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人的宗教與神的救法

取創世記四章該隱和亞伯的故事為福音題目時,不易把救恩講得透徹,難處就是沒有把其中的綱目重點找出。如果這段聖經採取『人的宗教與神的救法』為標題,則容易講了。因為該隱的故事是說人的宗教,亞伯的故事是說神的救法。(本題分兩大段,最好分兩次講。)

(一)人的宗教
1 來源—由於人對神的觀念推測而發明的。

(1)人類中任何宗教,都是人發明的。(要講各宗教的起源。)

(2)人是神造的,人裏頭有一個靈,對於敬拜神總有趨向,所以人裏頭有神的觀念。

(3)人就根據自己裏頭對神的觀念,發明出一種敬拜神的方法,這就叫作宗教。

2 意義—有所宗而教之。

『宗』是有所宗,『教』是根據所宗的、所崇拜的那一位而施行教誨。一面教導自己,一面教導別人,怎樣敬拜神,怎樣作人。

(1)宗:崇拜一位神,或是一個人,或是一個對象;總之是有所崇拜。五大宗教中,兩個宗教(基督教、回教)是崇拜神;三個是崇拜人:儒教崇拜孔子,佛教崇拜釋迦牟尼,道教崇拜老子。

(2)教:是教誨的意思,根據所崇拜的來教導人,怎樣敬拜神,怎樣作人。

3 重心—靠人工修行。

(1)任何宗教都是重在人工修行。儒、佛、道、回都是這樣,連今天人所領會的基督教也是如此。

(2)要靠人工修行,得到一個好的結果。例如『積善之家必有餘慶』,就是這個思想。至於成佛、成仙等,更是一切修行者的盼望。

4 隱意—這些都是出於魔鬼的詭詐,為要破壞神的計畫。

(1)一切宗教的重心都不外乎人工修行,勸人為善,這些都不是神所要注意的。許多人以為基督教的重心也不過是勸人為善;要知道勸人為善不是神的救法。

(2)所有宗教的重心都是出於撒但的混亂,撒但要用牠來遮蔽神的救法。

(3)所以人注意任何宗教裏的重心,都是中了撒但的詭計,而破壞神的計畫。這三點就把宗教的隱意都揭穿了,既能講得動聽,又能摸到人的感覺,啟發人對神救恩的認識。

5 結局—不蒙神看中,而落到罪惡滅亡中。

(1)所有靠宗教重心想要討神喜歡的人,都不蒙神悅納。要以該隱為例。

(2)凡靠宗教重心的人都不能和神有交通,反而更遠離神。

(3)結果必定更犯罪,以致滅亡。

(說這三點時要根據該隱把田裏的出產獻給神,就是人工修行,結果神不悅納,他更遠離神,以後便殺人犯罪。)

(二)神的救法
1 來源—由於神的啟示。

(1)人的宗教是人的發明,神的救法是神的啟示。一直要給大家看見,宗教是人的發明,救法是神的啟示。這個啟示一點不是人所能想到的,人所想的完全是宗教裏的故事。

(2)說明亞伯所作的不是宗教裏的事,乃是接受神的啟示。要說清楚該隱的作法(拜神的方法),乃是他自己推測出來的,也就是他自己發明的,所以他所作的是宗教。亞伯所作的不是由於自己的推測和發明,乃是出於神的啟示,因為亞伯從他父母—亞當、夏娃知道神啟示的救法。亞當、夏娃犯罪後,神宰殺羊羔給他們穿上皮衣纔是神的救法。亞當、夏娃必定將這件事告訴亞伯。希伯來十一章四節說,亞伯是因著信獻祭與神。羅馬十章十七節又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可見亞伯的信是從父母聽來的,所以亞伯所作的是出自啟示。

(3)宗教的來源不需要人信,救法的來源就需要人信。因為宗教是人的發明,只要推測一下就可以;神的救法卻是神的啟示,所以需要人信,不是推測所能為力的。

2 意義—根據神的救法而事奉神。

宗教的意義是有所宗而教之。救法的意義是根據神的拯救而事奉神。

(1)救法裏有神的拯救。

(2)神的拯救是叫我們事奉祂。我們事奉祂不是靠一個教訓,乃是靠一個拯救。神的拯救乃是把我們救到一個地步,能事奉神。

3 重心—靠基督的救贖與拯救。

(1)救贖:說明人如何有罪,人的罪必須解決。人無論怎樣修行、作好,也不能解決人的罪,只有基督受死流血,纔能解決人的罪。

(2)拯救:基督是活的靈,是活的生命。我們一信祂,祂的靈和祂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裏頭,來作我們的能力,給我們拯救。

(3)把宗教的重心和救法的重心作個比較。宗教重在靠人工修行:1不能解決人已犯的罪。2更不能救人脫罪、勝罪。救法重在靠基督的救贖和拯救:1『救贖』能替我們解決已犯的罪。2『拯救』給我們能力能勝過罪、脫離罪。

4 含義—成就神的計畫。

神的救法裏有一個含義,就是完成神的計畫。

(1)神在宇宙中有祂的打算和安排,那個打算、安排就是祂的計畫。

(2)神的計畫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人裏頭。

(3)神把祂自己作到人裏頭的路,就是藉著祂的生命。

(4)接受神的救法,相信基督,就是接受神的生命進到自己裏面。

5 結局—蒙神看中而脫離罪惡、死亡。

(1)基督的救贖是藉著基督的血,基督的拯救是藉著基督的生命。有了基督的血和生命,我們纔能蒙神看中。亞伯被神看中,一點不是靠自己,乃是靠被殺的羊羔(豫表基督)。

(2)蒙神看中,使我們和神有交通。

(3)脫離罪惡和死亡。亞伯雖然遭遇那樣的逼迫,卻沒有犯罪。亞伯雖然被殺,卻沒有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