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藉著作人的生命,神將自己調到人裏面

神中心的目標乃是生命

我們都知道,在宇宙中,神中心的目標乃是生命,並且是神自己來作我們的生命。為甚麼神不是來作我們的能力,而是來作我們的生命?因為神要將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面。為要把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面,神來作我們的生命;沒有任何其他方法,比這方法更實際。

不錯,神是生命,但祂來作了我們的生命。保羅說,『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這位基督是生命,但現今在我們裏面,是我們的生命。這個生命是基督自己;惟有基督自己來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纔能實際的把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面。

比方,一隻羊或牛要調到我們裏面,必須藉著我們將牠喫進來;惟有藉著喫,我們將牠消化、吸收,牠纔能調到我們裏面。喫是生命的問題;所以主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約六51。)『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53。)這意思是,我們必須喫祂、喝祂;我們喫祂、喝祂,就有生命在我們裏面。在這裏我們看見,只有一條路,只有一個辦法,能叫神把祂自己調在我們裏面;這條路,這個辦法,就是生命。神若不是我們的生命,祂就沒有法子把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面。

藉著喫喝,神就作了人的生命

在聖經裏,這是個很深、很重的思想,但是在基督徒裏面,這個思想卻沒有多少分量,也沒有多少地位。我們從來沒有想過,神來作我們的生命,就如同一隻牛、一隻羊被殺,被喫到人裏頭,作了人的生命一樣。這是聖經的思想。主耶穌在約翰六章說,『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27。)這裏說到兩種食物:一種是必壞的食物,一種是不能壞、存到永生的食物。神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所以,存到永遠不能壞的食物,也就是神自己。神自己作了我們的食物,這不僅是享受的問題,乃是組成的問題。當食物被喫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享受之後,就消化在我們裏面,變作我們裏面的一部分,至終組織在我們裏面,與我們調和。

我們喫牛肉、羊肉、麵包、青菜、雞蛋,是一種口福,是一種享受;但最終的結果,是那些東西消化到我們裏面,變作我們的血,變作我們的肉,變作我們生命的成分。所有讀聖經的人都知道,喫、喝乃是個象徵;我們需要喫食物,並且喝水,象徵我們需要喫神、喝神,把神喫到我們裏面,喝到我們裏面。這話聽起來,好像太粗了,事實上,卻非常達意、實際。主在約翰六章告訴我們,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遠生命的食物勞力;這勞力所得的結果,就是得著神自己。因著猶太人聽不懂,以後主耶穌就告訴他們說,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祂就是食物,喫的人就得著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就是神自己。

藉著作人的食物,神將祂自己調到人裏面

我們若把約翰六章好好讀過,就會看見主來到地上,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祂要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主怎樣進到人裏面,作人的生命?就是藉著人把祂當作食物喫了。講道的人常喜歡說,人沒有神就虛空、不滿足,有了神就飽足。如同胃裏沒有食物是空的,喫了食物就飽滿。這是個很淺顯的說法。食物不僅叫人飽足,作人的享受,更喫到人裏面,被人消化、吸收,變作人的成分,與人調和。這個調和是何等的實際、切身;食物喫到人裏面,不僅與人調和,更成了人的成分,是人的血,人的肉。這給我們看見,神在宇宙中所要作的,就是將祂自己作我們的食物,不僅叫我們得飽足、有享受,並且要在我們裏面,被消化成為我們的成分。神若不這樣來作我們的生命,祂就無法把祂自己調到我們裏面,作到我們裏面。

生命與喫喝是分不開的

我們都知道,整本聖經都在講生命,但說到生命就離不開喫喝。創世記二章題到生命樹,接著就題到喫的問題。(9,16~17。)到了新約,主耶穌來了,主耶穌要人接受祂作生命,也題到『喫』。祂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約六54。)在與撒瑪利亞婦人的對話裏,祂也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四13~14。)這給我們看見,主耶穌如何用喫喝來說到這個接受。

到聖經末了,啟示錄二十二章也題到生命,說,『城內街道當中一道生命水的河,…河這邊與那邊有生命樹,結十二樣果子。』(1~2。)『願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17。)這給我們看見,聖經末了題到生命的時候,也說到喫喝,喫生命樹的果子,喝生命河的水。所以,整本聖經不只題到生命的問題,也說到喫喝的問題。生命與喫喝,乃是分不開的。

喫主的人要因主活著

主在約翰六章五十三至五十六節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這裏的『永生』應當繙作『永遠的生命』。我們要看見,甚麼時候我們一喫主的肉,一喝主的血,我們就和主耶穌非常主觀的聯合,我們與祂,二者就彼此在裏面了。

五十七節又說,『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喫我肉』在希臘原文裏,是『喫我』,但繙譯中文聖經的人,不敢直接繙『喫我』,所以就加上『肉』字。實在說來,主在這裏的意思,是要我們把祂喫下去。雖然『喫祂』好像是很粗野的話,但這實在就是主的意思,喫祂的人要因祂活著。直到今天有誰喫過主耶穌的肉?沒有。然而,我們都已經把主耶穌喫到我們裏面。我們必須看見,這裏有個思想,就是神把祂自己當作糧食,讓我們喫下去。神把祂自己當作糧食,給我們喫進來,這意思是神把祂自己,消化在我們裏面。為這緣故,神必須來作生命;神若不作生命,就不能將祂自己消化在我們裏面,與我們聯結、調和,到一個地步,成為我們的『血』,我們的『肉』,成為我們裏面的組成成分。

神作人的生命,乃是神在人身上一切工作的中心

為著與人調和,神必須來作人的生命。神作人的救主,作人的能力,作人的智慧,都不彀達到祂與人調和的目的。祂必須先來作我們的生命,其他的一切就都有了,都掛在祂作生命這件事上。祂作我們的能力,是根據祂作我們的生命;祂作我們的救主,是根據祂作我們的生命;祂作我們的一切,都是根據祂作我們的生命。神若不作我們的生命,祂就不能作我們任何的一項。神作我們的生命乃是一件中心的事,是祂在我們身上一切工作的中心;祂作我們的能力、醫治、安慰、救主,甚至作我們的主,都是掛在這件事上。換句話說,祂若是不作我們的生命,祂在我們身上甚麼都不能作。

父、子、靈是生命

神作人的生命,消化、調和、組成在人裏面,既是一個中心的問題,我們就要來看,這生命到底有何講究?神自己就是生命,是從甚麼時候開始?分幾個過程或是時期?在每個過程裏,祂的稱呼是甚麼?這都是我們必須清楚知道的。神從永遠、從起初,就是生命。這在約壹一章記載得很清楚:『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1~2。)那在起初、永遠裏就是生命的,乃是父,祂是生命的源頭。

有一天,這位是生命源頭的父顯現出來,顯在人中間,名字叫作耶穌,就是子。這就是約翰福音所記載的,信子的人有永遠的生命;(六40;)子就是生命。然後,這位子在地上經過人生,末了,在十字架上受死、復活,就成為靈,是生命的靈。(羅八2。)生命和靈乃是一個,靈就是生命。約翰二十章說,在主復活那天晚上,主來到門徒中間,向門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從那個時候起,是靈的主就和門徒同在。(19~22。)主是靈住在門徒裏面,就是門徒的生命;靈就是生命。這就給我們看見,父是生命,子是生命,靈也是生命。

只有神的生命是生命

在宇宙中除了神的生命,其他的生命都不算生命。在宇宙中有植物生命、低等動物的生命、高等動物的生命、人的生命和天使的生命。就著這些生命的性質和原則說,這麼多不同的生命,都算不得生命。真實的生命,其性質乃是永活的、永存的、不死的、不變的、不朽壞的。這樣的生命只有神自己,因為只有神是永遠、永存、永不改變、永不朽壞的;只有神自己是神聖而永遠的,只有神自己是生命。所以,只有神的生命纔算得生命。因此,神的生命乃是宇宙中獨一的生命。有了這個生命纔算有生命,沒有這個生命就算不得有生命。

神這生命乃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的,所以,約壹五章十二節說,『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這意思是,有了子,就有生命;沒有子,就沒有生命。

神流進人裏作生命

神是生命,祂若要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就非流出來不可。祂若不流出來,我們就沒有法子接觸祂,更不能接受祂;祂若不流出來,祂就不能進到我們裏面。在創世記二章,一題到生命樹,立刻說那裏有河流出來。(9~10。)所以聖經一題到生命,接著就說到一道河流。神要來作人的生命,和那道河有絕對關係。

首先,這河從寶座上,流到拿撒勒人耶穌身上;主耶穌在地上時,乃是一道生命,流到人類中間,但還沒有流到人的裏頭。所以祂需要第二步,上十字架,肉身裂開,如同舊約的磐石裂開一樣,從祂裏頭就流出生命,成為活水的江河。這個活水的江河乃是指生命多方面的流出,這生命源自那惟一生命水的河,(啟二二1,)就是聖靈。這靈乃是主的化身;主作為靈,不僅顯在人中間,還能進到人裏面。所以約翰七章三十八節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從信祂的人裏面,就是從信祂的人深處,能流出活水的江河。接著三十九節就說,這是指信祂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這意思是,聖靈,也就是主自己,進到信祂的人裏面,成為那人裏面生命的活水。

到這時,我們就能說,神實實際際的進到了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這就是神的流出;神流出來,經過主耶穌,流到我們裏頭,那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