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供應生命的事奉

本篇信息我們要專一說到在召會的事奉中,特別是在長老和執事的事奉中,如何供應生命。長老和執事的事奉,有許多該注意的地方,這裏乃要專一說到事奉中一件基本的事,就是供應生命。

事奉該是生命的流露

首先,每個事奉主的人,都得非常清楚的認識,所有的事奉都應該是生命的供應。千萬不要以為,作長老的不過是在召會中處置一些事務,管理一些事情;好像只要事情管理好,事務處置好,事奉就作好了。作執事的也不要以為,在事務上盡力服事,事奉就差不多了。要知道,召會的事奉乃是生命的供應,生命的服事。如果我們只作了一些事務,或者只管理了一些事情,卻沒有將神的生命供應出去,我們的事奉就是失敗、虛空的。千萬不要以為,盡話語職事的人纔是作生命供應的人,而長老和執事所服事的,不過是處理一點事務,管理一點事情而已。這個觀念是錯誤的,需要改正。

在召會裏,無論那一種事奉,是傳福音也好,講道也好,管理也好,看望也好;不論在人看是屬靈的一面,還是事務的一面,都應該是一個憑藉,來供應我們所領受的生命。傳福音該是供應生命,盡話語職事該是供應生命,看望人該是供應生命,值班該是供應生命,甚至掃地、擦窗這類平常的事,也都應該是供應生命的憑藉。從外表看,召會的事奉分作許多項目,但從屬靈一面看,都只有一個目的,就是供應生命。

這些原則和重點,相信聖徒們都已經聽過並知道;但今天我還要題起,盼望大家能鄭重的看待這事。無論你是作長老的也罷,作執事的也罷,是管理的也罷,服事的也罷,是售書的也罷,無論你作甚麼,你裏面都應該清楚,都應該抓牢,這是你的憑藉,為將生命供應給別人。關於這點,作長老、作執事的要牢牢抓住。

有時我們寧可容讓人把事情作糟了,而叫生命能出去。這比光把事情作對了,卻沒有把生命供應出去好得多。所以要看見,我們雖然是在作事,但重點不在於事情的成功,乃在於生命的供應。

召會和社會是不同的,召會是生命的、屬靈的,而社會是事業的。召會不在於事務辦得好不好,乃在於藉著作事把生命供應出去。如果召會光是作事,不能供應生命,就已經失去召會的性質,和社會沒有甚麼兩樣。這點弟兄姊妹必須抓牢。

然而這不是說,我們可以把事情作得一塌糊塗。有時候事情作錯了,很叫弟兄姊妹裏面不得造就,不得供應。因此,我們在主面前還得恐懼戰兢的作事,不讓事情作差了。然而我們不能停在這裏,還得把事情作對到一個地步,叫人得著生命的供應。盼望弟兄姊妹對這點有極深刻的感覺,在一切事上仰望神,願意一切的事奉,都能作祂生命的出口。我們願意在神面前蒙拯救脫離錯誤,但這脫離錯誤不是重在把事情作成功,乃是重在讓生命藉此得以出去。

生命在靈裏

然而,到底如何纔能把生命供應出去?我們都知道,生命乃是在聖靈裏,聖靈是神生命的一個住處。羅馬八章說,神的靈乃是『生命之靈』。(2。)因著神的生命是在聖靈裏,所以聖靈就變作生命的靈。同時我們也知道,神的生命進到我們裏面,乃是在我們的靈裏。所以,今天神的生命是在祂自己的靈裏,同時也是在我們的靈裏。

神的生命不在人的思想裏,不在人的看法和意見裏,不在人的一切裏;神的生命乃是在祂的靈裏,而又住在我們靈裏。可以說,神的生命今天是在兩層的靈裏。這意思是,神的生命原來只在祂自己的靈裏,現今神的生命也住在我們靈裏。所以,神的生命好像是裝在雙重的器皿裏。因此,羅馬八章所題的靈,很難斷定是專指神的靈,或專指我們人的靈。因為二者的確是混合在一起,像水和酒混合在一起一樣。在八章,聖靈和人的靈變作了一個。二者的性質是相同的,因為都是靈。神的靈調在人的靈裏,而神的生命就住在、放在、存在、長在人的靈裏。所以,我們要供應生命,叫生命出去,就得讓靈出去,因為生命是在靈裏。靈若是不能釋放出去,生命就無法出去。

生命與品德有別

說到這裏,我們要看見,所謂的供應生命到底是指甚麼。今天有些基督徒也說到供應生命,但那個生命不過是指一個人的良善、品德、好行為、好舉止而已,並不是指神的話裏所說那個生命。聖經說,『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2。)這意思是死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就在別人身上發動;這個生命不是一種品德,不是一種舉止,乃是指神的生命。這個分別太大了。

我們事奉神,無論在那方面確實都該有好的品德,好的舉止,好的善行。我們若是沒有好的善行,好的舉止,好的品德,這就成了我們給人的攔阻,叫人不能得著生命。為著不攔阻人從我們身上得著生命的供應,我們當然應該要有好行為、好品德。然而,好行為、好品德從我們身上出去,並不是指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出去。許多時候,我們在事奉上能作一個無可指責、受人稱讚的人,但從我們身上出去的,不過是我們的人格,我們的完全,我們的美德和長處,那並不是神的生命。

今天神的兒女中,能這樣分辨甚麼叫作生命,甚麼叫作品德,甚麼叫作行為的人並不多。但無論如何,能分辨也好,不能分辨也好,總之,你供給人甚麼,人得著的就是甚麼。你供給人黃土,人得著的就是黃土。你供給人黃金,人得著的就是黃金。並且你我在這裏若是多供應生命,恐怕很多神的兒女對生命的認識就有了眼光。人不識貨,是因為沒有常常看見那貨。若是常常看見那貨,不識貨的人也就識貨了。今天人不認識生命,是因為神的兒女在召會中,流露生命的成分實在太少;反而所彰顯出來的,不過是好品德、好行為。他們以為這就是聖經裏所題的好品德、好行為。然而,我們要絕對的說,聖經裏的好品德、好行為,不是別的,乃是神的生命在人的靈裏,從人身上經過,而顯出來的一種光景。藉這簡單的話,盼望你們都能清楚甚麼叫作生命,甚麼叫作生命的流露。這個認識對於我們的事奉有很大的關係。

要流露生命就要與神交通

我們還要進一步看見,到底神的生命怎樣從我們裏面流露出去。要知道,神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乃是在神的靈裏;而神的靈,就是神的自己。神成了肉體,就是基督;基督從死裏復活,就成為靈;所以聖靈就是基督,基督就是神。神在基督裏,基督成為靈,所以聖靈就是神。換句話說,神在聖靈裏,意思是神的生命在聖靈裏。你我今天要將神的生命供應出去,就必須在靈裏和神有交通。甚麼時候你和神斷了交通,甚麼時候你和神的生命就斷絕了。這要從經歷方面領會,不是從道理上領會。

神的生命和神自己,是無法分開的;你如果要接受神的生命,就得接受神自己。你不能說你要神的生命,而不要神自己。這是不可能的。沒有一個生命可以和其自身分開;你得著神,就得著神的生命,你拒絕神,就不能得著神的生命。同樣的,你不能盼望你和神沒有交通,和神脫節,而神的生命能從你出去;絕對沒有這件事。我們一次有了神的生命,就和神永遠不能分開。然而在經歷上,你和神一斷了交通,立刻你和神的生命就斷絕了;這是一個事實。

一個要流露神生命的人,一個要供應神生命的人,他必須是在裏面和神交得通的人;不只天天,並且時時和神有接觸。只有你和神接觸了,神的生命纔能從你身上出去。

關於交通,我們要說,這一個交通必須好好的經歷。因著我們是軟弱的,所以我們必須劃出相當的時間,一定的時間,每天和神有交通。沒有一個人可以不用時間禱告,而能和神有交通。尤其像我們這樣有事奉的人,天天都得有彀多的時間,彀好的時間,劃出來和神有交通,有禱告。在這樣的禱告裏,不注重神給我們東西,不注重神為我們作事,乃是注重在靈裏和神有來往,特別在神裏面作深呼吸,享受神,與神有交通。這樣與神交通,呼吸神,享受神的時間,越長越好。

這個交通的時間,最好在早晨。難得有一個人在早晨和神沒有好好的交通,而能讓神的生命從他身上流露出去。如果有這樣的人,那他在主裏已經相當深了,不過也不容易。所以,我們在早晨得有彀多的時間在神裏面,享受神,與神有交通。

另一面,我們不該只在一段時間裏和神有交通,我們要保守自己一整天不斷和神有交通。不可讓一件事插到我們和神中間;任何一件事插進來,那個就變作我們和神之間的間隔。不管是一個思想、一個念頭、一分感情,或者是一個人、一個東西,不管是甚麼,一插到你和神中間,你一覺察到,就要立刻拒絕,立刻審判,立刻定罪。這樣的定罪、審判,不只能維持你和神的交通,並且還能加深你和神的交通。凡插進來的東西,你都要審判,都要定罪。這樣審判、定罪的結果,就會叫你和神的交通更加深厚。只有這樣和神交通的人,纔能天天、時時讓神的生命從他身上出去。不管他作甚麼事,接觸甚麼人,說甚麼話,生命總歸會從他身上出去。你碰見他,總會叫你感覺神。

人破碎,靈纔得以出來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點,就是我們這個人需要被破碎。沒有一個人能乾乾淨淨的流露神的生命,除非他這個人被破碎。所以,我們題到流露神生命的時候,必須注意我們這個人的破碎。保羅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保羅所說的『同釘十字架…,不再是我』,從經歷來說,就是被破碎。只有破碎過的人,纔能經歷二十節的同釘十字架,和不再是我。這節又說,『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這就是生命的流露。基督從我身上出去,就是生命從我身上流露出去。

同時,保羅說得很清楚:『死是在我們身上發動,生命卻在你們身上發動。』(林後四12。)那個死就是殺死,就是我們的被破碎。我們這個人被破碎越多,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出去的就越多。

人破碎了,人纔能供應生命,相信這道理大家都很明白,但現在需要眾人擺在實行裏。生命是在聖靈中,住在我們的靈裏,但人在靈之外,還有魂,還有身體;魂和身體都是靈的遮蔽。所以生命要從靈裏出來,人的魂和身體都得受對付,被破碎。然而在我們這些人身上,身體的難處不是太大,最大的還是魂裏的難處。魂裏的東西就是人的思想、人的情感、人的意志。這三者都是非常難破碎、難對付的。魂總歸是包圍著靈,遮蔽著靈;靈要從人裏面出來,人的魂總得破碎,總得被對付。若不然,人裏面的那個生命,無法從靈裏流露出來。

甚麼叫作人的魂,或者人的己被破碎呢?破碎不是說,你沒有思想了,沒有意志了,沒有情感了。你的思想、意志、情感還是有的,只不過都被折服、屈服下來,都受了對付。換言之,都是受了破碎的。一個無法讓靈出來的人,乃是他的思想在他身上作主,他的意志、情感在他身上作主。一個讓靈出來的人,乃是把他的己,把他的思想、意志、情感屈服下來,擺在靈的管治之下,讓靈作主的人。這一個擺下來的己,折服下來的己,就是破碎的己、失喪的己,就是同釘的己。這個己乃是折服到靈的管理之下。

我們如何來經歷這個呢?你每一次碰到事情的時候,是思想先來呢,還是靈先來?是情感先來呢,還是靈先來?是意志先來呢,還是靈先來?請記得,你讓誰先來,就是讓誰作主。如果你讓靈先來,靈就作主,思想就被折服了。如果你讓思想先來,你就是把靈扣在一邊。思想出來,就代表你這個人,而不是代表生命。靈先出來,就叫你的思想被破碎,被扣下,被拒絕。你這樣把思想一扣下,一拒絕,讓靈先來,把思想擺在靈之下,讓靈掌權,這個靈裏的生命就出去了。

比方,有一位弟兄或姊妹來對你說,某位弟兄遇見一件很艱難的事;當你聽到的時候,不要讓你的情感先出來,這出來的定規代表你這個人。雖然你是個粗野無羈的人,你還得把你的己勒牢,讓靈出來碰這件事。每一次碰到事情時,我們都該存著敬畏的心,不敢用自己的情感,不敢用自己的意志,不敢用自己的心思,而是把這些擺在靈之下,讓靈出來。

至於甚麼叫作讓靈出來,這一點非常難說明。比方,你碰到一件事,光是用心思想它,那一個是思想;你若用靈感覺它,那一個就是靈。或者你聽到一件傷心的事,你的情感就像無羈之馬出來亂跑;你如果要流露生命,就該勒住這匹情感的馬,回到你裏面,用你最裏面的靈感覺這件傷心的事。你這樣來感覺,就是你在運用靈。一個意志強的人,甚麼事一定規就定規了,沒有法子改動。這一個只能代表意志強的人,不能代表神。甚麼叫作讓靈先來呢?就是當你碰到一件事的時候,先讓裏面的靈來感覺。如果這樣,生命定規從你身上出去。

有的人思想重,是思想的人;有的人意志強,是意志的人;有的人情感盛,是情感的人。到底你這人是思想的人?意志的人?還是情感的人?你若要知道,就可查一查每一次你碰到事情時,是甚麼先來。若是思想先來,你就是思想的人。若是情感先來,你就是情感的人。若是意志先來,你就是意志的人。比方,臉碰著牆壁時,定規先碰著鼻子,因為鼻子在臉上是最突出的。同樣,你若是思想的人,人一碰你這個人,定規碰到你的思想,因為你的思想最重。你若是意志的人,人碰到你就碰著你的意志,因為你的意志最強。你若是情感的人,人一碰著你就碰著你的情感,因為你的情感最盛。你這個人有沒有破碎,就看你碰到事情時,是思想先出來,是意志先出來,還是情感先出來?這就是問題的所在。

我們要讓主的生命從我們身上出去,就得學習與主有交通,學習魂被折服,學習在每一件事上讓靈作主,讓靈掌權。無論是作長老的弟兄也罷,作執事的弟兄姊妹也罷,是探望的也罷,是傳福音的也罷,都得學習運用靈,學習折服我們的思想,折服我們的情感,折服我們的意志,用我們的靈在一切活動上摸一切事。如此一來,主的生命就能流露出去。不是作得規矩就可以了,乃是運用靈,生命纔能從我們身上出去。

講時講地不詳

原刊於一九六五年七月『話語職事』第一百六十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