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認同地方召會以及主在其中設立的權柄

讀經:馬太福音十六章十六至十八節,十八章十五至二十節。

召會頭一次被題起,是在馬太十六章。在門徒認識了主乃是神所膏的基督和活神的兒子之後,主就向他們啟示召會的建造。十六至十八節說,『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耶穌回答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不是血肉之人啟示了你,乃是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啟示了你。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召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她。』這裏所說的召會是宇宙召會,就是在整個宇宙中獨一的召會。

召會第二次被題起,是在十八章。十五至十八節說,『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句句都可定準。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凡你們在地上釋放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這幾節論到對付弟兄的三個步驟。第一步是單獨到他那裏,第二步是另帶一兩個人去,第三步就是將他的事告訴召會。

我們需要地方召會

主在馬太十六章所說的是宇宙召會,但祂在十八章所說的必定是地方召會,因為我們能把一件事帶去,必是帶去地方召會。我們若只有宇宙召會,就無法將事情帶到那裏。地方召會乃是我們可以將自己的事帶去的地方。有人也許宣稱自己在宇宙召會裏有分,但他若無分於地方召會,仍是無家可歸的流浪漢。基督徒雖都是宇宙召會的肢體,但當他們有難處、需要或事情時,卻可能無處可去。他們的召會是『在空中』的召會,而不是在實行上的召會。我們需要地方召會,就是我們當地在一的獨一立場上聚集的信徒。

十八章十五節的那一個弟兄並不是召會;他只是召會的一部分、一個肢體。照樣,十六節的兩三位弟兄也不是召會;他們也只是召會的一部分而已。只有在十七至十八節的召會纔是實行上的召會。十九至二十節接著說,『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甚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裏,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這一段說到兩三個人一同聚集就會有主的同在。因著今天是憐憫和恩典的時候,所以連一個悔改的罪人也可以得著主的同在。主滿有恩典和憐憫,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賜恩給好人,也照樣給惡人。然而,兩三個人有主的同在,並非指他們就是召會。他們雖有主的同在,卻沒有最高的權柄。因此,他們若有一件事無法處理,仍需要『告訴召會』。(17。)當然,假使一地沒有召會,兩三位弟兄可以站在那地召會的立場。

弟兄會在一八二○年代晚期被興起,他們開始宣稱只要有主在其中,兩三個人的聚集就是召會。即使到了今日,許多弟兄會仍是以十八章二十節作為他們的立場,在『街道召會』,就是以街道或地區命名的小禮拜堂聚集。今天也有許多自由團體以這種方式聚集。例如,大專校園裏有一些自行聚集的小型學生團體,甚至有在某些教授家中聚集的較大團體,每一個都宣稱自己是在主耶穌的名裏聚集,有祂的同在。毫無疑問,這些團體是在主耶穌的名裏聚集,他們當中也可能有主的同在。然而,我再說,這並不證明他們就是地方召會。我們若讀十八章完整的上下文,就會清楚看見那兩三個人不是召會;他們只是召會的一部分,因為他們需要將事情帶到召會去。

主尊重召會,並在召會裏設立祂的權柄

十八節指明主尊重召會作為最高的權柄。召會所捆綁的,必是在天上已經捆綁的,召會所釋放的,必是在天上已經釋放的。我們必須學習承認召會的權柄,因為主尊重召會。假使兩三位弟兄無法解決問題,他們必須將其帶到召會去。然而,這不是說他們應當召聚大會,將事情陳明給所有的信徒;這必然是指他們該將事情陳明給長老,就是領頭的人、負責的弟兄們。這含示召會中有某種權柄,這可見於使徒行傳。彼得、約翰和其他人是在耶路撒冷領頭的人,在那裏擔負某種權柄。(二37,五29,八14。)同樣的,使徒保羅和他的同工在各召會中設立長老。(十四23。)這也是權柄的事。

召會和其中的權柄是我們雙重的試驗

認同地方召會和召會中的權柄乃是雙重的試驗。根據主的教訓,當兩三位弟兄有不能解決的事時,他們必須將其帶到召會去。我們很容易說我們承認召會,但實際上我們也許不喜歡召會中的某些人,因此我們不想要將我們的事帶到召會去。我們可能希望退去,讓別的弟兄來處理。然而,我們若這樣作,就使自己成為一個小分裂。這對我們乃是試驗。即使我們撇開對特定人物的感覺,我們也的確尊敬召會,但我們是否認同召會中的領頭人,就成了更進一步的試驗。我們也許對於領頭弟兄們不以為然,或者不願意與他們配合。這證明召會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不願意承認領頭的人,乃是許多基督徒不願意認同召會的主要原因。我們可以把他們比作犯法者,雖然知道自己是錯的,卻不尊重警察。我們若不認同召會中的領頭弟兄們,我們就會遠離召會,製造分裂,損害身體的一。

我們需要一再讀馬太十八章。談論這章很容易,但實行起來卻不簡單。召會是我們的試驗,不是一天、一週或一年,而是一生之久。無論我們去那裏,我們別無選擇,只有服從召會。一個弟兄若不喜歡某城的領頭人,他也許去別的城市,以為這樣就有出路了。然而,在主的主宰之下,那地的領頭人對他而言可能更糟。這並不是領頭人錯了,而是這位弟兄自己錯了。這種人無論到何處,都無法服從別人,也無法與自己以外的人是一。假若我們在一地不能服從並保守一,在其他任何地方也不可能作得到。這對我們是試驗。我們不該責怪他人。我們必須被帶到主的光中接受暴露;這樣,我們就會看見,我們需要學習甚麼屬靈的功課。

為著『一』付代價

我們很容易呼喊:『為著我們在主裏的一,阿利路亞!』但要一同留在一裏卻不是那麼簡單;反之,這試驗我們是否要認真的保守一。保守一會花上我們的一切;為此必須付上代價的是我們,而不是別人。我們若不願學這功課,遲早會被擺在試驗中,我們可能被暴露出是分門結黨者,是製造分裂的。當兩三位弟兄有了難處,無論他們是否喜歡召會中的領頭人,都必須認同召會並尊敬其中的領頭者。沒有別的路能保守一。我們若不願學習認同地方召會和其中領頭職分的功課,就不可能保守一。這不是小事。我們常說到否認己、治死肉體,但真正的否認己和治死肉體乃是在召會裏。

一地的某些信徒若在一的正確立場上聚集,他們就代表那地的地方召會。我們既是基督的肢體和神的兒女,就需要與召會一同聚集,服從召會和那裏的帶領,而保守一。然而,我們與召會聚集一段時間之後,也許不喜歡召會聚會的方式,或是不滿其中的某些人,我們可能就停止與召會一同聚集了。這樣停止去聚會,就是分裂。無論我們對當地召會和其中的人滿意與否,都不是問題。只要他們是在一的正確立場上聚集的信徒,他們就是那裏的地方召會。在這情況下,我們別無選擇,只有加入他們。我們若加入他們,就需要服從召會。我們不該說,『為甚麼我非得服從召會不可?如果我加入召會,我一定要得許可說出我的意見,假使他們不接受我的話,我就退出。』也許我們沒有真的說出這話,但我們裏面仍有這種分立的態度。這對我們是個試驗。我們若真看見身體的異象和那靈的一,無論我們對召會中的人有怎樣的感覺,都會與召會一同聚集,存心要服從他們,並學習十字架的功課。在積極一面,我們也需要在靈中與基督同活,並在召會的聚會裏供應生命。我們無需召會請我們作講員,這也不是我們盼望的;相反的,我們應當簡單的抓住每個機會,在聚會中供應基督。

我們說過,保守一並不簡單。忠信的保守一—並非按照我們好惡的一,乃是那靈的一—要求我們甘願付上代價,甚至付上我們生命的代價。如果我們沒有豫備好要這麼作,就不能宣稱我們保守這一。有人也許覺得,這麼多弟兄姊妹都是軟弱的,又沒有看見身體的異象,在這種情形之下很難保守一。我們若讀使徒行傳和書信,就可以看見甚至在使徒的時候,許多人也在這種光景裏。雖然這種難處一直存在,但必定有一些人看見異象並竭力保守一。我們無法幫助每一個人,但我們必須為自己所看見的負責。

一位弟兄留在某處已設立的地方召會中一段時間之後,可能開始對那裏的某些事產生不滿,認為他纔是對的,其他人是錯的,所以該為難處擔責任的是別人,而不是他自己。之後,他或許到另一個城市裏興起一個召會,但至終那地的某些人會對那個召會感到不滿。主會使用這個情形,幫助那位弟兄學習他早先未學到的功課。既然我們不該期盼所有的人認同我們的所作,所以我們自己也不可期盼認同我們所到各處的光景。試圖找到符合我們自己的情形,並不是保守一的路;路乃是尊重當地的召會。只要那是真正的地方召會,我們別無選擇,只有服從。此外,我們也必須尊重當地召會的領導職分。除此以外,別無他路可以保守一。這對於我們乃是十字架的殺死。

一九三二年,主使用我興起在煙臺的地方召會,那召會開頭主要是在我的帶領之下。我們一同聚集的人非常喜樂,但某些從其他地方來與我們在一起的人,最後會批評召會的某些事。他們說,『主在這裏的見證很美好,但…。』每當我聽到『但』,我就不高興,想著:『你在作甚麼?你不過是個訪客,你不該批評。』這使我學習一個重要的功課。一九三三年,主把我帶到上海,去訪問當地的召會並與倪柝聲弟兄見面。我到那裏以前,聽到許多關於那處召會的好事。既然倪弟兄在那個召會,我豫料那是個非常不一樣的召會,我非常仔細的觀察那裏的情況。說真的,我欣賞那裏的許多事,學了許多,也得著很多幫助。然而,我也有個『但』。我頭一次進入某個聚會時,裏面就開始批評了。表面上我點頭,但我裏面在問:『這會是倪弟兄所在的上海召會麼?』後來,我進到邀請我的弟兄家裏,我說,『這會是在上海召會作長老之人的家麼?』我待在那裏將近四個月,這對我是個真正的試驗。至終,主對我說,『你若無法隨同這處召會,你也不可能隨同任何一處召會。你可以回到煙臺,那裏的人現在都贊同你;但你的態度若是錯的,當人越來越多時,問題就會浮現。你必須在上海這裏學功課,不把你自己當作標準。』這樣,我學了功課,不要批評或專注在問題上。

當時,幾位來自其他地方的年輕弟兄與我同住。有時在一場聚會之後,一個弟兄會問我:『李弟兄,這會是在上海的召會麼?』在頭幾週的時候,我很願意聽見這樣的話,但不久之後,我學習不去聽別人的批評。這是很難學的功課,但我讚美主,也感謝祂,我學會了。我得了益處,至終我也成了其他弟兄的益處。從此以後,無論我到那裏,我的眼睛都是閉起來的。我不建議任何事,不對任何事給予評價,只讓自己服從所在地的召會。一個召會只要是主所興起、所認可的,我就不能作甚麼別的事。你家中的兄弟無論是好是壞,都是由相同的父母所生,你必須認他作你的兄弟。照樣,我們需要認同每一個真正的地方召會。我們遲早都必須學習這個功課。若不然,我們走到那裏,就破壞那裏的一。即使我們在外面沒有作任何事,我們自己也會是個分裂,因為我們只能認同自己。召會對我們而言,乃是真正的試驗、拯救和保護。

我請求你們將這話帶到主前,在祂的光中就著這事禱告。我已經學習這樣『駕駛』超過三十年了,發現這是正確的路。你們若不願接受這話,就會需要『駕駛』一段很長的時間來學習自己的功課,但最終你會看見沒有別的路來保守這一。我們不可能放棄召會,僅僅因自己相信主耶穌並得救而感到滿足;反之,我們若向主認真,要在祂的恢復裏有分,就必須學習隨同召會這獨一的功課。否則,我們不可能保守一;一若被破壞了,我們之於主的恢復就了了。無論我們在那裏,前往何處,我們必須作的頭一件事就是認同當地的地方召會。只要那是地方召會,我們別無選擇,只能服從。再者,無論我們的顧慮為何,我們若真要服從召會,也必須服從其中的領導職分。我們若不服從,就會成為一個小分裂。這對我們乃是真正的試驗;但我們若學習服從的功課,我可以向你保證,我們會有洋溢的祝福。帶領若是錯了,主會處置,像祂處置掃羅王一樣;但我們若正確的服從,祂也許會將我們興起,就如祂興起大衛王一樣。然而,我們不該懷著有朝一日成為『大衛王』的念頭;這並非成為大衛的路。反之,主知道整個光景。如果我們向主認真,就必須學習保守一的功課。倘若我們付代價以保守一,就會得著滿有祂祝福的豐富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