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長進的途徑—背十字架

在前一章裏面,我們曾幾次摸到事奉神的事。在我們來看神為著解決人的魂生命所產生的問題,所作的準備之前,如果先看一看,甚麼是支配一切事奉的原則,會更有幫助。神已經立下了清楚的原則,支配我們為祂所作的工,這些是凡想要事奉祂的人所不可違背的。我們知道,救恩的根基是主死而復活的這一個事實;事奉的條件也是這樣。主死而復活的事實如何是我們蒙神喜悅的根據,照樣死而復活的原則也是我們為祂活著並事奉祂的根基。

一切真職事的根基

我們如果不認識死的原則和復活的原則,就不能作神真正的僕人。連主耶穌自己也是在這根基上事奉。馬太三章給我們看見,當我們的主開始祂公開的職事之前,祂先去受浸。祂並不是因為有甚麼罪,或是有甚麼需要潔淨的地方,所以去受浸。不,我們都知道受浸是說明死和復活的事實。主必須站在這一個根基上,然後祂的職事纔開始。主藉著受浸,甘願站在死而復活的根基上,聖靈就降在祂的身上,於是祂就開始事奉。

這對我們有甚麼教訓呢?我們知道主是一個無罪的人,除祂之外,從未有一個行走在這地上的人是不知道罪的。祂既是一個人,就與祂的父有分別的個格。當我們摸到主的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必須十分謹慎;我們都記得祂說,『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五30。)這話是甚麼意思呢?明顯這不是說,主沒有祂自己的意思。正如祂自己的話所表明的,祂有自己的意思。因為祂是人子,所以祂有自己的意思。但是祂不照自己的意思去作,祂要照父的意思作。要點就在這裏。祂裏面與父所分別的,就是祂有屬人的魂。當祂『成為人的樣式』的時候,祂就取了一個魂。主是一個完全的人,祂有魂,當然也有身體,正如你我都有魂和身體一樣。因此祂也能憑魂作事—就是憑祂自己作事。

我們都記得,當主開始祂公開的職事之前,祂一受了浸,撒但立刻就來試探祂。撒但試探祂,叫祂把石頭變成餅,好滿足祂不可缺少的需要;叫祂在聖殿裏顯出神蹟,使人立即尊敬祂的職事;叫祂立刻自取原先指定由祂掌握的世界王權。你會覺得希奇,為甚麼撒但試探祂,要祂作這些奇怪的事?你也許以為,撒但不如更徹底的引誘祂去犯罪。但是撒但知道得更清楚,他不這樣試探。他只說,『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太四3。)這是甚麼意思?這話的意思就是:『如果你是神的兒子,你可以作一點事來證明一下。這是一個考驗。你說你是神的兒子,難免有人要問說,你這樣自稱到底是不是真的。為甚麼你現在不出來證明,把事情作一個最終的解決呢?』

撒但整個的詭計就是要主為祂自己作事,換句話說,就是憑魂作事。而主耶穌所採取的立場,乃是絕對不這樣作。在亞當裏,人離開了神憑自己作事;那就是發生在伊甸園裏的悲劇。如今在同樣的情勢之下,人子採取另一個立場。後來祂說明這是祂基本的生活原則:『子出於自己不能作甚麼。』(約五19,原文。)—(我很喜歡希臘文裏這句話的說法。)對魂生命的絕對否認,支配了祂一切的職事。

所以我們能有把握的說,主在十字架上實際釘死之前,縱然髑髏地的事蹟還擺在前面,但祂在地上所作的一切工作,已經就是以死和復活的原則為根基。祂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根據那個原則。那麼我們要問說,如果人子為著作工必須經過死而復活,(在豫表上和在原則上,)難道我們能例外麼?凡不知道讓這一個原則運行在他生命中的人,絕不能事奉祂,這是毫無疑問的。

當主離開門徒的時候,祂把這一點對他們說得非常清楚。祂從死裏復活之後,吩咐他們不要離開耶路撒冷,直等到聖靈降在他們身上。(徒一4~8。)甚麼是聖靈的能力—就是祂所說『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四49)呢?聖靈的能力不是別的,聖靈的能力就是祂的死、祂的復活、和祂的升天的效力。換句話說,聖靈是一個器皿,裏面裝著主的死、主的復活、和主的升天的一切價值,為要把這些帶給我們。所以祂裏面就包含著那些事的一切價值,並且把它們傳遞給人。這就是為甚麼在主被榮耀之前,聖靈不能賜給人的緣故。乃是當主得了榮耀,聖靈纔能臨到人,讓他們能作見證。因為若沒有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價值,這樣的見證是不可能有的。

在舊約裏面,我們也能找到同樣的事。我願意題出一段很熟的聖經,那就是民數記十七章。在那裏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對於亞倫的職事起了爭論。亞倫是否真是神所揀選的,以色列人有了問題。他們懷疑說,『亞倫到底是不是神所立的,我們不知道!』因此神就來證明誰是祂的僕人,誰不是。神怎樣作呢?祂吩咐以色列人每支派取一根杖,共十二根杖,放在至聖所裏面,見證的櫃前面,那些杖要在那裏放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主藉著那根發了芽,開了花,結了果的亞倫的杖,指出亞倫是祂所揀選的僕人。

我信大家都知道這件事的意義。發芽的杖是說到復活,死而復活乃是神所承認的職事的標記。沒有這一個,就甚麼也沒有。亞倫的杖發芽,證明他是站在一個真實的根基上。神只承認那些經過死而進入復活的人,作為事奉祂的僕人。

我們已經看過,主的死在不同方面的運行,以及不同方面的功效。我們知道祂的死如何使我們的罪得了赦免。我們都知道,我們的罪得著赦免,是根據祂的寶血。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然後我們進一步的在羅馬六章裏面,看見祂的死如何解決了罪的權勢。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去服事罪。我們讚美主,祂的死在這一方面也使我們蒙了拯救。再往前去,在我們身上又發生了自我意志的問題,因此很明顯的需要奉獻。於是我們又發覺死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願意放棄我們的意志,而順服主。到這時候,我們就摸著了構成我們職事的出發點,但是這個還沒有摸著問題的中心。因為雖然到了這裏,我們可能仍然缺少對於魂的認識。

羅馬七章給我們看見了另一面,那是關乎生活上的成聖問題—個人在實際生活上的成聖。那裏給我們看見一個真實屬神的人,想要在公義上討神的喜悅,因而落到律法之下,律法顯出了他的本相。他想憑著他肉體的能力,得到神的喜歡。十字架必須把他帶到一個地步,使他承認說,『我辦不到。憑我的能力我不能滿足神;我惟有信靠聖靈在我裏面,使我能滿足神。』我信我們有些人曾經經過許多痛苦,纔學了這個功課,也發現主的死在這一面作工的價值。

請你注意,羅馬七章裏面所說那與生活上聖潔有關的『肉體』,和憑魂生命的天然能力事奉神,仍然有很大的分別。就算我們知道了上面所說的這些,並且也有經歷,但是我們如果不在這一面經歷主的死,我們仍然不能在事奉上對祂有真正的用處。如果我們的裏面缺少這一步,即使我們有了以上所說的那些經歷,當祂要來使用我們的時候,對於祂仍屬不穩當。哦,有多少主的僕人真是被祂使用的呢!正如俗語所說的:他們砌了十二呎的牆,卻拆了十五呎。從一面來看,我們是被主使用了,但是同時我們卻又拆毀了我們自己的工作,甚至還破壞了別人的工作,因為在某些方面,還沒有經過十字架的對付。

所以我們現在必須來看,主怎樣對付我們的魂,然後要更仔細的來看,這一件事怎樣摸著我們對於祂的事奉的問題。

十字架的主觀經歷

現在我們必須把四處福音書裏面的經節擺在我們眼前,那就是:馬太十章三十四至三十九節,馬可八章三十二至三十五節,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四節,約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這四處經節有一些相同的地方。在每一處裏面,主都對我們說到魂的活動,而在每一處裏面,主是摸著魂生命的不同方面,或者說不同的表現。在這幾處聖經裏面,主說得非常明白,人的魂能用一個方法來對付,也惟有這一個方法能對付,那就是我們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祂。

正如我們上面所看過的,這裏所注意的魂生命或天然生命,比我們所看見有關舊人或肉體的那幾節聖經更進一步。我們必須清楚知道,關於我們的舊人,神所著重的乃是祂已經一次而永遠的把我們和基督在十字架上釘死了。加拉太書裏面,我們看見使徒曾三次說到釘十字架是一件已經完成的事。羅馬六章六節的話也很清楚,那裏說,『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原文所用的動詞是過去式的,如果我們把它這樣直譯:『我們的舊人已經最終並永遠的釘了十字架,』那就更有意義。這是一件已成的事實,需要神的啟示纔能了解,然後藉著信心來取用。

但是十字架還有它的另一面,那就是『天天背十字架』這句話所指的一面。現在我們就是要來看這一點。十字架曾經背負我,現在我必須來背它;而這個十字架乃是一件裏面的事,那就是我們所說『十字架的主觀經歷』。這經歷是天天的,是一步一步的跟從祂。這就是擺在我們面前,和我們的魂有關的一件事。我們要注意,這裏所著重的,與對付舊人不很相同。這裏沒有說魂的本身釘十字架,聖經沒有說,十字架把我們的天賦和才能,以及我們的個格與個性完全除掉了。如果是這樣,那麼希伯來十章三十九節所說的,我們『乃是有信心以致魂得救的人』,(參彼前一9,路二一19,)就很難應用在我們身上了。不,我們並沒有這樣喪失我們的魂,因為這樣喪失,會叫我們完全失喪個人的存在。魂和它天然的才能仍然存在,但是十字架被加上,把那些天然的才能置於死地—使它們帶著死的印記—然後照著神所喜悅的,在復活裏把它們賜還我們。

保羅在腓立比三章十節所說的話,正是這個意思,他吐露他的願望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死的印記不斷的放在魂的上面,把魂帶到一個地步,使它一直附屬於聖靈,而不再獨立逞能。惟有十字架的工作,纔能使一個像保羅那樣有才幹的人,(正如他在腓立比三章裏頭所略略題起的,)絕對不信靠他天然的能力。所以,以後他能寫信給哥林多人說,『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2~5。)

魂是情感的大本營,我們的決定和行動幾乎都受情感的影響!雖然情感的本身並非邪惡,但是要記得,它會使我們以天然的愛情來對待某一個人,結果就使我們整個的行動受到錯誤的影響。所以在我們所讀的第一處經節裏面,主不得不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38。)要知道,背著十字架跟從主,是祂給我們的正常和惟一的路。接著立刻就是:『得著魂的,將要失喪魂;為我失喪魂的,將要得著魂。』(39,另譯。)

有一個隱藏的危險,就是情感的微妙行動,要轉移我們離開神的道路;而那關鍵就在魂裏面。十字架必須對付這個。我必須照著主所說的失喪我的魂,這也就是我們試著解釋的。

我們中間有些人很明白失喪魂的意義。我們不再滿足它的願望;我們不能向它屈服;我們不來討它喜悅;那就是失喪魂。當我們拒絕魂所要求的時候,我們不免經過一種痛苦的過程。多少時候我們必須承認,並非甚麼明顯的罪,阻擋我們跟主到底。我們乃是被一些祕密的愛,一些天然的情感,移轉了我們的道路。是的,感情在我們的生活上佔極大的地位,因此十字架必須進來作它的工作。

讓我們參考馬可八章。我認為這是一段最重要的經文。在該撒利亞腓立比,我們的主剛教訓門徒說,祂要被猶太人的長老殺死,彼得憑著他那股愛主的熱忱,前來責備祂,對祂說,『主阿,不要這樣作;要愛惜你自己;這事絕不臨到你的身上!』他因著愛主的緣故,纔勸主保重自己;然而主斥責彼得,如同斥責撒但一樣,因為他體貼人的意思,不體貼神的意思。於是祂再一次對所有在場的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為我和我的福音喪掉魂的,必救了魂。』(可八34~35,另譯。)

整個問題的焦點,又集中在魂上面,而這裏特別是指魂那保存自己的心理說的。魂極微妙的在那裏作工,它彷彿說,『只要容我生存,我願作任何事;無論怎樣,我總要存活!』魂幾乎在那裏求救:『上十字架,並且被釘死?哦,這實在是太多了!要憐恤你自己,要愛惜自己!你真是說,你要反對自己,而與神同行麼?』我們中間有人很知道,若要與神一同往前去,好多時候我們必須不顧魂的聲音,不管是出於自己的魂或是出於別人的魂,而讓十字架進來靜止那求自存的呼聲。

我懼怕神的旨意麼?我曾經題起那位影響我極深的聖徒,許多次她問我這個問題:『你喜愛神的旨意麼?』這是一個極大的問題。她不是問說,『你遵行神的旨意麼?』她總是問:『你喜愛神的旨意麼?』這個問題比其他問題摸得更深。我記得有一次她在某一件事上與主起了爭執。她知道主要甚麼,在她的心中,她也實在要這個,但是這件事太難了。我聽見她這樣禱告說,『主阿,我承認不喜愛這件事,但是請你不要向我屈服。主阿,請你稍等—我會向你屈服的。』她不願意主向她屈服,而減少祂向她的要求。她甚麼都不要,只要討主喜悅。

多少次我們需要來到一個地步,願意讓那些我們所認為美好和寶貝的東西去—是的,甚至可能是完全屬於神的東西—好叫祂的旨意得以完成。彼得雖然關心他的主,但是他受那天然的愛所指使。我們會感覺彼得愛主的心真大,甚至使祂膽敢責備主。惟有堅強的愛纔令人這樣嘗試。話雖如此,我們卻知道,你裏面的靈若是單純,沒有魂的攙雜,你不會落到彼得的錯誤裏去。你會認清神的旨意,你要發覺這個纔是你心所專愛的。你不再為著肉體流一滴同情的眼淚。是的,十字架摸得很深,這裏我們再一次看見,它怎樣徹底對付了魂。

主耶穌在路加十七章裏面又對付了魂的事,這個特別與祂的再來發生關係。祂以『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來比較『人子顯現的日子』。(29~30。)稍後他又用重複的話說到被提的事:『要取去一個,撇下一個。』(34~35。)在這二者之間,主說了這些奇妙的話:『當那日,人在房上,器具在屋裏,不要下來拿;人在田裏,也不要回家。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31~32。)為甚麼要回想羅得的妻子?因為『凡想要保全魂的,必喪掉魂;凡喪掉魂的,必救活魂』。(33,另譯。)

假若我是不錯的話,這段新約的經文是告訴我們,我們對於被提呼召的反應。我們可能想,當人子來到的時候,我們都要自動被提,因為我們豈不在林前十五章五十一、五十二節讀到:『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麼?無論我們怎樣調和這兩段經文,路加福音裏那段至少叫我們停下來想一想;因為這裏相當注重一個取去,一個撇下。這是關於我們反應呼召我們去的事。就是根據這個,主給我們一個最緊急的勸告,要我們豫備好。(參太二四42。)

此中必有原因。很明顯這個呼召不會在我們裏面產生最後一分鐘神奇的改變,完全不顧我們過去與主的關係,而給我們一個刷新。不,在那時候,我們要發現甚麼是我們心中的真正財寶。如果財寶是主自己,我們就不會回頭看。回頭看要決定一切。我們何等容易愛慕神的恩賜,過於愛慕神的自己!我應當加上一句話,甚至愛慕神的工作,過於愛慕神自己!

讓我舉一個例來說明。我現在正在寫一本書。我已經寫了八章,還要寫九章,為這件事我在主面前非常罣心。如果主呼召我說,『你上到這裏來,』而我的反應卻是:『那麼我的書怎麼辦呢?』我想主的回答必定是:『好罷,你就留在地上寫你的書罷!』我們在屋裏所作的那些寶貝事情,就能把我們綁住,並且牢牢的把我們釘在地上。

這完全是一個憑魂活著,或者憑靈活著的問題。在路加這一段經文裏面,我們已經指出魂生命如何從事於地上的事—請注意,我們並不說邪惡的事。主只題到嫁娶、耕種、喫喝、買賣—這些都是合法的活動,並沒有甚麼根本的錯誤。但是要記得,只要一旦你被這些事所霸佔,你的心傾向它們,那就彀把你鎖在地上。要脫離這危險,惟有藉著失喪你的魂。彼得在提比哩亞海邊,一認出向他們顯現的乃是復活的主,他的行動是一個很好的說明。他雖然也和其他的門徒一樣,回去重操舊業,但是他現在沒有想到船,甚至藉著神蹟所裝滿的那網魚也沒有想到。當他一聽見約翰對他說『是主』的時候,彼得就跳在海裏。

這就是真的脫離。問題就在於到底我們的心在那裏?十字架必須在我們裏面作真正屬靈脫離的工作,使我們脫離主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事物。

就是到了這裏,我們所對付魂的活動,還不過是外表的各方面。就如魂放縱它的情感,魂憑自己處理事情,以及魂被這世界上的事情佔有。這些仍然不過是小事情,我們還沒有摸著事情真實的中心;還有一些更深的事,現在我要試著來說它。

十字架與結果

讓我們再讀約翰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愛惜自己魂的,就失喪魂;在這世上恨惡自己魂的,就要保守魂到永生。』(原文。)

在這裏我們看見,我們所說十字架裏面的工作—使我們喪失魂—和主耶穌是一粒麥子那一面的死相聯。那裏說到主死的目的,就是為著豐收。主的死所展望的目標,就是結果。有一粒麥子裏面有生命,但是它只不過是一粒。它有能力把它的生命分給別人,但是要將生命分送出去,它必須先落在地裏死掉。

我們知道主耶穌所揀選的道路。正如我們在前面所看過的,祂死了,祂的生命在許多人裏面顯現出來。獨生子死了,結果祂就成為『眾子』中的長子。祂捨棄了祂的生命,使我們能彀得著生命。我們被呼召來有分於祂這一面的死。這裏清楚說出了同形於祂的死的價值,那就是我們失喪了天然的生命,我們的魂,使我們可以成為生命的分給者,和別人一同分享在我們裏面神的新生命。這是職事的祕訣,是向神真正結果子的途徑。正如保羅說,『我們這活著的人,是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顯明出來。這樣看來,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1~12。)

現在我們要來到我們的要點了。如果我們已經接受基督,我們裏面就有新生命。我們大家都得著了這財寶,就是在瓦器裏的寶貝。我們要讚美主,祂的生命實在是在我們的裏面。但是為甚麼這生命彰顯得這樣少呢?為甚麼『仍舊是一粒』呢?為甚麼這生命不滿溢出來,分給別人呢?甚至在我們自己的生活中,這生命也顯不大出來呢?這一個有生命而顯不出生命的原因,就在於這生命被我們的魂所包圍,魂限制了這生命,(正如麥粒被殼所包圍一樣,)以致這生命找不到出路。我們活在魂裏面,用我們天然能力來工作、來事奉;我們不是從神那裏吸取能力。就是這個魂妨礙了生命的生長。所以要喪失魂,因為惟有這樣我們纔能達到豐滿。

黑夜與復活的早晨

我們再回頭來看發芽的杖,那杖被帶到至聖所裏過了一夜—在那一個黑夜裏甚麼也看不見—然後到了早晨,它發芽了。這件事清楚的說出死和復活,失喪生命和得著生命;在這裏你也看見了職事的證明。現在我們要問說,這一點在實行上是怎樣的呢?我怎樣知道神是用這個方法在對付我呢?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一件事:魂和它天然的能力和才智,要繼續隨著我們,一直到我們離世的日子。所以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就需要十字架在我們裏面不止息的作工,天天在我們裏面挖,深深的挖這個天然的泉源。我們一生事奉的條件,就在於主所說的這句話:『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可八34。)我們永遠不能越過這一點。凡是躲避十字架的人,主說他『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8,)『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27。)為著要喪失魂而讓靈上升,我們必須以死和復活為我們生活中不變的原則。

但是在這裏也有一道緊要的關口,過了這道關,我們整個生活和對神的事奉,就都會隨之改變。這是一個窄門,我們由此可以進入一條完全新的道路。雅各在毘努伊勒就遇見這樣的一個關。在雅各裏面『天然的人』,想要事奉神而達到神的目的。雅各很清楚的知道,神曾經說過:『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但是他想以他自己的聰明和才智來達到那個目的。神不得不奪去雅各的天然力量,祂就摸雅各的大腿窩,使他瘸了。雅各雖然還繼續行走,但是他卻始終瘸了。他的改名說出他是一個不同的雅各了。他仍然有腳,他也能彀用他的腳,但是力量已經被『摸』了,從此他只能帶著受傷的腿跛行,並且他的傷再也沒有復原。

神必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我無法告訴你神怎樣帶,但是神一定會帶—藉著痛苦和黑暗的經歷,我們天然的能力被祂摸了一把,被基本削弱,以致我們不敢再信靠自己。祂不得不這樣厲害的對付有的人,帶我們經過艱難痛苦的道路,使我們達到這個境地。到了末了,我們不再『喜歡』作基督徒的工作,甚至怕奉主的名作事。但是就在這時候,祂能彀開始使用我們。

我能彀告訴你們一件事。我得救一年之後,我就很愛傳道。我無法緘默不說話。我裏面好像有甚麼東西在推我促我進前去,使我不得不作下去。傳道成了我的命。主可能很寬宏的,讓你這樣繼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但如此,甚至還有相當的祝福—直到有一天,那個驅使你前進的天然能力被摸了,從那時起,你不再因為你要作那件事而去作,你只因主要你作而去作。在你有這樣的經歷之前,你是為著從那樣事奉神裏所得到的滿足而事奉;有時候,主要你去作一件祂所要你作的事,卻叫你不動。你憑天然的生命活著,這生命反覆無常,乃是你氣質的奴隸。當你的情感指向神的路,你就全速前進;甚麼時候你的情感另有所指,你就動都不願意動,即使責任所在還是不願意動。你在主的手裏不彀柔順。因此祂不得不削弱你裏面偏愛的力量,愛這個惡那個的力量,直等到你作一件事是因為祂要你作,而不是因為你喜歡作。你可能喜歡那件事,也可能不喜歡那件事,但是你照樣去作。並不是因為你能從傳道,或是為神作甚麼工裏得到某種滿足,你纔去作。不,現在你作,是因為這是神的旨意,你不再計較它是否給你一種感覺上的快樂。你在遵行祂的旨意上所經歷的真正快樂,比你那容易改變的情感,不知道要深多少。

神要把你帶到一個地步,祂只要一表示祂的願望,你就立刻反應,這是僕人的靈,(詩四十7~8,)但是沒有一個人生來就有這樣的靈。只有當我們的魂,就是我們天然的能力、意志和情感的大本營,被十字架摸過後,我們纔會有這種靈。祂所尋求,所要放在我們裏面的,就是這一個僕人的靈。有的人也許要經過長久痛苦的過程纔得到,有的人也許一擊就得到了;無論如何,神有祂的方法,我們不可忽視神所使用的方法。

每一個神真實的僕人,總得有一個時候經歷這種『失能』,從此他永遠不能恢復;他永遠不能再像從前一樣。這一點必須在你裏面被建立,使你今後會真的怕你自己。你不敢出於你自己作任何的事情,因為你知道,如果你憑自己而行,你會像雅各那樣招致一種主宰的對付;你也知道,如果你照著魂的衝動而行事,你的心在主面前將要受何等的痛苦。對於那位愛的神所加在你身上管教的手,你已經知道了一點,祂是『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的神。(來十二7。)聖靈就在你的靈裏向你見證這一個關係,也見證『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羅八16~17,)我們必要得著基業和榮耀。你對於這一位萬靈之父的反應,就是稱祂作『阿爸,父』。(15。)

但是當這件事真在你裏面建立起來的時候,你已經進入一個新的境地,我們稱它為『復活的境地』。死亡的原則可能在你天然的生命裏造出一個危機,但是此後你便發覺神把你釋放到復活的裏面。你發現你所喪失的,又再得回來—雖然和以前不再一樣。生命的原則現在在你裏面運行—使你有權能、有力量、有生氣、有生命。今後凡你所失喪的,都會帶回給你,不過現在都在管治之下。

讓我把這一點再說得清楚些。如果我們要作屬靈的人,我們用不著切斷我們的手或腳;我們仍然可以有我們的身體。同樣我們也可以有我們的魂,並且可以儘量使用它的各部分;但是現在,魂不再是我們生命的源頭。我們不再活在它裏面,不再向它支取,也不再憑它活著;縱然我們仍舊使用它。當我們以身體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著就像禽獸一樣。當我們以魂為生命的時候,我們活著就像叛徒,像從神那裏逃亡的人一樣—雖然我們有才幹,也受教育,但是卻和神的生命隔絕。然而當我們活在靈裏面,並且藉著靈活著的時候,我們雖然仍舊使用魂的各部分,正如我們使用我們身體的各部分一樣,但是它們現在是靈的僕人;到了這個地步,我們纔能彀真正被神使用。

但是就是這個黑夜,常常成為許多人的難處!在我已過的日子中,曾有一次主在祂的恩典裏,把我放在一邊,有好幾個月之久,在屬靈方面,我進入完全的黑暗。我好像被祂離棄了—幾乎甚麼都停頓了,似乎一切都到了盡頭。然後祂逐漸的使我恢復所失去的。我們往往自己把所失去的拿回來,以為這樣是幫助神;但是要記得,必須在至聖所裏經過一個長夜—整夜在黑暗裏。焦急是無用的,祂知道祂所作的是甚麼。

我們都巴不得在一個鐘頭之內,就把死和復活都經歷了。我們不敢想像,神要把我們放在一邊,經過這麼長久的時間;我們也不能等待。我無法告訴你,到底祂要用多長的時間,但是在原則上,我想我可以有把握的說,祂總要把你留在那裏有一定的時期。在這段時期裏,似乎甚麼進展都沒有,你所珍貴的那些東西,都脫離了你的掌握。你面對著一堵沒有門的牆。別人好像都蒙主使用,都有主的祝福,而你卻被漏掉,失去了一切。一切都在黑暗中。但是要記得,只有一夜。雖然是一個整夜,但是只有一夜。經過黑夜後你會發現,你以為失去的那些,都在榮耀的復活裏歸還給你。你無法測量,在復活裏所得著的,和那些舊有的是何等的不同。

有一天,我和一位青年弟兄一同喫晚飯,主曾在天然能力的這個問題上對他說過話。他對我說,『你若知道你已經被主遇著,被祂徹底的摸過,以致你失去天然的能力,那實在是一件有福的事。』那天在飯桌上擺著一碟餅乾,我拿起一塊來,把它擘為兩半,好像要喫它一樣。然後我又小心的把兩半合在一起,我說,『這塊餅乾看起來沒有甚麼兩樣,但是它不一樣了,是不是呢?甚麼時候你的背脊骨一被打斷,此後神只要輕輕的一摸,你必定順服。』

這就是它所包含的意義。神知道祂要在凡屬於祂的人身上作甚麼。我們每一方面的需要,祂都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解決了,好使祂兒子的榮耀,得以在眾子裏面彰顯出來。我相信那些走過這條路的門徒,都能從心裏響應使徒保羅所說的:『我在祂兒子福音上,用心靈所事奉的神』(羅一9)這一句話。他們已經像他那樣學到了這種職事的祕訣:『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裏誇口,不靠著肉體。』(腓三3。)

很少有人能在生活上比保羅更積極。他在羅馬書裏說,『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十五19。)他現在準備繼續到羅馬去,(一10,)然後,如果可能,再到西班牙去。(十五24,28。)但是在這一個包括整個地中海世界的事奉中,他的心只放在一個目的上,就是高舉那位成全一切的。『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裏有可誇的。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甚麼都不敢題;只題祂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17~18。)這是屬靈的事奉。

願神使我們每一個人都像他那樣,真正作一個『耶穌基督的奴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