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關於召會中領頭職分實行的點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二十三章八節,羅馬書十二章八節,希伯來書十三章七節,哥林多前書十二章二十八節。

我們需要看見在召會中背負責任,並在聖徒中間盡領頭職分之實行的路。按照新約的記載和我們已往的經歷,一個地方召會領頭職分的光景,決定這個地方召會是強是弱。領頭職分若正確、活而強,這個召會也會正確、活而強。然而,領頭職分若是軟弱、不合式,我們可以確定這個召會也是軟弱、不正確的。召會生活中大部分的難處,都是由於領頭職分出問題而引起的,因為召會的領頭職分出問題時,全召會都會受牽連。這清楚的給我們看見,召會中領頭職分的重要性。

召會在實行一面的需要

在這些關於領頭職分的信息中,我們主要會將焦點放在實行上,而非在理論或教訓上。看見召會的異象是必需的,並且就某種意義說,看見召會的異象並不容易。然而,要將我們所看見關於召會的事付諸實行,是更為必需也更為困難的。因此,學習如何實行召會生活是很緊要的。

新約啟示召會的兩面—異象與實行。舉例來說,以弗所書是一卷論到召會異象的書,而三提書是論到召會實行的書;這兩面我們都需要。今天的基督教偏離了召會的異象和實行,但主在祂的恢復裏已將我們帶回起初,回到神原初的心意。我們需要被帶回到主的話上,好看見主話中所啟示召會的異象和實行。

關於召會的實行,我們仍在學習和研究的階段。今天我們可能覺得,用某一種方式來實行召會是最好的;但幾個月後,我們可能看見得更多,並改進我們的方式。因此,我們在這件事上是一直學習並改進。當一個人研究某一項科學主題,他要從學習這個主題開始。然而,這不是說,他研究一段時間之後,所有能知道的事他都知道了。反之,因他進行研究,結果他會發現新的事物,並且學得更多。這該是我們的態度。我們需要從主話中有更多看見,並按著我們的經歷來研究召會的實行。就某種意義說,我們就像攀登高山的人,必須站在別人的肩頭上,並讓別人站在我們的肩頭上,使我們召會的實行能一直進步。

然而,我們必須從學習基本的事開始。小孩學英語,首先是從字母開始學起。之後他會開始學習單字,組成句子。我們學會召會實行的基本要素之後,可能發現新的事物,使召會生活能一直進步。我們不該固執於我們的認識,將自己限制在老舊的知識和觀念中;我們必須一直學習,一直進步。

召會中需要領頭職分

主耶穌在馬太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和二十三章八節說,因為我們都是弟兄,所以我們沒有一人應該轄管別人。反之,我們對主、對彼此、並對眾聖徒,都該作僕役,甚至作奴僕。另一面,保羅和彼得在他們的書信中都告訴我們,召會中需要有領頭職分。(羅十二8,林前十二28,提前三1,來十三7,彼前五1~4。)召會需要的不是許多轄管人的『王』,而是可以帶領的領頭人。有人可能指出馬太二十章和二十三章作為證據,說召會中不該有任何長老或領頭人,我們都只該是弟兄。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召會中的確不該有作主治理的事,這意思是說,召會中沒有人該操權轄管聖徒。然而,召會中需要有領頭職分,需要一些人在聖徒中間帶領。

我們可以羊群為例,說明領頭職分的意義。在羊群當中,總有幾隻是頭羊。這些羊帶頭時,其餘的就跟隨。因此,當牧羊人照管他的羊群時,不需要照管全群。反之,他只要管那幾隻領頭的羊。當他要全群往某一方向行動時,他就使幾隻頭羊往那個方向行動,至終全群都會跟上。因此,頭羊帶頭行動。這是召會中領頭職分的圖畫。

在召會中背負領頭職分的五個要求
在生命裏帶頭

要在聖徒中間帶頭,要在召會中背負領頭職分,有幾個要求。第一個要求是:我們要領悟在召會中帶頭是在生命裏帶頭。召會是出於生命,在生命裏並為著生命的;這生命是在我們的靈裏。(提前三15,羅八10。)因此,我們要在召會中背負領頭職分,就必須是一直活在靈中並滿了生命的人,因為我們身為領頭者,無論作甚麼或說甚麼,都會影響聖徒們,為他們立下榜樣。我們若將一切注意力都放在知識上,召會就會跟隨我們,也將一切注意力都放在知識上。然而,我們若活在靈中,滿了生命,召會至終會跟隨我們,也活在靈中,充滿生命。

身為聖徒中間帶頭的人,我們必須清楚活在靈中,並充滿生命這件事。我們不該專注於知識或其他事。反之,我們該是好榜樣,作一個在生命裏的人。假定我是一個強調說方言的人,而我開始在召會中帶頭。至終可能整個召會都會被我影響,也說方言。因此,我們必須非常謹慎我們的所作,因為我們若是領頭者,我們所在地的召會至終可能和我們一樣。我們需要領悟,召會是在生命裏並出於生命;我們要在召會中作領頭者,必須是在生命裏並出於生命的人。

立下榜樣並成全聖徒

第二個要求:召會中的領頭者必須是率先作每件事的人,好給聖徒立下榜樣。我們身為領頭者,不該發號司令,或命令別人作事。反之,我們自己應該是頭一個作一切事的人。譬如我們若對聖徒說,『我們來整潔會所,』我們自己必須作整潔。

一九三九年,我知道在我家鄉召會中的聖徒忽略了許多召會中的事,所以我必須留在那裏,使召會得著建造。那時我學知,召會中的領頭者不能只是站起來叫聖徒們作事,期待他們去作。因此,我沒有對聖徒們說太多或給他們吩咐。反之,我率先作每一件事,立下榜樣。舉例來說,會所的洗手間很髒,所以我去打掃。之後就有許多弟兄跟著我打掃洗手間。

我們在召會中,不該坐在寶座上向聖徒們發號司令。反之,我們必須從我們的寶座上下來,參與召會中的事,自己作事,好為聖徒們立下榜樣。這是帶頭的正確意義。我們不該想:『我是長老;因此,我不需要清理洗手間。』作長老的意思是帶頭。我們若要聖徒整潔廚房,我們必須第一個去作。我們不該說,『弟兄們,你們必須整潔廚房。』反之,我們應該說,『弟兄們,我們來整潔廚房。』我們該帶頭整潔廚房,然後別人就會跟隨我們。這是在召會中背負領頭職分正確的路。召會中沒有管轄者或君王;卻有領頭者,就是帶頭作事的人。我們必須謹記並實行這點。

然而,我們作每一件事時,也必須和別人同作,不要自己包辦。在我們墮落性情裏的偏好,不是命令別人,就是自己包辦。我們不信靠別人,不喜歡教別人作我們所能作的事,因為我們覺得自己甚麼事都能作得比別人好。這是召會中的難處。因此,不論我們在召會中作甚麼,都必須和別人配搭,使我們能與人一同分擔責任。我們不該信靠自己,反該信靠別人。我們需要帶頭作事,立下榜樣,但我們不該立下事事包辦的榜樣。

女性個性中的弱點之一,就是喜歡下令。這是因為撒但將背叛的元素注射到人性裏。另一面,女性常不相信別人能勝任工作。儘管她們喜歡命令別人,她們仍覺得自己能作得比別人更好。因此,如果一位姊妹不能全權依照她所想要的方式煮飯,她就可能拒絕煮飯。這是女性天然個性的特徵。因此,姊妹們常是很難配搭成為團隊而作事。然而,弟兄們不該輕視姊妹們,因為弟兄們和姊妹們一樣。在弟兄們的天然個性裏也有同樣的難處;他們希望一切事都自己作,並照著自己的方式作,如果無法這樣,他們就可能拒絕作任何事。

在召會的領頭職分中,我們不能這樣行事。身為領頭者,我們必須帶頭作一切事,同時也必須與別人一起作。我們需要將其他的聖徒帶到我們的責任裏,與他們一同分擔責任。我們不該找藉口說,聖徒們不懂如何履行我們的責任。倘若聖徒們不懂得如何作某件事,我們就必須花時間,為他們立下榜樣,好幫助他們學習。幾次之後,他們就能作我們所作的。這是真正的領頭職分。甚至那些盡話語職事的人也不該認為,只有他們彀資格釋放信息。反之,他們必須立下榜樣,將別人帶進來盡職,幫助別人學習。一段時間之後,他們就可以讓開,由別人繼續盡職。這是成全聖徒的正路。

以弗所四章十一至十二節說,『祂所賜的,有些是使徒,有些是申言者,有些是傳福音者,有些是牧人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身為召會中的領頭者,應該作成全聖徒的工作,而成全聖徒的路在於:帶頭作事,立下榜樣,幫助聖徒們學習作我們所作的。然後,他們就知道如何作我們所作的,他們甚至可能改進我們作事的方法。我們不該認為,我們是在某一特別功用上的『教授』,沒有人能比我們更往前。事實上,我們的許多『學生』會比我們更往前。因此,我們不該限制他們。反之,我們該給他們機會,發展他們裏面所有的。這樣,聖徒們會在我們的成全下長大,藉此有更進一步的發展。

我們身為領頭者,必須帶頭立下榜樣,並幫助別人進到某些責任中。這是成全聖徒的意思。所有有恩賜的肢體—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必定是聖徒中間的領頭者,但他們職事的目的不是頂替聖徒,或代表聖徒服事。反之,他們職事的目的是成全聖徒作他們所作的。身為領頭者,我們不該憑自己作事。我們必須和別人同作,好立下榜樣,給聖徒機會,進到我們的責任中,並幫助他們學習作我們所作的,帶著一個盼望:他們能建造在我們的所作上,並更有進步。這樣帶領兩、三年之後,我們會產生許多對主有用的人。

對付我們的說話

對召會中領頭者的第三個要求,乃是我們需要讓主完全並徹底的對付我們的說話。許多與召會領頭職分有關的難處,是由領頭者的說話造成的。雅各書三章二至十二節啟示,我們的說話這件事非常關鍵。我們若不學習在說話上受限制,被約束,並受調整,就無法成為話語的好執事。我們要成為話語的好執事,要釋放的說話,要為主說話,首先必須在說話上受約束。身為領頭者,我們需要學習如何正確的說話。譬如,若有一位弟兄來找我們交通一件事,我們不該鬆散或輕率的回答。我們不該很快的告訴他是或不是。我們必須在所說的一切事上謹慎。已過因著我們在說話的事上犯錯,產生了許多困擾和傷害,也失去了許多立場。因此,我們需要有深刻的印象,我們必須在說話上謹慎。我們若不學習這功課,遲早會捲入麻煩的光景中,也可能對別人造成很大的傷害。

不多話

關於我們的說話這件事,有四個功課必須學習。首先,我們需要學習不多話。我們說得越多,就越製造麻煩,越捲入事情中。當然,我們仍然應該敞開的與聖徒交通,但我們和他們交通時,必須學習在說多少話這事上受限制。

說話清楚且準確

第二,我們需要學習說話清楚、確定且準確。我們在召會的領頭職分中,如果在說話上不準確,就會牽連並糾纏在與人的爭論中。不要以為因為你很清楚你所說的,別人也會同樣清楚。我們應該一直確認別人清楚我們所說的。倘若他們不清楚,我們必須學習改變我們說話的方式,使他們能更清楚。

我們總該以清楚且準確的方式說話;在召會中有難處的時候,我們在講話上尤其必須謹慎。我們若說得清楚且準確,就會救自己脫離許多困擾。一九三五年,我們在中國受到仇敵的攻擊。因著情勢所迫,我必須留在上海。那時我還年輕,和我一同站住的是一位年長姊妹。我們是惟一留下來的同工,其餘的都離去了。有一天,這位姊妹和我因為整個局勢的責任太大而流淚,這責任全在我們肩頭上。我無法形容那個風波有多大。在那段時間,我們的話常被聖徒們混淆、誤會。因此,為要免除任何的混淆,我們被迫用書面的方式向聖徒傳話。我是這樣學知說話準確的重要性。

在此之前,我和別人說話時,常說得不清楚,這引起許多誤會和爭論。別人會指責我說了一些我無意要說的事。儘管我的用意是對的,但我不準確的說話製造了麻煩。因此,我們應該學習不多話,若我們真需要說話,應該學習說得謹慎且清楚。倘若我們不需要說話,或者我們不確定能否說清楚,我們最好甚麼都不要說。

帶著清潔的靈和正確的態度說話

第三,我們必須學習帶著清潔的靈和正確的態度說話。要帶著正確、合式的態度說話並不容易。我們所說的可能是正確的,但我們在說話時,若態度不正確,口氣不得當,就會冒犯別人。召會中領頭職分上的難處,常是因為說話方式上的疏忽,以及我們對人說話時所用的口氣和態度所造成的。

事實上,我們的態度就是我們裏面所是的表現。我們的態度源於我們的靈,但也與我們的魂和身體有關,因為我們的態度是我們整個所是的顯出,而我們的所是乃是由靈、魂、和身體所組成。(帖前五23。)如果在我的靈裏深處,與眾聖徒有和平,我對聖徒的態度和彰顯,就會是和平的。然而,假定我靈裏不喜歡某位弟兄,無論我將不悅隱藏得多好,脾氣控制得多好,其他靈裏敏銳的人仍能察覺我裏面對這位弟兄有些消極。舉另一個例子來說,有些父母實在太愛他們的孩子,甚至當他們對孩子發怒時,我們仍能體會到他們怒氣的深處有愛。因此,我們態度的根源乃是在我們的靈裏。

有時人會有一種膚淺、表面的態度。他可能說,『我愛眾聖徒,』但我們若靈裏敏銳,就能察覺他的態度僅僅是一種外在表現,他所說的並非真心。換句話說,他的態度並非源於他的靈。正確的態度必須從靈而出,經過魂,而藉著身體表達出來。

『靈』這字與『態度』這辭常常可以交互使用;這是因為我們的態度和我們的靈非常有關。(路九54~56,林前四21。)我們的靈若不對,態度就無法正確。我們的態度和靈是一件事的兩端;我們的態度是外面的一端,我們的靈是內裏的一端。我們的態度是我們靈的彰顯,我們的靈是我們態度的實際。因此,要有正確的態度,我們必須對付我們的靈,使之清潔。我們的靈若不清潔,無論我們的自我控制有多好,那些真正屬靈的人仍能在他們的靈中察覺出我們裏面有消極的東西。然而,靈裏清潔並非我們有正確態度的惟一要素;我們的魂和身體也需要受對付,使之能正確的彰顯我們靈裏的情形。

對我們這些在召會中的領頭者而言,有清潔的靈和正確的態度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我們常常因著不正確的態度而造成難處。我們若不對付我們的靈和動機,僅僅控制自己以某一種方式行事,我們的態度就不真。要有正確、真實的態度,我們必須對付我們的靈、我們的動機,甚至對付我們的個性。如果我們的個性太快,我們對那些慢的人的態度可能很容易不正確。因此,我們必須對付我們的靈、動機和個性。

不責備、責怪、或定罪別人

第四,即使別人可能錯了,但我們最好不要在說話時責怪或定罪他們。甚至別人作錯事,最好也不要責備他們。儘管我們可能覺得,責備作錯的人纔是忠信、坦白的,但許多時候,責備並沒有效。我們對人說話時,不該責備、責怪、或定罪他們。

我看過許多例子,一位弟兄責備另一位弟兄,沒有一個例子有美好、有益的結果。責備別人可能使別人成為我們的仇敵。我們責備某人,或許是好心好意,但至終他可能成為我們的仇敵。撒但會使用我們的責備作為立場,在我們和聖徒們之間製造仇恨。我們責備別人,就給撒但開路進來製造仇恨。

在我一生之中,我只有一次看過倪柝聲弟兄責備一位弟兄。一九四八年,有一位從聖經學院畢業的青年人在我們中間一段時間。在這段期間,他鬆散的作了許多事。當他來拜訪倪弟兄要得些幫助時,倪弟兄以一種親密、仁慈卻嚴肅的方式責備他,點出他所作,傷害聖徒的每一件事。這位弟兄當下沒有回答,但一陣子之後,他轉而反對我們。他繼續反對我們直到今日。

我自己曾幾次指責別人,每一次都帶著好意,但每一次我的指責都產生仇敵。我所告訴他們的是絕對正確且準確,但他們沒有一人因我的指責得幫助。我因著我所作的受苦。因此,我今天絕不指責任何人。這是我的經歷。我們若有智慧,就絕不要指責、責備、責怪、或定罪別人。如果某人錯了,我們該讓他錯。他若願意受改正,我們可以用一種仁慈的方式幫助改正他;但他若不願意,我們該讓他去。我們若不留意這些話,我們所責備的那些人會轉而反對我們,成為我們的仇敵,我們也會因著和他們之間的仇恨而受苦。

作一個禱告的人

對召會中領頭者的第四個要求,乃是我們必須是禱告的人。身為領頭者,我們必須建立一個習慣,將一切事在禱告中帶到主面前。這意思不是說,我們需要將自己關在一個房間裏禱告。我們可能沒有時間到一個特定的房間去禱告,但我們忙著作事時,仍可以將一切事帶到主面前。我們不該憑自己的努力,嘗試或致力於解決一切難處。反之,若有難處,我們該將這難處帶到主面前。

摩西是禱告之人的榜樣。每當難處臨到時,他不憑自己或用自己的力量面對難處。反之,他總是將難處帶到主面前。我們必須學習藉著將難處帶到主面前,來解決召會裏聖徒中間的難處。我們要作召會中正確的領頭者,這是必須學習的功課。我們若非禱告的人,就不能作正確的領頭者。召會中的領頭職分是一件禱告的事。我們必須將召會中所有的難處、困難、麻煩、和需要帶到主面前。

作一個會傾聽的人

對一個正確領頭者的第五個要求,乃是我們必須是會傾聽的人。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傾聽別人並了解別人。甚至當別人說得不清楚時,我們也應該能準確的了解他們。為此,我們必須非常客觀;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在自己裏面。如果我們在聽別人說話時留在自己裏面,就會透過我們己的『有色鏡片』來看他們所說的每一件事,用我們的觀念渲染他們的話。我們會按照自己的觀念和領會來了解別人的話,這可能不是他們的觀念和領會。因此,我們無法真實的了解人。這會產生許多麻煩。當我們聽別人時,我們需要客觀,在自己之外,纔能真實的了解他們。這要求我們被破碎。只有一個破碎的人能彀客觀的傾聽別人,了解人的想法,不被自己的想法誤引。

以上五點對我們這些在眾召會中領頭的人是極大的幫助。我們需要在生命和靈裏帶頭;在幫助聖徒們學習作我們所作的事時,我們需要為他們立下榜樣;我們需要對付我們的說話,使我們的說話正確;我們需要作禱告的人;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傾聽別人。我們若學習這五個點,就會成為召會中正確的領頭者,在召會生活中成為聖徒們極大的幫助,也會蒙拯救脫離許多麻煩。即使我們不是長老或領頭者,我們仍可能在某些方面帶頭,為此我們需要操練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