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 赦罪之福

讀經:詩篇三十二篇一至七節。
(一)人有罪

1 在原則上說人人都有罪,人人都得罪神。

2 在細則上具體找出四五種罪(例如:偷、謊、貪、淫等)描述一下。

(二)認罪的必需

1 人在神面前必須承認自己有罪。

2 要到神面前禱告認罪。引詩篇三十二篇三節、五節的話。

3 認罪的時候,要根據裏頭的感覺,一件件的都認出來。

(三)赦罪的應許

1 赦罪是根據主耶穌的受死流血。神所以能赦免人的罪,是因主耶穌替人受死流血,解決了人的罪。

2 赦罪的應許是聖經的明言—神藉著主耶穌替我們解決罪之後,就用聖經的話清楚的告訴我們說,我們一信就得到赦罪,這個應許就是福音。

3 只要信聖經的話,就得到赦罪的應許,一信就得赦免,不被定罪,得稱為義。

(四)赦罪之福

1 神赦免人的罪,不光是把罪遮蓋、寬饒了,並且把人的罪完全除掉了,叫人像一個從來沒有犯過罪的人一樣。所以詩篇三十二篇二節說,『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凡神所赦免的人,在神看都像從來沒有犯過罪一樣。

2 得到赦罪的人,常是心裏有平安,如重擔脫落一樣。

3 得到救恩的快樂。(詩三二7。)罪得赦免的人,常從裏頭湧出樂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