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用靈讀經吸取神

讀經:

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十二章五十節,哥林多後書三章六節。

神賜給人聖經,重在把祂自己給人,

要人吸取祂作生命的供應

大多數人都把聖經看作是一本知識、道理的書,而想從中獲取一些知識、道理。對聖經認識多一點的人,則看見聖經不光有知識、道理,還有教訓和真理。其實聖經的內容包羅萬象,但神賜給人聖經,一點不重在給人知識、道理、教訓和真理,乃是重在把祂自己給人。神乃是將祂自己的所是和一切豐富的成分都放在祂的話中。聖經裏雖有許多的教訓、真理,但這些都不是中心,中心乃是神自己;神乃是作為靈,存在於聖經的話裏。

一個人的話就是那個人的發表,代表他自己。我們裏面有甚麼故事、想法,乃是藉由話發表出來。同樣的,神也藉著話來向我們說明、啟示並彰顯祂自己。約翰一章一節說,『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在六章六十三節,主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神就是話,話又是靈和生命,為要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我們藉著把話當作食物喫進來,神就要成為我們的供應和一切,使我們得以憑祂活著。

用靈讀經,吸取神自己

基督徒常說,神的話句句滿有能力。(參路一37。)神的話之所以有能力,乃因神的話就是神的呼出,(提後三16,)裏面滿了神的靈,滿了神的所是,自然就滿有能力。神就像發電廠裏的電,我們讀經若是碰著神自己,就像馬達接上電,立即能轉動起來,充滿動力。然而,我們如何讀經纔能碰著神自己?人無論作甚麼,都必須用對器官。好比,人看東西要用眼睛,聽聲音要用耳朵。所以,我們讀經也要用對器官,必須用我們的靈來讀。我們若是不用靈來接觸隱藏在話中的神自己,我們就用錯了器官,就不是正確的讀經,也無法碰著神,如同馬達沒有接上電,而毫無能力。

神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並且神的話裏滿了神的所是。每次我們讀聖經,必須運用我們的靈,纔能摸著神自己,並吸取神所是的豐富。然而,如何用靈讀聖經?要知道,靈乃是在人的最深處,所以我們不能單憑心思,乃要操練將心思置於靈,(羅八6,)全人專注於靈。我們固然需要用眼來看白紙黑字所寫出來聖經的話,用頭腦來領會話中的意義,但我們更需要操練用靈來碰著神話中的靈。

一般人讀經通常只用到前面兩個步驟,第一步是用眼看白紙黑字,第二步是用心思領會其意義,很少人用第三步,就是用靈來讀經。光用眼來看,用心思來領會是不彀的,還必須用靈纔能摸著話中的靈,而得著其中的啟示和亮光,並吸取神自己。歷世歷代以來,因著許多人讀聖經沒有進到第三步,只憑著心思來領會,就產生出許多宗教、天然的解經,甚至帶進許多古怪的教訓和作法。所以,我們絕不能只用心思來讀,乃要運用靈,將心思置於靈,藉著禱告來讀聖經。(弗六17。)

講於一九五八年四月十八日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