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編 人的豫備

人在神面前要把聖經讀得好,有兩個基本的條件:一個就是人必須對,人必須有訓練;還有一個就是方法也必須對。幾百年來,特別是更正教起來以後,在教會中,關乎讀聖經的書,比較好的有幾十種之多。這些書都相當好,但是都有一個基本的缺點,就是只注意讀聖經的方法,而不注意讀聖經的人。好像無論是誰,只要用這些方法去讀聖經,就能讀得好。其實,許多人用這些方法去讀聖經,還是讀不好。編寫讀經方法的人,都是讀聖經讀得相當好的人;但是那些只效法他們的方法去讀聖經的人,未必能把聖經讀得好。緣故在那裏呢?因為他們忘記了他們自己是甚麼人。讀聖經不只方法如何是問題,並且人如何也是問題。有的人聖經讀得好,是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是有學習的人,所以方法一對就讀得好。如果把他們的方法傳給人,卻沒有把他們的為人傳給人,結果許多人的為人不對,即使用他們的方法去讀聖經,也不能讀得好。

這一件事非常重要,就是讀聖經不只方法要對,人也必須對。人對,然後纔能用正當的方法去讀聖經。不錯,讀聖經的方法的確要緊;如果沒有好方法,的確也讀不好。但是必須先把我們這個人修改過,纔能把聖經讀得好。有一班人有一個錯誤,以為只有極少數的人能讀聖經;還有一班人有另一個錯誤,以為任何人都能讀聖經。其實,這兩種想法都是錯的。不是只有極少數的人能讀聖經,也不是任何人都能讀聖經,乃是只有一類的人能讀聖經。我們要作這一類的人,纔能好好的讀聖經。我們必須看見是人在先,方法在後。人如果不行,方法就沒有用;人如果行,所有好的方法就都能用。有的人注重方法,我們也注重,但是我們絕不把方法擺在前面。方法不是第一,人是第一。人對了,然後我們要把那些最好的讀聖經的方法都拿來用。

因此,要講怎樣讀聖經的問題,自然就可以分作兩部分:第一,人的豫備;第二,讀聖經的方法。我們現在先來看人的豫備應該怎樣。

m,甲 要具備三件事

壹 要屬靈
一 『我…的話就是靈』

主耶穌在約翰六章六十三節告訴我們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所以聖經的話不只是話語,不只是字句,並且也是靈。我們也要記得約翰四章二十四節,主耶穌說,『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照原文直譯。)主在這裏告訴我們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神是靈,人非用靈不能摸著祂。神是靈,我們如果不用靈,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靈以外的東西,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思想,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情感,就不能拜祂;神是靈,我們如果用意志,就不能拜祂。歌羅西二章二十三節所說的『用私意崇拜,』就是用意志敬拜,那是不行的。為甚麼?因為神是靈。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約翰六章主所說『我…的話,就是靈,』這裏基本的原則也是一樣的,意思說,主的話是靈,所以讀祂的話也必須用靈,換句話說,屬靈的東西必須用靈纔能摸著。

聖經這一本書,不只是話語,不只是文字,不只是用紙所印的書;聖經這一本書,以牠基本的性質來說,乃是靈。所以一切要讀這本書的人,非用靈來摸牠不可,非用靈來讀牠不可。我們這裏所說的靈,乃是指重生的人所有的靈,我們姑且簡稱牠為『重生的靈。』這個靈不是每一個人都有,所以聖經不是每一個人都能讀;惟獨有這個靈的人纔能讀聖經,沒有這個靈的人就不能讀。這個靈是為著敬拜神用的,也是為著讀聖經用的。人沒有這個靈就沒有法子認識神,也沒有法子讀聖經。也許你是從基督教家庭裏出來的,當你回想你沒有重生之先,也曾讀了許多聖經,但是你一點意思也不懂得。聖經裏面的歷史你都知道,事蹟你都記得,但是你一點都不懂。這樣的事一點不希奇,因為神的話是靈,若不用靈,就沒有法子讀這本書。所以,人在甚麼時候纔能明白聖經呢?從他接受主的那一天起,他就會明白聖經了。從那一天起,聖經對於他就變作一本新的書。從那一天起,他開始懂得了,他寶貴這一本書了。雖然一下子不能懂得許多,但總是喜歡讀牠,天天讀,年年讀,不讀好像覺得餓,好像有所缺。人這樣讀聖經,就會明白神的話。緣故在那裏?緣故是人得著了重生,緣故是『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我們最好把這三節聖經連在一起:『神是靈,』『我…的話就是靈,』『從靈生的,就是靈。』聖經的話是靈,人重生時所得的生命也是靈;是靈的人,去讀是靈的話,聖經在他身上纔開始發亮,纔開始有用處。

不管一個人多聰明,多會讀書,如果他沒有重生,這一本書在他身上是莫名其妙的。一個重生的人,即使文化很低,但是他讀聖經的能力還比一個沒有重生的大學教授好,因為一個有重生的靈,一個沒有重生的靈。聖經不是靠聰明、靠研究、靠天分高就能懂得;因為神的話是靈,必須有重生的靈的人纔能懂。聖經的根是屬靈的,聖經的本質是屬靈的,所以,人若沒有重生的靈,就不領會這本書,這本書在他身上就成了一本封閉的書。

在約翰六章五十五節主耶穌說,『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當時那些不信主耶穌的猶太人一聽,覺得這是甚麼話,怎麼能喫你的肉,喝你的血!可是重生的人都知道這是指著神的兒子說的,並且要俯伏下來說,『我的生命是因著你的肉,因著你的血而有的。沒有你的肉,我今天沒有生命;沒有你的血,我今天不能活。你的的確確是我們的糧食。』有重生的靈的人讀主的話,不只不奇怪,並且會感謝、會讚美。

主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63。)在這裏我們看見有兩個範圍:一個範圍是靈,一個範圍是肉體。在靈的範圍裏的都是活的,都是有用的;在肉體的範圍裏的都是無用的。讀聖經非有靈不可,非在靈的範圍裏不可。不管一個人學問多深,研究、分析的力量多好,如果缺了這個靈,就沒有法子在神面前讀聖經。

神是靈,我們今天有靈,所以我們認識神。也許有不信的人和我們辯論,我們口才不如他,聰明不如他,講不出許多大道理;但是我們知道我們認識神,因為我們已經重生,我們已經有了重生的靈,我們能用這個靈去摸著神。講得出道理也好,講不出道理也好,都沒有關係,總之我們已經摸著神了。不認識神的人盼望藉著分析、歸納、講理由來尋找神。但是,分析有了,歸納也有了,理由也有了,他還是不能相信,因為神不是給人分析、歸納出來的。約伯說,『你考察(研究),就能測透神麼?』(伯十一7。)人沒有法子把神研究出來。人只有一個法子能找出神來,就是要有重生的靈。以這樣的靈來碰神,一碰就知道。除此以外,別的方法都沒有用。人要讀聖經,也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讀,就像人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摸著神一樣。比方:一個人裝了電燈要接電,他手裏所有的材料是木頭、竹竿和布,卻沒有銅絲,就電廠裏雖然有電,也沒有方法使電燈亮。不管有多少布,不管有多少竹竿,也不管有多少木頭,總沒有法子把電引來。另外一個人,布、竹竿、木頭,一樣都沒有,只有一點銅絲,他卻能使電燈亮,因為銅絲能把電引來。照樣,人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摸著神;必須有重生的靈,纔能摸著神的話。

我們裏面所有的成分,只有一部分可以讀聖經的,那就是我們經過重生的靈。我們若用其餘任何的部分去讀聖經,那都是在神之外的,根本摸不著神的東西。這一本聖經,可以在人身上變作肉體,也可以在人身上變作靈。人如果沒有重生的靈,只有肉體和肉體所包括的一切東西,聖經在他身上就變作肉體;人如果有重生的靈,有這個靈的功能在他身上,當他摸著神的話的時候,也就摸著靈。這並不是說聖經會變作不是靈。聖經本身是靈。主耶穌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主耶穌的話是靈。但是主耶穌的話在信祂的門徒身上是靈,在不信祂的猶太人身上卻變作肉體;在有重生的靈的人身上是靈,在沒有這個靈的人身上就變作肉體。有許多人讀的聖經,使人覺得可笑,就因為他們缺了這個靈。人不能用自己的頭腦、自己的聰明讀神的話。人必須有這個靈,纔能讀神的話。

二 『將屬靈的事交通給屬靈的人』

有人也許要問:我是一個重生的人,我是一個有重生的靈的人,為甚麼我讀聖經也讀得不大好?為甚麼聖經對於我好像是關閉似的?要答覆這個問題,我們來讀一處聖經—林前二章,先讀一至四節:『弟兄們,從前我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因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我在你們那裏,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這一章聖經的題目,是講到保羅講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再讀五至七節:『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祕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豫定使我們得榮耀的。』又九至十三節:『…「神為愛祂的人所豫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這末了一句的繙譯,我們看小字:『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按原文的字義,小字譯得更好。因為三章是指著人說的,所以二章末了不能是指著事說的。根據解經的律,在一段聖經裏,將一個同樣的字解得不同,是不可以的。)由此可見,保羅是將屬靈的事交通給屬靈的人。(『講與』或『解釋』這個辭,在希臘文裏的意思是『連在一起,』『調在一起,』『配在一起,』所以可以譯作『交通,』意即『將屬靈的事交通給屬靈的人。』)

把這一段聖經讀一下,我們就可以看出靈和聖經有甚麼關係。保羅在這裏都是講到聖靈啟示的話,聖靈指教的話,聖靈智慧的話—不是人智慧的話。人智慧的話是甚麼呢?人眼睛所看見的,耳朵所聽見的,心所想到的,這都是人的話。保羅在這裏給我們看見,他的啟示是從那裏來的呢?他的啟示是從聖靈來的,因為只有聖靈知道神的事。這個聖靈的啟示,人怎麼能知道呢?他說,人必須有神的靈—像我們剛纔在約翰福音所看見的一樣一式。他說,除了神的靈,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所以沒有神的靈,就不能知道這些事。他說,我們講這些話,我們講這些事,不是用高言大智,不是用人的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事交通與屬靈的人。

保羅在這裏是說屬靈的事只能交通給屬靈的人。有的人不能交通給他,不能調和到他身上去。十四節:『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屬靈的事,屬血氣的人不只不領會,『反倒以為愚拙,』以為我們信耶穌的人笨得很;屬血氣的人不只不知道,『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這句話,已經爬到這一段聖經的高峰,牠給我們看見:屬靈的事,只有屬靈的人能看透;屬血氣的人不只不能看透,並且不能知道。這不是花不花工夫的問題;他就是花了工夫,還是不知道,還是不能知道,因他缺少一個機構。『血氣』這個辭,按希臘文的意思是『魂。』(『魂』字在中文裏不容易懂,所以譯『血氣』也好。)屬血氣的人就是屬魂的人。用科學上的說法,就是屬乎心理的人,意思就是受心理支配的人。用屬靈上的說法,就是沒有得著重生的人。屬血氣的人,就是屬魂的人,天然的人,沒有重生的人,就像亞當那一個活的魂一樣,這樣的人裏面沒有神的靈,就沒有法子知道神的事。

人作了基督徒之後,按規矩能知道屬靈的事,但是有許多弟兄姊妹還是不能知道,這是甚麼緣故?這是因為他雖然有重生的靈,但是他不一定作一個屬靈的人。保羅在林前二章和三章,不是注重『靈,』乃是注重『屬靈。』約翰是注重『靈,』保羅是注重『屬靈。』人不只要有這個靈而已,並且還要屬這個靈。要有靈,沒有靈沒有辦法。但是,如果不是服在這個靈的原則之下,不是活在靈裏面,順著靈而行,作一個屬靈的人,就仍然沒有用。

引一個比方:如果你帶一個生來的瞎子到園子裏去,對他說,在這裏有一棵芒果樹,這棵樹結的果子是怎樣怎樣,你想這瞎子能彀明白麼?即使他非常聰明,辨別力很強,聽覺很靈敏,但你說芒果樹是這樣那樣,他總不能領會。你告訴他甚麼叫作綠色,他也根本不知道。視的世界和聽的世界不一樣,視的世界和思想的世界也不一樣。照樣,必須用靈,纔能知道甚麼叫作屬靈的世界。但是,有眼睛的也不一定能看見。有了眼睛,還必須使用眼睛來看纔行。一個瞎眼的人不能看見芒果,一個有眼睛的人也必須使用眼睛纔看得見芒果。瞎眼的人用耳朵聽不出芒果來,明眼的人用耳朵也聽不出芒果來。今天的難處是:瞎眼的人沒有眼睛看芒果,明眼的人卻用耳朵去聽芒果。固然,屬血氣的人不能認識神,憑著血氣的機構,沒有一個人能認識神;但就是有重生的靈的人,憑著血氣也不能認識神。不是有了靈就一定能認識神。即使神的靈進到人裏面,他還可能不認識神。聰明長在外教人身上不能幫助他認識神,聰明長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幫助他認識神。知識在外教人身上不能教他明白聖經,知識在基督徒身上也不能教他明白聖經。明白聖經的方法是要用靈。所以不只是有靈的問題,並且是屬靈的問題。不是說我得著了靈卻可以不順著靈而行,還是用我本來的那一套。我從前沒有這個靈,這些東西不能用;我今天有了這個靈,這些東西還是不能用。認識聖經的基本的路,是在靈裏。所以保羅在林前二章給我們看見,不只是有靈沒有靈的問題,並且是屬靈不屬靈的問題。屬靈的事只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

林前三章一節:『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的。』在這裏又有一個辭:『屬肉體。』哥林多的信徒在基督裏是嬰孩,他們是屬肉體的人。所以二節就說,『我是用奶餧你們,沒有用飯餧你們。』屬靈的事,他們不是不能摸,但是只有最淺顯的啟示摸得著,比較深的就摸不著。因為他們是屬肉體的人,所以他們只能喫奶,不能喫飯。奶只是起頭的時候喫的,那是指基督教最淺顯的啟示;飯是一生喫的,那是指高深的啟示。人不是一直喫奶的,一生之中,只有幾十分之一的時間喫奶。但是有一班人一直喫奶,像保羅所說的哥林多的信徒一樣,『那時你們不能喫,就是如今還是不能。』

林前二、三章給我們看見有三種人:

第一,屬血氣的人。這種人只有屬魂的一切,或可稱為屬心理的人。屬血氣的人沒有重生,沒有重生的靈,缺少明白神的話的機構,這一種人不能明白聖經。

第二,屬肉體的人。這一種人有神的生命,有神的靈在他們裏面,可是他們不順著靈而行,反而順著肉體而行。得著靈而沒有用靈,得著靈而沒有服在靈的權柄之下,得著靈而沒有受靈的支配,得著靈而沒有讓靈管轄一切;這樣的人,聖經稱之為屬肉體的人。這樣的人所明白的聖經也十分有限。他們只能喫奶,不能喫飯。奶是經過母親消化過的,所以不是指直接的啟示,乃是指間接的啟示。這樣的人,在神面前不能直接得著啟示,是別的屬靈的人得著了啟示,再把啟示轉到他身上。

第三,屬靈的人。這種人得著了神的靈,並且活在靈的力量之下,順著靈的原則而行。他們所得的啟示,是沒有限量的。神的話是說,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屬靈的事。

我們讀聖經,必須記得這個基本的條件:要屬靈,要順著靈而行。

貳 要奉獻
一 心要敞開

聖經是神的話,裏面充滿了神的光,但這光乃是照亮向祂敞開的人。林後三章十八節:『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敞著臉來看主,乃是被榮光照亮的基本條件。人若蒙著臉來朝見主,榮光就不能照亮他。神的光只能照亮向祂敞開的人。人向神若不是敝開的,就沒有法子得著神的光。有的人的難處,就是他在神面前是一個關閉的人。他的靈向著神是關閉的,他的心向著神是關閉的,他的意志向著神是關閉的,他的思想向著神是關閉的,所以,聖經的光就不能照亮他。這就像太陽原是充滿了光來普照這一個世界的,可是,我們如果坐在房子裏,把門窗全掩閉起來,光就不能進來照亮我們。難處不在光身上,難處是在人身上。光只能照亮向牠敞開的人。物質的光是如此,屬靈的光也是如此。甚麼時候我們關閉起來,甚麼時候光就不能照亮我們。有的人在神面前是一個關閉的人,所以總是看不見神的光。我們不要光花工夫在誦讀上,我們也要注意我們在神面前是不是一個敞開的人。人如果不敞著臉,主的榮光就不能照著他。人的心如果不向神敞開,神就不能給他看見光。

光有牠一定的律。向著光敞開的人,光就照亮他;敞開有多少,光照也有多少。這是一定的律。我們即使在房間裏把門窗全關了,但只要有一條縫,光還會射進來。所以得著光並不是困難的事,只要順著這個律,就能得著光。反之,違反了光的律,就怎麼也得不著光。一個向神關閉的人,即使他研究得很多,禱告得很多,卻仍舊是一個不能讀聖經的人。人向著神不敞開,而盼望能得著光照,這就非常困難。神的光並不是無條件賜給人的。人要得著神的光,必須履行得著光的條件。

雖然神的眾兒女都有一本聖經,但是,各人從聖經中得著光照的情形並不相同,有的人對於聖經還是一竅不通似的,有的人讀聖經稍為得著一點光,有的人讀聖經充滿了光。所以有不同,是因為讀的人不一樣。神的光是一樣,但是人並不一樣。有的人在神面前是敞開的人,所以他能讀聖經。有的人在神面前是關閉的人,所以他不能讀聖經。有的人的關閉是全部的,他的黑暗就也是全部的;有的人的關閉是局部的,他所得著的光就也是局部的。我們在神面前不管有何種程度的看不見,是重大的或者是微小的,是全部的或者是局部的,都證明在我們身上有黑暗。所以,千萬不要以為讀聖經讀不好是小可的事。聖經讀不好,就顯明一個事實—這個人是住在黑暗裏!人讀神的話如果一直不懂,一直看不見光,那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

那麼,我們要問,怎樣纔是向神敞開?這一個敞開,必須從沒有條件的、沒有保留的奉獻而來。向神敞開不是一時的態度,向神敞開乃是人在神面前的性情。敞開不是偶然一次的,敞開乃是繼續不斷的。人要向神敞開,只有從一個沒有條件、沒有保留的奉獻而來。人向著神的奉獻如果是完全的,是絕對的,自然而然他對於神的態度就沒有保留,就沒有一個地方是關閉的。任何的關閉都說明奉獻的不完全。所有的黑暗是因著關閉,所有的關閉是因著沒有奉獻。甚麼地方人沒有奉獻,就在那一個地方他要保留。甚麼地方人在神面前服不下來,就在那一個地方他要為自己辯護,也就在那個地方他沒有法子明白聖經的真理,一碰到那一件事情,他就繞圈子。所以,黑暗是由於關閉,關閉是由於不奉獻。一切的黑暗,都是因著關閉;一切的關閉,都是因著在神面前有不奉獻的地方,有服不下來的地方。

二 眼睛要純一

聖經裏有許多處很明顯的說到光。在馬太六章,主耶穌說到心裏的光的問題,主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22。)注意,主在這裏不是說眼睛就是身上的光,乃是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光是神的,燈是我們的。光在神的話裏,燈在我們身上。燈乃是我們得著光的地方。換句話說,燈是神擺光的地方,燈是我們接受光的地方,燈也是我們釋放光的地方。要神的話在我們身上光照,那就必須在我們身上有燈。這個燈是我們的眼睛。『你的眼睛若純一(「膫亮」照原文可譯作「純一」),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惡(「昏花」照原文可譯作「惡」或「壞」),全身就黑暗。』(22~23。)如果我們要全身都亮,都充滿光,主告訴我們有一個條件,就是我們的眼睛必須純一。

甚麼叫作眼睛純一呢?我們的眼睛雖然有兩個,但是焦點只有一個,兩個眼睛同時只看一件東西。假使人的眼睛有病,不純一,兩個眼睛就有兩個焦點,同時看見了兩件東西,看得都不清楚。眼睛要看得準,就只可有一個焦點,不可有兩個焦點。我們要得著光,有沒有光是一個問題,眼睛看得見看不見也是一個問題。我們如果沒有蒙恩典,沒有蒙憐憫,光就不在我們身上;我們已經蒙了恩典,已經蒙了憐憫,光就已經在我們身上。所以我們現在的難處不是在光上,乃是在眼睛上。眼睛不純一,光就不能彰顯。許多人眼睛不純一,不是只看一件東西,而是同時看兩件東西,或者把一件東西看成兩件東西,所以光在他們身上是不清楚的,甚至是完全黑暗的。

主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24。)許多人所以不能看見光,是因為眼睛不純一;眼睛所以不純一,是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沒有奉獻。甚麼叫作奉獻?奉獻的意思是我單單要事奉耶和華。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他不是重這個,就是輕那個;不是惡這個,就是愛那個;不能兩個都事奉得好,總沒有法子維持平均。誰也不能一面事奉主,一面事奉瑪門。所有事奉兩個主的人,遲早會發現:到結果必定是愛一個,惡一個。若不是徹底奉獻給主,就是完全事奉瑪門。主說,眼睛要純一,意思就是事奉要純一,奉獻要純一。人的眼睛純一,就是表明人的奉獻純一。

求神給我們看見這個基本的原則:我們如果要讀聖經,要明白聖經的教訓,要得著聖經裏面的啟示,我們在主面前就有一個責任,就是絕對完全的奉獻給主。這樣,我們纔能看見聖經裏面的光。我們的奉獻一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就出事情。我們的看見如果出問題,必定是我們的奉獻出了問題。我們必須徹底的認識: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這另外一個主的名字叫作瑪門。瑪門所代表的,就是財利。多少聖經的光,受了瑪門的虧;多少人因著瑪門而看不見聖經的光。有些人所以看不見聖經的真理,乃是因為在神之外有一個財利的問題,乃是因為不肯放棄自己對於財利的追求,乃是因為真理與個人的利益發生了衝突。人若能把個人的得失放在一邊,不顧及代價,只要真理,自然而然聖經就能讀得很清楚了。不少人因為瑪門的問題沒有解決,就委屈了聖經的教訓。基督徒如果都能根本解決瑪門的問題,就順服神的人不知道要增加多少。所以我們要在神面前受警告,甚麼時候一不小心,只要稍為顧一點自己的私利,神的光就立刻會被蒙蔽。要看見光,就不可事奉瑪門。我們不能有兩個利益;不能有神的利益,又有個人的利益。我們只能考慮一個利益,只能顧到神的利益。我們個人的利益一擺進去,就變作兩個主,眼睛就不純一。三心二意的人不能讀聖經,要保留甚麼個人利益的人不能讀聖經。眼睛純一的人纔能讀聖經。

眼睛怎樣能純一呢?主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21。)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如果我們能支配瑪門,那就瑪門不只不能害我們,反而能幫助我們。我們的心本來是愛瑪門的,本來是貪戀財利的,要我們的心傾向神是非常困難的;但我們若能支配我們的財寶,我們就能支配我們的心。所以我們要學習把財寶送出去。主說,『你的財寶在那裏,你的心也在那裏。』當人把他的財寶往主那一邊送的時候,就自然而然他的心也往主那一邊去。人的財寶往天上去,人的心也往天上去。我們的財寶在那裏,我們的心也在那裏。我們如果把一切都歸給神,自然而然我們的心也歸給神,我們的眼睛就純一了。

我們要明白聖經,就必須有一個完全的奉獻。沒有奉獻,我們的心就不能往神那裏去。奉獻有非常特別的一點,就是奉獻能使我們的心往神那裏去。我們把一切奉獻給神的時候,我們的心不去也得去,因為財寶已經到那邊去了。人奉獻,可能有兩種情形:有的人心先去,有的人心後去。有的人心受了感動以後纔奉獻,有的人奉獻了以後心纔去。我們不管心能去也好,心不能去也好,我們只管奉獻。有甚麼東西是我們所最吝惜的,就要最先送出去,奉主的名送給有需要的人去。我們把東西送出去的時候,我們的心也到主那邊去了。等東西都到主那裏去了,眼睛就純一了。

眼睛一純一,眼睛就清楚起來,光就能照亮。主說,『全身就光明。』甚麼叫作全身光明?就是有彀清楚的光叫我們的腳走路,有彀清楚的光叫我們的手作事,有彀清楚的光叫我們的頭腦思想。換句話說,各方面都有光。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情感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意志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思想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愛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行為裏,光能彀充滿在我們的路上,沒有一個地方看不見,因為我們的眼睛是純一的。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只有屬靈的人能讀聖經。現在我們加上一件:只有奉獻的人能讀聖經。人如果不是一個奉獻的人,聖經怎麼讀也讀不好。他稍為一讀,就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黑暗就在他身上。他再讀,又碰到他不奉獻的地方,黑暗又在他身上。黑暗一罩在人身上,人就不能在神面前有所得著。人必須在神面前絕對,不能一面要事奉主,一面又盼望走自己的路。有的人說,我實實在在要明白神的旨意,但是我不知道聖經對於這件事的教訓是甚麼。這是他的推諉,這並不是事實。他所以不知道,是因為他不要走主的路。他如果實實在在的要走主的路,他就要看見主的路在他面前總是明顯的。只有一種人是迷糊的,就是眼睛不純一的人。

三 順服要繼續

神對於聖經的道理的啟示,是根據於我們的順服而給我們的。我們在神面前的順服有多少,得著的光也有多少。我們如果繼續不斷的順服神,我們就能繼續不斷的有所看見。沒有奉獻,就根本沒有法子看見;沒有繼續的順服,就沒有逐步的看見。奉獻不彀徹底,光照在我們身上就不彀大;順服不彀仔細,光照在我們身上就也不彀仔細。所以基本的問題是在奉獻。人如果不明白甚麼叫作奉獻,就沒有法子明白聖經。奉獻的人不只要有一次基本的奉獻而已,並且在主面前有繼續不斷的順服,纔能有繼續不斷的看見。光在人身上照亮的有多少,乃是看人奉獻之後順服到底有多少。我們如果能作一個完全順服的人,就能作一個完全看見的人。

我們要特別注意主耶穌在約翰七章十七節所說的話:『人若立志遵著祂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人如果立志要照著神的旨意行,就必定知道。換句話說,順服乃是知道的條件。立志順從神的旨意,是知道神的教訓的條件。人如果不想遵行神的旨意,又要知道神的教訓,那是不可能的事。要明白神的教訓,就必須立志遵行神的旨意。立志是態度的問題,神要我們先有順服的態度。人在神面前的態度是順服的,神的教訓在他身上就清楚。我們不要一直問到底聖經的教訓是甚麼,而是要問我們肯不肯聽主的話。問題是在我們的態度,問題不在聖經的教訓。聖經能不能向我們顯明,是看我們在神面前的態度到底如何。我們負責我們的態度,神負責祂的教訓。我們的態度一對,神就立刻啟示我們,給我們看見;我們立刻順服,接下去就又有一個對的態度,又有一個神的啟示。有了對的態度,然後有啟示;有了啟示而能順服,就再產生對的態度,再得著啟示。

聖經的真理有許多人說是看見了,但是,只有立志遵著神旨意行的人纔真的看見,纔可以說是看透了、看清楚了。這一個『立志』是主在我們身上花了許多工夫纔有的。我們不要以為看見光是不用出代價的。每一次的看見都是貴重的,都是要出代價的。有時候,神必須帶領人經過兩三件事,人纔能看見一件事;有時候,神必須帶領人經過六七件事,人纔能看見一件事。神的光有許多是用返照的方法使人看見的。先照在那一邊,從那一邊再返照到這一邊來。神的光許多都是折射的光。從這一邊得著光,纔能看見那一邊的光。再從這一邊得著光,纔能再看見那一邊的光。有的時候,需要在神面前有好些個經歷,纔能看見一個光。我們如果有一件事不順服,啟示也就失掉了。神的光許多都是這樣,要從多方面來看纔清楚。人在神面前越肯處處出代價,就越看見神的光。這一個順服引到那一個順服,那一個順服再引到另一個順服;這一個光引到那一個光,那一個光再引到另一個光。神所有的安排都有祂的用意。甚麼時候人在神面前失掉兩個順服、三個順服,他在神面前就受到損失。

所以不管那一次,不管甚麼時候,不管我們多相信自己是一個奉獻的人,不管我們多相信自己是一個順服的人,如果有一點看不見,就必定是奉獻有病。看不見總是因為我們眼睛不行。神總不會沒有光,但是,神一見我們裏面稍為有一點不願意,神就不說話。神從來不強迫人,神也從來不把祂的話便宜的說出去。我們一有一點不願意,聖靈好像是害羞的,祂立刻退,祂不便宜的說話。人奉獻的情形一不對,神就不給他光。人不明白聖經不是小事;人不明白聖經,就是他的奉獻出毛病。屬靈的眼藥是需要出代價去買的,不是白給的。所有的看見都是要出代價的,沒有一個看見是不出代價的。

參 要有熟練的習慣

希伯來五章十四節:『惟獨長大成人的,纔能喫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長大成人』譯作『成人』即可,『習練』可以譯作『習慣。』)人要接受神的話,是有一個條件的。這個條件是甚麼呢?就是成人的人纔能喫乾糧。為甚麼成人纔能喫乾糧?因為他們有這個習慣。惟獨成人能喫乾糧,因為他們習慣了,他們的心竅有了訓練,就能分辨好歹了。上面十三節所說『熟練仁義的道理,』就是熟練神的話。『熟練』在希臘文裏是工業上的用辭,意思是有技巧。在工人中間,有的是生手,有的是熟手。熟手就是經過相當訓練,技術純熟的人。『熟練仁義的道理,』意即對於神的話是訓練有素的,是有技術的。一個人要明白神的話,要讀聖經,必須有熟練的習慣。

聖經會將人的情形顯露出來。甚麼種人,就會讀出甚麼種聖經。你要知道一個人的性情、習慣如何,你不妨拿一章聖經給他讀,看他讀出甚麼東西來。總是甚麼種人就讀出甚麼種東西來。一個好奇的人,讀出來的聖經就是好奇的。一個頭腦大的人,讀出來的聖經就是在那裏講理由的。一個不用思想的人,讀出來的聖經就是一節一節的字面而已。這是一個事實,就是人的性情、習慣會在他讀聖經的中間顯露出來。人的性情、習慣在神面前沒有受對付,這些性情、習慣就要把他帶到完全錯誤的路上去,叫他讀聖經沒有屬靈的結果。

那麼,人的性情、習慣要怎樣,纔能讀聖經呢?

一 不要主觀

第一,所有讀聖經的人都應該客觀。沒有一個主觀的人是能讀聖經的。一切主觀的人,是不宜於學習的人。你對一個客觀的人說話,說一遍他就聽懂。你對一個主觀的人說話,說了三遍,他還聽不懂。許多人聽話聽不懂,不是因為他頭腦不好,乃是因為他太主觀。他完全活在他自己的思想裏,所以別人的話聽不進去。他裏面滿了思想,滿了意見,滿了主張,別人的話就格格不入。他在那裏想水,別人對他說山的時候,他還以為是山上的水。一個主觀的人,連人的話都聽不清楚,還盼望他聽神的話!一個主觀的人,講世界的事都不懂,還盼望和他講屬靈的事!

有一件希奇的事:所有會讀聖經的人,聽話都非常快。你一說,他就懂。你怎麼說,他怎麼領會。一個不主觀的人,能聽話,就也能讀聖經。相反的,有許多人你對他說一遍,他沒有印象;你對他說兩遍,他仍然沒有印象。這是因為他裏頭的東西多得很,思想也多,意見也多,主張也多。你對他說一遍、兩遍,他一點都聽不進去。我們若要試驗自己是不是一個主觀的人,只要看:別人說話,我能不能懂?人家輕輕的說,我能不能懂?我們活在地上的年日有限,如果再主觀,我們的時間就不知道要打多少折扣。客觀的人讀一遍聖經,比主觀的人讀十遍還要好。主觀的人讀聖經,讀一遍漏掉,讀兩遍也漏掉,讀九遍、十遍都漏掉。聖經從他身上滑過去,聖經在他身上留不下印象。

我們記得撒母耳的故事。當主喊他的時候,他總是跑去看以利,因為他已經有一個思想,以為晚上喊他的一定是以利。(撒上三4~10。)神喊他,他卻以為是以利喊他。以利的聲音他曾聽過多少次,這次不是以利的聲音,難道分不出來麼?就是因為撒母耳主觀,他以為喊他的總是以利,所以他就分不出是以利的聲音或者是神的聲音了。

有些人的難處,就是不讓神拆掉他的主觀。所以不管他怎麼讀聖經都沒有印象,好像神說話他總聽不見。我們在神面前讀神的話,我們的思想必須向神開起來,我們的意見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感覺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心也得向神開起來,我們的一切都得向神開起來。換句話說,我們不要作一個主觀的人。我們越過越要看見這話的緊要。人在這件事上若沒有經過對付,聖經就讀不好。一個客觀的人,裏面充滿了等候,等候神說話;裏面是安安靜靜的讓神說話。人在神面前達到這一個地步,他讀神的話,就很容易明白神所說的是甚麼。不必問人屬靈不屬靈,只要問他這一章聖經說甚麼。有的人說不上來,這就證明他是一個主觀的人。主觀的人是不容易聽話的人。正如希伯來五章十一節所說的:『你們聽不進去。』有些人裏面就是充滿了東西,別人把話怎麼塞都塞不進去。主觀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一個人一主觀,他就沒有法子聽神的話,他就摸不著屬靈的東西。

二 不要馬虎

第二,讀聖經的時候不可馬虎。聖經是一本非常準確的書,可以說,一個字都不能錯,一個字都不能差。只要稍為馬虎一點,就把神的話漏掉。一個主觀的人會把神的話漏掉,一個馬虎的人也會把神的話漏掉。所以我們要謹慎。一個人越認識神的話,就越謹慎。馬虎的人讀出來的聖經一定是馬虎的。我們只要聽一個弟兄怎樣念聖經,就知道他是一個馬虎的人,或者是一個謹慎的人。有許多人,讀一節聖經,或者背一節聖經,常把非常重要的字隨便的念錯,這是非常不好的習慣。我們的習慣常常容易犯不準確的毛病,因此對於聖經的認識也往往不彀準。有許多地方只要稍為馬虎一點,就把神的話弄錯了。現在舉幾個例子於下:

聖經裏面對於『單數』和『多數』是非常講究的。單數和多數不可不分,不可隨便。例如:『罪』在原文就有單數和多數的不同。單數的罪是指人的罪性,多數的罪是指人的罪行。聖經裏面說到神赦免人的罪,都是指多數的罪—罪行。神從來不赦免人單數的罪—罪性,單數的罪是不能赦免的。我們的罪性(單數的罪)需要脫離,我們的罪行(多數的罪)需要赦免。這在聖經裏是分得非常清楚的。

『罪』和『罪的律』也不一樣。人若沒有脫離罪的律,就不能脫離罪。羅馬六章講脫離罪,七章講罪的律。我們馬虎一點,就看兩個都差不多。我們讀到羅馬六章,以為罪的問題到此就完了,因為保羅寫到六章末了,已經引到十二章的起頭,已經說到奉獻身體和肢體的問題了。但是,保羅清楚:要脫離罪,還得認識『罪的律;』要勝過『罪的律,』還得有八章的『聖靈的律。』如果不是一個謹慎的人,也許以為『罪』和『罪的律』差不多。這樣,就把神的話忽略了。神的話是煉過的,神的每一句話都有牠著重的點。如果我們說的是馬虎的,就以為神的話也是馬虎的,就不能懂得神的話。

羅馬七章除了『罪的律』以外,還有一個律,就是『死的律。』我們如果馬馬虎虎,又要以為『罪的律』和『死的律』差不多。但是事實上,二者完全不同。罪是指著污穢說的,死是指著無能說的。立志行善而不能行善,這是『死的律。』立志不要行的惡,反而去行,這是『罪的律。』我不要作的,沒有法子不作,這是罪。我要作的作不出來,這是死。我們藉著同死,脫離罪的律;藉著同復活,脫離死的律。羅馬七章不只給我們看見『罪的律,』也給我們看見『死的律。』我們一粗心、一馬虎,這些真理就都被忽略過去了。所以,有一件事是相當明顯的,就是所有讀聖經讀得好的人,都是謹慎的人、準確的人。

我們曾聽見人說到我們穿上了主耶穌的義袍,說神把主耶穌的義賜給我們作義袍,所以我們不赤身露體了,所以我們能到神面前去。但是,聖經裏並沒有這樣的教訓。聖經沒有一個地方說神將主耶穌的義賜給我們作義。聖經是說神將主耶穌賜給我們作義。神不是將主耶穌的義撕一塊下來作我們的義,神乃是將主耶穌這個人賜給我們作義。這裏面的分別有多大!馬虎的人卻以為主耶穌『的』義和主耶穌『作』義差不多。豈知主耶穌的義是祂自己的,不能挪到我們身上來。每一個人在神面前都得有義,主耶穌在神面前也得有義,主耶穌的義是為著祂自己的。主耶穌的義是祂在地上活出來的義,如果能轉讓到我們身上來,我們就已經有義了,主耶穌何必死呢?主耶穌的義不能轉讓給人。祂的義永遠是祂的,沒有一個人能有分祂的義。我們的義是主耶穌這個人,我們的義不是主耶穌的義。在全部新約裏,除了彼後一章一節有另外的意思之外,所有的地方都是說主耶穌作我們的義,不是說主耶穌的義作我們的義。主耶穌的義,只叫主耶穌自己有資格作救主;祂因為有義,祂自己就用不著贖罪。主耶穌自己是神所稱義的,神是將『祂』賜給我們作義,神賜給我們的義是祂。我們是把祂穿上,我們是披上基督,就是披上義。我們不是有多少行為得以在神面前稱義,乃是把基督穿在我們身上,基督是我們的義。我們是在愛子裏蒙悅納,不是因愛子的義蒙悅納。我們要把聖經讀得好,就必須準確,不可馬虎的過去。

有人說到主耶穌的血是給我們生命,意即我們的新生命是根據於主耶穌的血。他們說,我們喝了主耶穌的血,就得著了生命。他們引甚麼聖經節呢?就是引利未記十七章十四節的話說:生命就在血中。如果我們只在表面上讀這些字句,也會以為這話有道理。但是,血並不是給我們新生命。血是為著贖罪的,血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的。出埃及十二章十三節的話,是對於血所規定的原則:『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血是給神看的。血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不是為著滿足我們的要求。聖經裏只有一個地方講到血對我們有用處,就是在良心上,(來九14,)但良心也是對神的。

那麼,利未記十七章所說的『生命』是甚麼意思?這個『生命,』原文是『魂』字,是指『魂的生命。』主耶穌是將祂自己的魂傾倒出來。以賽亞五十三章十二節說,祂傾倒祂的魂,以致於死。(照原文,『命』應譯作『魂。』)主耶穌把祂的血流出來,把祂的魂傾倒出來,這是為著贖罪。祂在十字架上說,『父阿,我將我的靈交在你手裏。』(路二三46,照原文直譯。)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祂的身體掛在十字上;魂在血裏面倒出來為著贖罪;(因為人的特點是魂,犯罪的魂必須死,人格所在的地方要死;)靈交給神。

約翰六章有幾次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有生命,也有幾次說喫我肉的有生命,卻沒有一次說喝我血的有生命。喝了血,還得喫肉纔有生命。我們需要學習作一個謹慎的人。神所分開的,我們把牠混在一起,就發生誤解。我們不可隨便的講聖經。必須從神的話裏很仔細的看過,把全部聖經裏幾百次講到血的地方都找出來,都讀過,纔能看見:血是為著滿足神的要求,不是為著滿足我們的要求。

假定我們聽見衛斯理來對我們說,主耶穌的血要洗我們的心,要把我們的罪根洗掉,這樣我們就不會再犯罪,那我們怎麼說?我們要說,主耶穌的血,從來沒有洗我們的心。聖經裏沒有一個地方說主耶穌的血洗我們的心。神是給我們一個新的心。人的心比萬物都詭詐,怎麼洗都洗不乾淨。血是為著贖罪,不是為著洗淨;血是為著赦免,不是為著聖潔。(在神面前的聖潔和在人裏面的聖潔不一樣。)或許有人要說,希伯來十章豈不是說,主耶穌的血洗我們的心麼?不。希伯來書所說的是洗我們心中的天良。(十22。)天良是心中的一部分。我們人感覺罪的惟一的部分,就是我們的天良。血滿足了神的要求,也就滿足了我們天良的要求。我們看見有主耶穌贖我們的罪,自然而然我們的良心就不感覺有罪了。所以血在我們良心裏的功用,不是使我們不犯罪,乃是使我們不感覺有罪。不犯罪,那是聖靈工作的結果。血的工作和聖靈的工作不一樣,不要混在一起。

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有準確的習慣。如果我們是不準確的人,我們就虧損了神的準確。如果我們有不準確的習慣,讀聖經就讀不出甚麼東西來。我們必須看見聖經是何等的準確,準確到一個地步,不許可弄不清楚!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接受準確的訓練。

三 不要好奇

第三,我們可以尋求準確,但是千萬不要好奇。神的話都是準確的,但是我們不可存著好奇的心去尋求牠。如果以好奇的心去尋求神的話,就完全失去屬靈的價值。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必須用靈纔能懂得。如果我們尋求準確的目的是為著滿足好奇心的要求,而不是為著滿足屬靈的要求,那我們的路就走錯了。可惜有許多人讀聖經,是一直在那裏尋找奇怪的事。例如有人花很多工夫去證明分別善惡樹就是葡萄樹,這樣的讀聖經並沒有用處。我們要記得,聖經是一本屬靈的書,我們要摸著生命,摸著靈,摸著主。我們看見了屬靈的東西,我們也就看見聖經字面上的準確,因為所有屬靈的東西都是準確的。如果不從追求屬靈的東西出發,那就錯了。

有些人愛往好奇的路上走,連讀豫言也是為著好奇。他們讀豫言,不是為了等候主再來,卻是光要知道將來的事。這中間屬靈和不屬靈的分別太大。如果我們這個人是好奇的,那就所有屬靈的、有價值的東西,一落到我們身上,都變作不屬靈的、死的東西了。這是非常嚴重的。我們在神面前要分別甚麼是有價值的,甚麼是不大有價值的;甚麼是重要的,甚麼是無關緊要的。是主耶穌說,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太五18;)也是主耶穌說,律法中有更重要的事。(二三23。)律法是準確到一個地步,連一點都不能廢去,但是,律法中也有更重要的事。那些好奇的人,專把輕的事情拿來讀,如果一直這樣往輕的路上走,他們就成了輕的人。他們這種情形,就是主耶穌所說的,把駱駝吞進去,把蠓蟲濾出來。(24。)他們會把最小的濾出來的,卻把最重大的吞進去。這樣讀聖經,是完全走錯了路。這一種錯,是從我們好奇的性情來的。所以我們的性情如果不更改,我們就不能盼望讀得好聖經。

上面所說的主觀、馬虎、好奇,是我們人所常有的毛病。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把這些毛病矯正過來,成為一個客觀的人、準確的人、不好奇的人。這些客觀、準確、不好奇等等的性格,不是一次兩次、一天兩天的事,是要我們不斷的訓練自己,成為一種習慣纔行。我們一拿起聖經來讀,就是客觀的在那裏讀,就是準確的在那裏讀,就是不好奇的在那裏讀。這樣,當我們的性情、習慣對了的時候。我們讀聖經纔能讀得好。

m,乙 要進入聖靈的三件東西

要把聖經讀得好,還必須進入聖靈的三件東西。特別是讀新約,明顯的有三件專一的東西要我們進入。

第一,聖靈要我們進入祂的思想。我們要明白聖靈的話,我們的思想就必須進入聖靈的思想。特別是書信,要我們進入聖靈的思想,我們纔能明白。

第二,聖靈在聖經裏還有祂的事實;很多基本的事實,也要我們進入。我們如果不能進入這些事實,就也沒有法子明白神的話。特別是四福音和使徒行傳,聖靈要我們進入當時的事實。

第三,還有一件東西是聖靈要我們進入的,就是靈。有許多地方,不只要進入那個思想,還要進入那個思想的靈;不只要進入那個事實,還要進入那個事實的靈。這,在福音書裏有,在使徒行傳裏也有,在書信裏也有。

以上這三件東西,是每一個讀聖經的人都必須進入的。這三件東西,只有有學習的人、有對付的人,纔能進入。我們不把牠們列在讀聖經的方法裏,因為這還是人的問題,這還是我們人受訓練的基本問題。

現在我們來看應該怎樣進入這三件東西。

壹 要進入聖靈的思想

聖靈寫聖經的時候,有祂自己的用意,有祂自己的思想。讀聖經的人該學的功課,不是在乎光讀那些話,也不是在乎光能記得那些話,乃是在乎能摸得著聖靈當時寫這一段聖經的用意在那裏。讀聖經,第一件事不是尋找解釋,乃是要知道聖靈當時寫聖經的用意是在那裏。我們要記得:話語的價值不是在於話語的本身,而是在於話語所表明的意思。主耶穌對撒都該人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太二二29。)撒都該人不是不讀神的話,乃是不明白神的話。我們讀的時候,要明白聖靈說那話的用意在甚麼地方。因此,我們的思想必須受相當的對付。

一 要和聖靈的思想合流

讀聖經的人,必須是客觀的人,必須是不憑著自己的思想的人。聖靈有一個思想,人的思想要進到聖靈的思想裏去,要能和聖靈的思想合流。聖靈這樣想,我也這樣想。像一條水流一樣,聖靈是主流,我是支流。聖靈像一條大江,我像一條小溪。溪水與江水合流,大江往東流,小溪也往東流。小溪雖小,但若能跟著大江流去,就也能達到廣闊的海洋。

聖經裏有的地方注重事實,有的地方注重靈,有的地方注重思想。注重思想的地方有靈、有事實;注重事實的地方有靈、有思想;注重靈的地方有事實、有思想。我們碰著思想的時候,必須客觀到一個地步,能跟著聖靈的思想而去。可是有的人就不能,你叫他把自己的思想跟著聖靈的思想,他至多作十分鐘,再多就不行了。他勉強跟著聖靈想十分鐘,他自己的思想就禁不住要出來。這種人是主觀的人,是不能讀聖經的人。所以,人的受對付,是讀聖經的基本條件。

人在讀聖經的時候,需要用自己的思想,可是人的思想必須和聖靈的思想有同一個方向,同一條路線。聖靈往那裏去,我也往那裏走。要找出聖靈在這一句裏面,在這一段裏面,在這一章裏面,在這一卷裏面,祂思想的路是如何。要整個的思想跟著聖靈去,找出聖靈說甚麼話,聖靈想甚麼事,祂主要的思想是甚麼,分枝的思想是甚麼。當我們在那裏讀一段聖經的時候,第一個問題就得問:聖靈寫這一段聖經的用意到底在那裏?我們如果不知道聖靈在寫聖經的時候是甚麼意思,那麼將來我們引用這些聖經節,可能都會引錯,都不是聖靈本來的意思。讀聖經不光是讀字面,不光是能記、能背,也不是零零碎碎的明白一點意義就彀。讀聖經乃是讀聖靈在那個時候所想的,或者說,聖靈藉著保羅、彼得、約翰等人在那裏講的時候,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人的思想和聖靈的思想能合流,纔能明白聖經。

有一個故事:有一個信主的人,他特意從埃及走到巴勒斯坦,他要按著以色列人所經過的四十二個站走去。以色列人回頭,他也回頭;拐彎,他也拐彎。他跟著這條路線走,果然走到了。後來他寫了一本書,說他那時是怎樣走的。他的路不是他自己定規的,他是跟著摩西走。我們讀聖經的的確確也該這樣。我們不要自己定規路線,我們必須跟著聖靈走。保羅到耶路撒冷,我們也到耶路撒冷;他在那裏怎樣感覺、怎樣思想,我們也在那裏怎樣感覺、怎樣思想。我們不該有獨立的路線,我們必須跟著寫聖經的人的路線,跟著聖靈的路線。當時寫聖經的人想甚麼,現在讀聖經的人也想甚麼。寫聖經的人受聖靈的感動怎樣想,讀聖經的人受聖靈的感動也怎樣想。我們的思想若跟著聖靈當時的思想走,我們就能懂得到底聖經怎麼說。

二 要找出榦和枝

聖經裏的話,有的是正文,有的是解釋;有的話是主要的,有的話是附帶的;有的話像樹榦,有的話像樹枝。我們不要跟著枝走而忘記了榦,也不要注意榦而忘記了枝。我們要看聖靈在這卷書裏到底講甚麼,怎樣講法,祂一共題起多少件事,經過多少話,纔達到祂的目的。要把這些一步一步的想下去;要跟著聖靈的意思走。祂有祂的正文,祂還有祂的解釋。你講話講到一半的時候,有幾句解釋的話出來,這是枝子。可是枝子也不會一直長到天上去而不回來。祂解釋了五節、十節,又回到樹榦來;我們不要一直注意在解釋裏,也要隨著聖靈回到主題來。書信的話,往往是一段正文,插進一段解釋。我們必須分清楚甚麼話是樹榦,甚麼話是樹枝,纔能讀得懂。我們讀的時候,不可一路衝過去。當聖靈拐彎解釋的時候,我們也得跟著拐彎;當祂回到正文的時候,我們也得回到正文。我們要十分的細嫩,十分的不相信自己,完全沒有肉體的把握,纔能跟得上聖靈的思想。

聖經的話有榦、有枝,而枝榦之間,又互相聯繫,成為一個整體。比方:保羅在寫羅馬書的時候,祂不是光要給我們三章二十三節,或者六章二十三節,或者八章一節。全部羅馬書包括了一個完全的意思,一個完全的單位,裏面一點殘缺都沒有。所以,我們不可斷章取義的只拿幾節聖經出來講。借用是可以的,但是要分清到底是借用或者是解經。如果要借用,也必須明白上下文是甚麼。不然的話,就犯了斷章取義的錯誤。

我們的思想有了訓練,我們就能學習用思想來定住光,光的照亮是霎時之間的,必須用思想來定住牠。我們的思想如果沒有受訓練,沒有學會進入聖靈的思想,那麼當啟示來的時候,就沒有思想來定住光。所以我們的思想必須受訓練,必須完全客觀,完全跟著聖靈走。聖靈說話有祂的路,比方:羅馬一、二章說到人的罪,三章就有救贖,四章就有信,五章就有罪人,到六章罪人死了,到七章有兩個律,到八章就說到聖靈,九至十一章是比方,十二章是說到基督徒和教會,十三至十六章說到一個得救的人各種各樣的行為應該怎樣。我們讀的時候,要懂得聖靈當時說這些話的意思。我們要注意,聖靈在每一段裏都有祂主要的思想:先說了人的罪,纔說到罪的解決,和神的義的成功;再說到信,和信的難處是人的行為。此外,還不只是人的罪的問題。還有人的問題,所以六章就說到罪人(舊人)的釘死。要解決人的罪,是藉著相信主的替死;要解決罪人,是藉著相信與主同死。九至十一章用以色列人的事作比方,把神的恩典和信解釋了。十二章說到奉獻的基督徒的情形。…從一章一直到十六章,充滿了保羅的感覺。這是榦。至於枝,在第一段裏就有分枝:聖靈在那裏解釋人的罪,祂把外邦人說了一下,也把猶太人說一下,然後仍舊回到祂主要的思想裏來。我們讀聖經,總得隨著聖靈的思想走。

三 兩種訓練的方法

為了訓練我們的思想,可以採取下面兩種方法:

第一,分開正文和解釋。我們不妨去查新約,把凡是聖靈解釋的地方用括號括起來。括號中的話,就是枝,括號以外的就是榦。那些沒有括號的聖經節,我們如果一條線的讀下去,就能找出主要的意思在那裏。

我們拿羅馬書來試試看。一章一節:『耶穌基督的僕人保羅,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這明顯的是羅馬書開端的話。看二至四節:『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這是解釋福音,所以是枝子。這三節可以加上括號。讀五節:『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在萬國之中叫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這是正文。我們把全卷羅馬書這樣作下去,就能看見那些是全卷羅馬書的正文。或者我們在正文的字旁用一種顏色的筆畫線,在解釋的字旁用另一種顏色的筆畫線也好。起頭的時候不要讀解釋。先把正文分清楚,然後再讀解釋。先找出聖靈主要的意思是甚麼,然後再把一個一個的解釋加進去。這個福音是甚麼?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神是先豫言福音,後來差主耶穌來成全。成全的時候,福音裏面分兩部分:一是肉體的部分,一是屬靈的部分;一個是活在地上作馬利亞的兒子的生命,一個是活在天上作神兒子的生命。四福音講到肉體方面,書信講到屬靈方面。我們讀的時候,把一節讀了就讀五節,而把二至四節留到後來讀。總是先讀正文,後讀解釋。這樣,我們就開始進入使徒當初的思屈Q。全部聖經,特別是書信,都應該這樣讀。每一個作神的僕人的人,都必須知道每一卷書的本文是甚麼,解釋是甚麼。這是第一步的工作。

這第一步的工作有甚麼好處呢?這樣作,就能看見在這一段經文中的道理有多少是主要的意思,有多少是解釋。我們站起來作話語執事的時候,我們就也有主要的意思,也有解釋。雖然我們作話語的執事趕不上當初使徒們那樣完全、那樣高深,但在原則上是一樣的。我們把聖經的正文和解釋一分清楚,就能看見一件非常希奇的事,就是聖經裏對於解釋的多少、深淺,都作得剛剛好。我們就要俯伏敬拜主說,這是何等的完全!我們就要看見在我們的話語裏解釋一多、比方一多,就變作幼稚,整篇的道就落下去。我們要注意聖經裏如何解釋。不要用太多解釋的話,要在人不懂得的地方纔解釋。解釋是叫人明白,但是不宜太多。有的人沒有解釋,就使人跟不上;有的人解釋太多,就使道落下去。我們讀聖經,要看見牠是何等的平衡。所以把正文和解釋分開,也是我們應當學習的。這也必須客觀,一主觀就不行。

第二,試用自己的話來寫正文,用我們自己所認為能明白的話,把聖經正文的意思再寫過。比方:羅馬一章一節、五節、六節是正文。這些字句是保羅寫的。現在我們懂得了保羅的用意,就試試看用我們自己的字句來寫。起頭只寫正文,不要寫括號裏的註解。這就像我們讀書的時候,先生在臺上講一個故事,我們用自己的話把牠寫下來一樣,我們必須懂得牠的意思,纔寫得出來。在這樣寫經的時候必須客觀,要照著聖經原來的意思,不要把我們自己的意思加進去。我們要訓練自己作一個跟從聖靈思想的人,把我們的思想進到聖靈的思想裏去。

當然,寫經可能有錯誤。我們只好一次錯了,第二次改;第二次錯了;第三次改;改到有一天,能更準確。一個人能有這樣的學習,就很容易懂得主的話。要緊的就是我們總要把自己擺在一邊。一驕傲就不行,一主觀就不行。我們要學習客觀,學習謙卑,學習溫柔。謙卑、溫柔的人的思想,自然而然能跟從聖靈的思想。每一個讀聖經的人必須學習這個功課。

貳 要進入聖靈的事實
一 事實的印象

我們讀聖經的時候,聖靈在我們裏面的第二個要求是要有事實的印象。聖經裏不一定都是講道理,其中有很多部分是講事實、講歷史、講故事。聖靈盼望這些事實、歷史和故事在我們身上能產生一種印象。聖靈的事實在我們身上有了印象,自然而然聖靈就容易將神的話說給我們聽。如果聖靈的事實在我們身上沒有產生印象,那麼,神的話就從我們身上漏掉,就不能產生該有的果效。

這裏所說的印象,不是指我們把故事讀熟而言,乃是指那件事的特點能印在我們的身上。在聖經裏,每一件事的發生都有牠的特點,我們若沒有得著那個特點,就不能明白神的話。譬如一張契約,不是看牠後面有了圖章就算數,而是要看這個圖章是誰的纔有效。這裏所注意的印象,不是重在某件事的一般內容,而是重在牠的特點在那裏。發現了牠的特點,就能看見神在這裏所特別要說的話。也許你記得那件事,也能說那件事,而裏面的特點卻說不出來,那你就還沒有明白神的話。新約裏有四福音和使徒行傳,有書信,還有啟示錄。我們讀書信的時候,需要進入聖靈的思想;我們讀四福音和使徒行傳的時候,就需要有一個心能讓神的靈將事實印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感覺那一個事實與其他的事實有甚麼不同,使我們感覺那一個事實的特點到底在那裏。

印象顯在人身上,就像拍照一樣。照相的底片是塗著一種化學品—溴化銀—的玻璃片或軟片。幾十年以前,在一方寸的底片上,只塗著幾萬顆的溴化銀,所以在那個時候照出來的相片,都是一粒一粒的黑點,不好看。後來改進了,照出來的相片就沒有一粒一粒的黑點,因為在一方寸的底片上已經能塗上幾百萬顆的溴化銀,所以印象就清楚了。照樣,我們裏面越細,我們接受的印象就越多;裏面越粗,接受的印象就越少。如果人的靈和心在神面前是開起來的,他的感覺是被神磨到非常細的,那麼,當聖靈的事實經過他的時候,他所得的印象也就非常深。一個細嫩的人能看見兩件東西:第一,神的話有神所注意的地方,有神所要啟示的那一點;細嫩的人很自然的能看見神所注意的那一點。第二,他還能看見神在這一個事實裏所說的,與別的地方有甚麼不同。

所有感覺粗魯的人,都不能看見神的話精細的地方。人必須是裏面柔軟的,感覺非常敏銳的,神的話纔能在他裏面留下一個清楚的印象。那就不只輪廓對,而且連所有細微的點、線都是對的;他把這一個事實所有精細的地方都看清楚了。

二 細嫩的感覺

許多人願意看見聖經裏細嫩的方面。但是他們如果沒有細嫩的感覺,就不能摸著那些細嫩的地方。我們試試來看四福音和使徒行傳,這五卷都是講主耶穌的事。關於主耶穌的事實,在這五卷中所講的比在書信中所講的更多。我們對於主耶穌的這些事實,應該有精細的印象。現在我們看下面幾個例子:

m,比較的例

例一 撒該與以馬忤斯二門徒

我們讀路加十九章和二十四章,就看見主到撒該家裏與主到以馬忤斯二門徒家裏的事完全不同。撒該的家裏,是主自己要去。而在以馬忤斯,主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細嫩的人,就看見主耶穌作了兩件完全不同的事。一件是主帶領了一個人所不齒的罪人—不只是普通的稅吏,並且是稅吏長。主耶穌不等他請,就自動表示要到他家裏去。撒該這個人實在要看見主,但他想到自己身量矮小,名譽也不好,自慚形穢,所以不敢請求主。在這種情形之下,主反而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十九5。)這裏有一個有心尋求主的罪人,卻是不敢來、不敢求,主就自己請自己到他的家裏去。主領會撒該的心意,主的感覺是何等細嫩。我們裏面如果是細嫩的,就也能領會。

以馬忤斯的兩個人,乃是退後的門徒,他們眼睛迷糊,遇見了主卻不認識。主和他們同行,向他們說話,給他們解釋聖經。等到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主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二四28。)主對這兩個門徒的態度,與對撒該的態度不同。撒該外面的難處大,有苦說不出,所以主溫柔到一個地步,自動的對他說,我必住在你家裏。往以馬忤斯的這兩個人,原是認識主的。他們退後了,聽了那麼多的話,還是往以馬忤斯去。所以主就也好像還要往前行,要等他們請了纔進去。那一邊是面向著主而來,這一邊是背向著主而去,所以主對他們的態度也不同。我們必須摸著主耶穌細嫩的感覺,纔能摸著神所要啟示的拿撒勒人耶穌。

例二 彼得的兩次打魚

在路加五章,彼得整夜打魚,一無所獲。後來主耶穌對他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4。)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本來是一無所獲,希奇,現在卻圈住了許多。彼得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8。)在約翰二十一章,彼得又有一次打魚,主問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喫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主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5~6。)這一次又拉上許多魚來。在路加五章的打魚,是主耶穌將祂的榮耀顯給彼得看。這太大的榮耀向彼得身上一照,他就看見自己是罪人,覺得主和他同住,是他所不配得的。等到主復活以後,那一次的打魚,彼得一認識是主,就跳在海裏,洑水上岸。(約二一7。)好像他一認識是主,就不要魚了。同樣的啟示,第一次是使一個從未認識自己的人認識了自己而求主離開他,第二次是使一個已經認識主的人更要親近主。我們能看見這兩件事的不同,我們就有了印象。在這些事情上,必須有印象。

例三 主變餅與馬利亞用香膏抹主

有兩件事,是四卷福音書都記的:一件就是主變餅給五千人喫飽的事,另外一件就是馬利亞用香膏抹主的事。主在變餅給五千人喫飽以後,吩咐門徒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蹧蹋的。(約六12。)這是一件希奇的事,就是主耶穌肯行神蹟變餅給人喫,但是,剩下來的零碎,主要門徒收拾起來,緣故是不可蹧蹋。等到有一個女人來,打破玉瓶,把香膏澆在主的頭上,就有門徒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但主耶穌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可十四3~9。)在這裏我們看見,變餅與用香膏抹主,這兩件事是相對的,一個是不可蹧蹋,一個是並不枉費。行神蹟出來的東西,不可蹧蹋,而三十兩銀子買來的東西,澆在主身上,並不枉費。那三十兩銀子的香膏,不是給五千人喫,而是給主一下用完;不是收拾起來,而是把瓶打破;不是十二籃,而是一玉瓶;這些都是對照。神的兒子行神蹟變出來的餅,連零碎都得收拾起來;但祂接受三十兩銀子的奉獻,並不覺得太過。四卷福音書都記這件事,祂叫人到普天下傳福音的時候都記念這件事。福音多普遍,奉獻也多普遍;福音傳到那裏,為主擺上的奉獻也到那裏;福音有多廣,人的奉獻、人的香膏也有多廣。我們在這裏,必須有印象。

例四 主的受審判與保羅的受審判

有時候,我們把四福音和使徒行傳拿來比較,也非常好。例如主耶穌的受審判和保羅的受審判:當保羅在那裏受審判的時候,他說,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徒二三6。)這和主耶穌不一樣。雖然我們寶貴我們的弟兄,但是,地上所能產生的最好的兒子,不過是人子。而拿撒勒人耶穌,卻是神的獨生子!把二者一比較,就看見一個是神的獨生子,一個不過是神所生的孩子;一個是主,一個是僕人;一個是先生,一個是學生。雖然保羅所達到的點是相當高,但是他和他的主無論如何不能相比。我們裏面必須細嫩,纔能認識福音書裏的主,也纔能認識使徒行傳裏的使徒。一不細嫩,即使主要把一個印象給我們,我們還是不能得著,也不會仆倒在主面前,也不會敬拜。粗魯的人讀聖經,像讀普通故事一樣,隨便的過去,聖靈就不能把印象給他。

例五 主的直行與保羅的縋下

有一次主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裏讀聖經,祂讀完之後,講了一些話,就被人帶到山崖,要把祂推下去,祂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路四29~30。)這是何等鄭重莊嚴!祂不像保羅需要人用筐子從城牆上縋下去。(徒九25。)不是說保羅不對,乃是說保羅的品質比不上主。主從他們中間直行過去了。『直行過去』這幾個字,要給我們何等的印象。當主這樣從要害祂的人中間直行過去的時候,那一班人只好瞪著眼睛看。我們的主就是這樣的尊貴榮耀!

m,相同的例(甲)—人對主不滿

聖經裏的印象,有些地方是要比較的,像前面所題的五個例子;有些地方是相同的,就要連在一起看,好得著聯絡的印象。

例一 主在船上睡著了

馬太八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記著一件事,就是有一次主耶穌和門徒一同渡海,海裏忽然起了暴風,而主耶穌卻睡著了,門徒就懼怕起來。在馬太福音是記著說,『主阿,救我們,我們喪命喇!』(八25。)在馬可四章卻多記四個字,就是『你不顧麼!』(38。)意思是你還睡得著麼!門徒說這話是對主不滿的表示。門徒心裏不佩服,不只是求救,並且是不滿。主耶穌就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平靜了。主轉過來責備門徒為甚麼這麼小信。(注意馬可和路加記事的次序,就是主耶穌沒有先責備門徒,乃是先斥責了風和海,然後回頭來責備門徒。)主責備門徒有祂的根據,因為主剛纔對他們說,我們渡到那邊去。主說到那邊去,就一定能到那邊去。半路上有風也好,有浪也好,出甚麼事也好,何必怕。主耶穌叫他們學習信。信甚麼?信主所說的『渡到那邊去。』(可四35。)絕不會主說渡到那邊去,而結果沉入海底去。可是門徒不信,所以主責備他們。

有一件事非常希奇,就是主耶穌從來沒有向人賠不是。人總是越在神面前受教,越要認錯。學習越多的人,越容易發覺人對他的不滿,越容易向人認錯。但是,主耶穌是特別的,主從來沒有向人賠不是。這次事情,好像是門徒對,主耶穌錯。風浪那麼大,人都要喪命喇,你不顧麼!但是,主耶穌起來,沒有賠不是。主耶穌的不認錯乃是祂的榮耀。主知道祂沒有多睡,祂沒有錯。祂對他們說渡到那邊去,就是渡到那邊去。在祂身上找不出一句話是空的,人沒有法子叫主認一個錯。這顯明主是何等榮耀!

例二 患血漏病的女人摸主

馬可五章那個患血漏病的女人摸主的事,是同樣的原則。那個女人摸主,主轉過來問是誰,門徒對祂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麼!』(31。)這語氣顯得對主有不滿。但是,主沒有說,對不起,我問錯了。主反而周圍觀看是誰摸祂。主的意思是:是有人在摸我,你們不知道。你們注意擠的人,我卻注意摸的人。以外表來看,好像是主錯,好像門徒的不滿是對的;但是,以內容來看,錯是在門徒身上,不是在主身上。主從來沒有一次向人賠不是。這是非常榮耀的事,叫我們的心不能不服下來敬拜祂。

例三 拉撒路的死

在約翰十一章,又有一次人對主不滿。馬大對主說,『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21。)她的意思是怪主來遲了。她想:我早就打發人通知你了,你怎麼到現在纔來!因為你來遲了,所以我的兄弟死了,並且已經埋葬了。『你若早在這裏』這句話,顯出馬大心裏無限的不滿。憑表面看,馬大的話完全對。但是,主所作的事,祂沒有一樣不是心裏有數。主故意停留兩天。(6。)在人看是太遲,在主耶穌卻是有意來遲。我們的主從來不抱歉,因為祂從來沒有錯。我們有抱歉,因為我們有錯,我們如果從來不抱歉,那是我們驕傲了。人越謙卑、越溫柔,就越會抱歉。但是,主雖謙卑,主雖溫柔,卻一點沒有抱歉,因為祂從來沒有錯。當人對祂不滿的時候,祂一點沒有感覺祂錯,祂知道祂所作的是甚麼事。

像這一類事實,在新約裏有很多。我們要學一個原則,就是讀聖經的時候,遇到有相同的地方,必須把牠們一個一個的合起來看。從上面三個例子,我們就能看見有一件事非常榮耀,就是主一生一世沒有收回一句話,主一生一世沒有把一段路重走過。這個榮耀是何等的榮耀!是拉撒路得著醫治更榮耀呢,或者是拉撒路得著復活更榮耀?祂知道,拉撒路得著復活是更榮耀。你若信,你就能看見神的榮耀。

m,相同的例(乙)—人想教訓主

例一 『這香膏可以…賙濟窮人』

有時候人對於主不只不滿,甚至還想教訓主。像門徒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可十四4~5。)這就是教訓主。門徒能想出另外一個處置哪噠香膏的辦法來—賣了去賙濟窮人。但主耶穌知道馬利亞所作的是甚麼事,所以祂說,她所作的是一件美事。主沒有一句話、沒有一件事是祂自己所不知道的,用不著人來改良祂。只有愚昧的人想改良主,想教訓主。

例二 『萬不可如此』

當主指示門徒必須上耶路撒冷去的那一次,彼得怎麼說?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主怎麼說?主說,『撒但退我後邊去罷。』(太十六21~23。)彼得要教訓主,但是不行,他反而顯出人的愚眛。

例三 『…是個怎樣的女人』

有一次主耶穌到一個法利賽人西門家裏去喫飯,有一個女人來站在耶穌背後,挨著祂的腳哭,眼淚濕了主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去擦。西門就在心裏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路七36~39。)在這裏,我們要注意西門的靈。西門的意思似乎是對主說,你也得看看她是一個怎樣的女人,怎麼能讓她來到你腳後親近你呢!西門雖然沒有開口,主卻知道他心裏的意思,所以就說那個赦免多和赦免少的比喻。主的意思是:你西門覺得赦免少,所以沒有給我水洗腳;她覺得赦免多,就用眼淚濕了我的腳。我們得著這些印象的時候,就要看見人這樣作主的謀士,是何等的愚昧!同時我們也要開始認識我們從前沒有認識到的拿撒勒人耶穌。

m,相同的例(丙)—主喜歡人向祂要求大

我們仔細讀福音書,就能看見主歡喜人要祂破費。人對主的要求越大,主越歡喜。

例一 『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我們看馬可一章所說的那個長大痲瘋的故事。按猶太人的規矩,長大痲瘋的是不可和人接觸的。誰接觸長大痲瘋的人,誰也就沾染了污穢。(利十三~十四。)這個長大痲瘋的人來求主耶穌,這個『來』就是錯的。我們對這件事必須有印象。長大痲瘋的人一出來,我們就得有感覺。如果不是有一個人歡喜破費,樂意擺上自己的話,一見那個長大痲瘋的來,就要說,你是來害我!我不能和你接觸,你為甚麼來?這個長大痲瘋的人來,不是問主可不可以給他潔淨,乃是說,『你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可一40。)這句話多麼厲害,他把所有的問題都堆在主身上—是你肯不肯的問題。這不是一個普通的禱告,這是要叫主的心受試煉。主對於這個長大痲瘋的,可以用一句話說,你得著潔淨;可是,主不只用說,主也把自己擺進去,祂用自己的手摸他說,『我肯,你潔淨了罷。』(41。)他如果不得潔淨,主也沾染污穢了,那是何等的冒險!我們必須有印象,纔能領會當時的情形。主在這裏樂意把自己擺進去。主把祂自己的聖潔、清潔,都擺在這個長大痲瘋的人身上;要麼兩個都潔淨,要麼兩個都污穢;要麼兩個都到營外去,要麼兩個都回來。哦,主歡喜破費,這是何等的破費!

例二 『拆了房頂』

馬可二章記著有四個人抬一個癱子來見主耶穌,因為人多,不得近前,他們就把主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把癱子縋下去。(3~4。)這件事我們要有印象。有這麼多的人圍著主,祂已經彀忙了,這班人還把一個癱子從房頂上縋下去!我們要注意,主不只忙,並且那天是借別人的地方講道,這班人把人家房頂都拆了,以後還得修復,豈不是一件相當麻煩的事。但是主耶穌並沒有說,下一次你們不要這樣作。主反而歡喜有人向祂有厲害的要求。好像人向著祂的要求越厲害,祂越覺得對。就是在這些地方給我們認識主是怎樣的一位主。我們如果對於主所作的事沒有印象,那怎樣能認識祂呢?

例三 『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

當主走在路上的時候,巴底買在那裏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可十47。)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但是,他越喊越響。憑著主耶穌自己,祂是不歡喜熱鬧的,經上說,『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太十二19。)主耶穌原是這麼一種情形。但是,在這裏有一個人大喊大鬧,有一個人歡喜主破費,結果主就醫治他。主歡喜人對祂要求大,向祂張大口,祂樂意賜大恩典。

例四 『狗也喫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還有迦南女人的故事更清楚。本來餅是給兒女喫的,但是,她說,『狗也喫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十五27。)這是人對祂的越分的要求,但是主就是歡喜人向祂有這樣的要求。主不只答應這個要求,醫好了她的兒女,主並且稱讚她的信心是大的。這樣的例子,在福音書裏有很多。如果我們有印象,就能在這樣的事情上認識主的心。

例五 『我信不足,求主幫助』

主耶穌從『變化山』上下來的時候,有一個父親帶著一個被鬼附的兒子來到祂跟前,這個人受了主耶穌的責備。(可九14~29。)長大痲瘋的來,主耶穌不責備;癱子來,把房頂都拆了,主耶穌也不責備。他們都作得過分,主耶穌反而歡喜快樂。這個父親把患病的兒子先帶到門徒那裏,沒有得著醫治,現在他來求主。主耶穌問這個父親說,『他得這病,有多少日子呢?』他回答說,『從小的時候。鬼屢次把他扔在火裏、水裏,要滅他;你若能作甚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他向主要求醫治,但是又不確信主能醫治,他說,『你若能作甚麼,』主耶穌就著他的話說,『你若能!』(在原文中沒有『信』字。)底下,主緊接著說,『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主耶穌的意思是:你還在那裏問『你若能!』你要知道,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問題是你信不信,不是我能不能。我們要體會當時說話的情形。這個人,心只有一半,他有心到主面前來,但是又不信。他不十分相信主的能力,所以他在求主憐憫的時候,還是說『你若能作甚麼。』這句話被主責備,非常厲害的責備。主就是不喜歡人對祂要求少。主不怕人對祂要求說,你肯也得肯,你不肯也得肯。但這個父親的意思卻是說,你能就這樣,不能就算了。你的門徒不能,你若也不能就算了。所以主責備他說,你還說能不能!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這話一出去,那個父親『立時流淚的喊著說(要注意小字),我信;我不信的地方(照原文直譯),求主幫助。』他給主一責備,給主把他的錯一指出來,他就轉過來了,他相信了,他把一切責任都放在主身上了。這是非常美的事!人要求越大,主越歡喜;人要求越少,主越不歡喜。我們要作一個細嫩的人,讓神將這些印象一直加在我們身上,我們就要看見,全部福音書都充滿了主的榮耀。

m,單獨的例

例一 『誰是我的鄰舍呢?』

在路加十章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裏,我們要注意主耶穌說話的要點。那個律法師問一個問題:『誰是我的鄰舍呢?』主耶穌的回答與這個律法師所問的完全不同。我們要先注意二十七、二十八節:『…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鄰舍是另外一個人,自己應該是律法師。主的意思是,你律法師要愛鄰舍如同愛你這律法師一樣,你就能得著永生。二十九節:『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他有一個思想,以為主耶穌要他去愛人,這個人是誰,他要找出來。可是,主講完了那個故事,到末了問一句話說,『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律法師就回答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36~37。)律法師問誰是我的鄰舍,主耶穌反問誰是落在強盜手中的人的鄰舍。換句話說,你律法師是一個落在強盜手中的人,那個憐憫你的,就是你的鄰舍。鄰舍不是指一般的人,鄰舍是指救主。主指給他看,鄰舍就是主自己。主說,『你去照樣行罷,』意思就是你去盡力量愛那撒瑪利亞人罷。但是,許多人掉了一個頭,以為主是要我們去作撒瑪利亞人。豈知我們不能上十字架赦罪,也不能被高舉了有聖靈降下來。只有祂有油和酒,只有祂有牲口,只有祂有客店,只有祂有銀子。我們不是撒瑪利亞人。如果要落在強盜手中的人去作撒瑪利亞人,那就完全錯了。主所說的鄰舍,是指撒瑪利亞人說的,意即:我作你的鄰舍,我救你,我給你牲口騎;我給你酒,我赦免你;我給你油,我給你生命;我給你客店,我給你教會;我給你銀子,使你有恩賜、有恩典;一直等到我再來接你。主叫我們愛撒瑪利亞人,就是叫我們去愛祂。我們要學習摸著本段經文中細嫩的地方,纔能讀聖經的故事。

例二 主的莊嚴榮耀

當人到客西馬尼園去捉拿主的時候,主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主說,『我就是。』主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4~6。)主就是簡單的說了一句話,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我們看這是何等的榮耀。

祂在客西馬尼園裏有禱告,但祂在法庭上無所求,祂在大祭司面前無所求,祂在巡撫面前也無所求。這一個人是遠超過一切的。祂是主,卻在那裏受審判。到底是誰審判誰?在那裏發急的是大祭司,說話不像樣的是大祭司,我們的主卻是安安靜靜的。我們的主到了巡撫的法院裏,發急的是巡撫,問話問得木頭木腦的還是巡撫,主連答都不答。拿撒勒人耶穌是神,祂雖然在那裏受審判,但是祂沒有失去祂的尊貴,祂沒有失去祂的莊嚴。

祂在客西馬尼園裏的時候,對門徒說,你們和我一同儆醒。(太二六38。)祂沒有要求他們代禱。保羅需要請求羅馬的弟兄為他禱告,(羅十五30,)但是主並不要求人為祂禱告。祂是神的兒子,祂不需要人的代禱。祂要門徒禱告,那是要他們免得入了迷惑,(太二六41,)為著他們自己禱告。在這裏,我們又看見主的尊貴,主的莊嚴。

祂貧窮的活在世界上,但祂沒有問一個人要一文錢的東西。祂在園子裏求神,但祂在法庭上沒有求人。有那一個能像神的兒子這樣!寶座固然是榮耀,但是受審判和十字架上的榮耀顯得更榮耀。我們要敬拜祂說,你是主!你是神!

例三 主的不顯露

主是怕顯露、怕出名的人。祂醫治了長大痲瘋的人,就囑咐他說,切不可告訴人。(太八4。)祂趕出了那一營鬼之後,叫那個人回去,傳說『神』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路八39。)祂醫治了兩個瞎眼的人,就切切囑咐他們不可使人知道。(太九30。)神啟示彼得看見祂是基督的時候,當下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祂是基督。(十六20。)在『變化山』上,是祂惟一顯出祂的榮耀的時候,但是,祂在下山時卻吩咐門徒說,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十七9。)約翰七章也有同樣的例。主自己的弟兄不認識祂,對祂說,『你離開這裏上猶太去罷,…人要顯揚名聲,沒有在暗處行事的;你如果行這些事,就當將自己顯明給世人看。』(3~4。)連祂的弟兄說這話,是因為不信祂。但是,祂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6。)主等祂的弟兄們上去以後,祂也上去過節,但祂不是去行神蹟,乃是去講道。在這裏我們摸著祂的榮耀。所有在人面前要引起人注意的,都巴不得把他的工作擺在人面前。但是,主沒有一次喜歡站到人的面前特意顯露。在神音書裏充滿了這一種情形。祂每一次站在人面前,都因有絕對的需要。祂不歡喜告訴人說祂是誰。即使祂行了神蹟給瞎眼的人看見,也不馬上告訴他祂是誰,直到帶他有了一些認識之後,纔對他說祂是誰。(約九。)不然的話,祂就不說。我們要認識我們的主!

三 有學習纔有印象

我們要明白舊約和新約的歷史,都需要從接受印象來明白。要得著印象,就要作一個細嫩的人。因此,我們在神面前必須有學習。比如有一個人,從來就是卑鄙的,那麼他讀福音書的時候,就絕對沒有法子認識主耶穌的尊貴。如果他在主面前受了對付,稍為懂得一點甚麼叫作尊貴,那麼他讀聖經的時候,就也能稍為認識一點主耶穌的尊貴。如果他一點不知道甚麼叫作尊貴、榮耀,那他怎麼能得著主的尊貴、榮耀的印象呢?所以,我們必須在神面前有學習,要讓神的性情一天天在我們裏面增加,這樣我們對於神的話,感覺越過越細,印象越過越深,我們所明白的也就越過越多。我們要記得一個原則: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十三12。)我們的學習不可懈怠,否則就連所有的也要奪去。

參 要進入聖經裏的靈

要把聖經讀得好,除了必須進入聖靈的思想和聖靈的事實以外,還有一個需要進入的,就是聖經裏的靈。

一 要摸著話語後面的靈

當神的靈藉著人在那裏寫聖經的時候,不管是寫事實或者是寫道理,每一卷聖經都有那一卷聖經的靈,每一段聖經也都有那一段聖經的靈。聖靈乃是藉著人的靈來彰顯出祂自己的情形。比方:我們說聖靈的喜樂,不是聖靈自己喜樂,乃是聖靈藉著人的靈喜樂;說聖靈的憂愁,也不是聖靈自己憂愁,乃是聖靈藉著人的靈憂愁。所以,人的靈進入聖靈的時候,聖靈的情形,就是人的靈的情形;掉一個頭來說,人的靈的情形,也就是聖靈的情形。當神的靈藉著人在那裏寫歷史的時候,是把事實的真相寫出來。但是,聖經裏的歷史不只是真實的,並且也有牠的靈的情形。或者說,當時有靈的感覺在那一段聖經裏,有靈的情形在那一段聖經裏。照樣,聖靈在那裏寫書信的時候,祂不只有道理、有思想,並且在後面還有聖靈的感覺。所以,聖經這本書不是光包括事實和道理而已,乃是話語在最前面,話語的後面是思想,思想的後面是靈。我們若只是讀到話語,那是最淺薄的讀聖經。若能得著那個印象,進入那個思想,就比較深。但是如果停在這裏,那我們所明白的還是很少。因為在每一句神的話的後面,都有牠一定的靈,都有聖靈當時的靈,都有寫聖經的人當時的情形。我們讀聖經的人,就需要摸著那一個靈。

話語和靈有分不開的關係。話語的職事乃是靈的釋放。誰站起來作話語的執事,他就釋放他的靈。如果靈不釋放出來,他就不能作話語的執事。靈必須對,有了對的靈纔能有話語的職事。許多時候我們作話語執事有錯,就因為也許話是出來了,而靈趕不上;話語是對的,而靈不對;話語是強的,而靈不強。但聖經裏的話語的執事沒有這個難處,他們所寫的內容如何,他們的靈也如何。他們的每一段話、每一卷書,都有正當的靈在後面。發表話語的職事,需要前面有話,後面有靈;接受話語的職事,也需要摸著話語後面的靈。我們讀聖經是接受話語的職事,我們必須摸著話語後面的靈。我們如果摸不著那個靈,我們所領會的聖經就淺薄得很,至多只能得著道理、事實,不能得著屬靈的餧養。若神的話光是印象和思想,就不能作我們的食物;神的話必須是靈,纔能作我們的食物。我們的食物,只能從我們摸著話語後面的靈而來。聖經的實質是靈,我們若沒有摸著這一段聖經的靈,就是沒有摸著這一段聖經。所以我們讀聖經,必須摸著那一個靈,那一個特別的靈。

二 怎樣能摸著話語後面的靈

怎樣能彀摸著在聖經話語後面的靈呢?我們要說,不是人的行為,乃是聖靈的管治。聖靈的管治,就是神的靈來代替人的行為。聖靈的管治,就是神的靈在那裏安排一切的環境,祂在那裏作工,作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與聖經的靈相同;雖然不完全相同,但至少在性格上有一部分是相同的。然後我們纔開始摸著聖經的靈。只有相同的靈纔能摸著,不同的靈不能摸著。所以讀聖經的最高點,乃是讀聖經的人的靈被帶到一個地步,與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他的靈與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纔能摸著屬靈的內容。

在聖經話語後面的那個靈,乃是相當專一的。換句話說,是一定的,而不是隨便的在那話語的後面的。寫聖經的人被聖靈作工作到一個地步,聖靈認為可用的時候,然後纔用這個人來寫聖經。他那一個靈是完全的,他有這樣的靈,聖靈纔藉著他在聖經裏寫出這樣的話。換句話說,聖靈默示聖經,不是光給人話語而已,乃是在寫聖經的人身上先豫備出一個器皿來,因為這個器皿有那一種的靈,所以纔叫這個器皿去寫出那樣的話。所以在聖經話語後面的靈,乃是完全的、剛強的、不會錯的、沒有錯的。因為聖靈已經把這一個人的靈帶到一個地步,是聖靈認為可用的,不只可用,並且是滿意的。聖靈認為祂的自由不受人的限制,祂能隨意發表祂的意見,連一呼一吸也不受攔阻。所以我們可以說,聖經是聖靈呼氣的話。靈是人的靈,但是出來的時候好像是聖靈的靈。這就因為聖靈在人身上有絕對的自由,於是人的靈和聖靈沒有甚麼分別,好像就是聖靈一樣。寫聖經的人,是這樣被聖靈帶領,纔把聖經寫出來。我們讀聖經的人,也必須被聖靈帶領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和當時受感動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我們纔能摸著神的話語後面的靈。讀聖經不光是讀聖經的話語而已,也不光是明白意思而已,並且是主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和那話語後面的靈相同。

聖經的話是文字,不是聲音,除了詩篇裏面有的地方用『細拉』之外,全部聖經沒有告訴我們甚麼地方要輕聲的讀,甚麼地方要重聲的讀。可是,當我們讀文字的時候,如果連聲音的輕重都不知道,那我們怎能曉得靈的情形呢!

聖經裏有許多話是在那裏請求、苦求,像傳福音的人在講臺上請求、苦求人來信主一樣。也許他知道罪人的痛苦,他看見罪人在神面前的前途是何等的危險,所以他求。也許他裏面充滿了主的愛,在那裏盼望罪人回頭,所以他求。在這一段聖經裏面,需要有多少愛,有多少同情,有多少為罪人的感覺,所以纔能求。我們讀的時候,只要在這些感覺中缺少一件,就不容易明白這一段聖經。

在聖經裏面有的話是責備的。如果一個人在神面前從來沒有破碎過,那麼當他讀到聖經裏有責備的話,就不知道這是甚麼東西。他不知道甚麼叫作靈受壓纔說責備的話,他只知道發脾氣纔說責備的話。他不知道外面雖然都是責備,而裏面的靈不一樣。

我們必須學習用靈去摸聖經的靈。聖靈為要訓練我們的靈,就為我們安排了環境。我們要認識聖靈的管治是我們一生中最主要的訓練,最好的訓練。這是在聖靈的手裏,不是在我們的手裏。祂陸續的給我們管治,一個管治又一個管治,我們的靈就被帶到適當的情形中。我們的靈被祂這樣作一下,那樣作一下;這一邊給一個打擊,那一邊給一點喜樂;這一邊給一點忍耐,那一邊叫我們有所捨棄;祂把我們的靈帶到剛剛好像我們所讀的那一段聖經的情形一樣。我們的靈被這樣帶到合式的情形,就看見話語的意思雖然沒有增加甚麼,但是讀起來會覺得裏面透了,裏面通了。當我們說出來的時候,話語還是這樣,意思還是這樣,但是我們知道我們說的是甚麼了,我們通了。這不是意思通,不是話語通,乃是靈通。這比話語深,比意思深,深到一個地步,就是清楚了、通了、透了。這就是神的靈把我們的靈帶到和祂話語的靈相合。

摸著聖經話語的靈,不是方法的問題,而是人受對付的問題。我們的靈若沒有被帶到與寫聖經的人的靈相同,那我們就至多只能作教師,卻不能作先知;至多只能摸著道理,卻不能摸著那個靈。我們這個人在神面前沒有經過對付,沒有經過管治,沒有讓神在我們身上一步一步的工作過,就好像隔了一層幔子來看聖經,無論如何,差得得遠。我們的靈必須受對付,必須讓神嚴格的對付。開頭幾年,我們能彀明白一點道理,明白一點事實;但是,要摸著靈不是容易的事,因為我們的靈沒有豫備好,我們的靈還是不能用。我們需要在主面前有相當的時間,最少要用好幾年的工夫,讓我們的靈被帶得正當,讓我們的靈受擊打、被破碎。靈一破碎,就很容易讓聖靈把我們帶到那一段聖經的情形裏去。按事實來說,我們的靈要被帶到與聖經的靈相同的地步,是需要相當年日的。在進入聖經的靈這件事上,人的聰明並沒有甚麼用處。聰明也許能使我們明白話語快一點,但是聰明不能使我們摸著話語後面的靈。不管我們的想像力多強,也不管我們的領會力多強,都不能使我們進入話語的靈。必須聖靈把我們帶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的靈與聖經的靈相同,我們纔能進入那一段話語的靈裏。

三 從品質的相同到度量的擴充

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帶領我們的靈和聖經的靈趨於相同。這是指品質的相同,不是指度量的相同。主耶穌的靈,超過我們何止千萬倍,祂是神的獨生子!品質的相同,不過是說祂有那一種的靈,我也有一點點;種類是相同的,但度數不一樣。可是聖靈的管治,不只要帶領我們的靈與聖經裏的靈品質相同,並且要叫我們的靈的度量得著擴充。主用祂的靈來擴充我們的靈,這就是餧養。餧養是繼續不斷的。主今天給我們得著一點,過些日子又給我們得著一點,逐漸逐漸的增加,靈就得著擴充。能明白聖經,就得著餧養,就得著度量的擴充。明白聖經的起點,乃是靈的品質的相同;明白聖經的結果,乃是靈的度量的擴充。

比方:一個人會發脾氣,他讀神的話怎麼讀都讀不進去。後來神擊打他,使他稍為學習到一點忍耐;不是故意的去忍耐,不是人工的忍耐,乃是聖靈的工作,是自然而然的。他摸著這一種的靈再來讀神的話,就得著基督的供應。神的話要供應他的靈,使他得的更豐富。他得著一點,又得著一點,一次一次的增加。聖靈的管治先叫人的靈與聖經的靈有品質上的相同,然後,再有度量上的擴充。這度量的擴充,是藉著聖靈在環境裏的管治,也是藉著聖靈在聖經裏的話語。聖靈藉著環境的管治作拆毀的工作,聖靈又藉著聖經的話語,把我們帶進去得著供應,得著度量的擴充。聖靈藉著祂的話供應一次,我們就多了一點;聖靈藉著祂的話再供應一次,我們就再多一點。由於聖靈藉著祂的話繼續不斷的供應,我們的度量也就繼續不斷的擴充。

我們能從聖經裏面得著餧養,我們就要覺得聖經一直是新鮮的。從人看來,聖經這一本書,至遲在一千八九百年以前就已寫成,除了能被我們想出牠那一個時候的思想意識之外,就沒有其他的特點了。但是事實上聖經當時的靈,今天仍舊在這裏。今天我們去讀聖經,好像聖經是今天剛剛寫的一樣。我們每一次用靈去讀牠,都覺得是新鮮的。這本書雖然已經有一千八九百年的歷史,卻並沒有陳舊,因為這一本書是在靈裏。許多書讀了幾遍就沒有味道,可是聖經讀了幾十遍還嫌不彀,因為牠在靈裏面。我們如果憑著話語去讀聖經,早就覺得舊了;如果憑著思想去想聖經,也早就覺得舊了;但是憑著靈去讀,每次讀,每次都覺得新鮮。甚麼時候,我們覺得有一段聖經沒有意思,我們就要知道,不是聖經沒有意思,乃是我們的靈不彀。無論那一段聖經,都充滿了靈。如果我們的靈彀,就要覺得每一個地方都寶貴。如果我們不用靈來讀聖經,那麼即使把羅馬書拿來讀,即使把山上的教訓拿來讀,也覺得不過如此,沒有甚麼意思。其實不是聖經沒有意思,乃是因為我們的靈落下去了。我們的靈一落下去,就會覺得聖經平淡無味。靈一不彀,就讀不出味道。靈一彀,就覺得聖經像剛寫的時候一樣新鮮。

聖經裏的靈不知道多麼豐富。人不要以為他的靈行,不要以為各方面的要求他都能應付。只有受過對付的人纔能稍為懂得一點聖經。受過多少對付,纔能懂得多少。因著我們所受的對付有限,有許多地方,多年以前所不懂的,到今天仍然不懂。因此,我們非受聖靈的管治不可。我們多受一個管治,裏面就多有一點學習;而這個學習多到某一個地步,當我們的靈和神的話語的靈略有一點相同的時候,我們立刻就得著光,就得著啟示,就喫一個飽。

四 靈要精細

為甚麼你讀一段聖經覺得很寶貴,而另一個弟兄讀這一段聖經卻不覺得寶貴呢?那是因為你有這一段聖經的靈,他沒有這一段聖經的靈。並不是他沒有靈,乃是他的靈不是這一段聖經裏的靈。有時候,可能有一段是他覺得寶貴而你不覺得的,你對這一段聖經一竅不通,像他對那一段聖經一竅不通一樣。所以靈要精細,要有多方面的感覺。靈一精細,就能在各種不同的情形中產生各種不同的感覺。靈的情形越精細,認識聖經的範圍就越廣。一個人認識聖經的範圍廣或狹,多或少,就看他所受聖靈的管治有多少。我們只有多受管治,我們的感覺纔能豐富精細。只有增加管治,纔能增加感覺。人受過那一種管治,人纔能明白那一段神的話。所以,對付的豐富是十分緊要的事。對付不豐富,感覺也不豐富。屬靈的感覺若不彀豐富,那麼對於聖經的認識也不可能豐富。

五 兩個例子

現在我們要從聖經中的兩個例子,來看一點甚麼叫作進入聖經裏的靈。

例一 雅各的故事

雅各本來是又聰明、又狡猾、又自私的人,甚麼事情都是先想到他自己,而不是先想到別人。他計謀多得很,可以說他是用盡各樣方法來達到他的自的。所以,神就對付他。他生的時候就抓住哥哥的腳跟,和他哥哥爭。結果呢?以掃是父親所愛的,雅各是父親所不愛的。他想盡方法把哥哥的祝福奪去,結果他所得著的不是祝福,而是流浪。他服事拉班,拉班十次改他的工價。他想要娶拉結,豈知先娶了利亞。後來他要回到父家的時候,拉結死於途中,利亞反而活著。他歡喜幾個兒子,尤其是歡喜約瑟,不料約瑟被他其餘的兒子們出賣了。他們把約瑟的那件彩衣染了血,來騙雅各,他就以為他兒子約瑟被惡獸喫了,就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於是他所有的盼望都在小兒子便雅憫身上,而後來便雅憫又被帶到埃及去。這個雅各,一天過一天受神的對付,日子真不容易過。箴言十三章十五節說,『奸詐人的道路,崎嶇難行。』在他剛硬、狡猾的日子當中,充滿了艱苦。

我們不要以為雅各在毗努伊勒的那一次經歷是隨便的。(創三二22~32。)那一次雅各硬要神祝福他。他的意思似乎是:父親必須祝福我,人必須祝福我,神也必須祝福我!他是狡猾的人,每一次他總要有所收穫,所以他也要神的祝福。結果,神給他允許說,你是以色列。但不是當天就給他,是過了幾十年纔給他。那一次神把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他的大腿就瘸了,神在他身上的工作就開始有了轉機。可是第二天他上路去見以掃的時候,還是原來的雅各,他把兒女分成隊,他想第一批有不測,第二批還在,末了一批是他最心愛的約瑟和拉結。他仍然用他的聰明,仍然有他的計畫。

可是,雅各雖然是一個十分狡猾的人,到他年老的時候,卻也是靈性爬得十分高的人。當他年老到埃及去的時候,他這個人就和以前大大不同了。怎樣呢?『約瑟領他父親雅各進到法老面前,雅各就給法老祀福。』(創四七7。)這幅圖畫非常好。法老是一國之主,但是他一站在雅各面前,就低下去了。雅各站起來了!這一個經歷了幾十年的掙扎而得到安息的人一站起來,作一國之主的法老就低下去了。如果是從前,雅各一見法老,也許要像見了拉班一樣,只注意拉班的東西。今天,法老的東西不知道比拉班多多少倍,但是,雅各是受過擊打的人,自然而然他所注意的不是東西,而是在神面前的學習,自然而然是站在法老的前面了。『法老問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雅各對法老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8~9。)在這裏這一個人的靈出來了。他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又少、又苦!』他把他一生的事都說出來了。這個老人經過了許多次的擊打,纔能說出這話。我們的靈要進入他的靈,纔能看見一個被擊打過的人是一點不狂放的。我們要記得,神曾應許亞伯拉罕說,『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十三16。)神也曾應許以撒說,『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二六4。)可是,當時還不過是單傳,沒有成為一家、一族。今天到了雅各,全家共有七十個人了,神的應許已經應驗到『家』了。但是,他對於這一點並沒有感覺到,反而說,『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這是因為他受過擊打,他謙卑下來了。『雅各又給法老祝福,就從法老面前出去了。『(四七10。)他進來的時候給法老祝福,出去又給法老祝福,他有東西可以給人,這是何等美的事。年老的雅各和他從前不一樣了。今天他已經是以色列,不再像從前那樣了。我們在這裏要摸著他的靈。

『雅各住在埃及地十七年,雅各平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歲。以色列的死期臨近了,』我們要注意,他生下來的時候是叫雅各,死的時候是叫以色列,『他就叫了他兒子約瑟來,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用慈愛和誠實待我,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約瑟說,我必遵著你的命而行。雅各說,你要向我起誓。約瑟就向他起了誓,於是以色列在床頭上敬拜神。』(28~31,)這幅圖畫多好看!我們要摸那個靈。在這裏,有一個本來狡猾、剛硬的人,本來甚麼事情都要作到滿足,都要作到最高峰去的,可是今天對他自己兒子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這是何等柔軟!『請你…用慈愛和誠實待我,』他要求愛,要求誠實。『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神賜給他的地方是迦南,神的應許不是在埃及成功的。在這裏顯明,雅各臨死的時候並不糊塗。他的意思是:我是神的子民,是在神的管治之下,我快要死了,請你用慈愛和誠實待我,把我葬在神所應許的地方。雅各在這裏不是不信神的應許,乃是因為相信纔要約瑟起誓,要約瑟看見這件事是何等鄭重。我們如果不摸著他的靈,就不能明白。『於是以色列在床頭上敬拜神,』這是何等好的事!

我們再看創世記四十八章。

二至四節:『有人告訴雅各說,請看,你兒子約瑟到你這裏來了;以色列就勉強在床上坐起來。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與我。對我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民,又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神給他的應許,他都記得。他清楚知道,他全家能有七十人是神的賜福,因為神曾應許他生養眾多,又把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

五節:『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他把約瑟的兩個兒子放在神的應許裏,『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他接受約瑟的兩個兒子作他自己的兒子。雅各到了年老的時候,沒有一件事情不清楚。

七節:『至於我,我從巴旦來的時候,拉結死在我眼前。』這件事摸著他非常深,他在臨終的時候,仍要題起這件事。一個受過鞭打的人,是何等柔和、成熟、甘甜!他的積蓄是何等豐富!那個狡猾的雅各被帶到這一個地步,真是判若兩人了。

八至十節:『以色列看見約瑟的兩個兒子,就說,這是誰?約瑟對他父親說,這是神在這裏賜給我的兒子;以色列說,請你領他們到我跟前,我要給他們祝福。以色列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以撒年老的時候,眼睛不好,受了欺騙;現在雅各年老,眼睛也不好,但是,他裏面的眼睛非常明亮。他不像以撒年老的時候還是貪喫野味,他乃是要給他們祝福。『約瑟領他們到他跟前,他就和他們親嘴,抱著他們。』這裏充滿了一個年老的人的慈愛。

十一節:『以色列對約瑟說,我想不到得見你的面,不料,神又使我得見你的兒子。』這又給我們看見是一個曾被神擊打過的靈。

十二至十四節:『約瑟把兩個兒子從以色列兩膝中領出來,自己就臉伏於地下拜。隨後約瑟又拉著他們兩個,以法蓮在他的右手裏,對著以色列的左手,瑪拿西在他的左手裏,對著以色列的右手,領他們到以色列的跟前。以色列伸出右手來,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以法蓮乃是次子,又剪搭過左手來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瑪拿西原是長子。』十七至十九節,『約瑟見他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就不喜悅。…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他父親不從,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雅各眼睛雖然昏花,但他裏面一點不昏花,他知道神所要他作的事。『他也必成為一族,也必昌大,只是他的兄弟將來比他還大,他兄弟的後裔要成為多族。』二十節:『當日就給他們祝福,說,以色列人要指著你們祝福,說,願神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於是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我們要記得,以撒的祝福是不清楚的,雅各的祝福是清楚的。

二十一節:『以色列又對約瑟說,我要死了,但神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列祖之地。』這是信心,活的信心是何等實在。從當時看來,好像所有的前途都在埃及,沒有一個家在埃及地比他們更有前途,但是他卻說,『神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列祖之地。並且我從前用弓用刀,從亞摩利人手下奪的那塊地,我都賜給你。』這塊地當時是在誰的手裏?不是在自己手裏,但是,『我都賜給你。』他的意思是:你約瑟今天雖然是埃及的宰相,但是你的地還不是在埃及,而是在迦南地那裏。『使你比眾弟兄多得一分。』他知道以法蓮、瑪拿西是兩個,應該得兩分。

創世記四十九章是聖經中偉大的豫言。雅各把每一個兒子、每一個支派日後的事都說出來了。他憑著信心和順服來祝福,一切都是清楚的。

二十九至三十節:『他又囑咐他們說,我將要歸到我列祖那裏,你們要將我葬在赫人以弗崙田間的洞裏,與我祖我父在一處,就是在迦南地幔利前,麥比拉田間的洞。』三十三節:『雅各囑咐眾子已畢,就把腳收在床上,氣絕而死,歸他列祖那裏去了。』他生的時候非常忙,用手抓住他哥哥的腳跟;他死的時候,把兩隻腳好好的放在床上,他非常從容,非常安息,在神面前一點難處都沒有了。

我們要看見,在聖經裏都是靈,充滿了靈。我們用靈去摸著那個靈的時候,就感覺非常細嫩,非常寶貴。我們必須用我們的靈去碰聖經話語後面的靈。不只那個故事,不只那個道理,乃是那個靈。

例二 在哥林多後書裏的保羅

在保羅的書信中,靈出來最多的,可以說是哥林多後書。他的其他書信大都是告訴我們,他在神面前所得著的啟示有多少;而這一卷書信,是神將保羅這個人啟示給我們。他的其他書信大都是講他的職事,而這一卷書信是講他的為人。牠給我們摸著他的靈是多豐富、多清潔、多溫柔。保羅沒有在別的地方受冤枉像在哥林多那樣。哥林多人對保羅甚麼話都說,但是,保羅對哥林多人說話的靈是何等清楚,何等清潔。可以說,保羅在哥林多被誤會,比保羅在使徒行傳末了幾章受審判的時候,他這個人的靈出來得更多了。我們把全卷哥林多後書一句一句慢慢的讀,就不只能明白他的思想,也能明白他的靈。我們能看見:即使保羅是在那裏責備,但是他的靈並不動氣。只有充滿了愛的人纔能責備。我們的靈如果接不上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裏的靈,我們就要誤會保羅好像是在向哥林多人誇口,好像是在發牢騷。我們必須分別清楚:話可能一樣,而靈可能完全兩樣。人的話語意思可能一樣,字句也可能一樣,但是靈可能完全不同。

上面是舉兩個例子。在全部聖經裏都是充滿了靈,不過有的地方比較明顯,有的地方不太明顯。我們不讀聖經則已,要讀聖經,我們的靈就必須接得上聖經的靈。像摩西所受的許多試探,我們如果沒有進入他受試探的靈,我們就不能讀那些經文。詩篇比耶利米書更深,我們的靈如果接不上那個靈,也就不能讀牠。新約也是一樣,我們的靈如果接不上那個靈,也不能讀牠。所以,我們在神面前需要有基本的學習。我們必須是屬靈的人,纔能讀聖經;我們必須有奉獻,纔能讀聖經;我們必須不主觀、不馬虎、不好奇,也必須對事實有印象,必須進入聖靈的思想…而且,有了這一切的情形,還不彀,還需要靈能趕得上,需要人受對付到一個地步,使我們能具備每一段聖經裏面的靈。我們必須有那樣的靈,纔能看見神那樣的話。如果我們一點靈也摸不著,那麼我們所看見的不過是話語而已,甚至於反而會刷 ,可能把神的話全部都顛倒了。這好比一個父親和他幾個兒女說話,他的兒女如果沒有摸著父親的靈,只有隨著自己把話傳出去,那就可能完全兩樣了。聖經裏的話都是有靈的,我們一把靈放鬆,就不能懂得那個感覺和存心,結果就會把內容弄錯。我們再說,人如果沒有受對付,聖經就讀不好。我們要記得,就是這個在神面前的對付,是我們讀聖經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