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新約的職事與使徒的教訓(一)

讀經:哥林多後書三章七至九節,四章一節,以弗所書四章十一至十二節,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二節。
綱目
壹 新約的職事:
一 屬靈、稱義的職事—林後三8~9。
二 與舊約屬死、定罪的職事相對—7,9節。
三 獨一的—四1。
四 一切有恩賜的人和所有的聖徒,都是為著這職事—弗四11~12。
五 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12節。
六 照著使徒的教訓—徒二42。
新約的職事

關於新約的職事與使徒的教訓,這兩件事在主的召會中,在已過近二千年以來,信徒們領會得都不彀準確。關乎使徒的教訓,除了一個半世紀前,在英國興起的弟兄們看見,並且也注意外,幾乎任何其他派別的基督徒,對這件事都不清楚,也不注意。這是一個很大的虧損。

關乎『職事』這辭,希臘文原意為服事、工作。作奴僕的服事人,那個服事就是一種工作;然而我們這職事,職分的職,乃是正派一點、文雅的說法。這個字在新約裏,用在許多人、事上。比方,服事、照顧一個病人,那是一種職事;又好比服事人飯食,如行傳六章五節裏,七位弟兄所服事的,也是一種職事。聖經又說,『要告訴亞基布:務要留心你在主裏所領受的職事,好盡這職事。』(西四17。)信徒個人對主的服事,也是一種職事。就像今天,有的弟兄姊妹來整理會所,作作整潔,無論是擦凳子、抹地板、吸塵或擦窗戶等,表面看似乎是些零碎的事,但這也是一種職事。

行傳一章曾題及『這職事』。(17,25。)在主升天之後,十二使徒之一的彼得曾禱告主,求主揀選一位與他們同作耶穌復活的見證人,叫他得這職事與使徒職分的地位;因這一分猶大已經離棄、出賣了。十二使徒所接受的這分職事,就是見證主耶穌是三一神,是神的兒子,成為肉體來作人,在地上經過三十三年半為人的生活;至終,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人掛在十字架上,受死,三天後復活。在復活中,祂把自己顯現給使徒和門徒看,並囑咐他們,要把祂當作福音,傳到居人之地。

到了哥林多後書,保羅也用這個字,來描繪新約的職事。(三8~9。)這個職事在林後三章,比在行傳一章彼得所題到的職事更大。在彼得所說的職事裏,我們只看見十二個使徒,從成肉體、經過人生、死而復活的主耶穌那裏,接受了一個職事。換言之,就是將這一位神而人者—祂成為人,經過人生種種的過程,死而復活後,作了世人的救主—傳揚於萬邦。這是彼得所接受的職事。

顯而易見的,這樣的職事沒有觸及召會,因為僅僅說到基督;說到從永世裏,那永遠的神,成為人,經過死而復活,在復活裏作主,作基督。這是十二使徒從主所接受的職事,可以說是新約職事的前半部。等到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說到這職事時,他所包括的就相當多了。其中包括了彼得所說的職事和那靈,將彼得他們所接受的那位基督,應用到蒙揀選、得救贖、被稱義的人身上,使這班人成為基督的肢體,構成基督的身體,就是召會。這就是新約的職事。

屬靈、稱義的職事

簡單的說,新約的職事就是整本新約的內容。從馬太一章到啟示錄二十二章,這二十七卷書裏的內容,就是新約的職事。這個職事說出基督是神的奧祕,以及召會是基督的奧祕。這兩者加起來,乃是一個極大的奧祕,是指著基督與召會說的。(弗五32。)這就是新約的職事。這新約的職事乃是屬靈、稱義的職事。(林後三8~9。)說到這職事是屬靈的,意即這職事完全是屬乎三一神的。祂已經經過了過程,並終極完成為那靈,這職事就屬於那靈。

這職事和那靈是不能分開的。新約裏『那靈』所包含的太多;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神是三一的,但在祂成為肉體、經過死與復活以前,是沒有經過過程的。祂是三一的神,卻不是『完成的』三一神。祂是完全的(perfect),卻不是完成的(completed)。因此,祂這位完全的三一神,需要經過一些手續、過程,加多其成分而成為完成的。

這位三一神,在永世裏就是完全的,但在祂裏面只有神聖的成分,就是神性,沒有人的成分,沒有人性,沒有經過人生的過程,也沒有經過十字架的釘死,更沒有進入復活。乃是當祂從永遠裏出來,進到世界中,取了人的體殼,就是肉體,也取了人的人性,來作一個正當的人;這時,祂的成分加多了一項,就是神性加上人性。不僅如此,祂在馬利亞腹中九個月,那是個大的經過,三一神在人裏成孕。等祂出生以後,祂在地上親自經過三十三年半的人生,親身經歷人生中一切的風霜。這位三一的神,是永遠、無限、無所不能的神,竟然進入人的腹中,在那裏經過九個月,並且生於人世,作一個正常的人,經過人世一切的生活。爾後,祂照著祂在永遠裏所計畫,在永世裏所定的意旨,到十字架上,在那裏照著祂在舊約所豫言的,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包羅萬有的死。

祂完成包羅萬有的死之後,解決了一切消極的問題,並在積極方面,釋放出祂神聖的生命。祂在十字架上,不只是除罪的羔羊,(約一29,)也不只是審判撒但的銅蛇,(三14,)祂更是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十二24。)在這方面,就不是與罪有關,也不是與撒但有關,乃是與神聖的生命有關。祂這一粒麥子死了,就把祂神聖的生命釋放出來,結出許多的子粒;這許多的子粒,就是我們這些蒙祂揀選、救贖,而得重生的人。至終,我們這些得重生的人,就構成祂的身體。祂完成包羅萬有的死之後,就在死裏停留了三天,然後從死裏出來,復活升天。祂進入復活,就改變了形體,由肉身的形體改變為屬靈的形體,成為賜生命的靈。這是祂所經過的過程。至此,祂就不僅是一位完全的三一神,更是一位完成的三一神。

所以在祂復活後,纔能正正式式的用父、子、靈這個三一的名稱。在馬太二十八章,祂在復活裏告訴門徒:『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19。)這就是新約裏的那靈,由聖靈這個簡單的聖稱所包括。當主在肉體裏時,曾在約翰七章,在住棚節末了,站著高聲說,『人若渴了,可以到我這裏來喝。信入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入祂的人將要受的那靈說的。』(37~39上。)人若是來就祂,信入祂,就能得著解渴,就是得著那靈。然而主自己也說,那靈在祂呼喊的時候還沒有,(39下,)意思是還沒有完成,因為那時祂尚未得著榮耀。耶穌得著榮耀,就是指祂從死裏進入復活。(路二四26。)像一粒麥子得榮耀,就是落在地裏死了,而從地裏活出來,結出許多子粒,而成了一個榮耀的形狀。所以這個榮耀就是繁殖;祂原來是一粒,現在變作三十粒、六十粒、一百粒了,是榮耀,也是繁殖、擴增。

由此可見,那靈乃是包羅萬有的靈,代表這一位奧祕的神,有神性,有人性,經過人生,完成了包羅萬有的死,進入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這樣的一位,不只能救贖我們,還能進入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甚至和我們的靈相調,作我們的性情,作我們的人位。所以,新約的職事就是那靈的職事,乃是屬於『那靈』的。這是我們必須要了解的。

與舊約屬死、定罪的職事相對

這職事既是屬於那靈,也就是稱義的職事,不是定罪的職事。在新約裏,這個稱義的結果,就是叫人得生命。羅馬五章十八節說,『藉著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稱義是叫我們得生命。這個新約的職事,和舊約的職事完全相對。舊約的職事是屬字句、屬死亡的。林後三章給我們看見,舊約那屬字句、屬死的職事是定罪的,不像新約的職事是稱義的。(7,9。)那定罪的職事,是叫人死;稱義的職事,是叫人得生命。這是聖經新舊兩約裏所有的兩個職事。換句話說,神在地上,在祂創造萬有和人類之後,只有兩個職事,一個是舊約的職事,一個是新約的職事。舊約的職事是把律法服事給人,這律法專門定罪人,把人擺在死之下。新約的職事是把那靈服事給人,來稱義人,叫人得生命,在生命裏,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構成基督的身體。

我們對這些點需要熟悉到一個地步,構成在我們全人裏面。今天即使在全地,你也難得在基督教中,看到這類的書,或聽見這類的話。新約的職事是完完全全在主的恢復裏,也可以說是主恢復裏的神學。

獨一的

林後四章說,新約的職事是獨一無二的,是獨一的職事。(1。)這職事,自施浸者約翰傳悔改的道開始,經過主耶穌在地上所作的,並祂所揀選的十二使徒,接續祂所作的,以及十二使徒帶著一班人所作的,都在這職事裏。使徒保羅和他那一班使徒,以及他們所帶著的人,連同今日的我們,都在這職事裏。不要以為我們是受某某人帶領的,這完全是錯誤的。我們都是受使徒保羅所帶領的;換句話說,直到新天新地完全出現,一切屬神的人所作的,都當在這職事裏,這稱作『這職事』。(徒一17,25,林後四1,六3,西四17。)

然而在以弗所四章十二節,保羅不用『這』字,他說,『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我們可以看出,『這』的意思更強。因為職事的工作是獨一的,好比我們今天不必說『這日頭』,也不需要說『這月亮』,只要我們說到日頭,便指明日頭是獨一的;說到月亮,也指明月亮是獨一的。同樣的,職事的工作就是職事的工作,是惟一、獨一無二的。因此,保羅在林後四章說,『我們…受了這職事,就不喪膽。』(1。)

今天,使徒們就是新約中的眾執事。這裏執事的執,是長老、執事的『執』。職事、執事這兩個辭,在中文的發音裏相同,但『職事』是獨一的,『執事』是眾多的。『職事』(ministry)是指著那件事,指工作說的;『執事』(ministers)是指人說的,是多數的,指眾執事。這兩個辭保羅都用過;保羅說,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ministers),(林後三6,)為要完成新約的職事(ministry)。(徒二十24。)

保羅在林後四章一節說,『我們…受了這職事。』『我們』即眾執事,就是使徒們。『這職事』是單數的,包括施浸者約翰、主耶穌、十二使徒、和他們所帶領的門徒,再加上保羅那一班使徒,和他們所帶領的人,其中包括我,也包括你;這就是新約所說的職事,也就是以弗所四章十二節所說,『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等,都是為著成全聖徒。下一句就說,『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為著職事的工作』與『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這兩句在希臘文的文法裏是同位語,意思是告訴我們,後者就是指著前者說的。意即職事的工作,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

一切有恩賜的人和所有的聖徒,都是為著這職事

以弗所四章十一節說,『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這些都是有恩賜的人。十二節接著說,『為要成全聖徒。』這裏我們看見,一切有恩賜的人,乃是為著成全聖徒。所以,我們看見兩班人,有恩賜的人,和被成全的眾聖徒,他們都是為著這職事,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

多年來,許多人問:我們究竟有沒有職事的問題?這需要很小心的回答。我們到海外開展,特別這二十五年,有人一直說,我們把主的恢復帶到一個地步,只接受李弟兄的職事,不接受其他人的職事。今天我們在這裏走主的新路,所有同工、長老,都需要看清楚這一點。到底在主恢復裏只有一個職事,是獨一的,還是有眾職事?我們看見,只有一個職事;但所有服事的弟兄們,也都有他們的職事。比方到社區叩訪,作家聚會,那是你們的職事;而訓練長老、同工,修訂新約聖經恢復本等,是我的職事。當我在這裏盡我的職事時,你們也在盡你們的職事。

臺北召會有四萬多聖徒,雖然有三萬多是需要去看望照顧的,但最低限度也有一萬多弟兄姊妹,在那裏盡職事。有時弟兄姊妹受聖靈感動,一同去叩門,帶人得救;在人受浸之後,立即去作家聚會,和人一同讀『生命課程』。這是他們的職事。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有許多弟兄姊妹有這職事;可能有成千成百的,有的在作高中,有的在作大專,也有專專帶人得救的,許多人都有各種樣的職事。

我們乃是接納眾職事,尤其接納那個『眾』字;在中文的簡體字裏,『三人為眾。』我們可以說,今天有千千萬萬的眾職事。所以,那許多批評我們的人,實際上他們並不懂得甚麼叫『這職事』,也不懂甚麼叫『眾職事』。就『這職事』而言,我們在主的恢復裏,並沒有兩個職事,只有這職事;但就『眾職事』來說,我們在主的恢復裏,個個蒙恩者,只要肯盡職,都有職事。這就是我們盼望眾人在聚會中盡功用,這個盡功用就是盡職事。所以有單數的『這職事』,也有多數的『眾職事』。

我們需要從新約裏來看,單數的『這職事』,與『眾職事』的關係。我們看見新約裏,施浸者約翰有一個職事,主耶穌也有一個職事。主耶穌的職事和約翰的職事,是相加的,還是重複的?要回答這問題,不是太容易。我們必須說,是重複的。因為約翰所傳講的,主耶穌也傳講。我們在新約裏看見,主耶穌重複約翰所說的話。馬太三章二節,約翰說,『你們要悔改,因為諸天的國已經臨近了。』主耶穌出來盡職時,也說同樣的話,一字未改。(四17。)後來祂差遣門徒出去,也是傳同樣的信息。(可六12。)所以我們看見施浸者約翰、主耶穌和祂的門徒,都是說相同的話。他們這三班人是重複的說,一再的說,而重複就是加上去。我講過了,你們再講,這是重複,也是再加上去。

所以主耶穌來了,重複施浸者約翰所說的,又加上去。接著門徒來了,他們重複主耶穌所說的,再加上去。彼得、保羅,也是重複,再加上去。倪弟兄和我,仍然是重複,再加上去。今天你們也是重複,再加上去。如此,這職事就是一個總和;這個總和要一直達到新耶路撒冷的出現。新耶路撒冷出現以前,所有屬乎主的人,為著主所作的,都是這職事總和裏的一部分。所以,我們今天並不是各作各的職事,乃是先重複,再加上,一點不是單獨的。我們眾人並非作千千萬萬的職事,乃是作了千千萬萬的重複,再加上去。至終,就是這職事的工作。

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
持守特定的信條是在建造自己的職事

今天在地上,有許多宗派的基督徒。以臺北來說,有浸信會、長老會、靈糧堂、頌主堂、懷恩堂等。在我們得救愛主之後,可能有人會對我們說,我們這樣愛主是不錯,但我們恐怕也受了迷惑,因為我們說別人是宗派,其實自己也是個宗派。我們可以用人的手指頭作比喻,人一隻手本來只有五指,而今天的長老會、浸信會等名稱,就像在五指之外,長出第六指一樣。地方召會是沒有六指的,因為沒有特別的名稱;我們是正正派派的,只有五個指頭,沒有第六指。若是有多的那一指,那一指就叫作分門別類。

以浸信會來說,他們所有的傳道人,一面在作新約的職事,另一面也在作浸信會的浸信職事。他們建立浸信宗,那個宗就是派;浸信宗就是浸信宗派。長老會,是建立長老宗;靈恩會,是建立一個方言宗。諸如此類,每一個公會,都建立了自己的派別。我們乃是純純粹粹、乾乾淨淨,建造基督的身體,而這一個基督的身體,在一地一地出現,就是地方召會,不屬任何宗派,沒有任何的分門別類。

在美國德州,有一些轉到我們中間的弟兄們,其中有將近一百位來自浸信會。他們的父母,有的是浸信會的牧師,有的是浸信會的執事,宗派背景都很強。所以那裏的浸信會,就開始相當注意我們,因為我們把另一種東西,帶到浸信會的區域。於是他們特別安排了一位有博士學位的神學家,到我們中間參加特會,甚至聽我講道。會後,他來見我,很謙卑、很溫柔,是個很正派的人,談吐也非常好,的確是一位受過高等教育、有學問的人。然而談來談去,他總是拿出他博士學位的架子,我不太理睬那些事,就問他關於『浸信』是不是多餘的,請他有點解釋。

要知道,當你問人這類的問題時,人就被你抓住了。因為聖經裏有施浸這件事,施浸是對的;但把施浸變作一個信仰,那就是個異端。同樣的,聖經裏有長老治會,然而把長老治會變作一個信仰,作為設立召會的根基,也是個異端。再者,說方言這件事是對的,但把說方言變作一個信仰,作為設立召會的一個基礎,更是個異端。在美國那個基督教國家,一旦人知道你是基督徒,便會問你是屬於那一宗派的。所以,我的問題並不唐突。

經我這麼一問,那位博士沒甚麼話可答,只好說那是沒有辦法的。我就指給他看,怎麼會沒有辦法,受浸就是受浸,不要把受浸當成一個信仰。況且浸信會只承認他們的牧師施浸,那個浸纔算數;甚至浸池裏的水,也必須是他們的水。我對那位博士說,這實在是個迷信,不在浸信會裏受浸、重生的基督徒到處都是,怎能說只有在他們中間受浸的纔算。我告訴他,我母親是浸信會的教友,但我根本不在那裏,也沒有在那裏受浸,我一樣是重生了。他不能否認這個,所以後來對人說,最好不要再見到我,因為他說不過我。

最近,浸信會裏的人又再度來訪問我們,是他們中間斷定神學教義的一位博士。他帶著另一位比較年輕的弟兄來見我,我們談了一陣子之後,我就知道和以前不一樣了。因為他們知道,絕不要題起關於宗派的難題,若是和我們題起這難題,他們是非常站不住腳的。所以,他們完全不題宗派的事,都是題些正面的事。到末了,他們題到他們想把我的書,放在他們研究神學的藏書室裏。我一聽,就知道不簡單,便問他們,要把我的書擺在那一類書裏?他們的藏書有一類是正統信仰,有一類是五旬節信仰,有一類是半真半假的信仰,還有一類是關乎他們施浸上特別的信條學說等。我的書若要放進去,該放在那一類?這一問,的確叫人很難回答。我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把我的書擺進去,你們的分類就得改一改,改成『基要中的基要真理』。這是在美國的情形;所以後來我在美國,被逼得訴諸於法,也是不得已的。

今天,每個公會都講同一本聖經,都傳同一位救主,也都敬拜同一位真神,但每一個公會,都作他們自己的職事。浸信會的職事,建立浸信會;長老會的職事,建立長老會。若是你要去作他們的傳道人,特別是浸信會的,你必須從小在他們中間受浸,也從他們的神學院畢業,否則很難。他們會去查你的歷史,若是你祖宗三代都是他們的教友,那就沒有問題。然而,你若是在其他宗派,或是從其他宗派設立的神學院畢業,就沒有那麼容易了,他們甚至會要求你,在他們中間重新受浸,把你改正成為十足的浸信會教友。此外還得答應,作傳道時,只能傳浸信會所傳的信仰。所以他們的工作,完全是作浸信會的職事。

我們全時間奉獻給主,所要作的就是那職事的工作。可能我們對別人講論時,別人並不懂得我們,會覺得我們是有一種特別的名稱;但我們卻知道何為這職事。我們眾人所作的,就是一個職事,這職事乃是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2。)

亞波羅的難處

我們也可能會遇到一種情形,就是有些弟兄們,非常喜歡講解聖經,如同現代的亞波羅。在使徒行傳開頭,有彼得那一班人在盡職事,後來有使徒保羅和弟兄們盡職,這兩班人都很好。然而到了十八章,忽然出來了一位亞波羅,他是個有口才的人,在聖經上很有能力,很會講解聖經。雖然亞波羅精通聖經,也將耶穌的事詳確的講論教訓人,但他對神的經綸並不認識,因為他只單單曉得約翰的浸。(24~25。)

我們已經看見,這職事裏包括施浸者約翰,並且約翰乃是在神新約經綸裏的頭一部分。這個經綸,意即安排;既是安排,就分為幾部分。比方,我們是在五層樓的會所裏聚會,三樓的人也是在會所裏,二樓的人也是在會所裏,然而卻是在會所裏不同的部分。約翰是在新約經綸的開頭,僅僅摸著一點神新約的經綸,但並不太多;只有約翰和他的門徒可以留在那裏,後來的人卻不可單單停留在那裏。

雖然施浸者約翰的職事,是新約職事的一部分,但那一部分是在主耶穌出來傳道以前,是已經過去的。新約經綸正式的開始,乃是在主耶穌死而復活之後。主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太二八19。)施浸者約翰來了,是把人浸到水裏,(三11,)因為那時還沒有父、子、聖靈的名,三一神要經過的步驟還沒有完成。等到主從死進入復活,祂就不只是完全的三一神,而且是完成的三一神。所以祂能告訴人,要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將人浸到三一神裏面。這纔是完完全全新約的經綸。

當亞波羅來時,按時間說,他是在後面階段,應當在新約的經綸裏。然而因著他所受的教導不彀正確,所以不在其中。他所受的教導,大多是認識舊約聖經;雖然亞波羅精通聖經,但他只明白舊約,以及新約的開頭。這新約的開頭,就是施浸者約翰的故事。我們在約翰三章看見,施浸者約翰的門徒和主耶穌的門徒發生難處,起了爭執。施浸者約翰的門徒對約翰說,『你所見證的那位,看哪,祂正在施浸,眾人都往祂那裏去了。』(26。)約翰的門徒向約翰抱怨,人都跟隨耶穌去了,都不到約翰那裏受浸,可見約翰的門徒出了問題。不只如此,約翰的門徒又去問主耶穌,為甚麼他們和法利賽人常常禁食,主的門徒倒不禁食?(太九14。)顯然的,約翰的門徒和主的門徒之間,似乎有了問題。由此可見,到了這時,誰若仍留在開頭,誰就會出問題;所以沒有人該留在開頭的階段。這是亞波羅的難處。

在我們中間,有時也會碰到像亞波羅這種的難處。一位弟兄很懂聖經,卻沒有看見神新約經綸的全貌,僅僅進入最開頭的一點,就拘泥在那點上,因而成了一個難處。對於這樣的人我們該怎樣對待?我們看見保羅的態度,並不是排斥,乃是包容。然而按聖經來看,亞波羅這個問題,最終似乎也沒有得到完全的解決,因為在林前十六章十二節,保羅對哥林多的弟兄們說,『至於亞波羅弟兄,我再三的勸他,要同弟兄們到你們那裏去;但現在他絕不願意去,幾時有了機會他必去。』這給我們看見,保羅很掛心哥林多的召會,如同一位父親管教孩子,責打得很厲害之後,孩子不高興了,作父親的就盼望孩子的母親能去看看。母親卻說,『我不願意去,等到方便了我再去。』這就是亞波羅的態度。

相信所有作父母親的,在管教孩子時,會有類似的經歷,就是父親雖把孩子打痛了,但父親的心也會痛。然而已經責打過了,要父親再去說甚麼話,都是不太容易的,所以就請作母親的去緩衝一下,或是溫暖、顧惜孩子。保羅就是這個意思。我們看保羅寫哥林多前書,在前幾章,真是把哥林多人責打得相當厲害。然而到了十六章,保羅再題到亞波羅,就是想勸他去見見哥林多人。可惜亞波羅始終不願意;雖然保羅覺得他應該去,但亞波羅並不覺得。亞波羅的態度是,現在他絕不願意去,等到幾時有了機會再去。然而在保羅看,那時就是最好的機會。

這一段聖經是很有價值的,給我們看見,保羅雖然是個帶頭的人,但他沒有控制一切的同工。他沒有說,『亞波羅你必須去哥林多,而且非去不可。』保羅不是這樣,他完完全全把這件事留在神主宰的手中;他覺得若是出乎主,亞波羅就會快快到那裏,否則,就不是出於主的。保羅相當掛心哥林多人,當他寫到哥林多後書時,他的關心是到了極點。他對哥林多人說,他在特羅亞時,雖然主也向他開了福音的門,但他不能作甚麼。他乃是盼望快快見到提多,因為提多去見哥林多的信徒,所以,保羅就快快到馬其頓去等提多。(二12~13。)

保羅是那樣的關心哥林多人,但亞波羅卻不那麼在乎;亞波羅像是個繼母一樣。我們可以把他比喻為保羅的妻子,但卻不是哥林多人親生的母親。我們知道,親生的母親在父親責打過孩子後,不必等父親說話,就會快快去安慰孩子,或是去幫孩子擦藥,或是塞一塊糖給孩子;另一面她會告訴孩子,父親的責打是對的。作父親的還沒有看見,作母親的已經溫暖了孩子。如果亞波羅能這樣作,纔是保羅道道地地的同工,一同認識新約的經綸,並一同執行新約的經綸。然而實際的情形並不如此,亞波羅雖是保羅的同工,卻沒有和保羅同在一個經綸裏,一同行動。

我們能交通這樣的信息,是很難得的機會;因為我們在主的恢復裏多年,但我們對主的路,對種種人的認識,並不那麼清楚。我們看見哥林多人反倒把亞波羅,看得和保羅、磯法一樣高。林前一章說,『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12。)這證明亞波羅講道和解經的恩賜,不在保羅之下;可是,他對神整個的經綸不彀認識。這就是我們今天所碰到的難處,我們需要對這些事有認識。

新約的職事乃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根據這點,當亞波羅在那裏作工時,他心裏必定認為他是在建造基督的身體。然而,在他的感覺裏,他和保羅是不是一樣的呢?在亞波羅的感覺、看法裏,他能否說,『我亞波羅在這裏,不是作我的一個工作,我是和保羅並一切別的使徒,以及眾聖徒們,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都可以在這點上有點揣摩,看看到底亞波羅和保羅的感覺相不相同?我要這樣說,可能有一點相同,因為亞波羅也覺得自己是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然而他的感覺不像保羅那麼重。以顏色為例,亞波羅的感覺是淺紅色的,但保羅的感覺是深紅色,這是在深淺程度上有差別。

我深信保羅的感覺,甚至在他的血輪裏都可以見證,他所作的,是建造基督的身體,不是作他自己的工作。只怕亞波羅裏面,建造基督身體的感覺,不是這麼濃厚深刻。甚至可能在亞波羅裏面,還覺得自己作了一分工作。所以,凡在我們中間,覺得自己作了一分工作的,這裏面都有問題。我們不該有這樣的感覺。我們該有共同、深厚、深刻的感覺,知道我們是在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沒有作甚麼工作,若說我們作了甚麼工作,那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只該有個感覺,我們是和眾弟兄姊妹,一同建造基督的身體。

照著使徒的教訓

今天我們都作一個職事,都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但問題是我們是照著甚麼作。浸信會的傳道人,是照浸信會的規條;長老會是照長老會的規條;美以美會是照美以美會的規條;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傳道人,是照他們的規條,就是守週六安息日。今天我們在主的恢復裏,建造基督的身體,乃是照著使徒的教訓。使徒的教訓就是整本新約聖經。我們乃是照著使徒的教訓,作新約的職事。(徒二42。)

這使徒的教訓,是以新約的經綸為中心;這新約的經綸,就是基督與召會。以弗所書說到:『極大的奧祕,…基督與召會。』(五32。)我們在主的恢復裏盡職,到底我們是不是以基督與召會為中心?我們的中心是受浸麼?雖然我們有受浸,但我們的中心不是受浸。我們的中心是長老麼?雖然我們有長老,但我們的中心不是長老。我們的中心是解經麼?雖然我們有豐富的生命讀經,但我們的中心不是那個。我們的中心乃是: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祂是神而人者,有神性又有人性,祂成為肉體,經過三十三年半的人生,經歷死,進入復活,升上高天,並且成為賜生命的靈,進入信祂的人裏面,使他們作祂的肢體,構成祂的身體,就是召會。不僅如此,祂還要再來,帶進祂的國度,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這就是神的經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