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經歷的人與經歷的源頭

詩歌書第一卷—約伯記:神的聖民經歷的意義

聖經的這五卷詩歌書都有各自的路線和特點。雖然每卷有不同的特點,但都是講到生命的經歷。約伯記給我們看見經歷生命的環境,經歷生命的路,以及經歷生命的中心點。這些就是約伯記中經歷的意義。

在約伯記裏,神容許環境興起來擊打約伯。雖然約伯在這些環境中的時間非常短,但這卷書中人的話語卻非常多。我們把約伯記讀透了,就能得知這麼多的話是為要向我們揭示,為何一個完全且正直的人要受苦。

沒有一個深刻的屬靈經歷能和苦難分開,也沒有一個豐富的屬靈經歷不是從苦難中經過的。五卷詩歌書都是說到神子民在神管治之下的經歷,也就是聖靈在環境中的對付和管治,所帶給他們苦難的經歷。人常問:『為甚麼神的子民要受許多苦難?為甚麼敬虔的人會遭遇逼迫?』約伯記解答了人常問的這個問題。一個愛主、敬畏主的人受苦的經歷,都帶給他對主極深、極豐富的經歷。約伯記裏所記載的經歷,並不是所有神的兒女都彀資格有的。惟有像約伯這樣完全且正直的人,纔彀資格有這樣的經歷。我們雖不敢說我們要完全像約伯一樣,但原則上我們需要先有約伯那樣經歷的準備,纔能有他那樣屬靈的經歷。

經歷的人
完全且正直

這卷書實在是像劇本,第一幕給我們看見約伯是怎樣的人,說到他的道德;甚至神也為他作見證,說,『地上沒有人像他完全且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一8下。)約伯在神面前,在行為上實在無可指摘。甚至那惡者撒但常是對人吹毛求疵,對此也無可反駁。約伯不僅個人敬畏神,他在對待兒女的事上,也是敬畏神。當他的兒女們喫喝宴樂時,約伯都為他們擔心;筵席的日子過後,就打發人去,使他們分別為聖。他也常為他們獻上燔祭。(5。)這些都說出約伯是如何敬畏神。

敬畏神,遠離惡事

約伯不僅在平安無事時敬畏神,當他遭遇苦難時,還是照樣稱頌神,敬拜神。這指明他已相當完全,相當成熟了。但像約伯這樣的人,還是需要受神的對付。當他遭受切身之痛時,他的妻子應當是最能安慰他的;但他的妻子卻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全麼?你咒詛神,死了罷。』(二9。)他的瘡雖痛,還不如妻子的話刺痛他。但在這事上,他仍沒有犯罪。(10。)

約伯在這樣情景之下,仍然敬拜神、稱頌神。『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行事失當。』(一22。)凡有深刻屬靈經歷的人,原則上都該如此;否則就不是屬靈的人。那時約伯只是一個完全且正直的人,雖飽經苦難而不失對神的敬畏;這樣的人,乃是神所要對付的。這就是約伯記頭兩章所給我們看見的那種人。

這卷書一開始就啟示,約伯受苦不是因著罪。他所受的苦有四層:第一,環境的擊打;(一13~22;)第二,身體的痛苦;(二7~8;)第三,妻子刺痛的話;(9;)第四,朋友的欠缺同情。(11~三二1。)他朋友所加之於他的,是最深一層的苦。我們大多數人只是在身體上受外在的苦;但約伯不僅身體受苦,更是心裏受苦。他實在是求訴無門,無人同情他,連神也責打他。他受了何等大的擊打,卻無人同情、體貼或安慰他。

經歷的源頭

像約伯那樣被神對付的人不可能是散漫、輕浮的;反之,他必定是有相當分量的人。雖然這卷書起初所記約伯的事並不多,但可以看出約伯是塊好材料,是個有價值的人。按他的品行和聲望,他乃是有分量的人。然而,這只是人的估價,神對他的評價卻不是這樣。

人本身無論如何好,在神眼中都是極其輕微的。聖經把人比作泥土;(參三三6,賽六四8;)只有神自己和屬祂的人,纔被比作精金。我們的價值在於我們裏面的神;我們裏面若沒有神,在宇宙中就毫無價值。因此,神在許多有分量的人身上一再作工,為要將祂自己更多作到他們裏面。我們常以為自身的完全,就已經足彀了,但神必須拆毀我們本身的完全,好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只有作到我們裏面的神,纔是我們真正的價值。因這緣故,神纔在許多完全且正直的人身上,施行厲害的管教。

神在天上的許可與量給

我們總以為完全的人應當得享平安,但神的手常在完全的人身上作工,把他們帶進苦境,使之遭受苦難,為使他們更多得著神。我們遭遇苦難時常向神理論,問說我們為何受此待遇,並且說了許多不該說的話。這一切問題,都需要到約伯記來找解答。約伯記給我們看見,這些難處都是神在天上所許可、所量給的。(一6~12。)我們在地上一切的遭遇,都是源於天上的寶座;我們不該以為臨到聖徒身上的事是偶然的。因著約伯對此並不明白,所以當各樣災難臨到他時,他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他以為這些災難不過是迦勒底人、示巴人、天上的火、曠野颳來的風,所加之於他的。

然而,聖經卻把天上的光景記在這裏,啟示一切臨到我們的事,都是神在天上所許可的。羅馬八章二十八節上半說,『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所有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都不是偶然的。若沒有約伯記,我們會認為一切臨到我們的,只不過是與一些人事物有關而已;但今天我們需要認識,每一件事都是神在天上所許可並量給的。

約伯記的開頭說到在天上的景象。神的眾子,就是祂的眾天使,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一6上;)『耶和華』這名,乃是用在神與人的關係上。天上的眾天使侍立在神面前,等候神發命令,來為人效力。神坐在寶座上,眾天使侍立在祂面前。神和眾天使都是為著神的子民。

撒但在神面前讒毀約伯,並在環境中作祟

神為著祂子民能得益處,就不僅藉著天使,也藉著祂的對頭撒但,作了許多事。撒但在神面前讒毀約伯,並在環境中作祟。當神和祂的眾天使在天上舉行會議時,撒但也來在其中。(6下。)神為甚麼許可撒但來到祂面前?撒但背叛神以後,已經被神定罪,甚至判了刑。(參賽十四12~15,結二八12~19。)但神按祂智慧和主宰的權柄,還未在撒但身上執行祂的審判。神仍然給撒但有限的時間,讓他作些事,好應付一些消極的需要,以完成神的計畫。神不能,也不願要求祂眾多良好天使中的任何一位,來作傷害約伯所必須的事,就是剝奪他的一切,使他能被神充滿。撒但是宇宙中惟一的一位,能彀且願意完成這目的,就是剝奪約伯的家產和道德成就。因此,約伯記二章的景象給我們看見,撒但仍是自由的,好被神特意用作醜惡的工具,以執行神對愛祂之人嚴厲的對付。

撒但常在神面前控告神的子民;(啟十二10;)但在約伯記,是神先起頭向撒但問到約伯。彼前五章八節說,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撒但在地上走來走去,如果碰到一個體貼肉體的人,他就有了可吞喫的食物。但他在約伯身上不能作甚麼。撒但在地上必定已經注意到約伯,不然神不會問撒但關於約伯的事。神在撒但面前以約伯為誇口,因地上沒有人像約伯那樣的完全且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一7~8。)同樣的,當我們能為神作見證時,神就可以在撒但面前誇口;當我們失敗時,撒但在神面前就有話可說了。

撒但的淺見—是卑鄙的,以福利平安為觀點

撒但無法否認約伯敬畏神,但他卻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9。)關於神對付尋求祂的人這件事,撒但的淺見乃是基於他得失的商業原則,以福利平安為觀點。一面,撒但把約伯說低了;另一面,他也把神說低了。他以為神是利用福利平安,換得約伯的敬畏。(10~11。)

撒但在此的看法非常卑鄙,然而撒但這一觀點,今天也深固人心。我們許多人認為自己需要謹慎敬畏神,否則就會遭災而不得平安。我們若是敬畏神,卻遇到難處時,心裏就埋怨;這時撒但就會在我們的思想裏說,『你敬畏神,豈是無故呢?』(參9。)這是撒但的說話,撒但的思想。

在十二節上半,神對撒但說,『看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神許可撒但奪去約伯的所有,而量給撒但一個界限,不許可他加害約伯的性命。這就如同神用沙為海的界限。撒但眼光短淺,以為他的詭計得逞了,只是他受限於神所畫定的界限,不能加害於約伯。撒但從神面前退去後,就盡其所能的利用一切人事物折磨約伯。在每次的災難中,他只留下一人去報信給約伯。(12下~19。)實在說,這些報信的人也是撒但差來的。若沒有這些報信的,約伯還可能睡個好覺。撒但實在知道如何折磨約伯;然而,『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敬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賜給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當受頌讚的。』(20~21。)撒但的攻擊雖然兇惡,但還是不能越過神所畫定的界限;也就是說,他不能傷害約伯的身體。

二章一節說,『又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站在耶和華面前。』在這次會議中,撒但又來了,神又問到關乎約伯的事。在三節,神承認是祂容讓撒但擊打約伯。這些事雖是撒但作的,但都是神所許可的。約伯雖遇到那些災難,不但不埋怨,還稱頌神:『賜給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當受頌讚的。』(一21下。)撒但失敗了,因此神能在撒但跟前誇口。

然而,撒但實在是毒辣,又會說話,他說,『人以皮代皮,為了自己的性命,情願付出一切所有的。你且伸手,傷他的骨頭和他的肉;他必當面咒詛你。』(二4~5。)他這樣一說,神就應允撒但說,『他在你手中;只要存留他的性命。』(6。)

神為要成全祂所揀選的人,就派定一些患難給他們;神若沒有畫一道線,保守愛祂的人存活,撒但按他殘忍的性情,就會任意攻擊愛神的人,以毀壞他們。因此,神總是以祂所許可的界限,限制撒但;這就叫作神在天上的許可和量給。神不是隨便許可任何事的,祂有祂的尺度,一切的權柄都在祂的手中。撒但得到這個許可之後,又去了,使約伯從腳掌到頭頂都長了毒瘡;(7;)這是厲害的受苦。

撒但在約伯記中的作為可以分為七步:第一,在地上走來走去察看約伯;(一7~8;)第二,在神面前控告約伯;(9~11;)第三,興起環境對付約伯;(12下~19;)第四,再察看約伯;(二3上;)第五,再控告約伯;(4~5;)第六,再對付約伯;(7;)第七,閉口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