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為著『一』的緣故而有正確的態度、動機和存心

讀經:使徒行傳八章一節,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二節,加拉太書一章十三節,羅馬書十六章十六節,哥林多前書十四章三十三節。

召會是我們的試驗,暴露出我們對付了我們的肉體、己、老舊性情、和個人主義有多少。召會甚至更深的試驗我們的動機和存心。為要保守身體的一,肉體必須受對付,己必須被除去,老舊的性情必須被治死,個人主義必須撇在一邊。不僅如此,我們的動機必須純潔,存心也必須正確。假使肉體和己不復存在,老舊性情無法得勢,個人主義被撇在一旁,並且動機純潔,存心也正確,我們就能保守一。身體的一產生出極高的要求,關於這點,我們沒有選擇或藉口。找藉口就證明我們的心和動機不純潔,存心也不正確。

在興起召會的事上沒有為著己的動機

一個城裏基督徒中間的光景可能非常複雜,包括了各種公會、宗派、組織、差會、和自由團體。當我們來到這樣的地方,我們必須作的頭一件事就是核對我們的動機和存心。我們進到這情形中,絕不可存心要建立自己的召會,而稱之為『地方召會』。有這種存心是錯的。再者,我們也可能有隱藏的動機,想要成為領頭人。我們不會告訴別人,甚至不會告訴自己,但隱藏的野心可能就在我們裏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許宣稱與所有的公會和宗派都了了,認為別人都不懂召會的事,於是抓住機會興起一個地方召會。但我們必須謹慎,先檢查我們的動機是否純潔,不為自己有所尋求。給主機會在祂的恢復裏並在一的立場上,興起祂身體在一個地方上的彰顯,這是正確的。然而,我們必須學習不為自己作任何事。我們該告訴仇敵:『撒但,我來這裏不是為著我自己,甚至不是為著替自己興起一個地方召會,我在這裏是為著主的見證。因此,靠著主的憐憫,我要盡力與祂所有的子民是一,除非他們自己引起分裂。』我們若採取這樣的態度,帶著純潔的動機和正確的存心,主會使用我們,興起其他人與我們站在一起。

見證我們只為著主的權益

一個城市裏的所有尋求者願否走這條道路,在於他們的選擇,但即使他們在意見上與我們相異,他們良心深處仍能見證我們在動機上是單純的,在存心上是正確的。無論我們到那裏,我們不可給人一種印象,是要在那裏建立我們自己的聚集;反之,我們給人的印象必須是:我們在此是為著主的權益、祂的恢復、和祂身體的彰顯。如果我們有身體的清楚異象,也有主恢復的道路,向主忠信,在人們的良心裏留下我們純潔且正確的印象,那麼他們可以不贊同我們的事只有一件,就是我們所走的道路。人並不簡單。他們裏面也許知道我們是對的,他們在良心裏可能知道自己不願意付代價來走這條路。為這緣故,他們可能會批評我們,或說我們太極端了,但他們若照著自己的良心,會說,『那些弟兄純潔又正確。我惟一不同意的,就是他們所走的道路。』我們若給人這種印象,主會興起一些人與我們站在一起。

不犧牲主的路,但容易讓人接觸

我們有許多功課必須學習。即使我們帶著純潔的動機和正確的存心到了一個城市,主也興起一些人與我們站在一起,我們仍必須謹慎,絕不可有一種態度,以為主既然首先使用了我們,我們就是那地方的權柄。只因為我們有正確的立場,就要求別人跟隨我們,乃是錯誤的。我們不可讓人覺得我們難以相處。無論主多麼使用我們興起祂的見證,我們行事為人需要盡可能讓別人容易與我們相處。然而,我們絕不可因著要讓人容易跟隨而放鬆並犧牲了正確的立場。這樣作就是向主不忠信。一面,我們必須是容易相處的人;但另一面,我們必須向主忠信。我們需要謙卑、卑微、溫和、容易相處,但我們絕不可放鬆;反之,我們向主的道路必須嚴謹、忠信、忠誠。這是我們必須學習的功課。

要作到這事並不簡單。我們若容易相處,就可能變得寬鬆;但我們若向主的道路忠信,可能變得強硬而難以相處。想想主耶穌。當祂在地上時,祂向父忠信且忠誠,從未委屈或犧牲父的事,也從未在父的旨意上放鬆。另一面,祂很容易讓人親近、接觸。我們需要保守一的正確立場的標準。沒有人能搖動或改變我們;我們必須有殉道者的靈,願意為著這立場犧牲我們的性命。然而,我們的態度必須謙卑,我們為人必須易於相處,我們的行事必須讓別人易於跟隨。這與保守一有諸多關係。

即使在召會的早期,就是第一世紀的時候,也存在同樣的需要。一面,使徒們,尤其是保羅,很容易相處;但另一面,他們對主忠信,向主忠誠。保羅在林前五章十三節囑咐在哥林多的召會將一個有罪的人從他們中間挪開;而在提多書三章十節,他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這是非常強烈的話。分門結黨的人不僅有錯誤的教導,更是以一種引起分裂的方式教導人。保羅清楚吩咐,某些有罪、製造分裂的人在警戒過之後,就該將他們挪去。這指明要在召會中正確的分辨並對付人事物並非那麼簡單。一面,我們必須忠信,絕不委屈或犧牲主的路,但另一面,我們行事必須總是讓人感覺到,我們是容易親近的。

一九五八年我受邀至英國,幾乎有三週的時間,我天天都應邀講話。有一天,邀請我的人建議,要舉行一個眾人都可自由發問的聚集。當時,一位弟兄問了一個關於主恢復的道路的問題。我雖然很難說出心頭上的話,但我仍有負擔,要忠信、誠實、坦率的回答。我說,『我行經美國兩個半月,又留在英國幾週之後,我發現在西方這裏,主恢復的路相當不明,好像被濃霧遮蔽了一樣。需要有人被主興起,忠信的告訴主的子民甚麼是正確的路,吹散濃霧,使主恢復的天空變得晴朗。然而,就我印象所及,幾乎沒有人敢犧牲自己的利益來說這話;每個人都是寬鬆的好好先生,使情況變得不明。必須有人犧牲自己,起來向著主恢復的異象忠信,作開路的先鋒。這樣作要求你付代價並承受許多批評,但「高速公路」一旦鋪好,所有的車輛都會來行駛其上。因此,不要害怕被批評。受到讚美不是好事,被毀謗比較好。要學習忠信剛強的講說正確的路,無論代價多少,甚至花上性命。』

我們很容易為著要作好好先生而妥協,但我們若不忠於主和祂的道路,我們的好就沒有甚麼益處。如果我們忠信,人不會一直覺得我們是好好先生。我們需要放膽、忠信、忠誠。另一面,我們行事必須給人一種印象,我們不是難以應付的人。這是我們要在今日複雜、紛擾的光景中保守身體的一,所必須學習的功課。

擔負我們的責任,回到一的立場

我們是在主身體的恢復裏,這身體包括了每一位信徒。因此,為了不分門結黨,我們需要包括主身體的所有肢體。然而,我們不可能與所有的肢體完全相聯為一。當所有的以色列人在迦南美地上是一,有耶路撒冷作他們的中心時,他們很容易與其餘的以色列人相聯為一。然而,他們之後被遷徙到巴比倫和其他地方。被擄七十年之後,主吩咐他們要回到耶路撒冷,也有些人回去了。(拉一1~4。)但那時在實行上就不可能再與神所有的子民相聯為一,因為他們大多沒有回到耶路撒冷,仍舊分散四佈。問題不在那些回到耶路撒冷的人身上,而在於分散的人。因此,在今日基督教的分散、混亂和分裂之中,重要的不是我們在實行上要與神所有的子民相聯為一,而是我們要接受主的吩咐,回到正確的立場上。

在早期召會尚未分裂之前,很容易與身體上所有的肢體相聯為一。然而,在今天這種混亂之下,各公會裏都有真信徒,我們不可能在實行上與他們所有的人相聯為一,我們蒙召也不是為此。反之,我們今日在主恢復裏的需要,乃是接受主的吩咐,回到一的原初立場。我們不該留在公會裏,我們必須回到『耶路撒冷』。無論我們到那裏,都無須擔負其他人事物的責任。我們只向主負責,帶著純潔的動機和正確的存心回到並站住一的真正立場,不管別人說我們怎樣。他們若批評我們,那是他們的責任,不是我們的。我們必須愛所有的信徒,但他們若選擇留在公會裏,我們無能為力。我們的需要就是接受主的吩咐,回到一的立場上。

回到一的立場乃是主恢復的最終項目之一

少有基督徒清楚一的立場。雖然有些錯謬,如尼哥拉黨的制度,(啟二6,15,)早在第二世紀就被帶進召會裏,但那時召會中並沒有重大的分裂。召會中重大的分裂始於奈斯透留派(Nestorians),他們分裂出去,在波斯設立景教。稍後,羅馬天主教與希臘正教分裂,導致召會至少有三次重大的分裂。因此,各方都失去了一的立場。我們需要離開他們,回到耶路撒冷,就是一的正確立場上。

天主教又稱大公教,雖然『大公』(catholic)一辭意為『普世的』,但在羅馬天主教裏,這辭是指劃一。這就是說,羅馬天主教不僅與其他的會分裂,也廢掉眾地方召會行政的區域,將其都帶到梵諦岡之教皇的獨一權柄之下。因此,在路德馬丁的時候,羅馬天主教不僅錯在邪惡、異端的教訓,(20,24,)也錯在一的事上。路德離開了天主教,但並不是說他對一的立場有正確的異象。根據歷史,他原初並不打算離開天主教,他的意圖是要改革,但因著他被拒絕,就被迫離開。我們相當珍賞路德,但我們仍必須領悟他也是人,他在因信稱義的教義上非常剛強,但在召會的事上卻很軟弱;他犧牲了主的亮光,在國教的事上妥協。就這一面而言,我們不可過度讚揚宗教改革。

恢復因信稱義只是開始。主在一八二○年代藉著弟兄們的恢復,可能比宗教改革更大,但因那個恢復較為隱密、屬靈,所以沒有被宣揚得那麼多。經過許多世紀之後,主如今已恢復了諸多項目。一的立場是主所要恢復的最終項目之一。因此,我們的責任就是顧到主的吩咐,回到一的原初立場。

召會既是獨一的,就不需要任何名稱

有了公會的名,意即有了某種名稱。然而,召會沒有任何特殊的名稱。在哥林多的召會(林前一2)和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徒八1)都不是名稱;這樣的稱呼只是描述而已。召會也稱為神的召會,(二十28,林前十32,加一13,)基督的召會,(羅十六16,)眾聖徒的召會。(林前十四34。)這些也是關於召會的描述。因著只有一個召會,就無須為召會命名。只因我們有許多人,所以纔需要名字。如果世上只有一個人,他就可以被稱為『人』;但今天地上有許多人,就各有自己的名字。召會就是召會,但因著人將其分裂成為許多,就有許多公會之名,就是許多名稱。

為著與政府有實務上的往來之故,我們可能需要使用一個名稱。我們這樣作時動機若是純潔的,就是對的;但我們的動機若不單純,就會產生難處。我們早期在中國的時候,就領悟到取名字真是危險。取名就是為我們自己命名而成為某某會,所以我們不願意作這事。然而,日本侵華之後,政府規定所有聚會的團體都必須註冊;既要註冊,我們就需要有某種名稱。我們無法避免,因為政府會指控我們在暗地裏作甚麼事,我們可能會被監禁。因我們不敢使用某個特定的名稱,我們就稱自己是『聚會所』。有些政府人士反對,說這聽起來不像真正的名字,但最終我們還是得以使用那個名稱。

一地的所有信徒都被稱為在那城裏的召會。因著大多數基督徒都已經被帶到不同的公會裏了,那些留在地方立場上的人就不是那城中的整個召會。然而,他們既在當地站住作為召會,嚴格來說,他們可以被稱為那城的召會,就如在洛杉磯的召會。為此,我們在某些地方也以這樣的名稱註冊,但這不是說我們為自己命名而成為某某會。我們作這些事,主要是因著政府要求的緣故。

當人問我們是那個會的,我們可以說我們是召會的肢體,不需要任何名字。當我們在洛杉磯,我們就是在洛杉磯的召會;當我們在芝加哥,我們就是在芝加哥的召會。我們可以將召會比作月亮。我們在臺北看見月亮,就稱它是在臺北的月亮;我們在紐約看見月亮,就稱它是在紐約的月亮,但那是相同的月亮。我再說,我們如何看待名稱,取決於我們的動機。我們稱自己是在某地的召會,其動機若是為著要替自己命名而成為某某會,我們就錯了。我們的動機必須是照著主的身體以及一的恢復這個清楚的異象。我們若有清楚的異象和純潔的動機,我們在實行上就不會有難處。然而,假使我們的動機不純潔,異象不清楚,我們就會在一的事上引起難處。我們需要禱告,求主賜給我們純潔的心,為著基督身體的一的緣故,有正確的態度、動機和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