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國度之於信徒(六)—讓祂作王管理

讀經: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三十三節,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
『信徒』與『門徒』

從神的話語裏,我們能看見,就神來說,祂已經把國度、權柄、榮耀,都賜給了祂的兒子。祂的兒子主耶穌,也把一切得國、掌權的事,都作得完備了。現在所欠缺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地上還沒有彀多的人,肯順服祂的權柄;所以,祂用福音把我們救來,就是為了這個目的,要把我們作成祂的國度。然而,這一個觀念,這一個思想,在已過的召會中相當不普遍。幾乎少有人裏面有這個觀念,知道自己得救,乃是為著作主的國度。因這緣故,主在地上仍無法建立祂的國度。

按理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已經交給主了,(太二八18,)主應該就作王了。然而,地上的人卻背叛祂,沒有多少人服在祂的權下。因此,主纔差遣那些祂的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要把萬民帶來歸祂,作祂的門徒。(19。)

馬太二十八章清楚說到,福音的目的乃是要叫我們作主的門徒。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主,並且主差遣我們去傳福音,要使萬民作祂的門徒。『門徒』和『信徒』是不同的。『信徒』重在相信主;一個人一相信主,就是一個信徒。可以說,你一相信,問題就解決了,你就是一個信徒了。『門徒』這個辭,在希臘文裏有很重的意思,指著受操練、受帶領說的。中文的『門徒』同樣有這個意思,只是不彀重。在希臘原文裏,管教人、對付人都和『門徒』這字有相同的字根。因此,甚麼叫作『門徒』呢?門徒就是一班受操練、受管治、受管教的人,也就是一班受權柄對付,服在權柄之下的人。

我們都知道,我們一信主就是信徒。然而,馬太福音這裏說,我們信主是來作主的門徒。聖經一面稱福音為恩典的福音,這恩典的福音,是要我們藉著信,成為信徒。另一面又說這福音乃是國度的福音,為叫我們成為主的門徒,就是一個受主操練,受主管治,受主管教,受主權柄對付的人。恩典的福音是說,神樂意白白將恩典賜給我們,只要我們相信,就能得著這恩典。另一面,這福音也是國度的福音,是神藉著福音,要把你我這個人帶到一個管治之下,把我們帶到屬天的王權之下,好使我們成為神的國度,成為受神權柄管治的一分子。

這國度的福音,乃是馬太福音所揭示給我們的。(二四14。)到了二十八章,更進一步說到,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主;主要掌權,祂要管治,但是地上少有人願意受祂的管治。所以,祂差遣門徒出去,傳這國度的福音。在馬太福音裏,一直稱福音為『國度的福音』。主差門徒去傳的,就是這國度的福音,要把人帶來作祂的門徒,使他們在這一個國度裏,受祂的帶領、操練,也受祂的教訓、對付、管治。這就是『門徒』的意思。

『信徒』要成為『門徒』

今天作信徒是頂簡單、頂容易的事;但若是要作一個門徒,這就不簡單。路加十四章記載,有一天,好些人來跟著主耶穌;主耶穌就轉過來對他們說,人若不恨自己的父親、母親、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魂性命,就不能作祂的門徒。(26。)主不是說『不配』作祂的門徒,乃是說『不能』作祂的門徒。作信徒是簡單的,但作門徒不只要愛主勝過一切,更要恨主以外的一切;不只要把主擺在最高的位置,更要把主置於惟一的地位。

在路加十四章二十七節,主接著說,人若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祂,就不能作祂的門徒。在路加十四章這裏,主一連三次說,『不能作我的門徒…不能作我的門徒…不能作我的門徒。』(26,27,33。)末了一次說,『這樣,你們每個人,若不捨棄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33。)作信徒是簡單的,你一禱告、認罪、悔改、相信、接受主耶穌作你的救主,你就是一個信徒,一個得救的人。然而,僅僅作一個信徒還不彀;每一個信徒,都該同時是一個門徒,是一個受主國度操練、管治、帶領、管教、對付的人。因著主的心意是要我們作祂的國度,在祂的權下受操練,所以,在我們作了信徒之後,就要學習服在祂的權柄之下,好成為祂的門徒。

不是好不好的問題,乃是受不受管治的問題

全世界的人都是神所造的,也都是神所管理的。現在,神把國度、權柄、榮耀都賜給祂的兒子,立祂的兒子為王,膏祂的兒子為基督,將所有的權柄都賜給祂的兒子,要祂兒子得國,要祂的兒子作王、掌權。這是神在主耶穌復活、升天之後所作的,是祂向宇宙所宣告的。然而世人怎樣反應呢?世人對這件事如何表示呢?

人類二千年的歷史,把路加十九章裏的一句話,描繪得淋漓盡致。當主耶穌死而復活,要去得國的時候,當時地上的人就表明:『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14。)二千年來,整個世界的歷史,人間的故事,就是在那裏一直表示、反應說,『我們不要耶穌作我們的王,我們要自己作王。我們不願意把政權交給祂,我們要把政權保留在自己手中。我們願意任意而行,不願意受祂管治、約束。我們絕不承認祂的主權,我們是我們自己的。我們有我們的國度,我們是我們自己的君王。無論甚麼事,我們說了就算;我們願意怎樣行事,就怎樣行事。我們是有自主權的;我們不要這位耶穌作我們的王。』直到今天,世上的人還是這個態度。在千萬人中,你難得碰著一個人是受主耶穌管治的。不僅不信的外邦人如此,甚至在所謂的『信徒』中間,也是這樣,難得有人受主管治。

許多基督徒常喜歡問:『難道這件事,我不可以作麼?難道那件事,我不可以作麼?為甚麼電影不可以看?為甚麼煙不可以抽?我不過是和朋友一起喫喝玩樂、消遣一下,有甚麼不好?這些事又不是不道德的事,為甚麼基督徒不可以作?』好像無論你走到那裏,都可以聽到這樣的質問。其實,基督徒重生得救後,所講究的不是道德或不道德的事,不是可以作或不可以作的事,乃是受管治或不受管治的問題。

你我作主的門徒,不該問:『這件事為甚麼不可以作?』反而應該問:『這件事是不是主要我作的?我作這件事是受主的管治麼?我在這件事上是服在神的權柄之下麼?』作基督徒不是一個道德的問題,乃是一個管治的問題;不是一個行善作好的問題,乃是一個讓主作王掌權的問題。即使是好事,有時我們也不能作;因為若不是主所許可的,我們作了,就是不服祂的權柄。

今天,不要說世人犯罪作惡是背叛神,即使他們作好行善也是背叛神;因為他們作好行善的態度,都是以他們自己為出發點。他們認為能力是他們的,他們有自由的意志、愛好、良善的心、惻隱之心,所以要作好就作好,要行善就行善。這完全是他們自己作主,不必耶穌過問;他們自己說了就算。他們願意行善,願意施捨,願意幫助別人,願意作一個好人;這完全是他們的主權和意志,與耶穌無關。他們這種腔調、態度,雖然是作好事、行善舉,但這也是背叛神;因為這一切行善作好的裏頭,沒有神,並且不受神的管治。

你我作主的門徒,不能這樣。你我作主的門徒,首先必須清楚知道,主不是重在要我們行善,乃是重在把我們救來,擺在祂的權柄之下,擺在祂的管治之下。我們從前作惡是背叛祂,我們從前作好也是背叛祂,因為那時我們根本不承認祂的主權。現在我們悔改了,我們歸順了祂,不是以好壞為標準,也不是以道德為依歸,乃是要服在祂的管治之下,受祂的管理。不要說是壞的,即使是好的,如果不是祂要我們作的,我們都不該去作;我們要受祂的約束,接受祂的管治。

不受管治就是背叛,就是不法

因著受主的管治,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僅發脾氣、罵人這類的事我們不宜作,即使要說好話稱讚人,對人表示好感,甚至愛人,我們都不能隨便,都得問問祂。祂不要我們愛的時候,我們不能愛,也不敢愛。因為祂不要我們愛的時候,如果我們愛了,那就是背叛。不要以為愛人是好事,沒有甚麼不對,就不管主的感覺,也不管祂作王的管治權,只管自己看為好就隨意去愛。請記得,這叫作不服,這叫作背叛,這叫作不受約束。

若是一個弟兄或一個姊妹有這樣的態度,這樣的存心,早晚有一天,這個人在主面前會越來越大膽,越來越放肆,至終會帶進許多問題。他的放肆,就是從作好事開始,從愛人開始;這樣從愛開始的放肆,會帶進恨的放肆。一個人的愛若不受約束,不受管治,若沒有擺在主的權下,沒有讓主掌權,他就會在愛上越發放肆自己;有一天,他也會在恨上放肆自己,一點不受主的約束。

主在馬太七章說,『當那日,許多人要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裏豫言過,在你的名裏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裏行過許多異能麼?』(22。)傳道是好事,趕鬼是好事,行異能也是好事。然而,主耶穌怎麼說呢?主說,『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23。)主稱這些人為行不法的人;這些傳道的人是不法的人,趕鬼的人是不法的人,行異能的人是不法的人。甚麼叫作『不法』?意即主沒有要他這樣作,他卻去作。他那個傳道,不是主要他作的;他那個趕鬼,不是主要他作的;他那個行異能,也不是主要他作的。然而,他都去作了。雖然他作得頂好,卻是不法;雖然他作了好事,卻是不受主約束作的;雖然他作好事,但一點也不服主的權柄。所以即使他作了好事,卻是背叛主,這就是不法。

作父母的人,都知道這樣的故事。有時我們的孩子作了一件好事,卻是不服我們作的。他雖然作了好事,卻不服我們的約束。他有一個態度,帶著一個靈,顯出一個光景,就是背叛作父母的。他可能對父母說,『這件事你不要我作麼?但我看這事非常好,我定規要去作。』或許實在是一件好事情,但父母不要孩子去作,孩子卻不服這個權柄,不受這個約束,偏要去作。對父母來說,他就是一個背叛的兒女,不是在壞事上背叛,乃是在好事上背叛。

我們在主面前,也常有這樣的光景。有的人在那裏事奉主,雖然名為事奉主,卻不受主的約束,不服主的權柄,不受主的管治。表面看,好像他是一個服事主的人,實際上他不是主的國度,不在主的管治下,主的權柄在他身上沒有地位。這樣的人,有一天要對主說,『主,我們趕鬼,我們傳道,我們行異能,並且都是在你的名裏作的。』主會對這些人說,『我從來不承認你們,不稱許你們。在我看,你們的傳道,你們的趕鬼,你們的行異能,都是不法的。你們這些人乃是不法的人。』

有些人或許會問,為甚麼作好事還不法呢?比方有的學校,學生住在學校裏,按學校的規矩,夜裏十點半就要熄燈,眾人就都當熄燈,準備上床就寢。然而,過了十點半,有一個學生非常用功,還在那裏開著燈讀書;那就是不法,就是不守規矩,不受約束,不服學校當局的權柄。或許這個學生,把門窗統統用黑窗簾遮起來,在屋子裏偷偷開燈讀書。他既不是在那裏打牌、賭錢,也不是在那裏閒談胡鬧,而是在那裏用功讀書。這用功是好事,讀書是好事;但就在這件好事上,他不受約束。在學校看來,他乃是不法的人,因為他違犯了學校的規章,輕看學校當局的主權。這比方雖不完全,多少說明作好事卻屬不法的意思。

弟兄姊妹有時一興奮起來,就發熱心要傳福音,為主作工。甚至火熱到瘋狂的地步,也不管主的意思,不管主的主權,就是一心要傳福音。這樣的發熱心實在是不得了,因為主被擺在一邊了;他既不管主的旨意如何,也不在乎主的主權和管治。他為自己辯護說,『難道我傳福音有錯麼?』有人勸他說,『弟兄,基於某種原因,暫時不要這樣作罷。』他卻說,『我傳福音還有錯麼?傳福音明明是件好事。』不錯,傳福音是好事,但還得看你是不是受管治的傳,是不是受操練的傳。你必須注意,在傳福音這件事上,你是放任自己,還是讓主約束你;你是在主的主權下作這事,還是憑你自己的熱心作這事。這不僅是好壞對錯的問題,更是一個在不在權柄之下的問題。

要作門徒,必須受管治

在已過的年日中,我們曾看見許多人作好事,事奉主,卻放任自己。他們的理由是:『只要是好事,就可以作。』然而,今天作主門徒的人,不能只問事情好不好,對不對;乃該問:『這是主管治我作出來的麼?這是主命令我作出來的麼?我作這件事時,接受主的約束麼?我是在主的掌權下作的麼?我的觀念裏是為了道德呢,還是為著國度?我所要彰顯的是良善、作好呢,還是主的權柄、管治、主的作王?』這纔是我們所該問的問題。

今天你我在這裏作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就該不僅作個信徒,更必須作主的門徒。我們在地上要作一個相反的見證。世人的生活都是宣告說,『不要主作王;』我們卻要作一個相反的見證,用我們的生活表明,我們讓主作王,服在祂的權柄之下,絕對的接受祂的管治。因著我們讓祂作王,受祂管治,被祂約束,服在祂的權下,所以許多事別人能作,我們不能作,別人可以作,我們不可以作。

在日常生活中,許多人在穿衣、飲食、作事、用錢、態度、言語等種種光景上,都表明不要主耶穌作王;但我們這些作主門徒的人,在大事小事上,在存心、意念、言語、態度上,在用錢的事上,在服裝打扮上,在起居生活上,在和親友的關係上,在大大小小的事上,都必須表明我們讓耶穌作王,我們服在祂的權下。世人隨著自己喜好穿衣服,打扮自己,那是背叛的表示。我們卻不能那樣;我們要受主的約束,受祂的管治。祂是我們的王,我們不能隨意放肆;我們的打扮、我們的穿著不能隨便,因為祂不許可我們隨便。世人隨己意的舉止行為,照自己喜愛的說話、打扮,在在都顯明他們是自己作主作王。我們不能照世人的樣子,模成這世代的樣式;我們要作一個相反的見證。我們的行事為人,我們在這地上的生活舉止,即使只是一點點的態度,都必須向世人顯明、宣告:我們受主耶穌的管治,我們是祂的國度,服在祂的主權之下。這就是作主的門徒。

曾經有人非常鄭重的來對我說,『有位弟兄在臺上講道,題起姊妹們的打扮,他的話也許太直爽,但並不合宜。他說姊妹們的打扮甚至像妖魔鬼怪,好些姊妹聽了,裏面相當不服氣,就來對我大發牢騷。她們問說,難道姊妹們稍微打扮一下,就不屬靈了麼?她們不過把儀容整一整,擦了一點口紅,就不可以了麼?』這位對我說話的弟兄是很文雅的人,受過相當高等的教育,他說,『李弟兄,我認為這是不需要的,這太過了。姊妹們這樣稍微打扮,並沒有甚麼不道德,也不羞辱主。她們不過是打扮得讓自己好看一點,又不是去偷別人的東西,更不是發脾氣。這樣打扮有甚麼不好?』他要我告訴弟兄們,以後不要再講這類的道,反而要說,姊妹們打扮一下不要緊。他認為這沒有甚麼不道德,也不是甚麼犯罪的事,甚至又不羞辱主。

聽了他的話,我告訴他,要我去對弟兄們說,是可以的;但即使我說了,也是沒有用的。若是我去告訴他們,姊妹們可以稍微打扮,立刻有姊妹會說,『阿利路亞,這裏有個傳道弟兄告訴我們,可以稍微打扮。這比我們父母還寬大,還更有恩典。我們的父母天天在家責備我們,不准我們這樣打扮,不許我們那樣穿著。現在可好了,有位帶頭弟兄說,我們可以稍微打扮一下。這真是太好了。』然而,我也確實知道,有另一班姊妹,她們是絕對不會打扮的。那位弟兄問我說,『這是甚麼緣故呢?』我就問他:『我們得救是甚麼故事?是怎麼回事?』他說,『得救就是罪得赦免,有主在我們裏面,使我們有祂的生命。』我對他說,『你這樣說,真是好極了。我可以告訴姊妹們,稍微打扮一下不要緊,但是主耶穌會在她們裏面說,「不,非常要緊。」我可以放鬆的講這個道,但她們若真得救了,主耶穌在她們裏面的管治是不能放鬆,也不會放鬆的。』這不是一個講道、教導的問題;凡是受過主的訓練,在生命上受過操練的人,都知道裏面的那個約束是何等重要。

國度是主掌權,不是我們掌權

在這之前,或許我們沒有聽過多少國度的道,但我們得救後不久,在我們的經歷中,或多或少都感覺到裏面有一個約束。一九四二年在中國北方,在我作工的地方,有位青年女子,個性很強;她家在煙臺,卻到上海讀大學。那一年放暑假時,她從上海回來。那時我所在地的聚會,很有主的同在,她的母親和她的堂姊妹等,也成了我們中間的姊妹。她們邀請她來聚會。那時,正值一週的福音聚會,與會的人數相當多。有一晚我在臺上,忽然看見一個『很出色』的人。因為當時女界的朋友,她們的頭都差不多一樣高,惟獨有一個頭是『樓臺殿閣』,那就是這女子。那時已經有捲燙髮等這類時髦的打扮,但是一般女子最多只是捲燙一下,頭上差不多還是平平的。惟獨她的是『樓臺殿閣』,讓人一眼就看到,真像一座『炮臺』。

整個聚會裏,我就是在那裏傳福音,實在不大敢看她,因為那個樣子實在是古怪,加上她那一身打扮,實在是打岔福音。她頭一天、第二天都來。第三天她再來,『樓臺殿閣』最上面那一層沒有了,『炮臺』倒了一半。這就成了大家談話的資料,因為她原來那個樣子太突出、太特別,現在倒下去了,自然大家都會注意。後來我問她的堂姊,為甚麼她頭上的東西沒有了?原來她信主了。我故意問說,信主得救,那是裏面的故事,怎麼她外面卻倒下去了。她堂姊回答說,『我們不知道怎麼一回事,也不敢問,因為她的個性很強。』

佈道會過了不久,她成為一位姊妹。我再仔細看,她面孔上的東西都沒有了;再過一些日子,連服裝都改了樣子。她的親友們告訴我:『全數都改了,從前那些衣服統統不要了。她重新買布,重新找裁縫,重新作衣服。』我就要問,為甚麼她會這樣?我們沒有人講到這個問題,在佈道、站講臺時,都沒有說到『樓臺殿閣』這類的話,為甚麼她會這樣作?

半年之後,到了一九四三年,那裏有一個很厲害的復興,大家在聚會中一個個站起來作見證,一個個站起來把自己奉獻給主。有一次,聚會一開頭,那位姊妹就站起來。她一站起來就說,『我是一個浪子回到父家了。』這句話還沒說完,就哭起來了。全場的人也跟著都哭了,哭得很久,沒有人講話。她站在那裏一面擦眼淚,一面見證說,她是怎樣得救,怎樣改變,身上的東西怎樣丟掉,並且現在主是怎樣的摸著她。我裏面實在敬拜主,這個纔是福音,這個纔是救恩,這纔是召會,這一個人纔是基督徒。沒有人教導她,但她裏面有主的掌權,有主的管治。乃是主在她裏面,要她把頭上的『樓臺殿閣』去掉。這就是主的國度。

那一天,我就告訴那位弟兄:『弟兄姊妹都聽我的話麼?我叫姊妹們梳「樓臺殿閣」的頭,姊妹們就梳「樓臺殿閣」的頭麼?我要她們的「樓臺殿閣」倒下去,她們的「樓臺殿閣」就倒下去麼?沒有這回事。這完全是主耶穌在她們裏面掌權的故事。你不讓祂掌權,我不讓祂掌權,但在這麼多蒙恩的人中,總有人讓祂掌權。』這些讓祂掌權的人,就是祂的門徒,在祂的國度裏受操練、受訓練,接受祂的教訓,受祂的管教,讓祂管治。這些人在祂的權下,他們的生活,他們的行事為人,都表明:『耶穌是我的王,基督是我的權柄,我是祂的國度,是在祂的權下。人可以這樣作,我不可以;人能那樣行,我不能;人可以任意,我任意不來。因為我裏面有一個權柄,有一個寶座,有一個國度;我裏頭有一個屬天的範圍,有一位登寶座的君王,有一位管轄我的。』這是基督徒,這是門徒,這是國度的實際。

國度子民的三項實行
一 作與世界相反的見證

你我今天活在這裏,該有與世人相反的見證。同時,我們不僅反這個世界的潮流,也反整個基督教,反基督教那屬世、墮落的光景。世人不讓主作王,基督教不讓主作王,但你我是個蒙恩的人,必須在地上作一個相反的見證,讓主耶穌作我們的王,讓祂掌權,讓祂管治,在我們生活一切大小的事上,都承認祂的主權,都受祂的管理。當世人背叛祂,都不要祂掌權的時候,我們要能說,『主,到我這裏來;在我裏面作王,在我裏面掌權,我服在你的寶座底下。』這樣,我們就有福了,國度就是我們的。

二 影響人來服主的權柄

不僅如此,我們的生活,我們的行事為人,都要能影響別人,來歸順基督。若是我們都活在主的掌權之下,受祂的管治,別人無法和我們長久在一起,而不受影響。人只要和我們在一起,日子久了,他們就會受影響,歸到主耶穌的權下。不管他是信徒,或是未信者,都會受影響來服主的權柄。

可惜,有許多基督徒,人不可以和他們多接近;人一和他們多接近,人就放任、放鬆了。為甚麼?因為這些基督徒本身過著散漫的生活,不受主的約束,不受主的管治;所以人和他們接觸多了,自然受影響而放任、放鬆。這樣的人通常會說,『作基督徒不要作得太辛苦。我已經受浸二十多年了,我每週定規去看一次電影,有一次娛樂。作基督徒不需要太受限制,反正又不是去作壞事。』事實上,這樣的人還不少。有些作母親的,看見年輕姊妹的服裝改變了,初看時還不好意思講,第二次再看就有點忍不住了,看久了恐怕會說,『難道主要你打扮得像個老太婆麼?你何必這樣穿戴呢?年輕人該有年輕人的樣子,活潑一點。我們又不是鄉下人,住在這樣的大都會裏,稍微整理打扮一下有甚麼關係?我也是個老基督徒了,我多年聚會,也很愛主,但我的打扮都比你年輕。你為甚麼不可以穿得年輕一點?』

請記得,這話的意思是告訴人說,『我不要耶穌作我的主。』聽見這樣的話要格外小心。另一面,話說多了總歸會有果效。凡是放任、放鬆的弟兄姊妹,他們最喜歡作一個工作,就是講一次沒有用,下一次再講,又一次再講。總歸講到有一天,非要把這個年輕姊妹改變不可;不是從壞改變到好,或是從好改變到壞,乃是改變到沒有主的主權,不受主的管治。結果,這個敗壞的種子,就種到年輕姊妹裏面,至終會長出來。

我們的確看見,有些弟兄姊妹,二十多年都沒有甚麼大的轉變,一直是過著半調子的基督徒生活。表面看,他們既禱告又讀經,並且熱心愛主,但他們總歸是那個人,主權在自己手中,從來沒有讓主摸著,沒有受主管治,也不懂得服主的權柄。

這樣的人所給出去的,就是一個負面的影響,一個反叛的影響。實在說,這樣的人有禍了;同時,和這樣的人接觸的也有禍了。你我都不該有這種反叛、負面的影響。當我們留在地上時,總該給人有正面的影響,叫人來服基督的權柄,受祂的管治。人和我們相處久了,就該被帶到主的權柄之下,成為祂的國度。

三 竭盡所能、所有,開展主的國度

不僅如此,若是我們今天真活在國度裏,作主的門徒,我們就要盡所能、盡所有的廣傳福音,把人帶到福音的權下,作主的門徒。你我只要還有一點力量,只要還有一口氣,就要傳揚主耶穌的名字。你我若有一點財物,有一點力量,也要盡所能的用來推廣福音,好叫我們的主被傳揚出去,吸引千萬人來歸祂,以開展祂的國度。你我若是活在國度裏的人,定規會盡所有、盡所能的推廣福音。我們活在世上,不只要作相反的見證,不只要產生一個正面的影響,同時,我們乃是要把所有、所能的都擺在福音上,以開展主的國度。

五、六十年前,中國革命的時候,海外有許多華僑,就是這樣盡他們所能,盡他們所有的,拚上一切,推廣革命的工作。至終,他們推翻了滿清,建立了民國。你我今天要看見,黑暗掌權,撒但當政,這是不對的。我們的主應該作王,國度該歸給祂,政權該擔在祂的肩頭上。(賽九6。)我們有甚麼辦法呢?我們要用飛彈、大炮麼?這不是我們的路。主不要我們用這個。(約十八36。)我們要用甚麼呢?我們要用福音。主要我們傳福音,祂要我們的汗流在福音上,甚至我們的血也流在福音上。祂要我們傾所能的用在福音上,也要我們傾所有的用在福音上。

盼望我們中間許多的青年人,從現在起就對主說,『主,我願意把我這條命擺在你的福音上。我是得救的人,是你的門徒,我要讓你作王,我要服在你的權下。主,在這黑暗的世代裏,我要作一個相反的見證,要有正面的影響;並且把我所有、所能的,都擺在你的福音上,開廣你的福音,帶千萬的靈魂歸順你這榮耀的君王。』

當那一天來到,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凱旋而歸時,所有今天就愛祂、服祂權柄、向祂活著、擺上一切為祂開廣福音的人,都要覺得榮耀,並且是無比的榮耀。有一天祂要來,祂要作王,祂要得國,祂要掌權,同時祂還要來審判。願主恩待我們,今天就讓祂作王,作祂的國度,讓祂掌權、審判,好在那日能與祂一同作王,享受祂永遠同在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