、明確的認識這條路。我們要認識如何經歷所得著的生命,就必須領悟,在我們接受主作救主而得救並重生的時候,有些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與我們自己有關,也與神有關。在此我們要指出幾件非常重要、要緊的事;當然,重生時所發生的事,實際上還不只這些。

得著新心和新靈

首先,主重生我們的時候,賜給我們一個新心。我們的心已經改變了。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們的舊心是硬的,像一塊石頭,在這裏稱為石心。然而,在主重生我們的時候,祂更新我們的心,使我們的心從石心變為肉心。肉心是軟化的心,柔軟、柔細的心,也是有感覺的心。我們原來的心既是舊的,就很難有正確的感覺。

同時,主也賜給我們一個新靈。我們的舊靈是死的靈。我們重生以前,在我們的靈裏是死的,但主進來重生我們的時候,更新並點活了我們的靈。我們的靈成了又活又新的靈。新心是軟化的心,新靈是點活的、活的靈。

這裏我們必須指出心的功用與靈的功用之間的不同。許多基督徒認為心就是靈,靈就是心;他們理所當然的認為二者是同義辭。然而,心和靈是有不同功用的兩個項目。

心是愛和渴望的器官。我們是用心來愛並渴望作某些事。例如,我愛讀聖經,我也可能愛某種飲料。這是心的功用。然而,我們不能用我們的心接受東西。我可能愛喝水,但我不能用我的心喝水,我也不能用我的心貯水。我需要另一個器官—口—來喝水,還需要另一個器官—胃—來貯水。同樣,我們也許用我們的心來愛某種顏色。我們能閉上眼睛說,『我愛這顏色,』但我們不能用我們的心來接觸並實化這顏色。我們需要另一個器官,視覺器官,眼睛,來質實心所愛的。音樂也是這樣。心是能愛音樂的器官,但我們需要另一個器官,聽覺器官,耳朵,來聽音樂。

你愛聖經麼?你當然愛,但你用你的那一部分愛聖經?你用你的心愛聖經。然而,我若把一本聖經交給你,你不能用你的心接受。你用你的心愛這本聖經,但你必須用你的手來接受。同樣的原則,我們用我們的心愛主,但我們用我們的靈接受主。為甚麼主賜給我們新心以後,也需要將新靈賜給我們?只因為心是愛的器官,不是接受的器官。能接觸神的乃是靈。約翰四章二十四節說,『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嚴格的說,我們不能用我們的心接觸神。我們必須用我們的靈接觸神。我們愛主,但我們必須領悟主是靈,所以我們需要我們人的靈作接受並接觸的器官,以接觸主。在主進來重生我們的時候,祂賜給我們新心和新靈。新心使我們能愛祂,新靈使我們能接觸祂。

我們未得救的時候,沒有心愛主。我們甚至可能恨主。讚美主,祂重生我們的時候,賜給我們新心來愛祂,如今我們的確愛祂!我們得救以後,總是有切慕愛主的心。大約十五年前,我在倪柝聲弟兄的城市裏傳福音,數百人得救。接下來的一週,召會舉行受浸,許多人來了。負責弟兄們忙於料理事務,所以請我幫助他們。我和另一位弟兄在給一些新人施浸以前,接觸他們。有一位年輕的女子到我們這裏來,我問她說,『你愛主麼?』她哭著說,『哦,我的確愛主。』我問:『你為甚麼愛主?』她回答說,『我不知道。我就是愛祂。』我對另一位弟兄說,『這就彀好了。我百分之百確信,這是我們的一位姊妹。』

我們如何能知道我們是得救的?我們就是愛耶穌。甚至我們犯罪的時候,我們仍然愛祂。可能有些人不同意這點。他們也許問:『一個人正在犯罪,如何能仍然愛主?』是的,一面,人犯罪的時候是軟弱的;但另一面,他心裏深處有個東西切慕愛主。使信徒犯罪後悔改的,就是這切慕的心。他們也許覺得羞於回來接觸主,但他們知道主在他們裏面。我們切慕愛主的心,有力的證明並印證,我們得救了。

此外,在我們得救以前,我們沒有活的靈,所以我們無法接觸主;但就在我們得著切慕愛主的心時,我們也得著活的靈。主就是那靈,我們也有活的靈,我們用這靈就能接觸是靈的主。得著新心和新靈,是在重生時所發生,與我們自己有關的兩件主要的事。我們的心已得更新,我們的靈也已得更新。所以現今我們能彀、有資格、並裝備好,來愛主並接觸祂。

得著三一神

此外,還有一些與主自己有關的事,發生在我們裏面。父神進入我們裏面,子神進入我們裏面,靈神也進入我們裏面。如今三一神住在我們裏面。神同我們安排住處。這不是微小、暫時的住處;這乃是祂的居所。腓立比二章十三節證明父神在我們裏面:『因為乃是神為著祂的美意,在你們裏面運行,使你們立志並行事。』不僅如此,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上半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然後約壹二章二十七節說,『你們從祂所領受的膏油塗抹,住在你們裏面。』這表明靈神作為膏油塗抹住在我們裏面。父在我們裏面作工,子在我們裏面活著,靈在我們裏面一直施膏。

神的聖靈一直在膏抹我們。膏油塗抹就像我們所塗的面霜,叫我們的臉覺得舒適,得著滋潤。不僅如此,子是活的,活在我們裏面。同樣,父是有計畫的神,有旨意的神,所以祂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這樣,三一神同我們安排住處,也就是說,祂住在我們裏面。我們成了三一神的安息之所。我們領悟這樣一件奇妙的事已發生在我們身上麼?三一神的三者現今在我們裏面。我們若真領悟三一神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會喜樂忘形。

三一神的三者—父、子、靈—活在我們裏面,並且住在我們裏面。這不是一件小事。倘若今天美國總統來到我們的家,我們會喜樂忘形。但我們領悟三一神現今實際的住在我們裏面麼?你也許說你領悟這點,但你有多少次為此讚美並感謝主,直到你喜樂忘形?你曾經這樣讚美主麼?三一神住在我們裏面!這是奇妙的事,過於我們的想像。

我們需要領悟以上所說到的兩方面。有些與我們自己有關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就是有新心和新靈賜給我們。此外,也有些與神有關的事,發生在我們身上,就是三一神的三者—父、子、靈—現今住在我們裏面。我們若領悟這兩方面,領悟這些奇妙的事實,我們就會有立場,知道如何經歷生命。我們有新心、新靈,還有那在我們裏面活著、住留、並居住的三一神。

我們所得著的生命就是三一神。我們常說,這生命是主的生命或神的生命。然而,新約只有一次說到神的生命;(弗四18;)新約也沒有說到基督的生命,乃是說到基督是生命。基督的生命和基督是生命是不同的。人有母親和父親的生命,但也許沒有母親和父親自己。然而,我們無法有基督的生命,而沒有基督自己;這是不可能的。我們所有的基督的生命就是基督自己;我們所得著的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我們若沒有神和基督,我們就沒有生命。我們必須領悟,我們所得著並享受的生命,就是三一神自己—是神在基督裏藉著那靈—祂在我們裏面活著、居住並作工。

生命之靈的律

現在我們可以來看,經歷我們所得著的生命的路。羅馬八章二節說,『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本節說到四件事:律、靈、生命、和基督耶穌。律是屬那靈的,那靈是屬生命的,這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基督就是那靈,那靈就是生命,而這生命有一個律。

任何生命都有某個律。總是有一種律伴隨著一個生命。物質的生命有許多律。我們喫了一餐飯以後,我們的身體裏面有一個律,特別在我們的胃裏,消化食物。這是自動的、不知不覺的動作。倘若有個東西在我們裏面不知不覺的運行,那就是一個律。當我們的胃有毛病的時候,我們就會覺得我們在消化食物;但我們若是正常、健康的,對消化就沒有感覺。反而,在我們的胃裏有一種自動的工作,這就是一個律。地心引力也是一個律。人若把書扔到空中,不需要請求書落下,書總是照著律落下來。

我們裏面總是有一個律。我們有基督在我們裏面,基督就是那靈,這靈是生命之靈,甚至是生命本身。在這生命裏有一個律。要知道如何經歷生命,我們必須知道,在我們裏面的這生命有一個律,稱為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有這樣一個律,就很容易經歷生命。

生命的感覺

六節接著說,『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這節一面說到死,另一面說到生命平安。我們如何能知道自己是否在靈裏?就是藉著核對我們是否有生命平安。我們若有生命平安,我們就是在靈裏。我們若沒有生命平安,我們就有死,這證明我們不在靈裏。

如何感覺或領悟我們有平安?這是很容易領會的。這裏所說的平安,不是在我們環境中外在的平安,乃是在我們靈裏,在我們心裏,並在我們全人裏面內在的平安。我們知道在我們全人裏面有平安,因為我們能感覺到,並且對這平安有知覺。與內裏的平安有關的,至少有四項。首先是喜樂或快樂。沒有喜樂,意思就是我們沒有平安;我們若有平安,必然也會有喜樂。喜樂總是與平安並行。平安是『姊姊』,喜樂是『妹妹』。此外,我們還有安息。平安是在安息裏喜樂的事。舒適和妥貼也與平安有關。我們有平安時,就有喜樂、安息、舒適和妥貼。這一切都是我們能感覺得到生命的知覺。我們有喜樂、安息、舒適和妥貼麼?我們若說有第一項,就必須說還有其他各項。我們不能說我們有喜樂,而沒有其他各項。我們知道我們有喜樂、平安等等,因為我們感覺得到,這是生命的知覺。這證明我們在靈裏。

我們信徒有可能犯罪,但我們犯罪的時候,仍然有心愛主。在那時刻,我們覺得有個東西與平安相對。我們沒有平安、喜樂、安息、舒適和妥貼。反而,我們有不安,有個東西在裏面攪擾我們。我們藉著內裏深處的感覺,內裏的知覺,知道我們在靈裏,在生命裏。同樣,我們覺得我們沒有平安,卻有衝突、牴觸並攪擾的事,我們就知道我們不在生命裏。使徒用這節的平安一辭,說到內裏的知覺,內裏的感覺。我們的心思若置於靈,我們就有平安。這是一種知覺、感覺。

生命和平安的原則一樣。我們有基督時,就有生命,而我們在生命裏並享受生命時,我們就有一種感覺。首先,我們覺得有力量。最軟弱的人就是死人。按肉身說,人可能很軟弱,甚至無法行走或站立;當他軟弱到一個地步,甚至不能呼吸時,就死了。同樣,我們不在生命裏時,就軟弱到一個程度,甚至無法禱告。我們若沒有生命,就沒有力量。有些人來聚會時是在軟弱的光景裏,因為他們整個下午都在死裏。倘若我們整週都剛強,我們就會剛強的來到聚會中。有個東西會加力給我們,使我們像爆玉米花一樣跳起來,並且說話。我們不能安靜的坐著。這是與生命有關的第一項。

與生命有關的第二項是生命的供應。我們好好喫了一頓,就有力量、能力和滿足。同樣,我們若有生命,並且在生命裏,我們就得著滿足,並且滿了生命的供應。我們不是飢餓或乾渴的。在靈裏覺得飢餓並乾渴,意思就是我們沒有彀多生命的供應。

與生命有關的第三項是我們有光,我們不在黑暗裏。第四項是自由。我們在生命裏,我們就有力量、滿足、光和自由。我們該核對我們的經歷。我們若在生命裏,在靈裏,我們就有平安,這包括喜樂、安息、舒適和妥貼。我們也有生命,這包括能力、滿足、光和自由。然而,我們若沒有在靈裏行事為人,我們就有死。死包括一切與以上八件關乎生命和平安的事相對的項目。當我們軟弱並在黑暗裏,這意思就是我們在死裏。我們能感覺我們到底有沒有生命和平安。這一切項目對我們都是知覺,是我們能感覺到的。

因此,經歷基督作生命的路很簡單。羅馬八章二節、六節把路告訴我們。基督作為我們裏面的那靈,有一個律。我們在生命裏,這自動的律總是規律我們,使我們覺得平安、喜樂、快樂、舒適並妥貼。我們不在生命的靈裏,這律就規律我們,使我們覺得在黑暗裏,覺得軟弱,並且沒有平安和安息。我們必須單單隨著內裏的感覺而行,這感覺乃是自動隨著生命之靈的律而來的。我們若想要說一些不在靈裏、不在生命裏的事,那自動的律立刻就在裏面自然的規律我們。這是在基督徒裏面奇妙且奧祕的事。

我們如何能知道我們是得救的?我們已得重生,有新心和新靈,並且有三一神作生命居住在我們裏面。我們切慕愛主的心,是我們得救的有力證明。此外,我們有三一神居住在我們裏面,就有自然、自動、規律的律,在我們裏面活著,並且自然而然的規律我們。倘若沒有一個規律我們的律,我們得救就是可懷疑的。我年輕的時候,在我重生以前,我越與別人爭吵,就越覺得自豪。如今重生以後,在我裏面有個不同的東西。我越爭吵,就越難過。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人?就是藉著內裏那活的、自動的、自然的規律。甚至我們犯了小錯,裏面也有個東西規律我們。這是細緻、柔細,卻深刻、剛強的律。不要輕視這律。

在我們裏面有自然規律的律。這是經歷生命簡單的路。有時候,只因為我們沒有這知識,我們也許到主面前去,並且禱告,求祂幫助、加強我們。然而,我們若忽略這律,無論我們禱告多少,我們仍然不會剛強。在我們裏面有個自動的律,自然而然的作工,這律有無限的能力。

讚美主,三一神在我們裏面作生命,而隨著這生命有自動的律,自然而然的規律我們!我們若在生命裏,這律就規律我們,使我們感覺到生命與平安;當我們不在生命裏,這律就規律我們,使我們覺得在死亡、軟弱、黑暗裏,沒有喜樂、舒適、滿足,沒有積極方面所有的項目。這就是在基督耶穌裏生命之靈的律。我們該單單接受這律,天天應用這律。這樣我們就會領悟,神聖生命的律是何等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