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服從我們的靈,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

讀經:以弗所書四章十二節,哥林多後書十一章二節,提摩太前書六章三至五節,提摩太後書三章八節。
人是有體有靈的魂

神終極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人裏面,使人得著神作生命並憑神而活,成為神活的彰顯。因著神創造我們是要盛裝祂並彰顯祂,聖經指明人乃是神的器皿。(羅九23,林後四7。)器皿的用途是要盛裝東西。我們是神的器皿,目的就是要盛裝神。我們必須盛裝神,使祂作我們的生命,我們憑祂而活,成為祂的彰顯。

為要成就祂終極的心意,神造人有三部分—靈、魂、體。(創二7,帖前五23。)體是最外面的部分,靈是最內裏的部分,魂是處於中間的部分。人的最深處並神對人之定旨的中心,乃是人的靈。(詩五一6,亞十二1。)神為人造了靈,人就有一個憑藉、器官,能藉以接觸神並接受神。正如電燈泡裏的燈絲是燈泡接受並彰顯電的部位,我們裏面也有一個靈可以接受並盛裝神。假使我們僅有身體卻沒有靈,我們就無法接觸或接受神。約翰四章二十四節指明這點:『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裏敬拜。』神是靈,因此,敬拜神(就是接觸並接受祂)的路就是操練我們的靈。我們的靈是惟一可以用來接觸並接受神的器官。這是我們裏面的靈被造的目的。

靈是我們裏面的器官,為了要接觸並接受神而被造;魂是我們身為人的所是,是我們的人格,甚至就是我們的人位本身。聖經稱人為魂,因為人的魂就是他自己。(徒二41,七14,出一5,直譯。)

儘管我們有體與靈,我們卻不是身體或靈體;反之,聖經稱我們為『魂』。我們是魂,有兩個器官:外面的器官是體,內裏的器官是靈。人若給我一杯水,我必須用我的身體來取用它。我不能用我的魂來喝水。若沒有身體的行動,無論我有多想、多渴望,甚至決定要接受那杯水,我仍無法喝到水。然而,在我用身體喝水之前,必須用魂作決定。我是否要喝這杯水,甚至我是否喜歡這杯水,乃是我的魂必須決定的事;這些問題不能由我的身體來決定。這事實指明身體是在魂的指示、控制之下。當人給我一杯水,我的魂就作了決定。魂的決定指示我的手拿起杯子,也指示我的口喝水。這個例子說明身體乃是外面的器官,由魂來使用,執行身體的動作。

喝一杯水需要使用魂外面的器官—身體,接觸並接受神則需要魂裏面的器官—靈—盡功用。我們並不是用魂來接受神,這與許多信徒所以為的正好相反。我們的魂不是器官;它是一個人位,是人之所是。因此,正如我們的魂不能喝水,它也照樣無法接觸並接受神。神是靈,(約四24,)所以我們必須用靈來接受祂。我們的魂可以決定要接受神,但我們必須用靈這器官來實際接受祂。

我們要清楚,魂是人的己,人真正的所是。魂有兩個器官,一個是外面的—身體,一個是內在的—靈。身體作為外面的器官,是給我們接觸物質的事物;靈作為內裏的器官,是給我們接觸靈,就是神自己。

人位的難處

我們這個魂決定接受神並運用靈接受祂,神自己就進入我們,開始住在我們裏面。這時,難處就來了。在神進到我們裏面之前,魂是我們三部分人裏惟一的人位。現在我們既然將神接受到裏面,我們的所是裏就有了另一個人位。今天,我們裏面有兩個人位—神和我們。假使我獨自住在一間房屋裏。有一天,一位弟兄來問我,是否可以與我同住。如果我決定接納他,他也接受邀請搬進來,我就不再是獨自一人了。如今兩個人住在同一間屋子裏,就有一個問題:誰是主人?到底我是主人,他是客人,還是正好相反?讓我們把這例子應用在我們這些有基督內住之人的身上。基督已經進到我們裏面,那麼誰是主人?誰是客人?再者,是誰作主?幾乎每一個基督徒都堅持自己作主人,讓基督作客人。這與神永遠的定旨相對。神永遠的定旨乃是:從我們接受祂進入我們裏面那時起,祂就是主人,祂作主。

實在說,這樣的安排並不簡單,很像婚姻中夫妻之間的關係。一對男女結了婚,男人就是女人的頭,女人被男人遮蓋。(林前十一3。)此外,已往人可以稱女方為史小姐,現在她既已成為鍾先生的妻子,她的姓氏就改為她丈夫的了。因此,不僅女人的頭被蒙起來,她的姓氏也改變了。在婚姻裏,兩個人位變成一個,在一個頭之下,使用一個姓氏。姊妹在結婚以前,是個別的人位;但她嫁給丈夫時,就接受了另一個人位。這樣就有兩個人位。根據神的創造與聖經,這兩個人位的頭必須是男人。

按照豫表,基督是丈夫,我們是妻子。保羅在林後十一章二節寫著:『我以神的妒忌,妒忌你們,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基於這節,我們必須說,所有的信徒,包括弟兄們,在與基督的關係上,都是女性。這節也含示在整個宇宙中,只有一位男性—基督自己。基督是丈夫,我們是新婦,所以我們必須以祂為我們的頭,我們的主。

我們必須決定服從基督。實際的說,就是決定使我們的魂服從我們的靈。今天,我們的丈夫基督乃是內住於我們靈裏的那靈。(三17,提後四22。)我們讓魂,就是我們的人位,服從我們的靈,就是作為基督的新婦服從我們的丈夫—基督。

一個女人嫁給丈夫之後,並沒有失去她個人的身分。她服從丈夫,但她仍是有心思、情感和意志的人。然而,因著她是妻子,就必須操練以丈夫的心思為她的心思,以丈夫的情感為她的情感,以丈夫的意志為她的意志。若是她丈夫要求她為丈夫作點事,妻子不該以為自己是頭,而作自己喜歡作的事;這樣作就是沒有以丈夫的心思為她的心思。妻子不應當叫丈夫自己去作。妻子如果叫丈夫自己去作,丈夫會告訴妻子,他盼望妻子為他的緣故而作。今天,我們的丈夫就是我們靈中的那靈,我們的魂就是妻子。我們的丈夫主耶穌總是要我們為祂作些事。問題不在於誰來行動;是我們行動,但我們要怎樣行動。我們該在一切事上服從主,操練以祂的心思為我們的心思。(腓二5,林前二16。)

在我們與主的關係上,我們仍有自己心思的功用,且仍在運用心思的功能;然而,我們心思的功能不再是獨立的。反之,它是完全倚靠我們親愛的主和丈夫的心思。我們倚靠主,並不表示我們的心思被廢掉,或停止發揮功能。照樣,當我們說我們必須否認魂,意思不是我們必須切除魂。我們是倚靠主的信徒,但我們仍是有魂的人。惟一的差別在於:我們接受基督之前,我們是自己的頭,但今日在我們靈裏的基督是我們的頭。已往我們作事是基於魂本身的傾向。現今我們除了有自己的魂之外,必須藉著服於我們重生的靈,來聽從我們親愛丈夫的心思、情感、意志。我們今天不是獨立活動,而是倚靠著來活動,倚靠主的心思,以那靈為我們的丈夫,並以全然倚靠的方式與那靈合作。

我們的魂不服於靈的危險

假使我們不知道怎樣使我們的心思服我們的靈,反倒照著自己的心思來作事,就會發現自己身處危險的光景裏。雖然在事實上,我們的靈已經得了重生,但我們仍有墮落的身體同墮落的魂。墮落之魂裏的心思,在我們的為人生活中領頭,甚至代表我們這個人。這就是為甚麼世俗之人常是隨從他們的心思而行。他們所想的,他們就去行。再者,人的心思是撒但佔據的基地,用來執行他抵擋神的詭計。我們不該以為我們的心思今天是自由的。沒有一個人的心思是自由的。儘管我已得重生多年,直到今日,我仍不信靠我的心思。這是因為我領悟到自己的心思是墮落的,這墮落的心思是撒但攻擊神權益的基地。我們若不知道怎樣治服心思,使全魂服於靈,就會在一種非常危險的光景裏。

基督教裏之所以出現這麼多欺騙人的事,有這麼多公會、分裂、惡事,乃是因為許多信徒是以向神獨立的方式來運用自己的心思。每當我們要運用心思,必須先使其服於我們的靈。即使我們偶然想到聖徒,我們的心思也必須服於我們的靈。除非我們操練靈,否則當我們想到聖徒時,可能會浮現邪惡的思想或批評。在這種想法發生之前,我們需要使這考量別人的心思服於我們的靈,就著如何考量聖徒這事,讓靈支配我們的心思。假使我們向靈獨立,在考量聖徒時只運用自己的心思,我們就會向仇敵大大開門。結果他就進來,大肆破壞。他可能會告訴我們:『既然這位弟兄和你住在一起,為甚麼他從不分擔家事?』當我們的心思打開,不受靈的管制,仇敵就會將其接管,任意而行。結果這會給我們自己和召會帶來諸多破壞。

心思一旦受撒但破壞,情感也會受到影響。例如,我們越思想一位弟兄對我們的惡劣態度,我們的情感就越被挑動起來反對他。因著我們的情感被挑動起來,結果我們可能受試誘,用意志決定要說出或作出一些讓他不高興的事。我們的魂一旦不受靈的管制,就無法保證自己能避免仇敵造成的毀壞。為這緣故,每當一個邪惡的思想臨到我們時,我們必須立刻操練靈接觸主,將心思置於靈的管制之下。我們這樣操練靈,就向仇敵關門。(創四7。)

在一切事上服於我們的靈

許多時候,當我們打開聖經時,我們也不正確的敞開我們的心思。結果,在我們讀經時,心思就向仇敵敞開,這是真正的危險。我們這樣敞開心思的原因,乃是我們不曉得如何在讀經時將心思置於靈的管制之下。我們閱讀時,必須藉著心思來明白聖經。但每當我們敞開心思,就有危險,因為撒但會試圖將許多思想射入我們的心思裏,阻礙我們從主的話中領受光照和滋養。每當我們讀經時,必須使心思服於我們的靈。我們該使心思服於靈,而不是敞開心思;且要讓靈管制我們的心思。這樣,向著仇敵的門就被關閉,通往聖靈的途徑得以開啟,使我們從主的話中領受光照和滋養。祕訣在於學習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的管制之下。

有時,我們想到該為某人或某事禱告。這負擔雖是起於一個思想,但為著禱告,仍必須使這個思想和我們的心思服於靈。換言之,我們不該按照我們的思想來禱告;反之,我們必須使思想服於靈,讓我們的靈來管制思想。惟有如此,我們纔能照著我們的靈來禱告。

不操練靈將導致敗壞的心思

我們有些人的心思是敞開、運用得太過了。結果,我們就受詭詐的仇敵所攻擊。我們若不使心思服於靈,我們的心思至終會被敗壞。提前六章三至五節說到那些心思敗壞的人:『若有人教導的不同,不贊同健康的話,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以及那合乎敬虔的教訓,他是為高傲所蒙蔽,一無所知,卻好問難,爭辯言辭,由此就生出嫉妒、爭競、毀謗、惡意的猜疑,以及那敗壞了心思,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而失喪了真理之人無止境的爭論。』提後三章八節也說到敗壞的心思:『雅尼和佯庇曾用甚麼方法抵擋摩西,這等人也照樣抵擋真理;他們是心思敗壞了的人,在信仰上是不蒙稱許的。』心思一旦被敗壞了,我們就成為『失喪了真理』和『在信仰上是不蒙稱許』的人。肉身的疾病得恢復,或得釋放脫離鬼附,還容易些;然而,敗壞的心思要得恢復卻不是那麼容易。人的心思一旦被敗壞了,就很難得著恢復。

要從敗壞的心思得釋放,惟一的路就是學習怎樣向仇敵關閉我們的心思,並使心思服於靈。這樣作需要操練與實行。我們絕不可在沒有接觸主、沒有使自己(魂)服於靈的情況下,就運用我們的心思。如果我們並未將心思置於靈的管制下而來支配它,那麼進入我們這人的『後門』就會向仇敵大大敞開。這不僅敗壞我們,也將藉著我們毀壞身體生活。因著這正是仇敵在這些日子裏尋隙要作的事,我們必須儆醒,並以神救恩的頭盔遮護我們的心思。(弗六17。)

我們絕不可沒有先接觸主並使自己服於靈,就運用我們的心思。實際的說,這需要我們禱告。每當我們運用心思時,需要按照靈裏的感覺來禱告並摸著主。否則,我們想得越多,心思就變得越陰霾。我們若要驅盡這些雲霧,與主有一片晴朗的天,就需要在靈裏禱告,並使我們的魂服於靈。

魂、靈、與召會的建造

我們是為著召會和主恢復的見證。我們的心和目標乃是得著基督的身體在地上的彰顯,但仇敵卻恨惡看見主的見證和祂身體的建造。仇敵進來阻撓身體建造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藉著我們的心思。我們的心思是薄弱的『後門』,仇敵會試圖從這裏打出通路,以破壞建造。我們的後門不彀堅固,因此我的負擔就是要加強眾人。我們最好永遠不要打開後門;我們必須一直保持後門關閉。

我們若誠實看待自己,會領悟到就某種程度而言,建造已經被破壞了。建造一旦遭到破壞,就像破碎的玻璃一樣,很難回復。我們需要警覺到仇敵正在攻擊我們的事實,也要警覺到我們的心思是他攻擊的地方。仇敵的攻擊持續不斷;我們越拒絕、抵擋,他的攻擊就越多。但我們不該害怕。我們必須堅定站住抵擋他。(弗六11~14,雅四7。)我們抵擋他,是藉著絕不向他敞開我們的心思,藉著一直將心思轉向靈並置於靈,並藉著讓靈接管我們的心思。

若是我們操練靈,並將心思置於靈,我們就會成為順服主的妻子,以祂為我們的頭。我們的魂會服從靈,絕不會獨立行事。

此外,我們的靈會成為心思的靈,(弗四23,)意即我們的靈要管制心思。在這靈裏,我們日日、時時得著更新。我們的心思得更新,乃是心思在許多事上逐漸且持續的改變,包括我們的觀點、感覺、決定、傾向等等。心思得更新這過程的結果,就是我們達到成熟,那就是基督身體真實的建造。(12~13。)因此,當魂服從靈、以靈為頭時,召會的建造就得以進行。

在心思裏爭論與在靈中分辨相對

今天,善惡知識樹存在於我們的心思裏。每當我們爭論孰是孰非,我們就是在心思裏,結果就在善惡知識樹裏。然而對於我們信徒,真正重要的不在於孰是孰非,乃在於出於魂或出於靈。嚴格的說,我們不該在意我們是否愛聖徒;反之,我們該注意我們對他們的感覺是在魂裏還是在靈裏。我們不應當在意我們作的是甚麼,乃該在意我們是否在靈裏作。爭論事情對錯,是屬宗教的,但考慮我們是在靈裏或是在魂裏作事,則是屬靈的。我們必須學習成為屬靈而不屬宗教。

假使有位弟兄來找我們並批評某位聖徒,我們不可和他理論,或思想他所說的是對是錯。我們反倒該分辨這位弟兄是在靈裏說話,還是在魂裏說話。要思考或理論,只需要用到心思;然而要分辨,就需要操練我們的靈。我們若操練靈,假使一位弟兄在魂裏對我們說話,無論他說的是對或錯,我們都會感覺到他是在魂裏說話。每當我們感覺到人在魂裏說話或行事,我們就不該跟隨他。

這必須成為我們的習慣,不僅我們與聖徒之間如此,甚至看待自己也如此。我們每個人都該學習操練靈以分辨靈與魂。我們作事之前,該向主禱告:『我要作某件事了,我不希望在推論的心思裏去行,我要操練靈分辨自己是在魂裏,還是在靈裏作這事。』我們若是在魂裏作事,就會向主獨立而作。然而,如果我們是在靈裏作,就會自動倚靠主並與祂合作。不僅如此,我們會在祂裏面、憑著祂、同著祂來作。

心思服於靈的結果

在本篇信息裏,我的負擔是幫助聖徒屬靈而不是變得屬宗教。屬靈就是在我們的靈裏與主成為一。(林前六17。)我們在行事、工作、生活上,必須與主是一。要與主是一,惟一的路就是操練我們的靈,使心思服從靈,讓我們的靈接管心思,使之成為心思的靈。我們這樣與主是一,就不會憑心思的推論而活,而是憑靈裏分辨的感覺而活。

我們的魂,就是我們的人位,乃是妻子。我們有主住在其中的靈,乃是丈夫。在我們日常的經歷中,妻子需要服從丈夫;意即我們的魂需要服從我們的靈。若我們實行心思服於靈,並讓靈接管我們的心思,就會有真正的屬靈,並經歷生命真正的長大和基督身體真正的建造。