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姊妹在召會生活中並在神命定得著擴增之路上的重要

讀經:

路加福音八章一至三節,羅馬書十五章十六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二章七節,十一節。

姊妹在召會生活中的重要

照著創世記二章七節、二十一至二十二節,神並沒有創造女人,祂是創造男人,然後進一步建造女人。這指明在神的經綸裏,女人是重要的。沒有女人,神的經綸就無法成就;這可以由人類歷史和以色列國的歷史充分證明。主在地上的生活和職事以及召會歷史,也證明這點。

路加八章一至三節說,『耶穌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傳神的國為福音;同祂在一起的有十二個門徒,還有幾個得醫治,脫離惡靈和疾病的婦女,其中有稱為抹大拉人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又有希律的管事苦撒的妻子約亞拿,並蘇撒拿,和好些別的婦女,都是用自己的財物供給耶穌和門徒。』主向許多大城市和小村莊傳講並宣揚國度的福音,乃是大事。其他福音書的著者也記載這類的事,(太二七55~56,)但不像路加這樣清楚。他這樣寫,表明來自服事之人的供應,對主偉大職事得以成就乃是必需的。

路加八章一至三節題到三位婦女的名字,並且對於前兩位的光景和身分有描述。抹大拉的馬利亞曾被七個鬼附,而鬼被趕出來,毫無疑問,是被主趕出來。這是大事。約亞拿是官員的妻子,她的地位相當高。對蘇撒拿沒有描述。除這三位以外,還有許多其他婦女。(3。)要用食物供應主、十二門徒、和許多同行的人,需要許多財物的擺上。照著這些經文,這供應來自婦女們。姊妹們的擺上和服事,使主和門徒得到滋養並加強。

沒有來自婦女們的供應,就不可能有主偉大的職事。這裏所顯示的原則,與神為亞當建造夏娃作他的幫助者所顯示的原則一樣。沒有婦女們幫助主和門徒,沒有一件事能作得出來。我們當中的姊妹需要看見,雖然召會生活表面看來是在弟兄們手下,姊妹們也很重要。沒有姊妹,就沒有召會生活。越多姊妹服事、供應並供給,召會生活就越成功。主花時間所在的伯大尼之家,那是召會生活的小影,有拉撒路這一位弟兄,以及馬利亞和馬大兩位姊妹。(約十二1~3。)姊妹有兩倍之多。姊妹比弟兄多,是召會強的表記。要使我們的召會更強,就需要得著更多姊妹。

聖經告訴我們,妻子該服從她們的丈夫。(弗五22,多二5,彼前三1。)然而,在整個人類歷史中,男人極受女人影響。沒有妻子的同意,丈夫無法作任何事,或去任何地方。就某一面說,丈夫的方向來自妻子。甚至在一個姊妹少於弟兄的地方,姊妹也大大影響召會。我們若能為召會得著一對夫婦的妻子,丈夫即使起初反對,通常也會跟隨。女性的反對比較難勝過。所以,要得著一個家,先得著妻子比較好。此外,孩子即使反父親,仍常聽母親;父母之間若有不和,孩子通常支持母親。不僅如此,家庭裏親屬當中的關係,主要在於女性。妻子對事情的感覺,影響她整個大家族的感覺。在腓立比,使徒保羅首先得著『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她的家就是當地被得著的第一個家。(徒十六12~15。)姊妹們需要領悟,照著神為著祂經綸的安排,姊妹們的重要。

妻子能給丈夫最大的幫助就是生孩子。(創二18,三20。)沒有女人,就不可能生孩子。召會生活乃是家庭生活。提前三章十五節說,『神的家…就是活神的召會。』這節裏的家,意思就是家人,指明召會是神的家庭。在家庭裏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孩子,因為若沒有孩子,家就會消失。不但如此,沒有孩子,家人就會失去對家的興趣,因為沒有目標或前途。家的盼望、興趣、目標和前途,全然在於生孩子。同樣的原則適用於召會。我們的聚會中若年復一年沒有新人,我們就會漸漸萎縮。地方召會若沒有擴增,至終會消失。即使不縮減,聖徒一再看見同樣的面孔,也會缺少鼓舞和激勵,因為沒有前途或目標;這會令士氣衰微。姊妹是召會擴增隱藏的因素。眾召會若沒有擴增,這項缺失大部分的責任是落在姊妹們身上。無論弟兄們光景如何,姊妹們若剛強,召會就有美好的擴增。

得著擴增合乎聖經並最可靠的路乃是探訪人

主已給我們看見得著擴增合乎聖經並最可靠的路。主在地上執行祂的職事時沒有宣佈要聚會,並邀請許多人來聽祂傳講。然而,這是今天基督教的作法。原則上,我們也作同樣的事。我們不知不覺就倚靠大型福音聚會來得擴增,因為我們以為大會是召會傳福音的路。合乎聖經的傳福音之路不在於大型聚會,乃是藉著個別的聖徒。社會擴長不是藉著大量生產,乃是藉著夫婦生孩子,通常是每隔幾年纔得一個孩子。雖然個別家庭的擴增率看起來也許很低,但對整體社會而言,擴增率卻相當大。照著神的自然律,夫婦很少每年會生超過一個孩子。我們需要生屬靈的孩子,就是得著初信者,使召會有擴增。然而要有智慧,一次不要得太多人,因為個個都需要合式的照顧。

從一九七○年代中期到一九八○年代中期,許多地方召會幾乎沒有擴增。對於這種光景,我的擔子很沉重,並且感到困擾,覺得這恢復不能再這樣下去。不僅如此,這指明在主的恢復裏,至少有些事出了問題;否則,應該要有擴增。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我遷往美國並開始盡職。我在洛杉磯開特會,特會信息發表於『包羅萬有的基督』一書。在開頭那幾年,職事與在洛杉磯的召會大大蒙福。一九六四年,許多在召會生活大約只有一年的弟兄姊妹要從洛杉磯遷出,在新城市興起召會。我考慮了一些時間之後,請聖徒再留在洛杉磯三年,使他們能為著移民裝備得更好。他們同意等候三年,並在建造上從職事有更多領受。一九七○年,許多人從洛杉磯移民出去,在新的地方興起召會,並且每個新的地方召會都成功,取得很好的擴增。然後在一九七三年再有一些移民,但作得太急,結果造成一些虧損。

一九七三年,由於來自洛杉磯的移民,這恢復來到波士頓地區。在東北部的召會數目有增加,但在已過十二年,聖徒人數沒有充分增長。這指明有屬靈的疾病,因為在正常、健康的情況下會有擴增。我們不必去想這是生了甚麼病。既然主已給我們看見正確的路,眾召會裏的姊妹們就該受鼓勵。倘若姊妹們在一地願起來接受負擔,她們的所在地在得擴增的事上就會成功。

為主得人最好並最可靠的路,乃是跟隨祂在福音書裏所走的路,就是出外。祂沒有宣佈要聚會,並邀請許多人來,但祂總是探訪人。路加八章一節說,祂『周遊各城各鄉傳道,傳…福音』。主不是只帶著祂的門徒出外,也帶著那些供應他們,照料他們日常食物的許多婦女同行;那是很大的工作。要藉著福音得人,可靠的路是去探訪人。

作福音祭司規律的勞苦帶人得救

所有信徒都是新約的祭司。(彼前二5,9,啟一6。)將祭物獻給神,乃是祭司的日常工作,甚至是日常生活。在羅馬十五章十六節保羅說,『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叫所獻上的外邦人…可蒙悅納。』因此,新約的祭司就是福音祭司,我們作新約的祭司該獻給神的主要祭物,乃是藉著我們傳福音而得救的人。姊妹們該看自己是祭司,她們的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該是帶人得救。

我年輕時,受基督教的觀念影響,會禱告並等候復興來到,使許多人快速得救。至終,藉著研究和觀察,我發覺復興不持久且不可靠;復興像來了又去的暴風雨。照我所知,過去一百五十年最大的復興,就是第二十世紀頭十年在威爾斯的復興。然而,一九三三年我開始研究這事時,距那次復興開始後不到三十年,在威爾斯就幾乎沒有遺留任何復興的蹤跡。在肉身上,我們不是以忽然得復興的方式過日常生活。無論我們是否覺得受感動,為了健康,每天都要喫三餐。豫備並喫三餐不是靠興奮,乃是每日的必需和責任。同樣,姊妹們該把探訪人以救罪人,看作每日的必需和責任。這是我們的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

花時間保養、顧惜、並教導我們所浸的人

每週出外一兩次傳福音就彀了。我們帶一些人得救之後,主要該花一段時間勞苦,給他們屬靈的餧養,藉此照顧他們,不要立即設法再去救更多人。不僅如此,大多數聖徒不需要去叩陌生人的門,他們可以先接觸親戚、鄰居、同學、同事、和其他熟識的人。聖徒也可以進一步與熟悉的福音對象約定,去探訪他們。這路並不困難。

已往三年我們在臺灣的實行,是研究這件事的實驗。我們在臺北叩無數的門,並給成千初信者施浸,但我們領悟到,一次生出超過我們所能照顧的屬靈孩子,乃是錯誤的。至終,許多沒有受到充分照顧的新人就流失了。我們學到,應該跟隨神為我們肉身生命所命定的原則,這原則不讓我們一次生許多孩子。生一個孩子後,作母親的必須多多勞苦,每天餧養、顧惜並保養孩子,至少十八年。我們需要將我們為其施浸的人當成自己的孩子,並花充分的時間照顧他們。

在帖前二章七節保羅說,『在你們中間為人溫和,如同乳母顧惜自己的孩子。』在十一節他說,『正如你們所知道的,我們怎樣勸勉你們,撫慰你們,向你們作見證,待你們每一個人,好像父親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因此,保羅認為他自己既是乳養之母,也是教導之父。

姊妹們該思考,她們在召會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她們也需要考量到召會需要擴增,使召會有士氣、目標和延續。傳福音上好的路就是按時訪人。我們該先探訪我們認識的人。若所有聖徒都這麼作,召會的出席人數一年內就會加倍。不但如此,所有聖徒都會被挑旺,召會生活各方面的士氣都會回復。這是建造召會的路。

姊妹們若每週兩次探訪她們的親戚和熟人,她們各個都會在一兩個月內得著一些初信者。姊妹們該繼續經常探訪這些人,把他們當作屬靈的嬰孩,藉著保養並顧惜來照顧他們。顧惜就是母親使她的孩子快樂。這說出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如何照顧初信者。姊妹們若顧惜並餧養初信者,這些人會常存並長大。這是結常存果子,並在眾召會中帶進真實復興的路。

問答

問:我們探訪時,若我們接觸的對象拒絕福音,我們該怎麼辦?

答:我們必須考慮情況和人。如果拒絕福音的人是我們親近的家人,我們會曉得,因著我們有家人的關係,那人不會全然與我們斷絕。所以,我們可以有信心,在另一個場合再講一次福音。在主的觀點裏,沒有時間的因素。我們也許以為,人若早一點聽見福音較好,但有些我們所接觸的人在某一天拒絕福音,可能只是因為他們那天不高興。在這種情形裏,等一等比較好。為這緣故,我們需要禱告求主引導。我們的禱告若真實,會得著祂清楚的引導。我們若不覺得主引導我們去探訪某人,我們就該等候。或許我們後來會領悟,為甚麼最好是等候。也許某件事會發生在我們接觸對象的生活中,翻轉了他對神的想法。我們若在對的時候再次探訪他,他的態度會改變。我們需要禱告,好得著主的引導,知道我們該探訪誰,以及該何時去探訪。

祭司乃是具有神造人時所顯示之四項特徵的人。首先,神造人具有祂的形像以彰顯祂。(創一26上。)其次,神給人祂的管治權以代表祂。(26下。)第三,人該運用他的靈接受神。(二7。)第四,人該不斷將神當作生命樹接受進來,使他能活神。(9。)除了這四項特徵,因著墮落,祭司必須學習如何將祭物獻給神。舊約中的祭物是基督的豫表。祭司也是接觸神,與神親近,並與神是一的人。結果,祭司認識神的心和旨意,並領受神的話,好向人講說。因此,祭司將神帶給人,並將人帶回歸神。這是舊約關於祭司職分所啟示的。新約啟示,祭司必須是經歷基督,被擺在基督裏,並活在基督裏的人。我們作祭司,需要經歷基督的死、復活和升天。我們需要作這樣的祭司,好正確的訪人傳福音。

我們也需要禱告,尋求主引導我們探訪誰並何時探訪。若福音對象在我們初次探訪時沒有豫備好接受福音,我們不該以為我們作錯了甚麼。反之,我們該認為,我們初次探訪是為著下次探訪作豫備;第二次探訪也許同樣是為著第三次探訪作豫備。可能在我們第三次探訪時,那人就會有所改變並接受福音。我們若學習這樣傳揚福音,就會規律的得著初信者。我們每人每年得著兩三個人就彀了。大約需要一年的時間,去堅固每一位。這是結果子正確的路。召會在大聚會中釋放福音信息固然好,但聖徒仍該在日常生活中傳福音。

問:我們若結婚且有了孩子,要照顧家庭和出外傳福音,該如何平衡?

答:照顧我們的家和訪人傳福音同等重要。我們首先需要愛主,並告訴祂:『主,我真愛你。我優先考慮的是你,不是傳福音或我的家庭。所以,主,關於如何安排家務事,並照顧丈夫和孩子,求你引導我並賜我智慧。』我們若這樣禱告,主會引導我們。我建議每週兩次出外訪人傳福音。但是當某位姊妹試著將這事付諸實行,主也許會安排她的環境,以致她好幾週沒有空去訪人,反而必須留在家裏照顧孩子。然而,這意思不是主每週都會引導她這麼作。其他幾週主會為她安排,有空出外傳福音,也不會忽略孩子或丈夫。主是主宰的,祂能作到這事。

若我們不愛主,只愛丈夫和孩子,那是另一回事。我們首先需要愛主;然後我們將這些事向主陳明,祂會以最好的方式安排。無論我們的家庭生活多忙,主仍會主宰的給我們時間,去訪人傳福音。我們不必天天出外;我們若規律的作,每兩週出外一次就彀了。我們需要禱告,求主憐憫我們,使我們能有空這麼作。規律的出外需要操練以及堅強的性格。我們需要有正確、正直的意志,並且不受我們起伏又不可靠的情感所影響。只在我們對召會生活覺得滿意時出外傳福音,意思就是我們的意志不正確,或者沒有在意志上有正確的操練;這說出我們的性格軟弱。除了要有操練並愛主,我們需要剛強的意志。我們該定意,無論如何我們都要為著主出外訪人。我們對召會光景的想法,不該影響我們出外訪人傳福音。

我們不該一忙碌起來,就忘記自己的責任。我們要有剛強的意志,好管制我們的生活,並且不該跟隨我們的情感。規律的作一件事會使我們受操練,並會使我們成為得勝者。得勝者就是受操練過正確生活的人,這生活中主要的事就是愛主,並且不忽略自己的責任。我們不該以為,愛主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忽略我們的家人。這麼作會絆跌我們的家人。我們不需要救許多人。我們每年只要救兩三個人,這是我們的職責。

至少三分之一的聖徒,該能為著福音的緣故規律的訪人。倘若三分之一的人規律的這麼作,每人每年至少會得著三個常存的果子,召會中聚會的人數就會加倍。每一處召會都該切慕達到這標準。雖然這事在召會歷史中沒有發生過,但我們若願接受主的話,這在我們當中會作出來。在召會聚會中有三分之一的人規律的過這種得勝的生活,並非不可能。這需要我們全人有操練。我們若抓緊時間,每隔一週至少會有幾小時能去訪人,也不會忽略丈夫或小孩。

我們開始實行這點時,因著不習慣,似乎會有些為難。這好比入伍,在部隊中每件事都受規律;新兵會受到準確的教導要如何作每件事,並且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要過正確的基督徒生活,我們必須學習這樣生活並管理我們的時間。一點懶散就會廢掉我們的基督徒生活。

問:為著向我們的親戚和熟人傳揚福音,我們與丈夫同心合意是否很重要?

答:這是絕對正確的。要拯救別人,已婚夫婦該是一。無論誰要為著福音的緣故探訪人,都需要與其他聖徒是一。聖徒當中的一只要稍微有短缺,對福音都可能是阻撓。這就是為甚麼需要勝利、得勝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