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 永遠的審判

讀經:啟示錄二十章十一至十五節。
(一)末日的結束

1 宇宙的末日是以審判為結束。

2 最大的一個審判就是在天地末日的時候,神來審判歷世歷代的人。

(二)神的審判

1 神末日的審判是在白色大寶座前舉行的。白色是公義潔白的象徵,在那審判臺前,人一切的不義和污穢都要顯露出來。

2 神的審判是憑著在祂面前的案卷,這案卷就是人今生一切言行的記錄,神的審判就是憑著那些記錄。

3 神的審判是照著人今天所行的。

(三)神審判的結果

1 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被扔在火湖裏。

2 凡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就是信主耶穌得生命的人。

3 審判的結果,是一切不信主耶穌的都被扔在火湖裏。

4 被扔在火湖裏,就是在火湖永遠的痛苦裏。

(四)如何免去永遠的審判

1 要悔改歸向神。

2 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便得著神的生命,使我們的名字記在神的生命冊上,因為只有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纔能免去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