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召會的豫表(一)—夏娃、利百加

聖靈的印記

在利百加的蒙召中,有父神差遣聖靈,有蒙召的對象,有境遇上的安排;當聖靈在神所安排的境遇中,遇著利百加,利百加身上就有了聖靈的印記。老僕人藉著環境的安排,碰著了利百加,就在利百加身上作一個記號,以為分別。原則上,我們個人蒙聖靈呼召時,情形也是如此。聖靈的印記,好比我們到家具店買家具,找著中意的,就立刻在上面作一個記號,或簽上我們的名字。這個記號或簽名,就將這個家具和其他家具分別出來,標明這個是屬於我們的。

當聖靈遇著祂所呼召的人時,就立刻在他們身上打上一個印記,如以弗所一章十三節說,『你們既聽了真理的話,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那一天,出來打水的女子眾多,但老僕人選中了利百加;只有利百加一人是蒙召的。當老僕人覺得利百加就是那蒙召的對象時,立刻把金環戴在她鼻子上,又把金鐲戴在她兩手上。(創二四47。)這說出聖靈作我們印記的光景。

鼻子是我們呼吸的器官,兩手是我們動作的肢體;鼻子的呼吸關乎生存的問題,兩手的動作關乎行動的問題。當我們聽見福音,碰著了聖靈,聖靈立刻就把金環戴在我們鼻子上,把金鐲戴在我們兩手上,使我們的呼吸、動作,都和從前不同。聖靈作這件事時,我們可能不覺得,但當我們聽過福音,接受主後,我們會覺得今後的生活、存留、動作都有了改變。

那一天,老僕人把金環戴在利百加鼻子上,又把金鐲戴在她手上後,她便回家去。雖然她在家裏沒有講話,但她的父母及哥哥看見她的鼻子及手上多了東西,就知道她定規發生了事情。這乃是表明她有了聖靈的印記。當我們聽見福音,被聖靈遇著時,也有同樣的光景—我們身上多了些東西。從前我們隨便講話,現在不敢隨便;從前隨便作事,現在裏面有了約束。家人看見這種光景,就會發現我們不一樣了;這就是有了聖靈的印記。聖靈的印記常常在不知不覺中,加到我們身上。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那一天』;那一天,我去聽福音,只存心去看熱鬧,以為一個年輕女子來傳道,很希奇。那知就在那裏給聖靈遇著,帶上了金環和金鐲。『金』在聖經裏豫表神的性情。神的性情在神的生命裏,神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神把金的成分加到我們身上,就是把祂自己加到我們身上。所以,聖靈打在我們身上的印記,不是聖靈之外的東西,乃是聖靈自己,就是神自己。當我們第一次遇著聖靈時,祂就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從那一天起,在我們的生活、行動裏,就處處受聖靈的影響。金環、金鐲雖是好東西,但一帶上了,就使人不方便。同樣的,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實在是美好;但也的確使我們在生活和動作上,不如已往自由方便。這就是聖靈進到我們裏面,作印記的情形。

聖靈的質

當我們有了聖靈的印記、聖靈的見證,還要加上聖靈的質。以弗所一章十四節和林後一章二十二節,都說到『質』。質就是當頭的意思;好比我把衣服送到當舖裏,衣服就作了一個當頭,當舖便給我一筆款項。日本人的當舖稱為質屋,『質』就是當頭的意思,當頭也叫作憑質。質有抵押的意思。我們到銀行借款,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房屋就是抵押品。當聖靈進到我們裏面,不僅是作印記,並且作質,就是當頭,也就是作抵押品。這個抵押品就是神給我們的擔保品,擔保天上的一切都是我們的。

當老僕人碰到利百加時,第一個動作,就是把金環和手鐲加在她身上。等到取得利百加和她家人的同意之後,老僕人立刻又將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並且有寶物送給她哥哥和母親。(創二四53。)這時,老僕人所給她的金器、銀器和衣服,不是印記,乃是超過印記,而是一個當頭,一個抵押品。

以弗所一章十四節說,『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質。』這個『質』在希臘原文裏,有『樣品』的意思。當時的人買賣土地,賣主需要拿出土地的一部分,送給買主作樣品,擔保所賣出的地,就是這種土壤。老僕人送給利百加的金器、銀器和衣服,都是以撒家中財富的樣品。以撒家裏實在富有,老僕人從以撒的富有裏,拿出一部分送給利百加,使她知道她所要嫁的那位是何等富有。這些東西在利百加手裏是一個質,擔保那些還沒有在她手裏的,也是她的分。亞伯拉罕已將一切都給了以撒,利百加若嫁給以撒,凡以撒所有的,都是她的。然而,她尚未見過並享受到以撒的財富,所以老僕人先拿出一部分給她享受,使她嘗到味道,擔保其餘的都沒有問題。

老僕人所送的金器、銀器和衣服,在豫表裏,金是指神的生命,銀是指主的救贖,衣服是指聖徒所行的義。神所給我們的救恩,是由聖靈作質,將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作到我們身上。神如何是在聖靈裏悅納、稱義我們;我們行為上有所改變,也是因著聖靈。這一切都是聖靈作質的結果。聖靈作質包括:神的生命給我們得著,神把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執行到我們身上,並且我們經歷神的稱義而與神相安,以及我們行為上的改變。我們是在聖靈裏嘗到神生命的味道,享受基督救贖的成分,經歷神稱我們為義,叫我們蒙神悅納,與神相安並和好,且在行為上有實際的改變,這就是神的救恩在我們身上的完成,使我們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