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全時間服事或在職服事

讀經:馬太福音六章二十四節,十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哥林多前書四章十一至十二節,啟示錄一章九節,士師記七章一至八節,馬太福音七章十三至十四節,使徒行傳二章四十五節,三章六節。

我們藉著生命長大而清楚我們的功用之後,可能會考量,我們是否要放下職業,全時間服事主;或者帶著職業,以部分的時間服事主。雖然這看起來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但我們若在主的引導之下,全時間服事的問題就不會攪擾我們。以下各點會幫助我們知道,我們在服事上當如何行。

領悟到所有人都已蒙召來事奉主

我們需要領悟,身為基督身體上的眾肢體和神家中的眾祭司,我們的生存乃是為著事奉主。無論我們是否全時間服事,都是如此。在主面前,我們主要的責任不是謀生,不是作生意,也不是追求學問,而是服事主。當然,年輕的聖徒必須讀書;一般來說,年紀大一點的人也必須為著養生而工作。但身為神的祭司和基督的肢體,我們必須領悟,我們已經蒙召,甚至『被徵召』進到對主的事奉裏了。我們不需要等待主呼召我們去事奉祂;主已經呼召我們,使我們加入服事祂的行列之中。我們若為著在召會生活中正確的服事,尋求主的引導,就必須領悟我們是事奉神的眾祭司,也是為著建造基督身體的眾肢體。無論我們在讀書或工作,我們真正的職業並不是學生或企業家;我們的『職業』是在神的家中作事奉的祭司,也是基督身體上盡功用的肢體。

我們是人,就必然有所服事。因此,問題不是我們要不要服事,而是我們在事奉甚麼。我們若不事奉神,就會事奉其他事物。實際上,我們不是服事主,就是服事世界;不是事奉神,就是事奉瑪門。(太六24。)在一九四八年,有許多年輕的弟兄姊妹就讀於上海一所大型的大學,雖然他們勤奮的讀書,但他們卻是完全奉獻給福音的。他們不是為著讀書而讀書;他們是為著福音的緣故而讀書。因著這些聖徒忠信的傳揚福音,有數以百計的學生和教授得救了。我們活在地上不是為著任何事,只為著耶穌的見證和主的工作。其他的一切都是可有可無的。事奉主是主要的事,是我們真正的職業。

我們不該受到今天基督教裏『聖品階級與平信徒』制度的影響。照著這個制度,一些召會的成員—所謂的神職人員—全時間服事主;而其餘的成員—所謂的平信徒—全時間讀書和工作。在主的眼裏,即使所有的聖徒都需要工作或讀書,他們也都應該是全時間的『職業』祭司。我們不該按傳統的意義成為『傳道人』;反之,我們需要成為新約祭司體系中的祭司,建造神屬靈的殿,也成為基督的肢體,建造祂的身體。

留意主所託付給我們的

在考量我們對主的事奉上,我們必須思考主託付給我們多少。若是我們向主忠信,從祂領受託付,並且這託付大到我們沒有別的時間作其他的事,我們除了全時間服事以外,沒有其他辦法。我們的情形若是這樣,就必須忘記所有其他的事,將自己擺在主的手裏。我們不應當顧慮到我們會富有或貧窮、飽足或飢餓。我們惟一的考量,應該是顧到主所託付給我們的工作。

運用信心

無論我們是全時間服事或仍然在職,都需要運用信心並信靠主。那些以工作養生的人,應當像全時間事奉主的人那樣信靠主。在職聖徒不應該信靠自己的職業、教育、學問或能力;這樣作就是走世人的路。我們需要信靠主,說,『主,若是你引導我以職業養生,我仍信靠你,不信靠我的職業。』保羅是一位使徒;然而,他並沒有因此不為著自己和同工的生計而工作。(徒十八1~3,二十34~35,林前四12,帖前二9,帖後三8。)但即使他工作,他也不信靠自己的工作;反之,他信靠主。(提前六17。)我們若真是信靠主,全時間服事或在職對我們不會是大問題。

我們若清楚主的確託付給我們一個負擔,就必須顧到祂的託付過於顧到我們自己的生計。如果我們在意自己的生計而忽略了主的託付,我們向主就不是忠信的。倘若我們向著主的託付忠信,我們會運用我們的信心。這信不是出於我們自己。運用我們的信心,就是操練我們的靈和心以信靠主。(林後四13,箴三5。)

就著主的工作而言,新約很少題到錢財的事。但世界的路是以錢財為首要之務。如果我們這樣,我們就是墮落的。我們必須忘掉世界的作法,停止過分顧慮錢財的事。許多基督徒在他們考慮全時間服事的事上,容讓錢財來引導他們。最糟糕的是,許多人從事募款工作,為要支持他們的服事。向人募款,對主和事奉祂的人而言是羞恥。為主的工作募款,倒不如當個街上的乞丐。許多應當憑信而活的人,事實上是信靠他們自己的行動。若他們停止撰寫自我推薦和募款的信,我們就會看出他們到底有多少『信心』。他們的信心不是真實的信心。沒有一個事奉主的人,可以寫信乞求別人的財物援助。我們需要丟棄任何因為想要吸引聖徒的捐助而推薦自己和自己工作的這種意圖。我們找個工作謀生,強於向人募款來為主的工作。主的工作需要錢,遠不如需要那些願意向自己的魂生命死、甘願貧窮、受苦的人。我們必須拋棄墮落基督教的路,就是屬世的路,我們要運用信心信靠主。

甘願受苦

有心事奉主的人必須甘願貧窮並樂意受苦。我們不該被欺騙,以為我們如果事奉主,祂就會賜我們財富。那些相信主會使他們富有的人,他們看起來比使徒保羅還有信心;保羅似乎還沒有這樣大的信心,因為他常是極為貧窮的。他在林前四章十一至十二節說,『直到今時,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拳打,又居無定所;並且勞苦,親手作工。』照著這段經文,保羅有時候沒有食物可喫,沒有水可喝,沒有衣服可穿,甚至沒有地方可住。使徒保羅對於貧窮和受苦必是親切又熟悉。我們不該以為自己的信心比保羅的大。以為我們事奉主,祂就會賜我們財物而不用受苦,這乃是受了猶太教,就是要求屬地福分的宗教所影響。主的道路不是得著屬地福分的路,而是損失的路。

我在一九四三年那時相當為難。我被日本憲兵監禁一個月,之後得了肺病,這病使我非常軟弱。我有數週之久晚上無法入睡。我臥病在床,日本人又不允許我沒有通報他們就離開家。我完全沒有辦法顧到我家人的需要。我的家人和我在那段時間所受的貧困之苦,是無法形容的。多日之久,我極度沮喪。因為我是個人,我甚至懷疑,走全時間服事主這條路是不是錯了。假使我是對的,為甚麼我會處在這樣悲慘的光景裏?之後有一天,我躺在床上時,拿起聖經,讀到林前四章十一節。當我讀到保羅的話:『直到今時,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拳打,又居無定所。』我就清楚了,心也安了。我對自己說,如果連使徒保羅都在這種貧窮和受苦的環境裏,我又怎能期盼會在一個比較好的情形裏?我立刻為著貧窮和受苦而感謝讚美主。受苦和貧窮其實就是我走在正路上的確據。

為要跟從主並背負耶穌的見證,我們必須豫備好受苦。全時間事奉主的路是窄路,受苦的路。使徒約翰在啟示錄寫到,他是在一個受苦的情形裏:『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的,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一9。)使徒約翰留在這條窄路上,我們也必須像他一樣留在窄路上,不走基督教組織差會、募款的路。如果我們走十字架的路,即使我們帶職業,也不該期望變得富有,並享受屬地的事物。有時主可能讓某些弟兄變得富裕,但我們絕不該貪愛錢財。(提前六10。)在我們這一面,我們需要豫備好,甚至甘願受苦、成為貧窮。我們絕不該想要偉大或富有;相反的,我們應當使自己微小、甘願貧窮。在主的眼中,貧窮比富有好。(太十九23~24,路一53,十六19~25,林前一26~29。)我們若事奉主,無論是否帶著職業,我們惟一可走的路就是這窄路。

在士師記七章,有三萬兩千人跟隨基甸,要與米甸人作戰。耶和華告訴基甸,要向百姓宣告,凡懼怕戰慄的可以離開,於是只有一萬人留下來。耶和華又在喝水的方式上試驗他們,結果僅有三百人被選上。其他的人看見水時,幾乎都認為這是他們享受、休養的機會,有這種想法的人屈膝跪下喝水,毫無節制。只有三百人沒有興趣為著自己的享受,他們的興趣在於為主爭戰。這些人不是屈膝跪下喝水,反倒在解除乾渴的事上限制自己,用手捧水到嘴邊,像狗一樣舔水。藉著這些犧牲自己個人權益和享受、為著神定旨的三百人,耶和華將米甸人交在基甸手裏。其餘的人,耶和華讓他們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1~7。)

我們不該因這故事而失望。今天在我們前面有兩條路:闊路和窄路。(太七13~14。)闊路是世界的路,包括屬世的世界和基督教的世界。窄路是貧窮的路,就是『窮耶穌』的路。(八20。)我們若盼望事奉主,我們必須跟從這樣一位耶穌,運用我們的信心,豫備受貧窮之苦。我們需要有活的信心,相信我們若是對主認真,堅定跟從祂,無論環境有多艱難、我們有多貧窮,主都會帶我們經過,我能見證這是真的。窄路是主的道路,我們不該害怕走這條路。

甘願犧牲

倘若我們有心要走主的路,我們必須一直甘願犧牲。犧牲似乎和受苦相同,但這二者是不一樣的。受苦是指我們無法掌控之事所帶來的患難;我們沒有選擇,只有忍受。然而,犧牲是在我們控制之中的事;犧牲是自願的。我們無論要全時間或部分時間服事主,都需要犧牲。

對於我們的生計抱持正確的態度

在這末後的日子,主的心意是要恢復兩件主要的事:基督作生命,召會作祂的彰顯。為了要恢復這兩件事,主需要恢復聖徒中間的正確生活。使徒行傳這卷書記載主子民的正確生活,乃是一種勝過屬地產業捆綁的生活。(二45,三6,四34,37。)在五旬節那時,門徒們過的生活,與其餘的世人完全不同。他們不在意自己的生計,也不害怕貧窮。門徒們只在意主和祂的權益。我們是在這時代尋求主引領的人,所以也需要豫備好;無論主給我們怎樣的生活水準,都需要繼續往前。這不是說,所有在召會裏的人,都會被帶到五旬節之後不久聖徒的水平。然而我的確相信,在這些日子裏,為著主見證的恢復,有些聖徒要被帶到這個地步,豫備好貧窮到任何程度,為著完成主的心願。

我們不否認,我們的確需要一些憑藉,支持我們活在地上。然而,我們需要從我們生計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我們也需要得釋放,脫離期望有某種生活水準的捆綁。渴望過高水準的生活,是這世代的潮流之一。在我們願意事奉主之前,不該要求某種水準的生活。

倪柝聲弟兄是一個從生活水準的捆綁中得釋放的人。許多欣賞他著作的人並不知道,他事奉主時所過的生活,是多麼貧窮、受了多少苦。他年輕時在上海,有時窮到幾乎沒有東西喫,有時口袋裏沒有錢可以過活。另一位在我們中間,最後被共產黨下監、殺害的同工弟兄,曾經到中國最大的港口城市事奉主。那時他十分孤單。在一九三四到一九三七年這三年間,他的勞苦顯然沒有任何果子。在那段期間,他過的是極度貧窮的生活。雖然他住在中國最富庶、最現代化、最漂亮的城市之一,但因著他的貧窮,他沒有任何現代的便利設備。他這樣受苦,直到一九三七年,他的工作開始結出果子。然而,即使那時,他仍被迫過著貧困的生活。到了一九四三年,有將近一千位弟兄姊妹在那個城市聚會,這都是他勞苦的果子。在一九四八年,有七百人在一天之內受浸。這是我們該走的路。我們絕不該以為,因著主為著我們、我們也信靠祂,我們就不會貧窮。主有時會為祂的僕人作些事,但有時卻不會。我們事奉主,必須豫備好受貧窮之苦。

在全時間事奉裏沒有地位

我們學會前述六個點裏面的所有功課之後,會知道主的引導,認識我們在祂身體裏的功用和在神家中事奉的事。此外,我們需要領悟,在主的面前,我們全時間服事主並不會造成我們在基督身體上的地位有所不同,這對我們也不該有甚麼不同。我們不過就是弟兄姊妹,是身體上的肢體。全時間事奉主的人,不該視自己有別於一般的聖徒和眾肢體。再者,他們也不該有一種印象,以為自己既是全時間服事的人,自己就是同工。一個弟兄或姊妹要在職或者全時間服事,是照著主引導的個人問題,與得到任何地位或頭銜無關。

我們不應當認為,全時間服事的人就自動會達到主工作中同工的身分。把全時間服事者和同工劃上等號是錯誤的。並非所有的全時間服事者都是同工。事實上,大多數的全時間服事者並不是同工。雖然有許多同工全時間服事主,全時間服事卻不是定義同工的一項特徵。有些真正的同工並沒有全時間事奉。他們反而有全職的屬地職業。一個事奉的人是否是同工,與他是否全時間服事沒有關係。使徒保羅是一個最好的例子,他是同工,但不是全時間事奉。我們看見,當有需要時,保羅就織帳棚。(徒十八1~3。)但他作為同工的身分卻沒有改變。無論是否全時間服事,一個同工就是一個同工。

同樣的原則也可應用於長老。提前五章指出,在早期的眾地方召會裏,至少有一些長老是全時間服事主的。十七節說,『那善於帶領的長老,尤其是那在話語和教導上勞苦的,當被看為配受加倍的敬奉。』因著有些長老全時間事奉主,他們就沒有時間為自己工作養生。因此,召會藉著供給他們生活上的需用來敬奉他們。然而,我們絕不該以為,一個人全時間服事,就自然會成為同工或長老。

我們必須徹底放棄傳統基督教中的作法,他們有一班神職人員的特殊階級。在神的眼中,沒有一個信徒在地位上比另一個高。(太二三6~12。)所有的信徒都是身體上盡功用的肢體,也都是在神家中事奉的祭司。不是每一個信徒都會成為同工、長老、執事或女執事。然而,所有的人都是肢體,也因此都必須盡功用。

無論我們是全時間服事者或是在職聖徒,我們都必須在身體裏並為著身體生活、行動、行事和事奉。在這世代中,我們在地上乃是為著在眾地方召會裏,彰顯基督宇宙的身體。願我們為此向主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