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神為保守一所選擇獨一的地方

讀經:申命記十二章一至八節,十一節,十三至十五節,十七至十八節,二十六至二十八節,十四章二十三節,十六章十六節。

在前面三章,我們講了一些與一有關的原則。從這一章起我們要說到一些細節。第一個細節是神為保守一所選擇獨一的地方。在申命記十二、十四、十五、十六各章中,至少題過十六次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例如在十二章五節,摩西囑咐百姓說,『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出來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那是你們當尋求的,你們要往那裏去。』根據十四章二十三節,神的百姓要在神所選擇的地方,在耶和華他們的神面前,喫十分取一之物。獨一的地方,再三的題起,足見此事是極其重要的。

申命記是論到在美地享受豐富的一卷書,這美地被形容為流奶與蜜之地。申命記是摩西最後的一卷書,其中記載的話是他當以色列民來到美地邊境,不久就要進去得為業的時候講的。因為摩西關心他們在美地的享受,他花了很多的時間,教導他們如何在美地上過生活。所以這卷書是一位年長、慈愛的父親,關心他兒女將來的享受所說的一些話。

毀壞外邦人拜偶像的地方

申命記十二章說出神對於以色列人生活在美地上的心願。一節說到神的百姓在那地所應遵守的律例和典章。下一節摩西提出律例中的第一條:『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他們神的各地方,…都徹底毀壞。』在三節摩西繼續說,『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像,砍下他們雕製的神像,並將它們的名從那地方除滅。』以色列人在充分享受美地的豐富之前,必須把外邦人拜假神的地方徹底毀壞。異教徒敬拜的中心必須徹底毀壞。外邦人拜偶像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上,在小山上,在各青翠樹下,都徹底毀壞。』(2。)神的百姓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焚燒他們的木像,砍下他們雕製的神像,並將它們的名從那地方除滅。有三種主要的東西要對付掉:地方、偶像、名字。這說出所有外邦敬拜的中心,都必須從美地上全然清除。

四節說,『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指明以色列人不可照外邦人拜偶像那樣來敬拜耶和華。

立神名的地方

在五節,摩西說了一句很重要的話:『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所選擇出來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那是你們當尋求的,你們要往那裏去。』異教徒拜偶像的各地方全被毀壞之後,神的百姓必須去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在那獨一的地方,神要立祂的名。神的名是指祂的人位。在一個特定的地方立祂的名,意思就是祂的本身要住在那裏。這指明神所選擇的獨一地方,乃是神居住的地方,就是神的居所。

豫表上的意義

根據聖經中神聖啟示的基本原則,所有包括在舊約記載中的事物,都是新約中所見之事物的豫表、圖畫與影兒。如果申命記十二章中的律例,只是為以色列人而定的,那麼這章聖經對於我們今天的景況就不適用了。然而,這章聖經所記載的律例,是有屬靈意義的。如果我們把握住這些律例的屬靈意義,我們就會看見這一部分的聖經,不僅是為以色列人寫的,也是為今天的我們寫的。使徒保羅知道以色列人的歷史,對於新約時代的信徒,有其豫表的意義。在林前十章六節他說,『這些事都是我們的豫表。』(直譯。)十一節他接著說,『這些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都是豫表。』(直譯。)因此保羅在羅馬十五章四節能說,『從前所寫的,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

舊約中最重要的一個豫表就是美地,它是基督一個完滿且完整的豫表。此外,對於美地出產的享受,豫表我們對於基督那追測不盡之豐富的享受。(弗三8。)你們進入召會生活之前,可能從來沒有聽說過享受基督。我就是這樣。我以前只知道基督是神的兒子、拯救主與救贖主;我從來沒有聽說過基督能作我的享受。

根據豫表,以色列人最先享受到的逾越節羊羔,就是基督的一個豫表。林前五章七節清楚的指出,逾越節是基督的一個豫表:『因為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在曠野飄蕩時,享受了嗎哪。根據十章三至四節,嗎哪也是基督的一個豫表。它豫表基督是我們屬靈的食物,我們每日的嗎哪。雖然有些基督徒知道嗎哪豫表基督,卻少有人看見美地也是豫表基督。約書亞五章十二節說,『他們喫了那地的出產,當日嗎哪就止住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嗎哪了;那一年,他們卻喫迦南地的出產。』這節清楚的指明,美地的出產頂替了嗎哪。如果逾越節的羊羔與嗎哪豫表基督作為神子民的享受,那麼,美地及其豐富的出產,也必定同樣的豫表基督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許多人能作見證,我們是在進到主恢復中的召會生活後,纔聽到基督是美地,供我們享受。

只有一個名

我們進入召會生活以前,大多數是在高山、小山、和青翠樹下(申十二2)所豫表的地方敬拜神,而這些也就是外邦人拜偶像的地方。今天在天主教與更正教的各公會中間,都能看到偶像。有些基督徒會同意天主教裏有偶像,他們卻不肯承認更正教各公會裏也有偶像。請記住摩西在申命記十二章三節所說,關於將偶像的名除滅的話。每一個公會,在基督的名之外都另有一個名。例如,路德會就是取用路德的名字。原則上,凡在基督的名之外,另有一個名字,就是設立一個偶像。那些在公會裏的人可能爭辯說,這種名字並不是偶像,不過用來標明某個基督徒團體而已。然而,這樣使用一個名字,好比一個已婚的婦人,冠以她丈夫以外另一個男人的姓氏;這是一種可悲的作法!在今天的基督教裏,幾乎到處都有偶像,因為這許多地方在基督的名字以外,另有了別的名字。常有禮拜堂或別的宗教建築物,以某人的名字來命名。原則上這就是偶像。我們只該有一個名—耶穌基督的名。

照著三節的豫表,我們必須毀壞那些地方並除滅那些名字。同時,基督教所採用的異教作法,也必須一一除掉。在召會中,這些東西一概沒有地位。『兩個巴比倫』那本書證明,天主教曾吸收許多異教的東西。例如聖誕節與復活節,都是源於異教。許多異教的東西,不僅在天主教中,就是在基督教的許多公會中,也都可以看到。從屬靈方面來說,我們必須毀掉這些地方、偶像和名稱。為這緣故,主的恢復和那些在高山、小山、以及青翠樹下敬拜偶像的公會,是無法協調一致的。同時,我們自己必須謹慎,不可有任何的高山、小山和青翠樹。我們只應該有基督和神為保守一所選擇獨一的地方。

學習敬畏神

如果我們看見必須毀掉一切別的地方,到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我們就可以往前看申命記十二章所啟示的其他各點。第一,我們必須學習敬畏神,只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去。十四章二十三節說,『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在祂所選擇給祂名居住的地方,喫你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去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就是敬畏神;反之,自由選擇敬拜的中心就是不敬畏神,只顧滿足自己的私慾。

你進入召會生活之前,可能已經從一個公會轉到另一個公會。你從一處轉到另一處,以滿足自己的喜好和口味;這樣作並不是正確的敬畏神。如果我們敬畏神,我們就該來到祂所選擇獨一的地方。

神不許我們有自行選擇敬拜地點的自由。在這事上,我們必須敬畏祂,只來到祂所選擇的地方。如果我們要行使主權自行選擇,我們就是走了外邦的路,列國的路。按照申命記十二章,以色列人應該毀壞外邦人拜偶像的一切地方。原則上,我們來到召會生活時,也需要作同樣的事。選擇敬拜的地方,完全在於主,不能由著我們的愛好。如果我們隨著自己的愛好來行動,那就是放縱私慾,因為我們只求滿足我們關於敬拜地方的願望。這樣的行為,就像一個婦人在她的丈夫之外,與另一個男人糾纏不清;這是淫亂。一個婦人怎樣在婚姻上受限制於一個男人,我們對神的團體敬拜也該怎樣受限制於神所選擇的地方。我們都必須學習敬畏主我們的神。關於基督徒的聚會,我們必須敬畏神,只照著祂的選擇去作。神吩咐我們要毀掉一切別的敬拜中心,只去到祂所選擇的地方。

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十二章八節說,『你們將來不可照我們今日在這裏所行的,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行我們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這是可怕的。主囑咐我們不可這樣行。然而,今天的基督徒常說,某事在他們眼中看是對的,或是不對的。這種作法,就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但我們必須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按著十三節所說的,以色列人不可在他們認為好的地方獻燔祭:『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地方獻上燔祭。』他們不得在高山、小山、或青翠樹下獻燔祭。他們沒有權利在他們所選擇的地方敬拜神,乃要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照樣,如果我們敬畏神,就不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反之,我們應當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我們需要禱告:『主,憐憫我們,使我們不至於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主,幫助我們行你眼中看為正的事。』我們必須忘掉自己對事物的想法,而留意主的心願和揀選。我們看某些事可能是對的,但主的感覺如何呢?按著我們的評估,在某個地方敬拜或許是對的,但主可能認為那是拜偶像的中心。

不妄用神的恩典

主吩咐我們不可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而要去到祂所選擇的地方,是有好些原因的。第一,就是要我們不妄用神的恩典。以色列人需要把美地上好的十分之一出產,分別歸神;頭生的牛羊,也要獻給神。他們沒有權利保留頭生的牲畜和上好的十分之一出產,作為他們自己的;他們都不准在家裏喫這些東西。十七至十八節說,『你的五穀、新酒、和新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和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裏喫;但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喫,在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這兩節指明,以色列人該把許願獻的和甘心獻的祭,帶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奉上。無疑的,神的百姓是把最好的出產與牛羊,作為還願祭和甘心祭獻上。這裏的要點是:這一切的祭物—十分之一的出產、頭生的牲畜、許願獻的、甘心獻的—都只在神所選擇立祂名的地方,纔能享用。換句話說,以色列人必須帶著美地上豐盛產物的上好部分,到神居住的所在去。這指明他們不得妄用神的恩典。他們沒有權利照他們的喜好或選擇來享用上好的部分,乃該照著神的定規來享用這些東西。他們別無選擇,只許將這些祭物帶到神為祂的名和祂的居所所選定的地方去。

這個原則仍適用於今天的召會生活。如果我們不來到召會聚會中,我們就無法享受基督的上好部分。任何時候,我們故意留在家裏不去聚會,就會發現我們無法享受基督上好的部分。雖然我們也能在禱讀或交通中得到一些享受,但我們將無法享用頭生的牲畜、十分取一之物、許願祭、及甘心祭所表徵之基督的上好部分。有一個神聖的規條,禁止我們妄用神的恩典;按照這規條,我們必須到神的家—召會—去享用基督上好的部分。我們需要到神所選擇的地方,不可照著我們自己的選擇與喜好行事。藉著接受神的選擇,我們會降服,並蒙保守不至妄用神的恩典。

主最徹底的對付

當我們去到神所選擇的地方,我們會經歷到主在我們身上最徹底的對付。我們不得不在基督裏與弟兄們合一。有時我們可能不喜歡看見某弟兄。我們雖然參加召會的聚會,卻極力躲開他。如果我們想要躲開某位弟兄,我們就無法享受基督上好的部分。我們需要徹底降服。我們應該禱告:『主,憐憫我,使我與弟兄能正常的相處。我願意與他毫無問題,享受與他在一起。』這個例子說明,當我們來到主所選擇的地方,我們會被祂對付達到極點。

假設一個以色列人和另一人之間有了問題,因而想盡辦法躲開他。然而,以色列所有的男丁,每年都必須三次上耶路撒冷。那些不肯上去的,就要從神子民的交通裏被剪除。故此,在以色列人之間無論有任何問題,都必須解決。不然的話,他們就無法在一裏來到錫安山敬拜神。當他們上錫安山的時候,都要唱詩篇一百三十三篇:『看哪,弟兄在一裏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1,另譯。)因此,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保守了神子民的一。只要以色列人隨從神的選擇,他們除了合一之外,別無他途。

今天基督徒的情況,完全不是這樣。如果一個信徒和另外一人處不好,他只要到別的敬拜地方就好了。大多數的基督徒認為他們自己可以選擇一個地方,來迎合自己的口味。因此在大多數基督徒中間,無所謂降服。但如果我們不妄用神的恩典,完全降服而來到祂選擇的地方,一就得以保持了。不管我們的個性怎樣,我們都必須降服,來到神所選擇的地方。否則,我們就要從神子民的交通中被剪除。如果我們這樣降服,就會蒙保守在正確的一裏。

主立祂名的地方

現在我們要來看,如何識別神所選擇的地方。第一個原則乃是:神所選擇的地方,必須在神與基督的名以外沒有別的名。任何地方,若是在基督的名以外另取了一個名稱,那就不是神所選擇的地方。在申命記十二章,神囑咐百姓要毀壞那些地方和那些名字,甚麼名都不許留下。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就是主立祂自己名的地方。為這緣故,當我們在召會中聚集時,我們必須只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裏聚集。在馬太十八章,主耶穌說到我們要被聚集到祂的名裏。(20。)無論何時我們來在一起,就必須進入祂的名。我們不應該採用一些公會的名稱,諸如美以美會、聖公會、長老會、路德會或浸信會;這一切名稱都必須毀除。

神的居所

第二個原則是:神所選擇獨一的地方,必須是神的居所,神居住的地方。以弗所二章二十二節幫助我們明瞭這個原則今天對我們的意義。這節聖經告訴我們:神居住的地方,乃是我們的靈。這意思是:神所真正揀選的地方,乃是我們的靈。因此,我們是從祂的名,從人的靈來識別神所選擇的地方。今天神的居所乃是在我們的靈裏。

假設我們忽略了靈,而活在心思、情感、和意志的範圍內,這就很難讓人認出我們是在神所選擇的地方。神所選擇的地方乃是靈。在召會生活中,我們不應該憑著意見的發表,而須藉著靈的運用來讓人識別我們。來到神的居所,就是來到靈中。

一個享受的地方

第三,神所選擇的地方,是一個享受的地方。在申命記十二章,喫這個字用了好多次。七節指明在神選擇的地方,我們要在神的面前喫。在十八節我們看見,美地上十分之一的出產、頭生的牛羊,都要在神面前,在祂所選擇的地方喫。說到喫就是指著享受。因此,神所選擇的地方,是一個享受的地方。如果在某一個地方,我們享受不著主,我們就應該問一問,這地方是否神所選擇的。美地的出產所豫表基督的豐富,到何處去找呢?在每年的節期中,在耶路撒冷的錫安山上,就可找到美地的豐富。照這原則,今天我們可以藉著有基督豐富的享受,認出神所選擇的地方來。這種享受,乃是神所選擇之地方的特徵。

一個歡樂的地方

最後,神所選擇的地方,是一個歡樂的地方。十二節與十八節說到在主面前歡樂。這種歡樂,與喫初熟的出產和頭生的牛羊有關。這種歡樂,不是僅僅指著喜樂。人喜樂時,可能很安靜;但人歡樂時,必定會說一些話,或發出歡呼的聲音。神的居所是一個歡樂的地方。神的百姓聚在一起,必須不僅是喜樂的,更是歡樂的。

從這段話中,我們有四條路來識別正常且真正的召會。一個真正的召會,必須有獨一的名,就是基督的名。在這裏,人的靈得優勢,基督的豐富被人享受,並且我們能在主面前歡樂。當基督的豐富變成我們的享受時,我們自然充滿喜樂與歡樂。因此,在召會生活中,我們有主的名,以及我們靈的運用。我們還享受基督的豐富,並在主裏歡樂。這是神所選擇的地方,就是祂為保守一所選擇獨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