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課 相信(一)

綱目
一、相信的意義
(一)接受
(二)信入
1.信入主的名
2.信入神子
3.信入死而復活的人子
二、相信的得著
(一)赦罪
(二)洗淨
(三)聖別
(四)稱義
(五)與神和好
(六)重生
(七)永遠的生命
(八)聖靈
(九)釋放
(十)得救
課文

在那靈的聖別和人的悔改之後,接著就是人的相信。沒有一個真實的相信,前面是沒有悔改的。同樣,也沒有一個真實的悔改,後面是沒有相信的。有相信,就證明有悔改;有悔改,就必定有相信。此二者是緊緊相聯,不能有此無彼,或無此有彼的。

一、相信的意義

在前課看見,世人所說的悔改,和聖經所說的悔改,二者的意思是不同的。照樣,人所說的相信,和聖經所說的相信,二者的意義也是兩樣的。人所說的信,不過是贊成並承認。但聖經所說的信,是超過這些的。

(一)接受

聖經所說的相信第一乃是接受。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說,『凡接受祂(主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這表明,接受就是信。所以相信,不只是贊成,不只是承認,更是接受。一個人光是贊成福音的道,贊成主耶穌替人受死,替人贖罪,還不能算作相信。就是他承認福音,承認主耶穌的救贖,也不能算作相信。相信雖然包括贊成和承認,但相信的本身卻是接受。贊成的,不一定是接受的;承認的,也不一定是接受的。但接受的,卻一定是贊成的,也一定是承認的。所以必須是接受,纔是相信。人必須用他的心把基督接受到他裏面,作他的救主,這纔是真實的相信。

基督是太初就有的話,話就是神,(約一1,)也是真光,來到世間,要照亮一切的人。(約一9。)如今祂在復活裏,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所以人能藉著相信接受祂,將這是話,是神,又是光者接受到他們裏面,與他們聯合為一。

(二)信入

相信不僅是接受,也是信入。(約一12,三15~16,36。)接受是把基督接受到自己裏面,讓祂調進來;信入是進入基督裏面,與祂聯合。一個真正相信主耶穌的人,就是一個因信進入祂裏面,與祂聯合的人。所以聖經說,一個得救的人,是在基督裏的。(林後五17。)

1.信入主的名

主的名是指主的人位,主的自己。信入主的名,就是信入主這活的人位裏,(約一12,)也就是信入主自己裏面,與祂聯合為一。

2.信入神子

約翰福音三章三十六節,九章三十五節、三十八節都指明相信乃是信入神的兒子。神是父子靈三一神。父是源頭,子是顯出,靈是進入。神在天上人所不能靠近的光裏,就是父;(提前六16,雅一17;)顯在人中間,就是子;(約一18,西一15,來一3;)進入人裏面,就是靈。(約壹三24。)所以子就是神的顯出,也就是顯出的神。這位顯出的神,就是主耶穌。祂是神的兒子,祂就是神,(約一1,)與神原為一。(約十30。)如今,祂經過受死、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像空氣一樣,充滿萬有,無所不在。所以人能藉著相信進入祂裏面,得著永遠的生命,(約三36,約壹五12,)與祂有生機的聯合。

3.信入死而復活的人子

主耶穌不僅是神的兒子,也是死而復活的人子。(路二四39~43。)祂原是神的兒子,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約壹三8,)就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穿上了人的樣式,(腓二6~7,)成為人子,(路十九10,)特要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這魔鬼在創世記第三章化身為蛇,將他邪惡的性情注射到人的肉體裏。因此當以色列子民犯罪得罪神,被蛇咬之後,(民二一4~9,)神吩咐摩西舉起一條銅蛇,來代替他們受神的審判,凡望那銅蛇的就活了,這是一個豫表。主耶穌在約翰福音三章十四至十五節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祂把這豫表應用到自己身上,表明祂成為肉身時,乃是成為罪之肉體的樣式,(羅八3,)就是銅蛇的形狀,有蛇形而無蛇毒,雖有罪之肉體的樣式,卻與肉體的罪無分無關。(林後五21,來四15。)當祂在十字架上被舉起時,古蛇撒但因著祂在肉身裏的死就受了對付,(約十二31~33,來二14,)那就是墮落之人裏面的蛇性受了對付。祂且從死裏復活,標明祂死前所作的一切都是成功的,在祂的復活裏,都成為永遠有功效的。所以人若悔改,信入祂這死而復活的人子,他們的罪就被除去,邪惡的性情也受了對付,撒但也在他們裏面被毀壞,並且他們也得了永遠的生命,與祂有生機的聯合。

二、相信的得著

人一相信主耶穌,有了前面所說的那種真實的信,馬上就得著赦罪、洗淨、聖別、稱義、與神和好、重生、永遠的生命、聖靈、釋放、得救等等救恩的福分。

(一)赦罪

人一信主就得著赦罪,(徒十43,二六18,)這乃是神救恩的第一種福分,是一個人一信就得著的。人一信主,神就赦免人在祂面前所有的罪,消除人的罪案,使人不再被定罪,免受祂公義的刑罰。

(二)洗淨

人一信主,不只罪得赦免,並且還得著洗淨。赦罪,是免去罪案;洗淨,是消除罪的痕跡。基督的寶血因著人的信,就洗淨了人的罪。(羅三25,啟一5下。)人經過洗淨,就像從來沒有犯罪,沒有受過罪的玷污一樣。

(三)聖別

人一信主,不但得蒙赦罪,並且在基督裏得著聖別,(林前一30,2,)就是在基督的素質和範圍裏聖別歸神。人也因著信,就藉著祂的血所為人開的又新又活的路,進入幔內,(來十19~20,)有分並享受這一位得榮、屬天、使人聖別的基督,(來十三12,)得以和一切聖別者同得基業。(徒二六18。)

(四)稱義

聖經非常確定的指明,人在神面前得稱義,不是因著行,也不能因著行,乃是因著信,也只能因著信。(加三8,二16,羅三22,28,徒十三39。)因著行,乃是靠人自己所行的;因著信,乃是靠基督人所作的。行,是需要人花力氣去行出,去作到的;信,是人不費力來接受,來得到的。雖然人是無力能行,但卻是人人能信。

信,就是信基督和祂為人所作的。祂已經為人受死流血,成功救贖,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來九22下,)使神能按著祂的公義稱人為義;(羅五9,三24;)並且祂也已經從死裏復活,證明祂的死已經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人因著祂的死已經被神稱義了。(羅四25。)但人若不信,人就仍然與基督所成功的救贖無分,仍然不能因祂的救贖得蒙稱義。所以人必須信,以信與祂聯合,信入祂裏面,憑信接受祂和祂為人所作的。這樣,人纔能有分於基督和祂的救贖,得著神的稱義。

(五)與神和好

人墮落以後就成了神的仇敵;(羅五10上;)與神為仇為敵,不服神的律法,(羅八7,)不以認識神為美,(羅一28,)眼中不怕神,(羅三18,)怨恨神,(羅一30,)褻瀆神,(提前一13,)甚至說沒有神,(詩十四1,)是悖逆之子,也是可怒之子。(弗二2~3。)然而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流血,成就了人與神之間的和平。(羅五10,西一20。)所以人一信主,神就藉著主耶穌所成就的一切,使人能與祂和好,也使祂能悅納人。

(六)重生

前面的赦罪、洗淨、聖別、稱義和與神和好,都是在人外面解決人和神之間的問題。但人不光在外面和神之間有問題,並且在裏面的生命和性情上也有問題。所以人一信主,神就不光在人外面解決人的問題,也在人裏面重生人,使人得著祂的生命,有分祂的性情。(約壹五12,彼後一4。)根據聖經,這樣的重生,就是從神而生,乃是在人一信的時候,就得著了。

(七)永遠的生命

人重生時所得著的生命,乃是永遠的生命,(約六47,)就是神的生命。(約壹一1~2。)人既然一信就得著重生,所以一信也就得著神這永遠的生命。(約三16,36,五24。)人一得著神永遠的生命,就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

(八)聖靈

人一信主,得著了重生,有了神的生命,神就將祂重生人的聖靈賜給人。(弗一13。)這聖靈就是神自己,進到人裏面,作人神聖的生命和素質。

(九)釋放

人一信主,得著了赦罪,就脫離了神的審判、定罪、(約三18,五24、)律法的咒詛、(加三13、)神的震怒、(羅五9,約三36,帖前一10、)以及死亡的懼怕和奴役;(來二14~15;)並且因從神而生,得著神永遠的生命和神的聖靈,就脫離罪(太一21)和罪的權勢,(約八34,36,羅六6,)以及律法(加四4~5,羅七6)和律法的捆綁,(加五1,四7,)且從肉體、(西二11、)舊人、(西三9、)撒但的壓制、(路四18,徒十38、)宗教的世界及其規條、(加一4,六14~15,西二20、)和祖宗所傳流虛妄的生活中,(彼前一18,)得著釋放,就得以完全自由,(約八36,)不再受任何的捆綁和限制。

(十)得救

人一信主,就得救了。(弗二8,徒十六31,路七50。)得救包括了神的呼召、那靈的聖別、三一神與人的聯合和前述諸項。凡神所賜給人的恩典,都包括在得救裏面。這個完全的救恩,和其中一切的豐富,人一信就都得著了。人信了以後,不能再多得一點,乃是一直經歷他們所已經得著的。

摘要

在那靈的聖別和人的悔改之後,緊接著就是人的相信。相信乃是接受,也是信入。接受,是接受基督進入信徒裏面,與他們聯合;信入是信徒進入基督裏面,與祂聯合。人一相信就接受了基督,將這是話、是神,又是光者接受到他們裏面;且信入祂的名,信入神的兒子,信入死而復活的人子,得與主自己聯合,得著永遠的生命,他們的罪被除去,邪惡的性情受了對付,撒但也在他們裏面被毀壞。再者,人一相信主耶穌,就馬上得著了赦罪、洗淨、聖別、稱義、與神和好、重生、永遠的生命、聖靈、釋放、得救等等救恩的福分。這樣,凡神所賜給人的恩典和其中一切的豐富,人一信主,就都得著了。

問答

一、請簡述相信的意義。

二、請簡述信入主名的意義。

三、請簡述信入神子的意義。

四、請簡述信入死而復活人子的意義。

五、請簡述相信的得著。

六、試述人是因信稱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