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為著建造召會,實行愛這神聖的性情

講時:一九六六年二月十三日

講地:美國加州洛杉磯

讀經:

以弗所書一章四至五節上,二章四至五節,三章十六至十七節,四章二至三節,十五至十六節,五章二節,六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約翰一書四章八節,十六節,哥林多前書八章一節,十三章一至十三節。

講論召會的以弗所書,每一章都說到愛。一章四節說,『就如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愛裏,在祂面前,成為聖別、沒有瑕疵。』『在愛裏』也可聯於五節的『豫定了我們…得兒子的名分』。神在愛裏揀選了我們,並豫定了我們。二章四至五節說,『神富於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竟然在我們因過犯死了的時候,便叫我們一同與基督活過來。(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不僅神的揀選和豫定是在愛裏,祂的救恩也是在愛裏。三章十六至十七節說,『願祂照著祂榮耀的豐富,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使基督藉著信,安家在你們心裏,叫你們在愛裏生根立基。』我們裏面的人若得以加強,基督就會安家在我們心裏。然後我們就會在神的愛(不是我們自己的愛)裏生根立基。

在四章,『在愛裏』這辭用了三次。二至三節說,『凡事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裏彼此擔就,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十五至十六節說,『惟在愛裏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裏面;本於祂,全身藉著每一豐富供應的節,並藉著每一部分依其度量而有的功用,得以聯絡在一起,並結合在一起,便叫身體漸漸長大,以致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五章二節說,『要在愛裏行事為人,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成為馨香之氣。』末了,六章末二節說,『願平安與愛同著信,從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願恩典與一切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人同在。』(23~24。)使徒保羅在他的書信裏,時常題到平安與恩典,但他在以弗所書加上愛這事。愛是向著我們的,並且我們也愛主。

愛是為著建造召會的神聖性情

我們很難給愛下一個充分的定義。愛最簡單的定義是在約壹四章八節和十六節:『神就是愛。』使徒約翰在他的福音書裏告訴我們,神是靈;(約四24;)在他的頭一封書信裏告訴我們,神是光(約壹一5)和愛。靈指神人位的性質,愛是神素質的性質,而光是神彰顯的性質。我們也可以說,愛是神的性情。人的性情指明他的特點或傾向。快的人總是有作事快並說話快的傾向,快是他的性情。按照聖經,神的性情是愛。神不論作甚麼,都在愛裏作。為著建造召會,我們必須有神的性情。凡我們所是,都必須在愛裏;凡我們所作,都必須在愛裏作。愛必須不是行為或活動,愛必須是召會生活的性情。

經過多年的經歷之後,我們領悟不正確的屬靈實行對身體生活乃是破壞。無疑的,為著建造召會的緣故,我們需要真實的屬靈。我們需要在靈裏,並且在靈裏生活、行事為人、作事、事奉、敬拜。然而,屬靈不該是召會生活的性質。我們容易不自覺的高舉屬靈作標準,用以衡量別人。當人來到我們這裏,我們可能不自覺並自然而然的按照他的屬靈衡量他。我們若這樣作就錯了。按照屬靈的標準衡量人絕不能建造召會;反之,這破壞召會並拆毀建造。在某一基督徒聚會的地方,其職事的屬靈程度極高,但那裏的人將屬靈當作標準衡量別人,造成許多破壞。當他們覺得某人達到標準,就與他是一;但他們若覺得他缺少屬靈,就鄙視他。這樣作就是殺害、破壞並拆毀。這樣,召會就不能得著建造。

召會惟獨在愛的性情裏纔能得建造。我們不該按照某人是那一種人來衡量他。他也許是有罪而屬世的,但我們必須有一種性情能愛他。愛那些可愛的容易,但我們必須能愛那些不可愛的,甚至愛那些屬世、幼稚並愚昧的。我們自己也不可愛,但主耶穌愛我們這些並不可愛,卻醜陋、有罪的人。這是祂對待我們的那種愛。林前八章一節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建造人。』為要建造召會,我們必須有神的愛。我們都在這裏為著恢復主身體的建造,許多弟兄姊妹付了極大的代價而在這裏。然而,惟有當我們中間有愛的性情,纔能建造身體。在愛裏行事,就是在神的性情裏行事。

愛證明我們在靈裏

以弗所書論到召會的建造,這建造惟獨在靈裏纔能實化。(二22。)我們需要在靈裏生活、行事為人、行動、作工、事奉並敬拜。然而,許多時候當我讀這卷書,主給我看見另一面,就是召會的建造也是在愛裏完成的。在以弗所書裏,『在靈裏』和『在愛裏』這兩個辭句用了許多次。神的揀選是在愛裏,今天祂的救恩也仍然是在愛裏。為要享受神救恩的結果,就是召會在一裏得以建造,我們不僅要在靈裏,也要在愛裏。我們也許說自己是在靈裏,但我們需要核對自己是否在愛裏。我們若不在愛裏,就不是實際的在靈裏。在靈裏的意思就是在愛裏。

我們不需要勸戒或囑咐人要愛人。運用我們自己的愛沒有任何意義。要有真正的愛,其路乃是轉向我們的靈。當我們裏面的人得以加強,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裏並完全據有我們這人,我們就在神聖的愛裏生根立基。然後我們就在愛裏行事、行動、看事情並彼此對待。因此,愛乃是我們在靈裏的證明。我們與一位弟兄說話時是否在靈裏,在於我們是否在愛裏說話。在愛裏說話的意思是,我們在靈裏說話。另一面,我們若不在愛裏說話,就是從靈裏出來了。

實行林前十三章所啟示的神聖性情—愛

林前十三章一至三節說,『我若能說人和天使的方言,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我若有申言的恩賜,也明白一切的奧祕,和一切的知識,並有全備的信,以致能彀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我一切所有的變賣為食物分給人喫,又捨己身叫我可以誇口,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從四節開始,我們有愛這神聖性情實際的定義。四節開始說,『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恆久忍耐,意思是說,愛是非常有耐心。實行神聖的性情,就是神的愛—神自己,就是實行忍耐。缺少忍耐的意思是,我們不在神聖的性情裏。召會的建造需要這種忍耐和恩慈。

再者,在愛的性情裏沒有嫉妒。說這話容易,但要付諸實行就不容易。一位姊妹也許琴彈得比另一位姊妹好,一位弟兄也許在聚會中講得比另一位弟兄好。若嫉妒在弟兄姊妹裏面自然升起,就指明他們不在神聖的性情裏。容讓嫉妒進來,就破壞並拆毀建造。在神聖的性情裏,任何一種嫉妒都沒有地位。

四節繼續說,『愛是不自誇,不張狂。』自誇乃是炫耀我們知道了多少,或能作的有多少。愛沒有這種性情。反之,主耶穌乃是隱藏、溫柔、柔和的,從不顯揚。張狂乃是在一種自詡有所成就的氣氛裏行事。神這愛的性情絕不會如此行事。反之,我們雖然作了許多以服事召會,但我們看自己一無所是,也不製造一種有成就的空氣。張狂乃是對弟兄說,『弟兄,你不記得已過我餧養你許多麼?』我們即使幫助過一位弟兄,也不該製造出這樣的空氣。那位弟兄若說,『我感謝主使用你來照顧我。』我們只該說,『弟兄,不需要記得我所作的。』不製造出有關我們的成就的空氣,這乃是有正確的愛的實行。

五節說,『不作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論人對我們作了甚麼,我們絕不該被激怒或受刺激。這要求我們有愛的神聖性情。六節繼續說,『不因不義而歡樂,卻與真理同歡樂。』愛乃是絕不因別人犯錯而快樂。然而,有些人也許會看到弟兄犯錯而高興。他們也許說,『你看見了麼?我早就料到他會作出那樣的事。』與真理同歡樂乃是因良善而喜樂,不是我們自己的良善,乃是別人的良善。我們若在愛的神聖性情裏,看到別人作得好就會喜樂。然而,有些人也許在別人犯錯時快樂,別人作得好時卻不快樂。這是個試驗,證明我們是否在愛的性情裏。我們對別人怎樣行,見證並證明我們是否在神聖的性情裏。

七節說,愛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總是不急於暴露人的缺點。我們也許看見一位弟兄有缺點,但我們愛他,不想暴露他。反之,我們想要遮蓋他的弱點。這是一種愛的實行。我們若想要為著建造召會,實行愛的神聖性情,就必須學習遮蓋別人。愛也總是熱切相信別人最好的一面。我們若愛主,愛召會並愛別人,就該相信別人最好的一面。一位弟兄可能一時說錯話,但後來說得好。對他,我們該相信甚麼?我們不該相信他會一直說不好。反之,我們該相信他在主裏能說得好。愛總是熱切相信最好的一面。我們絕不該說某人沒有盼望,這樣說指明我們不在神聖的性情裏。愛總是滿了盼望。當我們以神聖的性情愛人,我們對他們就有忍耐和盼望。

十三章總結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望、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13。)我們需要實際的看見甚麼是愛,並按照十三章所論到實行愛這神聖的性情來核對自己。我們若正確的實行愛,十三章一切的事就會是我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